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人的崛起
秦人系出帝顓頊之后【1】。其先祖柏翳曾因助大禹治水有功,得到獎賞。后又由于為舜馴服鳥獸有功,賜姓嬴。秦人對馴服鳥獸,畜牧養馬特有專長。柏翳的后人非子,為周孝王(前909年)養馬,馬匹得以大量蕃息,周孝王封之于秦,是為秦贏。周宣王(前827年)時,任命秦贏的曾孫秦仲為大夫征討西戎,從此開啟了秦人與戎夷的爭戰。秦人尚武善戰,在《詩經》中可見到秦人勇于赴戰的詩篇【2】。西周末年,秦襄公大戰犬戎,又以護送平王(前770年)東遷有功,被封為諸侯,賜以岐西之地,秦人開始建國。
多難興邦,秦人先祖從人與天爭、人與獸爭、人與人爭的斗爭過程中,獲得了大量的治水、牧馬、和戰爭的經驗和才能。到秦穆公(前660年)時,任用百里奚、由余等能臣治國,終于稱霸西戎。
此后二百年間,秦與鄰國晉、楚、義渠等,時有爭戰,互有勝負,國力沒有什么特別的發展。到了戰國時代,天下紛爭,君臣乖亂,秦懷公被大臣逼死。其后,懷公的曾孫出子,即位不到兩年,就與其毋被大臣所殺,改立獻公。三晉乘秦內亂,攻占河西之地。獻公力圖振作,但成效不大。
秦孝公繼位(前360年),他眼見“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以至失土辱國,憂心如焚。其時山東有齊、楚、魏、燕、韓、趙等六國互相爭霸。秦地處西陲,諸侯待之如夷狄,屏絕于會盟之列。秦孝公視“諸侯卑秦”為奇恥大辱;于是發奮圖強,“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下令國中求賢,立志要恢復當年秦穆公的霸業雄風。
衛人公孫鞅,又名衛鞅,少好刑名之學【3】,聞得孝公令,遂西行入秦,求見孝公。孝公與衛鞅會談了四次,談的都是治國之道,但衛鞅每次談話的內容都不同。第一次他談的是帝道,孝公聽得瞌睡連連。第二次他談的是王道,孝公不感興趣。第三次他談的是霸道,孝公頗感興趣。第四次他談的是富國強兵之道,孝公大感興趣,越坐越近,連著談論了好幾天都不覺得厭倦。于是決定重用衛鞅,實行變法。
衛鞅所說的帝王之道,內容如何,不得而知,但必然是一些使人昏昏入睡,不切實際的空泛言論。他精研刑名之學,反對帝王之道,想來這四次談話,定是他早已設計好的圈套。他先從帝王之道說起,正話反說,讓孝公了解,帝王之道是不切實際的空談。繞了一個大圈子后,再回到富國強兵的主題上,使孝公前后比較之下,進入了他的計算之中,實行他所訂立的刑名法令。
一
孝公對衛鞅變法,還是有些疑慮,于是召集群臣,舉行聽證辯論大會。衛鞅首先發言。他強調變法沒有什么可疑慮的,他說:“疑行無名,疑事無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於世;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見於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圣人茍可以彊國,不法其故;茍可以利民,不循其禮”【3】。力言變法要當機立斷,不可猶豫不決。
大臣甘龍反對變法,他說:“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毙l鞅指他所說的都是世俗之見,他說,“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這些人只知居官守法,抱殘守缺,成不了大事;且看“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所以“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只有愚昧之徒,才會守舊不變;智能之士得要變法更禮,建立千秋功業。另一大臣杜摯也反對變法,他說,“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衛鞅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毙⒐饬空措p方,認為衛鞅說得有理,決定變法。
戰國時代,禮樂崩壞,衛鞅認定禮樂仁義無以治國。他甚至把禮樂、詩書、修善孝弟、誠信貞廉、仁義、非兵羞戰等文化道德修養,稱之為六虱,認為一個國家“無六虱,必強;有六虱,必弱”。又說,“仁者能仁於人,而不能使人仁;義者能愛於人,而不能使人愛”;所以“仁義不足以治天下”。治理天下得要“不貴義而貴法;法必明,令必行”【4】。唯有嚴刑峻法,才能富國強兵。
“民弱國強”是衛鞅立法的理論基礎。他認為,“民弱國強,民強國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民弱了對國家有什么好處呢?“民辱則貴爵,弱則尊官,貧則重賞”。基本上,衛鞅認為人性本惡,所以“慈父無孝子,治主無忠臣”;因而他主張“以戰去戰”、“以殺去殺”、“以刑去刑”。治理國家更要利用人性的弱點,重賞嚴罰,而且要“重罰輕賞”,“刑多而賞少”才能治國。
從湖北云夢睡虎地秦簡可知,秦法非常繁瑣詳盡。例如規定把耕牛飼養得好的,賞酒一壺,干肉十條;養得不好的,則要受笞刑,真是重罰輕賞!又如弩兵射箭技術達不到要求的,除了被免職外,并要罰二甲。御者技術不好也會被免職,還要罰徭戍,連教他駕御的老師也跟著受罰。甚至規定如果糧倉中有三個以上老鼠洞,管理糧倉的人員就要受罰。
二
秦法鼓勵耕戰,“耕織致粟帛多者”受到獎勵;“事末利及怠而貧者”降為奴婢。最大的獎賞就是立得戰功,“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此令一出,大家都把打仗殺敵作為致富的捷徑;于是“富貴之門必出于兵。是故民聞戰而相賀也,起居飲食所歌謠者,戰也”,甚至“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殺敵固有重賞,失誤更有嚴罰,軍隊實行連坐法,規定“五人束薄為伍,一人死”,其他四人如果沒有戰功,則“剄其四人”。家人為了重賞,出征時“父遺其子,兄遺其弟,妻遺其夫,皆曰:‘不得,無返’”。據睡虎地秦簡記載,為了重賞,士兵中竟有搶奪他人所得首級的行為。重賞之下,他們祖先在《詩經》中所歌頌的袍澤之情【2】,已蕩然無存。
新法行之十年,秦國大治,山無盜賊,戶給人足。其后衛鞅又大敗魏軍,收復河西之地。秦孝公封他於、商十五邑,號為商君。商鞅的嚴刑苛法,確可在亂世中殺出一條血路,但由于舍棄了文化的發展和道德的教化,亦因此而種下了日后秦國迅速分崩離析的惡果。商鞅法令,殺氣騰騰,刻薄寡恩,讀《商君書》往往教人心驚膽顫,與讀《論語》時,如沐春風的心境,不可同日而語。
商鞅變法,樹敵過多,得罪了權貴,秦孝公死后,被誣謀反。商鞅聞訊,倉皇出逃,但由于他所立的秦法,律令苛刻,控制嚴密,竟令他自己走頭無路。商鞅作法自斃,終于被新繼位太子,惠文王,所殺。商君雖死,但秦法未敗。此后秦行商鞅之法,擁雍州之地,據殽函之險,經惠文、武、昭襄等王的經營,追亡遂北,遠交近攻,破聯軍,坑長平,滅周室,威震諸侯,奠定了日后嬴政席捲天下的基礎。
秦人的崛起,是因天時、地利、人和的配合得當所致。戰國末年,天下已大亂了幾百年,百姓厭于戰亂,但求統一安定。統一的天時既成,秦因地利之便,得能臣勇將之助,終于一統天下。統一后,天時、地利已改,秦卻不知應變,反而徭役日重,民不聊生,國無四維,指鹿為馬,焉能不土崩瓦解?如果統一后,秦能由恰當的人選(如扶蘇)執政,以寬厚仁慈的法律,取代那刻薄寡恩的律令,“文景之治”將會提早到來。如果秦人更能乘著春秋學術思想黃金時代的馀風,發展文化;那華夏文化將會更加燦爛輝煌。往事已矣,秦人不暇自哀,后人當哀之,鑒之。
參考資料:
【1】司馬遷,《史記·秦本紀》
【2】《詩經·秦風·無衣》:“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于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于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于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p>
【3】司馬遷,《史記·商鞅列傳》
【4】《商君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