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文化有三大支柱,號稱“三教”(儒、佛、道),三大文化支柱中,儒家占主導地位。漢朝統一后,儒學成了主流。這固然得力于漢朝的大力提倡、鼓勵、支持;主要原因還在于儒學本身。儒學構建的理論體系,適應了封建制度下,多民族統一大國的需要。政治支持是外因,思想體系符合需要是內因。
中國地處亞洲東方,春秋戰國以前,東西相隔萬里,不通聲氣,與歐洲沒有往來。秦漢統一后,東西雙方有了互相交往的可能,世界上開始知道有中國,是漢朝以后的事。多民族統一大國為儒學提供了生存發展的土壤,政治需要為儒學提供了登上舞臺的條件。儒學又不斷從理論上豐富、完善、指導這個統一大國進行有效的統治。中國兩千多年來,儒家推進中國社會前進,建立了不世之功。
封建社會本是社會發展前進的必經階段,世界各地區間社會歷史條件不同,因而各具特色。西方歐洲的奴隸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發展得比較充分而典型;中國的封建制社會發展得比較充分而典型,而中國的資本主義發展得不夠充分,不夠典型。本來生產力低下的小農經濟,由大一統的國家集中調配使用,可以發揮出最大效益。
《禮記》這部儒家經典為封建社會的宗法制度提供了理論依據,鞏固了上升時期的封建制度,它強調“孝”立身治國的重要作用。《禮記》教導家族成員祭祀祖先時要從感情上把死人當活人看待,培養宗教感情,形成宗教心態。“齋三日,思其居處,思其意志,思其所樂,思其所嗜,齋三日乃思其所為齋者”。“君子三日齋必見其所祭者”,這才算完成“孝子之志”。
“慎終追運,民德歸厚矣”(《論語》),儒學把孝道與社會風氣的淳厚,國家的安危聯系起來。“王者父天母地,為天之子也”“天子之位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忠與孝已編織在一起了。
《孝經》說孝是“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孝的原則被說成為宇宙最高原則。反之,任何危害社會的言行都被認為是“不孝”的,把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與家長為核心的小農經濟社會有機地統一起來,君權神權合一,政治與宗教合一,從而完成了封建社會宗教神學體系。
《西銘》繼承了《孝經》,張載(1020-1077)提出人與天地萬物同出一源,人的本性也是天地萬物的本性。他對孝做出了神學的解釋:“乾稱父,坤稱母”,天地是人的父母,人都是天地的子女,對百姓萬民,都應看作同胞兄弟,對萬物應看作朋友。君王是天地的長子,大臣是長子的管家人。宋朝二程(程顥,程頤)把張載《西銘》這篇文章與《孟子》置于同等地位,予以高度的贊揚,這是可以理解的。
中國幾千年間穩步發展有很多因素,其中多民族的封建集權制度應當是一個基本因素。多民族共同參與國家建設,集中群體智慧,有長江黃河兩大流域廣大地區作為活動舞臺。既有廣土眾民物質保障的政治實體,又有統一而持久的儒家思想保障,這是世界上其它幾個文明古國所不具備的。再加上中國幾千年來全國通用的官方文字(漢字),有共同信奉的宗教(儒教),這一點在古代尤為必要。有共同接受的封建專制政體,各民族互利以經濟聯系,(提倡引導的物資交流如:茶、鹽、鐵等等),共同維護的長江大河的水利系統,共同維系國家安全保障(外御侵略,內防內亂)等等。在眾多條件中,儒家的忠孝原則起著不可取代的作用。
在忠孝教化下,把眾多民族(今天還有56個)團結起來,形成文化共識,形成民族團結的精神紐帶。此外,公元前后傳入中國的佛教,本土成長的道教,公元7世紀傳入中國的伊斯蘭教,都接受了儒家的忠孝觀念,用自己的教義與儒家配合,起著輔助王化的作用。
明代中期直到清代(1840)鴉片戰爭,西方基督教多次到中國傳教,由于不肯與儒家的忠孝信仰相配合,多次傳入都未能立足。鴉片戰爭后,在大炮的保護下,才在中國存在下來。佛教最初傳入,提倡出家,不參與政治,與中國儒家敬天法祖的信仰發生矛盾,遭到抵制,為了生存,后來向儒家妥協,主張佛教徒也要敬禮君王,跪拜父母,把忠孝信仰納入佛教教規之內,論證出家是“大忠”“大孝”。佛教大師慧遠在廬山講授儒家的《喪服經》,儒佛兩家合流,互相支持。
大一統的多民族的統一大國,除了有效的統一政權,還要培育社會共識,忠孝是古代中國從上到下,君民共同遵循的社會共識,“孝”是維系以家為生產單位的家長制的最高原則。“忠”則是團結多民族共同效力中央政權的穩固劑。這兩者都是支持中國封建社會的精神支柱,忠孝原則貫徹中國古代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封建社會前期,“孝”的地位重于“忠”,比如漢代的皇帝的謚號都有一個“孝”字,如“孝惠”“孝景”“孝文”“孝武”……等。直到魏晉南北朝,還是“以孝治天下”。從趙宋王朝(公元九世紀)開始,一直到清末(1911),近一千年間,君主中央集權不斷加強,臣民始終處在弱勢地位,忠的地位逐漸重于孝。且不說皇帝與百姓之間的天地懸隔,統治者上層,君臣間關系,也越來越懸隔。漢唐時,君臣坐而論道,宋代開始朝廷宰相大臣不設座位,上朝時始終站著。明清時大臣只能跪著奏事,自然只能聽皇帝的訓示,更無從討論問題。當忠孝兩者不能兼顧,需要在忠孝兩者必須選擇其一時,“移孝作忠”被認為是合理的,而不允許“移忠作孝”。如果家長當了漢奸,他的子孫家屬也跟著當漢奸,這個“孝”就變得毫無價值。與春秋時期的忠孝輕重剛好顛倒。《史記》《管晏列傳》記載,管仲青年時,從軍作戰經常打敗仗,“三戰三北,他的好朋友鮑叔不以他為懦,理解他“家中有老母”,怕戰死了無人奉養老母,違反了孝道。專諸刺王僚,要等到侍奉老母逝世后才去舍命行刺。這種例子很多,不必多舉。
中國盡管民族不同,但是大家共同接受了儒家的忠孝思想。宗教信仰形成民族之間的共識。皇帝出自少數民族血統的遼、金、元、清歷代王朝,都完全繼承了儒家的文化傳統,以忠孝為治國綱領,元、清兩朝版圖比漢唐時期有所擴大,儒家的忠孝觀念也推廣到更邊遠的省份。
“忠”“孝”的道理是古代圣人說出來的,但不是圣人想出來的。社會存在決定了忠、孝的堅實地位。忠孝原則成為古代中國社會至高無上的綱領,根本原因在于它符合了中國古代社會需要。大一統國家,離了“忠”這個最高信仰原則,則無以對全國進行有效管理;古代社會,孝是維系小農經濟個體農民的核心原則。
1911辛亥革命以后,幾千年的君主制被推翻了,全國長期陷于混亂,軍閥割據,列強國覬覦侵占中國領土。1900年八國聯軍也曾試圖瓜分中國。列強在非洲曾經用地圖上的經緯度標志分割殖民地,有的非洲國家的國界呈直線形,這種“杰作”1900年曾試圖再演,但遭到中國人民強烈抵抗,才打消了瓜分中國的妄想,他們要在中國培植代理人,每個軍閥的背后,都有某一外國的支持。與古代中國相伴生的忠孝兩大精神支柱,也發生信仰危機。
傳統的信念,忠的對象是皇帝,皇帝即國家,皇帝的權力來自天賜,故稱“天子”。辛亥以后,皇帝不存在了,失去了皇帝,皇帝依靠的“天”也失去神圣的光環,效忠于誰?這一精神支柱垮了。有的主張恢復帝制,因為違反歷史前進方向,也失敗了。在戰亂中農民無田可種,失去土地的農民成了流民,有的變成出賣勞動力的工人,城市也出現了現代化的工廠。田園式的生活不能維持,孝道所維護的家長制也受到沖擊。
中國古代社會,一家數口,父母子女朝夕相聚,共同下地生產,回家一灶吃飯,家庭成為最基層的生產單位和消費單位。進入近代社會,農民不得不分散謀生,有的進城當工人,有的逃荒外出,有的遠走他鄉或流浪到海外。北方冀、魯、豫農民多到東北謀生,號稱“闖關東”;南方浙、閩、粵失地農民多下南洋,也有遠到南北美洲的。舊的家庭解體了,“孝”的地位也隨著社會生活的改變有所淡化。
在古代,“忠”的功能不只是為了君主,也包涵維護國家有效統治的思想。“孝”的功能不只是為了家長的權威,還是維持種群繁衍的社會準則。
帝制不存在了,消逝的是君主制,但多民族的統一中國還存在;小農經濟破壞了,但廣大農村人口還在。家庭還是每個公民的生活生育的基點。幾千年來國家要統一,成為各族人民的共識,人們一致認為統一是正常的,分裂是不正常的,叛國是可恥的。歷史上的赤壁之戰,諸葛亮的伐魏,苻堅伐晉,桓溫、劉裕北伐,岳飛北伐,完顏亮南征,都是做統一的事業,只是由于條件不具備未能實現。中國歷史上輝煌時期都在統一大國時期完成的。這在歷史上是政治遺產,在文化上,是精神遺產。這份豐厚的遺產,要很好地繼承,使它完善、發展。每當遇到外來侵略時,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信念會爆發出無限威力。近代中國由富強陷于貧弱,以至屢遭侵略而屹立不倒,正是由于它雖弱而“大”,這份豐厚遺產成了我國的立國的基礎。
古代立過不朽功勛的“忠”“孝”兩大精神支柱,在新形勢下也要給以新的認識和詮釋。
古代的“忠”,被統治者解釋為“忠”于皇帝及其家族,漢朝開國皇帝劉邦宣布“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帝制廢除,而國土未變。古代人堅信“民不可一日無君”,我們近代人,深知“民不可一日無國”,我們要忠于這個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是維護一個族群、一個地區生存和發展的最高的基本組織。失去國家保護的民族只好任人宰割,“愛國主義”就是今天對“忠”的新詮釋。將來,國家消亡,世界大同,愛國主義將自行消亡。今天,“忠”的首要意義是愛國。
古代中國是“多民族的封建君主制的統一大國”,今日中國是“多民族社會主義民主制的統一大國”。“多民族的統一大國”這個基本國情沒有改變,也不可能改變。有國就要有忠,“忠”屬于國家、社會、人際關系范疇。今天,“忠”的涵義在延伸,舊社會的功能,要保留,有些還有所發展,比如現代企業“誠信”精神,對中國人來說,它與傳統的“曾子三省”的“忠”就有著傳承與革新的關系。
今天“孝”的涵義要比傳統的“孝”有所縮小。因為“孝”屬于家庭、家族范疇。近百多年來,家庭在縮小。由幾代同堂的大家庭變為夫妻兩人的小家庭。與忠相反,孝涵該蓋范圍由大變小。“孝”不再具有“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的社會職責。新中國農村公社化,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生產方式消滅了,最明顯的標志之一是,父母的權力比封建社會減弱了。子女與父母的地位由人格從屬到人格平等。過去,男性家長一個人可代表全家,大家庭成員哪怕有幾十口上百口,只有家長說了算數。現在,每個成年的家庭成員,都有一票選舉權,原來家長在家庭內至高無上的重要地位正在下降。
古代“二十四孝”所提倡的“孝”道如“郭巨埋兒”,“割股療親”,“王祥臥冰”之類,在當時已不盡可行;但子女對父母的關懷,子女對父母照顧的好傳統還應繼承。生兒育女,不是為了對祖先盡孝道,而是個體對族群盡責任。在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尚不完備的情況下,暫時不能就業的青年人,無力自養的老年人,家庭對他們起著避風港的保障作用,可以緩解社會救濟的壓力,這一點,又與現代西方社會不同,它適應我國的國情。
幾十年來我國執行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的政策,影響了整整一代人,出現了大批獨生子女。獨生子女結成夫婦的小家庭要妥善照顧四個老人的晚年,靠一對夫婦盡孝道來奉養四位老人,勢將力不從心,是個前所未有的新問題,有待社會進一步解決。古代的“孝道”規定的有些條文,在現代社會缺少可操作性,如“父母在不遠游”,“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已無法做到。“孝”已不再理解為“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無后”不能認為“不孝”。古代的規定,有的會自然消失,有的要用新的規范取代。
現代社會的生活節奏加快,家庭離婚率逐年增高,離婚后,留下的單親子女也隨著增加。出現大量有父無母或有母無父的子女。社會上非婚子女也有增加的趨勢。“孝”的社會功能比古代減弱了,所涵蓋的范圍要比古代縮小了,因為家的生活范圍縮小了。人們經濟生活、政治生活、社會生活、家庭生活都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劇變。我們不認為世道變壞了,“人心不古,世風日下”,也不認為只要恢復傳統道德,社會就會變成盛世,這樣未免把復雜問題看得簡單化了。儒家文化傳統中有精華,但要進行清理總結,要有新的詮釋。
儒家流行了幾千年,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主流,起著重大作用的并不是只靠當年孔、孟講過的幾句話,而是由于歷代賢哲為了適應他們的新時代所做出的新詮釋。漢代董仲舒發展了儒學,影響了古代社會幾百年;宋代有朱熹對儒學又一次新詮釋,又影響了中國社會幾百年。
我們今天面臨的社會變革的巨大深刻遠非古代董仲舒、朱熹所處的時代可比。我們一方面要總結古代文化的一切優秀成果,一方面還要及時吸收改造一切外來文化的優秀成果。不能只看自己一國,還要縱觀世界,時代期待我們結合中國國情,適應我國新情況,對儒學做出新詮釋,構建新體系,推動文化,造福人類。
我們學術界的任務是繼往開來:繼人類五千年中外優秀文化之“往”,開二十一世紀社會主義新文化之“來”,這是前所未有的任務。學術界還有人認為社會上出現的問題是沒按孔子的教導所致;也有人認為只要經濟搞上去,生活好了,社會自然會好起來,傳統文化可有可無。這些看法都不符合中國的實際。當前儒學研究,已引世界有識之士的關注,已有的研究成績顯著。儒學研究已列入世界學者的課題,作為現代中國人,我們責無旁貸,理應做更多的工作。根據時代特點作出新詮釋,把儒學研究推向一個新階段。儒學研究,前途無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