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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卷如芝麻開門”
——華林甫著《中國地名學源流》評介


論文

二十世紀的中國歷史地理學

中國“自治區”宜改名“自治省

中國歷史地理學的半世紀回顧

胡阿祥
( 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

 

  

  本文的題目是從余光中先生那里“借”來的。我讀華林甫著《中國地名學源流》(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以下簡稱“華著”),自始至終,“開卷如芝麻開門”的感覺都十分強烈:如果把有關中國歷史地名的記述與研究成果比作一座資料寶庫的話,那么,華著便是開啟這座寶庫的一把鑰匙。


一、


  什么是地名?“地名是人們賦予各個地理實體的專有名稱。” “專有名稱”表達了地名的語言學特征,“人們賦予”顯示了地名的社會性。地名是人們命名的、公認的,反過來,地名又成為人類社會各種信息的載體,正是在這一層意義上,地名是珍貴的歷史文獻資料。
  在現代地名學已經比較成熟的一些國家,對地名資料的這種價值有著充分的認識。前蘇聯地名學家A.M.謝利謝夫認為:“地名是了解歷史人文學和一個國家的社會經濟生活史最珍貴的資料之一。它可以闡明很久以前各人種的關系史,各族人民和各居民群的遷徙情況,經濟和社會關系”; B.A.茹奇凱維奇指出:“地理名稱非常穩定,保持久遠,成了獨特的歷史文獻”,進之,“地名在歷史科學中的作用可與物質文明的遺跡的作用相比擬”,因為“地名資料是一種具有本源意義的文獻。” 日本地名學家山口惠一郎在回答“地名能告訴我們些什么”時說:“首先,什么樣的地形起什么樣的名字,也就是說,地名的內容能夠反映地貌。其次,說明是在什么樣的地方居住生活,地名中能反映出進行農耕、開辟道路、建立市場、發展經濟等等這些事。第三,反映了在人們具體生活的地區所產生的信飾、風俗、習慣等。第四,反映從行政上的需要所產生的官職、土地制度等等法制上的東西。以上這些極其珍貴的東西都可以從地名的來歷中找到它的蹤跡。”
  建立在上述認識之上,英、法、美、前蘇聯以及日本等國,一百多年來,開展了廣泛的地名資料收集和深入的地名學術研究。(參看2—5頁)這種資料收集與學術研究,很大程度上又彌補了這些國家歷史文獻資料的不足,不僅強力推進了相關學科如語言學、文化人類學、民族史的發展,其地名學研究水平,也躍居世界的前列。
  與躍居世界前列的這些國家相比,現代中國學者顯然還沒有普遍意識到地名作為“具有本源意義的文獻”的獨特價值。造成這種狀況的最直接原因,也許是中國的歷史文獻資料與文物考古資料太過豐富,某種程度上足敷采用;加之正確理解與全面采用歷史地名資料,必須具備語言學、地理學、歷史學、民族學等方面的綜合素養,而兼具如此綜合素養的學者,在“專家”漸多而“通才”日少的現代,已經是越來越少了。再者,地名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在中國學術界既至今未能成為共識,歷史地名學、地名學史等,更因此長期倍遭冷落,大體廢而不講。
  改變上述狀況的首要途徑,是切實發掘歷史地名的史料價值。在這方面,1934年譚其驤先生《晉永嘉喪亂后之民族遷徙》 與1944年金祖孟先生《新疆地名與新疆地理》 兩文,可稱范例。
  在《晉永嘉喪亂后之民族遷徙》一文中,譚其驤先生指出了復原東晉南朝僑置地名對研究當時人口南遷的重要性:“是時于百姓之南渡者,有因其舊貫,僑置州、郡、縣之制。此種僑州、郡、縣詳載于沈約《宋書·州郡志》,蕭子顯《南齊書·州郡志》,及唐人所修之《晉書·地理志》中。吾人但須整齊而排比之,考其僑寄之所在地及年代等等,則當時遷徙之跡,不難知其大半也。”由此立論出發,譚文勾畫出此次人口南遷的概貌。胡阿祥《東晉南朝僑州郡縣的設置及其地理分布》 、葛劍雄《中國移民史》第二卷 第十章進一步復原了一些細節。然則歷史地名之大有助于移民史研究,現在已為治中國移民史的學者普遍接受并廣泛應用。 《新疆地名與新疆地理》一文的精彩之處,是由地名的特性說明地域的特征:新疆地名稀少,可以表示那里人口稀疏:新疆地名分布不均,可以表示那里各地帶土地利用程度的不同;新疆地名難讀難懂難記,可以表示那里種族、語言、文字的復雜;“迪化”、“鎮西”一類取義于中央政府希望或意志的地名,可以表示那里的確位于地理上和文化上的邊疆;新疆漢文村落地名集中在天山東段的南北山麓,可以表示那里漢人分布情形;新疆地名中與水相關字眼的普遍應用,可以表示那里氣候的干旱與水的可貴;新疆地名歷史上多變,可以表示那里村落以至都市常因溝渠的興廢與河道的改變而發生變化。如此等等,無疑拓寬了區域研究的綜合空間以及史料范圍。
  現代學者中,從地名角度切入、探討多方面問題的代表人物是周振鶴、游汝杰。周、游合著的《方言與中國文化》 ,專辟“從地名透視文化內涵”一章,論及“地名和歷史文化景觀”、“地名和移民”、“地名和經濟史”、“地名和歷史交通地理”、“地名和民族史”、“地名和歷史民族地理”、“地名層次和文化層次”;周、游還合撰了一系列的相關論文,展示了地名資料的迷人魅力。
  不過遺憾的是,如譚其驤、金祖孟的方法,周振鶴、游汝杰的成果,尚未引起足夠普遍的重視,進入地名寶庫并滿載而歸的學人,至今仍然仿佛鳳毛麟角。
帶著這樣的遺憾,我呼吁學術界尤其是研究古代中國的年輕學人,關注華林甫所著的這部《中國地名學源流》。


二、


  1997年,孫冬虎、李汝雯合著的《中國地名學史》出版。這是第一部中國地名學史專著。全書以19萬字的篇幅,梳理了“源遠流長的傳統地名學”與“繼往開來的現代地名學”。這部專著的特點在于,作者出身地理學并從事現實的地名工作,故其撰述宗旨,“是為了科學地清理我國歷史上地名研究的發展過程,總結和吸收前人的優秀學術成果,為建立一門體系完整、方法先進的中國地名學,提供歷史的借鑒。”
  華林甫著《中國地名學源流》是第二部中國地名學史專著。全書以37萬的篇幅,論述了起先秦時期、止民國時期中國地名學萌芽、奠基、深入、成熟以至繁榮鼎盛及邁向現代的全過程。與孫、李合著《學史》相比較,《源流》的作者主攻中國古代史與中國歷史地理,故置地名學史于中國歷史地理學史的整體框架中,“腳踏實地地去研究地名典籍”(前言9頁),以及著意發掘歷史地名的文獻價值,成為這部專著的幾個突出特點。
  按歷史地名的文獻價值,本身并非地名學史的關鍵內容,作者的著意發掘,實是其富于史學思維的體現;至于這種發掘的學術意義,則是完全可以肯定的。茲舉幾例如下。
我國最早系統解釋地名淵源的文獻是《漢書·地理志》。《漢書·地理志》地名淵源解釋凡60處,“以山水為名類中,僅陽城一處表示山,其余11處均表示水,以方位為名類也全部由山 、水的相對位置而命名的,其中因山為名僅五處,因水得名卻有七處,這些事實表明中國歷史的早期,我們先民對水的依賴比山更為強烈。”(43頁)《詩經》地名進一步表示出先民與山水的關系:帶“陽”字的方位地名很多,但沒有發現帶“陰”字者,“這說明先民擇居時多選擇在陽光充足的向陽之地”(8頁),即山南水北之地。
  《說文解字》是我國地名學源頭之一。由《說文解字》所釋地名,可發現許多歷史的線索。如天水郡驥縣,“驥,千里馬也”,這與該地出產良馬有關;又“秦”,“伯益之后所封國。地宜禾。……一曰秦,禾名。”順著這樣的線索,學人得出了公元前9世紀初,非子以種秦(草谷)養馬得為周王朝附庸國,而為了標志立國根本,遂號國為秦的推論。此一推論事關重大,因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一統皇朝便是“秦”,China、支那等域外有關中國的稱謂,一般認為也源于“秦”。
  北魏酈道元的《水經注》,是魏晉南北朝時期一系列地志著作中,“地名學成就最大、貢獻最為突出的”(121頁),這尤其反映在《水經注》的1052處地名淵源解釋上。區別這1052處地名淵源解釋,可分成兩大部門、24類,即自然地理部門10類:因水為名,因山為名,地形地名,數字地名,植物地名,天文和氣候地名,動物地名,礦物地名,顏色地名,土壤地名;人文地理部門14類:人物地名,方位地名,史跡地名,對稱地名,形象化地名,詞義地名,故國地名,神話傳說地名,少數民族地名,美愿地名,移民地名,語訛地名,復合或簡化地名,避諱地名。按地名淵源解釋,既是“我國傳統地名學的最大特點”(138頁),也集中體現了作為文獻資料的地名的價值。地名好似一部大百科全書,開卷閱讀,自可觀察到歷史上人類的心智,他們的信仰、風俗,地名產生時的社會、政治、經濟情況以及自然環境條件等等;所以如此,又在于多如恒河沙數一樣的地名,都不是憑空產生的。而地名淵源解釋,做的正是地名產生原因與地名命名理據的文章。即以《水經注》地名淵源解釋來說,動物地名“虎牢”說明了中州曾有虎,土壤地名“沙州”顯示了“蕩然黃沙,周回數百里”的地理環境,移民地名“望蔡”關系到一支移民,避諱地名“富陽”的出現與“晉后名春”有關。據知一千余處這樣的地名淵源解釋,包含的信息是難以估量的。與《水經注》可一例視之的,還有華著所揭示的《元和郡縣志》(931處地名淵源解釋,以下數字同)、《太平寰宇記》(兩千處以上)、《輿地紀勝》(三千處以上)、《嘉慶重修一統志》(一萬處以上)等總志,《華陽國志》(34處)、盛弘之《荊州記》(21處)等地方史志,明郭子章《郡縣釋名》(1411處政區地名)、民國呂式斌《今縣釋名》(1643處縣名)等專門著作。
  前人所作的地名淵源解釋,作為一類獨特的文獻資源,是其他文獻無法替代的;又各類文獻所載述的地名本身,往往也是一類文獻資源。華著有關《越絕書》地名的分析與引申,便例證了這兩點。
  《越絕書》一般認為是東漢初年的作品;華著重新檢討,由卷八《地傳》“東安,今富春”,知應成書于孫吳黃武五年(226)首置東安郡以后、東晉孝武帝 改富春為富陽以前,又卷十二出現了三國魏所置的京兆郡、廣平郡,如此,“《越絕書》的最后成書應在魏、晉年間。”(76頁)
  《越絕書》卷八《地傳》有“朱余”一條:“朱余者,越鹽官也。越人謂鹽曰余。去縣三十五里。”華著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有一段相當精彩的引申:“由此,我們方才得知上古時代所謂的余姚、余杭、余暨(今蕭山),原先均系瀕海之地,大概都與鹽業生產有關。至今浙江、江蘇、安徽境內仍有大量的越語地名和越語派生地名遺存,如諸暨、余姚、余杭、上虞、鄞縣、錢塘江、甬江、甌江、姑蘇、句容、無錫、蕪湖等,由于越語已經消亡,所以要解釋這類地名的淵源已非常困難。……后世學者望文生義,以漢語曲解越語地名,如烏傷系‘烏口皆傷'、余杭為夏禹舍航登陸(‘禹航')、無錫是沒有錫等等,皆屬無稽之談。”(74—75頁)
  值得強調的是,如華著指出的這類“無稽之談”,正大量存在于華著所評介的地名典籍中,而這又提醒我們:珍貴的歷史地名資料,并不能貿然使用,否則難免生出新的“無稽之談”。正確使用歷史地名資料的前提,是了解地名及其內涵,掌握地名學及其發展史;華著有關這些問題的闡述,是其有功學術的又一重要方面。


三、


  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眾多的民族,各異的自然地理與人文地理環境,這些,反映在地名上,便是層次豐富、數量巨大的各類地名。
  以地名為基礎,有關地名的研究,在我國也起源特早,綿延不絕。以典籍論,記述與研究我國歷史上各類地名的,是難以計量的地名典籍。這些典籍于地名,或詳其因革,或著其形要,或正其字形,或審其音義,或述其境域,或解其紛亂,或定其地望。以學者論,在兩千多年不間斷的地名研究史中,有所建樹的學者同樣不勝枚舉。
  然則地名典籍與地名學者,正是中國地名學史首先必須關注的研究對象。不過問題的復雜之處在于,首先,因為古今地名學的觀點、方法、目的不盡相同,直到晚清,我國的地名研究還一直劃歸歷史學的沿革地理(輿地學)范疇,地名考證成了為歷史學服務的貼身婢女;又由于漢字的一些特點,地名音、形、義的推定也一直是語言文字學(小學)的一個部門,這樣,就造成了我國古代地名研究的非系統性與孤立性。其次,緣于古今學科分類、觀念的多有差異,地名之學在古代尚未獨立。即以地名典籍在傳統目錄中的地位而言,不同時代的目錄中,地名典籍的屬類都不一樣。在早期書目如《漢書·藝文志》中,多列“方技略·刑法部”;《隋書·經籍志》以迄《四庫全書總目》中,《禹貢》、宋王應麟《詩地理考》、清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等列經部,《山海經》則列子部小說家類異聞屬。其實這也不奇怪,地理學在古代尚屬史學之一門,何況地名學呢?再次,與上兩點相連帶,中國歷史上許多在地名研究上卓有貢獻的學者,也被作為史學家、地學家或小學家看待,盡管他們的著作在過去與現在的地名研究中經常被引用。
  上述情況帶給地名學史的研究以很大的困惑與諸多的缺陷,也導致了認識與評介方面的片面性。華著對此有著清醒的認識與認真的糾偏:“本書所謂‘地名學家',是指輿地學家、史學家、文學家或小學家在地名學上有貢獻者。‘地名學著作'亦可作如是觀”(前言6頁)——這樣的開宗明義,保證了華著表彰的“地名學家”、評介的“地名學著作”不致于引起歧義。
  華著大力表彰的“地名學家”與重點評介的“地名學著作”,有如下這些:《禹貢》,班固《漢書·地理志》,應劭,圈稱,《爾雅》,《說文解字》,劉熙《釋名》,韋昭,《越絕書》,杜預《春秋釋例·土地名》,京相璠《春秋土地名》,《太康地記》,郭璞,常璩《華陽國志》,盛弘之《荊州記》,顧野王《輿地志》,沈約《宋書·州郡志》,劉昭《續漢書郡國志注補》, 闞骃《十三州志》,酈道元《水經注》,《括地志》,玄奘《大唐西域記》,李吉甫《元和郡縣志》,樂史《太平寰宇記》,王象之《輿地紀勝》,沈括《夢溪筆談》,洪邁《容齋隨筆》,王應麟,胡三省《資治通鑒注》,《元一統志》,郭子章《郡縣釋名》,《徐霞客游記》,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大明一統志》,《嘉慶重修一統志》等;于乾嘉學派,華著例舉了顧炎武、閻若璩、錢大昕、洪亮吉、楊守敬五位代表人物,《禹貢錐指》、《尚書地理今釋》、《春秋地理考實》、《新斠注地理志》、《漢書地理志補注》、《通鑒注商》、《國策地名考》、《落颿樓文稿》、《歷代地理志韻編今釋》、《元秘史山川地名考》十部重要著作;至于“地名學從傳統邁向現代”的民國時期,華著著重總結了呂式斌、金祖孟、錢穆、徐松石、葛綏成等人的突出貢獻。
  以上地名學家與地名學著作的選擇,大體以拓展新領域、開創新風氣為標準,也都屬在解說、闡釋地名的來歷、含義、沿革、讀音、用字、分類及命名原則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者。而以這些地名學家的表彰與地名學著作的評介為骨干,華著明確了中國地名學史的若干關鍵問題:
  其一,“地名”一詞最早出現在成書于戰國時期的《周禮》中,“地名”概念從籠統模糊到準確貼切的轉變過程完成于東漢初年的《漢書·地理志》。(27頁)1928年上海商務印書館《綜合英漢大詞典》漢譯toponomy為“地名學”,是目前所知中文“地名學”一詞的最早出處,標志著現代地名學的誕生。(430頁)
  其二,“中國傳統地名學,主要包括地名的釋義、定位、用字、讀音、辨類等內容。傳統地名學在兩漢時期業已奠定了基礎,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了深入的發展,唐代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兩宋元明時期的承前啟后、繼往開來促使清代地名學獲得了高度的發展,從而使傳統地名學的成就達到了頂峰。”(409頁)民國時期,傳統地名學發揚光大,豐富的地名淵源解釋、發達的地名考證是其表征;“地名學理論的探索、地名結構靜態與動態的研究、地名分類的闡述、地名辭書的編纂、統一地名譯名的討論等各個方面”,(430頁)則標志著地名學從傳統向現代的過渡。
  其三,中國歷史上致力于地名研究者,大多數是經學家、史學家乃至小學家,少數以治輿地之學聞名;研治地名的學術目的,則以“箋經注史”為主流。
其四,服務于經史而非服務于地名本身的學術取向,造成了“我國傳統地名學的最大特點”,“只偏重于具體的、個別的地名記述與解釋,而把地名作為整體看待、從而探討其發展和分布的普遍規律是非常零星的,更是不成系統的。”(138頁)
  然則見樹不見林、缺乏整體觀的中國傳統地名學,往往陷今人于一種兩難的境地:難以計數的文獻記述、保存了更加難以計數的地名,這更加難以計數的地名是價值無可估量的資料;種類繁多、前后相繼的“地名學著作”,既以地名淵源解釋為主要特征,而受時代的局限,其中又每多似是而非、望文生義、穿鑿附會、臆解妄說。如此,該怎樣走出這兩難的境地,既充分利用了地名資料,又不為前人所惑呢?華著提及的多樣例證,能給我們以啟發。
  例一。廣東高州府名稱的由來,地方志中有種說法:“唐高力士是其州人,州以力士名。”按高州置于南朝梁大同年間,比高力士生活的時代早出一個半世紀,此說顯然不成立。(265—266頁)
  例二。《文選·蜀都賦》劉逵注引譙周《異物志》釋滇池曰:“水源深廣而末更淺狹,似如倒流,故俗云滇池”;《華陽國志》承用此說。按“滇池”為西南夷語舊稱,根本不能用漢語的“顛倒”一詞作解釋。(98頁)
  例三。《漢書· 地理志》應劭注“合肥”:“夏水出城父東南,至此與淮合,故曰合肥。”按漢城父縣遠在淮河以北,合肥遠在淮河以南,應說不合地理。比較合理的解釋是《水經· 施水注》的說法:“蓋夏水(指夏天暴發的洪水)暴長,施合于肥,故曰合肥。”(132頁)
  例四。俗謂“四川”因境內有四條大江得名,顧炎武《日知錄》卷三一“四川”條指出:“唐時,劍南一道止分東、西兩川而已。至宋,則為益州路、梓州路、利州路、夔州路,謂之川峽四路,后遂省文,名為四川。”(334頁 )
  例五。兩廣地名多有以“那”、“都”、“思”、“古”、“六”(祿淥綠)、“羅”、“云”起頭者。屈大均《廣東新語· 地語》“新興村落”條釋“云”曰:“新興村落,多以云為名。……蓋新興在萬山中,其地多云。居人所見無非云。”兩廣地方史志中類此者甚多。其實在壯語中,“那”是田的意思,“都”是峒的意思,“思”是溪的意思,“古”是這或那的意思,“六”(祿淥綠)是山地的意思,“云”是村的意思,“羅”多是山的意思、小部分也有田的意思。(438頁)
由上引五例可以看出,地名淵源解釋致誤的原因,或不明歷史,或不明地理,或不明語言,或不明民族,又或就單個地名立說、而未顧及地名整體景觀。據知地名資料要為我所用,必須對地名進行多學科的考察處理,明了地名的歷史、地理、語言、民族背景,并置單個地名于地名整體景觀中。“地名學如果局限在一門科學的框框里,那么不是會犯錯誤,就是會降低它對其他知識部門的實用價值。…… 如果研究者能把語言學家、歷史學家和地理學家的優點統一起來,地名學就會成為解決科學問題的可靠工具。這種綜合的處理方法才是最有效最可靠的方法。” 綜合方法的含義還有一層,即整體觀念:“只有以整個地名學和歷史發展為背景分析每個名稱,才可以使我們不犯錯誤和免于毫無成果的空想。…… 專門研究一個名稱,只有以整個地名景觀為背景,并作為區域地名系統的一個環節來探討才能有成效。”
  具體到中國的情況,在歷史地名產生及其演變的過程中,在中國傳統地名學的發展史中,社會地名文化以及政府地名管理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理解中國歷史地名,理解中國地名學史,并進而發揮歷史地名的資料作用,就應該理解中國的社會地名文化與政府地名管理。


四、


  何謂社會地名文化?何謂政府地名管理?華著中有關事例頗多。
《續漢書·郡國志》有武陵郡,劉昭注引《先賢傳》:“晉代太守趙厥問主簿潘京曰:‘貴郡何以名武陵?'京曰:‘鄙郡本名義陵,在辰陽縣界,與夷相接,為所攻破,光武時移東出,遂得見全,先識易號。《傳》曰:‘止戈為武,高平曰陵',于是改名焉。”(112頁)是地方官關注政區名稱的由來。又東漢劉熙撰《釋名》,其自序云:“夫名之于實,各有義類,百姓日稱而不知其所以之意”,《釋名》的目的,在于揭示這個“所以之意”。(59頁)《釋名》如此,中國傳統地名學以考說地名取義為主流,也是如此。進之,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大特色,便是在悠久且深厚的名號情結下,既費心竭思地取名定號,又莫窮究極地闡釋名號; 細密、繁復的中國社會地名文化,因此而傳承至今。
  中國社會地名文化的一個基本點是“取其嘉名”,若地名不嘉,則須改名。闞骃《十三州志》:“后漢章帝巡北岳,以曲逆名不善,改為蒲蔭縣”;(120頁)《太平寰宇記》卷二五:“舊名浐坂,隋文帝惡有‘反'字,改為長樂坡焉。”(209頁)
  中國歷代政府所實施的地名管理,也往往受到上述文化觀念的支配。華著分析的王莽改地名,可視作正例:把原地名改為帶“亭”字的地名,“以應符命文也”;把原地名改為帶治、安、寧、平、順等字的地名,以尋求心理平衡;以善、美、信、睦、昌等字改名,以粉飾太平;以填、平、討、伐、擒 、厭、摧等字用在邊區地名上,以表明其民族政策。(35—36頁)華著總結的唐安史亂后肅宗改地名,可視作反例:因憎惡安祿山,去除地名中的“安”字,凡改都護府名二,郡名九,縣名三十;“由于安祿山起事于范陽郡,官方政府又利用‘祿'、‘鹿'漢字音同的特點,竟挖空心思將范陽郡以南的鹿城縣改為束鹿縣、鹿泉縣改為獲鹿縣、常山郡改為平山郡、房山縣改為平山縣,希望將‘鹿'、‘山'束縛、捕獲、平定。”(153頁)
  按照陳垣先生的說法,“唐肅宗惡安祿山,凡郡縣名有安字者多易之”,屬“惡意避諱例”。 其他避諱例,如“地名避皇父、世子(太子)、皇帝本名諱,古代常見”;避皇后、大臣名諱,則“不常見”。(110頁)因避諱改地名,既屬地名文化的內容,也是地名管理的一個方面。
  古今地名文化觀念或有不同,華著提到的“不韋”這個貶義人物地名,具有代表性。漢武帝平南越國相呂嘉之亂后,于西南夷地區置不韋縣,“徙南越相呂嘉子孫宗族實之,因名不韋,以彰其先人之惡。”(97頁)比較一下現代為紀念偉大的革命先行者孫中山而遍及各地的“中山”地名群,其間觀念的差別,真是仿佛天壤。
  地名是提供社會使用的。為了方便社會使用,地名應該具有明顯的區別作用,而異地同名現象,不僅妨礙到社會大眾對地名的使用,還會妨礙政府的行政管理。1986年1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地名管理條例》,對地名的命名、更名作出若干規定,并明確了地名命更名的審批權限和程序。《條例》確定了一些基本原則,如“保持地名的相對穩定”;“全國范圍內的縣、市以上名稱,一個縣、市內的鄉、鎮名稱,一個城鎮內的街道名稱,一個鄉內的村莊名稱,不應重名,并避免同音。”值得贊賞的是, 華著敏銳地注意到了這些問題,并從“史”的角度,探討了這些原則在歷朝歷代的表現形式。茲由近而遠,略舉四例:
  民國初年,以“保留設置較為古遠、政區較為穩定的地名,而改掉重名的其它地名”(411頁)為原則,大規模地整頓重名縣名。華著對此作了系統整理,指出其“在中國地名學史上具有重大的積極意義。歷史上長期困擾著人們的同名地名問題,從而得到了徹底的解決”。(419頁)
  華著討論北宋地名標準化時提到,景祐三年(1036),因發往濰州(治今山東濰坊市)的斷獄文書誤投維州(治今四川理縣北),改維州為威州。(199頁)按此類音同形近的地名,正是歷代地名整頓的主要對象。
  隋唐地名標準化的內容尤為豐富:“隋唐時期在開皇三年廢郡、大業二年廢州、貞觀年間省并州縣、開元十三年更改若干州名、天寶元年更改一百多處重名縣名等政區地名的整理方面取得了可觀的成就;因憎惡安祿山而更改地名、年號地名的命名和眾多避諱地名的出臺,也成為政府有效地整理地名的重要內容之一。”(156頁)華著還認為,開元十三年因豳、幽字相涉改豳為邠的詔書“魚、魯變文,荊、并誤聽,欲求辨惑,必也正名,改為邠字”,“是我國歷史上最早正式提出地名整理原則的詔書”,而“減少同級地名的重名、避免地名命名重名、改掉字形相似或讀音相近相同的地名用字”,這些盛唐時期的做法,“與今天地名標準化的概念已十分接近。”(146頁)
  對于王莽規模大、數量多、覆蓋面廣和非一次性的更改地名,華著給予了否定。否定的理由是:“完全不顧地名產生的原因、不尊重地名形成的歷史,而是隨心所欲地更改地名”(35頁),又政區地名大肆亂改的結果,是“吏民不能記”,造成的混亂可想而知。(37頁)
  以上四例反映了中國地名管理史的一斑。由此一斑,我們不僅能體會到歷史的經驗與教訓,還能覺察到其中社會地名文化的或隱成顯。
  展現中國社會地名文化的豐富多彩,追溯中國政府地名管理的源遠流長,其實又不是華著的主旨所在。按照我讀華著的理解,“中國地名學源流”者,意在證明地名學在中國,有著自己獨特的發展歷史與獨特的研究成果;還意在證明,中國歷史地名學獨特的研究成果,能夠服務于眾多的相關學科。
  華著這樣的立意,決定了其主要的兩方面學術貢獻,此誠如鄒逸麟先生“序”中指出的:
  其一,“初步建立起中國地名學史的體系。……雖尚不能說十分完美、成熟,但后人可在此基礎上進行修正、補充。”
  其二,“中國地名發展的歷史,并不僅僅是地名學史的問題,也是中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發展的一種反映。例如從漢代到明清地名的發展變化,也反映了中國疆域形成、政區變化、地區開發、民族融合、科技發展、中外文化交流等等方面的一個側面,因此這部地名學史著作的價值,就不僅僅限于地名學了。”
  以上兩方面,尤其是第二方面,我深有同感;而為了恰如其分地表達這樣的感覺,我甚至不惜借來了“開卷如芝麻開門”的文題。接下來還想談談的是,我所理解的華著“尚不能說十分完美、成熟”。


五、


  如作者在“前言”中的謙稱,《中國地名學源流》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立項,是響應我的呼吁:歷史地名學研究“借重歷史地理學,加強地名典籍及地名學史的研究,應是主要努力方向”,中國地名學史“好比一座富礦等待著開挖”,“必須大力開展并拓寬加深對中國地名學史的研究。” 就具體研究步驟言,作者又謙稱是循著我所“倡議的方向”:“腳踏實地地去研究地名典籍,就成了地名學史研究的第一步。”
華著以地名典籍為中心所實踐的中國地名學史研究的第一步,是成功的,但也并非沒有缺憾。
  缺憾之一,華著重視了輿地著作的地名學貢獻,相對而言,小學著作的地名學貢獻闡述得尚不充分。綜觀中國地名學史,《禹貢》杰出的區域地名學思想,《爾雅》完善的地名訓釋與通名分類,已濫觴了我國后世地名研究的兩大重要流派(輿地派、小學派)。由《禹貢》一脈而班固、應劭等,重視從地理環境與地名的關系,探求地名的語源和命名規律;而由《爾雅》一脈至許慎、劉熙,則注重從語音、字形、語詞結構等方面展開對地名語源的闡釋。雖然東漢以后,地名研究中的小學派式微,輿地派興盛,但在地名研究方面作出顯著貢獻的小學著作,仍間有所出,華著對此未予系統表彰,重要如明末方以智的《通雅》都遺漏了。
  缺憾之二,華著雖然重視了輿地著作的地名學貢獻,但對各類輿地著作如正史地理志、總志、方志、地圖、游記行記間相互影響、彼此借鑒的復雜關系,探討的力度不夠。又每一類輿地著作記述地名的特點,本有著豐富的內容,華著在這方面也沒有充分留意。例言之,正史地理志一改《尚書·禹貢》、《周禮· 職方》、《爾雅·釋地》重自然地名、輕人文地名的傳統,對地名的記述多詳于政區地名的行政轄屬、沿革及更名,有關地名命名形式有詳略不等的涉及,而對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實體概況,則或有或缺,或詳或略,或全面系統或割裂分散,其間一個總的原則是重實用與資政。要之,輿地著作的地名記述方法、方面與目的,其實有著廣泛的研究空間,忽視不論未免可惜。
  缺憾之三,華著對中國淵源久長、豐富多彩的命名哲學、命名思想基本沒有涉及,而事實上,這是理解中國地名文化與地名學術的一個基礎。按早在先秦時期,諸子哲學中的名實之辯,既為傳統地名學的初創作了認識論與邏輯學的鋪墊;若荀子“制名以指實”、“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于約則謂之不宜”,若公孫龍“夫名,實謂也”、“審其名實,慎其所謂”等等,則對地理實體的命名及地名學術的建設,發生過久遠的影響。 又如《左傳·桓公六年》記魯公問名于申繻,繻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取于物為假,取于父為類”;這雖然講的是人名命名的幾條原則,卻也與地名命名中表現命名對象的性質、類型等因素或寄寓命名者意愿、觀念的做法,有相通相近之處。 21 華著由于缺少這些內容,在理論的歸納上便常顯得有些單薄。
  缺憾之四,從總體上看,華著于“地名學著作”、“地名學家”的選擇及論述的詳略繁簡的把握是比較恰當的,但仍然存在不少的遺漏,如唐代之賈耽及其《海內華夷圖》、樊綽及其《蠻書》,宋代之談鑰及其《吳興志》、周應合及其《景定建康志》,元明兩代之耶律楚材及其《西游錄》、汪大淵及其《島夷志略》、張燮及其《東西洋考》、屈大均及其《廣東新語》等等,都屬把傳統地名學水平推向新的高度與更廣闊領域的重要學者與典籍,華著不應對此略而不及。我頗為欣賞華著有關“其他宋人筆記中也含有寶貴的地名學內容”的簡要提示(219—220頁),以及“清儒地名研究著作目錄”的概括表列(362—367頁),可惜的是,這種旨在反映地名學史全貌的做法,僅見于宋時期與清時期。
以上四點缺憾是就“地名學著作”及相關的“地名學家”而言的。按“地名學著作”及“地名學家”的個案剖析,自是梳理中國地名學源流必要的第一步。然則在此基礎上,研究中國地名學史上重要的學者群、學派、學說,當是更高一級層次上的研究,也是不可或缺的。按考究學者群,當重其彼此影響與學術風尚;探討學派(舊稱學案),當明其統系與師說淵源;闡明學說,則當求其立說依據與沿襲變更。而通過學者群、學派、學說的研尋,將使我們更加深透、更為清晰地從縱的時間上與橫的網絡上把握中國地名學史的發展變化過程、特征所在,進而深窺地名學術的淵源流變,系統總結地名產生、地名記述、地名研究的基本規律。我以為,這種理想的境界,僅靠“地名學著作”、“地名學家”相對孤立零散的個案研究是難以達致的。我讀華著,最大的缺憾其實在此,最殷切的企盼也在于此。得知華林甫的博士學位論文《中國地名學史專題研究》即將正式出版,我言之或有不確的上述“缺憾”,將有所彌補耶?我期待著再讀再評華著《中國地名學史專題研究》。


注釋:

丁夫:《努力發展中國的地名學——〈中國大百科全書·地理學〉卷地名學審稿會討論記述》,《地名知識》1984年4期。
[蘇]B.A.茹奇凱維奇:《普通地名學》,崔志升譯,高等教育出版社,1983年,71頁。
[蘇]B.A.茹奇凱維奇:《普通地名學》,崔志升譯,3頁。
參看胡阿祥《地名學概論》,南京大學印行,1991年,303頁。
首刊于《燕京學報》15期,1934年;收入所著《長水集》(上),人民出版社,1987年。
《新中華》(復刊)2卷4期,1944年。
載《歷史地理》8、9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
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
參看葛劍雄《研究中國移民史的基本方法與手段》,原載《浙江社會科學》1997年4期;收入《葛劍雄自選集》,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99年。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
孫冬虎、李汝雯:《中國地名學史》,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7年,1頁。
參看胡阿祥《偉哉斯名——“中國”古今稱謂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48—60頁,333—348頁。
華著括注東晉孝武帝376—396年在位,誤。按東晉孝武帝在位年月,為372年七月至396年九月。
[蘇]B.A.茹奇凱維奇:《普通地名學》,崔志升譯,73頁。
[蘇]B.A.茹奇凱維奇:《普通地名學》,崔志升譯,74—75頁。
參看胡阿祥《楊隋國號考說》,《東南文化》2000年9期。
陳垣:《史諱舉例》,卷2第21,收入所著《勵耘書屋叢刻》(中),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1982年。
參看胡阿祥《東晉南朝僑州郡縣的記載與研究》,《地名知識》1991年6期;胡阿祥《拓寬和加深中國地名學史的研究》,《中國方域》1993年1期。
參看胡阿祥《拓寬和加深中國地名學史的研究》,《中國方域》1993年1期。
參看孫冬虎、李汝雯《中國地名學史》,8—9頁。
21 參看孫冬虎、李汝雯《中國地名學史》,10頁。

(原載《學術界》200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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