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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史料的歸納與解讀
——元代至明初小說戲曲中白銀的使用

沈伯俊

  內容提要:元代至明初,朝廷明令推行紙幣,禁止白銀作為貨幣流通。然而,在這一時期的小說戲曲中,白銀在日常生活和交易中的使用卻隨處可見。這是當時社會生活的生動反映,表明朝廷禁令對官民的實際約束力相當有限。由此可見,以小說情節中人們廣泛使用白銀來證明《水滸傳》成書于嘉靖初年,未必可靠。而注意朝廷律令與實際生活的差距,更值得研究者進一步重視。

  關鍵詞:元代;明初;小說戲曲;白銀

 

  古典文學名著《水滸傳》的成書年代,一直是《水滸》研究中一個爭論頗多卻懸而未決的重要問題。石昌渝先生的《〈水滸傳〉成書于嘉靖初年考》一文①,通過四個方面的考證,斷定:“《水滸傳》決不可能寫于明初,只能是在嘉靖初年。”我認為,昌渝先生此文,在迄今為止論證《水滸傳》成書于明代中葉(或嘉靖年間)的諸文中,是眼界最寬、考證最細的一篇力作。不過,在閱讀和研究中,我感到此文尚有值得商榷之處。這里僅就其第三條論據進行一些探討,以就教于昌渝先生。

  昌渝先生指出:“白銀在《水滸傳》的世界里是一種流通的貨幣,人們隨身攜帶,常常用于小額的生活消費。”而“在中國歷史上,白銀成為貨幣是明朝中期才發生的事情。”元朝統一全國后,便推行紙幣,“紙幣成為流通的貨幣形態,朝廷同時下令禁止金銀作為貨幣流通。”“明初朝廷繼續實行紙幣的貨幣政策,嚴令禁止百姓在買賣中用金銀交易。”正統年間,鈔法開始動搖;弘治、正德間,寶鈔不行;到了嘉靖初年,社會已專用白銀了。而“《水滸傳》絕無使用紙幣的描寫,甚至用銅錢也罕見,市場交易不論款額大小,幾乎專用白銀。”這“更像嘉靖初年貨幣情況的寫照”。這里的思維邏輯是:作家不可能離開自己生活的時代,在其不經意的敘事中,常常會流露出其所處時代的痕跡。既然元代至明初朝廷禁止使用白銀,而《水滸傳》卻描寫人們在交易中廣泛使用白銀,這就證明它決不可能寫于元代至明初,而只能成書于社會已專用白銀的嘉靖初年。應該說,這一推理的邏輯起點是正確的,但其結論卻未必正確;從同一邏輯起點出發,對照元代至明初小說戲曲中貨幣的使用情況,倒可能得出大不相同甚至相反的結論。

  在元代至明初的小說中,人們在日常生活和交易中使用的貨幣是多元化的,白銀、銅錢、紙幣都有,而白銀的使用則明顯地居于主導地位。下面試分類作一初步考察。

  (一)宋元小說話本中的貨幣使用情況

  現存宋元小說話本,有的沒有寫到貨幣的使用情況,姑且不論。寫到貨幣使用的作品中,絕大部分是以白銀為主要流通貨幣。

  例一,《崔衙內白鷂招妖》:“把三兩銀子與酒保,還了酒錢。”“你們都聽我說:若打得活的歸去,到府中一人賞銀三兩,吃幾杯酒了歸;若打得死的,一人賞銀一兩,也吃幾杯酒了歸;若都打不得飛禽走獸,銀子也沒有,酒也沒得吃。”“若捉得這紅兔兒的,賞五兩銀子!”

  例二,《鄭節使立功神臂弓》:“各支二兩銀子與他。” “別的員外二兩,你卻要二百兩。”“張員外被他直詐到二十兩。”

  例三,《白娘子永鎮雷峰塔》:“你去取一錠白銀下來。”“打開看時,卻是五十兩雪花銀子。”“取出一兩銀子道:‘先生收了銀子,待捉得蛇,另又相謝。’”

  例四,《夔關姚卞吊諸葛》:“今特遣人赍白金百兩,與侄為路費。”“老丈大喜,命童子取銀一錠,以酬潤筆之資。”

  例五,《志誠張主管》:“又向衣袖里取出一錠五十兩大銀,撇了自去。”

  例六,《三現身包龍圖斷冤》:“贈酒十樽,銀十兩,遣之。”“我今與你一兩銀子。”“昨日……撰(賺)得有二兩銀子。”“如有能解此語者,賞銀十兩。”“包爺不失信于小民,將十兩銀子賞與王興。王興把三兩銀子謝了裴孔目。”

  例七,《任孝子烈性為神》:“取了三五錢銀子,到鐵鋪里買了一柄解腕尖刀。”

  例八,《萬秀娘仇報山亭兒》:“大官人腰里把些碎銀子,教焦吉買些酒和肉來共吃。”“周吉取一錠二十五兩銀子把與這大漢。”

  例九,《史弘肇龍虎君臣會》:“(柴夫人)教管錢的,支一兩銀子與他。”

  例十,《五戒禪師私紅蓮記》:“長老去衣箱里取出十兩銀子,把與清一。”

  例十一,《趙伯升茶肆遇仁宗》:“委此人送你起程,付一錠白銀五十兩,與你文書,赍到成都府去。”“趙旭遂將此銀鑿碎,算還了房錢。”

  例十二,《張孝基陳留認舅》:“若在外恁般游蕩,也得好些銀子使費。”“令郎……算來共借有三千銀子。”“身邊還存得三四兩銀子,可做盤纏。”“過善道:‘媳婦,你與過門爭氣,這百畝田尚少,再增田二百畝,銀子二百兩,與你終身受用。’”

  此外,一些作品寫到使用銅錢或銀、錢并用的情況。

  例一,《錯斬崔寧》:“丈人取出十五貫錢來,付與劉官人。”

  例二,《楊溫攔路虎傳》:“茶博士抖那錢出來,數了,使索子穿了,有三貫錢,把零錢再打入竹筒去。員外把三貫錢與楊三官人做盤纏回京去。”“那利物,有一千貫錢。”

  例三,《董永遇仙傳》:“這長者見雪下得大,叫院子王仝,去庫中取一千貫錢,倉中搬米十石,在門前散施。”

  例四,《勘皮靴單證二郎神》:“夫人分付當道的賞了些銀兩,上了轎,簇擁回來。”“冉貴便去便袋里摸一貫半錢來。”“冉貴又去摸出二十文錢來。”

  例五,《沈小官一鳥害七命》:“(張公)心中想道:‘終日括得這兩分銀子,怎地得快活?’”“張公道:‘別的不打緊,只這個畫眉,少也值二三兩銀子。’”“那李吉取出三塊銀子,稱稱看到有一兩二錢。”“如有尋獲得沈秀頭者,情愿賞錢一千貫;捉得兇身者,愿賞錢二千貫。”

  例六,《宋四公大鬧禁魂張》:“我與你二兩銀子。”“宋四公夜至三更前后,向金梁橋上四文錢買兩只焦酸餡,揣在懷里。”“教你買三文粥來,你兀自不肯。”“店二哥,我如今要行,二百錢在這里,煩你買一百錢熬肉,多討椒鹽;買五十錢蒸餅;剩五十錢,與你買碗酒吃。”“趙正打個地洞,去錢大王土庫偷了三萬貫錢正贓。”“如有緝知真贓來報者,官給賞錢一千貫。”“正遇那主管,將白玉帶賣與北邊一個客人,索價一千五百兩。”

  例七,《楊思溫燕山逢故人》:“思溫取出五兩銀子與過賣,分付收了銀子,好好供奉數品葷素酒菜上來,與(陳)三兒一面吃酒說話。” “乃日納買工錢八十,故在此做過賣。”“三兒常上樓供過伏事,常得夫人賞賜錢鈔使用。”“以白銀三兩,謝了婆婆;又以黃金十兩,贈與思溫。”

  例八,《錯認尸》:“說得此事成了,我把五兩銀子謝你。”“只要一千貫文便嫁與他。”“每年只要你三五百貫錢,冬夏做些衣服與他穿。”

  例九,《張古老種瓜娶文女》:“先各與你三兩銀子;若討得回報,各人又與你五兩銀子。”“做我傳話那沒見識的老子,要得成親,來日辦十萬貫見錢為定禮,并要一色小錢,不要金錢準折。”

  上述九例,例一至例三是使用銅錢的,例四至例九則是銀、錢并用的。銀、錢并用,銀子仍居于主導地位。

  另有少數作品,則寫到銀、鈔并用的情況。

  例一,《汪信之一死救全家》:“打并得五十兩銀子,分送與二人,每人二十五兩。”“今有楮券四百,聊奉希顏表意。”“有能擒捕汪革者,給賞一萬貫,官升三級;獲其嫡親家屬一口者,賞三千貫,官升一級。”“那解汪世雄的得了許多銀兩,剛行得三四百里,將他縱放。”“又到天荒湖拘集漁戶,每人賞賜布鈔,以收其心。”按:這里提到“楮券”(紙幣),又提到“賞賜布鈔”,可見“一萬貫”、“三千貫”均系鈔。

  例二,《快嘴李翠蓮記》:“只見媽媽拿出鈔來,翠蓮接過手,便道:‘等我分!……抬轎的合五貫,先生媒人兩貫半。’”“大小衙門齊下狀,拿著銀子遠處使。”

  例三,《濟顛語錄》:“(修)元乃隨取出所帶之鈔若干,納付長老,以為設齋、請度牒、常住公用等費,余者付仆人作路費。”“筍便化了,你等可出五百文鈔,還腳分。”“次早,果見朝廷差太尉押到寶鈔三萬貫。”“次將銀五兩送與,濟公一文不要。”

  上述三例,都是銀、鈔并用,而以鈔為主。

  值得注意的是,在宋元小說話本中,單純使用紙幣的情況反而極為罕見。

  (二)宋元講史話本中的貨幣使用情況

  宋元講史話本,因主要反映王朝興廢,軍國大事,征戰攻伐,敘事比較簡略,很少有世俗生活的描寫,因而涉及貨幣使用的情節很少。而在為數不多的這類情節中,人們使用的貨幣主要是銅錢。

  例一,《五代梁史平話》卷上:“咱有一個計策,討得幾貫錢贈哥哥果足歸去。……有個莊主喚做馬評事,家財巨萬,黃金白銀不計其數。”“少年道:‘要價錢三百貫。’”“將些銀子與那岳喜的伴當。”

  例二,《五代漢史平話》卷上:“義父一日將錢三十貫文,令知遠將去汾州城里納糧。”

  例三,《五代周史平話》卷上:“那漢將這寶劍出賣,郭威便問那漢道:‘劍要賣多少錢?’那漢索要賣五百貫錢。郭威道:‘好!只直得五百錢。’”“連吃了二三斗酒,該酒錢一貫有余。”

  例四,《三國志平話》卷上:“送獻錢物約二萬余貫。”“(張)飛叫量酒:‘將二百錢酒來。’”卷中:“(張)遼曰:‘便加將軍重職,每月四百貫、四百石。’”

  這些例子中,雖有個別(例一)提到“白銀”、“銀子”,但主要的流通貨幣仍是銅錢。這顯然是宋代以銅錢為主幣,同時白銀也已作為儲藏手段和輔助性貨幣的歷史痕跡,但應該說與元代民眾的貨幣使用習慣也是不矛盾的,否則就難以保留在作為大眾技藝的講史話本之中。

  (三)《永樂大典》反映的貨幣使用情況

  成書于永樂五年(1407)的《永樂大典》,作為大型類書,卷一三一三九“送”字韻“夢”字類收錄了小說《西游記》早期版本中《魏徵夢斬涇河龍》一節,其中寫道:“先生曰:‘來日不下雨,到了時,甘罰五十兩銀。’”“老龍又變為秀士,入長安卦鋪,問先生道:‘你卦不靈,快把五十兩銀來。’”孫楷第先生對此評曰:“文與吳承恩《西游記》不同,而語意大似話本。引書標題作《西游記》,則明初確有《西游記》一書,遠在吳書之前也。”②實際上,此本《西游記》頗有可能成書于元代。不管怎樣,這至少反映出元代至明初,交易中使用白銀已經成為生活中普遍的現象。

  (四)明初文言小說中的貨幣使用情況

  明初文言小說并不興旺,著名者當推瞿佑的《剪燈新話》和李昌祺的《剪燈馀話》。其中少數作品,涉及貨幣的使用情況,茲略作分析。

  其一,《剪燈新話》卷一《三山福地志》寫到:“同里有繆君者,除得閩中一官,缺少路費,于(元)自實處假銀二百兩。”“明日,再往,酒果三杯而已,落落無顧念之意,亦不言銀兩之事。”“繆君……曰:‘……吾分祿米二石及銀二錠,令人馳送于宅,以為過歲之資,幸勿以少為怪。’”這里提到的“銀”、“銀兩”,既可作路費,又可用于過年購物,顯然已是日常生活使用的貨幣。

  其二,《剪燈新話》卷一《金鳳釵記》寫到:“以釵貨于市,得鈔二十錠。”這里明確提到“鈔”,證明了鈔在元代的法定貨幣地位。

  其三,《剪燈新話》卷三《富貴發跡司志》寫到:“受鈔三百錠,枉法斷公事;取銀五百兩,非理害良民。”“月奉束脩五錠。”這里鈔、銀并舉,可見作品所寫的元末至正年間,銀、鈔并用乃是常見的現象。

  其四,《剪燈馀話》卷二《鸞鸞傳》寫到:“媽媽還賀曰:‘可諧矣!請以百金為賞。’”“候媼出,潛隨至家,奉銀一錠為壽,而以情告焉。”故事也發生于元末至正年間,主人公給鄰居的“穿珠匠婦”、巫婆送禮均用銀,可見白銀用于其日常用度。與前面提到的《剪燈新話》卷一《三山福地志》相印證,越發表明白銀在元末使用之廣泛。這種現象,對于明初的人們也并不陌生。

  綜上所述,從元代到明初的小說中,白銀的使用真是隨處可見。

  那么,元代戲曲中貨幣的使用情況又是如何呢?

  元代最流行、影響最廣泛的戲曲樣式是雜劇。我們就以元雜劇為考察對象,來看看其中的貨幣使用情況吧。

  與元代的小說話本相類似,元雜劇寫到貨幣使用的作品中,絕大部分也是以白銀為流通貨幣。

  例一,關漢卿《竇娥冤》的“楔子”寫到:〔蔡婆云〕“這里一個竇秀才,從去年向我借了二十兩銀子,如今本利該銀四十兩。”“再送你十兩銀子做盤纏。”第一折寫到:〔賽盧醫云〕“我問他借了十兩銀子,本利該還他二十兩。”第二折寫到:〔賽盧醫云〕“剛少他二十兩花銀。”〔桃杌云〕“告狀來的要金銀。”

  例二,馬致遠《青衫淚》第二折寫到:(茶商劉一郎來見裴興奴)〔凈見旦科,云〕“小子久慕大名……先送白銀五十兩做見面錢。”

  例三,王實甫《西廂記》第三本第四折寫到:〔末云〕“小生有花銀十兩,有鋪蓋賃與小生一付(副)。”第五本第一折寫到:〔旦云〕“紅娘,取銀十兩來,就與他盤纏。”

  例四,白仁甫(白樸)《東墻記》第四折寫到:〔卜云〕“梅香,與郎中五錢銀子。”

  例五,無名氏《陳州糶米》的“楔子”寫到:“欽定五兩白銀一石細米”。〔劉衙內背云〕“……私下改做十兩銀子一石。”第一折寫到:〔糶米百姓〕“只得各家湊了些銀子,且買些米去救命。”“我這銀子還重著五錢呢。”

  例六,張國賓《合汗衫》第一折寫到:〔正末云〕“再將五兩銀子來。”

  例七,無名氏《小孫屠》第一折寫到:〔外末醫云〕“怎莫這半藥直銀七兩。”

  例八,無名氏《凍蘇秦》的“楔子”寫到:〔王長者云〕“在下無物相贈,有春衣一套,鞍馬一副,白銀兩錠,與先生權為路費。”

  例九,無名氏《來生債》的“楔子”寫到:〔沖末扮李孝先云〕“只因本錢欠少,問本處龐居士借了兩個銀子做買賣。”〔正末云〕“本利該四錠銀子,都不問你要。行錢,再將兩錠銀子來。”第一折寫到:〔磨博士云〕“我一日我請著爹二分工錢。”〔正末云〕“孩兒也,喚做銀子。……他也中吃,也中穿。……那中吃中穿,是教你將他鑿碎了,買吃買穿。”第二折寫到:〔正末云〕“將一兩銀子來與羅和孩兒。”〔磨博士云〕“孩兒也不敢多要,只先支一錢銀子,買一條扁擔。”〔正末云〕“咱家中奴仆使數的,每人與他一紙兒從良文書,再與他二十兩銀子,著他各自還家。”

  例十,武漢臣《玉壺春》第二折寫到:〔甚舍云〕“我與你二十兩銀子做茶錢。”

  此外,一些作品寫到銀、鈔并用的情況。例如高文秀《雙獻功》第一折寫到:〔正末云〕“……若有些失錯呵,我情愿輸三兩銀子。”第三折寫到:(李逵到牢里看孫孔目)〔正末云〕“俺娘與了我一貫鈔,著我路上做盤纏。” 又如無名氏《殺狗勸夫》第二折寫到:〔柳胡云〕“呀,哥哥靴(革勾)里有五錠鈔呢。”第四折寫到:〔胡云〕“只等他抬出三千兩銀子來,便饒了他吧。” 再如無名氏《看錢奴》第二折寫到:〔賈仁云〕“若有人問我要一貫鈔呵,哎呀,就如同挑我一條筋相似。”〔賈仁云〕“若有反悔之人,罰寶鈔一千貫與不悔之人使用。”第三折寫到:〔興兒云〕“你自去開了庫,拿著十個金子、十個銀子、一千貫鈔,我跟著你燒香去來。”另如《云窗夢》第一折寫到:〔凈云〕“大姐,我多有金銀錢鈔哩。”

  個別作品中,主要用鈔。例如武漢臣《老生兒》的“楔子”寫到:〔正末云〕“張郎,將二百兩鈔來與引孫。”〔引孫云〕“我那伯伯與我二百兩鈔;我那伯娘當住,則與我一百兩鈔,著我那姐夫張郎與我;他從來有些掐尖落鈔,我數一數。六十兩,七十兩,八十兩,則八十兩鈔。”但結合上引武漢臣的另一雜劇《玉壺春》來看,作者所寫,仍是銀、鈔并用。

  還有個別作品寫到以金釵為代幣的情況。例如無名氏《爭報恩三虎下山》的“楔子”寫到:〔正旦對關勝云〕“兄弟也,無甚么與你。這一只金鳳釵,與你權做壓驚錢,休嫌輕意。”第一折寫到:〔正旦對徐寧云〕“兄弟也,路途上廝見,無甚么與你。這一只金釵兒,倒換些錢鈔,做盤纏去。”有歷史學家指出:“金釵本是一種首飾,但在宋代似乎有時作為一種小金條來代錢使用。”③此劇一再寫李千嬌贈人金釵作“壓驚錢”,作盤纏,表明以金釵為代幣的情況在元代已相當普遍。

  綜上所述,在元雜劇中,白銀的使用也是居于主流地位。

  上面的考察,清楚地證明了本文第一部分開頭提出的觀點:“在元代至明初的小說中,人們在日常生活和交易中使用的貨幣是多元化的,白銀、銅錢、紙幣都有,而白銀的使用則明顯地居于主導地位。” 這些作品分別問世于元代和明初,已是公認的、確鑿無疑的事實;如果以元代至明初朝廷明令推行紙幣,禁止白銀作為貨幣流通的律令為依據,便要否定它們是元代至明初的作品,硬說它們只能出現于明代嘉靖以后,那是很荒唐的。恰恰相反,作品中這類“不經意的敘事”,正是當時的社會生活的形象反映,表明盡管朝廷再三頒布禁令,其對廣大官民的實際約束力卻相當有限。元代政治腐敗,社會黑暗,法紀廢弛,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十分尖銳,朝廷的律令往往停留于官方文書,并常常由官員們帶頭破壞,自然難以在民間嚴格推行。由于比價極不合理,加上各級官吏的貪婪侵漁,紙幣的實際購買力大大低于其面值,廣大民眾為了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不得不以銀、錢為支付手段;這樣一來,紙幣壅塞,銀錢廣行,逐漸成為普遍現象。筆者查閱《元史·食貨一》,其中云:“(天歷)二年(1329):至元鈔一百一十九萬二千錠,中統鈔四萬錠。”此后再無印鈔記載,似可為此一證。元末天下大亂,群雄并起,元王朝發行的紙幣更是成為廢物,銀、錢成了真正的流通貨幣。這種情況,自然會延續到明初。

  再看《水滸傳》的情況。正如石昌渝先生所說:“《水滸傳》絕無使用紙幣的描寫……市場交易不論款額大小,幾乎專用白銀。” 不過,書中使用銅錢的情況卻并非“罕見”。僅就百回本《水滸》的前三十回略加考察,便可看到如下例子:(1)“華陰縣里不敢捉他,出三千貫賞錢召人拿他。”(第二回)(2)“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著落店主人家,逼要原典身錢三千貫。”“出賞錢一千貫,寫了魯達的年甲貫址,畫了他的模樣,到處張掛。”(第三回)(3)“當時林沖看了,吃了一驚,失口道:‘好刀!你要賣幾錢?’那漢道:‘索價三千貫,實價二千貫。’林沖道:‘值是值二千貫,只沒個識主。你若一千貫肯時,我買你的。’那漢道:‘我急要些錢使,你若端的要時,饒你五百貫,實要一千五百貫。’林沖道:‘只是一千貫,我便買了。’”“林沖別了智深,自引了賣刀的那漢,去家去取錢與他。將銀子折算價貫,準還與他……那漢得了銀兩自去了。”(第七回)(4)“又一個盤子,托出一斗白米,米上放著十貫錢,都一發將出來。”(第九回)(5)“州尹大驚,隨即押了公文帖……出三千貫信賞錢,捉拿正犯林沖。”(第十一回)(6)“楊志道:‘祖上留下寶刀,要賣三千貫。’牛二喝道:‘……我三百文買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第十二回)(7)“只見獨木橋邊一個漢子,把著兩串銅錢,下來解船。”(第十五回)(8)“那漢道:‘我一了不說價,五貫足錢一桶,十貫一擔。’”(第十六回)(9)“本處一個財主,將五千貫錢教小人來此山東做客。”“何清笑道:‘……若是叫兄弟得知,賺得幾貫錢使,量這伙小賊有甚難處?’”(第十七回)(10)“又得知縣一力主張,出一千貫賞錢,行移開了一個海捕文書。”(第二十二回)(11)“知縣就廳上賜了幾杯酒,將出上戶湊的賞錢一千貫,賞賜與武松。”(第二十三回)(12)“鄆哥道:‘要尋大官人賺三五十錢養活老爹。’”(第二十四回)(13)“武大道:‘……我有數貫錢,與你把去糴米。’”(第二十五回)(14)“施恩當時打點了,叫兩個仆人先挑食籮酒擔,拿了些銅錢去了。”(第二十九回)由此可見,在《水滸傳》寫到的日常消費中,銀、錢并用,而以白銀為主。這種情況,與大多數元代話本小說、元雜劇相類似。因此,以元代至明初朝廷明令推行紙幣,禁止白銀作為貨幣流通,而小說情節中人們卻廣泛使用白銀為依據,證明《水滸傳》成書于嘉靖初年,未必可靠。反之,如同上文所說,小說有關人們在生活中廣泛使用白銀的描寫,卻可以成為《水滸傳》成書于元末明初的重要依據。

  必須說明,石昌渝先生是以四個方面的論據來支撐其“《水滸傳》成書于嘉靖初年”的中心論點的;本文則僅就其第三條論據進行一些探討,而未涉及其他論據。因此,上述考察,只能證明其第三條論據未必可靠,尚不足以完全否定昌渝先生的中心論點。

  在這里,筆者想要特別強調:在古代史、古代文學研究中,努力發掘相關時代的歷史資料是十分重要的,這將有助于避免主觀臆斷的浮躁之風;然而,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對歷史資料,除了一般意義的鑒別真偽(鑒別其是否確系某一時代的資料),還應謹慎辨析其內容的虛實(判定其所言是否符合事實)。令人遺憾的是,這一點卻往往被人們所忽視。就官方文書而言,必須看到,言行背離、口是心非乃是封建統治者的痼疾,許多官方文書僅僅是自欺欺人的官樣文章。大量的史實證明:統治者歷來明文提倡禮義廉恥,但他們自己卻總是荒淫無恥;統治者經常明令禁止貪污受賄,但招權納賄卻成了官場慣例,貪官污吏總是大行其道;在政治混亂期和王朝衰敗期,這種說一套做一套的現象尤為嚴重。因此,朝廷律令、官府榜文,在很多時候只能表明統治者這樣“說”了,并不等于他們已經這樣“做”了,更不等于他們“完全做到”了;相反,很多時候只是一紙空文。所以,不能把朝廷律令一概等同于史實,徑直采用,引以為據而不加分辨(當然,其中也有相當部分是可信的)。與同時代的野史雜傳、書信日記等非官方資料相比,朝廷律令的可靠性并不見得更高,其“水分”反倒可能多得多。為此,在今后的研究中,注意朝廷律令與實際生活的差距,值得我們研究者進一步重視。只有綜合同一時代的公私文獻、文物古跡,參照通俗文藝的有關敘述,辨偽存真,才能得出比較可靠的結論。

  *本文開始醞釀于2001年底。兩年多來,在搜集資料、整理思路的過程中,我先后在西南師范大學、西華師范大學、南開大學等高校作學術報告和與師友交談時講過主要觀點;但因忙于其他任務,直到2004年5月才完成全文。文章交稿后,經友人提示,得知《貴州大學學報》2004年第2期發表張培鋒同志的《關于〈水滸傳〉成書時間的幾個“內證”考辨》一文,對石昌渝先生的論文進行了全面商榷,特找來拜讀。該文第二部分《關于交易使用白銀》,認為南宋、金、元時期,白銀均成為主要貨幣,并舉了元雜劇中的四個例子。這部分共約一頁,內容有與拙作相通之處,但有三點重要區別:(1)張文認為白銀的使用與《水滸》創作年代不一定有直接關系;拙作則認為:“小說有關人們在生活中廣泛使用白銀的描寫,卻可以成為《水滸傳》成書于元末明初的重要依據。”(2)張文舉了元雜劇中的四個例子,證明元代白銀已成為主要貨幣。拙作則是全面觀照元代至明初的小說戲曲:其中小說方面包括小說話本、講史話本、《永樂大典》、明初文言小說四類,是張文完全沒有涉及的;對戲曲的考察,不僅例證不同,而且將其中貨幣的使用分為“絕大部分以白銀為流通貨幣”、“銀、鈔并用”、“個別作品中,主要用鈔”、“個別作品寫到以金釵為代幣”四種情況,顯然更為全面。(3)張文僅就石文進行商榷,拙作則在文章第三部分強調提出:“對歷史資料,除了一般意義的鑒別真偽(鑒別其是否確系某一時代的資料),還應謹慎辨析其內容的虛實(判定其所言是否符合事實)。”“就官方文書而言,必須看到,言行背離、口是心非乃是封建統治者的痼疾,許多官方文書僅僅是自欺欺人的官樣文章。”“所以,不能把朝廷律令一概等同于史實,徑直采用,引以為據而不加分辨(當然,其中也有相當部分是可信的)。與同時代的野史雜傳、書信日記等非官方資料相比,朝廷律令的可靠性并不見得更高,其‘水分’反倒可能多得多。為此,在今后的研究中,注意朝廷律令與實際生活的差距,值得我們研究者進一步重視。只有綜合同一時代的公私文獻、文物古跡,參照通俗文藝的有關敘述,辨偽存真,才能得出比較可靠的結論。”這就具有了理論高度和普遍意義。總之,拙作完全是自出機杼,自有特點,因此仍按原貌發表。

注釋:

發布日期:20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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