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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贄生平的戰斗歷程及其著述

侯外廬

 

  李贄號卓吾,又號篤吾,泉州晉江人。生于明世宗嘉靖六年,卒于神宗萬歷三十年(公元一五二七——一六○二年)。

  泉州林李二姓同祖。李贄初姓林,“入泮學冊系林載贄,旋改姓李,避勝朝諱,去‘載’字”。李贄先世從事航海活動。二世祖李駑,為泉巨商,航吳泛越。洪武年間,“奉命發舶西洋,娶色目人,遂習其俗。”四世祖恭惠,“諳譯語,薦為通事官,引日本諸國入貢京城。”“景泰、天順間,奉簡書使外國,不辱朝臣(疑為“廷”字之誤)嘉命。”后嗣襲職,“非一世也”。李贄父祖皆回教徒,李贄本人,觀其臨老遺言,諄諄囑咐葬式,似亦信奉過回教,但信仰不一,出入佛老。(見林李宗譜,廈門大學抄本)李贄妻黃氏,平生“必不輕履僧堂”,疑亦信奉回教。

  李贄自己說:“自幼倔強難化,不信道,不信仙、釋,故見道人則惡,見僧則惡,見道學先生則尤惡。”(王陽明先生道學鈔附王陽明先生年譜后語)這種性格,或亦與其家世傳統有關,也與其壯年以后的經歷不相違異。

  關于李贄青少年時候的治學情況,有如下記述:“余自幼治易,復改治禮,以禮經少決科之利也。至年十四,又改治尚書,竟以尚書竊祿。然好易,歲取易讀之。”(李氏文集卷一一易因小序)

  嘉靖三十一年(公元一五五二年),李贄二十六歲,中福建鄉試舉人。中舉后,因“困乏,不再上公車”(林李宗譜卓吾公傳)。三十歲,任河南共城(輝縣)教論。共城為邵雍居住之地,有安樂窩,在蘇門山百泉之上,因是日遨游百泉之上。但是“在百泉五載,落落竟不聞道”(焚書卷三,卓吾論略)。

  李贄三十四歲,升任南京國子監博士,到官后數月,父歿,丁憂回福建,守制三年。三十六歲,到北京候選。

  “三年服闋,盡室入京。……居京邸十閱月不得缺,囊垂盡,乃假館授徒。館復十余月乃得缺。稱國子先生如舊官。”(同上)在國子監,李贄跟祭酒、司業等人格格不入。未幾,祖父病歿。李贄把家眷安頓在共城居住,買田耕作自食,自己隻身回福建,料理葬事。三年后,李贄四十歲,再到共城。

  “吾時過家畢葬,幸了三世業緣,無宦意矣。回首天涯,不勝萬里妻孥之想。乃復抵共城。”(同上)家眷在共城的三年生活,十分艱苦,歲荒乏食,兩個幼女因而相繼病死。李贄追述這一段情況時說:

  “歲果大荒。居士所置田僅收數斛稗。長女隨艱難日久,食稗如食粟。二女、三女遂不能下咽,因病,相繼夭死。老媼有告者曰:‘人盡饑,官欲發粟,聞其來者為鄧石陽推官,與居士〔有〕舊,可一請。’宜人曰:‘婦人無外事,不可。且彼若有舊,又何待請耶?’鄧君果撥己俸二星,并馳書與僚長各二兩者二至。宜人以半糴粟,半買花,紡為布。三年衣食無缺,鄧君之力也。”(同上)

  季贄初抵共城家里,“入門,見室家,歡甚。問二女,又知歸未數月 俱不育矣。此時黃宜人淚相隨在目睫間,見居士色變,乃作禮,問葬事及其母安樂。居士曰:‘是夕也,吾與室人秉燭相對,真如夢寐矣!乃知婦人勢逼情真,吾故矯情鎮之,到此方覺屐齒之折也’。”(同上)

  在共城全家合聚以后,一同到北京。在北京李贄補官禮部司務。有人對他說司務之官比國子博士更窮,如何能忍耐。然而他為了“訪學”、“聞道”,安之若素:

  “人或謂居士曰:‘司務之窮,窮于國子,雖子能堪忍,獨不聞焉往而不得貧賤語乎?’蓋譏其不知止也。居士曰:‘吾所謂窮非世窮也,窮莫窮于不聞道,樂莫樂于安汝止。吾十年余奔走南北,只為家事,全忘卻溫陵百泉安樂之想矣。吾聞京師人士所都,蓋將訪而學焉’。”(同上)

  在北京任禮部司務的一段時間,開始接觸到王守仁的學說,“五載春官,潛心道妙”。袁中道稱他此時“久之有所獲,超于語言文字之表”(李溫陵傳)。這時李贄追念他父親,“恨不得起白齋公于九原,故其思白齋公也益甚,又自號思齋居士。”又有人對他說:“子性太窄,常自見過,亦時見他人過,茍聞道,當自宏闊”,于是又自稱為宏父居士。(焚書卷三卓吾論略)

  隆慶四年(公元一五七○年),調任南京刑部員外郎,至萬歷五年(公元一五七七年)止,共七年。在南都任職的七年中,相識的有耿定向、耿定理、焦竑等。后來耿定向的假道學面貌露出時,李贄與之互相辯難。在此后一二十年中,李贄和耿定向二人的辯學書實際上反映了反抗封建禮教和維護封建禮教之間的斗爭。至于李贄對耿定向的弟弟定理以及定向的學生焦竑則一直為莫逆的朋友。

  在南都時,李贄又見過王守仁的弟子王畿以及泰州學派的羅汝芳。李贄對王、羅二人都很崇敬。這一時期的重要關鍵是李贄師事泰州學派的學者王襞。王襞是王艮的兒子,幼聞庭訓,王艮在淮南講學,王襞長時期在左右,對“樂學”之說,發揮尤多。

  萬歷五年(公元一五七七年)李贄任云南姚安知府。在公余之暇,仍從事于講學。他居官的準繩是“一切持簡易,任自然,務以德化”,而且“自治清苦,為政舉大體”。袁中道的李溫陵傳記他此時,“法令清簡,不言而治。每至伽藍,判了公事,坐堂皇上,或置名僧其間。簿書有隙,即與參論虛玄,人皆怪之”(珂雪齊文集卷八,以下即注李溫陵傳),這頗似羅汝芳的作風。當時云南邊境少數民族很多,上官嚴刻,他說:“邊方雜夷、法難盡執,日過一日,與軍與夷共享太平足矣”(焚書卷四豫約感慨平生)。可見他為政以不擾民為念,這與當時害民虐民的官吏是相對立的。

  在姚安居官三年以后,他厭惡簿書的生活,袁中道記他“久之,厭圭組,遂入雞足山,閱龍藏,不出。御史劉維奇其節,疏令致仕以歸”(李溫陵傳)。

  李贄的二十多年的宦游生活,使他深感受人管束之苦。焚書卷四豫約感慨平生說:“余唯以不受管束之故,受此磨難,一生坎坷,將大地為墨,難盡寫也。為縣博士,即與縣令、提學觸。為太學博士,即與祭酒、司業觸。……司禮曹務,即與高尚書、殷尚書、王侍郎、萬侍郎盡觸也。……最苦者為員外郎,不得尚書謝、大理卿董并汪意。……又最苦而遇尚書趙。趙于道學有名。孰知道學益有名,而我之觸益又甚也。最后為郡守,即與巡撫王觸,與守道駱觸。……此余平生之大略也。”這是多年居官生活的總結,反映了處處與上司抵觸的情況。這種抵觸,實質上是李贄的反封建思想與封建主義的抵觸。他解官以后,并不回鄉,攜妻女往湖北黃安依耿定理。自稱:

   “我老矣,得一二勝友,終日晤言,以遣余日,即為至快,何必故鄉也?”(李溫陵傳)

  在李贄云南辭官的前一年(萬歷七年,公元一五七九年),何心隱被楚撫王之垣緝捕殺害于武昌。李贄對這件事極為憤怒,曾著文二篇為何辯冤,并表示對何的景仰。后來他給焦竑的信中,提起何心隱說:

  “何心老英雄莫比。觀其羈絆縲紲之人,所上當道書,千言萬語,滾滾立就,略無一毫乞憐之態,如訴如戲,若等閑日子。今讀其文,想見其為人。其文章高妙,略無一字襲前人,亦未見從前有此文字,但見其一瀉千里,委曲詳盡。觀者不知感動,吾不知之矣。奉去二稿,亦略見追慕之切。”(續焚書卷一與焦漪園太史書)

  信中所稱論何心隱者二篇,今焚書卷三中有何心隱論一篇;另一篇,未見。焚書卷六有贈何心隱高第弟子胡時中五絕一首:

  “三日三渡江,胡生何忙忙?師弟恩情重,不忍見武昌。”這詩當作于云南解官后初到黃安時,可見他對何心隱及其弟子的同情。李贄一生未有機會與何相識,他在與焦漪園太史書中曾引以為憾:

  “弟向在南都,未嘗見兄道有此人也,豈兄不是之耶,抑未詳之耶?若此人尚不是,天下古今更無可是之人類,則其所是者又可知也。”(焚書卷一)

  李贄從五十五歲(萬歷九年,公元一五八一年)到五十八歲(萬歷十二年,公元一五八四年)三年中都攜家居住黃安,似在耿定向家,教授耿家的子弟。其間萬歷十一年王畿卒,李曾著王龍溪先生告文,對王畿表示敬仰,如稱王畿為“圣代儒宗,人天法眼”,又說“先生今既沒矣,余小子將何仰乎?

  在黃安時,李贄與耿定理是相契的,與其兄定向是相背的。耿定向在李贄看來是鄉愿、是假道學的代表人物。萬歷十二年耿定理死去以后,自然與耿定向不能相容,再在黃安耿家住下去了。耿定理死時,李贄有五言長詩三首哭耿子庸(定理字)。十月,李贄從黃安移居麻城,因無館住宿而返。第二年(萬歷十三年)三月才定居于麻城龍潭湖上的芝佛院。龍潭距城三十里,一般人不易走到。他從此安靜地讀書著作,與一二相知者講學。麻城人劉侗記載說:

  “子庸死,遂至麻城龍潭,筑芝佛院以居。……至必以舟,而河流沙淺,外舟莫至,以是遠隔緇素,日獨與僧深有、周司空思敬語。然對之竟日,讀書已,復危坐,不甚交語也。”(帝京景物略李卓吾墓條)

  移居麻城的時候,李贄將妻女送回福建,自己孑身居芝佛院,“既無家累,又斷俗緣,參求乘理,極其超悟,剔膚見骨,逈絕理路。出為議論,皆為刀劍上事,獅子迸乳,香象絕流,發詠孤高,少有酬其機者。”(李溫陵傳)

  李贄對封建制社會的虛偽欺騙,一向表示憤怒,并且堅決地反對。他的講學處處都擊中了封建主義的意識形態假道學的要害,他發出的言論“皆為刀劍上事”。他斥責封建統治階級的虛偽說:

  “蓋其人既假,則無所不假矣。由是而以假言與假人言則假人喜,以假事與假人造則假人喜,以假文與假人談則假人喜。”(焚書卷三童心說)

  他的所謂虛假對立面的真實(童心),即他說的日常經驗的生活,他后來從理論上予以發揮。這和禪學的脫俗存真的口頭禪形式的語言相似,而實則意義相反。他的反假道學的“異端”精神,只有他的少數友人是了解的。如李贄初到麻城,焦竑自南京有寄宏甫二首:

  “歸田仍作客,散步自安禪;去我無千里,相違忽二年。夢醒江閣雨,心折楚云天;寥落知音后,愁看伐木篇。”“風雨秋偏急,懷人鬢欲絲;飄零違俗久,歲月著書遲。獨往真何事,重過會可期;白門遺址在,相為相茅茨。”(澹園集卷三九)

  詩中所謂“相違忽二年”是因萬歷九年冬焦竑曾來黃安見過李贄,痛飲十日而別。所謂“心折楚云天”、“懷人鬢欲絲”都表示了焦對李贄的景仰懷念。而詩中的“獨往”、“違俗”等字句不同于一般濫調,而是真實地寫出了李贄的異端性格,“獨往”、“違俗”,就是在黑暗中堅持真理而與腐敗的封建制度相對立的抽象詞匯。

  焦竑之所以認為李贄是知音,是由于二人的見解有類似之處。紀昀說:

  “(焦竑)友李贄,于贄之習氣沾染尤深。二人相率而為狂禪,贄至于詆孔子,而竑亦至崇楊、墨,與孟子為難,雖天地之大,無所不有,然不應妄誕至此也。”(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二五焦弱侯問答,并參看焦氏筆乘支談篇)

  可見焦竑在正統派的眼中也是一個“ 異端”。

  李贄在龍潭的生活,可以從下引石潭即事詩中看出:

  “十卷楞嚴萬古心,春風是處有知音,即看湖上花開日,人自縱橫水自深。”

  “若為追歡悅世人,空勞皮骨損精神,年來寂寞從人謾,只有疏狂一老身。”他不愿勞損精神以取悅于假道學和封建統治者,而疏狂寂寞地生活著。袁中道紀述李贄在龍潭芝佛院的讀書著作情況說:

  “與僧無念、周友山、丘坦之、楊定見聚,閉門下鍵,日以讀書為事。性愛掃地,數人縛帚不給。衿裾浣洗,極其鮮潔。拭面拂身,有同水淫。不喜俗客,客不獲辭而至,但一交手,即令其遠坐,嫌其臭穢。其忻賞者,鎮日言笑。意所不契,寂無一 言。滑稽排調,沖口而發,既能解頤,亦可刺骨。所讀書皆抄寫為善本,東國之秘語,西方之靈文,離騷、馬、班之篇,陶、謝、柳、杜之詩,下至稗官小說之奇,宋、元名人之曲,雪藤丹筆,逐字雙校,肌擘理分,時出新意。其為文不阡不陌,攄其胸中之獨見,精光凜凜,不可迫視。詩不多作,大有神境。”(李溫陵傳)李贄自述這一段生活時說:

  “日夕唯僧,安飽唯僧,不覺遂二十年,全忘其地之為楚、身之為孤、人之為老、鬚盡白而發盡禿也。余雖天性喜寂靜,愛書史,不樂與俗人接,然非僧輩服事唯謹,飲食以時,若子孫之于父祖,然亦未能遽爾忘情一至于斯矣!”(續焚書卷二釋子須知序)李贄的大部分著作是在這個時期完成的。這期間他曾把頭發剃掉,袁中道記載此事:

  “一日,惡頭癢,倦于梳櫛,遂去其發,獨存鬢須。”(李溫陵傳)李贄自己說明剃發的原因是:

  “我所以落發者,則因家中時時望我歸去,又時時不遠千里來迫我,以俗事強我,故我剃發以示不歸,俗事亦絕然不肯與理也。又此間無見識人多以異端目我,故我遂為異端,以成彼豎子之名。兼此數者,陡然去發,非其心也。”(續焚書卷一與曾繼泉書)

  關于剃發問題,據林李宗譜所載,又有另一因緣。

  “或曰:祖伯之遁跡緇黃也,以獲遇異人,遺識龍湖,故潮陽托釋老自遣。其然乎?余又安能知之?又安敢妄為論之?”(林李宗譜)

  李贄不是避世的隱者,相反,他有倔強的性格,堅持真理,反對封建名教,他之所以去發,是敢于與封建制社會決裂,敢于冒封建制社會之大不韙,因此自居“異端”,“以成彼豎子之名”。

  李贄經年在外不返故鄉,是因為怕回鄉后,受地方官管束。他居麻城龍潭,一方面與友人講學,另一方面,又對封建制社會進行批判。所以他的焚書一經出版,就遭到封建統治者百端非毀,列為禁書,而“少年高曠豪舉之士,多樂慕之”(沈瓚近事叢殘)。從正面反面的反應看,可以看出他的斗爭激起了不小的波浪。

  李贄在龍潭芝佛院也供奉孔子。從落發“ 異端” 者在佛堂尊孔的表面事實來看,已足顯示出對于“信仰”的一種諷刺,這里的含義,與其說是對宗教的默認,不如說是對宗教的嘲弄!他所以掛孔子象,據他說,與一般人不同,而又與他們相似,所謂“吾從眾”。

  他說:

   “人皆以孔子為‘大圣’,吾亦以為大圣;皆以老佛為‘ 異端’,吾亦以為異端。人人非真知大圣與異端也,以所聞于父師之教者熟也;父師非真知大圣與異端也,以所聞于儒先之教者熟也;儒先亦非真知大圣與異端也,以孔子有是言也。其曰‘圣則吾不能’,是居謙也;其曰‘攻乎異端’,是必為老與佛也。儒先億度而言之,父師沿襲而誦之,小子曚聾而聽之。萬口一詞,不可破也,千年一律,不自知也。不曰‘徒誦其言’,而曰‘已知其人’;不曰‘強不知以為知’,而曰‘知之為知之’,至今日雖有目無所用矣。余何人也,敢謂有目?亦從眾耳。既從眾而圣之,亦從眾而事之,是故‘吾從眾’,事孔子于芝佛之院。”(續焚書卷四題孔子象于芝佛院)

  他借尊孔的儀式,實質上反把封建制社會中信仰主義者的虛偽形象,如實地描繪出來。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李贄透過了文學的諷刺筆調,利用了相同形式之下的反語,正在揭露他和封建制社會禮俗的矛盾。在同一的形式下,對待“大圣”與“異端”有兩種態度和兩種看法,人們指斥他為“異端”是一個含義;他自己承受了異端的頭銜又是一個含義。前者是反動的,后者是反抗的。人們都信仰孔子,是一個含義;他也尊祟孔子,又是一個含義。前者是信仰的態度,后者是批判的態度。這里已涉及到李贄思想的性格,下面還要詳細分析。

  李贄從五十八歲起到七十六歲卒年為止,十八年中大半時間都在麻城。這期間,他不斷地與封建惡勢力作斗爭。在麻城講學,“儒釋從之者幾千、萬人”(沈瓚近事叢殘),“一境如狂”(顧炎武日知錄卷一八)。而這些后來都成為封建統治者對他加以陷害的罪名。

  李贄在麻城六十四歲時(萬歷二十一年,公元一五九三年)認識了在當時文學上反對復古主義的公安三袁兄弟袁宗道、袁宏道、哀中道。次年,袁宏道(字中郎)又來麻城訪李贄,二人并同至武昌。公安縣志哀宏道傳載:

  “時聞龍湖李老,冥會教外之旨,走西陵質之。李老大相契合,賜以詩。……留三月余,殷殷不舍,送之武昌而別。”

  袁宏道之兄袁宗道,對李贄也表示傾仰,自認為能夠了解李贄的一人。他在答李信中說:

  “不佞讀他人文字覺懣懣,讀翁片言只語,輒精神百倍,豈因宿世耳根慣熟乎?云中信使不斷,幸以近日偶筆頻寄,不佞如白家老婢,能讀亦能解也。”(白蘇齋類集卷一五)

  萬歷二十三年(公元一五九五年)袁宗道致李贄一面,更為推崇:

  “翁明年正七十,學道諸友,共舉一帛為賀。蓋翁年歲愈久,造詣轉玄,此可賀者一。多在世一日,多為世作一日津梁,此可賀〔者〕二。”(白蘇齋類集卷一六李宏甫)

  袁中道是宏道之弟,他寫的李溫陵傳詳盡地敘述了李贄的一生。

  李贄反封建的思想,無疑對三袁兄弟的文學思想有很大影響。

  李贄焚書刊成于萬歷十八年,其中搜集了歷年來的書答、雜述、讀史短文及詩等,共六卷,對封建禮教和假道學作了有力的抨擊。例如卷五唐貴梅傳中說:

  “卓吾子曰:先王教化,只可行于窮鄉下邑,而不可行于冠裳濟濟之名區,只可行于三家村里不識字之女兒,而不可行于素讀書而居民上者之君子。”

  以下李贄舉例說明所謂冠裳濟濟的君子都是些貪賄無恥之徒。這里又在“先王教化”的一個形式之下,揭露出社會的兩種人物和兩種關系的矛盾。

  焚書中尤其使假道學的代表者黃安的紳士耿定向感到難堪的是其中所刊入的與耿論學的信件多封。這些信件揭露了耿定向的偽善面目。

  耿定向原是何心隱的友人,又與張居正相善。何被執時,耿不為之援手,而依違其間,卒致心隱被害。這件事充分顯露出耿定向的鄉愿面貌。李贄在何心隱論中尖銳地加以譴責:

  “然公豈誠不畏死者?時無張子房,誰為活項伯?時無魯朱家,誰為脫季布?吾又因是而益信談道者之假也。由今而觀,彼其含怒稱冤者,皆其未嘗識面之夫。其坐視公之死反從而下石者,則盡其聚徒講學之人。然則匹夫無假,故不能掩其本心,談道無真,故必欲劃其出類,又可知矣。夫惟世無真談道者,故公死而斯文遂喪,公之死顧不重耶?”(焚書卷三)

  這里李贄認為何心隱是“真談道者”,是堅持真理的,是沒有虛偽的,因此得到人民(匹夫)的同情,以此與耿定向的假道學作了對比,從而也說出這樣大膽的命題,“匹夫無假”和“談道無真”。

  耿定向愧憤之余,作求儆書進行反噬,并指使他的學生蔡毅中著焚書辨,進行反駁,又進一步唆使地方上人誣蔑李贄為左道惑眾,壞法亂治,加以恫嚇和驅逐。其后李贄不能在麻城安居,即肇因于此。

  焚書是一面照妖鏡,它折射出封建主義的社會矛盾,崇贊“匹夫無假”而拆散了封建主義的特權式的道德律令。作為文學家的袁宏道體會出這書的精神,他說:

  “幸床頭有焚書一部,愁可以破顏,病可以健脾,昏可以醒眼,甚得力。”(袁中郎全集卷二十一)

  萬歷二十四年,李贄七十歲,是年耿定向死。劉東星這時約他往山西沁水。劉后來在明燈道古錄首中追憶當時情況,并敘述與李贄相識的經過:

  “予西鄙之人也,……入楚期年,……聞有李卓吾先生者,棄官與家,隱于龍湖。龍湖在麻城東,去會城(按指武昌)稍遠,予雖欲與之會而不得。又聞有譏之者,予亦且信且疑之,然私心終以去官為難,去家尤難,必自有道存焉,欲會之心未始置也。會公安袁生(按指袁宏道),今吳令者,與之偕游黃鵠磯,而棲托于二十里外之洪山寺,予就而往見焉,然后知其果有道者。雖棄發,蓋有為也。……嗣后或迎養別院,或偃息宦邸,朝夕談吐,始恨相識之晚云。……

  比者讀禮山中……特遣兒相,就龍湖問業。先生欣然,不遠千余里,與兒偕來(按指偕往沁水)。從此山中,歷秋至春,夜夜相對,猶子用健,復夜夜入室,質問學庸大義。蓋先生不喜紛雜,唯終日閉戶讀書,每見其不釋手鈔寫,雖新學小生,不能當其勤苦也。”(李氏叢書子集道古錄)

  其中所稱“雖棄發,蓋有為也”,說出了李贄的態度是積極的,又說“不釋手鈔寫,雖新學小生,不能當其勤苦”,暗示出他的斗爭精神始終不懈,因為他抄寫的史籍,即后來所說的“與千萬人作敵對”的著作藏書。

  次年春初,李贄尚在沁水劉家,曾作劉晉川六十壽序。隨后應晉撫梅國楨之約到大同。梅國楨是麻城人,也是與李贄甚相契合的友人之一。李贄著觀音問中所稱澹然師便是梅的女兒。袁中道梅大中丞傳記載他:“嘗曰,人生自適耳,依憑軌跡,外張名教,酷非所屑”,又稱“女澹然以孀為尼,公不之禁。澹然戒律甚嚴,于道有入,父子書牘往來,頗有問難。”

  這年九月,李贄從大同經居庸關到北京,住西山極樂寺。這時新安汪本鈳來從。汪自萬歷二十二年即來龍湖問學,至李贄死為止,先后相從九年。李最后在獄中給汪有“嗟子胡然泣涕洟,相依九載不勝奇”的詩句。

  萬歷四十六年(公元一六一八年),李贄死后的十六年,汪本鈳編輯了李贄晚年的書信詩文而成續焚書,汪本鈳在書的序言中對李贄的思想作了以下的評論:

  “鈳從先生游九年,所朝夕左右未嘗須臾離也。稱事先生之久者無如鈳,宜知先生之真者亦無如鈳。顧鈳何足以知先生哉?則先生之自知也,先生自與天下萬世人共知之也。先生一生無書不讀,無有懷而不吐。其無不讀也,若饑渴之于飲食,不至于飫足不已;其無不吐也,若茹物噎不下,不盡至于嘔出亦不已。以故一點攛自足天下萬世之是非,而一欬唾實關天下萬世之名教,不但如嬉笑怒罵盡成文章已也。蓋言語真切至到,文辭驚天動地,能令聾者聰,瞆者明,夢者覺,醒者醒,病者起,死者活,躁者靜,聒者結,腸冰者熱,心炎者冷,柴柵其中者自拔,倔強不降者亦無不意頫而心折焉。”李贄對于封建主義的是非和名教的批判,就是這樣有力地啟發當時人們的自覺。因為封建主義的是非與名教觀念在李贄認為絕對不是固定的,后人不應該踐前人之跡而自束縛。

  萬歷二十六年(公元一五九八年)李贄七十二歲,春天仍在北京,不久與同在北京的焦竑共往南京,在南京曾與利瑪竇相見。

  萬歷二十七年(公元一五九九年)李贄七十三歲,藏書六十八卷刻成于南京。藏書體裁略仿紀傳體,記載戰國至元亡時著者認為重要的歷史人物約八百人。本書與焚書一樣,反映了李贄的主要思想。李贄曾在與焦弱侯書里,約略透露了著作藏書時的情況:

  “山中寂寞無侶,時時取史冊批閱,得與其人會覿,亦自快樂。非謂有志于博學宏詞科也。嘗謂載籍所稱,不但赫然可紀述于后者是大圣人,縱遺臭萬年,絕無足錄,其精神巧思,亦能令人心羨。況真正圣賢,不免被人細摘。或以浮名傳頌,而其實索然。自古至今,多少冤屈,誰與辨雪?故讀史時真如與百千萬人作對敵,一經對壘,自然獻俘授首,殊有絕致,未易告語。”(續焚書卷一與焦弱侯書)

  他讀史的過程,就是這樣一種批判的過程,“一經對壘”,敵人就“獻俘授首”,另一面,歷史中真正圣賢的“多少冤屈”,也可以為之“辨雪”。這樣和封建主義學者千萬人作對敵的著作,顯然貫串了戰斗的性格。另一書答焦漪園,與上書聯系起來看,就更明白了:

  “承論李氏藏書,謹抄錄一通,專人呈覽。年來有書三種,惟此一種系千百年是非,人更八百,簡帙亦繁,計不止二千葉矣。……其中人數既多,不盡妥當,則晉書、唐書、宋史之罪,非予責也。竊以魏、晉諸人,標致殊甚,一經穢筆,反不標致,真英雄子畫作罷軟漢矣,真風流名世者畫作俗士,真啖名不濟事客畫作褒衣大冠,以堂堂巍巍自負,豈不真可笑?……今不敢謂此書諸傳皆已妥當,但以其是非堪為前人出氣而已。斷斷然不宜使俗士見之。……中間差甚多,須細細一番乃可。若論著則不可改,此吾精神心術所系,法家傳爰之書,未易言也。”(焚書卷一答焦漪園)

  李贄評量歷史人物,一反傳統的教條,而根據“予李卓吾一人之是非”。單就他通過歷史人物在藏書里所排列的位置,即可以看出了寓一定的褒貶之意。他說:“李氏藏書中,范仲淹改在行儒(按:行業儒臣)、劉穆之改在經國臣(按:當指經世名臣)內亦可。此書弟又批點兩次矣,但待兄正之乃佳。”(續焚書卷一與焦弱侯書)。

  李贄對藏書的評價,自許甚高。他說:

  “藏書收整已訖。……一任付梓矣。縱不梓,千萬世亦自有梓之者。蓋我此書,乃萬世治平之書,經筵當以進讀,科場當以選士,非漫然也。”(續焚書卷一與耿子健書)

  但這書的命運不是如他所期待的那樣可以進入經筵科場的,相反,由于他對歷史的批判實際上乃是對現實的批判,所以藏書就為封建統治階級視為一部危險的書,幾經毀版焚禁。

  萬歷二十七年冬天,劉東星任河漕總督,約李贄去山東濟寧。后又回麻城,在麻城再次受到封建統治階級的迫害。然而李贄在迫害面前是不會屈服的。在傳聞地方官要逮治他時,他在與耿克念書中說:

  “竊謂史道,欲以法治我則可,欲以此嚇我他去則不可。……我若告饒,即不成李卓老矣……故我可殺不可去,我頭可斷而我身不可辱,是為的論,非難明者。”(續焚書卷一)

  又當他聽說要拆毀他湖上的芝佛院時,他說:

  “芝佛院是柳塘(周思久)分付無念蓋的。……即人間之家 佛堂也。非寺非庵,不待請旨敕建而后敢創也。若供佛之所,亦必請旨,不系請旨,則必拆毀,則必先起柳塘于九原而罪之。又今鄉宦財主人家所蓋重簾、畫閣、斗拱諸僭擬宸居者盡當拆毀矣。何以全不問也?”(續焚書卷一答周友山書)

  然而封建統治者最后終于拆毀了他的芝佛院以及準備死后埋骨之塔。這時馬經綸從北通州來接他同入黃蘗山(按:在河南商城縣)中,共同談易。馬經綸原任御史,因直言被謫為庶民,對李贄的關系是在師友之間。曾經作書致當道為李贄申辯。

  萬歷二十九年(公元一六○一年),李贄七十五歲,二月中與馬經綸同到北通州。即使避地通州,封建統治階級也不肯放過他,沈德符記載:

  “……通州馬誠所經綸侍御,留(李贄)寓于家,忽蜚語傳京師云,卓吾著書詆毀四明相公,四明恨甚,縱跡無所得。”(野獲編卷二七)

  四明相公為當時大學士沈一貫,而這時另一假道學禮科給事中張問達趁此機會上疏參劾李贄。疏中極盡誣蔑之能事,說:

  “李贄壯歲為官,晚年削發,近又刻藏書、焚書、卓吾大德等書,流行海內,惑亂人心。以呂不韋、李園為智謀,以李斯為才力,以卓文君為善擇佳偶,以司馬光論桑弘羊欺武帝為可笑,以秦始皇為千古一帝,以孔子之是非為不足據。狂誕悖戾,未易枚舉,大都刺謬不經,不可不毀者也!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簡,與無良輩游于庵院,挾妓女,白晝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講法,至有攜衾枕而宿庵觀者,一境如狂。又作觀看問一書,所謂觀看者,皆士人妻女也。后生小子,喜其猖狂發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財,強摟人婦,同于禽獸而不之恤。邇來縉紳士大夫,亦有誦咒念佛,奉僧膜拜,手持數珠,以為戒律,室懸妙像,以為皈依,不知尊孔子家法,而溺意于禪教法門者,往往出矣。近聞贄且移通州,通州離都下僅四十里,倘一入都門,招致盍惑,又為麻城之續。望敕禮部檄行通州地方官,將李贄解發原籍治罪,仍檄行兩畿各省,將贄刊行諸書,并搜簡其未刊者,盡行燒毀,無令貽禍亂于后,世道幸甚。”(明神宗萬歷實錄卷三六九)

   明政府隨即下令:

  “李贄敢倡亂道,惑世誣民,便令廠衛五城嚴拿治罪。其書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盡行燒毀,不許存留,如有徒黨曲庇私藏,該科及各有司訪參奏來,并治罪。”(明實錄卷三六九)

  萬歷三十年(公元一六○二年),李贄七十六歲。春二月,遺言身后白布蓋尸,土坑埋葬,似從回教葬儀。統治階級逮捕李贄,下鎮撫司獄。“明日,大金吾置訊。侍者掖而入,臥于階上。金吾曰:‘若何以妄著書?’公曰:‘罪人著書甚多,具在,于圣教有益無損!’大金吾笑其倔強,獄意無所置詞,大略止回籍耳。”(李溫陵傳)三月十五日,李贄于獄中取剃刀自剄,次日死。這位反封建的老戰士,經過畢生的戰斗,終于被統治階級以“敢倡亂道,惑世誣民”的八字罪案迫害而死。

  李贄的著述,數量十分巨大,達幾十種之多,但是基本著作只有主要的幾種。由于李贄著述中反封建思想很突出、很鮮明,統治階級幾次加以禁毀。神宗萬歷三十年(公元一六○二年)的禁毀是第一次:“其書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盡搜燒毀,不許存留。如有徒黨曲庇私藏,……并治罪。”熹宗天啟五年(公元一六二五年)的禁毀是第二次:“李贄諸書,怪誕不經,命巡視衙門焚毀,不許坊間發賣,仍通行禁止。”清朝乾隆時,李贄的著作仍列入禁書目錄。但是,禁毀自禁毀,流行自流行。顧亭林日知錄記載:“雖奉嚴旨,而其書行于人間自若也”,“士大夫多喜其書,往往收藏,至今未滅。”

  在李贄著作焚禁而又不斷流行的情況下,開了書賈造贗書射利的門路。李贄學生汪本鈳謂卓吾“一死而書益傳,名益重”,“浸至今日,坊間一切戲劇淫謔刻本批點,動曰卓吾先生。耳食輩翕然艷之”(續焚書續刻李氏書序)。因此,今存名為李氏遺著的許多著作中,當有一部分偽書。但是,汪本鈳又說:“先生之書未刻者種種,不勝擢數。”可見李贄著作除藏書、焚書、說書、初潭集、易因等生前已刻者外,未刻者尚多。汪氏之序,作于萬歷四十八年戊午,上距李贄之死十八年,則李贄著作,身后陸續刊刻,也是有可能的,不一定一概都是偽書。

  李氏著作,如何辨偽,是一個專門的問題,從思想學術的內容來看,應著眼其最基本的著作;其他信者傳信,疑者存疑;不甚重要者,暫存而勿論。今作李贄著作表,可考見其有問題的,并附注之。

李贄著作表

第一部分

李氏藏書六十八卷(萬歷二十七年原刻本。另有翻刻本,一種字體略瘦,一種其中李氏評語,量有改動,或改卓吾為旦吾,或改為王生,或改為逸叟,或改為周文從不一,版刻中縫,藏書改稱衡鑒,當系焚毀后所翻刻,避忌故改名。)

李氏焚書六卷(明刻本。但今存明貝葉山房張氏刻本,當非原刻。其中有部分作品經過刪削,例如卷一答耿司寇止于“何其相馬于牝牡驪黃之間也”,而二十卷本李氏文集卷三同書,則在此句之后,尚有大段文字,約及全書三分之一以上;又如卷二又與焦弱侯,李氏文集卷三作又與焦秣陵,開首比焚書多 一段文字。又貝葉山房張氏刻本焚書卷六有塞上吟、九日 坪上三首,晚過居庸等詩,萬歷二十四年李贄赴山西劉東 星約以后之作。豫約亦在萬歷二十四年作,龍溪先生文錄抄序在萬歷二十六年作,而焚書第一次出版則在萬歷十八 年。故知貝葉山房張氏刻本焚書,非萬歷十八年麻城刻本。)

初潭集三十卷(明刻本。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

易因二卷(明刻本。)

王龍溪先生文錄抄九卷(明萬歷二十七年刻本。)

以上諸書,均李贄生前刻成。

第二部分

九正易因二卷(易因改正本。舊抄本,有巢可托印。分訂八本。中國科 學院圖書館藏。)

李氏文集二十卷(顧大韶校。明刻本。當即四庫總目提要所稱之李溫陵 集二十卷。提要謂:“是集一卷至十二卷為答書、雜述,即焚書也;十四卷至十七卷,為讀史,即摘錄藏言史論也〔按:有未盡然者〕,十八、十九二卷為道原錄〔原為古之誤〕,即說書也〔按:道古錄非說書〕,第二十卷,則以所為之詩終焉。”似此,則李溫陵集二十卷即李氏文集二十卷,篇第相同。但提要說法有些錯誤,蓋執筆者未深考。此書雖后出,但價值較高。其中一至十三卷部分,書答部分比較完全,價值較貝葉山房張氏本焚書為高。)

李氏續藏書二十七卷(陳仁錫評正,焦竑曾加修補,明刻本。)

李氏續焚書五卷(汪本珂輯。虹玉齋刻本,附李溫陵外紀。)

李氏叢書十二本(明刻本。內:道古錄二卷,心經提綱一卷,觀音問一卷,老子解上下二篇,莊子解上下二篇、孫子參同上、中、下三卷,墨子批選二卷,因果錄上、中、下三卷,凈土決一卷,暗然錄最四卷,三教品一卷,永慶答問一卷,共十二種。價值較高。其中一部分,在李贄生前以單行本印行。)

李氏六書六卷(李維楨刪訂。明刻本。內:厲朝藏書一卷,皇明藏書一卷,焚書書答一卷,焚書雜述一卷,叢書彙一卷,說書一卷。雖屬節本,但價值較高。在說書未出現前,此書所選錄的,可以參考。)

卓吾老子三教妙述(又名言善篇)四集。(明萬歷四十六年宛陵劉遜之刻本。)

陽明先生道學鈔八卷,附陽明先生年譜二卷(明萬歷三十七年刻本。)

以上各書,是在李贄身后刻成的。有些輯集之作,其中的單行本,則刻于李贄生前。

第一、二兩部分為李贄著作的主要部分。

第三部分

四書評:大學一卷,中庸一卷,論語十卷,孟子七卷(明刻本。四庫總目提要卷一百十九子部二十九、雜家類三、列疑耀,下云:“相傳坊間所刻贄四書第一評,第二評,皆葉不夜所偽撰。”按周亮工因樹屋書影:“葉文通名晝,無錫人,多讀書,有才情,留心二氏學,故為詭異之行,跡其生平,多似何心隱。或自稱錦翁,或自稱葉五葉,或稱葉不夜,最后名梁無知,謂梁溪無人知之也。當溫陵焚、藏書盛行時,坊間種種借溫陵之名以行者,如四書第一評、第二評,水滸傳,琵琶、拜月諸評,皆出文通手。”按:李贄有論拜月、西廂、琵琶、玉合、昆侖奴、紅拂諸評,水滸傳有序,俱見焚書、續焚書。是則葉所評書,均與李贄所評書合。其他,且勿論,我們所見四書評一書,并無所調第一評、第二評等稱謂,而精神內容、文字風格與李贄其他著作吻合,提要僅指為“相傳”系葉所偽撰,可能即本周亮工之說,并未確證。因此,仍定為李贄的著作。)

讀升庵集二十卷(明刻本。)

枕中十書六卷(明刻本。有:精騎錄、筼窗筆記、賢奕選、文字禪、異史、博識、尊重口、養生醍醐、理談、騷壇千金廖等十門。)

世說新語補二十卷(明刻本。)

坡仙集十六卷(明刻本。)

評選三異人集二十四卷(明刻本。評選方正學、于節閣、楊椒山著作。)

其他評水滸、西廂、幽閨、浣紗等小說戲曲。

以上真偽參半,須加考定。

其余評殘唐五代演義等,當系偽書,疑耀,非李贄作。其他未見之作,如說書等,當進一步訪求。

來源:轉自潮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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