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古文《尚書》的學術價值
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摘要】在論證古文《尚書》是西漢以來長期流傳的真古文獻的基礎上,本文從五個方面詳細闡述古文《尚書》珍貴的學術價值,如補充許多歷史事實、訂正舊籍引文之訛和糾正舊注之誤等,用確切事例給予具體說明;同時也指出它在長期流傳過程中,被綴補、改動和增益的不恰當之處。本文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對古文《尚書》進行全面評論,提出了許多突破傳統觀點的新見解。
【關鍵詞】真古文獻 學術價值 流傳過程 重新認識
今傳《尚書》中的二十五篇“古文”,學術界歷來定為“偽書”。然而只要稍加稽查考證就會發現,這個定論是有問題的。目前有許多長久以來定為“偽書”的古籍,如《尹文子》、《鬼谷子》、《孔叢子》和《孔子家語》等,已有不少學者提出論據進行辨析,證明它們在長期的流傳過程中,可能雜有后人附加的成分,但其基本內容是真實的,決非偽造之作(參見周山《尹文子非偽析》,《學術月刊》1983年第10期;陳昌遠《鬼谷子隱居地及其著述的真偽》,載房立中主編《新編鬼谷子全書》,學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1一695頁;李學勤《竹簡<家語>與漢魏孔氏家學》,《孔子研究》1987年第2期)。這些意見,得到大多數學者的認可。筆者對古文《尚書》研究有年,經過長期的考察探索,認為它與上述各書具有許多共同之處。古文《尚書》不但是真實的古文獻,而且具有非常珍貴的學術價值。今特呈管見,以供學術界同仁的進一步研討。
一、古文《尚書》是長期流傳的真古文獻
綜觀古文《尚書》定為“偽書”的理由,都是違背歷史事實,因而是不能成立的。為此,筆者已經撰寫了兩篇文章進行詳細論證。第一篇論述古文《尚書》的流傳過程:自西漢、東漢至魏晉,它一直在民間流傳;司馬遷、劉歆、鄭玄、應劭、韋昭、皇甫謐等學問大家,都曾見過古文《尚書》,并一再加以引用;古文《尚書》在魏晉之際完備成集,形成清楚、可靠的傳授關系;它的來源可能有七個方面,特別是孔氏家族的收藏和修綴功不可沒。由此證明,所謂“古文晚出”、古文《尚書》傳授關系“子虛烏有”等說法,“是未加深考的主觀武斷之語”(楊善群:《古文<尚書>與舊籍引語的比較研究》,《齊魯學刊》2003年第5期)。
第二篇通過古文《尚書》與舊籍引語的比較研究證實:古文為正確、合理、完整、全面、連貫流暢、自然貼切,而引語則往往錯誤、脫漏、片面、刪節、篡改、掐頭去尾、用詞不當;且古文《尚書》與舊籍引語大多相異,許多舊籍引語在古文《尚書》中找不到;特別是舊籍引語在古文《尚書》中所占比例甚小,有些長篇古文只有一二個短語見于舊籍之中。由此證明,所謂古文《尚書》是“搜集群書征引《尚書》原文”而“編造”出來的說法,也是“不考查事實、極不負責任的斷語”(楊善群:《古文<尚書>流傳過程探討》,《學習與探索》2003年第4期)。
懷疑古文《尚書》是真實的古文獻,除了以上兩種說法外,還有一些影響較大的言論,也必須予以辨析和澄清。
其一,以文詞判斷論。朱熹云:“今文多艱澀而古文反平易。”“《書》凡易讀者皆古文,豈有數百年壁藏之中,不能損一字哉?,(《朱子語類·尚書一》)吳澄亦說:伏氏書“辭義古奧,其為上古之書無疑”;梅賾所增二十五篇“平緩卑弱,殊不類先漢以前之文”。且古文“字畫略無脫誤,文勢略無齟齬,不亦大可疑乎?”(《書纂言·目錄》)
應當指出,所謂“艱澀”、“平易”、“古奧”、“卑弱”,帶有很大的主觀性,缺乏一個衡量的標準。舉例來說,《荀子·臣道》篇引《書》曰:“從命而不拂,微諫而不倦。”楊倞注:“《書》,《伊訓》也。”按古文《伊訓》作:“從諫弗咈,先民時若。”從文詞上看,古文顯然“辭義古奧”,而《荀子》所引《書》文為“平易”、“易讀”。再說《伊訓》是伊尹訓王的話,他怎么會教王“從命而不拂,微諫而不倦”呢?這是完全不合情理的。而古文“從諫弗咈,先民時若(順)”,正符合伊尹訓王的語氣和道理。二者對照,便可自然地看出何者為“古”,何者為“易”,何者為“真”,何者有誤了。當然,由于古文在長期的流傳過程中,經過許多人的綴補、改動(詳見本文第三部分),有些地方變得平易、流暢,就像《史記》所引《尚書》較原文順暢、易懂一樣。這些古文《尚書》中經過綴補、改動而顯得“平易”的部分,也應該與“偽書”嚴格區別開來。
其二,顧炎武評古文《尚書》。明清之際的大學者顧炎武曾論及古文《尚書》中的《泰誓》篇,被學術界經常引用。其文曰:“商之德澤深矣,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武王伐紂乃曰:‘獨夫受,洪惟作威,乃汝世讎(仇)’;曰:‘肆予小子,誕以爾眾士,殄殲乃讎。’何至于此?紂之不善,亦止其身,乃至并其先世而讎之。豈非《泰誓》之文,出于魏晉間人之偽撰者耶?(《日知錄·泰誓》)
這實在是對歷史情況的不熟悉。周武王與殷紂有著三代的“世仇”,這是大家都清楚的事實。周武王的祖父季歷是被殷紂的祖父文丁迫害而死的。《竹書紀年》明晰地記載:“文丁殺季歷。”(方詩銘、王修齡:《古本竹書紀年輯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36頁)《呂氏春秋·首時》云:“王季歷困而死,文王苦之。”亦是為周王季歷被商王文丁困辱致死而言。武王的父親文王被紂長期囚禁于羑里。《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記:“紂囚文王七年。”武王的兄長伯邑考也是被紂殺死的。《帝王世紀》載:“文王之長子曰伯邑考,質于殷,為紂御。紂烹以為羹,賜文王。”從各方面的史料核實,這個記載是可信的。知悉武王三代的身世,就會明白古文《泰誓》中的那段話,完全切合武王的心情與口氣,是古文非偽的標志。顧氏云“紂之不善,亦止其身”,把武王對紂“并其先世而讎之”作為“偽撰”的論據,全然不知紂之祖父“文丁殺季歷”的史實,這不能不說是他的一個失誤,一處敗筆,更證實了古文《尚書》的真實性。
其三,閻若璩著《尚書古文疏證》。閻氏此書列出128條論據證明古文《尚書》為“偽”,其氣勢不可謂不大。但仔細檢查起來,大都是強詞奪理、論證失當、主觀臆斷的東西。由于篇幅的限制,這里只能舉幾個典型的例子。如其第一條說:《漢書·藝文志》和《楚元王傳》一則曰得多十六篇,再則曰逸書十六篇,是古文《尚書》篇數之見于西漢者如此也。”“東晉元帝時豫章內史梅賾忽上古文《尚書》增多二十五篇,……只此篇數之不合,偽可知矣。”按西漢武帝時于孔子宅壁中發得古文《尚書》多十六篇”,難道在其他時間、其他地方再不能發現?西漢末年劉歆就說:“天下眾書,往往頗出。”“古文舊書,多者二十余通。”(《漢書·楚元王傳》附《劉歆傳》)顯然,閻氏“篇數之不合,偽可知矣”的論斷,是站不住腳的。再如其第一百四條說:“及啟即位,改元,歲丙戌,年已八十九矣,所以享國僅七年,壽九十五而終。”“(夏)太康十九年歲辛亥方有失國之禍,使啟若存,壽一百一十四歲。”“(啟)妃定與之齊年,……是仲康等‘御其母以從’,母年當一百一十有四矣。”“然則太康失國時,固已無復母存矣。”閻氏據此又得出古文《五子之歌》“作偽”的結論。按夏朝每個君主在位的確切年份、年數及其壽命,自司馬遷以來都無從知曉。近年邀集數百名專家所作的“夏商周斷代工程”,對于夏朝也只籠統地列其歷年從公元前2070一前1600年(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夏商周斷代工程1996一2000年階段成果概要》,《文物》2000年第12期)。然而閻氏竟然能說出夏啟即位的確切年份為“丙戌”,其即位時“年已八十九矣,所以享國僅七年,壽九十五而終”,并又作出“妃定與之齊年”的論斷。這種信口雌黃的胡編亂造,難道是考證古籍文獻的實事求是的方法嗎?
通過以上各種言論的辨析可以清楚地看到,歷來提出的古文《尚書》為“偽書”的論據,都是似是而非,經不起查考的。古文《尚書》是西漢以來長期流傳、至魏晉時形成明確傳授關系的真古文獻,十分顯然。在這個事實基礎上,便可進一步論證其非常珍貴的學術價值。
二、古文《尚書》學術價值的具體考察
對于古文《尚書》,歷來不少著作往往抽象肯定它“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白壽彝總主編:《中國通史》第三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頁)。至于究竟有什么價值,則從不提起,從不論證。造成這種抽象肯定的原因,主要是對古文《尚書》的具體價值不甚清楚。這里就以此為論題,從五方面展開闡述。
第一,古文《尚書》補充許多歷史事實。
例1,《大禹謨》記舜欲把帝位禪讓給禹,而禹謙遜欲讓皋陶,曰:“聯德罔克,民不依。皋陶邁種德,……惟帝念功。”舜曰:“予懋乃德,嘉乃丕績。天之歷數在汝躬,汝終陟元后。”禹曰:“枚卜功臣,惟吉之從。”并“拜稽首固辭”,最后由舜決定禪禹帝位。這是由禪讓制轉變為世襲制過程中很具戲劇性的一幕,是上古史從原始社會轉變為階級社會之一條極具價值的重要史料。
例2,《大禹謨》又記舜在位時派禹去征有苗,“禹乃會群后誓于師……三旬,苗民逆命。益贊于禹曰:‘惟德動天,無遠弗屆。’……帝(舜)乃誕敷文德,舞干羽于兩階。七旬,有苗格。”這是中原華夏部落聯盟與南方有苗部落聯盟關系史上很重要的一段經歷。待到禹即位后,中原華夏族力量進一步增強,終于把有苗伐滅。
例3,《五子之歌》記夏太康“盤游無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窮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這段記載,把太康失國的前后經過敘述得清清楚楚,是《史記·夏本紀》所沒有的。其弟五人御母以從,述戒作歌,歌分五闕,一唱三嘆,情意真切,在文藝史上也彌足珍貴。
例4,從《胤征》所記可知,胤乃諸侯而“掌六師”,羲和職官有其聚居的“邑”;每歲孟春“官師相規”,對職官有嚴格的要求;夏有《政典》規定各種刑法,其中“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云云,可與《左傳》引《夏書》“昏、墨、賊,殺”并觀,以見夏代法律之嚴酷。由此而大大加深我們對夏代史事和制度的了解。
例5,《說命下》記殷王武丁曰:“臺小子舊學于甘盤,既乃遁于荒野,入宅于河。”可知武丁在即位前很早就出宮考察,向賢人甘盤學習,又在荒野和河邊居住,廣泛接觸勞苦大眾,因而在即位后能治國有方,很快使殷朝富強起來。
例6,《畢命》載周康王對畢公說:“旌別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癉惡,樹之風聲。”這是畢公“分居里,成周郊”的具體工作。康王又說:“惟周公克慎其始,惟君陳克和厥中,惟公克成厥終。”可知周初對殷民的教育改造,經過周公、君陳、畢公三位元老的苦心經營,終于告成其功。這段改造的史實,是極有意義和價值的。
如此豐富的上古三代史實存在于古文《尚書》之中,它們是研究這段歷史的極其珍貴的材料。
第二,古文《尚書》保存大量格言和成語。
例如《大禹謨》載益曰:“滿招損,謙受益。”《五子之歌》記太康五弟作歌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旅獒》記太保召公曰:“玩人喪德,玩物喪志。”“不矜細行,終累大德;為山九仞,功虧一簣。”《周官》記成王曰:“作德,心逸日休;作偽,心勞日拙。”上述眾多的格言和成語,具有極強的教育作用,它們都是第一次在古文獻中出現。其中的成語,如“玩物喪志”、“功虧一賈”、“心勞日拙”等,各家《成語詞典》都注明出自古文《尚書》。《說命下》云:“惟教,學半。”孔傳:“教,教也。教然后知所困,是學之半。”這對教育工作者又是一句極有用的格言。新版《辭海》有“教學半”條,即引古文《說命》和孔傳為說。
古文《尚書》中的格言和成語,往往被后世引用,產生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如《胤征》記夏代胤侯曰:“威克厥愛,允濟。”此言打仗,威嚴要勝過愛心,就能成功。春秋時吳公子光宣傳說:“吾聞之曰:作事,威克其愛,雖小必濟。”《(左傳·昭公二十三年)》公子光所“聞”,即《胤征》之言。《說命中》又記傅說進諫商王曰:“無啟寵納侮。”意即不要啟寵小人而招受侮辱。這對統治者有很大的懲戒作用。春秋時晉士伯因寵宋仲幾而反受其壓,乃曰:“‘啟寵納侮’,其此之謂矣!’,《(左傳·定公元年》)士伯所引古語,即出自古文《說命》。
大量格言和成語的保存及其對后世的深刻影響,再次顯示古文《尚書》的珍貴價值。這些格言和成語言簡意賅,含義深刻,形象生動,耐人尋味,具有先秦時代的語言風格,進一步展現其真古文獻的魅力。
第三,古文《尚書》可考知舊籍引語的背景和用意。
例1,《左傳·成公十六年》引《夏書》曰:“怨豈在明?不見是圖。”初看此句不知出自何篇,亦不知緣何要說此話。待查古文《五子之歌》,乃知此言是太康五弟在其兄失國后痛述祖上教訓:人民的怨限豈能只看明處,在細微不見之時就應圖謀。引文的背景和用意遂豁然明朗。
例2,《論語·為政》引《書》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乍看此句,不知出自何篇,亦不知為何要說此話。今查古文《君陳》載成王對君陳曰:“惟爾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命汝尹茲東郊,敬哉!”原來這是成王為命君陳尹成周東郊,而講述他的孝友品德能施于政。
例3,《孟子·盡心下》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無敵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今查古文《武成》曰:商師“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可見造成“血之流杵”的原因是商師“倒戈”,自相殺戮;而不是由于周軍攻商,“以至仁伐至不仁”。孟子既沒有看清《武成》的原意,也不懂文學上的夸張手法,以致發出如此言論。
例4,《禮記·坊記》引《書》云:“厥辟不辟,忝厥祖。”此句乍看不知出自何篇,也不知為何要說此話。今查古文《太甲上》記伊尹曰:“嗣王戒哉!抵爾厥辟。辟不辟,泰厥祖。”乃知此句是伊尹教訓太甲之詞。太甲即位后,不明禮義,伊尹把他放逐至湯葬地桐。三年后,太甲悔悟復歸,伊尹乃進此言:“君不像君,乃辱其祖。”詞意懇切,表現了伊尹的大臣風度。
例5,《左傳·昭公十年》引《書》曰:“欲敗度,縱敗禮。”此句乍看不知是何人所說,也不知在什么情況下要說此話。今查古文《太甲中》記太甲曰:“予小子不明于德,自厎不類。欲敗度,縱敗禮,以速戾于厥躬。”由此知道這是太甲幡然悔悟的自責之詞,從而使我們更加深了對引文的理解。
由上數例可知,古籍許多引《書》之文,初看沒頭沒腦,會產生很多疑問,待查古文《尚書》,便可明了其引文的背景和用意,從而加深理解,弄清事實的真相,得到明晰的答案。這是古文《尚書》的又一價值所在。
第四,古文《尚書》可訂正舊籍引文之訛。
例1,《孟子·公孫丑上》引《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查古文《太甲中》作:“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孔傳:“逭,逃也。”顯然,“逭”和“違”的意思相近,可以形成對照,且能押韻,下句作“不可逭”是正確的。應劭《風俗通義·過譽》正引作“不可逭”。《孟子》引文“不可活”,當從古文《尚書》進行訂正。
例2,《墨子·非命中》引《太誓》曰:“(紂)棄闕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這里紂所說的“我民有命……”,不可理解。查古文《泰誓上》作“(紂)遺厥先宗廟弗祀”,“乃曰:吾有民有命……”原來紂自恃“有民有命”,還在為非作歹。顯然,《墨子》引文“民”前脫“有”字,并當依據古文進行訂正。
例3,《墨子·非命下》又引《太誓》曰:“為鑒不遠,在彼殷王。”按《太誓》是武王伐殷紂而告于眾的誓言:當時殷王還在肆虐,怎能“為鑒”?其時正當殷王統治,怎稱“不遠”?查古文《泰誓中》作:“厥監惟不遠,在彼夏王。”才知《墨子》引文“殷王”乃“夏王”之訛:夏王已被推翻,正可“為鑒”;夏王在殷之前,正是“不遠”。這里,古文《尚書》又一次發揮了其訂正引文的作用。
例4,《禮記·緇衣》引《兌命》曰:“事純而祭祀,是為不敬。事煩則亂,事神則難。”按古文《說命中》作:“黷于祭祀,時謂弗欽。禮煩則亂,事神則難。”這是傅說進諫商王的話。觀《禮記》所引,很不通順:“事純而祭祀,是為不敬”,不可理解;“事煩則亂,事神則難”,兩個“事”重復,難明其意。而古文則陳述清楚,語意明白。顯然,“事純而祭祀”乃“黷于祭祀”之誤;祭祀是一種禮儀,承上而言,“事煩則亂”乃“禮煩則亂”之誤。《禮記》引文,都當依古文《尚書》進行訂正。
例5,《呂氏春秋·諭大》引《商書》曰:“五世之廟,可以觀怪;萬夫之長,可以生謀。”對于《呂覽》這句引文,歷來多有非議。宋洪邁云:“予謂呂不韋作書時,秦未有《詩》《書》之禁,何因所引,訛謬如此?”(《容齋隨筆·呂覽引詩書》)王應麟亦謂:《呂氏春秋》所引《商書》,“其舛異如此!”(《困學紀聞》卷二)今查古文《商書·咸有一德》記伊尹對嗣王太甲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萬夫之長,可以觀政。”此句與《呂覽》引文極其相似,而意思純正,含義深刻,必是引文的原型。古文《尚書》在這里又起著訂正引文錯訛的重要作用。
由上數例可知,各種古籍所引《書》文,常因記憶不清、傳抄脫誤或隨意篡改等原由,造成許多乖謬和錯漏之處。這些謬誤,往往能藉古文《尚書》而得到校正。這是古文《尚書》學術價值的又一體現。
第五,古文《尚書》可糾正舊注之誤。
例如《左傳·哀公六年》引《夏書》曰:“惟彼陶唐,帥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亂其紀綱,乃滅而亡。”杜預注:“滅亡,謂夏桀也。”孔穎達疏:“賈(逵)、服(虔)、孫(毓)、杜(預)皆不見古文,……解為夏桀之時。唯王肅云:‘太康時也。”今查古文《五子之歌》,乃知這段引文是其第三闕唱詞。此篇唱詞是太康失國后其弟五人所作,故所云“滅亡”必指太康時夏朝都城及大片國土為有窮后羿所占。杜預等一批注釋大家看到《夏書》中云“滅亡”,遂望文生義,以為必指“夏桀”,實乃大錯。王肅可能見到古文《尚書》而云“太康時也”是對的。杜預等人的舊注“滅亡謂夏桀”應依據古文《尚書》而加以糾正。
再如孔穎達《尚書正義·堯典》在“虞書”下疏謂:鄭玄“注《禹貢》引《胤征》云:‘厥匪玄黃,昭我周王。”按:《胤征》屬于《夏書》。《史記·夏本紀》曰:“帝中康時,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夏代所作的《胤征》,怎么會出現“周王”此類詞語?使人感到茫然。今查古文《胤征》無此語,而古文《武成》有曰:“肆予東征,綏厥士女。惟其士女,筐厥玄黃,昭我周王。”原來鄭注所引“《胤征》乃是《周書·武成》之訛。
由上二例可知,漢晉間的注家在注釋古籍時,很多人由于沒有見到或未認真查閱“逸在秘府”的古文《尚書》,因而其注釋往往出錯。現今學者正可依據古文《尚書》二十五篇校訂舊注之錯謬。古文《尚書》的學術價值在此又一次得到展示。
三、古文《尚書》在流傳過程中的綴補和改動
應當指出,古文《尚書》不是完美無瑕的全真品。由于古文《尚書》常有缺損,傳抄者往往為之綴補,有些綴補之處就出現了破綻。如古文《周官》云:“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但根據西周的史料以及金文記載,西周的“三公”應該是太師、太保、太史;而“太傅”為西周“三公”之說,流行于西漢至東漢(詳見楊善群《西周公卿職位考》,《中華文史論叢》1989年第2期)。顯然,上述《周官》之文為漢時所補入,與西周史實不符。再如《泰誓中》云:“勖哉夫子!罔或無畏,寧執非敵。百姓懔懔,若崩厥角。”此段文理不通,語意也不連貫。它與《孟子·盡心下》所引《太誓》文小異,當是錯簡竄亂、壞字改訂或綴補不當所致。
除由于缺損而綴補外,古文《尚書》在長期的流傳過程中,還因傳抄者不解其意而作過改動。如《禮記·緇衣》引《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資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這里的“資”是“至”的借字。鄭氏注:“資當為至,齊魯之語,聲之誤也。”古文《尚書·君牙》的傳抄者因不明“資”的意思,乃改“資”為“咨”。變其文曰:“夏暑雨,小民惟曰怨咨;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咨。”為使前后兩句對稱,古文去“日”字,又在下句添“咨”字。其實,這個改動是不正確的,完全沒有必要的(參見虞萬里《上博簡、郭店簡<緇衣>與傳本合校拾遺》,載《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上海書店2002年版,第434一435頁)。
再如《墨子·明鬼下》引《禽艾》曰:“得璣無小,滅宗無大。”《呂氏春秋·報更》引《書》謂:“德幾無小。”馬王堆帛書《二三子問》云:“故曰:德義無小,失宗無大。”上述三句引文當出于同一處,應以后句為近真。全句意為:做德義的事,無論怎樣小,或施及小人,都會有報答;做會墜失其宗的壞事,無論你怎樣大,或沒有做大的,也會遭殃。古文《伊訓》的傳抄者由于對“璣”或“幾”字不解其意,或文字有錯漏,乃改全句為:“爾惟德,罔小,萬邦惟慶;爾惟不德,罔大,墜其宗。”這樣改動,雖然使文句通暢了,意思更明白了,但已非先秦《尚書》的原文,顯然也是不恰當的。
還有一點必須說及的,就是近幾十年來的考古發掘,出土的古文獻竹簡帛書雖然不少,但還不見有整部《尚書》的發現,這是十分遺憾的。《孫子兵法》的作者和寫作時代以及與《孫臏兵法》的糾葛問題,就是因為銀雀山漢墓發現了這兩部兵法的竹簡而獲得完美解決。近年出土的《郭店楚墓竹簡》,其《緇衣》篇引了許多古文《尚書》中的文字,但由于該篇早已收入《禮記》中,長期傳世,因而只能從竹簡與傳世文獻的不同中看出其演變的脈絡。唯《成之聞之》篇云:“大禹曰‘余才宅天心’易?此言也,言余之此而宅于天心也。”(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第168頁)這段話,對討論古文《尚書》的真偽及其演變極為重要。有學者分析說:
《大禹》,原釋文未加書名號。李學勤先生云,此乃《大禹謨》。其說極是。不過,此章所引“余才宅天心”一語不見于今本《大禹謨》,當為佚文。此語的文字風格,思想特點皆與《大禹謨》一致。自文字風格看,此語云“宅天心”,《大禹謨》亦有“宅帝位”之語,十分近似。自思想特點看,此語談“天心”,而《大禹謨》亦多有言“心”之處,如“洽于民心”、“爾尚一乃心”等等,而著名的“人心”、“道心”之說正出自該篇。其實,所謂“道心”,乃體現大道之心,而道可究之于天,故“道心”和“天心”在實質上并無二致。(郭沂:《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11頁)
這段論述,十分精辟。古代文獻由于版本不同、斷簡遺失、傳抄增損、記憶誤差等問題,引文和原文往往有大相徑庭之處。即使是同一篇《緇衣》,郭店簡、上博簡與傳本也有很多不同,這是大家都知道的。此簡所引《大禹》中的“天心”,與古文《大禹謨》中的“道心”,實際是一回事。《大禹謨》在《尚書·小序》中本來就作“《大禹》,而“天”與“道”乃是密不可分的。“天道”和“盡心”本是思孟學派長期宣傳的理論。《孟子·離婁上》曰:“誠者,天之道也。”《告子上》曰:“仁,人心也。”《盡心上》又曰:“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而該篇引用《大禹》所謂“宅天心”,又存在于《緇衣》、《五行》、《魯穆公問子思》等一組思孟學派的文章中,故其文肯定與思孟學派有關。
銀雀山竹簡《孫子兵法》在“周之興也,呂牙在殷”后又增出“燕之興也,蘇秦在齊”等語,學者們認為,這“是戰國末年兵家所增補的”(楊寬:《戰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83頁。),其論至確。估計郭店簡引用《大禹》曰“余才宅天心”,亦為戰國時代思孟學派的傳抄者所附加增益。因為大禹一生為治水勞累奔波,后因功而登上帝位,他不可能研究和講論“宅天心”這樣高深莫測的哲學問題。古文《尚書》中的《大禹》篇到春秋戰國間添入了當時一些思孟學派的東西,這和今文《尚書》中的《禹貢》篇到春秋戰國間在禹的貢品中摻雜進當時生產的“鐵”一類東西,非常相似。這些為后人在傳抄時所附加增益的東西,是混進古文《尚書》中的泥沙和雜質,應當對其認識和重視,并用心加以辨別。
作者簡介:楊善群(1937一),男,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中國先秦時期特別是兩周時期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
文章來源:《孔子研究》200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