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從夏朝開始,功勞系在禹一個人身上,平水土,辨九州,分華夏蠻夷。國家法統從夏開始傳,當然其間如果不德,可以革命。命是革了,德還是一套。
法統 legitimacy 地域觀也和禹掛鉤,即禹跡。 西秦東齊都稱在禹跡內。
后來,劃為九州,
《禹貢》九州: 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
《爾雅.釋地》: 冀、兗、 、徐、揚、荊、豫、 、雍、幽、營
《周禮》九州: 冀、兗、青、 、揚、荊、豫、 、雍、幽、并
《呂氏有始覽》:冀、兗、青、徐、揚、荊、豫、 雍、幽
《容成氏》:
并且強化出一個中國的概念,
這樣,漸漸形成一個法統地域。
謝維揚指出,夏初統治者除了依據武力對組成新國家的各社區進行控制外,還需要創造一種關于國家制度的意識形態。在使人們習慣于在新生的國家制度下的生存方式方面,國家意識形態的作用是舉足輕重的。這種意識形態的內容之一,是國家法統觀念的建立。例如“在部落的對外關系上,它們對夏朝國家法統的認同,成為決定它們對外活動方式的一個重要的和基本的因素。”(謝維揚,366頁) 這個觀點是很有價值的。
國家地域的法統概念與國家地域的政治事實同樣重要。文獻中常常提到的“禹跡”正是國家法統在地域觀念上的早期表述。“禹之跡(績)”具有神圣性、法統性,含有地域和政績的雙重意義,應是現在所知最早的國家地域意識。當早期國家的政治、軍事、經濟的制度紐帶瓦解,而法統提供著延續性。“湯既勝夏,欲遷其社,不可”,這是法統的保障。后來在《春秋》三傳中表現出來的“華夷之辯”的意識,反映了正在形成的帝國的成員對國家法統的認同,這“成為決定它們對外活動方式的一個重要的和基本的因素”。
商人、周人都尊奉“禹之跡”,商人、周人必須占據法統地域才得以成為被“天下”承認的國家。《詩·商頌·長發》:“天命多辟,設都于禹之績。”劉起釪先生指出,從商滅夏以后較長的時期里,凡在山陜立國者,大都自認為夏人,如周初在《康誥》中自言“肇造我區夏”。牟庭《同文尚書》:“我區夏者,謂豐歧間一區之國境也。”《君奭》云“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立政》于“古之人迪惟有夏”一語后,又說“乃伻(使)我有夏,式商受命”都說自己是夏人。《詩·大雅·文王有聲》頌作邑于豐時說:“豐水東注,維禹之績。”《小雅·信南山》:“信彼南山,維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孫田之。”《魯頌.閟宮》:“是生后稷,……奄有下土,纘禹之緒”。把自己的國土說成是禹定下來的國土,是向法統的銜接。
法統性質的地域出現后,往往在觀念中繼續擴展,而超越當時夏朝的實際范圍,如《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有一簡后半云“欲去夏者,勿許。何謂夏? 欲去秦屬是謂夏。”譯文為:“想去夏的,不予準許。什么叫去夏? 想離開秦的屬境,稱為去夏”。秦的屬境已納入具有法統意義的“夏”的概念。《公羊傳》成公十五年:“《春秋》,……內諸夏而外夷狄。”在《春秋》三傳中,“外夷狄”的觀念十分強烈,說明《春秋》嚴夷夏之防,表明法統地域觀念已包涵了黃河流域的大部地區。
法統地域的思想依據逐漸變為“王土天授”,《詩·商頌·長發》:“天命多辟, 設都于禹之績”。齊侯鐘銘:成湯因受天命,而“咸有九州,處禹之堵”。在法統地域內又最先出現了具有普遍意義的象征性景觀,如“天室”之山,周武王說“毋遠天室”。法統地域的神圣性,甚至被描述為古帝王的聚集地帶,《左傳》哀公六年注:“唐虞及夏,同都冀州”。堯舜本為東方人,后來均在法統地域的核心區內被分配了都城,堯都平陽,舜都蒲坂。
謝維揚清楚地指出了早期國家與特定地域的特殊關系:“在夏朝國家建立后,由它控制的地域已逐漸成為標志國家主體的不可分割的內容。這在中國歷史上造成了一個重要的政治傳統,即建立一個真正的、被承認的國家,就必須占據特定的地域,并有相應的中央權力。對中國早期歷史來說,夏朝國家的地域及其周圍地區和它的中央控制權,就是首先同關于國家主體的觀念相聯系的。”
中國古代王朝正統性的地理認同
最近,姚大力先生在《中國學術》講座( 2002 年 6 月 22 日)作《中國歷史上的民族關系與國家認同》的演講,聽后受益匪淺。因自己從事歷史地理學的研究,又感到有些地理方面的話還可以講,可以為姚大力先生提供一些補充。
從地理方面,說得準確一點,從人文地理方面,我們可以看到一些重要的有關王朝正統性的認同問題。當然,這里所說的正統性,是指把中原大王朝為代表的經濟 - 文化 - 社會看作主體,而將四周其他民族的經濟 - 文化 - 社會看作從屬的一種傳統觀念,“正統”是站在華夏中國立場上而言的。
從地理角度觀察,我們看到,從先秦時代起,華夏地域的政治文化性建構就已經發展到相當成熟的地步,一統王朝還沒有出現,但一統性的地域觀卻已然形成,沒有一統的思想,就沒有一統的行動,思想先行,是歷史發展的一個特點,就象我們常說的,“沒有革命的思想,就沒有革命的行動”。所謂一統的地域觀念,包括九州、五服、五岳等等。這些東西漸漸與華夏文化中的“大義”相聯系,成為很經典的地理觀念,支撐著后來的王朝地域建設、王朝地理認同。
關于“九州”,是我們很熟悉的“中國”的代名詞,象“但悲不見九州同”等。九州的范圍,九州的完整,是中國古代王朝在疆域上正統程度的一項標準。在九州之內建立的王朝,無論是誰,都可以獲得幾分正統性,在“正史”里面占正位。在九州之外建立政權,都屬于“四夷”范疇,在正史里面居旁位,或完全沒有位置。古代一些有政治抱負的北方民族,想南下發展自己的政權,建立自己的王朝,為了獲得正統性的承認,大都要解決進入“九州之內”的問題。比如鮮卑政權北魏的孝文帝,要自代地南遷,其理由之一就是 “今代在恒山之北,為九州之外,以是之故,遷于中原。”(《魏書》卷十四)在“九州之外”為什么不行?因為在九州之外只能算是“四夷”,而“夷人”不管做什么事,都低“華夏”一頭,沒有正統性。孝文帝是要“承累圣之洪基,屬千載之昌運”,沒有天下人對他的正統性的承認,怎么可以?要獲得正統,要做不少事,而在地理上進入九州之內,是很重要的一條。不入九州,則屬于“要荒”,就還是蠻夷,談不上正統,談不上“洪昌”。
除了“九州”,還有“五岳”這樣一個重要的具有法統意義的地理概念,因為談論的不如九州普遍,此處則要多說一些。五岳,一般說是東岳泰山、北岳恒山、西岳華山、南岳衡山、中岳嵩山,是先秦時代逐漸形成的地理觀念,也是一件確切可指的地理事實,就是說它有觀念與事實兩層意義。關于五岳的事實,相對簡單一些,大家都能講出它們的名字,指出它們的地點(它們的地點也曾有變化)。而關于五岳的觀念意義,今人有所淡忘,所以是我們這里關注的重點。
杜甫《春望》詩中說“國破山河在”,表達了對山河永恒性的寄托,而這種可以補償“國破”的山河感情,決不是純粹的自然山水之情,而是在自然山河中感受到了一種可以認同的人文國家品格。應該說,這種依托自然山川的人文國家品格,來自根基甚深的“名山大川”的禮法傳統。“名山大川”在古代,決不是游人多往而“俗成”的勝景,而是由王朝正式確認、有嚴格祭祀制度的特定的高山大河。這些山川以其顯赫的景觀形象、均衡的地理布局,逐漸成為王朝國家的疆域坐標、國土象征與地理框架。五岳就是其中最具有疆域象征性的名山,它是莊嚴的“地德”的神圣象征,曾有各類封號,它們大跨度的東、西、南、北、中的布局,在人們的觀念中升華為華夏世界整體性的擎天巨柱。五岳的范圍(姑稱岳域)是九州、神州、華夏地域的又一表達,講華夏地域安寧,可以說“五岳之安”(《晉書》卷五十九),講華夏地域之亂,可以說“九州波駭,五岳塵飛”(《晉書》卷一百)。
古代追求王朝正統性的朝代,在地理上,無不認真對待岳的問題。而在考慮岳的問題時,都城與岳的關系最為重要,所謂 “岳鎮方位,當準皇都”,就是說五岳的分布應當與都城有一個諧調關系,理想的情況是都城在中央,靠近中岳,其它東、西、南、北四岳各如其方。當然,這樣的理想局面不是容易做到的,古代常有都城出了岳域的事,但我們看到,在“岳鎮方位,當準皇都”這類觀念的影響下,不少王朝都盡力向這個理想局面調整,他們或者是改變都城的位置,把原來在岳域外面的都城遷到里邊來,或者是重新命名一些名山,給這些名山岳的地位,擴展“岳”的布列范圍,使都城歸于岳域之內。以下舉幾個例子。
據漢代的人說,周公曾經“權立吳岳為西岳”,原因是“歧鎬處 ( 以華山為西岳的 ) 五岳之外,周公為其于正不均,故東行于洛邑,合諸侯謀作天子之居,是西都無西岳,權立吳岳為西岳。” ( 《尚書·康誥》鄭注 ) “吳岳”位于今隴縣西南,在鎬都的西方,把吳岳立為西岳,就等于把岳域向西擴展了一部分,鎬都也就進了岳域。賈公彥說“國在雍州時無西岳,故權立吳岳為西岳,非常法”(《周禮·大宗伯》賈疏)。而合“常法”的五岳應“以東都為定”,即以洛陽為中心,以華山為西岳。鄭玄、賈公彥所說是否屬實,無法遽斷,但其中表達的觀念則無誤,這就是國都應位于五岳所標出的地理大框架的中央。
另一個都城與岳域的關系出問題的是秦朝。秦朝之前,五岳的分布偏于東方,“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故嵩山為中岳,其他四岳各如其方,沒有問題。但到秦始皇定都咸陽之后,則“五岳、四瀆皆并在東方”了。五岳并在咸陽東方的局面顯然有礙秦朝統治的“地德”,即王朝地域正統性的完美,所以始皇令祠官重序天下名山大川。事見《史記·封禪書》。重序的天下名山,自崤以東,有五座:嵩山、恒山、泰山、會稽山、湘山;自華以西,有七座:華山、薄山、岳山、歧山、吳岳山、鴻冢山、瀆山。這十二座名山的分布,東西均勻了許多,咸陽居于它們中間,秦朝的“地德”便沒有問題了。當然,秦朝重序的天下名山,未能掩去自古以來的五岳的高尚地位,這在漢代皇帝的巡狩封禪活動中看得很清楚。即使在秦朝 , 東巡狩、封泰山仍居首位,因為“中國”的傳統地理方位框架已不是誰可以改變的了。
歷史上進入中原的北族統治者,也十分重視都城與岳域的關系問題,地域正統性的問題對他們更加重要。前面提到的北魏的孝文帝是該朝頗有歷史地位的統治者,他對于北魏王朝獲得華夏世界的正統性最為關心,他的力排眾議而遷都洛陽是十分有名的歷史事件。在孝文帝所講述的遷都理由中,有一條就是為使都城進入岳域。《魏書》卷十四中記載了當時在太極殿的一場有關遷都的辯論:
及高祖(孝文帝)欲遷都,臨太極殿,引見留守之官大議。乃詔丕等,如有所懷,各陳其志。燕州刺史穆羆進曰:“移都事大,如臣愚見,謂為未可。”高祖曰:“卿便言不可之理。”羆曰:“北有獫狁之寇,南有荊揚未賓,西有吐谷渾之阻,東有高句麗之難。四方未平,九區未定。以此推之,謂為不可。征伐之舉,要須戎馬,如其無馬,事不可克。”高祖曰:“卿言無馬,此理粗可。馬常出北方,廄在此置,卿何慮無馬?今代在恒山之北,為九州之外,以是之故,遷于中原。”羆曰:“臣聞黃帝都涿鹿。以此言之,古昔圣王不必悉居中原。”高祖曰:“黃帝以天下未定,居于涿鹿;既定之后,亦遷于河南。 ”
“代”是當時北魏的都城所在的地區,因為在“恒山之北,為九州之外”,于是成為遷都的緣故,這個緣故顯然是指都城在岳域(也就是九州)之外的局面不合于地域的正統性。
建立金朝的女真人,都城在燕(今北京),因為位于岳域之外,也有人提議“ 今既都燕,當別議五岳名” (《金史》卷一百五)。 這有些象秦始皇的辦法,都城不動,而議定一套新的名山布局,把都城環繞起來。這個提議因有人反對而沒有實行。
滿清遇到了與金朝類似的問題,其都城依然在北京,還是在岳域之外。但清朝卻實行了一些岳及名山的調整措施,以 合于“岳鎮方位,當準皇都”的正統原則。其主要措施是,正式將“ 積二千馀年”的北岳恒山(原在河北曲陽)改在山西渾源祭祀,向北移動了一段距離,使傳統的岳域北擴。將北岳從曲陽改在渾源,在明朝就這樣做了,但明朝沒有正式頒布移祀的詔令,正式的法定移祀是在清朝。另外,清朝還 “詔封長白山神秩祀如五岳”,“歲時望祭無闕”(《清史稿》卷八十三),把自己老 家的長白山升為岳的地位,這就等于將岳域擴到了東北地區。
以上所舉古代王朝所關注的都城與岳域的關系問題,表明 五岳的分布是有地域象征性的,而且是正統地域的象征性。這種象征性在尋求王朝正統性的認同時,也是一項相當重要的指標。關于“認同”的概念,姚大力先生說的很好,“是指自我在情感上或者信念上與他人或其它對象聯接為一體的心理過程。也可以說,認同就是一種歸屬感。”中國古代王朝正統性的認同,就包括一種地域的歸屬感,正統地域的歸屬,就要歸屬到九州之內、五岳之內。
因為有如此強的理念象征意義,五岳概念的形成,算是中國古代地理思想史的一件大事,而五岳本身也是古代文化地理與政治地理的重要內容。眾所周知,運用禮儀制度與道德規范對政治進行有力的輔助和補充,是中國古代文明的一大特點。兩周以至秦漢時代,是中國古代政治文化的形成期,在政治地理方面,完成了充分的封建制的實踐、以及由封建制向郡縣制的深刻轉變,從而解決了對廣闊國土進行一統性政治建設的艱巨的歷史課題。五岳從概念到事實的確立,是這一政治——文化地理過程的重要側面,它一方面以禮儀道德的形式支持著對遼闊國土的一統性的建設,另一方面則展現了中國文化是如何向自然景觀灌注濃厚的禮法政治含義,而使其成為獨特的描述華夏文明的地理語言。
最后要說明一件事,在不少地方,五岳被講成道教名山,在道教中也有《五岳真形圖》一類的符圖。五岳后來的確被道教利用,因為道家講隱遁,到處占深山,對五岳當然不能放過。唐朝開元年間,有道士對唐玄宗這樣講:“今五岳神祠,皆是山林之神,非正真之神也。 五岳皆有洞府,各有上清真人 降任其職,山川風雨,陰陽氣序,是所理焉。冠冕章服,佐從神仙,皆有名數。請別立齋祠之所。”于是唐玄宗從其言,“因敕五岳各置真君祠一所”。(《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二)道家雖然給五岳加上“真君洞府”之類的內容,但在整個王朝時代,五岳的正統地域象征性并沒有受到影響。關于這一點,有興趣的人可到北京地壇一游,看看室內陳列的名山牌位,那樣一本正經的對名山的尊崇,是很值得回味的前朝往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