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與法家傳統兼談秦國的統治思想
自古研究荀子之思想者,多走兩條路:一,把荀子放入儒家的各學派中縱向的對比;二,把荀子作為先秦最后一位儒學大師與其他各派加以橫向的比較研究。在此基礎上,衍生出對荀子思想各個方面的研究。本文試圖借鑒這兩條路數,但力圖把荀子放入先秦法家的序列中,從這一角度探求其與法家的關系及其對秦帝國統治思想的影響,進而突出荀子在先秦思想史中的地位。
若論法家傳統,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時期的管仲。管仲的主要言行集中在《管子》[1]一書,其書論及農,商,戰,君臣關系,國際形勢等各個方面。其中對霸,法,權的論述可謂開了法家之先河。
管仲對“霸”的闡釋很有特色。管仲的“霸”是“尊王攘夷”,不滅國,維持諸夏聯盟,齊王即是聯盟的實際首長,召集人,很接近于王道。它的實質就是利用現有的西周政治遺產來探索新的國家形態。這種霸政“可以說是變相的封建中心”這種特色是有著很深厚的社會土壤的。春秋時期是典型的貴族政治時代。在國際上,各國統治集團其實是家屬集團,“異姓是舅,同姓是伯叔,不為親戚,即為婚媾。”[2]在國家內部,國君與貴族都是宗親昆弟。這種貴族的政治表現在國際上就是克制的戰爭,表現在國內就是君主權力極大的受制約。可以說“春秋時代,實可說是中國古代貴族文化已發展到一種極優美,極高尚,極細膩雅致的時代。”[3]這種社會背景也深深影響了管仲對法的解釋。
關于法,管仲在《明法解》中說:
明主者,有術數而不可欺也,番于法禁而不可犯也,查于分職而不可亂也。群臣不敢行其私,貴臣不得蔽賤,近者不得塞遠,孤寡老弱不失其所職,境內明辨而不失逾越。
可見,法的作用是為社會各階層各力量的地位予以明辨,穩定社會秩序。這也是后世法家論法的主要基點之一。但此時管仲論法的特殊時代背景又決定了他對法的認識與應用大不同于后世尤其是荀子后法家的法。
管仲論法特別強調君王與貴族的關系,主張君主專其威勢與法制,君臣分道。但當時那種在很大程度上受血緣關系影響的貴族政治卻使管仲這種對國家機器的構建理論很難實現。因此管仲的法對禮有很大的依附性。《管子》開篇就提出禮義廉恥,國之四維之說。禮起源于原始宗教的祭祀儀式,后來成為在宗法分封的基礎上西周君王貴族等各階層的生活準則與風尚,成為維系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可見,管仲的法是試圖把西周的禮逐漸規則,制度化,加強國家的官僚化,禮終將是讓位于法的。這就與孔子強調的禮發生了沖突。孔子認為,這種生活準則,風尚是好的,世道亂的原因不是因為禮不適應新局勢而是人們不知禮。因此,他要把禮加以改造和推廣,應用到全社會。無怪乎孔子在《論語·八佾》針對管仲改造政府的措施批評道:“管仲之器小哉……官事不攝,焉得儉乎。”
這兩種不同的方向也就播下了儒法殊途的種子。但從另一角度看,這也是以后儒法融合共同構建國家的種子。這種融合勢必是一相當長的過程,但關鍵人物的作用卻不可忽視。后文將加以論述。
到春秋末戰國初期,法家理論在更廣的范圍內得以實踐。在法家試圖把國家規則化,制度化的基礎上出現了明顯不同于管仲時期的的特點。
這種變化是緊承著吳起,李克在魏國的變法而開始的。變法的內容在此不過多闡述,但有一方面——對貴族的打擊和使平民勢力參與國家政權——卻對了解法家的因革至關重要。同樣值得注意的是,當時各國的變法都涉及到了打擊貴族這一問題。可見這并不是一特殊現象,而是當時的一個時代特征。它所反映的就是社會的結構向君王,政府和下層平民共存的方向發展,貴族這一階層正趨向沒落,并被抽離出原有社會結構的時代背景。近人許悼云關于春秋戰國貴族數作過一統計:公元前572年到543年23個,公元前542到513年14個,前512到483年13個,前483到464年僅剩7個。[4]也正是貴族政治的解體,新的國際形勢下,國家的生死存亡更是懸于一線。這就要求國家對高效率政府和人才的需求。再回過頭來看一看法家,它先天的具有政治的功利主義的因子。可以說,正是這種時代背景與法家血統的結合把法家推向了一個更細致,更成熟,更成功的階段。
周慎到雖僅留下《慎子》[5]七篇,但亦可從中看出此時期法家的概況。他認為國家應建立在一整套硬性的規則上,“權術,所以立公正也。書契,所以立公信者。度量,所以立公番也。法制禮籍,所以立公義者。”同時,也主張國君“以能受事”。但以上諸多論述都必須建立慎子所偏重的“勢”上,在他看來只有有了“勢”規則才能建立,一切舉措也才能貫徹。
騰蛇游霧,飛龍承云,云罷霧霽,與蚯蚓同,則失之所乘也。故賢而屈不肖者,權輕也。不肖而服于賢者,位尊也。堯為匹夫,不能使其鄰家,至南面而王,則令行禁止。由此觀之,賢不足以服不肖,而勢位足以屈賢矣。
由此,國君必須專“勢”,且必須嚴格的超出于臣子貴族,如此才能使國家很好的運轉。
此時期另一個比較有特色的法家人物是申不害。他強調治國應用“術”,即提倡國君應精于陰謀,用“術”來駕馭天下。此理論歷來遭到諸多批評,錢穆更是把其作為典型放在“以術數保持祿位的不忠實態度”的學術低潮階段。但如把它放在法家的序列中,則這種理論對法家理論的完善和補充是顯而易見的。同時,它所反映的時代背景也不容忽視,錢穆在評價其治國之術時又說:“此等理論,見出已在貴族政府徹底破壞,官僚政治代興之時。”[6]
接下來,要分析的就是很重要的法家理論家與實踐家–商鞅。對其法家理論的分析將承以上思路,另外要關注的是秦朝的民風,政治風尚及商鞅對其的改造。
商鞅的富國強兵之道乃“農”“戰”二字。“國之所以興也,農戰也。”[7]但商鞅也認識到讓人民喜農樂戰的難度,“夫農,民之所苦。而戰,民之所危也。”那為了富國強兵又如何做到這點呢?同樣是基于法家對人性本有惡端的認識(人性惡尚沒有正面的表述),他認為“民生則計利,死則慮名”國君只要掌控了名利所出即可使民“盡力”“致死”。但名利所出一定要是“常”,不因私害公,讓人民信服的。這就要靠法了!所謂“一賞,一刑,一教”就是要建立法的制度。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法的制度是貫穿于整個政府體系的。“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諸侯郡縣,皆各位置一法官及吏。”可見,整個政府的運轉是建立在法,法官,吏的基礎上的。
商鞅論法的深度與特色遠不止于此。他不僅要把政府的運轉,君臣等社會力量的關系建立在法上,還要讓整個國家依托于法。其中,影響甚大者莫過于“以吏為師”了。這也是我要分析的“吏”的重大作用之一。商鞅認為“以吏為師”推行的條件是每個官吏必須懂法并且還要樂于傳法。這種要求不是道德上的,而是法律上的。當有民問法時,“主法令之吏不告及之罪”。顯然,用法“武裝”的吏是守法,傳法的重要力量,也是商鞅想用法改造政府,社會甚至民族文化的高遠理想背后的重要力量。“吏”的另一重要作用是:它是由春秋貴族統治走向戰國新型國家的重要推動力。商鞅論述的吏多為士,他們的任務就是各展其能的在國家機器中服務于君王,而不是像貴族一般只是低程度上服從于君王或國家機器。這就削弱和打擊了貴族的政治影響,使君王的權力更加集中。這既是時代背景的反應也推動了新時代的到來。
由以上分析可看出,商鞅對法家的“法”進行的系統化的整合與實踐。如果說管仲時期的法在很大程度上是與“禮”或貴族的妥協,那這時期的法就是走上了與“文化儒家”尖銳對立并力圖建立高效率官僚體系的路。
但凡研究商鞅者,都會入到一個問題—-相對于同時其他國變法,為什么商鞅的變法最徹底?并且不會因“身裂”而廢?此中固有其理論的優越性或商鞅本人的才智,但恐怕遠不及秦的民族特性與其理論契合的影響。商鞅本為衛國公子,他的變法沒在衛。吳起在魏,楚變法均有成效但不徹底,不徹底的一個表現就是在吳起離開或死后,兩國的變法進程中止。同樣,其他各國變法不是程度低就是失敗。其影響遠不如商鞅在秦的一般。對其原因的分析,有人從各國社會結構社會力量的不同給出一種思路。其實,由于當時交通的阻隔和交流的不便,社會的力量和結構等是深受其地理,文化影響的。
秦的歷史傳承在《史記·秦本紀》中有較詳細地描述,從秦的祖先到開國,秦的發展軌跡一直與戎交合不離。再考慮到它所處的地理位置——東與中原諸國隔崤函,西與戎等少數民族緊鄰,可推見對它“虎狼之國”的評判并非虛言。嚴耕望先生說:“又按秦本西戎,居隴山以西之秦谷。豐鎬既為犬戎所陷,秦人亦以西戎入據其地,故渭水盆地本參戎狄之俗。”[8]此種推測很是嚴密,同時他又引《賈誼新書》中對秦社會風習的詳細表述得出“秦民俗親戎狄”的結論。深為可信。
那么這種民俗是怎樣影響到商鞅的變法和秦以后的發展的呢?可以說這種民俗是秦的民族底色,是一張白紙。這張白紙是由善攻戰,組織嚴,民質樸等因素融合而成的。正是這種特性使得法家的理論有更大的發揮余地,為法家理論的實踐提供了天然的優越場地。關于這方面問題后文將再加論述。
以上略論荀子之前的法家諸派思想及其演變,接下來論荀子思想才可見其特殊性與在先秦思想史中之重要地位。
歷來多把荀子看作儒家學者,但他與一直所謂的正統——孟子一派有莫大的不同。梁啟雄在《荀子簡釋·自序》中對荀孟思想作了一個較全面的比較:“孟子言性善,荀子言性惡;孟子重義輕利,荀子重義而不輕利;孟子專法先王,荀子兼法后王;孟子專尚王道,荀子兼尚霸道。”從此亦可看出荀子思想的復雜性。那荀子和法家傳統有什么聯系呢?如有,那么他對法家的理論有什么影響呢?再進一步,他和秦帝國的統治思想是什么樣的關系呢?這些都是我在下文要討論的問題。
在討論這些問題之前,有必要對荀子生活和活動的時代作一簡單的考察。荀子生卒年不可考,但根據其活動言行可推斷,他大致生活于公元前336年到公元前236年之間。這相對于前文所說的貴族社會,變法時代又是一個什么樣的社會呢?
公元前286年荀子使來游齊,也就是兩年前,燕昭王聯合秦﹑魏﹑韓,趙下齊七十余城,齊湣王走莒。前259年至257年,荀子游趙議兵。也就是一年前,秦將白起破趙軍于長平,坑趙卒四十萬。前255年荀子赴楚,被春申君任為蘭陵令,在此前不久,秦拔楚之鄢﹑郢,楚懷王幽死于秦……就從此政治軍事斗爭來看,這時的大國爭霸正處于白熱化階段。換句話說,當時正是大一統的前夕。這時正是各力量重組,社會秩序重建的一個關鍵時期。它對當時士階層的影響也是巨大的。
綜觀全局來看,士階層普遍堅守的“勢”尊于“道”傳統正在發生改變。[9]士與君王或官僚體系的關系正悄悄的由“稷下學宮”似的“亦師亦友”“不治而議論”轉向士為臣子,融入政府的官僚體系的方向。荀子主要活動于“稷下學宮”的后期,在學宮“最為老師”,并目睹了它的解體。他的“道”也是復雜的。他是堅持“道統”為先的,這點力來無多爭論。由他在《非十二子》對當時士的批評即可顯見:“今之所謂士仕者,污漫者也,賊亂者也,恣雎者也,貪利者也,觸抵者也,無禮義者而唯權勢之嗜者也。”[10]這不僅說明了荀子的“道統”關,也印證了當時“勢”于“道”的緊張關系。但荀子的“道”又有了些變化。他論禮義是從“性惡”的角度,認為禮義不是由內而外的修養推衍二處,而是作為一種外在的必須有的束縛來整頓秩序的。“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起亂業,故制禮義以分之。”從這一角度來看,荀子的“禮”近于“法”。正是他的這種巧妙的突破為法家注入了新的活力,后文將予以詳述。可以說荀子是道統的最后一位士,也是新時代的第一位士。
從各“家”來看,當時沒有哪一“家”能完全取得求霸心切的君主的急切需求,也沒有哪一“家”能不面臨它派空前強勁的攻擊(這也是當時名辨思潮的一個重要表現),更嚴重的是各“家”內部空前的分化。顯然,孟子的“仁政”效果來得太慢,正如陳來所言:“在制度與秩序重建的戰國后期,《詩書》的緩慢的文化作用趕不上政治的急迫需要。”[11]那法家的法﹑術﹑勢理論是不是適應了這一時局的需求呢?“尚法而無法,下修而好作。上則取聽于上,下則取從于俗,終日言成文典,及紃察之,則倜然無所歸也,不可以經國定分。”顯然,在荀子眼中這也是不足取的。同樣對于商鞅理論構建的秦,荀子指出:
兼是數具者而盡有之,然而縣之以王者之功名,則倜倜然其不及遠矣,是何也?則其殆無儒邪。故曰:粹而王,駁而霸,無一焉而亡。此亦秦之所短也。
在當時法家理論的弊端尚未暴露的情況下,荀子竟有如此見解!他那敏銳的眼光確實是超越時代的。在《解蔽》篇中荀子對“術”與“勢”做出了一針見血的批評:“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賢,申子蔽于勢而不知知。”這些分析與批評對法家以后的變化有著極重要的意義。
不論從士階層的角度還是從法家儒家傳承的角度,荀子都是一個關鍵性的人物。以下將結合荀子游歷各國等秦統一前的情況再深入分析荀子思想與法家傳統的關系及其對秦帝國構建的影響。
荀子周游各國是很有特點的。他東游齊,西游秦,南游楚,北游趙……而他前代的孔孟等諸儒者,則多活動于以魯為中心的東方諸國;商鞅,吳起等法家人物則多游歷于原三晉之地及周圍。[12]可見,若論游歷之廣,前代諸子則不如荀卿也。難道僅僅是周游的多少問題嗎?細加分析,不難得出這是大統一前的政治環境對士的要求。這一結論又恰好佐證了前文對此時期局勢的分析。再結合荀子思想即可看出,這些游歷的背后有著荀卿極高遠的理想——大一統。此思想在文化領域的表現就是他在《非十二子》中論證的“六說者立息,十二子者遷化”。當然在此時代背景下不僅荀子有大一統思想,但真正對政治或后世產生莫大影響的則非荀子莫屬。就僅此文化一統而論,秦之“焚書坑儒”即是他的弟子李斯所倡。
在荀子游歷期間,有三則對話對了解荀子的思想至關重要。一是《議兵》,在此篇中,他屢次強調了“君權”“賞罰”“刑威”等觀念。“賞重者強,賞輕者弱;刑威者強,刑侮者弱……權出一者強,權出二者弱。”在其后又說:“古者,帝堯之治天下也,蓋殺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傳曰:‘威厲而不試,刑錯而不用。’此之謂也。”由此觀之,這絕非一般的儒家所有的治國思想。可見,荀子不僅僅是儒家。另兩篇是《儒效》與《強國》,《儒效》是荀子與秦王的的對話,在其中他批評了諸多種儒生,并把儒定位為“在本朝則美政,在下位則美俗”。由此可見此時儒的分化與荀子對儒的重新定位;《強國》篇也多次提到“刑”。但荀子的“賞罰”“刑”之類的論述又是大不同于法家的。法家的法是冰冷的規則制度,被司馬談在《論六家要旨》中概括為:“嚴而少思,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班固在《漢書·刑法志》中也說秦的法家思想是:“毀先王之法,滅禮誼之官,專任刑罰。”而荀子的法卻近似于“禮”,他在《荀子》中也特別多次提出“禮義”的重要性,《王制》篇云:“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也,不能屬于禮義,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侄子孫也,積文學,正身行,能屬于禮義,則歸之卿相士大夫。”前文已略述其“禮”近于法的一面,可見在荀子理論中“禮”與“法”確有某種相通性。而這種相通性正是荀子揉儒入法的表現。
另外還有一點要特別注意的是,在此三篇中,荀子都論述到了秦,且多是從秦如何強大入手。由此我們可揭開荀子眼中的秦并對荀子的統治思想再作一下探究。
在《議兵》篇中:
李斯問孫卿子曰:“秦四世有勝,兵強海內,威行諸侯,非以仁義為之也,以便從事而已。”孫卿子曰:“非女所知也。女所謂便者,不便之便也;吾所謂仁義者,大便之便也。……凡在于軍,將率,末事也。秦四世有勝,諰諰皆前行素修也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軋己也,此所謂末世之兵,未有本統也。……,此之謂仁義之兵也。”
此時,秦強已是海內皆知了。諸子也多拿秦來論證或豐富自己的理論,但荀子既看到了秦之所強在何處,又洞悉了秦之所恐與秦前無“行素修”的弊端。可見,能如荀子這樣把秦看得如此透徹的,天下孰有?更加精彩的分析在《強國》篇中出現了:
力術止,義術行。曷謂也?曰:“秦之謂也。威強乎湯﹑武,廣大乎舜﹑禹,然而憂患不可勝校也,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軋己也,此所謂力術止也。
接下來,荀子又分別解釋了何謂“威強乎湯﹑武”,何謂“廣大乎舜﹑禹”。在分析中他都提到了秦之前所未有的強大,但在其后都有一句“然而,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軋己也”做結。李斯就深入地問道,那怎么辦呢?荀子曰:“節威反文。”在荀子眼中秦的霸業已成,正所謂:“是形勝也……古之民也……古之吏也……古之大夫也……古之朝也。故曰四世有勝,非幸也,術也。”古之民﹑吏﹑大夫﹑朝往往是諸子們所向往而不可得的,現在卻出現在荀子的視野中,亦見荀子對秦的欣賞與寄予厚望。“反文”即荀子在后文提到的由“霸”而“王”。
既然荀子對秦藝有深切地分析,那為何他的弟子——韓非與李斯——卻把秦推向了法家理論的極端?在此不做過多論述,只略表思考。這是時勢使然,而非一兩人就能扭轉的,這時的人只是歷史的工具。秦由霸西戎到霸天下,再加上其民族特性與法家理論的完美結合,這時的秦已是欲罷不能了。只是可悲韓非﹑李斯不能像他們老師一樣超出時代作冷靜地分析,終不免被時勢所蔽,被時勢所使。
最后對荀子的思想再作稍加總結。荀子是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它不僅把儒家推入了一個新的高度更對法家進行了改造。其后千年中國學術概況與陰法陽儒的統治結構理論就此成熟。梁啟超所謂:“自秦漢以后,政治學術,皆出于荀子。”雖有過夸之嫌,但亦不無道理。
注釋:
[1]戴望著《管子》(諸子集成本,上海書店,1994年)。關于《管子》一書,今人考證其非管仲所做,而是后人借管仲之名而作,但據其所記史實與言行,應該不會晚于戰國初。
[2]許悼云《戰國的統治機構與治術》(《求古編》,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二八五頁。)
[3]錢穆,《國史大綱》,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七十一頁。
[4]其詳細數據見許悼云《春秋戰國間社會變動》(《求古編,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二百八十六頁)。
[5]錢熙祚校《慎子》(諸子集成本,上海書店,1994年)。
[6]錢穆,《國史大綱,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一零五頁。
[7]嚴可均校《商君書》(諸子集成本,上海書店,1994年)。
[8]嚴耕望《戰國時代列國國民與生計》(《嚴耕望史學論文選集》,中華書局,2006年,第二十七頁)。
[9]其詳細論述可參看余英時《古代知識階層的興起與發展》(《士與中國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10]王先謙集解《荀子集解》(諸子集成本,上海書店,1994年)。
[11]陳來《“儒”的自我理解—荀子說儒的意義》,北京大學學報,2007年5月,第二十頁。
[12]可參看嚴耕望《戰國學術地理與人才分布》(《嚴耕望史學論文選集》,中華書局,2006年,第八十八頁)。
參考書目:
《諸子集成》,上海書店,1994年。
《史記》,司馬遷,中華書局點校本,2006年。
《漢書》,班固,中華書局點校本,2006年。
《士與中國文化》,余英時,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國史大綱》,錢穆,商務印書館,2007年。
(作者單位:南京大學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