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王弼注》三《二章》(中華版第二冊414頁)
398 正反依待,莊稱"不若兩忘而化其道",老亦同之。然我即兩忘,兩依然存在,不因我忘而亡。執兩用中,用中而兩依然存在,則分而為三,正反中,則或更滋紛擾。正反依待,當指矛盾說。手足分左右,相須為功,不必其為矛盾也,以之喻正反,豈其然乎?且以左右分強弱,分主從,是豈有當於正反依待之理。以之證三綱之說,比之正反,則湯武革命,臣正而君反,未必君令臣必共。(【錢批】是也。然而湯武依然為君,至桀紂而臣"不共",則"君令""臣共"之為常態,而"臣正君反"之為變態,又可知也。)“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左手對右手,不屬于發展過程,似不必以之分正反。總之,這里牽涉到《矛盾論》,如何指出前人認識上之局限,請酌。
【錢批】尊論可分三部分。(1)老莊之於"相待",正以為心"忘"則物之"二門"即"亡"。神秘宗莫不然。拙稿已斥其"囫囫一筆勾"。似思"齊得喪"、"看破生死關",豈非一筆勾乎。(2)儒家、黑格爾輩於相待"執兩用中"即承認有正有反("兩"端)而亦承認正反間有合之道("中"),"中"即據"兩"來,非於"兩"外,別出其"三"為"中";作為概念,"兩端"不取銷(不同於道家),而在某一具體事物或經驗中矛盾統一,異存而可求同,如尊論“執中”如孟子之謂"執一"矣。(3)魏源之言正《矛盾論》所謂兩面相"依存"而分"主次",其舉例未必盡當,然其意不可廢。拙文明說之曰:概念不分強弱主從,而具體事物分強弱主從。一切運動皆可謂"發展過程",左右手固如尊說矣,然"左手籠弦右手撚
"(一靜而一動),左手持盾(守)右手揮刀(攻),亦何嘗無正反統一之時,且分主(攻、撚
)次(攏、守)乎?
《老子王弼注》四《五章》(中華版第二冊420頁)
402(1)圣人不仁,"或由麻木,而多出殘賊,以兇暴為樂"。此言甚然,特是老子之意,以圣人不仁比天地不仁,欲圣人學天地之無動于衷,以百姓為芻狗。但天不與圣人同憂,則老之所說,不免虛妄,此點已批,極是。圣以百姓為芻狗,或亦由于無知,無知則雖有仁心,而不免於芻狗百姓。《易》稱"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先天而先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則當已掌握客觀規律,合德者合天地之規律而不同於"天地不仁"。"人與天地合德者,克去有心,……全歸麻木",此老之合德,非易之合德。易之合德是否類於掌握規律而得自由,可以為百姓造福,而不必以百姓為芻狗矣。此豈易高於老子而見老子之不足歟?倘所言不謬,是否應指其局限。特是真理無窮,掌握部分規律者,可於部分規律中得自由而為人造福,於未掌握之部分或仍不免芻狗百姓,則芻狗百姓仍由于無知。總之,此點與自由有關,要否稍加補充?
【錢批】公言是也。故《易》又曰"道……鼓萬物而不與圣人同憂",即《易》之"圣人"不"全歸麻木"也(見《周易》卷論《繫詞》)。此等皆屬高論空談,故弟本節結語已言之矣。
《老子王弼注》一五《四七章》(中華版第二冊451、452頁)
432(3) "帝天即在身,何必叩人門",與"萬物皆備於我"為一類,"道在邇而求之遠"為另一類。前者似理在我心,不用外求,似主觀唯心主義;後者道即在身旁,在近處,與在我心不同。"仁遠乎哉",求仁在"復禮",何者為禮,則非如良知之可求備於我心,則尚非主觀唯心。求道必反之於心,或就自得言之歟?道散見於萬物,倘只有感性認識則不能見道,必到達理性認識始見道,則當反求諸心,是否如此,請酌。"理在方過",此理指創作思維,與理學家之理不同,又當別論。
【錢批】尊言甚晰,然肝膽胡越之說。弟則另明胡越肝膽之說。"邇"雖不在身上,至少在身邊,故禪語亦喻曰"春在枝頭已十分",而不曰"春在心頭已十分",正如"那人正在燈火闌珊處"。弟之本意祗明人生經證即與神秘宗相契近者耳。"主觀唯心"、"客觀唯心"等名詞,極不科學,留與時賢咬嚼津津可也。
《老子王弼注》一六《五六章》(中華版第二冊458頁)
437 "白嘗學佛,乃未聞……所謂'權應',何歟?"上文言無言,此處向白提問,是不滿于白而贊同言無言。然不論言理與抒情,哲人總可以多方譬說以言理,詩人總可以假形象以抒情。我人是否當贊同白氏而反對至言無言之說歟?
【錢批】此節承435之駁白來。白知佛之"言下忘言一時了",而不知道之亦持此術,所謂知二五而不知一十。弟之以矛攻盾以此。
《老子王弼注》一九《七八章》(中華版第二冊465頁)
441 道不可言,道常無為,此道家之言。以今人言之,絕對真理雖無窮盡,而相對真理是可言的,不僅可言而與日俱進。相對真理是有為,其有為亦與日俱進。道家之說,是否在此作一總的指明。
【錢批】此似"哲學概論"作法,非弟思存也。
《列子張湛注》三《黃帝》(中華版第二冊479頁)
453 列子御風,莊列蘇三家所說似三種而非一:莊云:"此雖免乎行,猶有所待者也。"注:"非風則不得以行,斯必有待也,唯無所不乘者為無待耳。"比無所不乘者低一等。注稱"得風仙之道"。列稱:"心凝神釋,骨肉都融,不覺形之所倚,足之所履。"注:"神凝形廢,無待於外。"莊以列御寇為有待,而列以為無待;莊注以列為得風仙之道,而列以彼超於得風仙之道。蘇稱:"子獨不見夫眾人乎?貧者……為履……屐,富者……為輻……服,因物之自然以致千里,此與吾初無異也,而何謂不同乎?茍非其理,……(見稿)"蘇認為列子御風同乎穿鞋步行乘車行遠。而莊則以列得風仙之道可以飛行,不同乎步行及乘車,步行乘車之理不同乎御風之理。如蘇說,茍非其理則折趾毀體,以步行乘車之理說御風,即以常人之理看風仙,則被風刮到云霄而入坎井非死亡不止。此蘇之所謂理不可通於莊之風仙之理者一。列書中則已由有待而入於無待,"形奚所倚,足奚所履",不必有所倚所履而無不逍遙,則已超風仙而入至人之域,已非風仙之理所能限,而蘇方以之同於穿履乘車之理,此蘇說不同於列者二。蘇混常人之理與風仙之理與至人之理而同之,此其說或不可通歟?常人之理唯物的,風仙之理與至人之理,唯心的,是混唯物與唯心而一之矣。
【錢批】此又公之精思妙解,已又增入"周君振甫曰"一節,未識當否,請酌之。
同上(中華版第二冊481頁)
455(2) 稱佛典攘竊中土書為夜郎自大,但上文稱"禪典都從子書翻出",謂"語皆無病",不知何故?
【錢批】弟所謂"語尚無病"乃指李翱及宋祁筆記,謂佛書與莊列合,非謂"盜竊"。本文似尚明白。
同上(中華版第二冊482、483頁)
456(1) 不能易耳目之用,以體合于心,道家講的似可解釋。修辭之通感,極為深刻。但此二者似與佛說"無目而見,無耳而聽"有所不同,是否當分別言之?
【錢批】觀《楞嚴》此卷全文,即知"無目"、"無耳"即"非[不以]目"、"非[不以]耳"。故實與列子無別,故曰"六根互用"。
同上(中華版第二冊484頁)
457 "入水不溺,入火不熱"云云,是否同于佛法之神通,應否點明其虛妄。
【錢批】似可不必,如談孫行者之神通,不必斤斤隨其後而斥為妄說。公以為然否?
《焦氏易林》二《乾》(中華版第二冊540頁)
507 正文末行:"胡人之言,即外國語","外國"是否可作"外族"?下文“外國”同。509(1)行5之"外國異族",是否可作"外族"?
【錢批】此中"春秋"微意,似無甚干係。"外文"乃"外國文"("外國文學研究所"),不曰"外族文"也。況此處之"胡"指西域天竺為主乎。
《楚辭洪興祖補注》二《離騷》(中華版第二冊585頁)
553倒3 "寅為陽正,故男始生而立於寅,庚為陰正,故女始生而立於庚",此以庚與寅分屬男女。而下文又言己"生得陰陽之正中",則庚寅又不分屬男女,而指己一人言矣。倘庚屬女,則男何以兼庚乎?巳為子,下推十月為寅,故男起巳至寅而生,即十月而生,但男生下來不一定在寅日寅時,"故男年始寅"不知何解?豈男生下來非寅月寅時,而推命時即據這一年之寅月寅時計算乎?女年始申亦同。
【錢批】此意極精審。然弟意非欲釋命,祗欲證漢人已有推命。故不增改,何如?
同上(中華版第二冊598頁)
570 "惟茲佩之可貴兮","則椒蘭又列乎眾芳"。按其文言"何瓊佩之偃騫兮","茲佩"緊承"瓊佩",則指玉而非蘭椒。是蘭椒不芳以後,已不服佩,不再列為眾芳矣。
【錢批】若然,則"芳菲菲而難虧兮,芬至今猶未沫",豈指"瓊"言乎?《紅樓夢》所謂"香玉"者歟!一笑。
《楚辭洪興祖補注》八《天問》(中華版第二冊610-612頁)
584 "未形"、"惟像",未形者天地未成形,"天地未分,溷沌無垠",只有混沌的元氣。元氣而無邊界,則元氣尚未成一團,即作為元氣說,也未成形。"惟像"者,元氣已成為一團,已有邊界,已成元氣之形,故曰惟像,但還未成為天地,故曰"何以識之"。則形與象意義相同。尊解以像為原料,形為成品,像先於形,所論極有理致,但似非《天問》原意。但此意不謬,則尊論是否先闡說原文之意,再發揮尊論像先於形之說何如?
【錢批】"元氣之形"雖非天地之"形",其屬"形"也則同。弟說正謂"形"與"象"意義既同,則洪補注引淮南"惟象無形"語不可解,故為疏通耳。
《楚辭洪興祖補注》八《天問》(中華版第二冊607-612頁)
《天問》是不是只是獺祭搜神點鬼,所提各問并無意義,還請高明考慮。"師望在肆昌何識,鼓刀揚聲后何喜?"以西伯之尊,何以能識望于徒隸之中,這個問題是不是提出一個如何從賤人中識拔人才的問題?"皇天集命,惟何戒之?受禮天下,又使至代之?"補:"何所戒慎而致天命之集?"注:"既受天命,又何為使異姓代之乎?"這里提出天命問題,天命的得與失何由,這在當時也是一個重要問題。倘說皇天無親,唯德是輔,則"何環穿自閭社丘陵,爰出子文?"鄖女穿閭社以淫而生賢子。"何試上自予忠名彌彰?"何以殺君自為而得忠名?則幾乎有太史公懷疑天道之意,所見當已超過"唯德是輔"矣。"何圣人之一德,卒其異方?梅伯受醢,箕子佯狂?"圣人一德,所以結果不同,以致或被醢或佯狂。這也有伯夷傳意。
【錢批】遵命刪去數語。然有兩個先決問題:(1)若無《楚詞》他篇,《天問》是否可為詠嘆諷誦之篇什?千古愛讀《楚詞》者,是否"三復"《天問》?(2)此種一連串發問成篇,是否藝術形式上可以成立?然後具體問題,若兄所舉各問,即使如注家所說有甚深意義,在全體中佔比例多少?"兩枚棗子,如何泡茶?"即使真有深意,是否能達出其意?抑如口吃人格格未吐,而待聽者之代言?聽者固明矣,言者未為能也。
《太平廣記》七八卷二〇〇《杜荀鶴》(中華版第二冊707頁)
687末行 "妻憐為枕枕,兒戲作胞拋","胞拋"與"枕枕"不一,是否當作"胞胞"?
【錢批】當是取音同("胞"即氣球),而非字同也。
《太平廣記》一四六卷三三〇《崔尚》(中華版第二冊785頁)
760 《搜神記》作"客遂屈,乃作色曰",因屈而作色,似較合。《廣記》作"客遂屈之,仍作色曰",客既屈膽,似不必"作色",而"仍"字似無所承。又本篇所引各事,作者皆明有鬼,結處要不要點一下,明有鬼之妄。
【錢批】前者遵尊意,添一句繳呈;後者則此卷考"鬼火"、"鬼"、"鬼索命"等不一而足,而亦屢出以嘲諷,似不必於此地特“不怕鬼的故事”。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