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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論花的嫁娶
黎舉云:“欲令梅聘海棠,棖子(想是橙)臣櫻桃,以芥嫁筍,但時不同耳!”予謂物各
有偶,擬必于倫。今之嫁娶,殊覺未當。如梅之為物,品最清高;棠之為物,姿極妖艷。即使
同時,亦不可為夫婦。不若梅聘梨花,海棠嫁杏,櫞臣佛手,荔枝臣櫻桃,秋海棠嫁雁來紅,
庶幾相稱耳。至若以芥嫁筍,筍如有知,必受河東獅子之累矣。
[原評]
弟木山曰:余嘗以芍藥為牡丹后,因作賀表一通。兄曾云:“但恐芍藥未必肯耳!”
石天外曰:花神有知,當以花果數升謝蹇修矣。
姜學在曰:雁來紅做新郎,真是個老少年也。
[述論]
世間的萬事萬物,總能夠找到相似或者相反的東西,比如說什么無獨有偶,物皆有偶,陰
陽相成等的話語。
然而,文人無聊多事,理想主義的成分太濃,總想讓天下的事物得到圓滿。于是,便有人
出來讓歷史上的英雄美人異代配夫妻,或是讓那些花草覓配偶。或是讓關公戰秦瓊,或是讓楊
貴妃嫁秦始皇等。都是異想天開的無聊想法而已。
黎舉就曾經說過,想要讓梅花來娶海棠為妻,橙子視櫻桃為臣子,把芥菜嫁給竹筍,只是
覺得它們各自的時節有些不同,春秋有異,所以無法相配。這也只是一種想法而已,沒有什么
實質的結果的,只不過反映了作者自己的理想和情趣而已。
張潮則以為,事物都有著自己的配偶,而要進行配合,就必須符合各種倫理的類型;所謂
倫理,就是這一類人物相似或者相同的標準,以及應該遵循的道理。如今,由黎舉所撮合下的
嫁娶,是很不恰當的。一點也不合乎倫理道德,一點也不門當戶對,所以應該取消。
因為梅花之品格,本來是極為清雅高尚的;而海棠的特點,卻是妖嬈艷冶至極。假使二者
同時而生,也不可以胡亂地配為夫婦的。倒不如讓梅花去娶那梨花,二者高潔相稱,又相去不
遠;海棠花嫁給那紅杏花,二者妖艷可以悉比;香櫞可以視佛手為臣子,荔枝也可以視櫻桃為
臣子,因為有那大小和貴賤之分別;秋海棠嫁給了雁來紅,真是那老來婚嫁,風韻猶存。這樣
的搭配,才算是佳偶,銖錙悉稱。
至于黎舉要把芥菜嫁給竹筍,筍若是要有意識的話,必然要受那辛辣潑悍的河東獅子之苦
了。由此看來,古人雖然有三妻四妾,但是遇到那河東獅子型的悍婦,卻也是夠凄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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