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三代政治思想
第一節、甘之戰對中國政治思想發展的影響
(插圖——夏朝統治的范圍!)夏是黃河中下游地區的一個部落,那里由于土地肥沃,氣候溫和,降雨量充沛,適宜于發展原始的農業生產,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使夏族很快地發展起來。
夏啟利用夏氏族的強大,利用他父親禹的余威,用暴力取得最高領導人地位,并開創"因天命"而有資格取得最高領導地位的理論。夏啟廢除族選公推而實行嫡親繼承制開始了中國專制集權政治制度。不過它還是專制的開始。
集權政治與民主政治思維的二難:集權政治從詞義理解是集中權力的社會管理方式,這就容易造成思維的誤區:社會本身需要管理,社會管理就要集中權力,否則就不能進行管理;民主政治也要集中權力進行管理,難道集權政治有什么不好嗎?專制集權對民眾的迷惑就在于此。問題在于集權政治與民主政治集權的途徑、權力的使用是完全對立的。專制的集權,其集權的途徑是暴力,即用暴力強迫它控制的民眾接受它的領導;其權力的使用是不受它領導的民眾監督的。民主的集權,其集權的途徑是民主的方式,是民眾授予權力給領導,民眾接受領導是民眾同意的,其權力的使用是受它領導的民眾監督的,其實質是民眾自己管理自己,領導只是民眾雇傭的雇員。民眾授予權力和民眾監督權力的使用是保證權力不被異化的核心內容。由于人的二重性,用暴力強迫人民接受的權力和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具有統治職能,必然是有對被它領導的人民剝削和壓迫的一面。
啟以前最高領導人地位的取得顯然是通過“四岳”的領導代表他們的民眾同意的,而且最高領導人對權力的使用是受“四岳”的領導代表他們的民眾監督的。啟則不一樣,他用暴力奪得了最高領導人的地位,然后他以"王"的身份號令炎黃族內部的其它社會團體,強迫它們服從。它象當今江湖上的黑老大,誰不服就打誰。他們已經不是炎黃族內部如何平等協商搞好炎黃族內部的社會事務,他們的關系顯然有統治和被統治的一面。社會管理方式在這里分野了。
中國人說,兒大要分家。在沒有分家的時候他們都是一個家,都為一個家,分家后,他們各自一個家,也首先各顧自己的家。如果說炎黃族起初是一個大家,各枝族分家后,他們仍然是親戚關系,它們共同的社會事務大家協商解決。到夏啟時,有許多親戚關系已經隔得很遠了,在利益問題上已體現不到親情。他們的利益既得太明確了,甚至各枝族的利益表現為地區利益。利益戰勝親情,炎黃族內的各枝族間的關系已不是完全自然的親戚關系,而更重要的是利益關系,繼而是這一枝族要統治管理另一枝族的關系。禹大會部落首領于會稽之山,“防風氏后至,禹殺而僇(lu:侮辱)之。”(《國語·魯語下》、《韓非子·飾邪》)“禹合諸侯于涂山,執玉帛者萬國。”(《左傳·襄公七年》)禹是在使用“公共權力”,但是何等威風,防風氏族怎么想?“自虞夏時,貢賦備矣。”(《史記·夏本紀》)稅收,這是何等的利益?當最高領導人已經不是全心全意為炎黃族服務了,也無須“身執耒臿以為民先,股無胈,脛不生毛,雖臣虜之勞不苦于此矣。”(《韓非子·五蠹》)無須“菲飲食”,(飲食簡單),惡衣服,(衣服簡樸),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房屋很低矮,卻盡力治水。)(《論語·泰伯》)
于是,各枝族各自發展自己,爭取強大“獨立”,期望統治另外的枝族。這時,中華民族大家庭只是名義上的了,他們只有在尋根時才有親切感,只有在對付炎黃族以外的民族時才“弟兄相鬩而外御其侮”。
一、甘之戰
甘,地名,在今陜西戶縣南郊。
禹死后,他的兒子啟利用禹的功績和夏部落的強大,不經過各氏族族選公推,直接自封為最高領導人,取得最高領導人的地位,廢除了至堯以來的族選公推最高領導人制度。同為炎黃族族系的一個“社區”——有扈氏部落(渭河流域中下游,扈:hu,古國名,在今陜西戶縣。)首先不服,率兵討伐,在甘那個地方與啟的部隊開戰,這一次戰爭稱之為甘之戰。
《尚書·甘誓》記載說:
“啟與有扈戰于甘之野,作《甘誓》。大戰于甘,乃召六卿。
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罰。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賞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則孥戮汝。’”
(譯文:啟與有扈戰于甘的郊外,記載而作《甘誓》。將要在甘展開一場大戰,于是夏啟召集六個方面的領導進行訓戒。
王說:“唉!統率六個部門的人們,我把誓言宣告給你們:有扈氏蔑視五行運行的規律(社會發展規律),懈怠和廢棄天、地、人的正道。上天命令剿絕他們。現在我奉行上天對他們的懲罰。如果左邊的人不從左邊攻擊敵人,就是你們不恭行天命;如果右邊的人不從右邊進攻敵人,就是你們不恭行天命;駕馭馬的人不把馬駕馭好,就是你們不恭行天命。執行天命,我就在先祖神位的面前賞賜你們;不執行天命,我就社神的面前懲罰你們為奴或者殺掉你們。”)(注:本書關于《尚書》的譯文有的直接引用了徐奇堂注釋的《尚書》的譯文。)
顯然那個時代的軍隊就象我們現在的民兵組織,臨時征招本轄區內的各級領導及青壯人士,宣布戰爭的理由,并要求征招的青壯人士服從命令勇敢戰斗。
夏啟認為他對有扈氏的戰爭是“恭行天之罰”,是符合社會發展要求的,“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換言之,他認為他廢除“族選公推”最高領導人制度,直接繼承他父親的領導地位是“恭行天道”,符合社會發展規律。
二、甘之戰的性質
這次戰爭的性質是啟要廢除“族選公推”制,有扈氏要維護“族選公推”制;戰爭的結果是有扈氏被打敗,并被消滅,“戰俘”淪為奴隸。其他氏族由于弱小,不敢反抗,被迫接受領導,禪讓制被廢除了。
可以看出,在啟時,炎黃子孫繁衍壯大了,同為炎黃子孫的氏族與氏族之間的親戚感情疏遠了,用親戚感情維系所有炎黃子孫的利益已不現實,炎黃族內部又分成了許多利益集團,他們更看重本氏族的利益。氏族集體利益使他們相爭,進而爭奪最高領導權,號令其它氏族。專制開始了,執政之基與利益獲取聯系在一起。
三、甘之戰對中國歷史進程的影響
甘之戰,應該是影響中國歷史進程的一場戰爭,可惜這場戰爭沒有被史學界引起足夠的重視。如果有扈氏勝利了,最好打平了,族天下被取消,各氏族彼此平等獨立,可能中國三代時期的政治制度會象古希臘城邦民主制一樣--各氏族、社區(城邦)獨立平等,中國政治思想發展的歷史可能就會與西方政治思想發展的歷史有許多相近的地方。
可以肯定地說,當今任何民族都經歷過各氏族相互獨立、平等地發展的階段,而且都處于早期的文明史上,中國阪泉之戰前也是如此。只是其它國家各氏族在同化的社會化過程中沒有哪一個氏族長期處于絕對主導地位,象中華民族這樣由一個族同化它周圍的各個氏族,而且使它周圍的氏族從文化上認同它們是該族的子孫。
各氏族間相互平等、獨立,形成相互獨立的城邦,有利于民主思想的產生。但是,人類的發展總在趨近于同,在中國就是“大一統”。在早期的人類社會,小國寡民的城邦(社區)形態與各城邦(社區)“全球化”發展必然產生沖突,不利于“安定團結”,容易形成社會秩序的混亂,影響人類的高速發展,它們要趨于同。
中國沒有古希臘民主制時期,它一直沿著大一統的趨勢發展,因此,在農業社會,從漢至明它一直領先于世界各國文明,唐時處于鼎盛時期,就象今天的美國領導世界潮流。
中國沒有古希臘民主制時期,也使它的文化發展史上平等民主思想容易被扼殺,整個社會系統缺少平等思想,社會本位主義的集體主義思想處于主導地位,集權專制政治漫長,始終走不出“中世紀”,明以后,中國政治思想明顯地落后了。
如果把中西方政治思想作一個比較:中西方文明發展竟賽有點象龜兔賽跑,中國象只兔子,西方象只烏龜。西方早期在各氏族"全球化"過程中產生了民主制,使古希臘文化源中種下了自由平等的根,使它們的社會象散沙,中世紀落后于中國。由于西方早期有了民主制,使它們的社會很快走出中世紀,民主強大,當代文明遠遠領先于中國。這大概是歷史的辯證法。可以想見,素有集體主義思想的中國一旦民主化后,政治制度同西方處于同一起跑線上,又有可能超過西方,實現中華文明的再次復興。
甘之戰,有扈氏的失敗,使中國政治思想的發展不同于西方,政治思想的發展在此分野了,中國的政治制度有別于西方的政治制度;甘之戰,有扈氏的失敗,也使中國政治思想在自身的發展史上分野了,由族選公推最高領導人到族天下,宗法制到宗派制,服天命到天命令;甘之戰,有扈氏的失敗,也使中國文化發展分野了,人是社會人,天生地要接受領導,君君臣臣是天理。……。
甘之戰功不可沒:它使中國社會繼續趨于大一統,從漢至明一直領先于西方文明;甘之戰千古之罪:它使中國沒有在歷史上出現象古希臘那樣短暫的民主制,集權政治從萌芽而根深蒂固,走不出中世紀,使中國從清至今被西方文明遠遠拋在身后。
涿鹿之戰、阪泉之戰奠定了炎黃族的主導地位,甘之戰則種下了中華民族集權專制社會管理模式的種子,經少康中興、殷、周,最終由秦變成了集權專制社會管理大樹,直至今天葉枯萎了,根還活著,人民還在民主化過程中掙扎和探索。
四、甘之戰種下的集權專制種子
族天下和有扈氏的起兵是劃時代的,它起碼說明以下問題:
1、槍桿子里面出領導權。
由于廢除族選公推,誰打得贏誰就是“王”,一支維護領導權的打手(軍隊)正式誕生。
2、人民天生是政府的對立物。
這是集權專制制度把同為炎黃子孫的人劃分為領導階級與被領導階級,領導階級代表被領導階級的必然結果,也是集權專制管理方式的根本弊端。在這種制度下,從整個歷史過程來看,領導輪流坐,人民輪流當。它所帶來的后果是:
(1)社會在一定領域已失去公正性,公正性被階級性(領導階級和被領導階級)代替。
(2)整個社會治少亂多,呈"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之勢。盛產軍事家。整個中國歷史是最好的證明。
(3)、社會事務已經不是社會成員的了,而是一族、一家、一人的。
過去社會管理需要集中的權力是為了炎黃族的和平與發展,它不形成領導對社會財富及社會成員的占有,而現在,誰擁有最高領導權誰就擁有對整個社會的人、財、物的支配權。當然,這是一個過程,夏啟時還是萌芽狀態。在這種情況下:
(1)以最高領導人為核心的政府多了一項職能:統治職能。
政府具備了三個職能:保境職能、發展該社會職能、統治職能。在集權專制政治下,政府必須對付它領導的人民。新建立的政府除了要對付炎黃族之外的其它未同化的氏族外,還要對付炎黃族內部的非最高領導人氏族的其它氏族,以及最高領導人氏族內部圍繞權力的爭奪;
(2)建立一元化政府結構。
A、權力高度集中。最高領導人的權力不允許有其它權力與之平行、牽制、監督、制約、壓制;B、各級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奉祿都受制于政府最高領導人;C、政府機構的建制圍繞最高領導人權力運行;D、一切法律法規最核心的是保護最高領導權利益。
(3)建立官僚等級制度。由于權力的取得靠暴力,靠暴力使被他領導的人和利益集團服從,當他通過暴力取得了領導地位后,他必須建立官僚等級制度。雖然官員等級地位的取得與血緣宗親有關,但這種等級制度已不是按血緣關系的輩份來排列了,而是根據維系“王權”的重要程度確定等級的高低。這種等級制度是雙重等級制度,行政等級制度和宗族等級制度。
(4)對官員的選拔已不完全以社會公益事業的管理為依據。最高領導人為了穩定他的權力,而必須把忠誠領導與能力、品行等作為考察標準,即政治合格、有工作能力、有被招聘領導領導的民眾能接受的品行;
(5)“權力——依附”模式。
這是官僚等級制度的必然結果。A、最高領導人與其它領導人的權力依附;B、官僚集團內部上級與下級的權力依附;C、領導人與他領導的民眾之間的權力依附。
“權力——依附”被擴大為人身依附,中國人從此缺少了人格尊嚴。
(6)集權專制制度的權力制衡機制。它所建立的基礎是最高領導人對其招聘的各級領導干部的忠誠性、工作能力和敬業精神不信任。為了確保各級領導干部與最高領導人政治上保持一致,工作上認真負責,必須從不同角度制約其領導權力。但是,它是上級領導對下級領導的制約,不是人民制約政府。
(7)以王權為中心擴展的財富分配體系。官僚等級制度的建立,必然相應的是利益分配制度的建立。利益分配制度是官僚制度運行的第一推動力。領導也是人,他是盯著利益來當官的,而不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或者出家。這種利益分配制度必須要保證以最高領導人為中心,以他招聘的領導干部為半徑畫上一個圓,離圓心最近的得利最多,否則政府的等級制度鏈就會出現斷裂點。即便是政府管轄的區域利益也要以此原則來分配:京城得利最多,這是從最高領導人的安全性考慮的。集權專制社會是權力本位主義社會,官僚階層肯定是社會中獲利最多的階層。
(8)厚黑學已是一門學問。這是官僚等級制度和“權力——依附”模式的必然結果。官僚等級制度的建立,官員的榮華富貴與其官位聯系的“權力——依附”模式的建立,官位的取得并不僅僅與能力、敬業有關。因此,謀取官位的手段相繼出現,那是不擇手段,官場成為一門學問,官場學成為各級領導干部的必修課。
(9)強制領導人民。人民不可能自覺自愿地接受專制領導,這是本能。人把動物當作食物和寵物,當然要繩牽圈養,何況于領導人。因此,集權專制制度下,官員對人民的領導必然是強制性的,“不服從領導”,對于集權專制制度來講,這是罪中之罪。
(10)實行精神控制。人是精神與肉體統一的存在物,控制其精神就是控制人本身。集權專制制度有那么多不合理,這些不合理對于領導人來講不能赤裸裸地存在,必然要給予包裝,即使是毒藥,外表一定要涂上糖。這只有一個辦法,加強宣傳和輿論工作,宣傳部門與時俱進,理論創新。人民辛勤勞動上稅和養活自己,原因一定要歸功于領導制定的政策好。
(4)各權力集團爭奪領導人民群眾。
人民是財富之源,對于領導來講,擁有人民就是擁有財富。因此,它不允許社會中的其它利益集團爭奪人民群眾。各權力集團爭奪領導人民群眾,春秋戰國時期表現得最明顯。
4、社會階層格局
基本格局:領導階級和被領導階級。
領導階級內部:上級與下級。
5、窩里斗
自夏以來,中華民族作為和睦大家庭時代解體了,代之而來的是一部分人管理另一部分人。集權政治下的管理具有統治職能,統治的核心是經濟剝削和政治壓迫,人除了“榮”、“華”、“富”外還有“貴”,“貴”就是人在人面前高一等。“榮”、“華”、“富”他人都可能接受,這個"貴"被領導者從本能上就無法接受。三代以來,中華民族的團結只是“外御其侮”時才團結,在內部則是窩里斗。領導與群眾斗,領導與領導斗,群眾與群眾斗,團體與團體斗。中國比世界上任何國家和地區都盛產軍事家,盛產軍事家就讓人瞠目結舌!軍事家是干什么的?就是研究怎樣打人的人。武斷一點說,自三代以來,中華民族就是一部窩里斗的斗爭史。但是,中國人又有大家庭的歷史,又以大家庭自居,因此關于團結的書又不少。領導一開口就代表人民,而且自詡為人民的兒子。
中國歷史為什么是窩里斗的歷史?因為,集權政治把同為炎黃子孫的人分為領導與被領導兩部分,領導管理被領導,同時也要剝削和壓迫被領導,領導是榮、華、富,而且還貴,在被管理者面前高一等。比爾蓋茨再有錢不敢拉著警笛滿街跑,而我們的一個鄉長就可以拉著警笛滿鄉跑。皇帝制時代,領導出行鳴鑼開道,沿途“避讓”。領導與被領導之間有如此差距的生活質量,誰不愿意當領導?領導的幸福生活是從哪里來的,必然是建立在群眾的勞動之上。群眾愿意嗎?當然不愿意。因此,“要爭氣”!領導要過幸福生活,就必然要研究如何斗群眾,群眾自然要反斗領導,也要研究如何斗。領導又想當大領導,他們又要開斗。由于改變不了領導與群眾之間生活差距的現實,群眾也想當領導,于是,群眾之間也開斗。這樣的社會體制能不窩里斗嗎?柏楊先生說中國人的丑陋是窩里斗,其實丑陋的是中國的政治制度。
可以說,集權專制政治是人性惡的一面充分發揮的土壤,而這一切弊端的萌芽都從夏啟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