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歷十五年》出版始末
我在中華雖然做過不少編輯工作,編過不少書,但回想起來,黃仁宇先生的《萬歷十五年》在中華的出版,由我經手,卻是最值得回味的。最近翻檢舊日書信,見到友人、著名書法家黃苗子先生一信,中說:“璇琮同志:《萬歷十五年》聽說出版了,我還沒有看見,可否設法代買一本。黃仁宇先生也好久無來信了。有空來看您。”我手中拿著這一言簡情深的信箋,一動也不動,坐了一兩個小時,我好像又回到二十年前中華書局頗有特殊情景的生活。
黃仁宇先生于2000年1月8日去世。近二十年間,他寫了不少有關中國和西方的歷史著作,享譽中國的海峽兩岸,及日、美與歐洲英、德、法等國。北京的三聯書店已出版了好幾種他的大部頭專著。但他的為人所知,實事求是地說,是從《萬歷十五年》開始的。這本書的撰寫,確實拓新了我們看待歷史、觀察社會的眼光。雖說該書早已在美國耶魯大學出版社出了英文本,但尋芳追蹤,在東亞和世界產生廣泛的影響,還恰是從中華書局1982年5月所出的中文本開始的。中華書局這一本子,初版一次就印了27,500冊,很快就銷售一空,特別在臺灣省學界,反應很強烈,認為是難得的好書,接著日本、韓國就相繼出了自己的譯本。
這樣一部書,材料扎實,視野開闊,眼光新穎,文詞幽默,而且字數并不多,只不過十八余萬字。當時中華書局從1979年6月接稿,然后審稿、改稿,到1982年5月才出版(著者拿到書已是那年下半年),也就是花了整整三年時間。這在現在,實在是不可想像的,十八余萬字的書稿恐怕不用半年就能出書。但那時就是這樣一步步地走過來了。這一段出版過程,卻值得今天來加以回顧、思考。
這部書稿,最初是由黃苗子先生與我聯系的。20世紀70年代后期,黃苗子先生仍還住在南小街,當時中華書局在王府井燈市西口,相距不遠,由于志趣相近,我們經常相聚,或通信筆談。1979年5月23日,黃先生給我一信,說:“美國耶魯大學中國歷史教授黃仁宇先生,托我把他的著作《萬歷十五年》轉交中華書局,希望在國內出版。”在此之前,金堯如同志仍在北京,他在商務印書館任過職(后調往香港三聯集團),陳翰伯同志則在出版局當領導,黃苗子先生信中特別提到這兩位同志對在國內出版此書的看法:“第一次寄書稿來時,金堯如同志知道,表示只要可用,就盡快給他出版。這樣做將對國外知識分子有好的影響,并說陳翰伯同志也同意他的主張。但書稿分三次寄來,稿到齊時,堯如同志已離開了。”
黃苗子先生是希望中華書局早日接受的,他在信中還說:“現將全稿送上,請你局研究一下,如果很快就將結果通知我更好,因為他還想請廖沫沙同志寫一序文(廖是他的好友),這些都要我給他去辦。”《萬歷十五年》在中國出版,便是從黃苗子先生這封信開始的。在接到這封信后,他還幾次給我打電話,詢問書稿處理情況。他希望快一些把“結果通知”他,但在那一時期,實在快不了。
我當時在中華書局任古代史編輯室副主任,接到稿件后,倒是馬上通讀,并于6月16日寫了一份審稿意見。意見一開頭是作了肯定的:
“萬歷十五年為公元1587年,約當明代中期偏后。這一年并無什么突出事件,稿中記這一年事情的也極少。稿中主要寫了幾個歷史人物,即萬歷皇帝、張居正、申時行(此二人是宰相)、海瑞、戚繼光、李贄。以這幾個人為中心,敘述明朝中期的政治(如內閣組織、皇位繼承、建皇陵、地方吏治)、經濟(如漕運、賦稅)、軍事(如防倭寇……)、思想等情況,作者企圖從這些方面說明中國封建社會的某些特點,正是這些特點導致明朝的滅亡,而這些封建社會的固有弊病也影響后代甚至現代。因此書名雖說是萬歷十五年,實際是論述明代中期的社會情況,著眼點是較廣的。”
我在這里之所以詳細引錄這段審稿文字,是向讀者介紹當時我作為一個普通的編輯,有這樣的認識,確還是不容易的,因為那時是1979年,即二十多年以前。在那一時期,這樣寫,說老實話,我還有一定顧慮,怕肯定得太過分,出政治問題(因那時出版國外新著似還沒有,1978年11月我在完成《唐代詩人叢考》后所寫的前言中,雖引錄了19世紀法國文藝理論家丹納《藝術哲學》的一段話,作了肯定,但還要批評他不能從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關系,從階級與階級斗爭的角度,來闡述文學藝術發展的歷史,可見當時環境中的一種心態)。
正因如此,我在上述一段評語以后,對書稿又提出幾點意見,一是“作者因為長期居住國外,受外國歷史研究的影響,因此寫作的布局與文字,和國內現在的寫法很不一樣”,“有些地方對外國人可能是必要的,但對中國人就顯得累贅多余”;二是“據序言說,作者先是用英文寫成,后來作者自己又譯成中文,但看來作者現代漢語的修養不行”,有些地方“辭不達意”;三是“序言的后半部分涉及我國現在搞現代化建設的,不好”。這些意見,不是沒有道理,但事后回想,還是有雞蛋里挑骨頭的意味。最后還是說:“鑒于作者系美籍學者,出不出此稿,可能有政治影響,因此要慎重考慮。”并提出建議,請別的同志“再審閱一遍,共同商量一下”。
這樣,就由古代史編輯室另一副主任魏連科同志(當時該編輯室未有正主任)再審一次,他于9月22日寫出審稿意見,邀我連名向上報告。我們倒是明確提出“原則上接受出版”的,當然認為在某些提法及文字上還須作編輯加工。當時中華書局的一位領導,批為“不宜接受”,“可與介紹人婉言退卻”,他還在口頭上對我說,我們何必要出國外人的書。幸虧其時副總編趙守儼先生明確表示同意出版,而且他還提出,稿中“涉及現實問題之處,似乎在提法上并沒有什么大問題”,至于以后作文字上的加工,他還認為,“這種潤飾,可限于非改不可的地方,不必改變原來寫法和風格”。守儼先生治學以嚴謹見稱,但又通達。他那時所作的批語,現在看來確實十分難得。人的見識,往往在關鍵之處表現出來。
趙守儼先生的意見是9月24日寫的,距黃苗子先生對此書稿的推薦信函已有四個月,因此他特別提及:“由于此稿經幾個人看過,已耽擱了一定的時間,盼盡速閱示。”意思是要其他幾位領導盡早翻閱,作出決定。
正因為有這樣的表態,這部書稿終于通過了。今天的讀者可以從中看到那時出版社對外籍華人作者的書稿,以及書稿中一些不同尋常的表述,是有種種顧慮的。而編輯也是過分的謹慎小心,出這樣的一部書是多么的不易。
《萬歷十五年》是黃仁宇先生最初用英文寫成,后由他自己譯成中文的,正如黃先生在自序中所說:“本書由英文譯為中文,因為國內外情況的差別,加之所譯又是自己的著作,所以這一翻譯實際上是一種譯寫。筆者離祖國已逾三十年,很少閱讀中文和使用中文寫作的機會,而三十年來祖國的語言又有了不少的發展,隔膜更多。”原稿在遣詞造句上有不少難懂之處,因此在征得黃苗子先生同意后,由我請北大求學時同窗好友沈玉成同志對全書作一次全面的文字加工。沈玉成同志也于1958年因“右派”政治問題調到中華書局,我們又成為難友,1969年又同至湖北咸寧“五七”干校,1974年他調到《文物》編輯部工作,“四人幫”粉碎后至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所從事于古代文學研究。他頭腦靈敏,文筆快,有文采,確是修改、潤色書稿的合適人才。
1980年1月,玉成同志將第一章修改完畢,我復閱一過,就由我起草,以中華書局編輯部名義,給在美國的黃仁宇先生寫一封信,并將修改稿寄他,信中說明改稿時的幾條原則:
一、保持原作的論點和材料;
二、盡可能保持您原有的文字風格,即文言白話交融,具有某些幽默感的語言,同時又希望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有譯文的意味;
三、對某些語意不甚明了的,或并非必要的詞句稍作刪節;
四、個別段落稍作調整。
信的最后還特別提出:“潤色稿如您認為有不妥之處,請徑加改正。”這樣做,既堅持編輯工作的規范,又充分尊重原稿和作者寫作的意向。中華書局自50年代起就接觸過不少專家學者,“文革”前后,因整理、點校“二十四史”,編輯部人員經常與唐長孺、王仲犖、啟功、張政烺、王鍾翰等先生一起商討書稿問題,已養成一種不卑不亢、切磋交流的風氣。玉成同志在《萬歷十五年》的文字加工工作上化了不少力氣,但當時我們在信中還是表示最后由作者來定稿。
黃仁宇先生對第一章的修改稿表示滿意,由我起草的中華書局編輯部1980年3月22日信中即提到:“三月八日寄來尊著《萬歷十五年》原稿第一章,以及給編輯部與傅璇琮君的信函,均已收悉。沈君之潤色稿(第一章)既蒙首肯,則當照此進行,分隨函寄上第二章,亦請審正。”
這樣,我們就把沈玉成同志修改后的稿件,逐章寄給黃仁宇先生,每一次寄時都由我擬寫一封信,而這些信函都經當時副總編趙守儼先生閱改,可見當時的中華書局對此書稿很認真。我們充分尊重著者意見,同時也不回避我們的看法,如1980年6月6日一信中就提及:“第七章中有一段對馬克思的評論,我們認為以刪去為宜,或作必要的修改,均請酌定。”
黃仁宇先生對編輯部的信也很認真、重視,每一次接到修改稿后都加回復,有時還談得很具體,如1980年3月8日的信,還詳細解釋明代的“仗刑”與“笞刑”有什么區別,以及他原稿中的筆誤;他還注意校樣中英文字母的錯植處,這封信中即提到該稿所列參考書目,其中Ricciane,其第4個字母C,校樣中排成e,可見其十分細心。他也尊重我們的意見,為上述提及的關于馬克思評論一事,他在1980年6月24日的回信中就表示同意刪去:“第七章提及馬克思也與論李贄關系至淺,遵命刪去。”
當然,他有時候也認為修改稿的行文風格前后有所不同,并與其原稿有差異之處,提出一些看法,對此我們也作了解釋,如1980年4月22日將第四章寄出時,附我起草的編輯部一信,其中說:“沈君潤色稿中某些筆誤和材料上的異同,您可徑加改正。他曾向黃苗子先生及編輯部表示,他本人并非專攻明史,所以仍以您的定稿為準。又,二、三兩章及以后各章的潤色稿,亦均出沈君之手。據我們看,行文風格與第一章似尚能一致,或許由于內容的需要以及希望盡可能保留您原作的風格,致使您有差異之感。您在下次來信時,請具體提出您的想法和要求,以便轉致沈君再作潤色。”
這里附帶交代一下,當時我們收到黃仁宇先生的信,為便于沈玉成同志參考,就把信轉玉成同志,但他并不全部返回給我們,可能積存于書堆中忘了,而他本人又于幾年前去世,因此我們的文書檔案中還缺少好幾封黃先生的信,甚為遺憾。
這樣,書稿來回修改、寄遞,一直到1981年6月間才大致定稿,并發排,中華書局編輯部于1981年6月7日致黃仁宇先生一信,告知此事,并謂:“因印刷廠排印日期限制,校樣以后擬即請沈玉成先生(或轉黃苗子先生)閱定,不再寄上(因郵件來往日期太長)。”但黃仁宇先生很認真,還是要看校樣,直至1982年3月5日,他才把最后一部分校樣閱畢寄還,并在信中表明:“內注釋及書目部分曾輾轉查核,正文則只粗率看過,亦有以前執筆的地方稍改正三數處。”接著,1982年3月14日又寫一信,請改正數字。讀者可以想見,這本不到二十萬字的書,不論原稿、校樣,經中、美兩地的編者、作者反復閱看,差不多經歷兩年半的時間,可以說是慢工出細活,這在現在也是很難想像的了。
接下來就是出書,出書就涉及稿酬問題。黃仁宇先生于上述1982年3月5日信中即已表示:“殺青之日,仍遵原議,著者不受金錢報酬。”但中華書局仍與黃苗子先生聯系,托他征求著者關于稿酬支付的意見。黃苗子先生分別于1982年4月20日、5月21日給中華書局編輯部兩封信,5月21日信中還附上黃仁宇先生同年5月7日的信,黃仁宇先生對沈玉成同志的修改稿是滿意的,他在書前的序言中還特別提及:“幸經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沈玉成先生將中文稿仔細閱讀一過,作了文字上的潤色;又承中華書局編輯部傅璇琮先生關注,經常就各種技術問題與筆者書函磋商。所以,本書與讀者見面時,文字方面已較原稿流暢遠甚。”正因如此,他表示,他不收錢,只要書,希望中華書局多寄他一些,以便他分送海外學人,但同時又說,數量不必過多,怕“印數不敷分配”。他明確提出,將稿酬的三分之一交給沈玉成先生,還說,再有一部分給黃苗子、廖沫沙兩位先生,作為聯系此事的“車馬費”。關于后一點,黃苗子先生兩封信中都提出免收,他于4月20日信中說:“關于廖沫沙同志的封面題字,你局當然照向例付酬,此外并無其他所謂‘奔走’費用,黃先生不了解國內情況,已代解釋。”實際上黃苗子先生為此書操心出力,已遠超于一般的“奔走”。這是君子之情。附帶說一下,黃仁宇先生本是請廖沫沙先生為此書寫一序言的,但后來廖先生由于健康原因,未寫序,只題了書名。
黃仁宇先生在祖國大陸有一位妹妹,在廣西桂林橡膠設計院工作,黃苗子先生曾問及是否能夠予一部分稿費,仁宇先生說可以考慮,但信中說:“但如貴局愿付與少量報酬,筆者亦不阻擋,只是人民幣三十元、五十元之間則已至矣盡矣,再多一分即與鄙意相違,亦陷筆者于不誠。”這樣的數字,我們現在實難以想像。黃仁宇先生一再表示,他只要書,不要錢。兩位黃先生作為文化人士,在那一時期這種不同尋常的心態,很值得回顧、研思。
這是1982年初版印出時的情況。上面說過,1982年初版印數為27,500冊,很快銷售于海內外,此后即有日文、韓文、德文、法文等譯本,這就牽涉到著作權的問題,需按有關規定辦理,不能像1982年那樣純粹是君子一言而定。這就要簽訂各種出版合同。1981年我已任中華書局副總編,不在古代史編輯室,因此《萬歷十五年》正式發稿時就由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畢業后來的王瑞來同志擔任,以后涉及再版等合同事,則由此后任副總經理的鄧經元同志及對外圖書貿易部主任許宏同志辦理的。當時中華書局對市場經濟下的著作權問題,還不是很熟悉,這從1994年10月17日黃仁宇先生給我的信中可以看出。到這時,《萬歷十五年》除英文原版及中文版外,已有日、韓、德、法文版,但中華書局那時寄去的合同草稿,還寫中華書局享有“全世界”版權,黃仁宇先生對此提出異議,表明他畢竟在國外,除華夏的君子情誼外,還是有清醒的市場意識的。關于此事,后就由鄧經元同志起草一信,于1994年11月上旬致函黃先生,信中謂:“上次信中附上的由傅先生簽字的合同,是我局通用的重印合同。當時未細加斟酌,誠如您來信指出的,其中確有不妥之處,如稱有‘全世界’版權字樣,等等,謹致歉意。現草擬另一份寄上,您可以修改補充,待雙方同意后再簽字。”鄧經元同志處理很得體,事情也就圓滿解決。
這一本不到二十萬字的書,從編輯部審稿,修改,看校樣,直至出書,竟花了三年有余的時間,這當然有當時的客觀環境,但書籍總是一種文化產品,作為一種文化成果,當時中華書局編輯部與著者合作,還有黃苗子先生周旋,用三年時間出這一精品,從時間觀念放開來看,還是值得的。出版社能如此投入,反復閱改,這恐怕在那時才能做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