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印度正以極其隆重的儀式紀念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涅盤二千五百周年。我們都知道,佛教在中印文化交流中起過很大的作用,對中國文化的許多方面都有過影響。因此,有很多人關心這次的紀念,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下面我從佛教史里選出一個國外梵文學者和佛教研究者多少年來爭而未決的問題,提出我的看法,借表紀念之意。
巴利文,《小品》(Cullarvagga)V.33.l敘述了一個故事:
這時有兩個比丘,姓耶彌盧諦拘羅,是兄弟倆,原來生在婆羅門家中,聲音良好,善于談說。他們來到世尊那里,向世尊致過敬,坐到一旁去;坐下以后,兩個比丘向世尊說:“大德!現在的比丘,不同姓,不同名,不同門閥,不同家室,都來出家。他們用自己的方言俗語毀壞了佛所說的話。請允許我們用梵文表達佛語!狈鹗雷鸷秦熕麄冋f:“你們這些傻瓜,怎么竟敢說:‘請允許我們用梵文表達佛語。’傻瓜呀!這樣既不能誘導不信佛的人信佛,也不能使信佛的人增強信仰,而只能助長不信佛的人,使已經信了的人改變信念!焙秦熗炅艘院螅纸o他們說法,然后告訴比丘說:“比丘呀,不許用梵文表達佛語!違者得突吉羅。[i]”
佛最后說:anujāñami bhikkhave sakāya niruttiyā buddhavacana? pariyāpu?itunti
上面這個故事牽涉到原始佛教的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語言的問題。佛教在初興起的時候,在許多方面,可以說是對當時占統治地位的宗教婆羅門教的一種反抗,一種革命。它堅決反對使用婆羅門教的語言梵文,是非常自然的。盡管在公元前五六世紀,梵文的發展已達到最高峰,如果使用它的話,可以給宣傳教義帶來很多好處,然而為了貫徹自己的主張,佛仍然絲毫不加考慮,并且罵“這兩個比丘是“傻瓜”。這兩個比丘大概是由于出身婆羅門家庭的關系,腦筋里還有一些舊的思想意識,所以向佛建議采用梵文,因而受到了佛的呵責。
不用梵文,究竟用什么語言呢?在宗教宣傳方面,“語言政策”還是一個比較重大的問題,對這個問題必須有一個決定。佛最后的一句話,就是回答這個問題的。
然而問題也就出在這里。這一句話本身比較含混,直譯出來就是:
我允許你們,比丘呀,用自己的語言學習佛所說的話。
從漢文譯文看起來,這句話也還算是清楚。但是專就巴利文原文來看,“自己的語言”(sakāya niruttiy。┻@個詞就可能有兩種解釋:一種是“佛自己的語言”,另一種是“比丘自己的語言”。多少年來,國外梵文學者和佛教研究者爭論之點,就在這里。
英國學者T. W. Rhys Davids 和德國學者H. Oldenberg 把這個詞解釋為“比丘自己的語言”[ii]。德國學者W. Geiger把它解釋為“佛自己的語言”[iii]。自從他們引起爭端以后,國外的梵文學者和佛教研究者紛紛參加,展開了熱烈的爭論。大體上可以分為三派:一派同意前者,一派同意后者,一派異軍突起,另立新說。否認W. Geiger的說法的有德國學者F. Weller[iv]、英國學者A. B. Keith[v]、德國學者M. Winternitz[vi]等。
英國學者E. J. Thomas提出了一個新的解釋。他把nirutti解釋為“文法”,把佛最后說的那一句話譯為:
我允許你們,比丘呀,根據它的文法去了解佛所說的話[vii]。
這當然是講不通的,因為 nirutti 決不能解釋為“文法”[viii]。
W.Geiger看起來很孤立。但是他有一個很有力量的靠山。他引用了巴利文佛典注釋的權威佛音(Buddhaghosa)的注釋作為自己的依據:
此處所謂 sakā nirutti 就是三藐三佛陀所說的摩揭陀方言[ix]。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要想說明這些問題,解決這些糾紛,必須研究一下佛在世時所說的方言和佛典編纂的過程。
我們知道,釋迦牟尼生在當時印度的北部邊陲地區,在現在的尼泊爾境內。但是他一生游行傳教卻多半是在當時的摩揭陀國(Magadha約當現在的比哈爾)。因而他利用的語言,很可能就是摩揭陀語[x]。從各方面來推測,他活著的時候,還不會有寫定的佛典,不管用什么語言。
根據佛教的傳說,他涅盤后不久,他的弟子大迦葉就在王舍城召集五百羅漢,結集佛經。因為有五百人參加,故名“五百結集”。佛涅盤后一百年,佛教徒又在毗舍離集會。因為有七百人參加這次大會,故名“七百結集”。據早期的傳說,這次集會的主要目的是鏟除教律方面的十種邪說[xi]。但是較后的傳說則說:這次集會延續了八個月,把世尊的遺說校閱了一遍[xii]。這說法顯然有點太過火了。但是,佛死了已經一百年,前此專恃口頭流傳的佛經可能有一些已經寫定下來。所以這個傳說里面可能包含著一些歷史事實。
據學者們一般的意見,大概在第三次結集的時候,大規模地編纂大藏經才有可能[xiii]。這時候正是佛教護法大王阿育王(即位時間約為公元前二七三年)在位的期間。高僧Tissa Moggaliputta在波咤利弗(Pā?aliputra,現在的巴特那)會集眾僧,來編纂佛典。我們上面已經說過,佛在世時宣揚教義所用的語言,可能是摩揭陀語。那么,在他死后,佛徒們根據口頭流傳下來的一些零碎經典而編纂佛典的時候,編定時所用的語言也就會是摩揭陀語。但又不會是純粹的摩揭陀語,因為時間漸久,佛教傳布的區域漸廣,想保持一種純粹的語言,是不能夠想象的。所以德國學者H. Lüders就把這原始佛典所用的語言稱為古代半摩揭陀語。Tissa Moggaliputta 屬于上座部(梵文是sthaviravāda巴利文是 theravāda),所以他帶頭編纂的也就是這一派的經典。他還派遣和尚四出宣傳佛教。被派到錫蘭去的就是阿育王的弟弟(一說是阿育王的兒子)摩哂陀(Mahinda)[xiv]。據錫蘭佛教徒的傳說,現存的巴利文《大藏經》就是摩哂陀帶到錫蘭去的,而巴利文也就是摩揭陀語(Mägadhā nirutti, Mägadhikā bhās。,換一句話說,巴利文就是佛所說的話,而巴利文《大藏經》也就是佛教的唯一正統的經典。
寫到這里,我們再回頭看上面說過的佛音對sakā nirutti這兩個字的解釋,我們就可以明白,他之所以這樣解釋,是他的立場決定的。他是巴利文佛經注釋的權威,他擁護巴利文經典,他當然會不遺余力地為巴利文經典爭一個正統的地位。他的解釋之不可靠、之主觀,原因也就在這里。
我們還可以從語言特征上來闡明巴利文不是摩揭陀語。關于巴利文的流行地區問題,學者們有各種不同意見。Westergaard[xv]和E. Kuhn[xvi]認為巴利文是優襌尼(Ujjayinī)地方的方言。R. O. Franke從碑刻方面來著手研究這個問題,結論是:巴利文是賓陀山(Vindhya)中部至西部一帶的方言[xvii]。Sten Konow也以為賓陀山地帶就是巴利文的故鄉[xviii],因為他發現巴利文與毗舍遮語之間相同的地方很多,而毗舍遮的故鄉他就定為優襌尼[xix]。H. Oldenberg最初主張巴利文是羯〔食+夌〕迦(Kali?ga)方言[xx]。附和此說者有E. Müller[xxi]。但是H. Oldenberg后來又放棄了前說,另立新說,說巴利文是馬拉提語的前身[xxii]。E. Windisch[xxiii]和W. Geiger[xxiv]則復歸舊說,說巴利文就是摩揭陀方言[xxv]。
上面這些說法雖然紛歧,但也有比較一致的一點,這就是:多數學者都主張巴利文是一個西部方言。事實上也正是這樣子。巴利文的形態變化與阿育王石刻的吉爾那爾(Girnār)石刻相似,如“于”格的語尾是-amhi﹑-e“業”格復數的語尾是-ne等等。但是另一方面,摩揭陀語則是一個東部方言,r變成l,s變成?,以-a作尾聲的字“體”格的語尾是-e等等。兩者的區別是非常大的,無論如何也不能混為一談。
根據上面的論證,我覺得,我們已經有把握來下一個結論了:sakā nirutti不是指“佛自己的語言”,也不是指什么“文法”,而是指“比丘們自己的語言”。佛允許比丘們用自己的方言俗語來學習佛所說的話。
如果還有人認為這樣的論證還不夠的話,那么我們可以再舉出一些新的證據。上面引的巴利文《小品》里的那一個故事,在中譯《大藏經》里有不少的異本,F在條列如下:
《毗尼母經》卷四:
有二婆羅門比丘,一字烏嗟呵,二字散摩陀,往到佛所,白世尊言:“佛弟子中,有種種姓,種種國土人,種種郡縣人,言音不同,語既不正,皆壞佛正義。唯愿世尊聽我等依闡陀至(指梵文)持論,撰集佛經,次比文句,使言音辯了,義亦得顯!狈鸶姹惹穑骸拔岱鸱ㄖ胁慌c美言為是。但使義理不失,是吾意也。隨諸眾生應與何音而得受悟,應為說之。”是故名為隨國應作[xxvi]。
《四分律》卷五十二:
時有比丘字勇猛,婆羅門出家,往世尊所,頭面禮足,卻坐一面,白世尊言:“大德,此諸比丘眾姓出家,名字亦異,破佛經義。愿世尊聽我等以世間好言論(sa?sk?ta,梵文)修理佛經!狈鹧裕骸叭甑劝V人,此乃是毀損,以外道言論而欲雜糅佛經!狈鹧裕骸奥犽S國俗言音所解,誦習佛經[xxvii]。
《五分律》卷二十六:
有婆羅門兄弟二人,誦闡陀鞞陀(Chandas-veda)書,后于正法出家。聞諸比丘誦經不正,譏呵言:“諸大德久出家,而不知男女語、一語多語、現在過去未來語、長短音、輕重音,乃作如此誦讀佛經!北惹鹇勑邜u。二比丘往至佛所,具以白佛。佛言:“聽隨國音誦讀,但不得違失佛意,不聽以佛語作外書語,犯者偷蘭遮!盵xxviii]
《十誦律》卷三十八:
佛在舍衛國。有二婆羅門,一名瞿婆,二名夜婆,于佛法中篤信出家。本誦外道四圍陀(Veda)書。出家已,以是音聲誦佛經。時一人死,一人獨在,所誦佛經,忘不通利。更求伴不得,心愁不樂,是事白佛。佛言:“從今以外書音聲誦佛經者,突吉羅。[xxix]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六:
緣處同前。時尊者舍利子與二婆羅門子而為出家,一名牛授,二號牛生。二人悉教讀誦經教。后時此二人共游人間,至一聚落,多獲利養,便住此村。時彼二人先學婆羅門歌詠聲法。由串習故,今時誦讀作本音辭。時彼一人遇病,忽然身死。其現存者既溺憂心,經多廢忘。即便還詣室羅伐城,入逝多林。既停息已,便詣尊者憍陳如所。禮敬事畢,白言:“尊者,可共溫經!贝鹧裕骸吧圃眨∥覟槿暾b!奔日b少多,報言:“尊者所誦經典,文皆謬誤,聲韻不長,致有所闕!贝鹧裕骸白游覐南葋砣缡橇曊b。”即便辭禮,更別往詣馬勝、跋陀羅、大名、婆澀波、名稱、晡律拿、牛主、毗摩羅、善臂、羅怙羅。既至彼已,白言:“尊者,共我溫經!贝鹪唬骸吧圃!我為汝誦。”既誦少多,廣如前說,乃至辭禮,遂詣尊者舍利子所。既禮敬已,白言:“鄔波馱耶,可共溫經!贝鹪唬骸吧圃!我為汝誦。”同誦之時,長引聲韻。其舍利子聲更倍長。白言:“大師,自余尊老,誦習皆謬。唯獨親教,音句無差!眻笱裕骸叭暧薨V人,自為謬誤,謗余智者,不善誦經。彼諸大德,咸非謬誤。”既被挫折,默爾無言。時諸苾芻以緣白佛。佛作是念:“苾芻誦經,長牽音韻,作歌詠聲。有如是過。由是苾芻不應歌詠引聲而誦經法。若苾芻作闡陀(Chandas,梵文)聲誦經典者,得越法罪。若方國言音,須引聲者,作時無犯!盵xxx]以上共引了五個異本。同一節經文,同一首伽陀,同一個故事,在佛經里可以找到許多異本,這是一件常見的事情。上面引用的異本里有相同的地方,也有相異的地方。相同的地方說明,它們出自一源;相異的地方說明,它們有了不同的發展。在這些異本里,盡管詳略不同,但是基本內容是一致的,同巴利文《小品》里的那個故事比較,基本內容也是一致的。因此,我們可以說,這些中文異本同巴利文本也是來自同源。說明這一點是有必要的。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才能根據中文異本確定對巴利文本的解釋。
這五個中文異本在“語言政策”方面都表達了同一個思想:梵文絕對不允許用,但是方言俗語的利用是完全可以的。根據這一點來看巴利文《小品》里那個故事最后佛所說的那一句話,它的涵義就非常清楚,毫無可以懷疑的余地了。那一句多少年來爭論未決的話我們只能譯為:
我允許你們,比丘呀,用(你們)自己的語言來學習佛所說的話。
這個結論看起來平淡無奇,但是它實際上卻解決了一個佛教史上比較重要的問題——語言問題。我們上面已經說到過,佛教初興起的時候,是對婆羅門教的一種反抗。因此它在被壓迫的人民大眾中間找到了不少的信徒。這些人流品很雜,語言不同,出身各種姓,來自各地區。如果決定利用梵文,或者利用摩揭陀語來作學習媒介,就一定會有不少困難,就一定會影響佛教在人民大眾中的傳播。因此,原始佛教采取了放任的語言政策,一方面它不允許利用婆羅門教的語言——梵文;另一方面,也不把佛所利用的語言摩揭陀語神圣化,使它升為經堂語而定于一尊。它允許比丘們利用自己的方言俗語來學習、宣傳佛教教義,這對于接近群眾、深入群眾有很大的好處。據我看,佛教初起時之所以能在人民群眾中有那樣大的力量,能傳播得那樣快,是與它的語言政策分不開的;另一方面,后來佛經異本很多,語言很雜,不像婆羅門教那樣能基本上保持圣典的統一和純潔,這也是與放任的語言政策分不開的。
1956年12月17日
〔附記〕此文寫完后,曾送請向覺明(達)先生指正。向先生回信說:“我以為你的意見是正確的,也能說明佛陀的革命性和平等觀。就在大乘佛教的傳說中,也可以證明你的說法·如大乘佛教中經常說:‘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雖然是大乘的傳說,而原始佛教的語言問題,就在這里也還是可以反映出一點真實情況來的。大乘佛教中這一傳說應照尊說解釋,剝去那神秘的外衣,歸還佛陀的人間面目,從而連大乘佛教的用語問題也迎刃而解了。”我覺得覺明先生這個解釋很好。爰本“貂尾續狗”之義,把它抄錄在這里。
注釋:
[i] 巴利文《律藏》The Vianya Pitakam ,ed. by Hermann Oldenburg, vol.Ⅱ, The Cullavagga, London 1880, p. 139.
[ii] 巴利文《律藏》英譯本Vinaya Texts.,Ⅲ, Sacred Books of the East XX, p. 151.
[iii] 《巴利文文獻和語言》Pāli literatur und Sprache, Strassburg 1916, p. 5.
[iv] 《佛教雜志》Zeitschrift für Buddhismus, n. F. I, 1992 pp. 211 f.f..
[v] 《印度歷史季刊》Lndian Historical Quarterly, I, 1925, p. 501.
[vi] 《印度文學史》A History of Indian Literature, Ⅱ, p. 602.
[vii] 《佛陀傳》The Life of Buddha, New York 1927, pp.253 ff.
[viii] 參閱M. Wintermitz,《印度文化史》,Ⅱ,pp. 602 ff.
[ix] Samantapāsādikāed. Saya U Pye Ⅳ 41610
[x] H. Oldenberg,《佛陀》Buddha, London 1928, p. 177.
[xi] Cullavagga XX, Sacred Books of the East vol. XX. pp. 409 ff.
[xii] 巴利文《島紀》Dīpava?sa,v. 27 ff;《大紀》Mahāva?sa, Ⅳ.
[xiii] E. J. Thomas,《佛陀傳》, p. 170 f.; Copleston,《佛教》Buddhism, pp. 154,171,175.
[xiv] Barth,《印度的宗教》Religions of India, London 1921, p. 130; Copleston,《佛教》, pp.176 ff.
[xv] 《論印度史的最古代》Über den ältesten Zeitraum der indischen Geschichte, p. 87.
[xvi] 《巴利文法論述》Beiträge zur Pāli-Grammatik, pp. 6 ff.
[xvii] 《巴利文與梵文》Pāli und Sanskrit, pp. 131 ff.
[xviii] 《毗舍遮語的故鄉》The Home of Pai?āci, ZDWG. 64, p. 95 ff.
[xix] Grerson,《印度西北部的毗舍遮語》The pai?āca Language of North-Western India, Asiatic Society Monographs. Vol. Ⅷ, 1906.書中說毗舍遮語是印度西北部方言。
[xx] 巴利文《律藏》,vol. I. London 1879, pp. L ff.
[xxi] 《簡明巴利文法》Simplilfied Grammar of the Pāli Language, London 1884, p.111.
[xxii] 《奧義書的學說和佛教的起源》Die Lehre des Upanishaden und die Anfänge des Buddhismus, Göttingen 1915, p. 283.
[xxiii] 《論巴利文的語言性質》Über den sprachlichen Charakter des Pali, Actes du XIVe Congres International des Orientalistes, prem. Partie, Paris 1906, pp. 252 ff.
[xxiv] 同注3
[xxv] 關于這個問題的文獻不勝枚舉,請參閱:季羨林《使用不定過去時作為確定佛典年代和來源的標準》Die Verwedung des Aorists als Kriterium für Alter und Ursprung buddhistischer Texte. 德國《格廷根科學院集刊.語言學歷史學類》,1949, p. 288. Anm, 2.
[xxvi] 《大正新修大藏經》,(下面縮寫為大),24, 822。
[xxvii] 大22, 955a。
[xxviii] 大22,174b。參閱《五分律》卷六(大22,39c。):“時諸比丘種種國出家,誦讀經偈,音句不正。諸居士便譏呵言:‘云何比丘晝夜親承,而不知男女黃門二根人語及多少語法?’諸比丘聞,各各羞恥,以是白佛。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問諸比丘:‘汝等實爾不?’答言:‘實爾,世尊!’佛即遙責諸居士:‘汝愚癡人,如何譏呵異國誦經,音句不正!’
[xxix] 大23, 274a。
[xxx] 大24,232b-c。
原載《北京大學學報(人文科學)》1957年0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