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白居易研究中的一個誤點談起
三
當然,作為一個文人,特別是象白居易那樣深具歷史傳統而又富有現實思考的作家,處于翰林學士那樣政治環境,其心境是不會平板的。一方面他感到機遇難得,榮幸異常,一首作于元和四年的詩就以熱情的詞句歌頌當今的圣世:“元和運啟千年圣,同遇明時余最幸”;“步登龍尾上虛空,立去天顏無咫尺”;“身賤每驚隨內宴,才微常愧草天書。”(注:《醉后走筆酬劉五主簿長句見贈》,《白居易集箋校》卷一二。)即使以諷刺現實著稱的“新樂府”,也有諛頌之作,如《賀雨》,說元和三年冬至第二年春一直未有雨,大旱,皇帝下了自我檢討的“罪己詔”,就馬上見效,“詔下才七日,和氣生沖融”,下起了大雨,于是“乃知王者心,憂樂與眾同”(注:《白居易集箋校》卷一)。
但另一方面,假使只寫這樣的詩,白居易就不成其為文學史上的白居易了。他對當時的政事確實是相當投入的,他對宦官的專權,方鎮的跋扈,地方官吏的向上納賄,皇帝宮內的私下聚財,都敢于直言極諫。這些建議,憲宗有些采納,有些拒絕,特別是牽涉宦官的事,他大多不聽(宦官吐突承璀早年曾是憲宗在東宮時的隨從,一直受到寵信)。元稹因得罪宦官,受到貶責,白居易極力上言,憲宗均未采納,這對白居易刺激極大。元和四年,白居易還帶左拾遺官銜時,接到元稹的詩,中有“不是花中唯愛菊,此花開盡更無花”,就深有所感。這時他在學士院中值班,雖有皇帝所賜之酒,有宮中所栽之花,他還是感到十分孤獨、寂寞:“賜酒盈杯誰共持,宮花滿把獨相思。相思只傍花邊立,盡日吟君菊花詩。”(注:《禁中九日對菊花酒憶元九》,《白居易集箋校》卷一四)。
有一情況很值得深思,即白居易寫他在學士院中值班,其心情總是很落寞,甚至很凄涼的。如《答馬侍御見贈》,中云:“謬入金門侍玉除,煩君問我意何如。蟠木詎堪明主用,籠禽徒與故人疏。”(注:《白居易集箋校》卷一四。)有時他與另一學士錢徽同值夜班,冬夜深寒,相對飲酒,但還是“夜深草詔罷,霜月凄凜凜”(注:《冬夜與錢員外同直禁中》,《白居易集箋校》卷五。)。有時單獨一個人值班,更是“心緒萬端”,“獨宿相思”,懷念遠地的元稹:“三五夜中新月色,二千里外故人心”,“五聲宮漏初明后,一點宵燈欲滅時”(注:《八月十五日夜禁中獨直對月憶元九》、《禁中夜作書與元九》,《白居易集箋校》卷一四)。
韓愈的一位好友獨孤郁,于元和五年四月入為翰林學士,后因其岳父權德輿作了宰相,他就避嫌,于同年九月主動要求出院。這時白居易特地送他一詩:“碧落留月住,青冥放鶴還。銀臺向南路,從此到人間。”(注:《翰林中送獨孤二十七起居罷職出院》,《白居易集箋校》卷一四。)意思是說,你這次出去,等于鶴向天空放還,又如走向人間,自由過活。白居易在這幾年中確已有擺脫拘束的心理。他在任職期間,有一人為他畫像,他看了后,“靜觀神與骨,合是山中人”。這是因為,這幾年來,“況多剛狷性,難與世同塵,不惟非貴相,但恐生禍因。宜當早罷去,收取云泉身。”(注:《自題寫真》,《白居易集箋校》卷六。)元和六年四月后,他因母喪丁憂,退居下邽鄉村,回顧在翰林學士任期:“中年忝班列,備見朝廷事。作客誠已難,為臣尤不易。況予方且介,舉動多忤累。”這樣,出院后,退居農村,遠離政事,忽有一種悠然自如之感:“自從返田畝,頓覺無憂愧。”(注:《適意二首》,《白居易集箋校》卷六。)
在這之后,特別是元和十年貶江州之后,更引起他對這五年翰林學士生活的反思,終于得出出人意料的結論。他認為,元和十年之貶,表面看來,是因為宰相武元衡被盜所殺,他第一個上疏要求追查兇手,被指責為越位,而實際上其禍根則在元和二年至六年的學士期間。他于貶江州后的第二年即元和十一年,在《與楊虞卿書》中,說他“始得罪于人也,竊自知矣”。這是因為“當其在近職時,自惟賤陋,非次寵擢”,就積極上言,“不識時之至諱”,“直奏密啟”。這樣一來,“握兵于外者,以仆潔慎不受賂而憎;秉權于內者,以仆介獨不附己而忌;其余附麗之者,惡仆獨異,又信狺狺吠聲,唯恐中傷之不獲”。由此得出結論:“以此得罪,可不悲乎!”(注:《白居易集箋校》卷四四。)所謂“可不悲乎”,就是中國古代文人,積極參政,秉公直言,往往就成為政治斗爭的犧牲品。
五年間的翰林學士生活,是白居易一生從政的最高層次,也是他詩歌創作的一個高峰,但同時又給他帶來思想、情緒上的最大沖擊。在這之后他就逐漸疏遠政治,趨向閑適。我們確可從唐代的翰林學士這一角度,來研究唐代士人的從政心理及所遭致的不同境遇,拓啟文學研究的一個新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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