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心著史,丑詆厚誣——論王世貞丑詆高拱之緣由
明代嘉、隆、萬時期,涌現出兩位彪炳史冊的人物,這即是王世貞(1526-1590年)與高拱(1513-1578年)。王氏是著名的文學家和史學家,高氏則是杰出的政治家和改革家。他們平素雖然少有交往,但卻結怨頗深。故此,王世貞在其史學名著《嘉靖以來首輔傳》卷六《高拱傳》中,用文學虛構或夸張的手法,描寫高拱其人是如何傾軋同僚,報復朝官,排斥異己,貪污納賄,對其總體評價是:“大約新鄭狠于信州(夏言),而汰小未甚”;“拱剛愎強忮,幸其早敗;雖有小才,烏足道哉!”[1]其幸災樂禍之意,溢于言表。《首輔傳》對高拱可謂是“極口丑詆”[2],“敘高(拱)多丑詞”[3]。
那么,王世貞與高拱到底有何是非恩怨呢?這還得從王世貞之父王忬罹難被殺和平反復官兩件事情談起。王忬父子與嚴嵩父子,兩家原本相好而后積怨甚深。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時任薊遼總督的王忬因灤河之敗,“嵩構之,論死系獄”。王世貞聞訊,立刻解職青州兵備副使赴京,“與弟世懋日蒲伏嵩門,涕泣求貸”。嚴嵩陽語寬慰,而陰持其獄。王世貞兄弟“又日囚服跽道旁,遮諸貴人輿”,叩頭求救其父,但均“畏嵩不敢言”[4]。次年,王忬被斬西市。
王忬下獄后,王世貞兄弟為救其父,在求諸貴人中,即有時任裕邸講官的高拱。而高拱卻表示無力相助,由此王世貞懷恨在心,結怨高拱。史家朱國禎說:
高中玄粗直無修飾。王思質(即王忬)總督,其辛丑同年也。王失事被逮,弇州兄弟往叩,高自知無可用力。且侍裕邸,人皆以長史目之,又與嚴氏父子無交。而思質貴盛時,相待甚薄。比之有事,意下殊少繾綣。弇州固已銜之矣。[2]
高拱與王忬雖為辛丑同年(嘉靖二十年)進士,但二人一文一武,官秩懸殊:高拱當時僅為裕邸講官,被視為“長史”;而王忬則為薊遼總督兼任兵部左侍郎,身居高位。他們平素無交,更談不上深厚情誼。高拱與嚴嵩父子亦無交情,自知無力相救。不僅如此,高拱其人性格秉直,“粗直無修飾”,直言相告,結果獲罪于人。當時,王世貞兄弟在求救其父的許多達官貴人中,如次輔徐階、李本等也毫無結果,而求救于一個官品甚低的裕邸講官能有效果嗎?即使高拱應酬不周,缺乏同情心,也不應該由此而結怨。顯然,王世貞銜怨高拱是不合乎情理的。
王世貞銜怨高拱的另一件事情,是他誤認為高拱曾阻撓其父王忬的平反復官。朱國禎說:“比鼎革,上疏求申雪,高在閣中異議,力持其疏不下,弇州怒甚,徐文貞因收之為功。”[2]沈德符也說:“后嚴敗,弇州叩閽陳冤,時華亭當國,次揆新鄭已與之水火,正欲坐華亭以暴揚先帝過,為市恩地,因昌言思質罪不可原。終賴徐主持,得復故官,而恤典毫不及沾。”[5]在這里,朱國禎、沈德符兩位史家均提出高拱“力持其疏不下”、“昌言思質罪不可原”,即阻撓王忬的平反復官,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
據《明穆宗實錄》載:“故總督薊遼右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王忬子,原任山東按察司副使王世貞上書訟父冤,言父皓首邊廷,六遏大虜,不幸以事忤大學士嚴嵩,坐微文論死。傷堯舜知人之明,解豪杰任事之體。乞行辯雪,以伸公論。詔復忬官。”[6]《明史·王忬傳》載:“穆宗即位,世貞與弟世懋伏闕訟冤,復故官,予恤。”《明史·王世貞傳》又載:“隆慶元年八月,兄弟伏闕訟父冤,言為嵩所害,大學士徐階左右之,復忬官。”從這些史料中,可以推知:
其一,王世貞銜怨高拱在時空上是錯位的。王忬平反是在隆慶元年(1567年)八月,而高拱早在同年五月因與首輔徐階發生矛盾而稱病歸里。與王忬平反時間相隔三個月之久,地點相差千里之遙,高拱怎會在新鄭故里阻撓京師內閣對王忬的平反復官呢?
其二,高拱“力持其疏不下”、“昌言思質罪不可原”是不實之詞。因為王忬于隆慶元年八月平反,是由其子王世貞兄弟親自“伏闕訟冤”、“叩閽陳冤”的,而不是預先在同年五月高拱歸家之前上疏要求平反的。因此,高拱不可能在閣中持有異議,“力持其疏不下”、“昌言思質罪不可原”。退一步說,即使王世貞上疏訟父冤在當年五月高拱歸家之前,高拱也不會阻撓王忬平反。因為,當時高拱、徐階矛盾正處在激化之時,徐階發動眾多言官彈劾高拱,高拱完全處于被動地位。幾個月之內,論劾高拱彈章達30余疏,形成“舉朝攻拱”的局面,無奈,高拱只好被迫申辯并請致仕。身處逆境中的高拱自身難保,無暇亦無權阻止王忬平反復官;作為堅持對先朝得罪諸臣不加甄別、一概恤錄的首輔徐階,也不會聽任閣員高拱“力持其疏不下”。再說,當年正月至五月,據實錄統計,在先朝得罪諸臣中,生者召用復官37人,死者恤錄80人,高拱并沒有對其中任何人持有異議,加以阻撓,那么有何理由偏偏要阻止素無交往的王忬平反復官呢?因此,所謂高拱“力持其疏不下”、“昌言思質罪不可原”云云,并非歷史事實。
其三,首輔徐階把王忬平反復官收為己功,確是歷史事實。隆慶元年(1567年)八月,王世貞兄弟“伏闕訟父冤”,徐階積極為王忬平反復官,其真正目的是可以收譽收功,名垂青史。如史家沈德符說:
當時華亭力救弇州時,有問公何必乃爾?則云:“此君他日必操史權,能以毛錐殺人。一曳裙不足錮才士,我是以收之。”人咸服其知人。[5]
史家的“毛錐”是一把雙刃劍,可以殺人,也可以媚人,如詆誣高拱,溢美徐階,即是如此。王世貞曾說:“晚而從故相徐公所得金匱石室之藏,竊亦欲藉薜蘿之日,一從事于龍門蘭臺遺響。”[7]王世貞晚年從徐階那里得到的藏書藏稿以至面談中獲悉的朝中掌故,或許是他“誣高媚徐”的重要資料來源。不過,以當代司馬遷自稱的王世貞,并沒有繼承“龍門蘭臺遺響”,在史德、史識方面與司馬遷相距甚遠。
總之,王世貞囿于私人恩怨,擺脫不了一己之私仇,更不能秉持客觀公正的治史原則,這是丑詆高拱、厚誣高拱的重要因素,也是導致其史學名著《嘉靖以來首輔傳·高拱傳》不真、不確的主要原因。對此,后世史家均有明確說明。如,孫鑛說:“足下甚推服弇州,第此公文字,雖俊勁有神,然所可議者,只是不確。不論何事,出弇州手,便令人疑其非真,此豈足當鉅家!”[8]黃景昉說:“《首輔傳》敘高多丑詞,至誣以賕賄。即如順義款貢事,何等大功,僅一二語及之。孫月峯(即孫鑛)謂語出弇州,多不足信,信然。文士視名臣分量終別。”[3]朱國禎說:《首輔傳》對高拱“極口丑詆。要之,高自有佳處不可及,此書非實錄也。”[2]黃云眉也說:“當諛王風盛時,鑛獨于王多所貶損,要足備異說;其‘不真’‘不確’之語,尤為王文之藥石歟!”[9](p.2266)可以說,諸多史家的上述論評是確當的,也表明王世貞歷史觀的嚴重偏頗。
【參考文獻】
[1]王世貞:《嘉靖以來首輔傳》,“序”、“野史氏曰”。
[2]朱國禎:《涌幢小品》卷九《中玄定論》。
[3]黃景昉:《國史唯疑》卷八。
[4]張廷玉:《明史》卷二八七《王世貞傳》。
[5]沈德符:《萬歷野獲編》卷八《嚴相處王弇州》。
[6]《明穆宗實錄》卷一一,隆慶元年八月丙戌。
[7]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序》。
[8]孫鑛:《月峯集》卷九《與余君房論文書》。
[9]黃云眉:《明史考證》第七冊,中華書局198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