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輝志
內容摘要:該文用歷史民俗學的方法,對歷代史志文獻無載的重慶市大足縣“中敖火龍”這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起源作了初步考證,通過對兩則民間傳說的考察,論定“中敖火龍”起源于宋末,是紀念《宋史》有傳的忠義名臣趙昴發(大足中敖人)的“忠孝”文化活動,清代以后逐漸演變為今天祈福求吉祥的民俗文化活動,打上了移民文化的深刻烙印。
關鍵詞:趙昴發;“中敖火龍”;民間傳說;研究
作者簡介:趙輝志,1969年出生,重慶市大足縣志辦副主編、副編審,重慶大足石刻研究學會理事。
重慶市大足縣中敖鎮,有在春節期間舞龍、燒龍的習俗,這一獨具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被稱為“中敖火龍”。龍舞,全國均有,又稱“龍燈”,有大龍(火龍)、彩龍、黃荊龍、蛤蟆龍、板凳龍、草把龍等品種 ,屬民間舞蹈。“中敖火龍”全長20余米,由龍頭、龍身、龍尾組成,多用竹篾扎架,麻線系頭,彩紙和絲綢裱糊。龍嘴設噴火裝置,龍身內裝火藥筒和油紙捻。其獨特之處在于燒龍,它以“火球”開路,舞龍者須赤裸上身,任由鐵水、煙火噴射,龍口亦噴火,一時硝煙彌漫、響聲震天,剽悍的舞龍者往來穿梭,直到將龍燒成光架,舞龍者并無半點損傷,頗為神奇壯觀。1999年,中央電視臺《中國一絕》欄目曾到大足專題拍攝,向全世界介紹。著名的“銅梁龍”源于大足“寶頂香會” ,也與“中敖火龍”有千絲萬縷的聯系。而對于其起源,大足歷代史志文獻均無相關記載,唯一的線索便是中敖鎮的兩則民間傳說。本文擬從民間傳說入手,用歷史民俗學的方法,撥開歷史的迷霧,還其本來面目,就其起源作一初探,以就正于各界高明。
一、“中敖火龍”起源的兩則民間傳說
1.明清說
傳說中敖火龍源于明末清初,盛行于大清乾隆年間。中日甲午戰爭時,中敖火龍成了中敖百姓為了紀念當時的民族英雄趙子州而特別舉行的一種悼念活動。
據中敖火龍藝人龍運光先生的祖輩傳言:趙子州系皇帝身邊的一位一品武官,出征平倭,南下抗敵。當時兩軍對陣,敵炮猛烈。子州身著麒麟戰袍。他作戰英勇,倭以炮火襲之,戰士陣亡,僅剩子州孤身一人。他大義凜然,死不投降,敵連發數炮,他把胸中的麒麟視為皇恩所賜,護之即是保皇。于是他緊抱胸中麒麟,壯烈殉國。其遺體和佩劍,由當地百姓西移入川。又從川北移至當時比較安定的中敖場,葬于關圣殿正殿右側的一棵大黃桷樹下,幾經變遷,廟存墳失。
為了緬懷民族英雄趙子州,每年春節燒龍,已成為中敖傳統,舞龍者須赤膊上陣,任由煙火噴、禮花燒,以示硝煙彌漫,炮火連天,再現子州護龍迎戰之場面;而龍口噴火,以示子州護龍頑強抗爭。中敖火龍由此傳承,且龍頭街、回龍街、興龍街(后易名興隆街)也因之命名。文革之后,玩龍燒龍的時間由史定的每年元宵之夜更為春節初六晚上。”
2.周朝說
“傳說中的中敖火龍起源于周朝。一名叫趙洲官的中敖人為保護皇帝戰死,后人為了紀念這位忠臣,就在春節期間扎龍來燒。舞龍者必須赤裸上身,任由煙花四射,喻示趙洲官與老百姓共度佳節,增添節日的氣氛,燒龍的時間由原來的正月十五改為正月初六的晚上。”
比較以上上兩則傳說,它們的共同之處在于:“中敖火龍”起源于紀念一位戰死的趙姓忠臣。其不同處在于:或言起于周朝,或言起于明清;或言名趙子州,或言名趙洲官。
二、兩則傳說折射的宋末大足忠義名臣趙昴發烈跡
前面兩則傳說已大致表明,被紀念的這位大足忠臣姓趙,為國戰死。而在大足歷史上最著名的兩位忠臣(《二十四史》有傳),一是宋末趙昴發,二是明初胡子昭,故此人非趙昴發莫屬。下面試從趙昴發的生平事跡及有關文獻記載來考察其與兩則傳說有何內在的深刻聯系。
《宋史》 卷四百五十,《列傳》第二百九《忠義》五載:
“趙卯發,字漢卿,昌州人。淳祐十年,以上舍登第,為遂寧府司戶、潼川簽判、宣城宰。素以節行稱。中被論罷。咸淳七年,起為彭澤令。十年,權通判池州。
大兵渡江,池守王起宗棄官去,卯發攝州事,繕壁聚糧,為守御計。夏貴兵敗歸,所過縱掠,卯發捕斬十余人,兵乃戢。明年正月,大兵至李王河,都統張林屢諷之降,卯發忿氣填膺,瞠目視林不能言。有問以禔身之道者,卯發曰:‘忠義所以禔身也,此外非臣子所得言。’林以兵出巡江,陰降,歸而陽助卯發為守,守兵五百余,柄皆歸林。卯發知不可守,乃置酒會親友,與飲訣,謂其妻雍氏曰:‘城將破,吾守臣不當去,汝先出走。’雍氏曰:‘君為命官,我為命婦,君為忠臣,我獨不能為忠臣婦乎?’卯發笑曰:‘此豈婦人女子之所能也。’雍氏曰:‘吾請先君死。’卯發笑止之。明日乃散其家資與其弟侄,仆婢悉遣之。
二月,兵薄池,卯發晨起書幾上曰:‘君不可叛,城不可降,夫妻同死,節義成雙。’又為詩別其兄弟,與雍盛服同縊‘從容堂’死。卯發始為此堂,名‘可以從容’,及兵遽,領客堂中,指所題扁曰:‘吾必死于是。’客問其故,曰:‘古人謂慷慨殺身易,從容就義難,此殆其兆也。’卯發死,林開門降。大元丞相伯顏入,問太守何在,左右以死對。即如堂中觀之,皆嘆息。為具棺衾合葬于池上,祭其墓而去。事聞,贈華文閣待制,謚文節,雍氏贈順義夫人,錄二子為京官。”
嘉慶《大足縣志》 卷三《祠廟》載:“忠孝祠,在文廟左側,乾隆十年知縣李德修。嘉慶二十二年重修。祀宋趙昴發、陳用庚,明胡子昭、胡子儀、李開榞、張志譽、宋應皋;宋孝子何光覺,明黎伯滾、朱卿、夏藩。”
嘉慶《大足縣志》 卷八《人物·忠節》“宋趙昴發”目載:“按《宋詩紀事·昭忠逸詠》載,昴發裂衣書詩寄弟云:‘城池不高深,無財又無兵。惟有死報國,來生作弟兄。’ ”此即《宋史》所言趙昴發與親友“飲訣”“散其家資與其弟侄”之事。
而關于趙昴發墓地的文獻記載及明代人考證,則進一步證明了趙昴發為中敖人氏。按嘉慶《大足縣志》 卷一《輿地·墳墓》載“宋趙昴發墓”言:
“宋趙昴發墓,按文節公墓,在永川,而明潘紱以為在大足,載謁墓詩并序。
‘公予邑人,以進士僉判池州。元兵犯境,死之,夫人雍氏縊于后堂。先是大書案上曰:國不可背,城不可降,夫婦同死,節義成雙。事聞,贈待制,謚文節,語詳國史中。予避兵永安里,住其裔孫之鄰舍,因得數拜公墓,為詩紀之。按池州之齊山,亦有夫婦墓,疑元世未能歸葬,而舊傳公家人招魂,葬其衣冠,此殆是。與其裔孫無能言之者。公諱昴發,《齊山志》訛作昂發,《通鑒》作卯發,并非。
避燹寒林曲,衣光韞玉邱。忠魂垂舊國,烈跡寄方州。
環隧涓流響,陰風古木遒。青燐縈草露,白雨泛田漚。
欲買蒼巖逼,難支綠鬢修。有羅張病鶴,無嶼漾輕鷗。
岌岌狐貍影,岑岑虎倀儔。癡兒喚野爨,弱仆驗荒芻。
名豈兼生得,官非辟谷收。壑鄰悲戰伐,賦芽相謨猷。
迪吉希先德,師貞仗主憂。近分桑梓怨,遙集古今愁。
清醒誰為繼,權奇幾作求。良臣殊愿在,未忍附公舟。’”
以上為明代大足舉人潘紱對趙昴發名諱、籍貫、事跡、墓地的考證及謁墓詩。潘紱所言“永安里”即今中敖鎮。故趙昴發為中敖人,南宋著名忠臣,德祐元年(1275)二月死于池州(今安徽貴池縣)太守(代理知州)任上,元兵服其忠義氣節,禮葬其于池州齊山,中敖墓地當為衣冠冢。家鄉人民為紀念趙昴發,自1275年以后,每年春節元宵(農歷正月十五)都要舞龍、燒龍(與他死難時間——農歷二月接近)。
三、結論
1.“中敖火龍”起源的真實面貌
從以上民間傳說與趙昴發生平歷史背景的對比考述可以看出:傳說中的“趙子州”實即“趙知州”之訛;“趙洲官”實即“趙州官”;起于明清、周朝之說皆誤,“中敖火龍”應起于宋末(1275年以后),是一種“忠孝”文化活動;被紀念的忠臣為南宋昌州大足縣永安里(今中敖鎮)人趙昴發,于中敖曾建衣冠冢,位置在今中敖鎮關圣殿側,現已不存。
2.“中敖火龍”民俗功能的歷史演變
“中敖火龍”最初起源于紀念忠臣趙昴發,而清代以來,因為“湖廣填四川”的原因,又打上了深深的移民文化烙印,逐漸由最初的“忠孝”文化活動演變為一種全民性的祈福求吉祥的民俗文化活動。所以,從宋末至明末為“中敖火龍”發展的第一個階段——“忠孝”文化階段,紀念氣氛濃厚;清代以來至今為第二個階段——民俗文化階段,祈福求吉祥的成分更濃一些。因為明末清初戰亂,大足土著人口只有少數幾姓,且多為避亂外地后又返回,外來移民要將傳至明代的大足“中敖火龍”習俗傳承下來,不可避免地要融入移民文化的成分,這是其民俗功能發生演變的直接原因。下面試從“中敖火龍”的開光點相、出龍祭典儀式及祭文來看其民俗功能的擴展情況:
“中敖火龍的開光點相、出龍祭典及祭壇專用語
每年春節前,龍燈會就籌備了火龍的制作事宜。成龍后,即擇日選址,舉行開光點相大典。不如此,龍即死龍,也無靈氣。龍的開光點相在擇定吉日良辰后,就要選址,一般是正規寺廟或政府首腦機關。舊時,中敖火龍的開光點相盛典,或在關圣殿,或在金頂寺。
給龍開光點相時,要擺設香案、香蠟紙燭齊備。主持盛典者,一般為當地德高望重的會長、幫首、龍頭。
盛典開始,鑼鼓喧天,鞭炮齊鳴,點燭燃香,燒錢化紙。之后,便由主持從香案中抽出一只燃香,燒一把紙錢叩首作揖,點相祭告:“×年×月×日,吉日良辰,開光點相,龍的化身,普降靈光,奉請天地神靈、日月山光、玉皇大帝、太上老君、王躅龍仙、四海龍王、白鶴童子、山神土地、地神地主、四角諸神、地門龍神、錢財奉請,保佑:為官者,清正廉明,步步高升;經商者,心無邪念,財源滾滾;讀書者,勤學苦練,錦繡前程;行藝者,技精藝絕,千家請,萬家迎;從軍者,赤膽忠心,保國為民;務農者,風調雨順,五谷豐登。接著用燃香點相:一點龍頭,壓倒邪念,氣宇軒昂;二點龍眼,靈光四射,龍鳳呈祥;三點龍喉,吼聲如雷,威震四方;四點龍身,豪光萬丈,光照蒼桑;五點龍甲,金光燦爛,活龍坦蕩;六點龍尾,雄風萬里,振興家鄉。急急如令,萬家恭迎,如意吉祥,國泰民安,福祉一方。”
開光點相盛典畢,鑼鼓起,鞭炮鳴。游龍入會館恭奉。
大年初一,龍燈會街頭舞龍,給千家萬戶拜年,供品累累,供金無數。時至元宵之夜,燒龍前,舞龍者必須先沐浴,赤身護龍舉行出龍儀式,盛典地址在關圣殿下趙子州的墳前,仍設香案,備足供品,燃化香蠟紙燭,一番祭拜禱告之后,燒龍晚會開始。晚會結束前,龍再游至中敖回龍閣回龍,以示眾民留住龍的靈氣,以保一方安居樂業,百事俱興。
次日后擇期擇地將龍的殘骸火化,用相似的禮儀恭送玉躅龍仙回天顯靈。
外地恭請中敖火龍需舉行迎龍盛典,給龍敬酒掛紅,恭迎東方巨龍,招來人杰地靈,保一方清吉平安,促一地興隆安康。
從其“點相祭告”可見,奉請的是“天地神靈”,希望得到保佑的是“為官者”、“讀書者”、“行藝者”、“從軍者”、“務農者”等社會各界人士,求的是“國泰民安,福祉一方”不再囿于單純的紀念功能。
3.關于“中敖火龍”起源的民間傳說的歷史演變
“中敖火龍”起源于宋末,而關于其起源的兩則傳說當起于清初,經過清代、民國、直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今天,在歷史的長河中,伴隨著種種迷霧,特別是移民文化的介入,發生了丟失、斷層、錯亂、誤接。我們從歷史民俗學的角度,仍然可以還其歷史的本來面目,其演變脈絡也是有跡可尋,較為清楚的。宋、元、明時期,大足人代代相承,不可能產生這種錯訛夾雜的傳說(明末,尚有趙昴發裔孫守護其衣冠冢)。清初,因為大足土著人口幾乎消失殆盡,新來的移民在傳承“中敖火龍”的民俗活動中,產生出這兩則似是而非的民間傳說。這與當年史學大師顧頡剛先生研究孟姜女故事時(他首次對中國民間傳說故事進行了精細和系統的考證),將“層累地造成的古史”觀用于民俗故事研究,通過“演變法則”來考證其源頭、發展、變形等史實 所遇到的情況具有相似性,用歷史學方法對民俗進行研究是中國民俗學的一大特色。民俗是一個地區影響最大、群眾性最強的基礎文化,最能體現一個地區的文化精髓、文化內涵。起于1275年后的“中敖火龍”其實是一種“忠孝”文化的傳承,而1179~1254年間高僧趙智鳳集中刻造大足寶頂山石窟,“刻石追孝”,無疑對它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它對以后明代胡子昭“兩間正氣歸泉壤,一點丹心在帝鄉”的“忠孝”精神也起了潛移默化的作用。它既是大足民俗文化的一種載體,又是大足歷史上特定歷史事件的縮影,更是大足人民傳統“忠孝”精神的象征。深入研究大足民俗文化,發掘其深刻的文化內涵,任重而道遠!
4. “中敖火龍”的未來發展趨勢——確認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保護、傳承、振興。
從以上考證可知,“中敖火龍”是一種中國特色的“忠孝”文化、民俗文化傳承,是一種獨具特色的民間舞蹈,它的起源,歷史發展、演變脈絡清晰,具有深刻的歷史背景和文化內涵,與大足石刻、寶頂香會都有極深的淵源關系。對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3年10月17日公布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人類的創造力。”),它符合其要求,具體符合5個方面的第2“表演藝術”,第3“社會風俗、禮儀、節慶”,第5“傳統的手工藝技能”三個方面,可以申請確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至于申請何種等級,是單獨申請還是作為“寶頂香會”的組成部分一起申請尚可進一步研究。只有被確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才最有利于“中敖火龍”的立檔、研究、保存、保護、宣傳、弘揚、傳承和振興。
大足縣中敖鎮政府
注釋:
2006-07-10
發布日期:2009-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