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會管理干部學院 天津市 300170 )
[摘 要] 作為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開拓者之一的侯外廬,通過其對中國社會史、思想史的研究,不僅形成起獨具特色的史學體系,而且對馬克思主義中國化作出了自身貢獻。
[關 鍵 詞] 侯外廬;社會史論戰;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馬克思主義中國化
在中國,社會主義理論由空想而科學的發展過程中,作為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石之一的唯物史觀發揮了重要作用、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唯物史觀本與注重實用理性的中國思想傳統,尊重歷史經驗、富有歷史觀念和歷史情感的中國文化心理頗有相互接近的地方。中國的馬克思主義者運用唯物史觀的階級和階級斗爭理論分析中國現實社會,逐漸形成發展起獨具特色的中國革命思想(如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等等),并在這革命思想的指導下,取得了中國人民革命的偉大勝利。他們又運用唯物史觀的基本理論、觀點、立場和方法,分析研究中國歷史,逐漸形成發展起中國的馬克思主義歷史學。正是在這樣的過程中,既實現了社會主義理論由空想而科學的轉變,又使馬克思列寧主義與中國歷史、中國社會和中國革命實際有機結合,形成起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
早在“五四”時期,剛剛接受了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共產主義者,就已在大力宣傳、介紹馬列主義的同時,嘗試性地運用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研究中國歷史、分析中國現實,李大釗的《物質變動與道德變動》、《物質和精神》、《由經濟上解釋中國近代思想變動的原因》、《中國古代經濟思想之特點》、《原人社會于文字書契上之唯物的反映》、《史學要論》、《唯物史觀在現代史學上的價值》、《唯物史觀在現代社會學上的價值》等等反映了這方面的理論成就。20世紀30年代初葉,郭沫若撰著并出版了其“性質可以說就是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的續編”的《中國古代社會研究》,標志著中國的馬克思主義者真正開始以唯物史觀研究和解釋歷史。他“把中國實際的社會清算出來,把中國的文化,中國的思想,加以嚴格的批判”,(1)從而使世人能夠了解真實的中國國情和中國的傳統。稍后的“社會史大論戰”,既使更多學者了解、接受唯物史觀,又在壯大馬克思主義史學隊伍的同時,初步鍛煉了這支新生的力量。到了20世紀40年代,在郭沫若、范文瀾、呂振羽、侯外廬、翦伯贊等的辛勤開拓之下,不僅形成發展起中國的馬克思主義史學,而且取得了許許多多的學術成果。有著悠久傳統的中國史學終于真正成為了科學。
對于被學術界尊稱為“五老”的郭沫若、范文瀾、呂振羽、侯外廬、翦伯贊的學術思想和學術成就,已有許多個案性研究。劉大年則在《他們做出了榜樣》中有一個整體性的評論,說:中國的傳統文化,當然是說的中國民族文化。馬克思主義與傳統文化的結合,意味著前者的民族化。馬克思主義崛起于西方,產生它的社會背景、思想源流也只在西方。中國傳統文化無論內容和形式,都與馬克思主義很少相像的地方。因此,人們很自然地想到,在中國傳統文化面前,馬克思主義是地道的“外來異物”。中國“國情特殊”論者主要就是強調這一點。在歷史學領域里,馬克思主義研究者第一次科學地解答了這個問題。從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起,他們給我國歷史學劃分出了一個嶄新的時代。馬克思主義經典文獻上論述的社會形態、社會歷史發展階段,不僅存在于歐洲、美洲,也基本上存在于中國歷史的發展過程里。他們的研究切實證明了這個
重大事實。中國歷史從何處來,將要走向何處去,在人們面前一下子豁然開朗了。馬克思主義之所以能夠應用于中國歷史,根據在哪里?根據不在中國歷史之外,只在中國歷史運動之中。甲骨鐘鼎文字和先秦以下浩如煙海的文獻記錄,表現的中國社會制度、歷史演變,有什么樣子,馬克思主義才能講出什么樣子。馬克思主義的應用,改變了的是主體對客體的認識,而不是改變了客體的存在。反對者指責說,馬克思主義的研究是“削足適履”、“移史就觀”,這顯然不正確。盡管如此,它還是不能否認這樣的應用并非脫離了中國歷史的基本事實,而只是根據科學觀點來重新認識那些事實,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科學不能靠杜撰虛構成立。馬克思主義產生于西方,它一旦與中國內在根據相結合起來,就成了中國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歷史學里面,它再也不是“外來異物”,而與中國文化熔鑄為一體了。恩格斯說,每個國家運用馬克思主義,必須穿起本民族的服裝。這里借用服裝來形容民族化,馬克思主義歷史學所做的工作,成績斐然。(2)這里著重談了兩個問題,一是中國歷史運動是否與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所揭示的基本歷史規律相吻合,二是作為外來思想文化的馬克思主義要發揮其影響力必須實現民族化。而在這二個問題上,馬克思主義史學都作出了科學回答。由此可見,雖然研究的側重點有所不同,但是,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開拓者們,都對科學闡明中國社會、經濟、政治和思想文化的歷史關系,揭示中國歷史運動的規律,將馬克思主義運用于中國具體國情,實現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化作出各自的貢獻。他們的工作及其成就,在現代中國人追求科學理想的歷程中留下了深刻印跡。本文難以對這作全面評述,而只擬著重闡析侯外廬史學體系及其對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貢獻。
一、社會史論戰與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的形成和發展社會史論戰是在特定時代背景下發生的。1927年,大革命失敗以后,國民黨新軍閥在全國建立了黑暗統治,中國革命暫時處于低潮。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揩干凈身上的血跡,掩埋好同伴的尸體,高舉起武裝斗爭的革命大旗,組織工農紅軍,創建農村根據地,保存和發展了中國人民的革命力量。從大革命失敗到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這是革命與反革命兩種力量斗爭空前激烈的時期。這時期,正如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中所說:“有兩種反革命的‘圍剿’:軍事‘圍剿’和文化‘圍剿’。也有兩種革命深入:農村革命深入和文化革命深入。”當時,在國民黨統治區所進行的有關中國革命性質和中國社會史問題的論戰,就是黨所領導的一場重要理論斗爭,也是文化革命深入和文化反“圍剿”斗爭的重要組成部分。
參與這場理論斗爭的人員非常復雜,有以陶希圣、梅恩平為代表的“新生命派”(以《新生命》雜志為代表基地),“改組派”的理論喉舌顧孟余(以“公孫愈之”為筆名),托洛茨基派和陳獨秀取消主義者嚴靈峰、任曙等(以《動力》雜志為代表,此派又稱“動力派”),以《新思潮》雜志為基地而由中共黨人王學文、潘東周、吳黎平等為代表的“新思潮派”,還有其他一些自稱不屬于任何一派的人物。大約自1929年至1934年間,前后發表140余篇文章,出版了30余種書籍,數十人參與論爭(絕大多數是當時年青一代的知識分子)。(4)中國社會史論戰首先是圍繞著當時中國社會究竟處于何種發展階段,現實進行中的中國革命屬于什么性質的革命問題展開的。毛澤東曾指出:只有認清中國社會的性質,才能認清中國革命的對象、中國革命的任務、中國革命的動力、中國革命的性質、中國革命的前途和轉變。所以,認清中國社會的性質,就是說,認清中國的國情,乃是認清一切革命問題的基本的根據。(5)大革命失敗以后,關于現階段中國社會和中國革命的性質問題,在共產國際和中國國內曾經引起過激烈爭論。1928年7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肯定了中國社會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中國革命的性質仍然是反帝反封建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這個正確的分析遭到了形形色色反對勢力的反對,他們群體鼓噪,竭力歪曲中國社會和中國革命的性質。如陶希圣宣稱中國封建制度早在戰國時期即已崩壞,而引起封建制度崩壞的原因就是商業資本的發展。他在《中國社會之史的分析》(6)中寫道:我們先觀察封建制度崩壞的過程。周的末期,中國國內各民族各侯封,很不平均的發展。幾個侯封里面,商業資本主義已發達起來。最顯著的是齊。春秋時代首先稱霸的便是這資本主義齊國。自齊霸中國以后,各侯封間繼續起了幾次大戰,漸促成國內的中央集權。而戰爭的背后,頗有商業發達,都市集中,人口增進的影響。但中央集權的政權漸由諸侯歸于貴族,再由貴族建筑中央集權的新國家。中國歷史便由此進入七雄爭長的戰國時代。在這個過程中間,貴族階級相隨崩壞。到了戰國時代,庶人起為卿相的事情很多。貴族要保持其位,也相趨于養士,于是貴族中的進步者與庶人中的優秀者混成一個士大夫階級。他認為周秦以來,商人資本“成了中國經濟的重心”,“農民問題是資本問題的一面”。(7)“中國是封建制度崩壞以后資本主義發達以前以士大夫身份及農民的勢力關系為社會主要構造的社會”,(8)而“中國農業是以資本為中心的,雖然有封建剝削的存在,不能因此斷定中國的社會形式是封建制度”,(9)“因此,中國社會是金融商業資本之下的地主階段支配的社會,而不是封建制度的社會。”(10)這一觀點在梅恩平那里得到進一步發展。梅恩平認為,“中國的地主階級,其膨大往往有限,而商業資本階級則可以無限量的膨大。”秦漢以降的官僚資本,也離不開商業資本。“皇帝宰相以下,都只可認為一種寄生于商業資本階級的官僚階級。”(11)與陶希圣、梅恩平強調中國土生土長的商業資本主義一以貫之,從古代至近代并無重大變化有所不同,嚴靈峰、任曙等托陳派著力強調的是近代中國社會在資本主義、帝國主義的侵略下已經成為資本主義社會。他們認為,“中國社會的結構雖是復雜,但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和生產關系是居領導(亦即支配)的地位;整個社會的再生產行程要依賴于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經濟部門之再行程的。中國社會內部主要的統治者是資產階級。……換言之,中國目前是個資本主義社會。”(12)“中國毫無疑問的是資本主義關系占領導的地位”,(13)“在土地占有的關系上很普遍地是以貨幣購買土地的新式地主占絕對優越的地位,……而農民向這種地主出賣和租佃土地多半帶有‘自愿’的性質。……他們對于農民的剝削,不外把地租當作投資的利潤和利息來看待的……,其本質不外占取農民的剩余價值罷了……,充分地表現了農業經濟的生產很廣泛地都是為市場而生產,也就是說農業生產都普遍地建立在商品生產的基礎上的。”(14)總之,現代中國資本主義已經“發展到了代替封建經濟而支配中國經濟生活的地步。”(15)此外,“改組派”的喉舌顧孟余以“公孫愈之”為筆名發表文章,極力鼓吹中國封建制度早已崩潰,中國社會的經濟構造“是一個為封建思想所支配的初期資本主義。”(16)他們說法有異,要皆否認現實中國社會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質,硬要把中國說成是資本主義社會,從而反對中國共產黨對中國社會性質作出的正確判斷,反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土地革命。
十年內戰期間,由于“左”傾機會主義的錯誤領導,中國共產黨在國民黨統治區的組織遭到嚴重破壞和摧殘。但就是在極端困難的局面下,黨的地下組織和黨所領導的左翼社會科學家聯盟(簡稱“社聯”)等進步文化團體,仍然進行了大量工作,廣泛宣傳馬克思主義理論,宣傳黨對中國社會和中國革命性質的正確分析,并對國民黨反動派、托陳取消派的反革命理論進行揭露和批判。如指出:“所謂十八行省或二十一行省地方,多數鄉村間,尤其各地的行省的多數鄉村間的所謂農村經濟,大體仍是以自給自足為原則,農家自己需要的物質的生活資料由自家生產自家消費……商品生產無論其在農村與都市,都只是單純商品的生產,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尤其是封建的半封建的生產方式的生產。”“至于資本主義經濟,資本家的生產方式,除去沿海大都市或少數地方外,我們在廣大的中國土地中,很難看見。”(17)“在封建剝削制之下,農民因‘經濟以外的壓制’,強迫地把全部剩余產品甚至超過這數量以上的部分,交納于地主,并受許多附加的剝削。”(18)“用超經濟的壓迫,以榨取剩余勞動,凡維護此種剝削方法的制度便是封建制度”。(19)由此而得出結論:“土地革命是數萬萬農民群眾的切身的急迫的要求,是中國革命目前階段上的中心問題,是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關鍵。”(20)共產黨人或受黨深刻影響的馬克思主義學者主要在《新思潮》上發表的這些觀點,無疑是正確的,非常符合當時中國社會的現實:“中國社會基本上建立在農村經濟的基礎上。而農村基本上仍是封建的土地制度即以地主對農民的超經濟的地租剝削為主體;帝國主義開始侵蝕,但并未瓦解更未消滅廣大農村的自然經濟,中國是那么大的國家,農村地域如此廣闊,帝國主義和資本主義的經濟影響和滲透畢竟還局限在沿海和大中城市的周圍農村,遠沒有取得全部統治或主宰支配地位。所以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性質的再次科學(學術)地被肯定,從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務也就明確無疑了。這確乎是馬克思主義原理結合中國當年實際的創造性的理論產物,也是這場論戰的特大收獲。這收獲不僅是學術的,而且同樣是意識形態性的。因為這一理論收獲為當年蘇區的土地革命和工農紅軍的存在發展,提供了科學論據,反過來也從上述革命實踐中驗證了這理論的真理性質。它為日后的中國革命奠定了‘科學’的理論基礎和信念依據。”(21)
二、現實的中國是歷史的中國的發展。
對于現實中國社會和中國革命的性質問題的討論,必然要涉及到對中國歷史發展過程的認識。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揭示了人類歷史的發展規律,為無產階級革命提供了科學的理論基礎。但是,這一科學的理論是不是適用于中國?舉世矚目的中國革命究竟是植根于古老中國大地上的歷史必然,還是少數人異想天開或不負責任地煽動?中國和世界歷史的發展究竟有沒有共同的規律可尋?如果有共同規律存在,又應如何認識和準確揭示這規律?在共同規律之外,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相比較,中國歷史存在著哪些自身的特性?這種特性與共同規律之間又有著怎樣的關系?諸如此類,都是必須回答的問題。因此,在進行著中國社會和中國革命性質論戰的同時,思想界、學術界又展開了關于中國社會史的論戰。如李季把秦至鴉片戰爭這二千余年間的中國歷史劃分為“前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時代”,認為“前資本主義”是“一種過渡時代的生產方法,含有以前各種生產方法的殘余”,其特征是: (一)小農業與家庭工業的直接結合,構成一個地方小市場的網。
(二)高利貸資本和商人資本很占優勢。
(三)商業牽制工業。
(四)地主階級和其他上等階級的存在。
(五)獨立手工業者——手藝工人——的存在。
(六)向來各種生產方法殘余的存在。
(七)農工的破產流為貧民和生產工具的集中。
(22)本來,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中并無單獨的所謂“前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明知這一點的李季(他在文章中說:“馬氏所謂前資本的生產方法原不止一種”)為了自己政治上和理論上的某種需要(在這方面,他和陶希圣殊途同歸,都企圖證明中國封建社會早已瓦解),卻杜撰出這個所謂“過渡時代的生產方法”。有了這個“過渡時代”,他也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把鴉片戰爭以后的中國社會看作是資本主義了。他又提出一種奇談怪論道:秦漢之際,高利貸資本與商人資本的稱霸,金屬貨幣的流通,商業對工業的牽制,
地主的橫行,農民的困苦,和無產者的出現等等,這不是正式的封建制度的生產方法中所應有狀況,卻為前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中必然的現象。(23)馬克思主義學者何干之在《中國社會史問題論戰》一書中對李季的謬論進行了有力批判。他說:我希望李先生要明白:純粹的封建社會,是沒有的,有的只在人們的幻想中。特別是中國封建社會,不只在它的早期,混和著農村公社和奴隸制的殘余,在以后的一二千年中,也都是如此。研究那時代的歷史的人必須把主要的生產方法,和封建制度以前的各種生產方法的殘余,區別開來,并且再進一步闡明了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不然,徒然掇拾了一二現象,而加以夸大,把它夸大成為一種生產方法,那是沒有意義的。他還指出,李季所列舉的“前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的七個特征,“沒有一個可作否認封建社會存在的根據,也沒有一點可作承認前資本主義生產方法存在的證據”。象“小農業與家庭工業的直接結合”、“向來各種生產方法殘余的存在”、本來就是中國封建社會固有的特色;“高利貸資本和商人資本很占優勢”即使能夠成立,也不能創造出什么新的生產方法;至于說“地主階級和其他上等階級的存在”,更是封建社會必然的現象。何干之詰問道:“如果地主階級的存在不能稱為封建社會,我真不明白,什么階層支配的社會然后可算封建社會;難道資產階層的社會才算是封建社會嗎?”
侯外該曾對中國社會史論戰有過這樣的回憶:大革命失敗以后,革命處于低潮時期,馬克思主義者為了探索革命的前途,解決中國向何處去的問題,開始了對中國社會性質問題的研究。所謂“中國社會已經走上了一個什么階段?”就是當時引起廣泛討論的總題目。理論界對中國現階段究竟是資本主義社會、封建社會,還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問題展開了爭論。既然要爭論這樣一個涉及中國國情的問題,就不能不回過頭來去了解幾千年來年中國歷史。于是問題又從現實轉向歷史,引起了大規模的中國社會史論戰。
這場論戰范圍很廣,持續的時間很長,爭論的問題很多。我記得,大家爭得最熱鬧的問題有這樣幾個:一是亞細亞生產方式問題;二是中國歷史是否經過奴隸制階段問題;三是何謂“封建社會”的斷限及特征問題;四是所謂“商業資本主義社會”問題;最后又從歷史回到現實,認識近代中國是否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問題。……
參加這場論戰的人也是多而雜的。當時蘇聯、日本的學術界都對中國社會史問題展開過熱烈的討論,其中一些有代表性的觀點對中國理論界產生過影響。在中國,參加論戰的不僅有史學界,還有經濟學界,哲學界等方面的人。這里面有馬克思主義者,如李達、郭沫若、呂振羽等同志;也有托派分子李季之流,還有陶希圣等一幫反動文人。因此,這場論戰既有馬克思主義史學隊伍內部不同學術觀點的爭論,又有馬克思主義與反馬克思主義、革命與反革命營壘之間的思想政治斗爭。總的說來,它反映了當時思想理論戰線上的復雜斗爭形勢。我特別要提到的是,在這場論戰中,以郭沫若為代表的中國馬克思主義者的一個重大功績,就是他們在批判形形色色的唯心主義史學的同時,開創了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中國新史學。新史學的出現,激起了巨大的社會反響,推動了中國社會史問題論戰的高漲。(24)盡管經過這場論戰,“有些問題解決了,有些問題并沒有得到比較一致的認識,至今仍在爭論”,(25)并且,“由于當時馬克思主義在中國剛剛傳播不久,加上白色恐怖的環境,在這場論戰中,就左翼史學工作者來說,本身存在著許多不足之處。例如,對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缺乏認真系統的鉆研,有些人只是從外國一些解釋唯物史觀的教程或小冊子中接受了這方面的知識,不少人對中國的具體歷史實際并沒有作深入的研究,論戰往往是從概念到概念;在強調馬克思主義關于社會經濟形態的理論運用于中國的同時,忽視了中國歷史發展的特點,因而不免陷于公式化和簡單化;等等”(26)然而,中國社會史論戰還是很有意義的。馬克思主義傳入中國后,李大釗為代表的具有共產主義思想的先進知識分子,在宣傳唯物史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他們并非專門的歷史學家,故而難以對中國歷史進行深入研究,而只是在中國社會史論戰中,馬克思主義史學家們才第一次以唯物史觀為指導深入、具體地研究中國歷史。最早嘗試把馬克思主義社會經濟形態理論和中國歷史實際相結合,并且提出自己對中國歷史分期主張、對中國古史看法的,是郭沫若。他的《中國古代社會研究》是一部中國馬克思主義新史學開創性的著作,出版后即產生巨大影響,社會史論戰很快就形成高潮。其后,“用唯物史觀來研究、解說中國古代歷史和思想史的論著迅速不斷涌現。相比于學院派(也就是胡適等‘科學派’)的微觀考據和細致研究的著作,它們顯得粗糙簡陋。但它們在整體宏觀把握上,在提出理論解釋上,在主題的深入分析上,卻顯示了無可辯駁的吸引力和優勝處。其中像呂振羽的《史前期中國社會研究》以及后來的侯外廬的《中國古典社會史論》、《中國古代思想學說史》等等,便是在當時學術界別開生面頗有水平的開創性著作。”(27)這樣,中國社會史論戰就對于中國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和馬克思主義史學隊伍的形成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不僅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進步的史學工作者,在這場論戰中努力捍衛唯物史觀的基本原理,指出中國和世界各國的歷史發展有著共同的規律,從而給予馬克思主義的敵人以有力打擊,而且,那時候許多由于大革命失敗而彷徨苦悶的革命青年和知識分子,也是在這場論戰中吸取了馬克思主義理論營養,通過對中國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看清了中國革命的前途,從而堅定了革命勝利的信心。
中國社會史論戰是由有關中國社會和中國革命性質的論戰引起的,它說明歷史和現實、史學和政治之間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不僅中國人民革命的勝利證明了那種認為馬克思主義不適用于中國的說法純屬無知與偏見,而且后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思想發展也充分體現出論戰中馬克思主義學者提出的基本觀點的價值意義。正是經過了社會史大論戰,在充分吸納馬克思主義史學家正確意見的基礎上,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認識到“中國過去三千年來的社會是封建社會”,而“自從一八四O年的鴉片戰爭以后,中國一步一步地變成了一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自從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變日本帝國主義武裝侵略中國以后,中國又變成了一個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社會。”這樣一個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有如下特點: 一、封建時代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基礎是被破壞了;但是,封建剝削制度的根基——地主階級對農民的剝削,不但依舊保存著,而且同買辦資本和高利貸資本的剝削結合在一起,在中國的社會生活中,占著顯然的優勢。
二、民族資本主義有了某些發展,工業在中國政治的、文化的生活中起了頗大的作用;但是,它沒有成為中國社會經濟的主要形式,它的力量是很微弱的,它的大部分是對于外國帝國主義和國內封建主義都有或多或少的聯系的。
三、皇帝和貴族的專制政權是被推翻了,代之而起的先是地主階級的軍閥官僚的統治,接著是地主階級和大資產階級聯盟的專政。在淪陷區,則是日本帝國主義及其傀儡的統治。
四、帝國主義不但操縱了中國的財政和經濟命脈,并且操縱了中國的政治和軍事的力量。在淪陷區,則一切被日本帝國主義所獨占。
五、由于中國是在許多帝國主義國家的統治或半統治之下,由于中國實際上處于長期的不統一狀態,又由于中國的土地廣大,中國的經濟、政治和文化的發展,表現出極端的不平衡。
六、由于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雙重壓迫,特別是由于日本帝國主義的大舉進攻,中國的廣大人民,尤其是農民,日益貧困化以至大批地破產,他們過著饑寒交迫的和毫無政治權利的生活。中國人民的貧困和不自由的程度,是世界所少見的。“既然中國社會還是一個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這就決定了“中國革命的敵人主要的還是帝國主義和封建勢力”,“中國革命的任務是為了推翻這兩個主要敵人的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而推翻這兩個敵人的革命,有時還有資產階級參加,即使大資產階級背叛革命而成了革命的敵人,革命的鋒芒不是向著一般的資本主義和資本主義的私有財產,而是向著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這樣,“現階段中國革命的性質”就“不是無產階級社會主義的,而是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當然,這“已不是舊式的一般的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革命,這種革命已經過時了,而是新式的特殊的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革命。……我們稱這種革命為新民主主義的革命”。它“是世界無產階級社會主義革命的一部分,它是堅決地反對帝國主義即國際資本主義的”,其“終極的前途,不是資本主義的,而是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28)由此可見,發生在中國革命重要轉折關頭的中國社會史論戰,是馬克思主義傳入中國以后唯物史觀和唯心史觀的一次大交鋒。交鋒中,中國馬克思主義學者提出的思想觀點,對于促進馬克思主義與中國歷史、中國社會、中國革命實際相結合,形成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者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對此不可輕估。(29)唯其如此,中國社會史論戰及論戰中所形成的中國馬克思主義歷史學、馬克思主義史學隊伍,便在社會主義理論由空想而科學的發展過程中、在現代中國人的理想追求史上留下了令人難以忘卻的印跡。
三、侯外廬的中國社會史研究
侯外廬一向認為,社會史與思想史相互一貫,不可或缺,而研究中國思想史當要以社會史為基礎,故其雖以思想史家著稱于世,卻始終重視著社會史的研究,并在中國社會史研究中作出了多方面的卓越貢獻。茲從下列幾方面對之予以紹介:
(一)對亞細亞生產方式與中國古代社會的研究。
如果說郭沫若曾把他的《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看作是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起源》的“續編”,那末,侯外廬則在古史研究中比較注重做馬克思關于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理論延長工作”。在其以中國古史研究中一些爭論較多、難度較大問題如氏族制的殘存和家室的意義、城市國家的起源和發展、先王觀等等為重心而進行的古代社會研究工作中,堅持著一條基本原則,就是力圖把中國的古史資料和馬克思主義歷史科學的古代發展規律做一個統一的研究,以便探尋中國古代社會發展的特殊規律。1857年,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寫道:資產階級經濟只有在資產階級社會的自我批判已經開始時,才能理解封建社會、
古代社會和東方社會。一年后,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又說:大體說來,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現代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可以看做是社會經濟形態演進的幾個時代。(54)馬克思所說的“東方社會”或“亞細亞生產方式”,究竟指的是一種什么樣的社會經濟形態?他后來是否放棄了這一概念?東方和西方的歷史發展究竟有什么差異?諸如此類的問題,在馬克思主義奠基人去世以后就一直聚訟紛紜。如普列漢諾夫曾試圖作出解釋,認為:“當馬克思后來讀到摩爾根的《古代社會》一書時,他大概改變了他對于古代生產方式同東方生產方式的關系的觀點。實際上,封建生產方式經濟發展的邏輯,導致標志資本主義勝利的社會革命,但是象中國或古代埃及的經濟發展的邏輯并沒有引導到古代生產方式的出現。前一種情形是指兩個發展階段而言,其中一個接著另一個;而為后一個所產生。后一種情形,我們認為毋寧是兩個并存的經濟發展的類型。古代社會代替了氏族社會組織;同樣,東方社會制度產生以前的社會組織也是氏族社會組織。這兩種經濟制度的類型,每一種都是生產力在氏族組織內部增長的結果,生產力的這種增長最后必然要使氏族組織解體。如果這兩種類型彼此有著很大的區別,那末它們的主要特征是在地理環境的影響之下形成了。”(55)普列漢諾夫的這個觀點,在20世紀20年代的蘇聯曾有過一定影響,瓦爾加即受其影響而在《中國革命的根本問題》中提出:“外國資本未侵入之前,中國社會是在亞細亞生產方式的支配下,以同一技術水準而反復生產著。”20世紀20——30年代,蘇聯、日本學術界圍繞著“亞細亞生產方式”問題展開過熱烈討論。在蘇聯,對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理解大致有五種觀點:(一)馬扎亞爾在《中國農村經濟研究》中提出,馬克思所說的亞細亞生產方式是一種獨特的以土地國有制為基礎的獨特社會形態;帝國主義列強入侵中國的結果,就是導致了這種社會形態的解體。(二)杜博洛夫斯基在《“亞細亞”生產方式,封建制度,農奴制度及商業資本之本質問題》一書中認為“在亞洲的不同時代不同區域中,曾經有過不同的社會形態、不同的社會結構要素”,而“對農民封建的以及一部分農奴式的剝削,構成亞細亞社會的基礎”。(三)曾在中國考察過農業問題的約爾克不承認有特殊的亞細亞生產方式,斷言“亞細亞生產方式……在理論上是站不住腳的,因為它是與馬克思列寧主義關于階級與國家的學說相對立的”,(56)認為東方各國的前資本主義關系是奴隸制和農奴制的混和物,地租采取賦稅的形式是這種生產方式的特點。(57)(四)哥德斯在1931年2月由共產主義學院列寧格勒東方學會和東方研究所共同召開的亞細亞生產方式研討會上發表長篇報告,認為“亞細亞生產方式”只是馬克思在讀到摩爾根《古代社會》之前提出的一個“假設”,因為“當時歷史科學本身正經歷著連馬克思在對歷史過程的個別環節的理解上也不得不留下空白那樣的發展階段。”在東方各國,一方面,原始社會各種關系的殘余以公社形式被保存下來,另一方面,又存在著表現為階級統治以及一定的從屬體制的專制國家,這使得馬克思不能不作出這樣的“假設”,“因為如果沒有這種假設,就不能很好地描繪出歷史過程的規律性。”但自從摩爾根的《古代社會》說明了原始共產制的崩潰和私有制的產生之后,這種假設就失去了它的作用,因此,馬克思在他最后的幾部著作中已經不再提亞細亞生產方式了。(58)(五)司特魯威在《古代東方奴隸社會的產生、發展和瓦解問題》中,引用大量史料證明古代東方是奴隸社會。科瓦列夫在《關于奴隸社會的幾個問題》中則提出亞細亞生產方式是“奴隸制度變種”論。他們的觀點影響很大,很多史學家接受了他們的觀點,也有人在受其影響下提出新說,如雷哈德提出“所謂‘亞細亞生產方式’可說就是原始公社和古代奴隸制度間的過渡形態。”(59)日本學術界對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理解則可大體歸納為四派:(一)主張亞細亞生產方式是前階級社會,以森谷克己、伊藤藏平、佐野利一等為代表;(二)主張亞細亞是奴隸制和農奴制的混和體,以羽仁五郎、伊豆公夫等為代表;(三)主張亞細亞生產方式是先于奴隸制的第一個階級社會,以平野義太郎、相川春野等為代表;(四)主張亞細亞生產方式是一種“貢納制”,并非獨立的社會形態,以早川二郎等為代表。上述蘇聯和日本學者是關于亞細亞生產方式的各派意見,都陸續介紹到中國來,對中國30年代的社會史大論戰產生了直接影響。(60)郭沫若是最早對亞細亞生產方式發表意見的中國學者。其后,在社會史論戰中形成了五派意見:(一)認為亞細亞生產方式是奴隸制以前的一個發展階段,“實等于‘家長制’或‘氏族財產形態’”,就是原始共產社會的生產方式,持這種說法者以郭沫若、王亞南為代表;(二)認為亞細亞生產方式和奴隸社會、封建社會,都是氏族社會瓦解之后出現的幾種并行的社會經濟形態,但中國歷史上并未形成這種生產方式,持這種說法者以杜畏為代表;(三)認為亞細亞生產方式是和奴隸社會并行而先于封建社會的一種社會經濟形態,中國歷史上確曾存在過這種生產方式,持這種說法者以李季為代表;(四)認為亞細亞生產方式就是東方專制主義的農奴制,持這種說法者以胡秋原、王定昌等為代表;(五)認為并不存在作為一種社會經濟形態的亞細亞生產方式,它不過是指東方的一種“貢納制”,持這種說法者以何干之為代表。(61)由于當時亞細亞生產方式問題的理論爭論同東方各國現實的革命實踐有直接聯系,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也對亞細亞生產方式問題發表過意見,指出:如果認為現代中國社會經濟制度,完全是從亞洲生產方式進于資本主義之過渡的制度,那是錯誤的。亞洲式的方法最主要的特點是:(一)沒有土地私有制度;(二)國家指導巨大的社會工程之建設(尤其是水利河道),這是形成集權的中央政府統治一般小生產者的組織(家族公社或農村公社)之物質的基礎;(三)公社制度之鞏固地存在(這種制度根據于工業與農業經過家庭而相結合的現象)。
“六大”決議的基本觀點是正確的。中國近代社會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而不是什么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社會。社會史論戰中,有些主張亞細亞生產方式的人,懷有歪曲中國革命性質的目的,所以,“六大”決議在明確揭示了現實中國社會和中國革命的性質之后,又具體闡述了“亞洲式的方法底最主要特點”。可見,“六大”決議并沒有一般性地否認亞細亞生產方式,而是提示人們應該正確理解馬克思、恩格斯、列寧關于亞細亞生產方式的論述,并依據這些論述科學研究中國的歷史和現實,分析中國社會的特質,揭示中國歷史發展的規律。(62)侯外廬正是在這樣背景下展開其關于亞細亞生產方式和中國古代社會的研究的。20世紀30、40年代關于亞細亞生產方式問題討論中,許多人盡管認識不一、觀點有異,但大多數接受了蘇聯、日本學者的見解,或者受其影響,只有少數人能真正對這個問題獨立地進行比較深入的探索,而侯外廬就是這少數人中比較杰出的一位。他認為,要闡明中國古代社會性質,首先必須弄清楚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理論。他在《蘇聯歷史學界諸論爭解答》和《中國古代社會史》(后定名為《中國古代社會史論》)中,對此提出了自己獨到的見解。從其根據馬克思的闡述而提出的對生產方式概念的理解(這種理解與以《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為代表的主流意見有異)出發,侯外廬對亞細亞生產方式的性質進行了探討。他指出,社會發展的序列,在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并不一定都象《〈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所說“亞細亞的、古典的、封建的、近代的”那樣,例如《前資本主義生產形態》遺稿(63)就有這樣一段話:古典古代的歷史,這是城市的歷史,但同時是以土地財產和農民為基礎的城市的歷史。亞細亞的歷史,這是一種城市和農村不可分裂的統一體……
侯外廬認為,這里雖然沒有提出生產方式,但從《資本論》的有關論述來看,“歷史”這一名詞相當于“最基本的社會經濟構成的階段”,它與“生產方式”有著同樣的含義。由此可見,“亞細亞的”和“古典的”兩者序列是可以“隨著前后安置”的。馬克思把“亞細亞的”和“古典的”生產方式都放在“古代”的范疇里,如《資本論》第一卷說:“在古亞細亞的、古典的及其他的生產方式內,生產物到商品的轉化過程,從而,人的商品生產者資格只起著次要的作用。”這里,對“亞細亞的”和“古典的”生產方式,都是用一個特征把它們放在一個共同的范疇里。但是,就歷史的發展來說,亞細亞生產方式所支配的古代東方社會構成,是前行于古典的古代的。
侯外廬不同意亞細亞生產方式是所謂“過渡期”的假說。他指出,馬、恩著作中關于農村公社的論述,闡明了氏族解體過程的二元性,即一方面表現為私人占有土地和共有土地不相容,他方面表現為血緣基礎的社會與地緣基礎的社會不相容。這種有農村公社存在的過渡期是一切文明社會的共同階段,不是東方社會的特有特征。侯外廬也不同意把亞細亞生產方式說成是奴隸制“變種”的觀點。他認為,古代文明的路徑有多種,有古典的形態,還有非古典的形態。古代希臘、羅馬屬于前者,而亞細亞生產方式則屬于后者。前者是所謂“正常發育”的文明“小孩”,后者是所謂“早熟”的文明“小孩”。它們雖屬兩種“路徑”,但“實在說來,兩者是古代的并列體系”,而其差別,概括來說,只不過古典的古代是“革命的路徑”;亞細亞的古代則是“改良”(維新)的路徑,用中國古文獻的話來說,便是人惟求舊、器惟求新的“其命惟新”的奴隸社會。在分析了亞細亞古代路徑的特點后,侯外廬得出了這樣的結論:灌溉和熱帶等自然環境是亞細亞古代“早熟”的自然條件。氏族公社的保留以及轉化成為土地所有者氏族王侯(古稱“公族”),是它維新的路徑,土地國有而沒有私有地域化的所有形態,是它的因襲的傳習,征服和周圍部落的俘獲,是它的家族奴隸勞動力的源泉。這樣,“生產方式的本義既然是特殊的勞動力和特殊的生產資料的結合關系,所以亞細亞生產方式便是:氏族貴族所有的生產資料和家族奴隸的勞動力二者間的結合關系,這個關系支配著東方古代的社會構成,它和‘古典的古代’是同一個歷史階段的兩種不同路徑。”(64)從表面上看來,這樣的論斷似乎和主張亞細亞生產方式與古典的古代成為兩種不同類型的奴隸制者相同,即古典的古代是發達的勞動奴隸制類型,亞細亞的古代是不發達的奴隸制類型;但細讀侯外廬的《中國古代社會史論》則可發現其實不然。他所說的亞細亞生產方式指的是由氏族制發展而成的奴隸制,即氏族集團奴隸制。就奴隸制來說,它仍然是發達的,只是因為它保留著氏族制,它才是“早熟”的文明“小孩”。所以,他的主張實際上是指兩種發達的奴隸制:一種是在氏族制解體后出現的奴隸制社會,古典的古代如希臘、羅馬即是如此;另一種是保留著氏族組織的奴隸制社會,斯巴達和中國古代社會都是這樣。簡言之,他所說的“亞細亞生產方式”,實指一種保留著氏族組織軀殼的發達奴隸制社會。這的確是一種獨到的見解,是其他各家古代社會理論中所沒有的。
如此理解亞細亞生產方式,未必盡合于馬克思、恩格斯經典著作的原義,卻較為切合中國的歷史實際。侯外廬并不拘泥、執著于馬克思、恩格斯的具體話語,他所注重的是從馬、恩的論述中體悟科學的研究方法、把握他們所提示的歷史發展規律,然后將之運用于中國古代社會的研究,故其為自己的古史研究提出了這樣一個目標:“就一般意義來說,這是歷史科學中關于古代社會的規律的中國化;就特殊的意義來說,這是氏族、財產、國家等問題的研究在中國的引申和發展。這項工作不是我個人所能做到的,但卻心向往之。”(65)基于這樣的目標,他在20世紀30、40年代分析所能掌握的古代社會史料,對中國古代社會的發展路徑提出了如下論斷:從這方面的基本認識入手,我斷定中國的奴隸社會開始于殷末周初,經過春秋、戰國,到秦漢之際終結(近年來蘇聯學者卻以為到東漢才終結)。研究的方法應當釜底抽薪地從氏族、財產、國家起源的東方具體的路徑著手。氏族制度依然保存在奴隸社會里,所謂“先王受命”的“王制”;土地財產是國有或氏族貴族專有,所謂“禮之專及”;國家是“宗子維城”的城市國家(古代“邦”和“封”同是一個字,“城”和“國”同是一個字。“國”是指城市,“野”指農村),這就是城市和農村的第一次分裂,因而產生了階級分化的文明社會。(66)在他看來,氏族城市國家的建立及其與農村的分裂和對立,是文明社會形成的基本標志。統治氏族居于城市,被統治氏族處于農村,彼此對立,結成了主奴關系。據此,他認為殷商時代雖有文明社會的因素,但仍處于氏族聯盟狀態,如其謂:“據《左傳》所載殷族有條氏、徐氏、肖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饑氏、終葵氏,《史記》所載殷族有殷氏、來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索隱》所釋北殷氏本作髦氏,又有時氏、肖氏、黎氏(即饑氏),因此殷族實在是一個氏族大聯盟。”周族亦然:“周族是拿姬姓氏族做中心,聯合了其他氏族如曹姓、子姓、姜姓、己姒姓、任姓諸侯,形成氏族聯盟。”(67)這樣一種氏族聯盟的王只是軍事首長,而非專制君王,故而有些諸侯也可稱王。然則殷、周之制又有什么區別呢?侯外廬指出:我們在古史中已經證實了殷、周社會的不同,主要在于周文王的“作邦”和“肇國”,成立了城市國家,第一次分裂了城市和農村的關系。(68)這顯然是把中國文明的起源推遲了。所以如此,乃因為他所說的氏族并非原始社會的氏族,而是階級社會的宗族。這宗族是由父權家族發展而來的,在此以前為家族公社,家族公社之前才是氏族公社。中國文明的起源,和世界上那些號稱古老的文明國家一樣,都是從父權家族的出現開始的,而這在中國歷史上可以上溯到5000年前的中原龍山文化的開端之際,此時開始出現古籍中所說的“用命賞于祖,不用命賞于社”。所以,只要把侯外廬所說的氏族還原為宗族,再追溯宗族的由來,則其見解仍是合理的。
侯外廬晚年注意到他對中國文明起源看法中存在的問題,曾說:“關于中國古代文明始于殷末周初的斷案,是我依據過去的歷史材料而提出來的。新中國成立以后,我國的考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進展,先于殷末的古代文化遺址不斷出現,史學界不少同志正在積極探索夏文化的問題。關于古代文明起源的研究,已經出現新的成果。對此,我是很高興的,希望有更大的突破。”(69)這至少表明了他至死不衰的韌性戰斗精神。
侯外廬依據其對馬克思、恩格斯“亞細亞生產方式”理論之方法論的理解而斷定“古代”是有不同途徑的,他又據此從中國古代“城市國家”起源的角度說明氏族制度殘余的問題,從中國古代“城市國家”建國原則的角度說明中國古代國家是氏族貴族專政,從中國古代“城市國家”發展的角度來說明中國古代變法的艱巨性,從中國古代“城市國家”性質的角度說明中國古代政治和法權理論的特點,從中國古代“城市國家”間的判別角度說明各諸侯國的不同的發展前途,凡此都不僅將馬克思主義古代社會學說中國化,而且也確實引申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古代社會學說。誠如張豈之、劉寶才在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中國古代社會史論》所撰“前言”中說的那樣:“侯外廬先生的這部著作初版到現在已經過了半個世紀,仍然沒有失去它的學術價值。這半個世紀期間,中國社會發生了根本變化,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實行改革開放,正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與此同時,中國歷史的研究也有了長足進展,在大量考古新發現的基礎上進行研究的成果,已經把人們對中國古代社會的認識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中國古代社會史論》提供的學術見解,有些仍存在爭論,甚至明顯地應該修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然而更加明顯的是,這部著作中提出中國古代社會改良路徑說及對氏族貴族統治形成、發展、衰落過程的研究成果,已被越來越多的研究者接受;這部著作強調的將歷史發展一般規律與中國歷史特殊規律結合的研究方法已經成為共識。僅此即可證明,這部著作在今天不僅沒有失去它的價值,甚至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比以往更加顯現出來了。”
(二)封建土地國有論。
在中國歷史學界,無論對于西周社會性質持何種見解的學者,幾乎都肯定西周時期存在過國有土地制度,然而,對秦漢以后的封建社會是否存在土地國有制問題,見解不一。主張封建土地國有的人并不很多,而侯外廬則是其中富有代表性的一位。侯外廬曾對自己研究中國封建土地制度的情況作過如下概括:我的封建土地國有論,是在馬克思和恩格斯所提示的自由的土地私有的法律觀念的缺乏,土地私有權的缺乏,甚至可以作為了解全東方的關鍵這一思想的啟發下,結合中國的歷史實際而得出的結論,我所講的“國有”即馬克思所指的“國家(例如東方專制的君主)”或“君主是主要的土地所有者”。這是封建社會中長期占支配地位的
土地所有制形式,但它不是唯一的形式。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初,我在論及兩漢社會時,曾經比較了歐洲的和中國的封建社會的不同特點,認為中國封建社會早期就建立起中央集權的專制主義,正根源于皇權壟斷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歷代黨爭以及歷代君主直接利用宗教而無皇權教權之分的根源,都可以從這種經濟基礎上得到說明。我依據史實指出秦漢帝王對于豪族地主既可以賜田,又可以把他們占有的土地沒為“公田”,說明皇帝是最高的地主,豪族的土地占有權是不固定的。而且隨著土地國有制的所有形式,在主要的手工業生產方面(例如鹽鐵)也實行國家管制,從而使整個經濟基礎服務于封建專制主義。(70)他依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從世界和中國的歷史事實出發,認為封建土地國有是一個合乎歷史規律的普遍存在的現象。他指出,在對包括土地制度在內的財產關系的研究中,必須區別所有權、占有權和使用權以及私有制或私有權等概念,認為“嚴格意義的私有權或私有制這一歷史形態乃是古典的古代和近代的形態,而不是封建所有權的形態。”(71)它們的根本區別在于:資產階級的所有權是“運動的所有權”,而封建主義的所有權是“非運動的所有權”。“在近代,是‘真正的私有權’,‘自由的土地私有權’,就是說,它在法權上有形式的自由平等。而在中世紀,私有財產就不是這種‘真正私有權’的性質,而實質上是特權、例外權的同義語,不過從經驗事實來看,以私有財產的形式表現出來而已。科學的分析不能滿足于經驗事實,所謂私有財產的封建形式——‘特權、例外權的類存在’即是特權、例外權的品級存在。”具體到土地問題,侯外廬的結論是:封建社會的土地所有權的歷史特征即在于:它是‘非運動的’土地所有權而不是‘運動的’土地所有權或自由的土地所有權。嚴格意義的土地私有權的法律觀念乃是特定的歷史階段的范疇,不能任用之于封建社會。這是屬于封建主義普遍原理的范疇,不論中國的封建社會或歐洲的封建制社會,都不能有超乎此一般規律的特征。(72)中國封建社會不僅“不能有超乎此一般規律的特征”,而且就土地制度而言,其國有制形態較歐洲更為典型。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家早已看到這一點,故十分精辟地指出:“自由的土地私有權的法律觀念之缺乏,土地私有權的缺乏,甚至可以作為了解‘全東方’世界的真正的關鍵。”(73)“假設相對出現的,不是私有土地的地主,卻象在亞細亞一樣,是那種對于他們是地主同時又是主權者的國家,地租和課稅就會合并在一起,或不如說,不會再有什么和這個地租形態不同的課稅。在這種情形下,依賴關系在政治方面和經濟方面,除了普遍的對于國家的臣屬關系,不會在此以外,再需要有什么更加苛刻的形態。在這里,國家是最高的地主。在這里主權就是在全國范圍內集中的土地所有權。但在這里,因此也就沒有土地私有權,雖然對于土地,既有私人的也有共同的占有權和使用權。”(74)經典作家的這些論斷,無疑是侯外廬中國封建土地國有論的最直接的理論根據。對于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存在土地國有制的原因,侯外廬著重從兩個方面進行探討:一是馬克思所說的“一切亞洲政府的必須實現的經濟功能,即建立公共工程的功能。”(75)在中國,不但“男耕女織”這樣一種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的特殊結合方式是由政府組織并管理的,是由“大司農”以至“戶部”這樣公私財政統一機構指揮的,而且,歷代的鹽、鐵、織造以至貿易等等工商業都集中于政府的機構,由其組織管理、指揮。二是農村公社的組織是封建的土地國有的物質條件。最高所有者的君主正是全國宗主的大宗主、大家長。地租和剝削方式也是通過農村公社的組織(鄉社),特別由于軍事制度的影響,更在農村公社的戶口之上,強化這一土地所有制的作用,更易使農民成為國家農奴。(76)
中國封建社會,一方面實行的是土地國有制,另一方面又在事實上存在著大量土地買賣和土地兼并的現象(史籍對此多有記載);這應該如何理解?難道后者不應是土地私有的標志么?侯外廬認為,從形式上看,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都存在著土地買賣,但二者有著實質上的區別:封建社會的土地買賣以形式的不平等(超經濟的)為依據,而資本主義的土地買賣則以形式的平等(商品形態)為依據。封建社會的土地買賣是一種依存于軍事的以及行政的特權的“詭詐買賣”,實際上是巧取豪奪,而不是商品交易。至于“兼并”,更絲毫不意味著土地交換關系,而僅僅只是意味著“非法的侵奪”。在侯外廬看來,整個中國封建社會里,從法律上講,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即屬于以皇帝為首的皇族所有。這種國家對于土地的壟斷,恰恰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體制的經濟基礎,也是歷代君主直接利用宗教而無皇權教權對立的根源。封建諸侯(食封地主)雖然通過皇帝的封賜而得到大量的土地和人口,但他們所擁有的只是占有權而非所有權,因為封建國家(皇帝)隨時可以用任何借口收回他們占有的土地和人口。西漢時期許多占地廣闊的同姓和異姓諸侯王因種種原因被削地奪爵,即為明例。號稱“素封之家”的豪族地主,盡管也占有相當數量的土地以實行對依附農民的剝削,但他們對土地的占有并未得到法律的認同。由于豪族地主(又稱品級性地主或身份性地主或世族門閥)與封建土地國有制勞動力的“領戶制”(77)矛盾,而其本身又是封建統治的重要支柱,因而他們就與封建皇朝處于又妥協又斗爭的狀態中。封建皇帝在感到受其威脅時,往往采取斷然措施,把他們的土地“沒為公田”;漢武帝就曾經采取過這樣的政策。可見,豪族地主所享有的土地占有權既不合法,也不穩定。漢以后出現的“限田”、“占田”、“均田”等法令,一定程度上承認了豪族地主土地占有權的合法性,卻同時對其占有土地的數量加以限制。
侯外廬對中國封建國有土地制在歷史上存在的各種形式及發展變化,進行了深入研究。他認為,秦漢時期的“黔首自實田”、“公田”、“草田”、“墾田”、“營田”、“官田”、“名田”、“屯田”等都是國有土地。王莽的“王田”制“是幻想百分百地實行郡主土地所有權。”(78)曹魏大規模實行的“屯田”,是“在軍事編制之下……的官有土地制”,實行這種制度的“目的固然在于解決軍食,而更主要的則在于利用軍事體制以完成土地國家所有制以及鞏固農業和手工業的結合。”(79)西晉的“占田法是國家土地所有制的另一種形式”,其特點是“把王公、官僚及人民的占田數量分別由法律形式規定,顯示出土地國有制形式是配合著豪族土地占有制的形式。”表面上看,它似乎實現了漢代的限田理論,實際上是“國家領有勞動戶口的強制政策,……使男耕女織的農業手工業的結合更加鞏固起來而約束于自然經濟。”(80)北魏的均田制上承秦漢封建土地國有制的殘余,近因西晉的占田制精神,它一方面使土地所有權“排他性的掌握在封建專制主義國家或皇帝手中,另一方面封建國家又依照名分割出土地的等級占有”;(81)北周、北齊的均田制基本上沿襲北魏。唐代的均田制則又“繼承了前代的規格而有所變更”,“依然是封建的土地所有權和主權相統一的性質”,“土地所有權是排他地支配在封建專制君主的手中”。(82)侯外廬指出,由于均田制本身存在著毀棄自己的因素,隨著生產力的提高,官僚豪強對土地的非法兼并或違制占有越來越嚴重,封建國家對均田農民的田賦徭役剝削日益苛酷,到唐朝中期,一方面是均田制遭到破壞,另方面是貴族官僚地主的莊園經濟獲得顯著發展,于是,唐皇朝“也就相應地發展了皇莊和官莊,從而以直接管轄的皇莊和官莊來和官僚豪族爭奪勞動人手。皇莊、官莊的土地,就是封建皇帝這個最高統治者或封建國家所有的土地。”(83)與此同時,封建國有土地的另外一些形式,如營田、屯田等從北朝以后也有著相當快速的發展,如明朝的屯田在一個時期占全國可耕地十分之一強,而所收地租卻占了三分之一。不過,應該看到,均國制破壞以后,貴族官僚地主對于賜田、永業田等,從法律上講也還是只占有支配權,所有權仍然操縱在封建國家手中。至于一般農民,他們對于自己耕種的土地也依然沒有所有權與占有權,僅僅有使用權。十分明顯,唐代中葉以后,封建國有土地制所改變的只是經營形式,其實質并沒有根本性變化。
同土地制度緊密相聯系的是封建剝削形式及其變化。史學界對此比較流行的觀點是,二千余年來的封建社會里,稅與租已基本分開,前者是國家權力的象征,后者是土地所有權的象征。就地租而言,勞役地租作為一種補充形式長期存在,貨幣地租自明代中葉也在東南沿海沿江經濟發達地區出現,而實物地租則自始至終都是占統治地位的剝削形態。侯外廬依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細密洞察中國歷史實際,得出了不同流俗的觀點。他指出必須遵照列寧在《論馬克思恩格斯及馬克思主義》中的教導,把地租形態與土地制度緊密聯系起來進行考察。勞役地租的特征在于“農民在自己的土地上生產剩余產品,并因受‘非經濟的強迫’而將其交給地主。”據此,“我們不可以在中國史書上由于看到交納錢幣,就天真地指之為貨幣地租。既然地租是土地所有權由以實現的經濟形態,那就必須尋找其內部的秘密。”(84)他認為,雖然在封建社會發展的各個階段,都并不存在純粹的單一地租形態,而是各種地租形態混在一起,但其中必定有一種占統治地位的形態。從秦漢到唐中葉,勞役地租占統治地位;公元780年實行兩稅法以后,實物地租占了統治地位。由于中國封建社會的廣闊基礎是由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的結合形成的,因此地租剝削就與這一基礎緊密聯系在一起,不僅租稅合一,而且粟米與布帛兼輸,如西漢文景時期有名的三詔都著重提到農桑和耕織,晁錯更提到“粟米布帛”。兩漢這種租稅合一收取實物的制度,看起來有點象實物地租,但由于農民是在封建國家的土地上創造剩余價值,所以還是勞役地租。曹魏屯田制的剝削,不管是四六分還是對半分,都應看作是“一種勞役地租為主的混合形態”。這是因為“直接生產者的屯田客是由軍事組織手中奪得的資財劃為屯田”,而“用鞭子來驅使”參加過暴動的人民來進行生產,他們不是在“實質上屬于他自己的生產場所內,他自己所利用的土地內”進行生產,而是在所謂的“公田”上進行生產的。(85)西晉的戶調式沿襲了屯田制的剝削形態,這里的農民“是國家農奴,他們在所謂封建主義的‘公田’上來進行生產,替封建的最高所有者耕種土地,替自己耕種份地,在空間上,農民的剩余勞動和必要勞動區別開來,因而剝削形態是以勞役地租為支配的形態。”(86)在谷帛實物兼課調的情況下也還是以勞役地租為主的形態,這是因這種實物的“貢獻”,雖然表現出混合而不純的狀態,“但其中勞役性的不自由是極其明顯的,特別是其‘單純的進貢義務’是明顯的。”(87)北魏、北周、北齊、隋朝和唐前期都實行內容不斷有所變化的均田制,其地租與賦稅不分的制度或“進貢義務”的形態,同進也是一種以勞役地租為主的混合形態。
中國封建社會前期之所以實行了一千多年的勞役地租,主要原因在于這時期封建國家“把一夫一婦或一床做為勞動力的單位編制起來”,這種血緣關系的形態“反映著勞動力不發達的狀況,是最適合于勞役地租的生產形式”。由于封建國家把直接生產者的“良人”完全當作與奴婢和牛有比價的東西來看待,故而與之相適應地“直接生產者也就在奴役關系之下把土地當作不是在自己的場所而是在他人的場所來看待。”(88)秦漢以來,生產者直接為封建國家服勞役的數量在整個租庸調中往往占到三分之一或十分之四,有時甚至可以代替全部租調,但租調卻不能代替全部勞役。并且,直到唐代,還是“供官徭役,道路相繼,兄去弟還,首尾不絕”,(89)可見勞役沒有中斷。按照馬克思《資本論》的觀點,勞役地租形態正是以勞役不中斷為特征,只有在實物地租的形態下才出現勞役中斷現象。唐朝中葉,隨著均田制的破壞,勞役地租的租庸調制無法維持,封建國家才增加“諸色錢物”的征收比例。公元780年兩稅法的實行,“標志了實物地租形態經過漫長轉變過程的法典化。”(90)對于這種轉化,侯外廬主要作了三點解釋:第一,兩稅法意味著在法律上將各色剩余生產物、包括舊日的庸調一齊并入兩稅,統治者這樣做是基于這樣的假定:“直接生產者的勞動力一般已經至較高的熟練程度,可以允許統治階級放心把一切色役都‘由法律的規定’而不‘由鞭子來驅使’,放心把一切色目‘由各種社會關系的力量’而代替‘由直接的強制’來征取,假定勞動力單位可以放心讓其‘自己負責來進行這種剩余勞動’而代替在‘直接的監督和強制下進行’(參看《資本論》第3卷第103頁)。”第二,“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實際上是將客戶的地位合法化,將對客戶的剩余勞動的榨取制度化。”客戶的政治隸屬關系有了改善,他們已經“在自己所利用的土地內進行生產”,人身自由有了相對的提高,因而剩余生產物的形態也就具備了實物地租的特征。第三,“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意味著不再以“一夫一婦”、“匹夫匹婦”、“一床”作為勞動力的單位,而代之以分類式的“色目”,勞動力的原始自然編制被廢除,對各種生產單位的剝削“是經常要通過從貨幣折納的折光或蒸餾而達到的。”(91)
侯外廬指出:實物地租為主的剝削形態,從兩稅法開始,中經唐朝后期,宋、遼、金、元諸朝和明朝前期,到公元1581年明朝宰相張居正實行“一條鞭法”才開始改變。他說:如果楊炎不以身份為別而以“貧富為差”的兩稅制開始結束了前一階段的國家地租形態的租庸調的剝削形式,則明代的“一條鞭法”開始結束了后一階段的國家地租形態的二租制的剝削形式,并適應歷史的發展,轉向具有最大限度上減輕封建依存的財產稅形式的新的剝削制度。到了清代,“更名田”的辦法,“滋生人丁,永不加賦”的辦法,“攤丁入畝”的辦法,更貫徹了“一條鞭法”的精神,……更明確了財產稅的性質。(92)那么,中國封建土地國有制又是在什么時候解體的呢?侯外廬認為,明朝中葉以后,隨著資本主義萌芽的出現和成長,土地私有化加快了發展的步伐。一方面,皇族土地所有制有所發展,皇莊、官莊大量出現;另一方面,私有土地的發展更加迅速,過去占有大量土地的豪族地主在土地商業化的過程中不斷受到打擊,經營性地主開始出現并逐漸發展起來。滿清貴族入主中原以后,實行“更名田”制度,把原來明朝的皇莊和官莊劃分給人民耕種,“這種制度,一方面意味著中國歷史上長時期的土地皇族所有制基本上告了一個段落,……另一方面,這意味著人民對土地所有權的法權形式。”(93)封建土地國有論是侯外廬運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研究中國歷史實際得出的重要結論。這一結論成為他構筑其中國封建社會史體系的基石。(94)由此出發,侯外廬解釋了中國封建社會的階級關系、專制主義集權行政體制形成的原因、農民戰爭及其歷史發展以及在意識形態上反映出的特點等一系列問題,把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政治是經濟集中的表現等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貫徹始終,形成了具有鮮明馬克思主義理論特色的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體系。他提出的區別所有權、占有權和使用權,區別封建私有制和資本主義私有制的觀點,不僅對于研究封建社會的財產關系和土地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論指導意義,就是對于今天區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財產關系、探索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等問題也可提供發人深省的啟迪。他認為中國封建社會的剝削制度經歷了勞役地租——實物地租——財產稅的演變,無疑抓住了中國歷史的特點,對地租和賦稅搖役制度提出了獨特的解釋,是一個卓越的創見。總之,侯外廬的封建土地國有論顯示了他深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素修和堅持獨立思考、敢于創新、善于構筑體系的可貴品格。(95)由于多數學者主張中國封建社會的土地制度以私有制為主,所以,侯外廬封建土地國有論提出后,即引起了廣泛、熱烈的爭論,許多學者發表了有價值的看法。可是,到20世紀50年代末,在“左”的影響下,這個史學問題的爭論離開了學術研究的正常軌道,演變成為對封建土地國有論的政治批判。侯外廬的學術觀點被指責為否定中國歷史上存在過封建制度,甚至進而推論為否定民主革命和土地改革的必要性。在這種咄咄逼人的政治壓力下,侯外廬于1959年發表著名長文《關于封建主義生產關系的一些普遍原理》,著重闡述了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家對這問題的看法,進一步論證他提出的中國封建土地國有論。這是他對批判者的答辯,也是他就這個史學問題撰寫并公開發表的最后一篇論文。不過,盡管這論文的發表對廓清誤會起了一定作用,但當時的政治環境和歷史學界對中國封建土地制度研究的程度都不具備弄清問題的條件,結果是在多數人批評封建土地國有論的狀況下,這場關于中國封建社會土地制度問題的爭論被“擱置”了起來。(96)侯外廬晚年以令人尊敬的長者風度憶述:長期以來,有的同志因我提出封建土地國有制的觀點,而指責我否定封建制度的存在,甚至進而推論出否定土地改革的必要性,這實屬一種誤解。我想,只要是認真的讀者不至于產生這樣的誤解。因為,第一,我之所以提出封建土地國有論,正是為了闡明中國封建專制主義長期賴以存在的真實社會經濟根源。第二,我講的封建土地國有,根本沒有涉及一八四O年以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即便在整個封建社會中,我也并不認為封建土地國有制的所有形式始終占統治地位,我明確指出過,自明代嘉靖、萬歷以后,隨著土地私有制(自由買賣)的發展,土地國有制的所有形式漸漸不占支配地位了。這和否定土改有何相干呢!我做學問重在獨立自得,不怎么喜歡與人爭長論短,也很少寫文章答復別人的批評。但在五十年代末以后,我在這個問題上受到的壓力越來越大,當時在“左”的氣氛下,是不容易申辯的,后來,到了“文革”時期,給我扣上了許多政治帽子,乃至學術界一些贊成我的封建土地國有論的朋友也因我而受株連,挨了棍子,現在說起來,也還是令人痛心的。至今我仍認為,封建土地國有論問題是可以而且應該探討的一個學術問題,各種不同意見,完全可以展開討論,相互爭鳴。我歡迎持不同學術見解的同志對我的觀點進行毫不客氣的批評。(97)歷史的科學真理與現實的政治需要不可能永遠吻合無間。在歷史研究中,放棄科學真理、迎合現實政治需要,無論這種政治需要是否正當,都必然陷于實用主義,違背馬克思主義,最終損害社會主義的根本利益。侯外廬總結自己半個世紀歷史研究工作經驗的時候,十分中肯地寫道:“我在史學領域跋涉近50年,最慶幸的,莫過于自己一生不曾為了‘需要’拔高或貶抑歷史人物。我對許多問題的研究是受信仰驅使的。但我自信與史學的實用主義無緣。”他又語重心長地說:某一方面真實的歷史,對今天,甚至對明天,完全可能有客觀的借鑒作用,但是還望從事研究的同志,不要把自己的目標降為影射。(98)侯外廬這位前輩馬克思主義史學家的人格精神,以及他給我們的這個寶貴遺訓是永遠值得人們銘記的!
(三)中國封建社會地主階級內部的不同階層與農民階級所展開的階級斗爭。
人類自進入文明社會以來,即產生了階級,而階級又由不同階層組成。運用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的立場、方法和基本觀點,具體分析階級的存在、階級內部的階層狀況、階級與階級之間的關系(包括相互間的矛盾、沖突、斗爭)等,無疑是歷史研究中十分重要的科學路徑。侯外廬對中國封建社會地主階級內部不同階層以及農民階級所展開的階級斗爭的研究,為我們科學地而非教條地運用馬克思主義階級分析法和唯物史觀學說來研究歷史留下了光輝范例。他這方面的史學思想,同樣為馬克思主義歷史科學的中國化作出了重要貢獻。
在中國封建社會史的研究中,學者多將地主階級分為大、中、小階層,而侯外廬對這種方法卻不以為然。他認為,單純以占有土地數量以及地租額的多少來區分地主階級中的不同階層,并不足以揭示封建生產方式的本質,尤其是不足以揭示中國封建社會的基本特點。他依據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于封建主義普遍原理的論述,如:封建制度中,私有財產是特權即例外權的類存在;(99)王權就是私有財產的權力;(180)形式上的不平等的等級法律是由各種不同的社會地位構成的整個階梯(101)等等,把中國的封建地主階級大體分為三個階層:皇族地主、豪族地主(即豪門、豪強)、庶族地主(或細族、寒門)。侯外廬對此綜論道:因了封建品級結構是和倒行逆施的土地權力密切結合在一起的,所以皇族地主占據了封建社會整個階梯的頂端,豪族地主最早是由先秦六國世族轉化而來的,這個階級集團從秦漢一直到后來都很鞏固。這種豪強地主之所以有它的根基,是因為它附著在村社的村落的自治體上。這種村社是古代制的殘余,古代叫“鄉黨”,秦漢叫鄉曲、閭里,是一種家族的血緣關系更固定的地望形式。它占有依附性的賓客、家兵、部曲,蔭附或徒附人戶,成為一種政治、經濟、軍事與宗法關系緊密結合的特殊強大的封建勢力,如馬端臨《文獻通考》所說的,“雖朝代推移,鼎遷物改,猶邛然以門第自負,上之人亦緣其門第而用之。”故其歷久而不衰。我把它稱為“品級性”地主。庶族地主指那些社會地位低下,等級微賤的富有者。他們有占有土地權,也能支配奴隸和招引客戶,但不享有免役權,一般要負擔國家的課稅。我把它稱為“非品級性”或“半品級性”地主。
豪族地主和庶族大地主都是封建專制主義的重要社會支柱,都在不同程度上依附于皇權,但二者又有所區別,這區別主要在于其是否具有特權者的身份,或者說是否入于官品或品題的等級,從而是否具有特別的與封建國家相聯系的職能。他認為:“在封建階級內部,皇族地主、豪族地主、庶族地主之間的關系,是一種三角關系。豪族地主既有支持皇權的一面,又有對抗皇權的一面。他們支持皇權是為了得到皇權的支持,借以取得更多更大的封建特權。但是,他們又懼怕皇權對其兼并土地、依附人戶的限制,因而常與皇權發生矛盾。庶族地主則更多地擁護皇權,以便反對豪族地主之武斷鄉曲,阻礙其自身的發展。皇族地主也需要得到庶族地主的支持,借以限制豪族地主的勢力,因而通過不究門第的科舉考試,從庶族中選拔優秀分子參加‘品級聯合’。在封建社會前期,豪族地主占有極大的勢力,經過農民戰爭的打擊,隋唐二代王朝實行的限制政策,其勢力已逐漸衰微,而庶族地主的勢力則日益抬頭。因此,我認為,豪族地主與庶族地主彼此勢力的消長,在很大程度上更反映出封建社會不同時期政治、經濟以及思想文化發展的特點,也是封建社會從前期向后期轉變的一個重要標志。”(102)盡管地主階級內部有皇族地主、豪族地主、庶族地主不同階層的區分,但作為一個階級整體,地主階級在中國封建社會社會始終居于統治地位,而作為其對立面的農民階級則始終處于被剝削、被壓迫的境地。當農民階級難以承受殘酷的剝削和壓迫時,便會奮起展開同地主階級的斗爭。這樣,“漫長的中世紀,充滿著農民反抗壓迫和貧困的斗爭,貫穿著反對封建主義的階級起義。中國封建統治階級的嚴刑峻法,特別是利用農村公社的家族血緣關系所制訂的族誅法、大逆不道法以及戶婚律,并沒有因了閭里連坐或三長連罪,把農民的斗爭削弱;相反地,如恩格斯論德國農民戰爭所指出的,馬克公社反而成了大規模起義的有利因素,在中國,農村公社也反而成了農民大規模起義的或合族或舉鄉暴動的有利因素。所謂‘起于閭左’,所謂合村合鄉逃亡,即意味著農民利用著一種規模宏大的組織形式。”(103)
侯外廬研究中國歷史,充分注意到“二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中,農民起義連綿不斷,有時甚至發展為大規模的戰爭,影響到封建王朝的興衰。不同時期農民戰爭綱領口號不僅反映出被壓迫階級的要求與愿望,而且往往以強力把它塞進人們的頭腦,在社會上產生各種不同的思想反映,尤其影響到等級微賤的庶族階層的‘異端’運動和‘異端’思想。”(104)因此,他十分重視農民起義、農民戰爭及其在觀念形態上反映的研究。20世紀50年代末,他撰寫《中國封建社會前后期的農民戰爭及其綱領口號的發展》,發表在1959年第4期《歷史研究》上。該文從社會史和思想史相結合的角度,對中國封建社會農民戰爭的特點予以扼要說明。他既宏論道:起義農民在反抗封建主義的斗爭口號下,表現出的不同的反抗思想或空想,曾經影響過等級微賤的庶族階層的“異端”運動和“異端”思想。隨著歷史的發展,農民以及異端的思想也表現出由低級到高級的形式。通過宗教形式或綱領口號形式而透露出階級斗爭的真實歷史,表現出推動歷史發展的動力的傾向。
中國農民從對抗貧困而要求人身權的狂暴的幻想,到反對土地特權而主張平等的理想,是從長期斗爭的經驗結果而一步步發展起來的。在人類歷史上,農民用無量鮮血寫成的階級斗爭詩篇,其韻律是豪邁而鏗鏘的。詩篇中的階級對抗觀念是被壓迫階級解放的里程碑,詩篇中的基本思想是全人類解放史的節奏。前一個歷史階段階級對抗的經驗正是后一個歷史階段階級對抗的發展的必要階梯。(105)又具體闡論中國農民戰爭的歷史在封建社會前期和后期各有不同的顯明特征,而在后期更有兩個不同階段的基本特征。他指出:“一般說來,中國封建制社會的階級斗爭和對抗形勢,在唐中葉以前和以后,有著鮮明的不同點:前一個時期農民起義主要表現在反徭役并爭取人身權方面,因而其口號所包容的思想主要是一種狂暴式的‘財產共有’或‘共同勞動’的教義。后一時期的農民起義主要表現在分產均產方面,因而其口號所包含的思想主要是一種更現實的財產平均的教義。這種教義,特別到十六世紀以后,如馬克思所說,‘是私有權的普遍化’”。(106)就是說,封建社會前期,封建剝削方式主要采取了徭役地租的形式,封建主總是力圖通過軍事、政治、法律等暴力手段以及溫情脈脈的宗法關系來控制勞動人手,使農民在依附于土地的同時更加從人身方面依附于他們。因此這一時期階級斗爭的特點是,農民起義主要表現在反徭役并爭取人身權方面,故而其口號所包含的思想主要是一種從低級的帝王思想出發,闡發狂暴式的“財產共有”或“共同勞動”的教義。唐代中葉以后,封建社會進入后期,封建剝削方式主要由以前的徭役地租形態轉變為實物地租形態。明清時期,在“一條鞭法”和“更名田”制下,租佃關系又有一些新的變化。而經濟上的變化,必然引起封建制社會內部上層建筑的變化,引起階級斗爭形式的變化。這一時期的農民主要表現在反對不平等的封建特權和爭取土地方面,因而其口號所包含的思想不局限于人身的生存權,而且針對統治階級要求平等權利,隨后又提出平均分配土地的現實要求。
為什么在封建專制主義極其強固的中國,反而會發生如此頻繁的農民起義,甚至一些最強大的封建王朝都為大規模農民起義所埋葬?侯外廬認為,從唯物辯證法的觀點看,任何事物總是有兩面性的,封建統治者用以加強專制主義的一切措施,在一定的條件下,幾乎都可以造成農民起義的有利因素。例如,封建社會前期,封建統治階級利用古老的村社加強對農村的宗法統治,使之成為封建社會的細胞,然而,在階級斗爭尖銳的形勢下,村社又成為農民用以反抗封建統治和封建壓迫的一種組織形式,史書上所謂“起于閭左”、所謂合族合鄉逃亡,就說明了這一點。又如,封建統治者為了加強國家的公共職能而大量征發勞動力,加重對人民的剝削,這又不能不激發起人民的反抗,往往成為爆發起義的導火線(如隋末農民大起義)。再如,封建統治者役使人民修建的某些公共工程(如運河、驛站),甚至某些軍事組織形式,也都可以為起義者所利用。這是封建統治者始料未及的,然而這種階級斗爭又是必然會發生的(如陳勝、吳廣領導的秦末農民起義)。通過對這些史實的洞察,侯外廬指出:“前一時期作為封建統治者所依靠的基礎的農村公社可以變成了大規模農民起義的條件,隨著歷史的發展,在統治階級方面看來改造并加強了的制度是鞏固封建統治的新武器或新‘發明’,卻反過來又變成了被統治階級反抗統治者的有利因素和條件。這一條事物向其反面發展的辯證法規律,長其以來即被中國聰明、勤勞而勇敢的勞動人民群眾所掌握,并在斗爭實踐中不斷地用以武裝自己的頭腦,而凝固成階級斗爭的寶貴經驗,一直遺留于近代中國的勞動人民,作為優良的文化傳統,繼承并發展起來。”(107)在漫長的封建社會中,農民作為一個被壓迫的階級,他們的反抗斗爭是隨著歷史的發展而發展的。不同時期農民戰爭的綱領口號反映出農民群眾在階級斗爭實踐中經驗積累的程度,同時也反映出封建社會歷史的客觀進程。因此,侯外廬特別注重從發展的眼光來研究農民戰爭的綱領口號,提出了許多彌足珍貴的學術思想。譬如,封建社會前期,陳勝、吳廣提出“帝王將相,寧有種乎?”東漢末年黃巾起義軍則提出“蒼天已死,黃天當立”的口號。有人把這些口號說成是否定天命的無神論思想,侯外廬卻不贊同這種說法。在他看來,就世界觀而言,這些口號并沒有否定上帝,并沒有跳出宗教唯心主義范疇,因為封建統治階級的統治思想慣以“外力”來維護“例外權”,而農民階級也只有借用“外力”來反對封建統治者,這本是極其自然、正常的歷史現象。又如,唐末農民起義領袖王仙芝“自稱天補平均大將軍”,黃巢則號“沖天太保均平大將軍”,均以“平均”或“均平”為稱號。侯外廬不僅指出這些口號是從《老子》書中取意而來的,具有補不足、均不平的意思,也就是反映了受剝削、受壓迫的農民均產的要求,并且,他還認為這樣一種思想的出現,恰好反映了中國封建制社會從前期向后期的轉變,北宋王小波起義“均貧富”和南宋鐘相、楊么起義“等貴賤,均貧富”的口號也都是與此一脈相承的。這種平均平等的思想,實質上是要求廢除授田各有等級和勞動力戶口直接支配等封建特權,以期消滅封建的貧富不均的現象。至于明末的“均田免糧”的口號,已經直接提出對土地的現實要求,反映了一種具有某種近代意味的農民初期的民主愿望;當然,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也只能是一種不可能實現的空想。象這樣一些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立場和方法而對中國歷史實際進行的研究,并在研究中所得到的科學結論,不僅很有價值,而且在促成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遺憾的是,侯外廬的這些思想既未引起學術界應有重視,而且也很少有人沿承著侯外廬已經開啟了的路數進行更加深入、更加廣泛地科學研究。相反地,在近年思想理論界,否定、攻擊歷史上的農民起義以至中國共產黨發動和領導的人民革命運動,高倡“告別革命”的言論,卻屢有所聞,這應引起高度關注。欲滅其國,必先亡其史;要反對中國共產黨,必然會先改寫從古代到近、現代中國人民革命斗爭的傳統。這乃是合規律的邏輯法則。我們對此理應保持清醒認識和警惕。
列寧說過,剝削壓迫制度的存在,一定會在被壓迫者和少數知識分子中產生和這一制度相反的理想或幻想。在中國,從東漢的“太平”綱領到十九世紀的“太平”綱領,從明末農民的均田思想到太平天國的“天朝田畝制度”,就是這樣一個脈絡相承的歷史傳統,而且是被壓迫階級長期進行反抗斗爭的偉大優良傳統。這種傳統在少數貼近現實生活,能夠與勞動民眾息息相通,并且自身也有受壓迫之感的知識分子身上的反映,就是產生了中國歷史上的“異端”思想。如與太平道倡導“置義米肉,懸于義舍,行路者量腹取足”(108)所反映出的勞動農民對封建土地所有制最急劇無情破壞心理相適應,“異端”者鮑敬言也提出“夫身無在公之役,家無輸調之費,安土樂業,順天分地,內足衣食之用,外無勢利之爭”(109)的社會空想。又如,唐末進步思想家皮日休出身寒微,參加過黃巢農民起義,在農民政權下任翰林學士。盡管其現存著作都完成于參加農民起義之前,但由于深入了解社會現實,了解民眾苦難,故而其作品具有十分顯明的人文主義色彩。他諷刺黑暗現實,同情人民大眾,曾自述:“賦者,古詩之流也。傷前王太佚作《憂賦》;慮民道難濟作《河橋賦》;念下情不達作《霍山賦》;憐寒士道塵,作《桃花賦》。”(110)他在鹿門隱居時作《隱書》六十篇,用“古”與“今”對比的形式揭示出封建地主階級的暴政,說:“古殺人也怒,今之殺人也笑;古之用賢也為國,今之用賢也為家;古之酗也為酒,今之酗也為人;古之置吏也凈以逐盜,今之置吏也將以為盜。”(111)他指出:“后世之君怪者,不在于妖祥,而在于政教也。”甚至敢于說:“金玉石,王者之用也”,由于王者貴金重玉,才使大家視金玉為寶,其實,真正值得珍貴的并不是金玉,而是粟與帛:“一民之饑須粟以飽之,一民之寒須帛以暖之,未聞黃金能療饑,白玉能免寒也。”(112)這無異是對封建特權階級享受提出的抗議,對民眾饑寒表達的同情。侯外廬從史料、典籍的埋封中把諸如此類的資料爬梳出來,予以分析研究,極大地豐富了中國歷史的內容,比較真實了反映了中國勞動人民及其知識分子的優良傳統。這當然也就使得侯外廬史學思想具有了十分鮮明的人民性、民主性。
四、侯外廬的中國思想史研究
中國思想史領域是一片富饒豐腴的學術土壤,這里蘊藏著中華民族幾千年來豐富多彩的精神文化遺產,從20世紀初葉章太炎的諸子學研究開始,許多卓越的學者如梁啟超、胡適、馮友蘭等,用不同的理論和方法在這塊園地上耕耘,都收獲了自己的果實。侯外廬作為一位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學術事業的豐碑也建筑在這個領域內。(113)侯外廬是在特定時代和社會生活環境下開始從事其中國思想史研究的。20世紀30、40年代的國民黨統治區,思想文化戰線的斗爭十分尖銳,禁錮與反禁錮、圍剿與反圍剿,把思想文化界的人士幾乎都卷了進去。本來,從更早的時候起,治思想學說史者就呈現著異趨紛呈的景象,如侯氏在《中國古代思想學說史·自序》中所概括的那樣:“有因愛好某一學派而個人是非其間者;有以古人名詞術語而附會于現代科學為能事者;有以思想形式之接近而比擬西歐學說從而夸張中國文化者;有以歷史發展的社會成分,輕易為古人描畫臉譜者;有以研究重點不同,執其一偏而概論全般思想發展的脈絡者;有以主觀主張而托古以為重言者。凡此皆失科學研究的態度。”而到此時,思想學說史研究領域的情形則更顯復雜。這樣,從胡適刊布《中國哲學史大綱》以來就一直存在著思想文化斗爭,亟須得到清理。早期馬克思主義者的研究焦點集中在政治與經濟領域,尚無暇顧及思想學說史方面。但隨著形勢的發展,國民黨反動派越來越熱中于思想史上沉滓的利用,在中國本位文化謬說的鼓倡下,他們尊崇王陽明立誠之教,倡“復興禮學”等等,喧囂鼓噪,洋洋盈耳,究其實際,無非是要堵塞馬克思主義占領學術思想陣地的通道。于是,屠刀禁令之外、書報檢查之余,認為貞下起元,標榜新理學以應帝王者有之;自詡“于古今學術略有所窺,其得力最深者莫如宋明儒”,“自問薄有一得,莫匪宋明儒之所賜”者有之。在這種狀況下,以郭沫若為嚆矢,自20年代開始,馬克思主義學者即已奮起,張我赤幟,高步進入思想學術史園地,而30年代以來,接武者紛紛而起,出現了一批最早的馬克思主義學術史研究工作者。這就為中國思想學術史的科學研究以及為這領域的理論斗爭準備了條件。在這樣一種背景下進入中國思想學術史研究領域的侯外廬,一開始就十分注重研究工作中的科學態度和科學方法,他“在積極方面是第一步嚴格進行對文獻的考訂與審查,第二步是實事求是地究明‘古人用語的實在所指’,庶不為‘文字符·’所蒙蔽,而根本則在掌握和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來研究問題,分析問題,還歷史以本來面目,從而作出科學的論斷。”(114)他在《中國近世思想學說史·自序》中寫道:本書所采的研究方法,僅“樸實”二字,這亦是正統學者應守的治學精神……抑有進者,治學應“實事求是”與“自得獨立”二者并重。“實事求是”可以存古人之真實面目,“獨立自得”可以抒發古人立言之所以然。對于侯外廬來說,客觀、嚴謹只是基本的學術要求,而揭示歷史上精神現象的內在本質則是他更高的理論追求。這種追求,在《中國古代思想學說史·序言》中曾象屈原《天問》那樣明切地表述了出來:社會歷史的演進與社會思想的發展,關系何在?人類的新舊范疇與思想的具體變革,結合何存?人類思想自身的過程與一時代學說的個別形式,環煉何系?學派同化與學派批判相反相成,其間吸收排斥,脈絡何分?學說理想與思想術語,表面恒常掩蔽著內容,其間主觀客觀,背向何定?方法論猶剪尺,世界觀猶燈塔,現實的裁成與遠景的仰慕恒常相為矛盾,其間何者從屬而何者主導,何以為斷?
侯外廬在中國思想史研究領域的學術實踐,就是圍繞著對這些問題的解答而展開的,指導著他進行學術研究并尋求這些問題答案的方法論,則無疑是馬克思主義。這樣,清代樸學家、近代資產階級學者(如王國維)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固然為侯外廬充分吸取,但他更以開拓創新精神引進了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和方法,改變了中國思想史或學術史的傳統的“學案”面貌和近代資產階級客觀主義的“述學”的研究方法,將其推進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清代樸學家和近代資產階級學者中最卓越者所能走到的終點,就成為了侯外廬思想學說史研究的起點。而他以及以他為主導的學術群體,通過艱辛努力所完成的眾多研究成果,不僅向世人準確、科學地展示了中華民族連綿不斷的精神文化歷程,而且其中內涵著的許多學術思想、學術觀念、學術規范和學術方法正在并將繼續引導、啟迪當代學人和后代子孫去認識自己,提高自己。應該說,這正是侯外廬和侯外廬學派對我們的國家、我們的人民做出的極有價值的貢獻。
從歷史唯物主義觀點出發,侯外廬認為“人類歷史的思想發展含存于經濟發展。”(115)這就要求在理論上和邏輯上對一代思想史的分析應由一代社會史的分析開始,故其說:“研究中國思想史,當要以中國社會史為基礎。”(116)這樣,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那樣,侯外廬研究思想史的基本方法是以社會史為基礎,對社會思潮加以全面考察之后,作出總體性把握,看它與社會史的聯系及其所反映的時代特點。如此研究,使他在諸多問題上得到比近代資產階級學者更科學,并且比較客觀、真實地反映歷史實際的學術觀念,而我們從他的那些富有睿智的學術觀念中,又不僅可以體悟到某一特定歷史時代的精神氣息,感受到歷史發展的法則,而且更能從中了解、認識到一位馬克思主義學者對于人類社會發展充滿的理想。譬如,梁啟超、錢穆等都曾對明清學術思想史進行過研究,他們的研究自然各有其成就,但所謂客觀主義的“述學”方法使他們不可能對這時期社會思潮的性質獲得科學認識,更難以準確地揭示從這時期開始的中國社會和中國思想文化發展的動向。而侯外廬以歷史唯物主義的觀念和方法剖析這一時期豐富而又具體的歷史資料,揭示了明代中葉以來社會經濟發展的矛盾狀況:“一方面,十六、十七世紀的土地雖然向國有方面集中,但另一方面,私人對土地的經營也在發展著。一方面,官有手工業雖然大量被‘皇族’監督著,形成官僚機關的層層中飽,產生了財政困難的嚴重局面,但另一方面,城市私有手工業的發展卻對國民經濟起了日益重大的作用。同時,城市商業與對外商業的發展,更推動了私有制的發展。”據此,他作出基本估價:明清之際,中國的“歷史面臨著變革的關頭”,“歷史進入了新舊因素的矛盾大發展的局面,活的東西要沖破死的,而死的東西在束縛著活的。”在對社會經濟、政治發展作出精辟入理分析的基礎上,侯外廬進而研究明清之際的學術思想,指出:進步思想家們的思想盡管存在著“舊的和新的既和平共處,而又不共戴天”的矛盾,但啟蒙思想的時代精神是與資本主義萌芽因素的發展相平行的,他們的進步思想不僅僅是“反理學運動的量變,而是按他們自己的方式表現出對資本主義世界的絕對要求。”而他們矛盾的思想體系、他們對封建社會與封建思想文化叛變的不徹底性,則“正反映著資本主義萌芽階段的矛盾”,說明了新生的東西在舊社會母胎中還很微弱。如同中國社會正處于方生未死、新舊糾葛的矛盾困惑中,“十七世紀中國學者們的思想,在中世紀長期的冬眠中,既有適應歷史發展的進步的因素,又有受傳統的思想所束縛的因素。”(117)這些進步思想因素雖然還不夠強大,卻已透射出預示近代即將來臨的曙光,具有早期啟蒙性質。(118)這樣的宏觀論析,以及在這樣的宏觀場景下所進行的對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傅山、唐甄、顏元等早期啟蒙學者思想的具體研究,無疑是對明清之際學術思想本質特征的把握。無論是與梁啟超、錢穆相關著作所論相比較,或者較之以近些年來學界出現的對明清之際社會思潮作出的“總結批判”、“反理學”等性質的概括,侯外廬的觀點更具科學性,人們從中不僅能獲得歷史的真實感受,而且亦能從中體悟到一位馬克思主義學者對于中國社會與中國思想文化發展充滿希望的理想精神。
除了上述以社會經濟基礎作為解釋、理解思想文化現象的基本立足點這樣一種歷史唯物主義的科學方法論,侯外廬與侯外廬學派的中國思想史研究還有許多值得注意之處,對此難以詳細闡述,僅試述一例:在其研究過程中,有一個雖未明確表述,但清晰可見的對具體人物、學派或思潮進行分析、論述的理論框架,這個理論框架有三個層次,即社會背景的分析,階級根源的分析,哲學思想性質的分析。侯外廬認為:每一時代的理論思潮,歸根到底乃是歷史的產物,在其社會根源上,在其認識論根源上,不能不制約于當代階級斗爭發展的規模,當代生產斗爭與自然科學水平。(119)故而在他及以他為主導所形成的一系列有關中國思想、學術史論著,尤其是《中國思想通史》中,每一位思想家、每一個學術流派、每一種思潮的背后都映襯著一個由當時政治、經濟等諸多方面狀況構成的廣闊的社會背景。這是侯外廬及其學派進行思想史分析研究過程中展示出的第一個層次。其次,判定一種思想所表達的階級意圖、體現的階級利益,是侯外廬及其學派對歷史上的思想現象作本質的分析時所追尋的一個重要目標。他們的基本判斷是:在先秦,儒學的創始人孔子在精神上同已經衰弱的西周氏族貴族有深刻聯系,戰國時期的子學則是“顯族”社會的“國人”思想的反映;(120)魏晉玄學“應從浮離游閑的名族豪門的階級性方面來尋求秘密”;(121)宋代理學家“在政治上代表著品級性的豪族地主的利益”;(122)清初早期啟蒙思想“本質上是近代市民階級人文主義的自覺”,而乾嘉漢學則“和清封建統治勢力之進入相對穩定時期有密切關系,特別是和康熙以來的反動文化政策有密切關系。”(123)侯外廬并不認為上述階級性質的判斷就一定都完全確鑿無誤,但他認為這種階級分析的原則是不可動搖的。他指出:科學地揭示過去哲學思想的階級實質以及哲學思想的理論斗爭和階級斗爭之間的
聯系,是歷史主義地評價某一哲學思想及其歷史作用必不可缺少的準則。(124)這準則在《中國思想通史》等論著中是得到了充分展示的。最后,確定一種思想的哲學性質,是侯外廬及其學派對歷史上的思想觀念現象分析的更深入的層次。侯外廬作為一位馬克思主義學者,采用了以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辯證法與形而上學相對立的哲學特征作為確定一種思想、一個命題之哲學性質的最基本的理論尺度,他說:哲學史是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斗爭史,唯物主義發生和發展的歷史;這方面的斗爭又和辯證法與形而上學的斗爭交錯著。(125)不過,他不是教條主義或簡單化、臉譜化地來描繪、對待這種思想斗爭;中國歷史上思想現象的哲學性質的差異和對立,在侯外廬及其學派的思想史論中實際是以一種十分錯綜復雜的情況呈現出來的。如在侯氏《中國早期啟蒙思想史》所描述的清代思想中,不僅在不同社會思潮(如清初啟蒙思潮和乾嘉漢學)之間,而且在同一思潮中的不同思想家(如清初啟蒙學者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漢學思潮中的戴震、汪中、章學誠、阮元等)之間,在同一個思想家的不同思想或命題(如自然觀、知識論、社會歷史觀等)之間,都客觀存在著唯物論與唯心論、辯證法與形而上學之間的差異和對立。這就需要以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對這種微妙、復雜的思想現象作出深刻、理性的分析。而侯外廬在分析、論述中國歷史上這種思想現象時所形成的理論模式,無疑是馬克思主義在這個具體學術領域內的運用。這也是他對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或者說形成發展起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作出的杰出理論貢獻。無論是過去、現在或今后的相當時期內,這都應成為我們分析、認識中國歷史上其它文化精神現象的具有某種規范性質的理論思維模型。
侯外廬是位具有開拓精神的馬克思主義學者。我們讀他的思想史論著,常常能感受到其學養深湛、氣象宏博。侯外廬經常把中國歷史上出現的一代思潮、一種思想推到世界的思想舞臺上予以類比分析,如其以希臘思想生長的希臘悲劇的文化環境來比擬反映西周官學衰落的《詩》之“變風變雅”;引申列寧分析19世紀俄國啟蒙運動的三個特點來確定中國17世紀清初思想家的思想性質與特點;將黃宗羲的《明夷待訪錄》稱作十七世紀“中國的《人權宣言》”;又以哲學的唯物主義基礎和知識的廣博相同把17世紀的方以智比作18世紀的法國的“百科全書”派思想家等等,都頗得其趣。他還常把一個特定時代的思潮或思想家置放在中國整個思想發展史的宏觀背景下來加以考察,進行比較分析或追溯淵源。如其詳細比較了王夫之和王充在自然觀、知識論、人性論方面的相同之處,發掘了王夫之唯物主義思想悠遠的理論淵源;敏銳地發覺章太炎的子學研究應以清初學者傅山為先行,并進一步揭示出這一新思潮出現的全部歷史過程:“自漢武帝罷黜面家,至清初子學復興,知見一變,這是中國早期的啟蒙運動,民主主義的先驅。這種潮流被清統治者的民族監獄所摧殘。但到了太平天國以后,這個啟蒙思想復活,而由十九世紀的中國哲人所繼承發展,炳麟即其一例。”(126)侯外廬的這些細節發微和宏觀洞察都是很精彩獨到的。
無論是從晚明清初以來中國思想文化的近(現)代化運動來看,或者是就“五四”以來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化或中國馬克思主義的孕生而言,都存在著一個對于中國自身傳統的再認識、再理解、再詮釋的問題。侯外廬從馬克思主義革命家和思想家的角度,將上述兩方面有機結合起來,認真思考著如何科學地對中國傳統再認識、再理解、再詮釋的問題。這就使他的學術研究體現出十分強烈的馬克思主義思想立場特色,并且,在他的思想史著述里,在某些他認為比較重大的學術問題上,對梁啟超、胡適、馮友蘭等幾位近代以來很有影響力的學者從另外的思想立場上作出的結論或表述的觀點進行了爭辯和批判,這又使其學術研究體現出顯明的戰斗精神。(127)譬如,在創建“新理學”的過程中和撰定二卷本《中國哲學史》中,馮友蘭都十分推崇玄學中的郭象和理學中的朱熹。而侯外廬則對之作了否定性的理論分析。他不僅用考證的方法,援引張湛《列子注》判定郭象《莊子注》是剽竊向秀的注文,而且還以唯物史觀階級分析的立場指出《莊子注》的思想服務于“豪族的政治實踐”。(128)他又援用馬克思批判蒲魯東的“純粹理性”實際上是“無人身的理性”的觀點來揭露朱熹的“理”也正是純粹思辨的、由邏輯推導出來的“無人身的理性”,并指出朱熹的理學思想“在他的整個體系的每一部分都充滿著封建統治階級的烙印。”(129)再如,胡適標舉戴震之學,以實證思維方法確定乾嘉漢學具有“科學”精神,診斷漢學的學術思想內容和歷史地位均超越了清初學術。而侯外廬則在承認乾嘉漢學方法和學術成就自有其獨步之處的同時,明確指出乾嘉漢學的本質是繁瑣思想,這種“繁瑣思想的主流已被中國統治階級所利用,其間思想內容已經腰折了清初思想的人民性,因而人們埋在古典的經籍中失去了個性的發展”,所以胡適之論是“非歷史主義的”。(130)又如,梁啟超特重乾嘉時期的考據之學,亦認為其達到有清一代學術之高峰,超勝于清初諸家。而侯外廬對這種觀點不以為然,說:“清初學者的學說,是豐富的、多面的。他們固然依據考據學,從社會、歷史、人性、宇宙各方面批評理學,然而他們是更深入地探究知識的,比專為考據而考據的乾嘉學術是更宏遠的。……乾嘉時代的哲學不是清代學術的全盛期,而僅是清初傳統的余緒。”同胡適一樣,梁啟超“唯心主義地誤斷歷史”,“把歷史顛倒”了。(131)當然,侯外廬對梁、胡、馮等非馬克思主義學者的爭辯與批判,基本性質是學術的而非政治的;他無疑堅定捍衛著馬克思主義的思想立場和基本原則,但他又主要是以一位馬克思主義學者的身份與他們進行著學術的對話。唯其如此,盡管有時爭辯、批判的用詞比較嚴厲、語氣比較激烈,但在侯外廬那里,沒有對馬克思主義作實用主義的理解,也沒有對非馬克思主義學者使用令人生厭的文字討伐。他所展開的批判性、戰斗性的工作,或者說他對那些非馬克思主義學者所作的詰難,只是他作為一位十分嚴謹而又信仰堅定的馬克思主義學者維護自己理論立場的表現,也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進入思想學術史研究領域后開拓性的自然而又正常的表現。
是什么樣的目標在鼓勵和召喚著侯外廬在半個多世紀的漫長歲月中辛勤勞作、卓越開拓,去作那與其生命歷程伴隨始終的“韌的戰斗”?他自己有一明確回答:研究思想史,不是如冬烘先生們之讀書,以為古人一切言行都是今人的寶筏,也不是把古人當做今人和他爭辯;主要的工作是要實事求是地分析思想家的遺產在其
時代的意義,批判地發掘其優良的傳統。(132)所以,對于侯外廬來說,中國思想史的研究根本上是為了一個社會實踐的目標:把中華民族數千年精神歷程中最美好的東西科學地分辨、選擇出來,傳遞下去。這使他學術事業的豐碑奠立在了由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中國優良傳統精神匯合而成的深厚的思想基礎之上,這使他的人格與學術均透射出強烈而又崇高的歷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而這不也正是一種為偉大理想所做的卓越追求嗎?這不又正應啟示著今人和后人應該繼承發揚侯外廬與侯外廬學派的精神,去為最終實現那人類最偉大的理想不懈地追求、努力下去嗎?
[注釋]
(1)《郭沫若全集·歷史編》第一卷第9—10頁。
(2)《紀念侯外廬文集》第26—27頁,陜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3)著重研究侯外廬名學體系及其對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貢獻,是很有意義的。白壽彝曾指出:20世紀20年代,“李大釗同志的《史學要論》是馬克思主義史學領域里的發展的重要標志,郭沫若同志的《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代表30年代的理論成就。40年代,外廬同志的著作在當時馬克思主義史學著作中有他特殊的地位。”又說:“40年代,馬克思主義史學著作出版了很多,史學界的幾大家都已出來,并有不同的著作,不同的貢獻。但有一點外老是突出的,這就是,他研究中國歷史是想把馬克思主義史學理論中國化,也可以說把馬克思主義史學理論民族化。這一點很重要。別的馬克思主義史學著作宣傳了馬克思主義的理論,也試圖把馬克思主義理論同中國歷史結合起來,但是把中國歷史特點抓出來,這在外廬同志是最突出。在這一點上,外廬同志比其他幾位同志貢獻更大。”(《外廬同志的學術成就》,見《紀念侯外廬文集》第20、21頁。
(4)參閱高軍編《中國社會問題論戰(資料選輯)》,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以下簡稱《資料選輯》。另參林甘泉、田人隆、李祖德《中國古代史分期討論五十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5)《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596頁。
(6)陶希圣:《中國社會之史的分析》一書,1929年由新生命書局出版。
(7)陶希圣:《中國之商人資本及地主與農民》,見《選輯》第93、114頁。
(8)陶希圣:《中國社會之史的分析》。
(9)陶希圣:《社會經濟之現在》,見《選輯》第4頁。
(10)陶希圣:《中國之商人資本及地主與農民》,見《選輯》第115頁。
(11)梅思平:《中國社會變遷的概略》,收入陶希圣《中國問題之回顧與展望》,新生命書局1930年版。
(12)嚴靈峰:《中國經濟問題研究·序言》,見《選輯》第3頁。
(13)嚴靈峰:《中國是資本主義的經濟還是封建制度的經濟》,上書第360頁。
(14)嚴靈峰:《再論中國經濟問題》,上書第361—362頁。
(15)任曙:《中國經濟研究緒論》,上書第455頁。
(16)愈之:《中國農民問題》,收入陶希圣編《中國問題之回顧與展望》。
(17)王昂(王學文):《中國資本主義在中國經濟中的地位與其發展前途》,《選輯》第187—188、191頁。
(18)吳黎平:《中國土地問題》,《選輯》第243頁。
(19)丘旭:《中國的社會到底是什么社會——陶希圣錯誤意見的批評》,《選輯》第121頁。
(20)王昂:《中國資本主義在中國經濟中的地位與其發展及其前途》,《選輯》第257頁。
(21)李澤厚:《記中國現代三次學術論戰》,原載《走向未來》1986年第2期,見李氏《中國現代思想史論》第72頁。
(22)《對于中國社會史論戰的批評與貢獻》,見《中國社會史論戰》第二輯(《讀書雜志》第二卷第二、三期合刊)。
(23)同上。
(24)侯外廬《韌的追求》第222—223頁,三聯書店1985年版。
(25)上書第222頁。
(26)林甘泉、田人隆、李祖德:《中國古代史分期討論五十年》第8—9頁。
(27)李澤厚:《記中國現代三次學術論戰》,《中國現代思想史論》第73頁。
(28)《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589、593—594、609—610、610、613頁。
(29)當然,這是從與現實政治斗爭、革命實踐相關聯一面對中國社會史論戰作出的評價。另一方面也應看到,史學與政治畢竟又不是一回事。應當承認,像亞細亞生產方式和奴隸社會階段古史分期這樣一些問題,即使在今天,馬克思主義史學工作者中間依然存在著爭論,并沒有達成完全統一的意見。因為馬克思主義的社會經濟形態理論只是為我們描繪了一個人類歷史發展的大體輪廓,這個輪廓在不同國家、地區或不同民族那里,可能在現象上表現出千差萬別來。要透過不同的個性去表現共性,絕非易事,何況我們對于馬克思主義社會經濟形態理論及其形成、發展過程,至今仍缺乏系統、深入的研究!因此,對于亞細亞生產方式和奴隸社會階段、古史分期這些有爭論的問題,我們今天應通過百家爭鳴,平行討論,以求得問題的解決。不能因這些問題在中國社會史論戰中被政治上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過,就將之劃為禁區,或者以粗暴的態度對待不同意見,此外,在中國社會史論戰中,有些人曾發表過或附和過錯誤的理論,但他們和陶希圣以及托——陳派之流在政治上是有區別的,不能把他們的學術觀點和政治態度混為一談。同時,一個人的政治態度和學術觀點也是可以變化的,有的人雖然當時發表的意見錯誤,但后來改正了,有的在探索真理的道路上不斷前進,終于成為了馬克思主義者,與之相反,有的人當時以馬克思主義信徒自居,但后來卻墮落為馬克思主義的敵人和中國人民革命的叛徒。
(30)參閱侯外廬《韌的追求·自序》。
(31)《韌的追求》第68頁。
(32)上書第12、13頁。
(33)李大釗犧牲、大革命失敗,侯外廬給自己找的出路,就是遵照大釗同志的生前囑咐,勤工儉學,到法國去學習、研究馬克思主義,更把翻譯《資本論》作為赴法留學的目的。
(34)《韌的追求》第19—20頁。
(35)上書第90—91、92頁。
(36)為了弄清亞細亞生產方式的涵義,侯外廬曾從《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資本論》、《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查找了100多條有關古代社會的論述。
(37)參閱《韌的追求》第227—228頁。
(38)何兆武:《釋“國民”和“國民階級”——兼憶侯外廬先生》,《紀念侯外廬文集》第104—105頁。
(39)盧鐘鋒:《回憶我當侯老研究生的時候》,上書第124頁。
(40)著者在這方面也有深切感受。猶憶1981年初,著者以一個有志于學習、研究中國思想史的青年工人的身份致函侯外廬先生,渴望得到侯先生的指教。經受十年浩劫折磨的侯先生,當時住院療疾,未能親筆復信,但囑咐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所思想史室復信道:“研習中國思想史,不僅要有穩實的中、外史學根基,不僅要掌握大量的一手史料,而且更要有堅實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理論基礎。要打好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就必須系統地閱讀馬列原著,而絕不能以讀幾本語錄匯編性的小冊子為滿足。要讀《資本論》,尤其要把握《資本論》的方法。此外,還要讀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識形態》,讀列寧的《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們是如何攻擊社會民主主義者?》:前者是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奠基之作,后者對《資本論》的基本思想有十分扼要和精辟的論述,是對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最全面、最深刻的說明。總之,一定要系統閱讀馬列原著,絕不能教條化、庸俗化、簡約化地看待馬克思主義。”著者學淺績微,但20余年來,這番教誨始終不敢忘懷,既不斷用以自勉,亦常常藉以勉人。
(41)《中國古典社會史論》,由五十年代出版社于1943年出版;《中國古代思想學說史》,由文風書局于1944年出版。1946年,外廬先生將《中國古典社會史論》修改擴充為《中國古代社會史》一書主要增加了有關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研究內容,成為一部更為完整并更富有理論特色的的古史研究著作。他在該書序言中說:“我個人對這一門科學探討了十五年,在主要關鍵問題上都作過嚴密的思考,對于每一個基礎論點的斷案,都提出自己的見解。但是我從事這項研究是有依據的,一是步著王國維先生和郭沫若同志的后塵,二是繼承亞細亞生產方式論戰的緒統。我力求在這兩方面得到一個統一的認識。”在經過十五年的探索之后,外廬先生在理論與實際的結合上把古史研究往前推進了一步。1950年,他又對該書作了一次修改,定名為《中國古代社會史論》,成為他主要代表作之一。
(42)參閱侯外廬《中國近世思想學說史自序》。
(43)《中國近世思想學說史》問世不久,胡繩即在重慶《新華日報》上發表文章,對這部著作給予積極評價,尤其稱贊外廬先生對王船山唯物主義哲學的論斷。半個多世紀過去了,我們重讀這部巨著,仍能感受到強大的學術生命力。
(44)《中國封建社會史論》直到1979年才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外廬先生在出版后記中控訴了“四人幫”的封建法西斯文化專制主義,歡呼科學春天的到來。
(45)《中國近代哲學史》直至1978年才和讀者見面。
(46)《韌的追求》第322頁。
(47)上書第315頁。
(48)上書第314頁。
(49)上書第303頁。
(50)參閱《中國思想通史》第一章第一節。
(51)《中國思想通史》第一卷第136頁。
(52)《侯外廬史學論文選集·自序》,《選集》(上)第18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53)侯外廬去世以后,其門人弟子承繼著他的學術事業,在大體保持著侯外廬學派傳統、風格的同時,又在學術上各有所成。張豈之主持完成了《中國儒學思想史》;田昌武致力于古代社會史的研究;陳谷嘉在湖湘學派研究上做了許多開拓性的工作;祝瑞開貫通中國思想發展過程的系列著述;盧鐘鋒的《中國傳統學術史》,堪稱別開生面的力作;黃宣民發掘泰州學派新史料,又對顏鈞作了前所未有的研究;崔大華既深入考研莊周之學,又完成了《儒學通論》;姜廣輝在已有個人著作《理學與中國文化》、《走出理學》的基礎上,目前正領導著志同道合者進行著中國經學思想史的研究;……所有這些,都是侯外廬學派至今仍在發展、仍保持著學術生命力的表現。
(5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09、83頁。
(55)普列漢諾夫:《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問題》第40頁。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
(56)參見林甘泉等《中國古代史分期討論五十年》。
(57)參見何干之《中國社會史問題論戰》。
(58)同上。
(59)參見呂振羽《中國社會史諸問題》、何干之《中國社會史論戰》。
(60)同上。
(61)以上諸說,分別參閱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王漁邨(王亞南)《中國社會經濟史綱》(生活書店1936年版)、杜最之《古代中國研究批判引論》(《讀書雜志》第二卷第二、三期合刊)、李季《對于中國社會史論戰的貢獻與批評》(同上)、胡秋原《略覆孫卓章君并略論中國社會之性質》(同上)和《亞細亞生產方式與專制主義》(《讀書雜志》第二卷第七、八期合刊)、王宜昌《中國社會史論史》(《讀書雜志》第二卷第二、三期合刊)、何干之《中國社會史問題論戰》等。
(62)20世紀30年代以后,關于亞細亞生產方式問題的討論,由于政治上的原因,在蘇聯很長時期曾被視為禁區。二次大戰結束后,民族解放運動風起云涌,許多亞、非、拉國家走向獨立發展道路,這促使一些國家的學者去研究這些地區的社會經濟、政治和歷史文化狀況,探討它們的社會發展前途,從而再次提出了來細亞生產方式問題;當然,人們對這問題的看法仍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至于在中國,這個問題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一直受學者關注,學者們不斷對它進行理論探討。有意思的是,那些在社會史論戰中打著討論亞細亞生產方式幌子、實則在政治上別有用心的人,抗日戰爭爆發后卻不再對這個問題發表意見了。
(63)《前資本主義生產形態》,即馬克思的《資本主義生產以前的各種形式》,中譯本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
(64)《中國思想通史》第一卷第9頁。
(65)《中國古代社會史論》第5頁,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
(66)上書第2頁。
(67)上書第208頁。
(68)上書第209頁。
(69)《韌的追求》第235頁。
(70)上書第253—254頁。
(71)《中國封建社會史論》第25頁,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72)上書第35、28頁。
(73)《馬克思恩格斯論中國》第20頁,人民出版社1950年版。
(74)《資本論》第3卷第1032頁。
(75)《馬克思論印度》第7—8頁,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
(76)侯外廬:《中國封建社會史論》第21—22頁。
(77)與封建土地國有制相適應,封建國家對農民的統治和剝削通過縣鄉亭編制下的“令戶制”進行。在封建國家控制下的編戶齊民對自己耕種的土地僅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甚至連占有權也談不上。
(78)《中國封建社會史論》第76頁。
(79)上書第125、131頁。
(80)上書第136、137頁。
(81)上書第148頁。
(82)上書第152、153頁。
(83)上書第162頁。
(84)上書第209頁。
(85)上書第210頁。
(86)上書第211頁。
(87)同上。
(88)上書第213、214頁。
(89)《舊唐書·馬周傳》。
(90)《中國封建社會史論》第224頁。
(91)上書第225、227頁。
(92)上書第256—257頁。
(93)上書第275頁。
(94)在侯外廬史學體系中,封建土地國有論與其“亞細亞生產方式”論有著同等重要的基礎性意義。
(95)當然,侯外廬的封建土地國有論也不是完美無缺的。由于1949年以后他一直擔任重要的行政職務,再加上其它諸多干擾,他難以靜坐下來專意沉潛于學術研究,因而有關土地國有論的論文在廣度和深度上都較其1949年前的不少文章薄弱一些,某些問題和環節的思考也顯得不夠深入,個別地方甚至還有相互牴牾之處。如,他一面在《中國古代社會史論》中肯定商鞅變法破壞奴隸社會的土地國有,產生了“不合法的私有”,進而認為“令黔首自實田”實現了土地的私有和買賣;一面卻又肯定從法律上看封建土地無一例外地屬于“國有”。其間的銜接和轉換,并沒有很清楚地予以說明。又如,明朝中葉出現的資本主義萌芽對土地制度的變化究竟產生了多大影響呢?為什么清朝實行“更名田”以后,封建土地國有制一下子就變成了地主土地私有制?秦漢時期的編戶齊民與清朝擁有土地的百姓,其與土地的關系究竟有著怎樣的不同?對于這樣一些問題,侯外廬有的語焉不詳,有的論證不夠有力,顯然這些都還是很值得深入探究的。至于深受馬克思、恩格斯早期著作影響,加以某些概念術語比較特別,更使侯外廬有關封建土地國有論的文章有“文字艱澀,深奧難懂”的缺憾(其實,又何止這幾篇論文,侯外老的著作多具這樣的特點,這是凡讀過他論著的人都深有感觸的)。
(96)對侯外廬封建土地國有論的批判并未被擱置起來。據說1963——1964年間,中共中央書記處在北京香山召開有關思想意識形態的會議,康生在會上再次提出要批侯外廬的封建土地國有論,說是有影射、攻擊土地改革及其后的以人民公社為形式的社會主義土地國有制度之嫌。而不久,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來臨,侯外廬及其史學思想、代表性學術觀念自然成為眾矢之的。著者聽聞此事后,曾向陪侍尹達先生出席香山會議的林甘泉同志詢問過,蒙其予以“好象確有此事”的回答。特作此注,以備有興趣者進一步考查。
(97)《韌的追求》第254—255頁。
(98)上書第125、126頁。
(99)“人們常常說,在中世紀,權利、自由和社會存在的每一種形式都表現為一種特權,一種脫離常規的例外。在這里不能不指出這樣一個經驗事實,就是這些特權都以私有財產的形式表現出來。這種吻合的一般的基礎是什么呢?就是:私有財產是特權即例外權的類存在(Gnttungdasein)。”(《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81頁)所謂“特權即例外權的類存在”,指的是按規定的、受限制的、分成不同品級屬類的特權、例外權。“特權、例外權的類存在”也可意譯為“按特權、例外權而限定的品類存在。”
(100)“在封建制度中正好顯示出王權就是私有財產的權力,顯示出王權中既隱藏著一般權力的秘密,也隱藏著各個國家集團的權力的秘密。”(《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14頁)
(101)封建生產關系既受著軍事編制的影響,也和法律以及政治的特權等聯結在一起。這種形式上不平等的等級的法律劃分,即“由各種不同的社會地位構成的整個階梯”(《共產黨宣言》,《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66頁),乃是按照封建主特權階級的階級利益制訂出來的一種階級支配方式。與這種等級制結合的便是封建主土地權力的品級結構,,如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所指出的:“土地占有權的教階式的結構以及同它相聯系著的武裝侍衛制度,提供了貴族以統治農奴的權力。”這里,“教階”一詞是指基督教封建國家而說的,在中國相當于禮教的爵服制度,也可以拿“等級”一詞表達。
(102)《韌的追求》第255—256、257頁。
(103)《中國封建社會前、后期的農民戰爭及其綱領口號的發展》,原載《歷史研究》1959年第4期,見《侯外廬史學論文選集》(上)第254頁。
(104)《韌的追求》第260頁。
(105)《侯外廬史學論文選集》(上)第254—255頁。
(106)上書第255頁。
(107)上書第274頁。
(108)《三國志·魏書·張魯傳》。
(109)《抱樸子》卷四《詰鮑》。
(110)《全唐文》卷七九六《文藪序》。
(111)上書卷七九八《鹿門隱書六十篇并序》。
(112)同上《十原系述·原寶》。
(113)自1934年出版第一部中國思想史論著《中國古代社會與老子》以來的半個世紀里,侯外廬發表有關中國思想史方面的文章達百十篇,出版了專著6部13卷。其中,既有他本人在40年代抗日戰爭的大后方艱苦環境里獨立完成的120萬字的《中國古代思想學說史》和《中國近世思想學說史》,又有抗戰勝利后到建國初期的10年間,他主持并以他的學術思想為主導集體完成的5卷6冊、260萬言的《中國思想通史》。
(114)《韌的追求》第266—267頁。
(115)《中國封建社會前期的不同哲學流派及其發展》,今收入《侯外廬史學論文選集》(上)。
(116)《中國古代思想學說史·自序》。
(117)《中國早期啟蒙思想史》第21、、30—32頁。
(118)請詳參姜廣輝、陳寒鳴:《關于明清之際啟蒙思想的幾個問題》,載《中國史研究》1992年第1期。
(119)《中國封建社會前期的不同哲學流派及其發展》。
(120)《孔子批判主義社會思想底研究》,今收入《侯外廬史學論文選集》(上)。
(121)《魏晉思想之歷史背景與階級根源》,同上。
(122)《中國思想通史》第4卷第501頁。
(123)《中國早期啟蒙思想史》第99、410頁。
(124)《中國哲學史中的唯物主義傳統》,今收入《侯外廬史學論文選集》(下)。
(125)同上。
(126)《中國早期啟蒙思想史》第286—287頁。
(127)其實,不僅侯外廬是如此,他的主要合作者、老一輩馬克思主義革命家和思想學術史家杜國庠也是這樣。抗戰時期,杜國庠撰寫并發表過專門批判闖友蘭“新理學”的文章,依據史實,既說明唯物主義才是中國哲學發展的優良傳統,揭露“新理學”自居于“接著”幾個唯心主義的傳統,在于美化腐朽的唯心主義而否定中國唯物主義的歷史地位以至存在條件,又描繪出中國哲學思想史上確實存在著的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斗爭,而絕非如“新理學”所說“中國哲學精神”是幾個唯心主義的雜匯。馮友蘭當時并未能接受這樣的批評意見,固執于他自己的思想,但由1949年后馮氏所進行的自我思想批判來看,杜國庠的批判對馮友蘭后來思想的變化是有幫助的。類似于這樣的事例,在《杜國庠文集》(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中尚可舉出許多。
(128)參閱《中國思想通史》第3卷。
(129)參閱上書第4卷。
(130)參閱《中國早期啟蒙思想史》。
(131)同上。
(132)《中國早期啟蒙思想史》第506頁。
[作者簡介] 陳寒鳴(1960年生),男,漢族,江蘇鎮江市人,現任天津市工會管理干部學院副教授、學報副主編,有專著《中國企業文化簡論》(天津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中國文化史綱》(江蘇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中國理想社會探求史略》(延邊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另有百余篇學術論文散見于《哲學研究》、《中國史研究》、《孔子研究》、《國際儒學研究》等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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