浙江臺州市的路橋市場遠近聞名,不過本地人最喜歡去的是這座古鎮的路北街。這是一條狹窄的老街,沿街滿是密密麻麻的店鋪,除了日常品以外,這里還有7家出售戲劇服裝道具的專門商店。2000年5月6日,我要求臺州市文化局丁琦婭副局長和路橋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盧向東主任陪我去看看。和店主們交談的結果頗出乎我們的意料,臺州市一共有80家左右戲班,戲班的老板和演員們都經常到這里來采購戲劇用品,但是這些店鋪的主營對象卻不是戲班,而是寺廟。每家店鋪都擺滿了演戲用的行頭和樂器,服飾主要是供新建寺廟的神祗——或者用當地人習慣的稱呼叫“老爺”——穿戴的,購置樂器的也多數是各個村莊的老年協會,買去在寺廟開張、開光或者給“老爺”做壽時使用。這里規模最大的商店老板鄭菊蘭坦誠地說,她的生意80%都是廟里的,如果靠在戲班身上,生意早就垮臺了。
店主們說得不錯,臺州這里并沒有專門為日益發達的寺廟供應必需品的商店,戲劇用品商店恰好補了這個缺漏。戲劇用品商店能夠成為寺廟的供應中心,原因是寺廟所需的那些物品,比如神祗身上的服裝和頭飾,包括他們手中的道具,和傳統戲劇演出中舞臺人物的穿戴及道具基本上是同一的,戲里用的東西廟里也能用,至于絲竹樂器更沒有絲毫區別。
路北街的戲劇用品商店構成一個有趣的隱喻,它暗示了臺州民間戲劇與當地民眾的信仰之間存在某種同構關系。確實,臺州戲劇的繁榮景象以及當地民眾對戲劇的熱愛,并不能僅僅從藝術的層面予以理解,它與普通民眾精神信仰之間的關系,一點也不比它與藝術之間的關系少。正因為此,對臺州戲班經過長期的田野作業與研究撰寫的拙著《草根的力量》今年5月由廣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后,《博覽群書》雜志專門約請北京多位從事文化批評和社會學研究的知名專家,希望以拙著的出版為契機,對長期以來受到忽視的草根階層的精神生活展開討論,他們的關注面當然會遠遠超出戲劇的范疇。
我本人從事的是美學和戲劇學研究,我本該止于為專業從事文化批評和社會學研究的學者們提供臺州戲班這樣一個客觀存在的文本,我相信他們能對這個文本作出更精彩更合理的解讀。不過我也非常愿意借此機會,將我從事民間戲班田野考察過程中的那些真切感受,尤其是尚未在《草根的力量》書中充分表達出來的感受寫在這里,供同行及讀者分享。
戲劇在中國起源時間并不早,按照目前我們所能夠掌握的可信資料,中國廣闊范圍內成型的、具有一定規模和相對獨立的戲劇活動是在兩宋年間出現的,在此之前,各地與巫儺相關、與歌舞相伴的前戲劇活動雖然存在,但它們都還不能算是一種獨立的藝術樣式。值得特別指出的是,戲劇在兩宋年間一出現,很快就成為中國民眾精神與文化娛樂生活中最主要的一項活動,因而它能迅速勃發;同時,從中國戲劇第一次呈現出它的成熟形態的兩宋年間,它就是以高度商業化的自然狀態存在著的,這樣的狀態保證了它與普通民眾之間,始終保持一種非常之密切的互動關系。好,現在我才說到了正題,我繞那么一個大圈子從宋代講起,只是為了說明一個在我看來非常之重要的現象——中國戲劇一直是以其自然形態存在的,正緣于它在普通民眾的精神生活與文化娛樂中始終占據著重要地位,它才會非常之純粹地在民間存在并一代又一代地接續著這一傳統。
然而,從20世紀40年代末開始,它遭遇了一波從未遇到過的挑戰。我說中國傳統戲劇從未遇到過什么真正意義上的挑戰,是指在它以往上千年的歷史進程中,雖然與主流意識形態之間總是存在某種程度上的齟齬,雖然每個朝代多多少少總是會出現一些有關戲劇的禁令,然而這些禁令的實際效用是非常之可疑的。就以最近的年代為例,民國年間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曾經頒布過許多戲劇方面的禁令,比如說南京一直禁演揚劇和錫劇,天津禁演過評劇,湖南禁演花鼓,等等,然而就像我們所知道的那樣,這些劇種并沒有因為禁令而消失,喜歡這些劇種的民眾,總是能找到欣賞的機會。但是從20世紀40年代末以來,事情發生了變化,由于1950年前后在全國漸次開展的“戲改”把相當多的民間戲班改造成了國辦的或準國辦的政府劇團,使得政府意志能夠非常直接地成為劇團的實際行為,因此,政府的意志以及主流意識形態與現實的戲劇演出之間首次達到了某種程度上的統一。在這個過程中,民間,一般民眾在戲劇欣賞方面的愛好,不再是決定著戲班演出何種劇目以及用何種樣式演出的首要因素,而戲劇與公眾之間也就越來越顯疏離。當然,即使是在這樣的語境里,民間戲班并沒有絕跡,尤其是在遠離政權中心的鄉村依然存在,不過這種存在還是沒有逃脫文革對傳統戲劇的徹底掃蕩,因此,如果我們說已經持續了上千年的民間戲劇活動傳統在當代中國戛然中斷,這一點也不夸張。
然而,文革結束后民眾對戲劇的需求與愛好卻以一種報復性的熱情迸發出來。在臺州的考察越是深入,我越是為這樣一個現象感慨——在那里民間戲劇演出的復蘇程度遠遠超過人們的想象。我非常之驚訝地看到,這樣的復蘇不僅僅是指民間戲班仍然在演出千百年來中國普通百姓喜愛的那些傳統劇目,而且還指戲班本身曾經在“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被拋棄了的那些行業規范、組成形式、戲班班主和演職員們的相互關系,戲班的運作方式的恢復等等;縱然經歷了文革這樣的中斷,民間戲班原有的那些頗具特色的自然形態,卻能夠在很短的時間里得以重建。與之同時,與民間戲班的演出活動同時恢復的還有民間祭祀,它們與戲劇形成一個有趣的共生體,而在歷史上它們的共生關系并不像現在那么密切。
在那里我想得最多的問題就是,民間戲劇以及與之共生的祭祀活動何以能夠那么迅速而頑強地同時復蘇。它與主流意識形態之間存在著明顯差異,甚至經常出現直接的沖突,它也很難從政府那里獲得多少資源,但是它們仍然存在并且發展,那么,它們生存與發展的動力從何而來?
我在民間戲班的生存以及發展的背后感觸到一種力量。我希望通過對臺州民間戲班現狀的記錄,讓讀者也感觸到這種力量。這種力量來自于草根階層對“自己的”精神生活和“自己的”娛樂取向的追求與向往,我的意思是,在此前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中國普通民眾所擁有的、延續了千百年的精神生活與文化娛樂方式受到了抑制,他們只能按照某種給定了的方式生活,只能欣賞那些被別人認為是對他們“有益”的藝術作品,他們喪失了選擇權,他們在精神生活領域的話語權被剝奪了。沒有人問過他們是否愿意看那些只為體現官方意志和討好當政者而創作演出的戲劇,沒有人問過他們是否真的愿意接受強行灌輸給他們的那些教條。但是我感覺到草根階層并沒有真正放棄天賦的權力。我把近幾十年中國戲劇陷入窘境理解為民眾以消極的方式對于這些被給定的精神生活與文化娛樂的抵御,而且他們并不滿足于這種無奈的拒斥,一有機會,他們內在的精神追求向往就要以某種形式表達出來,在我看來,臺州戲班的存在就是這種表達的特殊形式之一。
我感受到精神需求在草根階層的現實生活中有多么重要。我并不認為認為蕓蕓眾生只關心物質生活,只有掌握了某些專門知識、沉溺于高深的哲學或曰玄學領域探索的先知才關心生活的精神層面,能將眾生從世俗的日常物質生活中提升到超物質的精神世界。至少我在臺州戲班活動所涉及到的民間生活角度看,普通民眾對于精神生活以及信仰的渴望程度,以及他們心甘情愿為此努力為此付出的信念決不能輕視。如前所述,長期以來,民眾被一些牢牢掌握著話語霸權的、自以為是的偽知識分子們訓誡,他們被告知他們長期以來所尊奉的神靈并不存在,同時只能接受某種與他們的知識背景、文化傳統以及他們的日常生活無關的、外來的信仰。然而令人欣喜的是,只要強權一有松懈,外來的信仰迅速分崩離析,那并不是由于草根階層沒有信仰和不需要信仰,而是由于他們不需要那種不屬于自己的信仰。反之,對于那種千百年來就像流淌在民族的血液里那樣融化在民間情感記憶之中的信仰,臺州的民眾已經通過戲劇活動,充分表達了他們的態度。傳統戲劇在這里成為草根階層群體情感記憶的有效載體和外形式。一種外來的、被給予的信仰,尤其是一種脫離人們日常生活的理論之無法內化為民眾真實的精神追求,并不需要我來證明;而草根階層所追尋的那些看似并無實際價值的精神與信仰活動對民間社會的整合作用,我還無法揭示并給予足夠評價。我只是從中體驗到中國民間古老信仰仍然擁有的非常之強的生命力,而這種生命力之深厚文化基礎,遠遠不是足以否定神靈之實體存在的科學知識所能夠摧毀的。
我在臺州戲班的存在與發展過程中,還感受到一種奇妙的秩序。民間戲班的內部構成、它的運作方式具有十分符合戲劇市場特性的驚人的內在合理性,反觀20世紀50年代以來通過改制建立的諸多國辦或準國辦劇團,以及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推動劇團體制改革的所有措施,在這一民間自然生成的規范與秩序面前都相形見絀。這些正在逐漸建立的秩序與規范的來源,并不僅僅是臺州戲班目前這一代班主與演職員們的智慧,它與中國傳統的戲班構成和運作方式之間具有天然的內在聯系。由于戲班在其發展史上經歷了一個重要的中斷,由于外在社會結構的變化,臺州戲班近年得以重建的秩序與規范和傳統戲班相比出現了一定程度上的變化,但是所有這些變化都圍繞一個軸心:它必須是一種戲班內部成員以及與戲班演出相關的村民們都能夠從內心深處認同的變化。我想這里呈現出的就是歷史與現實之間的一個交集,關鍵在于歷史與現實的這種交匯,是通過戲班與每個演出地民眾的互動而自然形成的,它說明一個足夠自洽的文化共同體,只要擁有最起碼的自主性,就必定會自然形成某種切合現實的、具有倫理道德內涵的秩序和規范。這些規范看似偶然,按照功能學派的理論,它們都體現出某種超驗的智慧。它的意義也不限于戲劇領域,實際上我懷疑在文化生活乃至經濟生活領域,在所有和最廣大的民眾相關的領域,規范和秩序都是可能自然生成的,或者說,都可能在接續傳統的基礎上重建。
草根階層永遠是社會的弱勢群體。但我很想重復拙著引言里的一段話,在書中我寫道:“草根階層的精神需求與信仰是一種如同水一樣既柔且剛的力量,面對強權它似乎很容易被摧毀,但事實上它真的就像白居易那首名詩所寫的那樣——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它總是能找到合適的機會,倔強地重新回到它的原生地,回到我們的生活。”現在我還是這樣想。
《草根的力量》是一部研究民間戲劇活動的著作,它的研究對象,只局限于浙江臺州地區近20年的民間戲班。但是它涉及到的問題遠遠超出了臺州地區,遠遠超出了戲劇領域。通過經年細致的田野考察,作者揭開了中國當代社會真實可信的一角,在民間戲劇活動的描述和剖析中,折射出草根階層在精神生活和情感生活領域的強烈渴求。它為我們的文學藝術研究、文化批評以及社會學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對象和研究課題。因此,我刊專門約請了七位著名學者,請他們與作者一起,從各自不同的專業領域對該書以及該書所涉及的豐富內容展開進一步的探討。我們希望由此引起學界關注的不僅僅是《草根的力量》這本書,更是該書的書名所指稱的那種力量的存在,以及草根階層真實的精神脈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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