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木三分
晉王羲之,字逸少,曠子也。七歲善書,十二見前代《筆說》于其父枕中,竊而讀之。父曰“爾何來竊吾所秘”羲之笑而不答。母曰“爾看《用筆法》,父見其小,恐不能秘之”語羲之曰“待爾成人,吾授也”羲之拜請,今而用之,使待成人,恐蔽兒之幼令也。父喜,遂與之。不盈期月,書便大進。衛夫人見,語太常王策曰“此兒必見《用筆訣》,近見其書,便有老成之智”流涕曰“此子必蔽吾名”晉帝時祭北郊,更祝版,工人削之,筆入木三分。三十三書《蘭亭序》。三十七書《黃庭經》。書訖,空中有語“卿書感我而況人乎。吾是天臺丈人”。自言真勝鐘繇。羲之書多不一體。
逸少善草、隸、八分、飛白、章、行,備精諸體,自成一家法。千變萬化,得之神功。逸少隸、行、草、章草、飛白,五體俱入神,八分入妙。妻郄氏甚工書,有七子。獻之最知名,玄之、凝之、徽之、操之并工草。
——摘自“國學寶典”/唐·張懷瑾《書斷列傳》卷二
過去做生意的店家一般是有招牌的,總要將自家的店號起個吉利的名字,例如什么“廣源記”啦,“茂源記”啦,“康泰記”啦,等等,名目繁多。單說有一家商店生意不錯,擴大了門面,增添了貨物,招牌也想換個新的。可別小看這招牌,它對生意的好壞還挺有影響吶。因此,招牌一般是用好的木板做的。湊巧,有人給找來了一塊曾經用來祭神的木板,木板上寫滿了祭祝的文字。開始,人們并不在意,商店老板叫人把木板上的毛筆字洗去,好寫新的內容,哪知擦洗了半夭,木板上的毛筆字不僅沒有擦掉,反而更清晰了。洗不掉,就刨,木板刨了一層,筆跡依稀可見;木板刨了兩層,筆跡還能看見。人們驚訝了:這是誰寫的字,這樣深刻有力,一位懂得書法的老先生來了一看,立即驚嘆得叫起來。看著他一個勁地拍案叫絕的樣子,在場的人都很奇怪,紛紛圍攏來看。老先生說:“這是大書法家王羲之的筆跡啊!這字如此深刻有力,真是入木三分啊!”
王羲之的書法怎么這樣深刻有力呢?這與他平常堅持不懈的鍛煉有關。有一個“戒珠”的故事可以從側面說明這一點。
據說王羲之有一顆心愛的明珠。這顆明珠不光是好玩,用來觀賞的,王羲之還經常雙手摩挲它,用來增強書寫的腕力。有一天,明珠忽然不見了,找呀找,怎么也找不到。王羲之十分懊惱,是誰偷去了呢?經常在他身邊的,除了一個寄住在他家的和尚外,再沒有別的外人了……因此,他對這位和尚冷淡起來。這位和尚發現主人對他有懷疑,就以“坐化”為名,不吃東西,餓死了。后來,家人在宰殺白鵝時,發現明珠在大白鵝的肚子里。原來,是大白鵝把珠子吞下去了。事情弄清楚了,王羲之深感自己錯怪了和尚,后悔不已,十分悲痛。為了紀念這位清白的和尚,他將住房改建成“戒珠寺”,表示以失落明珠的事件為教訓,對朋友應以赤誠相待,不能輕易懷疑人家,使人家蒙受不白之冤。
作為一個書法家,王羲之不僅自己注意鍛煉腕力,增強書寫時的筆力,也嚴格要求后人。他的兒子王獻之,很小就在父親的指導下學習書法。有一次為了檢查獻之的筆力,王羲之悄悄地站在背后,趁獻之集中精力寫字時,他猛地用手指夾住兒子手中的毛筆往上拉,誰知獻之握筆很緊,毛筆沒有被奪下來。王羲之對此很滿意,他高興地說;“這孩子將來能成為書法家。”并當場寫了一幅字贈給獻之。這件事說明,書法家的筆力是下苦功夫練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