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振玉善識文物,喜研文史。從殷墟甲骨、漢晉木簡、墓志銘文,到宮中所藏歷代圖書、歷史檔案,乃至珍寶、錢幣等,他都有系統(tǒng)的研究,并撰寫了許多學術(shù)價值頗高的專著。羅振玉41歲入學部,因公務簡,又不肯奔走鉆營,有很多時間搜求文物,鉆研學問。“每涉足廠肆,盡廉俸所入,搜求古物書畫,雖資力有限,不敢和洋商巨賈相競爭,但破銅爛鐵,在所不遺,往往批沙得寶,又人棄我取。”羅振玉獲得了很多兩漢六朝、唐宋等朝的珍貴文物,為其考古研究積累了實物材料。
羅振玉為保存和流傳敦煌石室遺書做出過切實的努力。敦煌石室遺書是我國光緒年間新發(fā)現(xiàn)的一處千年寶藏。所謂“石室”指甘肅省敦煌的莫高窟(俗稱千佛洞)。窟內(nèi)藏有豐富的經(jīng)書、繡像等,是中華文化藝術(shù)的瑰寶,卻遭到斯坦因和伯希和的攫取。為了保存這些中華文化的“劫余”,羅振玉奔走呼告,籌措資金,并決心捐出個人全部俸祿,購買余下卷軸,后又主倡集資影印敦煌遺書,這在他的《鳴沙石室佚書序》中有所敘述。他為保存內(nèi)閣大庫史料及明文淵閣藏書也作出了貢獻。大庫是清代內(nèi)閣庋藏檔案、書籍的處所,庫分東西,東庫貯存《實錄》、《圣訓》、《起居錄》等,由本閣滿本房掌管。西庫書籍多為明文淵閣藏書之孓遺,檔案則是清列朝內(nèi)外臣工的題本、奏本、歷科殿試的大卷等。這些都是中國珍貴的歷史文獻,是一筆重要的文化遺產(chǎn)。由于時局動蕩,所藏大多被盜,散失在外。羅振玉得知這種情形后,主動承擔起書籍的保存、整理、歸類的工作。他曾直接或間接苦口勸說文襄和榮延,保存、整理庫檔。文襄雖表贊同,但以奏準銷毀為慮,行推諉之實。羅振玉復與會稽司長進行了商議,將庫檔移往國子監(jiān),又同國子監(jiān)丞徐梧生交涉,幾起沖突,后經(jīng)人出面調(diào)解,才獲準。經(jīng)過一番周折,這批史料總算保存下來了。辛亥革命之后,民國政府有關(guān)部門對這批史料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有些還險些遭到被改為還魂紙的厄運降臨。羅振玉聞知,急忙以高出原售價三倍的價格買回,保存起來。
1919年春,羅振玉攜家人從日本歸國,定居天津。他先是在天津租下了3棟小樓,專門用于藏置書籍、文物,另外還單獨租借了20多間房屋用以安置家人親屬。一年后,羅氏在天津建成了自家宅院,其中數(shù)間專門用來庋藏大量的史料、檔案,文墨古玩于是也就有了新居所。羅振玉嗜古如命,在保藏文物、古籍上有著篤之彌深的熱情。尤其是對清帝的書畫非常珍視,他將清帝御賜的“寒歲”匾額,特復制一件懸掛在天津寓所的客廳中間,而把原件裝裱珍藏起來。在天津日租界大羅天戲院內(nèi)有許多古董鋪,羅振玉每碰到清帝書畫,無論如何一定買回珍藏,一次還“偶得”溥儀賜給其師傅陳寶琛的一副對聯(lián)。在天津期間,羅振玉與另一位后來成為國學大師的王國維之間的學術(shù)合作與交流非常多。羅振玉對王國維除給予經(jīng)濟上的資助外,并提供大量的研究材料,指示研究途徑,對其政治、學術(shù)等觀點產(chǎn)生重要影響。也可以說日后清華“四大導師”之一的王國維,其文化底蘊中有一部分是在天津的羅家積淀起來的。
羅振玉是我國最早的幾位甲骨文學者之一,與王國維共同創(chuàng)立的研究范式為我國甲骨學的發(fā)展奠基開路。同時,他還繼承了宋朝以來歷代學者對金石文字的研究,開辟了古器物學研究的新階段,他一生著書立說,成果豐碩。羅振玉在我國文化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然而,家庭和社會的境況,使他最終成為封建皇權(quán)的頂禮膜拜者和忠實維護者。而就在天津這塊巨大而豐富的歷史平臺上,亦學亦宦的羅振玉演繹了他苦樂參半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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