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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一般與特殊
酒可以當茶,茶不可以當酒;詩可以當文,文不可以當詩;曲可以當詞,詞不可以當曲;
月可以當燈,燈不可以當月;筆可以當口,口不可以當筆;婢可以當奴,奴不可以當婢。
[原評]
江含徵曰:婢當奴則太親,吾恐"忽聞河東獅子吼"耳!
周星遠曰:奴亦有可以當婢處,但未免稍遜耳。
又曰:近時,士大夫往往耽此癖。吾輩馳騖之流,盜此虛名,亦欲效顰相尚;滔滔者,
天下皆是也,心齋豈未識其故乎!
張竹坡曰:婢可以當奴者,有奴之所有者也;奴不可以當婢者,有婢之所同有,無婢之
所獨有者也。
弟木山曰:兄于飲食之頃,恐月不可以當燈。
余湘客曰:以奴當婢,小姐權時落后也。
宗子發曰:惟帝王家不妨以奴當婢,蓋以有閹割法也。每見人家奴子出入主母臥房,亦
殊可慮。
[述論]
事物在同一類中,往往大致是一樣的,但卻有著各自的特點。有的東西可以取代,有的
事物則是不可以取代的。
酒和茶都是水,可以飲用。酒是可以當茶的,但茶卻是決不可以當酒的,因為茶中缺少
酒精的辛辣和醇烈。盡管人們常說,一杯清茶權當酒,但的確并不是酒;詩與文同類并稱,
但是詩詞可以當作文章來讀,比如什么散文詩或者自由詩之類的。而文章卻無法當成詩來吟
誦的,因為文章缺少詩的格律和韻聲,讀起來就沒有詩詞中的鏗鏘抑揚和起伏跌宕;曲和詞
也是同類,均為長短句式,但曲可以當作詞來讀,而詞卻是不可以當作曲來唱的。因為曲比
詞的韻律要求更嚴,是要在舞臺上歌唱的,并且還多加了許多的襯字。
還如那月和燈,都是以光取勝的,都可以給人照明。但是,月亮可以當作燈來照明,晉
人孫康就曾經因為家貧無燈來讀書,便映借著月光來閱讀。而燈卻是不可以當作月亮的,因
為燈不具備月亮的朦朧和普天之光,更無法使人有著許多的神秘和想象。
口和筆都是要表達心聲的,叫做口誅筆伐。但是筆可以當作口來用,寫出來心聲便可以
表達情意,而口卻是不能當筆用的。因為言語說得再好,說過也即逝去了,就不如著作那樣
能夠傳之久遠。
奴婢均是服侍人的,婢是女性奴隸,可以當作奴來使用,即去做男性奴隸的工作。可是,
男奴卻是不可以當作婢女來使喚的。因為男性奴隸只能做工干活,卻是無法充當侍薦枕席的
女性身分的。
至于評點諸公所談論的"奴當婢"的事情,無非是一種同性戀的變態行為而已!在過去,
叫做男風、南風或者斷袖等。同性是可以相互愛慕的,但是一旦發生了性的關系,就是變態
了。外國有,我們中國也有,而且在過去還真是不少。
歷代的帝王大多都好此風,因為那些小年輕人被閹割之后,長得有時候比女子還要漂亮,
而且整天陪伴在他們身邊,自然會生愛慕之心,乃至發生性關系!都t樓夢》中的薛蟠挨了
柳湘蓮的打,就因為他要跟人家發生性關系。至于那個秦鐘與賈寶玉之間的曖曖昧昧,也早
是無話可說的了。現在的世界,盡管也非常開放自由,但是對這種變態的性行為還是不能夠
完全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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