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精品免费视频,亚洲区欧美区,久久成人精品视频,成人免费网站观看

古文《尚書》與舊籍引語的比較研究

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摘要】古文《尚書》學術界歷來定為“偽書”,其中一條重要論據,說古文《尚書》是搜集舊籍引語而編造出來的。通過對古文《尚書》與舊籍引語的比較研究,得出六條反證,說明古文《尚書》決非編自舊籍引語,而是別有來源的真古文獻,因而對其學術價值應當重新認識和評價。

  【關鍵詞】比較研究;真古文獻;學術價值;重新認識

  羅織古文《尚書》是“偽書”的證據,一條最嚴重的罪名,說它是搜羅群書引文而編造出來的。元吳澄曰:“梅賾二十五篇之書出,則凡傳記所引《書》語,諸家指為‘逸書’者,收拾無遺……比張霸偽書遼絕矣!”[1](卷首《目錄》)清李巨來稱古文二十五篇是“搜集群書征引《尚書》原文,特以己意聯屬其間”[2](《古文尚書辨偽》卷二《書古文尚書冤詞后》),偽造而成的。現代也有學者說:古文《尚書》是“自一些古籍中搜集文句編造了二十五篇”[3],(P608,《<尚書>及其整理研究情況》)。經筆者反復稽考查核,發現事實完全不是如此。現提出以下六條證據,予以澄清。

  第一,古文《尚書》與舊籍引語比較,古文為正確、合理。

  例1:《孟子·滕文公下》引《太誓》曰:“我武惟揚,侵于之疆,則取于殘,殺伐用張,于湯有光。”[4]按古文《泰誓中》作:“我武惟揚,侵于之疆,取彼兇殘,我伐用張,于湯有光。”[5]《孟子》引文“則取于殘”,文理不通;“殺伐用張”,殺氣騰騰,不合武王救天下民的宗旨。古文“取彼兇殘”,顯示出武王的正氣,文理也通暢;“我伐用張”,顯示征伐的威武,而沒有殺氣騰騰的感覺。兩相比較,顯然是古文正確、合理;而《孟子》則記憶不清,錯引兩處。

  例2:《墨子·非命上》引《太誓》曰:“紂夷處,不肯事上帝鬼神,禍厥先神禔不祀,乃曰:‘吾民有命。無廖排漏。’”[6]按此《太誓》文在《天志中》《非命中》均有稱引,因大同小異,故這里從略。與上述《墨子》所引相對應,古文《泰誓上》作:“惟受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祇,遺厥先宗廟弗祀.……乃曰:‘吾有民有命,罔懲其侮。’”[5]《墨子》引文“不肯事上帝鬼神,禍厥先神禔不祀”,兩個“神”字重復,“禍”字用法不當;“吾民有命,無廖排漏”,文理不通,無法釋讀。古文“弗事上帝神祇,遺厥先宗廟弗祀”,文從字順,無重復“神”字;“吾有民有命,罔懲其侮”,可見紂恃“有民有命”,還在胡作非為。兩相比較,顯然是古文正確、合理;而《墨子》因三派學生所記,難免錯漏白出,不能通讀。

  例3:《墨子·非命下》又引《太誓》曰:“天有顯德,其行甚章。為鑒不遠,在彼殷王。謂人有命,謂敬不可行;謂祭無益,謂暴無傷。”按古文《泰誓中》作:“惟受罪浮于桀……謂己有天命,謂敬不足行;謂祭無益,謂暴無傷。厥監惟不遠,在彼夏王。”《墨子》引文“為鑒不遠,在彼殷王”,文理不通:武王伐紂時正是殷朝,何能說殷“不遠”?殷王沒有推翻,還在橫行作惡,怎能“為鑒”?古文“厥監惟不遠,在彼夏王”,正指出殷紂的下場將與“彼夏王”桀一樣。又,“謂人有命”亦不若“謂己有天命”之詞意清楚。這里的比較,又是古文正確、合理;而《墨子》則記憶不清,甚至把“夏王”誤成“殷王”。

  例4:《荀子·臣道》篇引《書》曰:“從命而不拂,微諫而不倦,為上則明,為下則遜。”楊倞注:“《書》,《伊訓》也。”[7]按古文《伊訓》作:“從諫弗咈,先民時若。居上克明,為下克忠。”[5]此處《荀子》既然是引《伊訓》之文,而《伊訓》是伊尹訓王的話,他怎么會教王“從命而不拂,微諫而不倦”呢?這是完全不合情理的。而古文“從諫弗咈,先民時若(順)”,正符合伊尹訓王的語氣和道理。兩者相較,顯然是古文正確、合理;而《荀子》則篡改《書》意,為其所用。

  例5:《荀子·堯問》記楚莊王引“中蘬(當作‘仲虺’)之言”曰:“諸侯自為得師者王,得友者霸,得疑者存,自為謀而莫己若者亡。[7]《呂氏春秋·驕態》亦記楚莊王引“仲虺有言”曰:“諸侯之德,能自為取師者王,能自取友者存,其所擇而莫如己者亡。”[6]按古文《仲虺之誥》作:“能自得師者王,謂人莫己若者亡。[6]眾所周知,仲虺是商湯的大臣,他作“誥”的目的是要湯以德懷民,永保天命,不會談到“諸侯之德”的問題,故引文所述“諸侯”和“諸侯之德”肯定是荀子、呂氏或楚莊王捏造出來的。再說“得師者王、得友者霸”的“王霸”之論,是春秋戰國間儒家的專利品,怎能按到商朝仲虺的頭上?可見三者相較,又是古文正確、合理;而《荀子》《呂覽》根據當時的情勢篡改《書》意,昭然若揭。

  由上五條例證可見,舊籍所引《書》文往往錯漏,篡改之處甚多;而古文則顯得正確、合理。這表明古文《尚書》是真實的古文獻,決不是舊籍引文的湊合。

  第二,古文《尚書》與舊籍引語比較,古文為完整、全面。

  例1:《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引《夏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5]按古文《大禹謨》記皋陶曰:“帝德罔愆,臨下以簡,御眾以寬。罰弗及嗣,賞延于世。宥過無大,刑故無小。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好生之德,洽于民心。”[5]《左傳》引文沒頭沒尾,無上下聯系,不知如何引起這句話;古文則論述帝德“好生”的宗旨,并及其它許多賞罰的原則。兩相比較,顯然古文為完整、全面,中心明確,內容豐富;而《左傳》所引,突兀一句,難明其背景和用意。

  例2:《墨子·非樂上》引《湯之官刑》曰:“其恒舞于宮,是謂巫風。其刑,君子出絲二衛,小人否……乃言曰……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順,降之百殃,其家必壞喪。”[6]按古文《伊訓》作:“先王……制官刑,儆于有位。曰:敢有恒舞于宮、酣歌于室,時謂巫風;敢有殉于貨色、恒于游畋,時謂淫風;敢有侮圣言、逆忠直、遠耆德、比頑童,時謂亂風。惟茲三風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喪;邦君有一于身,國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5]比較上述二者,顯然是古文完整全面,論列“三風十愆”,其刑也嚴厲、明確,當是真古文獻;而《墨子》所引,僅列“巫風”,其刑含糊,文句不通,可能記憶不清,又不核對,故成如此。

  例3:《墨子·非命上》引《仲虺之告》曰:“我聞于夏人矯天命,布命于下。帝伐之惡,龔喪厥師。”《非命中》《非命下》所引略同。按古文《仲虺之誥》作:“夏王有罪,矯誣上天以布命于下。帝用不臧,式商受命,用爽厥師。”值得注意的是,墨子為了論證其“非命”(沒有天命)的思想,竟然篡改《書》之原文,將《仲虺之誥》中“式商受命”一句略去(《非命》三篇皆然);而“商受命”是當時一句流行語,在商朝的文告中俯拾即是。篡改《書》意為其立論作證,本是先秦諸子的一貫手法。墨子這條引文,略去對其立論不利的一句,幸真古文《仲虺之誥》尚在,戳穿了墨子刪節原文的伎倆。兩相比較,顯然是古文完整、真實;而《墨子》為了避免對其立論的不利,竟在引文中做手腳,刪去“式商受命”一句,真是用心良苦!

  例4:《禮記·大學》引《太甲》曰:“顧提天之明命。”[5]按古文《太甲上》作:“先王顧諟天之明命,以承上下神祇。”[5]觀《大學》所引,沒有主語,也無目的,不知所云;古文則前有主語,后有目的,明確是伊尹開導太甲之語。兩者相較,顯然是古文完整,敘事清楚;而《大學》所引,不明上下之文,使人茫然。

  例5:《禮記·學記》引《兌命》曰:“念終始典于學。”[5]按古文《說命下》作:“念終始典于學,厥德修罔覺。”[5]觀《學記》所引半句,只知道人要始終念學,不知其好處和效果如何;讀古文全句,才知人始終念學,其道德修養便會在不知不覺中增進成長,于是前后貫通,意思豁然開朗。這是傅說開導商王武丁的話。兩者相較,《學記》所引,簡單片面;而古文所述,意思完整,講理明白。

  由以上五條例證可見,古文《尚書》敘事完整,說理全面,情意真切,含義深刻;而舊籍所引,有的刪節,有的片面,有的錯漏,有的掐頭去尾。這分明是舊籍在摘引古文《尚書》,而非古文《尚書》“搜集文句編造”。

  第三,古文《尚書》與舊籍引語比較,古文連貫流暢,自然貼切。

  例1:《墨子·兼愛下》引《禹誓》曰:“濟濟有眾,咸聽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稱亂。蠢茲有苗,用天之罰。若予既率爾群封諸群,以征有苗。”[6]按古文《大禹謨》作:“濟濟有眾,咸聽朕命。蠢茲有苗,昏迷不恭,侮慢自賢,反道敗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棄不保,天降之咎。肆予以爾眾士,奉辭伐罪,爾尚一乃心力,其克有勛。”[5]觀《墨子》所引,“蠢茲有苗,用天之罰,若予既率爾群封諸群”云云,文理不通,用詞不當。兩者相較,顯然是古文連貫流暢,自然貼切;而《墨子》引文,可能記憶不清,或弟子記錄有差,造成如此錯亂。

  例2:《禮記·緇衣》引《太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機張,往省括于厥度,則釋。”[5]按古文《太甲上》作:“無越厥命以自覆。慎乃儉德,惟懷永圖。若虞機張,往省括于度,則釋”[5]觀《禮記》所引,“自覆”和“則釋”兩句,前后不連貫;而古文中間有“慎乃儉德,惟懷永圖”一句,此伊尹告誡太甲如何修德思謀,然后再接“若虞機張”,便流暢自然。胸有成竹,“則釋”便中。兩者相較,《禮記》引文因中間脫句而不通;古文則有告誡,有比喻,情真意切,催人猛醒。

  例3:《禮記·緇衣》引《兌命》曰:“爵無及惡德,民立而正,事純而祭祀,是為不敬;事煩則亂,事神則難。”按古文《說命中》作:“官不及私昵,惟其能。爵罔及惡德,惟其賢……黷于祭祀,時謂弗欽;禮煩則亂,事神則難。”這是傅說進諫商王的話。觀《禮記》所引,很不通順:“事純而祭祀,是為不敬”,不可理解;“事煩則亂,事神則難”,兩個“事”重復,難明其意。而古文則陳述清楚,語意明白。顯然,“事純而祭祀”乃“黷于祭祀”之誤;祭祀是一種禮儀,“事煩則亂”乃“禮煩則亂”之誤。由此可見,《禮記》引文憑記憶寫來,不免錯亂脫漏;幸有古文《尚書》存在,乃得糾正。

  由以上三條例證可見,古文《尚書》大都通順流暢,情真意切;而舊籍引文,往往錯漏,詞語不當。通順流暢的古文,不可能“搜集”自錯漏百出的引文,這是誰都明白的道理。

  第四,古文《尚書》與舊籍引語不同之處很多,說明它們各有來歷。

  例1:《史記·殷本紀》引《湯誥》與古文《湯誥》完全不同,可能《湯誥》有許多篇,《殷本紀》引了甲篇,而古文保存了乙篇。

  例2:《史記·周本紀》引《太誓》亦與古文《泰誓》大相徑庭。可能因記者不同,《太誓》存在許多版本。《周本紀》所引與古文《泰誓》因版本不同,故有差異。

  例3:《漢書·律歷志》引《伊訓篇》曰:“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伊尹祀于先王,誕資有牧方明。”[8]而古文《伊訓》作:“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8]同書引《武成篇》亦與古文《武成》有許多差異。這里可能有脫簡、引文錯漏、版本不同等多種原因,未可一概而論。

  例4:《左傳·昭公六年》引《書》曰:“圣作則。”按此句在整部《尚書》中找不到,惟古文《說命上》作:“知之曰明哲,明哲實作則。”這是群臣對商王的諫言。《左傳》所引與古文之所以相異,也可能有版本不同、引文記錯、傳抄改動等原因。按理說,如果古文《尚書》是“搜集”引語“偽造”的話,總要盡量保存原有文句,以使大家信以為真,避免人們“作偽”的懷疑;但現在古文《尚書》的情況正好相反:絕大部分與引語相異,甚至《史記》所引大篇古文也不去抄錄,而出現了一篇與之同名而內容迥異的古文。這不能不使人得出結論:古文《尚書》必然別有來歷,而非“搜集”引語而編成。

  其實,今文《尚書》也有與舊籍引語大相徑庭甚至迥然不同的問題。《國語·周語上》引《湯誓》曰:“余一人有罪,無以萬夫;萬夫有罪,在余一人。”[9]查今文《湯誓》,根本沒有此語。韋昭注:“《湯誓》,《商書》伐桀之誓也。今《湯誓》無此言,則散亡矣。”但《呂氏春秋·順民》篇記:“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余一人。’”清宋翔鳳《過庭錄·尚書譜》因言:此知《周語》之《湯誓》,“乃因旱禱天之誓,非伐桀之誓,韋昭說非。”[10]實際上,《湯誓》有兩篇:今文為甲篇,《周語》所引為乙篇,兩篇都非偽作。再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引《康誥》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同書昭公二十年又引《康誥》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這些話,今文《康誥》都沒有,其原因有版本、記憶、傳抄等問題,但決非偽作。由此推斷,古文《尚書》與舊籍引語不合,同樣不能判其為偽。

  第五,許多舊籍引語,古文《尚書》中沒有,說明古文并非“搜集”而成。

  現略舉數例于下:

  1.《左傳·昭公十四年》引《夏書》曰:“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

  2.《墨子·七患》引《夏書》曰:“禹七年水。”

  3.《莊子·天道》篇引《書》曰:“有形有名”;《盜跖》篇又引《書》曰:“孰惡孰美,成者為首,不成者為尾。”[11]

  4.《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引《書》曰:“紳之束之”,“既雕既琢,還歸其樸。”[12]

  5.《呂氏春秋·孝行覽》引《商書》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6]

  6.賈誼《新書·君道》篇引《書》曰:“大道亶亶,其去身不遠,人皆有之,舜獨以之。”[13]

  7.《史記·河渠書》引《夏書》曰:“禹抑洪水十三年,過家不入門。”《商君傳》又引《書》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蔡澤傳》并引《書》曰:“成功之下,不可久處。”[14]

  8.《漢書·律歷志上》引《書》曰:“先其算命。”

  9.《白虎通·號》篇引《尚書》曰:“不施予一人。”同書《社稷》篇又引《尚書》曰:“太社唯松,東社唯柏,南社唯梓,西社唯栗,北社唯槐。”[15]

  以上先秦至兩漢的古籍稱引《書》或《夏書》《商書》《尚書》如此多的文字,古文《尚書》一概未收。由此可見,所謂“梅賾二十五篇之書出,則凡傳記所引《書》語,諸家指為‘逸書’者,收拾無遺”云云,乃是一種不考查事實、極不負責任的斷語。

  第六,舊籍引文在古文《尚書》中所占比例甚小,依靠零星引句要編造長篇大論的古文,實不可能。

  崔述之弟崔邁曾作《讀偽古文<尚書>粘簽標記》,把古文中的“剿襲”字句統統“簽出”,載于崔述《古文尚書辨偽》卷二。崔邁的用功不可謂不勤,但有些篇簽出的剿襲字句仍少得可憐。如古文《咸有一德》只簽出“天難堪,命靡常”一句,謂上半句來自《詩·大明》,下半句來自《詩·文王》。再如《說命中》僅簽出“有備無患’,和“啟寵納侮”兩個短語,謂前語出自《左傳·襄公十一年》,后語出自《左傳·定公元年》。試想,僅憑一二個“剿襲”的短語,怎么能寫成主題明確、議論豐富而情真意切的長篇古文?

  通過上述對古文《尚書》與舊籍引語作詳細的比較研究后所得出的六條證據、二十六個實例的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作這樣的結論:古文《尚書》決不可能是“搜集”引語“編造”出來的,而肯定是別有來源的真古文獻;對于古文《尚書》的真偽及其學術價值,應當重新認識和評價。

  關于古文《尚書》非偽的意見,自清代以來有不少學者提出。毛奇齡曾撰《古文尚書冤詞》,與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相辯難。上世紀二十年代,日本學者內藤虎次郎提出:在所謂“偽古文”中,“有真實材料之存在。”[16](上冊,P81《尚書編次考》)上述意見,由于論據沒有充分展開或論證方法不當,因而沒有引起學術界足夠的重視。至八十年代,李學勤先生因西漢墓中出土與《孔子家語》相似的竹簡,而提出“我們對今本《家語》的認識應當重新考慮”。由對《孔子家語》《孔叢子》等“久成定論”的“偽書”的平反,而連類論及古文《尚書》的問題,指出:“晉代古文《尚書》的傳授是很清楚的”,“從鄭沖到梅賾都實有其人,有事跡可考”;今傳古文《尚書》有著很長的編纂、改動、增補的過程。”[17]這些意見,由于不是正面提出,論據亦未充分展開,因而也沒有引起學術界的重視。筆者經過縝密考查,從多方面進行研究,得出了與上述學者一致的結論。

參考文獻:

[1].吳澄:書纂言[M].臺北:商務印書館,1986。

[2].崔述:崔東壁遺書[M].上海:亞東圖書館,1936。

[3].劉起釪:古史續辨[ 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

[4].朱熹:四書章句集注[M].北京:中華書局,1983。

[5].十三經注疏[M].北京:光緒丁亥脈望仙館石印本,1887。

[6].諸子集成[M].上海:世界書局,1936。

[7].王先謙:荀子集解[M].上海:商務印書館,1929。

[8].王先謙:漢書補注[M].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

[9].國語[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10].宋翔鳳:過庭錄[M].北京:中華書局,1986。

[11].王先謙:莊子集解[M].上海:商務印書館,1930。

[12].陳奇猷:韓非子集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13].賈誼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

[14].司馬遷:史記[M].北京:中華書局,1959。

[15].班固:白虎通[M].臺北:商務印書館,1986。

[16].江俠庵編譯:先秦經籍考[M].上海:商務印書館,1931。

[17].李學勤:竹簡家語與漢魏孔氏家學[J].孔子研究,1987,(2)。

  

Comments are closed.

主站蜘蛛池模板: 彰武县| 阿城市| 桦川县| 巴塘县| 海淀区| 榆中县| 古丈县| 浑源县| 二连浩特市| 和林格尔县| 汤阴县| 工布江达县| 焉耆| 稷山县| 古交市| 遂昌县| 昌吉市| 封丘县| 渭南市| 邵阳市| 柞水县| 东乌珠穆沁旗| 巴马| 锡林郭勒盟| 建始县| 三原县| 运城市| 张家港市| 仙游县| 磐安县| 外汇| 沙田区| 尼玛县| 津市市| 浦东新区| 黔西| 德安县| 合阳县| 屏东县| 勃利县| 鹤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