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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佞佛與尋仙
佞佛若可懺罪,則刑官無權;
尋仙可以延年,則上帝無主。
至誠貴于自然。
[述論]
如果說討好巴結佛菩薩就可以懺悔罪業的話,那么世間執行刑法的官吏也就沒有權力了。
如果說尋訪接近神仙道就能夠延長壽命的話,那么天上掌握宇宙的上帝也就不算主宰了。
世間之所以要設立社會,建構龐大的上層建筑,比如說法律、宗教、政治、文化、教育等,
目的就是要讓人們都能夠遵守社會的法律、道德和準則,從而保證社會的秩序化發展和正常
的運轉。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你來一套,我行一法,如何能夠進行平等交流和正常來往呢?所以
圣人出,便為人類社會制定了一系列的道德和禁忌的規定,讓全部的人員都必須遵循。
遵循了道德準則的人就是善良,不遵循了的就是犯法的壞人。對待好人就要表揚,對待壞
人就要懲罰。懲罰壞人的部門,就是法官與刑吏。
從大舜開始,就造做了肉刑,叫做墨(黥額)、劓(割鼻)、非刂刖足)、宮(割勢)、大辟(砍
頭)等五刑。目的是懲治那些違法亂紀的人,使他們害怕而反省, 從而保證社會秩序的正常
運行。
從這個角度上說,刑法是要維護道德法則的正常執行的。大家都能夠有道德和良心,自然
也就不需要刑法了。
如果說,你巴結佛爺菩薩,懺悔一下,就能夠把殺人放火、破壞社會安定和正常運轉的罪
行一筆勾消的話,那么主持社會正常運轉而讓天下人都能夠得到幸福的法官還有什么權力呢?
天下人如果都去犯法做惡,然后到那佛前一懺悔,就萬事皆了,那么誰還會再去奉公守法
呢?社會上豈不是更加亂糟糟一片了嗎?
從這個角度上看,佛教對于人類還有什么真正的意義呢?《易經》上說過:“圣人以神道
設教。”宗教的目的就在于教會天下的人都能夠認識自然的規律,遵守社會的法律和道德,
才能夠保證全天下的人都得到幸福。
否則,你巴結討好了佛,佛就隨便免去了你的滔天罪過,那么其他同樣受著佛教教化的眾
生就該承受你的罪過所造成的痛苦嗎?
同樣,宗教的目的只能夠作用于人們的心靈世界,只要你能夠心靈清凈,一切都出于自然
而然。不去討好佛菩薩,佛菩薩也不會見怪;討好了佛菩薩,也一樣沒有什么好處。
因為佛菩薩早已是四大皆空的人,豈會因為你給他多少了兩炷香,便對你好而免除了彌天
的大罪呢?豈會因為別人不燒香,就給他們增加罪過呢?這哪里還能夠叫什么覺悟了的人呢?
還算什么佛菩薩呢?
佛在你的心里,鬼也在你的心里。一旦覺悟了,也就沒有什么佛和鬼,苦和樂了。佛教的
意義就在于此,決不在于說,你在現實世界中所做的一切,就能夠一筆勾銷了。
所以,佛教在講四大皆空的時候,還講了因果報應的規律。四大皆空是我們的心理意識,
因果報應是客觀世界的鐵律。
如果說尋仙訪道就可以延年益壽而長生不死的話,那么誰都不要去種地干活了,都去尋仙
訪道行了。可是,那神仙雖然不食人間煙火,但終究還離不開人間的社會,否則也就沒有了
存在的價值。
就是因為有了人類,才會有神仙道教的創立。而人類也正需要靠自己的辛勤勞動,才能夠
正常地生存下去的。就說神仙本人是不是能夠不死,我們也不敢說的。
歷史上著名的費長房、東方朔、呂洞賓,包括那印度來的達磨等,有些人的確是死了,有
的是不知所終,但誰也沒有見過或者是考查過一個千萬年不死的神仙。
有些欺世盜名的人,說什么三國時的徐庶現在還活著,其他比他高明得多的大仙豈不就都
活在人間嗎?因為我們沒有他們的戶口本,所以也是沒有辦法去核對的。
人的生存意義就在于有生有死。如果真是老不死的話,那與一段枯木樹樁有什么區別呢?
即使是照宗教的說法,上帝才是主宰人們生死的最高權力中心。
如果我們都能夠通過修仙學道而長生在人間而不死,那么那位上帝豈不就是一個吹大話而
無實際的傀儡了嗎?他還有什么權力呢?
像西方的那個宙斯讓人間發大水,遭大難,或者如玉皇大帝給人間帶來懲罰等的行為,似
乎也全都是十分可笑的事情了!
一切在別人或者上帝手上的事情,我們是做不了主的,也就不要去妄想了,隨他去好了。
所有能夠在我們自己手上解決的問題,我們就一定要盡力去做,不要后悔,也就行了。
念佛一句,就能夠消滅我們所有的罪行,我們不敢有此奢望;
尋仙訪道,就能夠萬壽無疆而永不死亡,我們更不敢做此妄想!
只要生活得自自然然,誠心誠意,無憂無慮,也就賽過活神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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