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維(1877~1927)與傅斯年(1896~1950)出生時間相差將近二十年,一位是清代遺老,一 位是五四青年;一位聲嘶力竭提倡保護傳統文化的價值,一位是近代反傳統的健將。他們的 社會角色截然不同,他們的著作卻有著相當微妙的關聯。
這篇短文便想探討王國維與傅斯年之間思想學術上的連系。我將先簡略地介紹他們對學問的 看法及對俗文學的態度,然后以王國維的古史觀,尤其是《殷周制度論》與傅斯年《夷夏東 西說》的關系為重心進行討論。在傅斯年的已刊及未刊文稿中,并未以專文方式討論過王國 維,這就使得后人要考索這一層因緣變得相當困難。本文主要是透過傅氏藏書中對王氏著作 的一些眉批來進行探索。
一
王國維與傅斯年有一些近似處。王與傅皆主張在中國建立純凈的學術社會。王氏在許多文字 中反復談到這一點。譬如《談近幾年之學術界》一文中說:
故欲學術之發達,必視學術為目的,而不視為手段而后可。①
又說:
于是非真偽之別外,而以國家人種宗教之見雜之,則以學術為一手段,而非以為目的也。未 有不視學術為一目的,而能發達者。學術之發達,存于其獨立而已。然則吾國今日之學術界 ,一面當破中外之見,而一面毋以為政論之手段,則可有發達之日矣 欠②。
王國維一生是從精神,而非物質的層面著手求建設中國之道。如果我們觀察他 早年的道路,便可發現與同時代人不一樣的地方,他不斤斤于談富強、談政法,而是從教育 、心理學、倫理學、哲學、藝術等時人認為不急,而王氏以為是根本的地方入手,他的老師 藤田豐八便早已發現王氏這一個迥異時人的特色③,
這在近代中 國的確是一條獨特的道路。而小他近二十歲的傅斯年,早在北大編《新潮》時,也有類似的覺悟。他在該刊的《發刊詞》上提醒國人學術無中外之別,并要知道本國學術在世界上地位 之低下,強調如自外中國于世界思想潮流,“不啻自絕于人世”,而且中國學術界之因循茍 且,“皆緣不辨西土文化之美隆如彼,又不察今日中國學術之枯槁如此”④,他認為“群 眾對于學術無愛好心,其結果不特學術消沉而已,墮落民德尤巨”⑤,故認為《新潮》的主要目標之一便是鼓動群眾對學術之興趣⑥,這也是傅斯年的北大同學顧頡剛后來所提出的,要“在中國建設 一個學術社會” 的野心⑦,也是他們的老師胡適早在民國 九年北大開學時所作《提高和普及》的演講中所再三說到的,提高學術水準為救國的當務之 急⑧。這一個建立“學術王國”的思想傳統,在當時汲汲求富求強的思路之中是相當獨特的。王國維最早的學術研究取徑還有一個特色,即是往下層走,也就是他所說的研究“最下且賤 者”的文學作品⑨,譬如《唐宋大戲考》、《戲曲考源》、《古劇腳色考》、《宋元戲曲 史》等,這也似乎預見了五四一代青年的路數,傅斯年、顧頡剛等人同時表現了這一特點。 他們都對往昔中下層百姓的歷史、文學極為關注,這種關注有許多不同的層次,一方面是想 藉編歌謠來了解“國民心聲”,同時也是為了了解這些文化媒介,以便進一步利用他們來教 育民眾10。
不管是反映國民心聲,或是藉著了解下層文學來教育民眾,他們都不約而同地欣賞通俗文學 。王國維的《宋元戲曲史》乃特別吸引傅斯年。
《宋元戲曲史》有兩個引起五四青年注意的特質:第一,它為下層百姓的文學作史;第二, 宋元戲曲中表達一種“自然”的文學觀,與五四青年的文學觀相符合。民國八年一月一日《 新潮》第一卷第一期中,傅斯年發表了《王國維著宋元戲曲史》一文,他說近年坊間所刊刻 的各種文學史與文學評議之書,獨有王靜庵的《宋元戲曲史》最有價值,并說“王君此書前 此別未有著作,當代亦莫之與京”11。傅斯年特別欣賞王國維在《宋元戲曲史》中對元曲所作的評論:
元曲之佳處何在?一言以敝之,曰:自然而已矣。古今之大文學,無不以自然勝,而莫著于 元曲。……彼以意興之所至為之,以自娛娛人,關目之拙劣,所不問也,思想之卑陋,所不 諱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顧也。彼但摹寫其胸中之感想,與時代之情狀,而真摯之理,與 秀杰之氣,時時露于甚間12。 當時傅斯年還認為元曲是研究中國社會歷史的上好材料。顧頡剛在為《文學旬刊》所作《元 曲選敘錄》四篇的“小序”上為我們留下了這樣一段記錄:
前四年,孟真去國時送給我一部《元曲選》,上面題道:頡剛要研究中國社會歷史,這本書 是研究中國社會歷史的最好資料。13
而且在經過七年的留學生活后,他仍未改變對《宋元戲曲史》的評價。在他的藏書中, 我 發現了一本《宋元戲曲史》,書前有這樣一段眉批:
十余年前所讀書,當時為之神往者。此回自歐洲歸,道經新加坡,于書肆更買此冊,仍覺是 一本最好之書,興會為之飛也。民國十五年十月□□(案:英文字不清楚)舟中。
二
接著我要討論王國維《殷周制度論》與傅斯年《夷夏東西說》的關系。
在本世紀初中葉,先后出現幾種論著提倡多元古史觀,依時代先后,分別有蒙文通的《古史 甄微》(1927)、傅斯年《夷夏東西說》(1934)、徐炳昶的《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 (1943)。
古史多元論的產生,與顧頡剛的古史辨運動自然有密切的關系。他在一些震人心弦的文章中 質疑古代民族出于一元的舊觀念,提出古代民族應當出于多元的推想,同時也頗懷疑殷周不 相干14。古史辨派將上古信史擊成碎片 ,使得后來的史家能較無拘束地將這些碎片重新綴合。蒙、傅、徐三人在某種程度上都反映 了顧頡剛的《古史辨》。蒙文通的三集團說最早出,但在當時影響較小。徐炳昶先生之書最 為晚出,以分析古代神話為主,后來發生很大的影響。
至于傅斯年的《夷夏東西說》,不只批判性地運用文獻,而且隨處以新出土之甲骨作為證據 ,論證相當細密,貫串全文的方法,一個是種族的,一個是地理的。引用勞干先生的話,這 一篇文章對于殷人在東周人在西這一點“有一個透徹的了解”,“根據這個理論為推斷殷周 兩部族的來龍去脈,以及中國文化史的淵源與其分合,那就更顯然如在指掌。”15
這篇文章一直到今天 都有重大影響。
傅斯年這一篇文字的思想源頭是多方面的,有人認為他可能是受了哥廷根大學漢學家哈隆(G ustav Haloun)的影響16,我個人不太贊同此說,傅氏在歐時并不學歷史,而且我遍檢他的藏書也未見到哈隆的文章 細讀哈隆的文章,也可以發現他的觀點與傅氏并不相同。惟有重視上古多元民族,民族遷 移這一方面兩人的取徑有相似之處,但是重視種族本來就是當時德國史學界共同關心的問題 17,不一定要特別受到某人的啟發。我個人傾向于認為傅氏原有一些東、西二分 的模糊看法,而王國維“殷周制度論”深刻化他原先的觀點。
傳統中國有幾種約定俗成之見,認為三代出于一元,認為殷周皆起于西土,而且認為西土是 孕育強盛朝代的地方。《史記》中的一段話反映了這一種意識:
或曰:“東方物所始生,西方物之成孰。”夫作事者必于東南,收功實者常于西北,故禹興 于西羌,湯起于亳,周之王也以豐鎬伐殷,秦之帝用雍州興,漢之興自蜀漢。18
在這一段話里,“湯起于亳”一說中“亳”,經常被解釋為是在西邊,譬如徐廣就說京兆杜 縣有亳亭,則在三亳阪尹之外,又有一個西亳,那么商也是起于西土的。不過,清儒中已有 不少人對此提出不同的看法,孫星衍、胡天游、郝懿行、金鶚、畢亨,都主張偃師之西亳為 后起之亳,湯之始都應在東方19。王國維在提出一條有力的證據證實湯之亳為 漢代山陽的薄縣,也就是今天山東的薄縣,他引的材料是《左傳·哀公十四年》“宋景公曰 ,薄,宗邑也”。
這里必須強調的是,在王國維的瓜皮帽及長辮發之下,其實是異常新穎的史家,他運用地理 的觀點,將一些自古以來認為是一脈相傳的拆解開來。譬如他在1916年提出戰國時秦用 籀文,六國用古文,一東一西,便打破了由古文而籀文,由籀文而篆,由篆而隸一脈相承之 說。在《殷周制度論》等文字中,他也運用地理的觀點,將過去認為一脈相傳的朝代加以空 間化。
王國維的一系列考證都邑地理的著作,如《自契至于成湯八遷》、《商》、《亳》等都指向 了一個東、西二分的結論,即殷以前帝王宅京皆在東方,惟周起于西土。他說:
自上古以來,帝王之都皆在東方太白皋之虛,在陳大庭 氏之庫,在魯黃帝邑于涿鹿之阿,少白皋 與顓頊之虛皆在魯衛,帝嚳居亳,惟史言堯都平陽,舜都蒲阪,禹都安邑,俱僻在西北, 與古帝宅京之處不同。然堯號陶唐氏,而冢在定陶之成陽,舜號有虞氏,而子孫對于梁國 之虞 縣,孟子稱舜生卒皆在東夷。蓋洪水之災,兗州當其下游,一時或有遷都之事,非定居于 西 土也,禹時都邑雖無可考,然夏自太康以后以迄后桀,其都邑及他地名之見于經典者,率在 東土,與商人錯處河濟間蓋數百歲。商有天下,不常厥邑,而前后五遷,不出邦畿千里之內 。故自五帝以來,政治文物所自出之都邑,皆在東方,惟周崛起西土。20
王國維在《殷周制度論》中又說:
自五帝以來都邑之自東方而移于西方,蓋自周始,故以族類言之,則虞夏皆顓頊后,殷周皆 帝嚳后,宜殷周為親,以地理言之則虞夏商皆居東土,周獨起于西方,故夏殷二代文化略同 。21
又說:
殷周之大變革,自其表言之,不過一姓一家之興亡與都邑之轉移,自其里言之,則舊制度廢 而新制度興,舊文化廢而新文化興。22
在這篇文字中,王國維不但是將商周這兩個過去習以為是前后相承的朝代以地理上分為東、 西,而且從制度上廣泛論述殷周之不同。
當《殷周制度論》于民國六年發表時,在北大中文系讀書的傅斯年顯然并未注意。在他的任 何文字中也從未提到過。1927年8月,傅斯年從廣州到上海時首度購讀《觀堂集林》, 我們很幸運地在傅斯年逝世后所遺的藏書中,看到這部《觀堂集林》(封面題“中華民國十 六年八月旅次上海,斯年”),所以可以清楚看出他注意到《殷周制度論》,并在該文的“ 中國政治與文化之變革,莫劇于殷周之際”上眉批:
此蓋民族代興之故。
這句簡短的眉批必須配合著傅斯年的兩段話來看,他在1924年所寫的一篇《評丁文江的 “歷史人物與地理的關系”》中有這樣一段話:
或者殷周之際,中國的大啟文化,也有點種族關系正未可知。要之中國歷史與中國人種之關 系是很可研究的。22
此外《與顧頡剛論古史書》中的一段話也應放在這里看。在這一封寫于1924-1926年,沒 有寄出的長信中,他已經表示了一些后來《夷夏東西說》的影子了周之號稱出于后稷,一如匈奴之號稱出于夏氏。與其信周之先世曾竄于戎狄之間,毋寧謂周 之先世本出于戎狄之間。姬姜容或是一支之兩系,特一在西,一在東耳。
……我疑及中國文化本來自東而西,九河濟淮之中,山東遼東兩個半島之間,西及河南東部 ,是古文化之淵源。以商興而西了一步,以周興而更西了一步。不然此地域中何古國之多也 ,齊容或也是一個外來的強民族,遂先于其間成大國24。
傅氏在這封信中又說:
究竟誰是諸夏?誰是戎狄?25
以上幾點充分顯示出他對上古中國種族復雜性的興趣。
種族觀點在傅斯年早年便已深深蝕刻。他在評桑原騭藏的《支那史要》已透露這方面的想法 。桑原之書是最早以新式題材撰寫的中國通史,在當時中國影響極大26,許多新出版的教科書皆以之為準,劃分上古、中古、近代27。傅斯年熟 讀該書 并曾有過評論。他并不滿意桑原“始以漢族升降為別,后又以東西交通為判,所據以為分本 者,不能上下一貫”28,認為“宜據中國種族之變遷升降為 分期之標準”。他說:研究一國歷史,不得不先辨其種族,誠以歷史一物,不過種族與土地相乘之積,種族有其 種 族性,或曰種族色者(Racial Colour),具有主宰一切之能力,種族一經變化,歷史必然頓 然一改觀。29
在傅斯年留學德國期間“歷史一物,不過種族與土地相乘之積”一類想法,必獲得更深的加 強。在當時德國歷史學界,種族史始終是熱門的一支,譬如與傅氏同在德國留學的陳寅恪也 不約而同地表現出以“種族—文化”為主軸來詮釋歷史變動的現象。陳寅恪治史時重“種族 —文化”之特色早已有人指出30,陳先生《唐代政治史述論稿》第一句即引《朱子語類》“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閨門失禮之事不以為 異”一語,然后說“然即此簡略之語句亦含有種族及文化二問題,而此問題實李唐一代史事 關鍵之所在,治唐史者不可忽視者也。”故他說要論唐代三百年統治階級中心是皇室之氏族 問題,“然后再推及其他統治階級之種族及文化問題”31。至于《隋唐制度淵 源略論稿》中提出隋唐制度的三種來 源,也是從“種族—文化”著眼。32傅斯年在歐 洲的六、七年間,對歐洲歷史作過廣泛的閱讀,在傅氏的古史論文中,隨處可見這方面的痕 跡,如《大東小東說》中提到大哥里西、哥里西、大不列顛、小不列顛,近于羅馬本土者為 小,遠于羅馬本土者為大,如《論所謂五等爵》之得到歐洲封建時代爵制之啟發。他尤其注 意歐洲史中的種族問題,如《周東封與殷遺民》(1934):
試以西洋史為比:西羅馬之亡,帝國舊土分為若干蠻族封建之國,然遺民之數遠多于新來之 人,故經千余年之紊亂,各地人民以方言之別而成分化,其居意大利、法蘭西、西班牙半島 、意大利西南部三大島,以及多腦河北岸,今羅馬尼亞國者,仍成拉丁民族,未嘗為日耳曼 人改其文化的、語言的、民族的系統……遺民之不以封建改其民族性也如是。33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種族方面的觀點,他還受到巴克(Thomas Buckle)《英國文化史》(A Hist ory of Civilization in England)中地理史觀的影響,一度想將這本書譯成中文,足見其 重視之一斑34。
綜而言之,傅氏在民國十五年冬回 到中國時,心中必懷抱著“種族”及“地理”兩種觀點。他從歐洲運回來的藏書中便有不少 這兩類的書。正由于他關心種族史問題,所以他個人的研究工作會以民族與古代中國為主題 ,而且可以說這是他所有關于古代史著作的總綱;而史語所工作之計劃與布置,亦與這個主 題密切相關,如史祿國等人之體質人類學調查,西南少數民族調查等,都是為了解決中國古 代民族的問題。
當他回到闊別多年的中國后,首先引起他注意的,也是“種族—地理”方面的研究。在他為 董作賓《新獲卜辭寫本后記》所作的跋中說:
十六年八月,始于上海買王靜庵君之《觀堂集林》讀書,知國內以族類及地理分別之歷史的 研究,已有如鬼方犭嚴狁考等之豐長發展者。35
王國維的《殷周制度論》,在背景不同的人讀來,有相當不同的發揮。譬如郭沫若在1930年 出版的《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中認為那是時會使然,即經濟狀況已發展到另一階段,自 不能不有新興的制度逐漸出現,并認為是由氏族社會到奴隸社會的變化。36
然而,王國維比較殷周制度異同,并以地理的觀點 將殷周加以東西二分的文章,在心中懷抱著“種族—地理”觀點的傅斯年看來,意義卻不一 樣。文化上如此劇烈的變化,顯然與“民族”代興有關。這不是王氏原有的觀點。因為在這 方面,王國維仍持守傳統的看法,主張“殷周皆帝嚳后。宜殷周為親。”(案:《世本》、 《帝系姓》皆以殷周同出帝嚳以后。)但在后人讀來,頗覺殷周文化 差異如果以民族代興去解釋,似乎更為合理。所以王國維將直線的切開平鋪,而傅斯年又以 種族觀點將它們劃分成兩個集團,所以傅氏會在“中國政治與文化之變革,莫劇于殷周之際 ”之上批以“此蓋民族代興之故”。
徐中舒顯然也是從其師《殷周制度論》讀出王國維意想不到的結論。徐氏在1927年所寫 的《從古書推測之殷周民族》中反駁其師殷周皆出帝嚳之說,認為:
殷周之際,我國民族之分布,實經一度極劇之變遷,其關系后世,至為重要。歷史非但不載 其事,又從而湮晦其跡,使我國古代史上因果之關系全失真相。37
他由幾個方面證明殷周非同種民族,譬如說:
今由載籍及古文字,說明殷周非同種族,約有四證。一曰由周人稱殷為夷證之……二曰由周 人稱殷為戎證之……38
徐中舒所引材料中尤有《左傳·襄公十四年》“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能,言語 不達”一條,說明周人之語言文字其初是否與中國相同,實屬疑問。39
徐氏強調殷周非但不是同一種族,而且兩者之間有激烈的沖突,他說牧野之戰實 系兩民族存亡之爭,后來周人將這個事實掩蓋起來,而儒家又以吊民伐罪為解釋之,于是東 西兩民族盛衰變遷之跡遂無聞焉。
傅斯年以“民族代興”的觀點來理解殷周之間劇烈的變化,深化了他原有的周人在西、殷人 在東的觀點,成為他后來的古史方面的幾篇杰作,尤其是《“新獲卜辭寫本后記”跋》、《 周東封與殷遺民》及《夷夏東西說》的一個基本論點。在《“新獲卜辭寫本后記”跋》中傅 斯年一再強調殷周種姓不同,認為“《詩》《書》上明明白白記出他們的種姓、地理、建置 、各項差別的。”40
在《夷夏東西說 》中傅斯年又說從地理上看,三代及近于三代前期,有著東、西二個系統:
歷史憑藉地理而生……現在以考察古地理為研究古史的一個道路,似足以證明三代及近于三 代之前期,大體上有東西不同的兩個系統。41
他說東西對峙史即三代史:
東西對峙,而相爭相滅,便是中國的三代史。在夏之夷夏之爭,夷東而夏西。在商之夏商之 爭,商東而夏西。在周之建業,商奄東而周人西。42
至傳統一元式的古史是像希臘“全神堂”,本是多元,卻被硬湊成一個大系統:
《左傳》中所謂才子不才子,與《書·堯典·皋陶謨》所舉之君臣,本來是些互相斗爭的部 族和不同的酋長或宗神,而哲學家造一個全神堂,使之同列在一個朝庭中。“元首股肱”, 不限于千里之內,千年之間。這真像希臘的全神堂,本是多元,而希臘人之綜合的信仰,把 他們硬造成一個大系。43
不過,我們絕對不能輕率地認為《夷夏東西說》是《殷周制度論》單純的延續。事實上在《 夷夏東西說》中,直接稱引王國維的 地方只有寥寥幾處,44
而且,《夷夏東西說》的許多觀點還與王氏明顯不同。譬如王國維說夏在東而傅斯年說夏在西 ,王國維很少說及夷,而傅文中考論東夷的部分相當之多,然而,在原始的精神上,我們仍 可以在這兩篇文字之間發現一些微妙的連系。
王國維與傅斯年之間關系當然還不止于此。
傅斯年早年有疑古傾向,但他后來不滿意于懷疑古史,并主張重建古史。促成其轉變的,當 然是史語所殷墟考古的成果,不過王國維的《殷卜辭所見先公先王考》及《續考》等文字也 發揮了影響。在1930年所寫《“新獲卜辭寫本后記”跋》中,他說:
即以《史記·殷本紀》的世系本是死的,乃至《山海經》的王亥,《天問》的恒和季,不特 是死的,并且如鬼,如無殷虛文字之出土,和海寧王君之發明,則敢去用這些材料的,是沒 有清楚頭腦的人。然而一經安陽之出土,王君之考釋,則《史記》《山海經》《天問》,及 其聯類的此一般材料,登時變活了。45
他接著推論說,《殷本紀》之世系雖有小誤,但是“由文字傳寫而生,不由虛造。既不妄于 《殷本紀》,何至妄于楚世家?”46
足證《殷卜辭所見先公先王 考》及《續考》兩篇文字增強了他對古代文獻的信心。值得注意的是1940年出版的《性 命古訓辯證》中,也有一段顯然與前引有關的話,認為夏代可信:
即以殷商史料言之,便如洹上之跡深埋地下,文字器物不出土中,則十年前流行之說,如“ 殷文化甚低”、“當在游牧時代”、“或不脫石器時代”、“《殷本紀》世系為偽造”等等 見解,在今日容猶在暢行中,持論者雖無以自明,反對者亦無術在正面指示其非是。差幸而 今日可略知“周因于殷禮”者如何,則“殷因于夏禮”者,不特不能斷其必無,且更當以殷 之可借考古學自“神話”中入于歷史為例,設定其必為有矣。夏代之政治社會是演進至如何 階段,非本文所能試論,然夏后氏一代必然存在,其文化必頗高,而為殷人所承之諸系文化 最重要的一脈,則可就殷商文化之高度而推知之。47
他從出土的殷商遺物中推論其“乃集合若干文化系以成者,故其前必有甚高甚久之背景可知 也。”48
這個態度與王國維《古史新證》“總論”上所說的, “雖古書之未得證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證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頗為相近。49
三
除了王國維以外,從未見到傅斯年對任何學者如此傾心。他在給陳垣的一封信中,表示了他 對西洋學術羨妒交加的情緒,既肯定他們在東方學研究上的成就,“并漢地之歷史材料亦為 西方旅行者竊之奪之,而漢學正統有在巴黎之勢”,同時又“慚中土之搖落”,希望能建立 一個機構,聚合一群學者急起直追。但傅斯年在悲嘆“中土之搖落”時,卻認為王國維與陳 垣是兩位足以傲視西方的學者,他說:“幸中國遺訓不絕,經典猶在,靜庵先生馳譽海東于 前,先生(陳垣)鷹揚河朔于后”50。
單以甲骨文來說,他在董作賓《殷歷譜》序中說自孫詒讓始得甲骨文字 以來,對甲骨文的研究,“若夫綜合研究,上下貫穿,旁通而適合,則明明有四個階段可尋 ,其一為王國維君之考證先公先王,與其殷墟考釋之一書。”51
不過傅斯年顯然認為王國維的史學觀點仍有所限制,即他并不能脫離“二重證據法”,仍然 局限于將地下史料與古代文獻相比較的方法,未有“整個的觀點”52。故在《“新獲卜辭寫本后記”跋》中又說:殷代刻文雖在國維君手中有那么大的成績,而對付殷墟之整個,這還算是第一次。53
言下之意,傅氏認為史語所以“整個的觀點”處理商代考古發掘的工作是超出王國維的境界 了。54
此外,傅斯年并沒有王國維《殷周制度論》中所反映的那種強烈的道德關懷。王國維說:“ 此數者皆周之所以綱紀天下,其旨則在納上下于道德,而令天子諸侯卿大夫庶民以成一道德 之團體。周公制作之本意實在于此。”55
從王國維語 氣中可以清楚看出他是“周文化主義者”,所以說周是“成一道德團體”,傅氏與王國維不同,他已經沒有王國維那樣強烈的道德動機了。對新文化運動的健將而言,傳統宗法社會早 已失去了光環。在《殷周制度論》的文末,我們可以看到這樣幾句批語,充分反映兩代學者 在面對相近的歷史現象時不同的觀點。傅斯年在《殷周制度論》的末尾上眉批說:
殷周之際有一大變遷,事甚明顯,然必引《禮記》為材料以成所謂周公之盛德,則非歷史學 矣。
此外傅斯年《周東封與殷遺民》及《夷夏東西說》中不但在一些史事上與王氏有不同,而且 還透露出一種強烈的“東方主義”,強調東夷和商的文化貢獻。他說東夷中“如太 白皋,則有系八卦傳說;有制嫁取用火食之傳說。如少 白皋,則伯益一支以牧畜著名,皋陶一支以制刑著 名,而一切所謂夷,又皆以弓矢著名。可見夷之貢獻于文化者不少。殷人本非夷狄,而撫有 夷狄人民土地……”56
又說:
商朝本在東方,西周時東方或以被征服而暫衰,入春秋后文物富庶又在東方,而魯宋之儒墨 ,燕齊之神仙,惟孝之論,五行之說,又起而主宰中國思想者二千余年。然則謂殷商為中國 文化之正統,殷遺民為中國文化之重心,或非孟浪之言”。57
小結
在這一篇短文中,我討論了兩個問題。第一是王國維、傅斯年這兩位相差近二十年的學人, 在學術意趣上的相似性。我舉了兩個例子,一個是想在中國建立學術社會的意愿,另一個是 對民俗文學的態度。第二是追溯傅斯年《夷夏東西說》的思想淵源。從以上的討論中似乎可 以看出,王國維這位堅守傳統道德價值的學者,以相當微妙的方式為新文化運動開道。但是 在新一代人看來,他那具有深刻道德關懷與經世用心的《殷周制度論》卻有了相當不同的意 義,“所存者神,所遇者化”。王國維與傅斯年這兩代學者的關系似乎就是這樣。
附錄:本附錄是輯抄傅斯年藏書中對王國維著作所作眉批中的學術評論《觀堂集林》卷二《說商頌下》批云:“此所論至允,然以不敢違魯語,故仍不 敢從韓詩之說,卒之奮發荊楚之語,無以解矣。”
《觀堂集林》卷十《殷周制度論》,傅斯年在“中國政治與文化之變革,莫劇于 殷周之際” 上用毛筆加句讀,并于其上批:“此蓋民族代興之故。”在“是故大王之立王季也,文王之 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也,周公之繼武王而攝政稱王也,殷制言之皆正也”上批云:“此 言未愜,傳長子之弟與傳弟有別,僅周公攝政合殷制耳。”在“由傳子之制而嫡庶之制生焉 ”一語上批“此語因果倒置。”于此文最后批:“殷周之際有一大變遷,事甚明顯,然必引 《禮記》為材料以成所謂周公之盛德,則非歷史學矣。”
《觀堂集林》卷十一《太史公行年考》上批“自莊、孔以來今文說,王君俱不采。此等今 文說誠有極多可笑者,然亦有不可易者,王君既不取,則論《史記》非其所長矣。”在此文 一開始不久“安國既云蚤卒,則其為臨維太守,亦當在此數年中,時史公年二十左右,其從 安國問《古文尚書》,當在此時也”上批云:“此真捕風捉影之考矣。”
《觀堂集林》卷十二《說亳》上批:“此下二文,大體皆襲人前說,僅其第一證為新說。” (案:此處所謂此下二文,可能是《說耿》、《說殷》。)
《觀堂集林》卷十三《鬼方昆夷犭嚴狁考》,是全文圈點之 文,無眉批,但有夾條云:“左哀二十三,申鮮虞,此亦以國名名人者。”
另一篇全文圈點的是《殷卜辭所見先公先王考》。
《觀堂集林》卷十五《漢黃腸木刻字跋》上批云:“安陽殷王墓中所見之木室蓋即黃腸之淵 源矣。”《觀堂集林》卷十八《胡服考》在第一頁“胡服之入中國始于趙武靈王,其制冠則惠文”上 批曰:“《左·僖二十四》:‘鄭子威好聚鷸冠。鄭伯聞之,使盜殺之。'此斯冠之始也, 以為惠文,誤。杜曰:‘鷸,鳥名,聚鷸羽以為冠。'”
在《觀堂集林》全書中,傅氏對《五聲考》一文批評最多,認為王氏“無音學常識”。文中 批語不少,如:“入聲不純然另是一類,對轉之說可能,配陰配陽則局論耳。”
在《海寧王愨公遺書三集》(戊辰孟春校印)《今本竹書紀年疏證序》最后批云:“此書之輯 ,或以有徐位川、陳逢衡輩之書為之會集材料于前,并非難事,未可擬于惠君之疏偽書也 , 至徐、陳諸人之愚陋則不待證。”“又此書大體,比之孫氏所疏增益不多,孫氏之力,何可 略也?”
①《王靜庵文集》(臺北·亻黽勉,1978)頁173 。
②同前書,頁176。
③狩野直喜,《憶王靜庵君》,轉引自袁英光、劉寅生,《王國維年譜長編》(天津 ,人民,1996)。頁25。
④《〈新潮〉發刊旨趣書》,見《傅斯年全集》(臺北,聯經,1980),頁1398。 ⑤同上注,見1399。
⑥同上注。
⑦顧頡剛,《中山大學歷史語言研究所年報》“序”,轉引自顧潮《顧頡剛年譜》( 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頁169。
⑧《胡適講演集》(臺北,中央研究院胡適紀念館,1978)中冊,頁490。
⑨王國維《優語錄》序,《王國維遺書》(上海:上海古籍·1983),冊16,頁1。
10傅斯年在《戲劇改良各面觀》中說“有人說道中國戲劇,最是助長中國人淫 殺的心理,仔細看來有這樣的社會心理,就有這樣戲劇的思想,有這樣戲劇的思想,更促成 這樣社會心理,兩事是交相為用,互為因果”(《傅斯年全集》,頁1080),所以在同一篇文 章中他說“我們并不是服從社會,是用遷就社會的手段,來征服社會”(同前書,頁1092), “我希望將來的戲劇,是批評社會的戲劇,不是專形容社會的戲劇”(同前書,頁1095)。至 于顧頡剛之采民謠,訪妙峰山等,也有同樣的意義。
11同前書,頁1492
12同前書,頁1431。這段文字原出現在《宋元戲曲史》,《王國維遺書》(上海 :上海古籍,1983),冊15,頁73。
13轉引自顧潮編,《顧頡剛年譜》,頁83。
14《答劉胡雨先生書》,《古史辨》第一冊,頁96-102。《討論古史答劉胡二 先生》,同前書,頁105-150,尤其是頁142-150。
15見傅樂成,《傅斯年先生年譜》,在《傅斯年全集》,頁2637。
16Gustav Haloun,“Contribution to the History of Clan Settlement in A ncient China I”,Asia Major,Volume 1(1924),pp,76-111。
17Friedrich Meinecke Cosmopolitanism and the National State.(Princeto n,1963),pp,12-13.
18《史記·六國年表》(北京,中華書局新校本),頁686。
19傅斯年,《夷夏東西說》,《傅斯年全集》,頁840。
20王國維,《殷周制度論》,《觀堂集林》(臺北,河洛,1975),頁451-452。
21同上注。
22《觀堂集林》,頁453。
23《傅斯年全集》,頁1150。
24《傅斯年全集》,頁1533-1534。
25同前書,頁1535。
26桑原書之中譯本我未見到,該書原本《中等東洋 史》收于《桑原騭藏全集》(東京,巖波書店,1968),第四卷,頁1-290。
27傅斯年,《中國歷史分期之研究》,《傅斯年全集》,頁1225。
28同前書,頁1226。
29同前書,頁1230。
301958年在《歷史研究》中有著名北京大學歷史學三年級三班研究小組的 《關于 隋唐史研究中的一個理論問題評陳寅恪先生的“種族—文化”觀點》,文中痛罵陳 氏未能與馬克思主義史學合節。不過這篇文章倒是把握到陳氏史學的一個特質即“種族—文 化”,見《歷史研究》12(1958),頁37-52。
31《陳寅恪先生論文集》(臺北,九思,1977),頁173。
32前引《歷史研究》文,頁37。
33《傅斯年全集》,頁902。
34朱家驊一度擬聘傅氏為中研院地理所籌備委員之一,足見其地理方面的素養 。信存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究所檔案館。
35《傅斯年全集》,頁998。
36潘光哲,《王國維與郭沫若》(未刊稿)。
37《國學論叢》1:1(1927),頁109
38同上注,頁110。關于徐文與王國維之關系,參考預顧頡剛《當代中國史學》 (臺北,無出版時間),頁131。
39同上注,頁109。
40《傅斯年全集》,頁986。
41同前書,頁822。
42同前書,頁887。
43同前書,頁883
44傅斯年特別注意到的是,王國維對于“亳”的考證。
45同前書,頁961
46同前書,頁978
47同前書,頁632-633
48同前書,頁633
49《古史新證》(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1994),頁2-3。
50傅斯年致陳垣函,藏于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公文檔。
51《“殷歷譜”序》,《傅斯年全集》,頁953。
52關于整個的觀點,參見傅斯年《考古學的新方法》,同前書,頁289-299 。
53同前書,頁959。
54參見王氵凡森,《什么可以成為歷史證 據?近代中國新舊史料觀點的沖突》,《新史學》8:2(1997),頁117。
55《觀堂集林》,頁454。
56《傅斯年全集》,頁882。
57同前書,頁902-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