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皇權,肇始宰輔專政——李沆論(君臣關系個案研究之一)
引言
對于李沆,恕我寡聞,迄今為止尚未看到專門論述的文章。大概在眾多的宋代士大夫中,李沆實在不太引人注目的緣故吧。他仕于宋初太宗、真宗兩朝,官至參知政事和宰相。雖居高位,決策主政,但在他的任期內,既沒有發生什么驚心動魄的事件,也缺少有聲有色的作為。僅僅是承平時期的正常作為。因此,在后世,他便成了一個為人遺忘的“大人物”。而引起我注意的,首先是李沆所處的時代。作為政治家,李沆主要活動于太宗末、真宗初。這是一個承前啟后的時代。在這個時代,王朝的草創期業已結束,各種制度初具規模,一代創業的君臣也漸漸凋零。而在和平環境下成長的士大夫群,則隨科舉規模的擴大迅速崛起。他們以不同于以往的觀念和方式影響乃至主導著整個朝廷的政治運作。而李沆則是他們當中的出類拔萃之輩。從君主的角度看,隨著“亞開國皇帝”太宗的逝去,第一位正常繼統的真宗的登場,宋代歷史開啟了新的一頁。在傳統的權力構架中,君臣關系往往決定著政治走向。新君即位,君臣關系如何定位,又決定著皇權如何定位。環境塑造著人,士大夫占主導地位的社會環境也改變并塑造著君主。而對第一位正常繼統的真宗的塑造,則對此后漫長的宋代歷史中皇權的走向產生著至關重要的影響。李沆作為太宗指定的太子師傅和真宗親擢的宰相,在真宗即位前后,對真宗影響甚大。因此,考察李沆的作為,對于了解宋代中央政治,特別的皇權的演變之漸,我想絕非毫無意義。因為此文,以期學界諸賢“疑義相與析”。
一
李沆太平興國五年(980),舉進士甲科,授將作監丞、通判潭州,任內以郊祀恩遷官太子右贊善大夫。在通判潭州時,轉運使趙昌言“謂其有臺輔之量,表聞于朝”[1]。而當時長沙守何承矩也“厚待之,以為有公輔器”[2]。相對于皇帝來說,整個士大夫官僚可以視為一個階層。而這個階層內,又由于各種利益、出身及政見,劃分為不同的集團。同一集團的人互相汲引已屬常事。李沆入仕后,很幸運地得到前輩官僚的汲引,對其以后的升進,可以說起到不小的作用。
八年,任滿還朝,轉著作郎。李沆的政績或才干,加之關系網背景下的輿論褒揚,使其名已為太宗所知。正如楊億撰寫的墓志銘所言,“稔熟于上聽,喧塞于公議”。因而,“中謝日,太宗命中貴人送丞相府試文一通,以本官直史館,賜五品服”[3]。《宋史》本傳對此事的記載是,“相府召試約束邊將詔書,既奏御,太宗甚悅,命直史館”[4]。不管怎么說,李沆首先是以文才見知于太宗的。此后過了三年,雍熙三年(986),右拾遺王化基上章自薦。對于非正常繼統的皇帝來說,怕的是士大夫們不合作。如果有人伸手要官,則是正中下懷。因此,對于王化基的自薦,太宗很高興,對宰相說:“化基自結人主,誠可賞也。”這時,太宗還想起了在文才上給他留下很深印象的李沆和宋湜。就說:“李沆、宋湜皆嘉士也。”于是,讓中書一并召試三人。然后,三個人都被授以右補闕、知制誥。在這三個人中,看來太宗還是最賞識李沆。由于李沆官階最低,所以同是知制誥,他排在最后。太宗特地把他升到最前邊。在“各賜錢百萬”之后,“又以沆素貧,多負人錢,別賜三十萬償之”。
太宗這次可以說是唯才是舉。因為他在任用知制誥上是有過教訓的。《長編》在卷27雍熙三年十月庚子條三人被任命為知制誥后記載:“上尤重內外制之任。每命一詞臣,必咨訪宰相,求才實兼美者。先召與語,觀其器識,然后授之。嘗謂左右曰,詞臣之選,古今所重。朕早聞人言,朝廷命一知制誥,六姻相賀,以謂一佛出世,豈容易哉!郭贄河南門人,朕初即位,因其樂在文筆,遂命掌誥。頗聞制書一出,人或哂之。蓋其素乏時望。業已進用,朕亦為之赧顏。然亦終不令入翰林也。”
此后,太宗一直對李沆賞識信任有加。雍熙四年(987),他與翰林學士宋白同知貢舉。由于宋白把關過嚴,大部分舉子落榜,致使“謗議蜂起”。但所有的“謗議”都是沖著主持了三次貢舉的宋白去的,史載“時知制誥李沆亦同知貢舉。謗議獨所不及”[5]。此后不久,李沆反而被升官為職方員外郎,并且“召入翰林為學士”[6]。過去太宗不讓郭贄成為翰林學士,而對李沆則是提拔得相當快。淳化二年(991),翰林學士李沆被任命為同判吏部流內銓,同時,翰林學士賈黃中、蘇易簡也被任命為干當差遣院。《長編》說“學士領外司自此始也”[7]。通過自己的秘書官來掌管人事,這恐怕是太宗試圖控制任官權的一種努力。對于這項兼職,墓志銘說李沆“掌選部,澄汰流品,旌別淑慝,清通簡要,時譽歸之”。
李沆擔任翰林學士,為其進一步深結太宗提供了絕好的機會。墓志銘在敘述李沆的這段經歷時說:“公之在內署也,或乙夜觀書之余,備前席受厘之問。風規蘊籍,占對嫻雅,弼違獻可,上多沃心,稱善舉能,言皆有味。”從墓志銘的記載看,李沆在交結君主之際,也并不是一味奉承,而是時刻履行著宋代士大夫的責任,不忘“風規”教育君主。
李沆擔任翰林學士期間,為他與太宗之間密切的君臣關系打下了重要的基礎,使他深深受知于太宗。“天子知其才可以緝熙帝載,察其德可以鎮厚風俗,乃有意于大用也”[8]。不僅僅是才華,就連風度氣質,也為太宗所欣賞。“沆初判吏部銓,因侍曲宴。上目送之曰:李沆風度端凝,真貴人也。”果然,“不數月,遂與[賈]黃中俱蒙大用”。在李沆以翰林學士兼任同判吏部流內銓的同一年,就順利地進入了中央政治中樞的決策層,擔任了參知政事[9]。對于幾乎沒有什么地方官經歷的李沆來說,這種升進是相當快的。
在參知政事任上,李沆干了整整兩年,淳化四年十月,罷守給事中本官。這次罷政,不獨是李沆一個人,而是幾乎整個執政集團的舊有成員的全部大換班。從宰相李昉到參知政事賈黃中、同知樞密院事溫仲舒全被罷免。留任的只有在六月剛剛任命的參知政事呂端、知樞密院事柴禹錫、同知樞密院事劉昌言。同時還再度任命呂蒙正為相,趙熔、向敏中同知樞密院事、蘇易簡為參知政事。而后又任命趙昌言為參知政事,再度出任執政[10]。
這次執政集團大換班,表面原因是由于當時連綿陰雨百余天,形成澇災。而傳統的看法是,以宰相為首的執政集團除了行政工作之外,還有調節天人關系的職責。因而,發生自然災害,當然就要歸咎于他們的失職。現在看來,以這種理由來罷免政府首腦,不免有些荒唐。但透過荒唐,我們何嘗不能看到這也是一種“神道設教”在政府首腦身上的運用呢。就是說所謂的天災不過是一種政治斗爭的借口。以此為借口,在野的敵對的政治集團則可以發動對執政的政治集團的合理攻擊。因此,可以說政治斗爭才是導致執政集團大換班的根本原因。這方面,我們從翰林學士張洎對太宗說的一番話中可以略見一斑。他說:“昉因循保位,近霖陰百余日,陛下焦勞惕慮,憂形于色,昉居輔相之任,職在燮理陰陽,而乖戾如此。而昉宴然自若,無歸咎引退之意。”[11]這里,張洎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對李昉進行的攻擊,可以說是代表了一定政治集團的發言。而參知政事賈黃中則早就是被攻擊的對象。史籍記載他“在中書畏慎過甚,政事頗稽留不決”,因此為人所指責,“時論弗許之”[12]。“時論”也就是輿論。而輿論者也,雖有不含背景自然發生的,而更多的還是人為制造的。
至于李沆罷政的原因,不管是否受輿論評價賈黃中的影響,總之,理由也同賈黃中一樣,用太宗的話說,是“黃中等循默守位,故罷謫”[13]。這里的“等”自然包括李沆在內。其實,李沆罷政,除此之外,似還有別的原因。是年六月,張齊賢罷相。罷相的原因,就與李沆有關。史載,“先是,殿中丞朱貽業,參政李沆之姻,與諸司副使王延德同監京庾。延德托貽業白沆求補外官。沆以語齊賢,齊賢以聞。太宗曰:延德嘗事邸,不自陳而輒干執政。遽召見責之。延德言未嘗有請。遂召齊賢質之。齊賢言得于貽業。而貽業不以實對。齊賢不欲援沆為證,乃自引咎。由此太宗疏之,遂致罷相。”[14]對這件事,太宗惱火是有其理由的。這個以不正常的方式即位的皇帝,最忌諱的是官僚間的結黨,這會對他的地位造成威脅。他希望的是每個官僚都巴結他,用他的話來說就是“自結人主”。但官員們則覺得走宰相與執政們的后門,對于升遷似乎更為直接有效。這大概是太宗尚沒有明確意識到的事。士大夫作為一個階層,特別是入仕的士大夫作為一個強大的勢力階層,以科舉為紐帶在宋代已經形成。而以此為基礎的宰相集團,則是這個階層的強中之強。雖然不是在名義上,但在實質上有時整體的力量要強于君主個人的力量。
太宗不是白癡,張齊賢雖然沒有說出李沆的名字,但這并不等于太宗就不知道事情的原委底細。他雖然欣賞李沆,直至罷參政為止也未提過李沆的名字,保全了李沆的面子。但太宗心里未嘗不存有芥蒂。因此,在六月張齊賢罷相過了一段時間,借李昉罷相之機,連同李沆也罷免了。
不過,對這批執政的罷免,在方式上比較溫和,沒有貶往外地,仍然被留在朝中,“以本官罷,奉朝請”[15]。因此,我猜測,這次李沆等人的罷免,除了有一定的黨派斗爭的背景之外,還與太宗想另換一批人馬來刷新政治有關。兩方面因素的合力形成了這次李沆等人的罷免結局。
由于太宗對李沆等人并沒有特別的惡感,因此這批人很快就得到了不同形式的重用。拿李沆來說,在罷政不久,即趕上母親去世丁憂。但沒過多久,就被“優詔起復”。在“辭不得請”的情況下,被任命“以本官知升州”。但太宗在召見李沆時,君臣間一番談話之后,“天子留而不遣,改命知河南府,兼留守司事”。“才及滿歲,召歸闕庭”[16],就是說,李沆在除京城以外的最重要的地區河南府也僅僅剛剛做了一年地方官,就被召回中央,委以了名副其實的繼往開來的重任。即于至道元年(995)八月,與李至同兼太子賓客,輔導未來的君主。
《長編》卷38至道元年八月癸巳條載:“以尚書左丞李至、禮部侍郎李沆并兼太子賓客,見太子如師傅之儀,太子見必先拜,動皆咨詢。至等懇讓。詔不許。至等入謝,上謂至等曰:‘朕以太子仁孝賢明,尤所鐘愛。今立為儲貳,以固國本,當賴以正人輔之以道。卿等可盡心調護,若動皆由禮,則宜贊成。事或未當,必須力言,勿因循而順從也。至如禮樂詩書之道,可以裨益太子者,皆卿等素習,不假朕多訓爾。’至等頓首謝。”
皇子元侃,即后來的真宗,實際上是太宗所立的第三任太子。第一任太子為長子元佐。因反對太宗在篡位后迫害秦王廷美,被太宗廢為庶人[17]。第二任的既定太子為次子元僖,后來因失寵于太宗,父子關系相當緊張,幾乎快達到兵戎相見的地步。最后病死時,被詔罷冊禮,其寵妾被太宗下令縊死,左右的人也被下獄[18]。這兩次立太子的經歷,對本來就心胸狹窄的太宗刺激很大。使得他對這個問題特別敏感,諱莫如深。在其晚年,“馮拯等上疏乞立儲貳,帝怒,斥之嶺南,中外無敢言者”[19]。后來,在寇準的推薦下,才在病重的情況下不情愿地立了第三子元侃。但當他聽到人們稱太子為“少年天子”時,也好一陣不高興。對寇準抱怨說,“人心遽屬太子,欲置我何地”。虧得寇準左勸右勸,才勉強接受了現實[20]。
太宗把二李作為正人加以選擇來委以輔佐太子之重任,他讓李至、李沆以“禮樂詩書之道”來教育太子,這也反映了太宗這個半個武夫出身的“亞開國皇帝”對傳統的政治道德規范的認同和歸心向化。對此,我認為是整個官僚層、特別是歷屆執政集團共同在有形無形之中對君主耐心改造的結果。當然,也是在此過程中太宗自律性逐漸增強的表現。
元侃在這樣的背景下,在這樣的父王下為太子,自然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而太宗則接受前兩次的教訓,決心對太子嚴加管束。他順水推舟,接受太子的請求,讓太子對李至、李沆事以師傅禮,每見必拜。這等于是從一開始就打掉了這個未來天子的自尊心。并且,“動皆咨詢”,一舉一動都要請示這兩個師傅。同時,太宗讓李至、李沆以“禮樂詩書之道”來教育太子,使之將來在傳統的政治道德規范之內,謹行為君之道。太宗的這些做法,對未來的真宗產生了相當深遠的影響,使得他還未即位便已失去了其父輩那種創業君主的強權勢態,變得謹小慎微,過于自律,而在即位后也難在大臣面前挺直腰身。這種來自君主自身的原因,為宋代中央政治從正常繼統的首位皇帝真宗開始真正走向宰輔專政化打下了基礎。
對李沆來說,在太宗后期出任太子師傅,則為其交結新君創造了最為有利的條件。因為無論從慣例也好,還是從君主的個人關系也好,歷朝新君即位,總是一朝天子一朝臣,而且,總是優先采用潛邸舊僚。
二
至道三年[997]三月末,太宗駕崩,真宗即位。即位后,在《長編》中記載的第一項人事任命,就是任命他的兩個太子賓客為參知政事,加入決策中樞[21]。真宗這樣做,無疑首先是從鞏固自己的地位,加強自己的決策參與著想的。這表明,已屆而立之年,并不年幼的真宗,從已有的政治觀察和實踐中,已充分認識到了以宰相為首的執政集團的重要性。這是一個大到可以干預皇帝廢立,小到無所不統的強大的權力機構。皇帝若想鞏固地位,強化權力,只有選擇與執政集團合作,而不能是對立。這一點,對于并非靠打江山起家的正常繼統的真宗來說,尤為重要。因此,他對執政集團的成員畢恭畢敬。《長編》卷41至道三年六月甲辰條載:“上居憂日,對輔臣于禁中,每見呂端等,必肅然拱揖,不以名呼。端等再拜而請。上曰:公等顧命元老,朕安敢比先帝。又以端膚體洪大,宮庭階梯頗峻,命梓人為端納陛。”而對李沆、李至,由于曾任前朝參政,又曾事以師傅禮,每見必拜,所以現在盡管做了皇帝,也還是恭謹有加。
李沆盡管在太宗朝曾擔任過兩年參知政事,但對于他的政治生涯來說,不過是一種高層政治運作的實踐,太宗朝的政治環境與真宗朝完全不同。在太宗朝,是一種強權政治下的君臣合作。君臣之間還時有改造與反改造的沖突。到了真宗朝,則開始了弱勢君權下的君臣合作。官僚層對于正常即位的君主不存在改造的問題,而是如何塑造和引導的問題。真宗即位不久,在宋代歷史上首次設置翰林侍讀學士一職,也反映了官僚層對塑造和教育君主的重視。當然,也反映了君主有心向學之意。《東都事略》卷37《夏侯嶠傳》載:“講讀之職,自唐有之。五代以來,時君右武,不暇向學,故此職亦廢。太宗崇尚儒術,嘗命著作郎呂文仲侍講,寓直禁中,然名秩未崇。真宗奉承先志,首置此職,班秩次翰林學士,祿賜如之。”
在《長編》卷3建隆三年二月壬寅條記載“上謂近臣曰:今之武臣,欲盡令讀書,貴知為治之道。近臣皆莫對”之后,李燾在注中引李沆等人的評論說:“史臣李沆等曰:昔光武中興,不責功臣以吏事。及天下已定,數引公卿郎將講論經義,夜分乃罷。蓋創業致治自有次第。今太祖欲令武臣讀書,可謂有意于治矣。近臣不能引以為對,識者非之。”這段話反映的是李沆等宋代士大夫的見解。這段話表面上是針對武臣是否應該讀書引發的議論,但實際上是別有深意的。作為人臣,最頭痛的是君王不守為君之道,任意妄為。而人臣又不具有限制君王的絕對權力。強行制止只會引起君臣間的不愉快的沖突。因此,在士大夫們看來,最有效的辦法是喚起君王的自制意識。而這種自制意識的形成,則在于長時期的引導和熏陶。方法之一就是引導君王讀書,讓君王對儒家的為君之道歸心向化,這樣才會行不逾矩。在宋代,這種帝王教育,對非知識人出身的太祖、太宗和首位正常繼統的真宗來說,尤有必要。在這里,既然太祖提出了讀書的事情,則是誘導君王的絕好機會。因此,李沆對“近臣不能引以為對”,極不以為然,用“識者非之”進行了批評。
李沆所在的執政集團,在“大事不糊涂”的前朝宰相呂端的率領下,開啟了真宗朝的政治運作。不過,呂端這個對真宗有擁立之功的宰相,在真宗即位一年半之后就因病懇辭引退了。他主政時,真宗“召端等訪以軍國大事、經久之制,端陳當世急務,皆有條理”[22]。
繼呂端之后,誰來任相。這不僅有不同政治集團之間角逐的問題,還關系到今后的執政路線,以及與君主的如何共處問題。呂端由于不是因獲罪被罷,因此他在繼任者問題上是有發言權的。盡管沒有史料表明是他向真宗推薦了李沆。但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呂端想要維護自身集團利益,并且不改變執政路線的話,他是會推薦與他合作得還算愉快的李沆的。反之,呂端如果從中作梗,真宗縱使有心任命,恐怕也難以實現。從真宗的角度看,他對繼任者則首先會屬意曾是他的潛邸舊僚的參知政事李沆與李至。但因李至也于呂端罷相的同一天“以目疾解機務”,罷參知政事,唯一的選擇則只有李沆。君臣兩方面的綜合因素,決定了由李沆來接任宰相。但與呂端在真宗即位前后單獨任相不同的是,還任命了張齊賢為相,并且是首相[23]。張齊賢曾任太宗朝宰相。真宗之所以重新起用,大概是覺得李沆資望尚淺,不足以服眾。所以把張齊賢這個前朝元老請出山,作為一種過渡。同時,因張齊賢在太宗朝為相時,曾回護過當時作為參知政事的李沆。史籍說“事涉干請,而辭連參知政事李沆,齊賢獨任其責,物論美之”[24]。由于有這樣的背景,無論是真宗還是執政集團,都毫無疑問地認為二人會合作得很好。因此,建立了張李主政體制。盡管張、李二人共相,合作得并不協調,但這也是后話。總之,從此,李沆在權力金字塔的頂端,開始了一番平平靜靜卻意義深遠的作為。
三
真宗即位以來,一直面臨著來自北方契丹的威脅。咸平三年(1000)初,面對契丹的進攻,真宗首次親征。當此即位時間不長之時,應當說最令真宗不安的是,離開京城后,會不會有被太宗廢黜的楚王元佐或其他兄弟被擁立篡位這樣的問題。因為真宗即位之際便有些爭議,所以,借某種機會將其取而代之,并非一點可能都沒有。大概是出于這樣的考慮,真宗親征時,在輔佐他即位的宰相呂端不在相位的情況下,選擇了曾為自己老師的現任宰相李沆來擔任東京留守,而沒有選擇同為宰相,資格老于李沆的張齊賢。理由很簡單,張齊賢同真宗的關系,遠不如李沆同真宗密切。《長編》卷46咸平三年正月庚子條記載:“李沆為東京留守,不戮一人,而輦下清肅。”《宋史》本傳載:“會契丹犯邊,真宗北幸,留沆留守,京師肅然。真宗還,沆迎于郊。命坐置酒,慰勞久之。”真宗對李沆“慰勞久之”,不難想象里面包含有為他守護皇位的感激。
宋因五代之制,于中書之外,又設樞密院主兵。由于“三省樞密院不同班進呈,以是事多不相關白”,所以有“樞密院調發軍馬而三省不知,三省財用已竭而樞密院用兵不止”的情況發生[25]。宋初的君主這樣做,無疑是想將軍權牢牢抓在自己手中。但未曾料到后來會出現上述弊病。到了真宗時代,這個并非強權的皇帝,也許既沒有強烈的攬權欲望,又不敢承擔軍事失敗的責任。所以,他對于軍事方面的事情,總是讓宰相及中書的執政也參與。比如,對應否修筑綏州城用來屯兵積谷,真宗就召開中書樞密院聯席會議來討論[26]。對是否放棄靈州,也征求李沆等人的意見[27]。對河東轉運副使鄭文寶的令強壯戶市馬以備征役的建議,真宗也召開中書樞密院聯席會議來討論,最后聽從了李沆等人的意見[28]。宋初兩代皇帝,皆軍人出身,所以每遇戰事,常常擬定陣圖,即作戰方案,交給將領執行,由于太祖諳熟軍事,所以還沒什么大問題。到太宗朝,這種做法已屢見弊端。真宗盡管遵照慣例,根據樞密院的意見擬定陣圖,但他實在是沒有把握,在交給將領執行之前,還是首先詳細征求李沆等人的意見。他說:“朕雖劃此成謀,以授將帥,尚恐有所未便,卿等審觀可否,更共商榷。[29]”除了商量陣圖,其他有關軍事方面的事情,真宗也機會都同李沆等中書執政相商。如河北邊軍的屯田、防秋等事[30]。盡管中書、樞密院在執務方面有明確分工,但主要負責政務的中書,在李沆為相時,事實上已相當多地參與了軍事方面的決策,因此,中書預兵事,在真宗朝便形成了一種慣例。
無論在任何時代、任何地區,慣例一旦形成,就象一架滾動著的車子,想要使其停下來很困難,非得使用制動閘不可。但在通常的情況下,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也沒必要使其強制停止。這樣,就只能隨著其滾動。而伴隨著滾動的加速度的增大,其滾動的速度也越來越快。宋代的許多所謂“祖宗法”,實際上就是最初某個人在某件事上開了先例,從而形成的慣例。然而,人們在自己開創的慣例面前,往往顯得無能為力。這與地位無關,無論是帝王,還是大臣,都難以抗拒慣例,在多數情況下,只能順從慣例。而改革之所以困難,就在于把滾動著車子停下來,或者是改弦易轍。這不僅是力學上的慣性抵抗問題,更是現實的慣性抵抗和人們心理上的慣性抵抗問題。人們對陌生的本能排斥,對熟習的親切與認同,都是使加速度增大的原因。因而,形成越久的慣例,也就越難改變。正所謂積習難改。正因為如此,人們在法律之外,對慣例亦極為重視,尤其是在重視“祖宗法”的宋代。同樣是慣例,也有正負兩種。即有正面效應的慣例和有負面效應的慣例。在政治上,不同集團站在不同立場上,總是設法開創對己方有利的慣例,對已形成之慣例,也往往設法朝著于己有利的方向作某種微調。
中書的宰相、執政參與軍事,不僅對于強化執政集團的權力有利,同時也符合整個王朝的總體利益。因此。無論是皇帝還是宰相都樂于為之。《長編》卷57景德元年九月丁酉條載:“上每得邊奏,必先送中書。謂畢士安、寇準曰:‘軍旅之事,雖屬樞密院,然中書總文武大政,號令所從出。向者李沆或有所見,往往別具機宜。卿等當詳閱邊奏,共參利害,勿以事干樞密院而有所隱也。’”從這條史料可見,在李沆去世后,真宗依然遵循李沆在世時的慣例,讓中書過問軍事。他為了打消畢士安、寇準兩個繼任宰相的顧慮,專門舉了前任宰相李沆的例子。并且,用“中書總文武大政”的說法,為中書主兵在名義上正了名。從而,中書主兵便成為名正言順之事。在此之后的仁宗時代,宰相兼任樞密使,其在祖宗法方面的根據,亦當源于此。而仁宗時代宰相兼任樞密使的成例,又為南宋政權所援引,終成不易之制。就真宗朝來說,我們可以想象,如果沒有李沆開創的中書主兵的成例,在李沆死后不久的“澶淵之盟”時,寇準以宰相的身份大刀闊斧地主持軍政就會顯得名不正言不順。
四
考察作為官僚層代表的宰相李沆與作為皇權代表的真宗之間的關系,基本上可以說是一種頗為協調的合作關系。能夠建立和保持這樣的關系,自然既有前述的兩人關系的 史背景,又有共政共處中的互相維護。君臣關系的好壞,應當說是一個政權的政治是否正常和能否穩定的標尺。在歷史上固然有權臣獨裁形成的相權強盛,但更多的表現形式則是倚托于皇權的宰輔專政。
前面說過,是真宗與執政集團共同選擇了李沆。所以,真宗處處注意維護李沆的威望。咸平二年春,真宗因乾旱詔中外臣庶直言極諫。“時有上封指中書過失請行罷免者,上覽之不悅,謂宰相曰:‘此輩皆非良善,止欲自進,當遣責以警之。’李沆進曰∶‘朝廷比開言路,茍言之當理,宜加旌賞,不則留中可也。況臣等非材,備員臺輔,如蒙罷免,乃是言事之人有補朝廷。’上曰:‘卿真長者矣。’”[31]當李沆和張齊賢上表要求宰相朝會立班“序位于諸王下”時,真宗專門下詔,“以先朝定制,不許”[32]。
由于李沆在真宗即位前曾做過真宗的太子賓客,所以,真宗一直事以師傅禮。即皇帝位后,史籍記載也是“上雅敬沆”[33]。處于這樣一個有利的地位,出于宋代士大夫所特有的責任感,李沆時刻不忘繼續塑造、教育這個已過而立之年的首位正常繼統的皇帝。限于宗法關系,一般說來,除非面臨萬不得已的非常情況,作為人臣,是沒有權力罷免皇帝的。與其同皇帝對立,則不如因勢利導改造教育皇帝,從而左右皇帝。這當是最聰明的做法。真宗是在和平環境下,受正規的帝王教育成長起來的新一代皇帝。在真宗身上下功夫,可以說是從頭做起的塑造。這是一種平平靜靜的作為。但對于后世所帶來的意義,并不亞于寇準在“澶淵之盟”之際叱咤風云的作為。
《元城語錄解》卷中載:“李丞相每朝謁奏事畢,必以四方水旱盜賊不孝惡逆之事奏聞,上為之變色,慘然不悅。既退,同列以為非,問丞相曰:‘吾儕當路,幸天下無事,丞相每以不美之事,以拂上意,然又皆有司常行不必面奏之事,后幸已之。’公不答。數數如此。因謂同列曰:‘人主一日豈可不知憂懼也,若不知憂懼,則無所不至矣。’”這里的同列,包括當時任參知政事的王旦。因為有的史籍記載是李沆回答王旦的話。其記載如下:“沆曰:‘人主少年,當使知人間疾苦。不然,血氣方剛,不留意聲色犬馬,則土木、甲兵、禱祠之事作矣。吾老,不及見,此參政他日之憂也。’沆沒后,真宗朝陵展禮,封山行慶,巨典盛儀,無所不舉。旦為相,每思沆之言,嘆曰:‘文靖,圣人也。’”[34]“時西北用兵,邊奏日聳。便殿延訪,或至旰昃弗遑暇食。(王)旦慨然謂沆曰:‘安能坐致太平,吾人得優游宴息乎?’沆曰:‘國家強敵外患,足為儆懼。異時天下晏然,人臣率職,未必高拱無事,君奚念哉?’”
真宗從做了皇太子那天起,就一直充滿著危機感。當他坐穩了皇位后,那種時刻擔心失去皇位的危機感逐漸淡薄。這時,他的師傅李沆又把另一種危機感不斷向他灌輸。即對社稷江山的危機感。為此,李沆倒是希望常常有強敵壓境。由這種危機感出發,引導真宗關注國計民生,強化他的憂患意識。不斷有危機感有憂患意識壓著皇帝,則易使皇帝對宰相與執政集團意見言聽計從。
對李沆的做法,后來的理學家劉安世給予極高的評價。他說:“本朝名相固多矣,然最得大臣體者,惟李沆丞相。”他列舉了兩件事來說明李沆得大臣體者之所在。一件是李沆說的“沆在政府,無補報國,惟四方所上利害,一切不行耳”。劉安世評價說:“此大似失言,然有深意。且祖宗之時,經變多矣。故所立法度,極是穩便。正如老醫看病極多,故用藥不至孟浪殺人。且其法度不無小害,但其利多耳。后人不知,遂欲輕改,此其害紛紛也。”另一件事就是前面所引述的。劉安世總括評價說:“惟此兩事,最為得體。在漢之時,惟魏丞相能行此兩事。……后之為相者,則或不然。好逞私智,喜變祖宗之法度,欲蔽人主,惡言天下之災異。喜變法度,則紀綱亂。惡言災異,則人主驕,此大患也。”[35]劉安世的評價,固然有影射攻擊王安石變法的成分,但從穩定朝廷政策和防止皇權膨脹的角度看,自有其一定的道理。
李沆這種強化君主危機意識的作法,不僅劉安世評價很高,也影響到南宋,為士大夫所取法。在孝宗朝,“臣僚言:臣聞天之愛君,則時出災異之證。臣之愛君,則時陳警懼之說。李沆事真宗,日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或者以為細事不足煩上聽。不知四方艱難之事不聞,則警懼之念有時而忘。忠臣愛君,正不當以水旱盜賊為細故而略之也。[36]”連哄帶嚇,即是愛君,這不能不說是宋代士大夫的一種很特殊的解釋。
一個王朝的政治運作,簡單說就是君臣合作。但這種合作并不是均等合作。而是在以宰相為首的官僚層主導下的合作。所謂主導,又并非是在名分上的主導,因為在名分上皇帝居 金字塔的最頂端,至高無上。但自古以來,中國的政治思想家們已經逐步摸索出一整套軟的和硬的限制君主暴走的理論。于是,在天子之上,就有了道理、法律、天道。官僚們即可以依據這些理論來對君主實行軟的教育,啟發其自律。如不奏效,則施以硬的強諫乃至廢黜。實際上,在中國存在君主的時代,多數情況下,官僚們正是依據這些理論來左右名義上尊崇的君主,主導政治運作。
與多數士大夫一樣,李沆除了以危機感和憂患意識來儆懼真宗之外,還運用歷代士大夫常用的“神道設教”的方式,以天道來約束真宗。自做太子以來就處于弱勢狀態的真宗,頗為信神信鬼。這大概是無力改變現實的弱,轉而求助于另一個世界,以期獲得一種心理平衡吧。所以,以天道來約束真宗,顯得特別有效。《長編》卷55咸平六年十一月甲寅條記載:“有星孛于井鬼,大如杯,色青白,光芒四尺余,犯五諸侯,歷五車入參,凡三十余日沒。”對于這一自然天象,真宗誠惶誠恐,對宰相說:“垂象如此,其咎安在?”李沆回答說:“陛下修德布政,實無所闕,第恐分野有災耳。”對李沆這樣的解釋,真宗并未能釋然。他說:“朕德薄,致此謫見,大懼災及吾民。密邇誕辰,宜罷稱觴之會,以答天譴。”對于真宗如此篤信天象,連生日都不敢過了,李沆自然高興。他連忙贊揚真宗說:“星文變異,陛下克禁天戒,此甚盛德也。”仁宗時的宰相富弼就說過:“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為!”富弼認為,如果君主不在乎天命,那么,“輔弼諫諍之臣無所復施其力”,即難以控制君主了。[37]富弼的認識可以說是當時士大夫們的共識。
除了借用各種方式來教育、約束真宗之外,在許多情況下,李沆還直接了當地拒絕或駁回真宗的一些要求。李沆的行為也明顯地起到了提醒真宗作為君主必須行不逾矩的作用。李沆性格溫厚,不象后來的寇準那樣咄咄逼人。但他由于曾是潛邸舊僚、太子賓客,背景比較特殊,所以,他的意見分量較重,對他頗為敬畏的真宗,即便是內心不甚愉快,也幾乎是沒有不接受的。《五朝名臣言行錄》前集卷2引《呂氏家塾記》載:“公為相,真宗嘗夜遣使持手詔問,欲以某氏為貴妃如何。公對使者自引燭焚其詔書,附奏曰:‘但道沆以為不可。’其議遂寢。”這是一件很有名的事,為《東都事略》、《宋史》等李沆的傳記所廣泛征引。手焚皇帝詔書,拒絕皇帝的提議,這不是一般官僚有勇氣能做得到的。在人際關系上,人們或許大多都有過這樣的體驗。即對關系較為疏遠的人,往往保持著比較客氣的關系。但對較為親近的人,即使偶爾作出一些過分的行為,對方也往往不以為忤。我想李沆之于真宗就是這樣的關系。在這樣的君臣關系下約束君權,就自然具有一定的彈性,不致于引起因君主的自尊心受挫而強烈反彈。
真宗有些要求時,還要偷偷摸摸地去求李沆。而李沆則很少偷偷摸摸地向真宗打“小報告”。對此,真宗“以沆無密奏,謂之曰:人皆有密啟,卿獨無,何也?”李沆回答說:“臣待罪宰相,公事則公言之,何用密啟?夫人臣有密啟者,非讒即佞,臣常惡之,豈可效尤![38]”與太宗希望官僚們都主動“自結人主”一樣,真宗也希望官僚們什么事都向他匯報,成為皇帝個人的私黨。但李沆作為宰相,站在執政集團的立場上,則不希望下面的人越過他來直接與皇帝發生聯系。此外,李沆自然也有其顧慮。在黨派斗爭中,這種密啟,猶如暗箭,會離間他和君主之間的關系。因此,他出于防微杜漸,痛斥進密啟者非讒即佞,從一開始就不讓真宗養成偏聽偏信的習慣。
對真宗有些不妥當的提議,李沆有時顯得很固執。《五朝名臣言行錄》前集卷2引《金坡遺事》載:“駙馬都尉石保吉求為使相。真宗(原誤作“仁宗”)以問公(李沆),公曰:‘賞典之行,須有所自。保吉因緣戚里,無攻戰之勞,臺席之拜,恐騰物論。’它日,再三詢之,執議如初,遂寢其事。及公薨數日,乃卒拜焉。”據《長編》卷56、57記載,李沆景德元年七月丙戌[四日]卒,八月丙子(二十三日)石保吉方拜為使相。可知石保吉拜為使相距李沆卒已相隔將近兩個月,并非“數日”。由此看來,真宗還是頗為顧忌李沆的。在李沆在世時,這項任命一直沒能行得通。由“再三詢之,執議如初”的記載,我們可以看到李沆固執強硬之一斑。李沆反對這項任命的借口,是“恐騰物論”。即恐怕遭致輿論的非議。
除了道、法、天是限制皇權的有效手段外,對于有一定自律意識的皇帝來說,士論即士大夫的輿論也是遏制皇權膨脹的有效方式之一。所以,官僚們總是設法引導君主重視輿論,顧忌輿論。有一次,由于京城地震,真宗同宰相李沆談到:“朝廷命令尤宜謹重,每出一令,輿人不免謗議,或稍抑之,又塞言路。”這時,李沆便順勢說:“人之多言固可畏也。[39]”讓皇帝畏人言,不僅符合宰輔專權的需要,更符合整個官僚層的利益。
真宗對李沆的各種意見基本上是言聽計從,但李沆對真宗則并非如此。在君臣關系上,宰相呂蒙正曾對太宗說過的“臣不欲用媚道妄隨人主意以害國事”[40]。這也是李沆所恪守的原則。李沆神道碑說他“不喜詭隨”,“執直無矯”,對君主“納誨盡規,有犯無隱”。在與西夏對峙期間,位于前線的靈州,因供給困難,有人建議放棄。真宗拿不定主意,“訪于左右輔臣,咸以為靈州乃必爭之地,若失之則緣邊諸州亦不可保。上頗然之”。這時,如果李沆附和眾議,也就君臣一致,皆大歡喜了。但李沆并沒有這樣做。史載,“宰相李沆奏曰:若遷(李繼遷)賊不死,靈州必非朝廷所有。”意即放棄靈州勢在必行,早放棄比晚放棄要主動。在中國傳統思想中,皇天后土,向來把每一寸國土都看得分外重。因此,對李沆的意見,“上愕然曰:卿何獨與眾異也?”李沆回答說:“臣謂莫若發單車之使,召州將部分戍卒居民委其空壘而歸。如此,則關右之民息肩矣。[41]”
李沆主張放棄靈州,既是出于戰略考慮,又是出于減輕西北軍民負擔的考慮。李沆的這種民本思想,我想既有傳統儒家思想的影響,又與其自身貧困,入仕后仍負巨債的經歷有關。史載其“嘗喜讀《論語》,或問之。沆曰:為宰相,如《論語》中‘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兩句尚未能行之,圣人之言,終身誦之可也。[42]”李沆身居相位,節儉廉潔,也與上述的影響與經歷有關。《五朝名臣言行錄》前集卷2引《溫公訓儉》載:“公為相,治第于封丘門內,廳事前僅容旋馬,或言其太隘,公笑曰,居第當傳子孫。此為宰相廳事誠隘,為太祝奉禮廳事亦寬矣。”就是這樣狹窄的住宅,《宋史》本傳載其“至于垣頹壁損,不以屑意”。
前面所述關于靈州棄否之爭,《宋史》本傳記載了結果:“方眾議各異,未即從沆言。未幾而靈州陷,帝由是益重之。”本來,李沆在真宗那里就有威信,類似靈州之爭經歷幾次之后,真宗對李沆自然是“益重之”。李沆的發言權也就變得更為強有力。
李沆在官員任免上掌握著相當的權力。在李沆為相之初,真宗問他“治道所宜先”。李沆回答說:“不用浮薄新進喜事之人,此為最先。”真宗讓他舉出具體人來說明。李沆說:“如梅詢、曾致堯等是矣。”后來,派曾致堯作為溫仲舒的副手一同去安撫陜西。曾致堯“于閣門疏言仲舒不足與共事。輕銳之黨無不稱快,沆不喜也。因用他人副仲舒,罷致堯”[43]。而對梅詢,真宗曾“欲命知制誥,李沆力言其險薄望輕,不可用”[44]。
李沆的同年進士寇準最初“與丁謂善,屢以謂才薦于沆,不用”。可以說李沆是頗具知人之明的。對于李沆不對丁謂委以重任,寇準很不理解,跑去問李沆。李沆說:“顧其為人,可使之在人上乎?”寇準問:“如謂者,相公終能抑之使在人下乎?”對于寇準的反問,李沆不置可否,只是說了句:“他日后悔,當思吾言也。”后來,為宰相寇準所汲引的丁謂,果然把寇準迫害得遠死瘴海之地。直到那時,寇準“始伏沆言”[45]。
真宗對李沆信任之深與言聽計從的程度,從李沆死后多年還牢記李沆的話并恪守之,便可概見。《五朝名臣言行錄》前集卷2引《東坡志林》載:“或薦梅詢可用。真宗曰,李沆嘗言其非君子。時沆沒二十余年矣。”對此,當時的士大夫們頗為感慨。“歐陽文忠[修]嘗問蘇子容[頌]云:‘宰相沒二十年能使人主追信其言,以何道?’子容言:‘獨以無心耳。’”蘇軾接著議論道:“軾謂陳執中俗吏耳,特以至公,猶能取信主上,如李公才識而濟之無心邪?”蘇軾所提到的陳執中,在后來的仁宗朝也曾位至宰相。從李沆到陳執中,我們可以看到在君主信任下宰輔專政之一斑。
俗話說“人走茶涼”,又說“蓋棺論定”。從李沆去世時真宗的反應與態度上,也可以看出君臣之間的親密關系,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宋會要·禮》41-15載:“(景德元年)七月四日,幸宰臣李沆第臨奠。先是,幸,問疾。既還,沆以不起聞。即日,復臨奠,哭之慟。”慟者,哀之致極,大哭也。只有如喪考妣,才可能有如此之深的哀痛。接著,禮官奏:“沆品秩雖應舉哀,又緣國朝以來,惟趙普、曹彬曾行此禮。今來事系特旨。”為此、真宗“詔特擇日舉哀”。《宋會要·禮》41-7于此事之后云:“自是宰相卒者用此禮。”李沆喪事在規格上創出的成例,也使后來的宰相借了光。而從李沆始,則反映了真宗與李沆不同尋常的關系。君臣之間,由李沆創下的第一實在不少。比如,《宋會要·禮》45-33載:“咸平二年十一月八日,以南郊禮畢,宴于近臣李沆第。自后,凡大禮畢,皆就私第賜會。”
君主信任是宰輔專政的基礎與前提。而在真宗朝,可貴的是,對于皇帝角色的定位,李沆等宰執大臣與真宗都比較明確。這里僅舉一例。《宋會要·禮》55-1載:“真宗景德元年三月十五日,明德皇太后崩。十七日,李沆等上表,請聽政。不允。十九日,再上表。二十一日,沆等詣萬安宮門請對。帝號泣見之。沆曰:軍國事繁,不可暫曠。愿以天下為念,早俞眾懇。”對此,真宗的回答頗值得玩味:“梓宮在殯,四方之事,各有司存。所請聽政,朕情所未悉。”對于李沆等宰執大臣來說,皇帝對天下有著巨大的象征意義,不可或缺,所以,他們勸告真宗要“以天下為念”。因為,李沆等人的發號施令,離不開皇帝這顆橡皮圖章。而真宗則認為,“四方之事,各有司存”。就是說,作為皇帝的他,聽政不聽政,都無關緊要,對正常運營的政務沒有什么影響。而宰相正是“各有司存”的總首腦,所以,宰相總攬國政,強化權力,在真宗看來,亦是理所當然,并無不妥。
結語
與李沆同為太平興國五年進士的宋代名臣張詠,曾這樣評論過他的同榜中的最杰出的幾個人:“吾榜中得人最多,慎重有雅望,無如李文靖(沆)。深沈有德,鎮服天下,無如王公(旦)。面折廷爭,素有風采,無如寇公(準)。[46]”作為真宗朝名臣,張詠列舉的三個人,極為妥當,當可為定論。但他評論李沆的主要特色是“慎重有雅望”,卻沒有完全評論到點子上。李沆固然“慎重有雅望”,但這并不是李沆所特有的,而是任何時代的名臣都可能有特征。倒是元代的《宋史》編撰者在《李沆傳》后寫下的“論贊”,我覺得較為近實。其曰:“宋至真宗之世,號為盛治,而得人亦多。李沆為相,正大光明,其焚封妃之詔以格人主之私,請遷靈州之民以奪西夏之謀,無愧宰相之任矣。沆嘗謂王旦,邊患既息,人主侈心必生,而聲色、土木、神仙祠禱之事將作,后王欽若、丁謂之徒果售其佞。又告真宗不可用新進喜事之人,中外所陳利害皆報罷之。后神宗信用安石變更之言,馴致棼擾。世稱沆為‘圣相’,其言雖過,誠有先知者乎!”元人的論贊,在我看來,除了“請遷靈州之民以奪西夏之謀”一事是外交之外,其馀均屬內政,而且多是涉及君臣關系的事。從“格人主之私”,到“告真宗不可用新進喜事之人”,無一不是限制和告誡君主的行為。在真宗作為第一代正常繼統的君主即位之始,李沆的這些行為,意義相當深遠。從他開始擔任太子賓客之時,便著手塑造新一代君主了。直到他去世為止,李沆一直沒有停止對真宗的塑造與教育。這種塑造與教育既是刻意所為,又是寓于言傳身教的潛移默化中。通過李沆的諸多行為,從第一代正常繼統的君主開始,新的君臣關系得到定型,皇權得到定位。由李沆所形成的示范,在李沆死后的真宗時代,通過繼任的宰相王旦長達十多年的繼續努力,而得到充實完善,同時,又通過“面折廷爭”的宰相寇準,而得到了加強。宋代的君臣合作下的宰輔專政,實由李沆肇始。
(此文由作者本人譯寫自日文版。日文版原載2000年《中國社會與文化》第15集,中文版原載2000年《文史》第52輯)
注釋:
[1]見《宋史》卷267《趙昌言傳》。
[2]見《宋史》卷273《何承矩傳》。
[3]楊億所撰李沆墓志銘見于《武夷新集》卷10。
[4]《李沆傳》見于《宋史》卷282。以上所述李沆仕履,見于本傳與墓志銘。
[5]見《長編》卷29端拱元年閏五月壬寅條。
[6]見《宋史》本傳。
[7]見《長編》卷32淳化二年閏二月己丑條。
[8]見墓志銘。
[9]以上引文及所述事實,均見于《長編》卷32淳化二年九月己亥條。
[10]上述宰輔任免見于《宋宰輔編年錄》卷2。
[11]見《長編》卷34淳化四年十月辛未條。
[12]見同上,又見于《宋宰輔編年錄》卷2。
[13]見同上。
[14]見《宋宰輔編年錄》卷2。
[15]見《宋史》李沆本傳。
[16]見墓志銘。
[17]見《宋史》卷245《漢王元佐傳》。
[18]見《長編》卷33淳化三年十一月丙辰條正文及注。
[19]見《宋史》卷281《寇準傳》。
[20]見同上。
[21]見《長編》卷41至道三年四月甲辰條。
[22]見《長編》卷41至道三年七月乙丑條。
[23]見《宋宰輔編年錄》卷3。
[24]見《宋宰輔編年錄》卷2。
[25]見《要錄》卷86紹興五年閏二月乙卯條。
[26]見《長編》卷50咸平四年十二月丁未條。
[27]見《長編》卷50咸平四年十二月丁卯條。
[28]見《長編》卷54咸平六年五月庚寅條。
[29]見《長編》卷54咸平六年六月己未條。
[30]見《長編》卷55咸平六年八月甲戌條、九月甲子條、卷56景德元年五月丁丑條。
[31]見《長編》卷44咸平二年閏三月庚寅條。
[32]見《宋會要》帝系2-8。
[33]見《長編》卷56景德元年六月丙戌條。
[34]見《宋宰輔編年錄》卷3。
[35]見同上。
[36]見《宋會要》職官78-58。
[37]見《宋宰輔編年錄》卷7。
[38]見《宋史》李沆本傳。
[39]見《長編》卷56景德元年正月丁未條。
[40]見《宋宰輔編年錄》卷2。
[41]見《長編》卷50咸平四年十二月丁卯條。
[42]見《長編》卷56景德元年六月丙戌條。
[43]見《宋史》李沆本傳。
[44]見《宋史》卷301《梅詢傳》。
[45]見《宋史》李沆本傳。
[46]見《五朝名臣言行錄》前集卷2。
(作者單位:日本學習院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