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一多
引言
明呂坤日“史在天地,如形之景。人皆思其高曾也,皆愿睹其景。至于文儒之士,其思書契以降之古人,盡若是已矣。”數千年來的祖宗,我們聽見過他們的名字,他們生平的梗概,我們仿佛也知道一點,但是他們的容貌、聲音,他們的性情、思想,他們心靈中的種種隱秘——歡樂和悲哀,神圣的企望,莊嚴的憤慨,以及可笑亦復可愛的弱點或怪癖……我們全是茫然。我們要追念,追念的對象在哪里?要仰慕,仰慕的目標是什么?要崇拜,向誰施禮?假如我們是肖子肖孫,我們該怎樣的悲慟,怎樣的心焦!
看不見祖宗的肖像,便將夢魂中迷離恍惚的,捕風捉影,摹擬出來,聊當瞻拜的對象——那也是沒有辦法的慰情的辦法。我給詩人杜甫繪這幅小照,是不自量,是瀆褻神圣,我都承認。因此工作開始了,馬上又擱下了。一擱擱了三年,依然死不下心去,還要賡續,不為別的,只還是不奈何那一點“思其高曾,愿睹其景”的苦衷罷了。
像我這回掮起的工作,本來應該包括兩層步驟,第一是分析,第二是綜合。近來某某考證,某某研究,分析的工作作得不少了;關于杜甫,這類的工作,據我知道的卻沒有十分特出的成績。我自己在這里偶爾雖有些零星的補充,但是,我承認,也不是什么大發現。我這次簡直是跳過了第一步,來逕直做第二步;這樣作法,是不會有好結果的,自己也明白。好在這只是初稿,只要那“思其高曾,愿睹其景”的心情不變,永遠那樣的策勵我,橫豎以后還可以隨時搜羅,隨時拼補。目下我決不敢說,這是真正的杜甫,我只說是我個人想象中的“詩圣”。
我們的生活如今真是太放縱了,太夸妄了,太杳小了,太齷齪了。因此我不能忘記杜甫;有個時期,華茨華斯也不能忘記彌爾敦,他喊——
“Milton! thou should be living at this hour:
England hath need of thee:she
is a fen
Of stagnant waters:alter sword,and pen,
Fireside,the heroic wealth of
hall and bower,
Have forfeited their ancient English dower
Of in ward happiness,We are
selfish men:
O raise US up,return to HS again;
And give us manners virtue freedom
power.”
一
當中一個雄壯的女子跳舞。四面圍滿了人山人海的看客。內中有一個四齡童子,許是騎在爸爸肩上,歪著小脖子,看那舞女的手腳和丈長的彩帛漸漸搖起花來了,看著,看著,他也不覺眉飛目舞,仿佛很能領略其間的妙緒。他是從鞏縣特地趕到郾城來看跳舞的。這一回經驗定給了他很深的印象。下面一段是他幾十年后的回憶:
燔如羿射九日落,矯如群帝驂龍翔,來如雷霆收震怒,罷如江海凝清光。
舞女是當代名滿天下的公孫大娘。四歲的看客后來便成為中國有史以來第一個大詩人,四千年文化中最莊嚴,最瑰麗,最永久的一道光彩。四歲時看的東西,過了五十多年,還能留下那樣活躍的印象,公孫大娘的藝術之神妙,可以想見,然而小看客的感受力,也就非凡了。
杜甫,字子美;生于唐睿宗先天元年(七一二);原籍襄陽,曾祖依藝作河南鞏縣縣令,便在鞏縣住家了。子美幼時的事跡,我們不大知道。我們知道的,是他母親死得早,他小時是寄養在姑母家里。他自小就多病。有一天可叫姑母為難了。兒子和侄兒都病著,據女巫說,要病好,病人非睡在東南角的床上不可;但是東南角的床鋪只有一張,病人卻有兩個。老太太居然下了決心,把侄兒安頓在吉利的地方,叫自家的兒子填了侄兒的空子。想不到決心下了,結果就來了。子美長大了,聽見老家人講姑母如何讓表兄給他替了死,他一輩子覺得對不起姑母。
早慧不算希奇;早慧的詩人尤其多著。只怕很少的詩人開筆開得像我們詩人那樣有重大的意義。子美第一次破口歌頌的,不是什么凡物。這“七齡思即壯,開口詠鳳凰”的小詩人,可以說,詠的便是他自己。禽族里再沒有比鳳凰善鳴的,詩國里也沒有比杜甫更會唱的。鳳凰是禽中之王,杜甫是詩中之圣,詠鳳凰簡直是詩人自占的預言。從此以后,他便常常以鳳凰自比;(《鳳凰臺》、《赤鳳行》便是最明白的表示。)這種比擬,從現今這開明的時代看去,倒有一種特別恰當的地方。因為談論到這偉大的人格,偉大的天才,誰不感覺尋常文字的無效?不,無效的還不只文字,你只顧嘔盡心血來懸擬,揣測,總歸是隔膜,那超人的靈府中的秘密,他的心情,他的思路,像宇宙的謎語一樣,決不是尋常的腦經所能猜透的。你只懂得你能懂的東西;因此,談到杜甫,只好拿不可思議的比不可思議的。鳳凰你知道是神話,是子虛,是不可能。可是杜甫那偉大的人格,偉大的天才,你定神一想,可不是太偉大了,偉大得可疑嗎?上下數千年沒有第二個杜甫(李白有他的天才,沒有他的人格),你敢信杜甫的存在絕對可靠嗎?一切的神靈和類似神靈的人物都有人疑過,荷馬有人疑過,莎士比亞有人疑過,杜甫失了被疑的資格,只因文獻,史跡,種種不容抵賴的鐵證,一五一十,都在我們手里。
子美自弱冠以后,直到老死,在四方奔波的時候多,安心求學的機會很少。若不是從小用過一番苦功,這詩人的學力哪得如此的雄厚?生在書香門第,家境即使貧寒,祖藏的書籍總還夠他饜飫的。從七八歲到弱冠的期間中,我們想象子美的生活,最主要的,不外作詩,作賦,讀書,寫擘窠大字,……無論如何,閑游的日子總占少數。(從七歲以后,據他自稱,四十年中做了一千多首詩文;一千多首作品是要時候作的。)并且多病的身體當不起劇烈的戶外生活,讀書學文便自然成了唯一的消遣。他的思想成熟得特別早,一半固由于天賦,一半大概也是孤僻的書齋生活釀成的。在書齋里,他自有他的世界。他的世界是時間構成的;沿著時間的航線,上下三四千年,來往的飛翔,他沿路看見的都是圣賢、豪杰、忠臣、孝子、騷人、逸士——都是魁梧奇偉,溫馨凄艷的靈魂。久而久之,他定覺得那些莊嚴燦爛的姓名,和生人一般的實在,而且漸漸活現起來了,于是他看得見古人行動的姿態,聽得到古人歌哭的聲音。甚至他們還和他揖讓周旋,上下議論;他成了他們其間的一員。于是他只覺得自己和尋常的少年不同,他幾乎是歷史中的人物,他和古人的關系比和今人的關系密切多了。他是在時間里,不是在空間里活著。他為什么不那樣想呢?這些古人不是在他心靈里活動,血脈里運行嗎?他的身體不是從這些古人的身體分泌出來的嗎?是的,那政事、武功、學術震耀一時的儒將杜預便是他的十三世祖;那宣言“吾文章當得屈宋作衙官,吾筆當得王羲之北面”的著名詩人杜審言,便是他的祖父;他的叔父杜升是個為報父仇而殺身的十三歲的孝子;他的外祖母便是張說所稱的那為監牢中的父親“菲屨布衣,往來供饋,徒行額色,傷動人倫”的孝女;他外祖母的兄弟,崔行芳,曾經要求給二哥代死,沒有詔準,就同哥哥一起就刑了,當時稱為“死悌”。你看他自己家里,同外家里,事業、文章、孝行、友愛,——立德、立功、立言的人物這樣多;他翻開近代的史乘,等于翻開自己的家譜。這樣讀書,對于一個青年的身心,潛移默化的影響,定是不可限量的。難怪一般的少年,他瞧不上眼。他是一個貴族,不但在族望上,便論德行和智慧,他知道,也應該高人一等。所以他的朋友,除了書本里的古人,就是幾個有文名的老前輩。要他同一般行輩相等的庸夫俗子混在一起,是辦不到的。看看這一段文字,便可想見當時那不可一世的氣概:
性豪業嗜酒;嫉惡懷剛腸;脫略小時輩,結交皆老蒼;飲酣視八極,俗物皆茫茫。
子美所以有這種抱負,不但因為他的血緣足以使他自豪,也不僅僅是他不甘自暴自棄;這些都是片面的,次要的理由。最要緊的,是他對于自己的成功,如今確有把握了。崔尚、魏啟心一般的老前輩都比他作班固、揚雄;他自己仿佛也覺得受之無愧。十四五歲的杜二,在翰墨場中,已經是一個角色了。
這時還有一件事也可以增長一個人的興致。從小擺不脫病魔的糾纏,如今擺脫了。這件事竟許是最足令人開心的。因為畢竟從前那種幽閉的書齋生活不大自然,只因一個人缺欠了健康,身體失了自由,什么都沒有辦法。如今健康恢復了,有了辦法,便盡量的追回以前的積欠,當然是不妨的,簡直是應該的。譬如院子里那幾棵棗樹,長得比什么樹都古怪,都有精神,枝子都那樣劍拔弩張的挺著,仿佛全身都是勁。一個人如今身體強了,早起在院子里走走,往往也覺得混身是勁.忽然看見它們那挑釁的樣子,恨不得揀一棵抱上去,和它摔一交,決個雌雄。但是想想那舉動又未免太可笑了。最好是等八月來,棗子熟了,弟妹們只顧要棗子吃;棗子誠然好吃,但是當哥哥的,尤其筋強力壯的哥哥,最得意的,不是吃棗子,是在那給弟妹們不斷的供應棗子的任務。用竹篙子打棗子還不算本領。哥哥有本領上樹,不信他可以試給他們看看。上樹要上到最高的枝子,又得不讓棗刺軋傷了手,腳得站穩了,還不許踩斷了樹枝;然后躲在綠葉里,一把把的灑下來;金黃色的.朱砂色的,紅黃參半的棗子,花花刺刺的灑將下來,得讓孩子們搶都搶不贏。上樹的技術練高了,一天可以上十來次,棵棵樹都要上到。最有趣的,是在樹頂上站直了,往下一望;離天近,離地遠,一切都在腳下,呼吸也輕快了,他忍不住大笑一聲;那笑里有妙不可言的勝利的莊嚴和愉快。便是游戲,一個人的地位也要站得超越一點,才不愧是杜甫。
健康既經恢復了,年齡也漸漸大了,一個人不能老在家鄉守著。他得看看世界。并且單為自己創作的前途打算,多少通都廣邑,名山大川,也不得不瞻仰瞻仰。
二
大約在二十歲左右,詩人便開始了他的飄流的生活。三十五以前,是快意的游覽(仍舊用他自己的比喻),便像羽翮初滿的雛鳳,乘著靈風,踏著彩云,往漾漾的長空飛去。他脅下只覺得一股輕松,到處有竹實,有醴泉、,他的世界是清鮮,是自由,是無垠的希望,和薛雷的云雀一般,他是
An unbodied joy whose race is just begun.
三十五以后,風漸漸尖峭了,云漸漸惡毒了,鉛鐵的穹窿在他背上逼壓著,太陽也不見了,他在風雨雷電中掙扎,血污的翎羽在空中繽紛的旋舞,他長號,他哀呼,唱得越急切,節奏越神奇,最后聲嘶力竭,他卸下了生命,他的挫敗是勝利的挫敗,神圣的挫敗。他死了,他在人類的記憶里永遠留下了一道不可逼視的白光;他的音樂,或沈雄,或悲壯,或凄涼,或激越,永遠,永遠是在時間里顫動著。
子美第一次出游是到晉地的郇瑕(今山西猗氏縣),在那邊結交的人物,我們知道的,有韋之晉。此后,在三十五歲以前,曾有過兩次大舉的游歷:第一次到吳越,第二次到齊趙。兩度的游歷,是詩人創作生活上最需要的兩種精粹而豐富的滋養。在家鄉,一切都是單調,平凡,青的天籠蓋著黃的地,每隔幾里路,綠楊藏著人家,白楊翳著墳地,分布得驛站似的呆板。土人的生活也和他們的背景一樣的單調。我們到過中州的人都知道那是個什么樣的去處;大概從唐朝到現在是不會有多少進步的。從那樣的環境,一旦踏進山明水秀的江南。風流儒雅的江南,你可以想象他是怎樣的驚喜。我們還記得當時和六朝,好比今天和昨日;南朝的金粉,王謝的風流,在那里當然還留著夠鮮明的痕跡。江南本是六朝文學總匯的中樞.他讀過鮑、謝、江、沈、陰、何的詩,如今競親歷他們歌哭的場所,他能不感動嗎?何況重重疊疊的歷史的舞臺又在他眼前。劍池、虎邱、姑蘇臺、長洲苑、太伯的遺廟、闔閭的荒冢,以及錢塘、剡溪、鑒湖、天姥——處處都是陳跡、名勝,處處都足以促醒他的回憶,觸發他的詩懷。我們雖沒有他當時紀游的作品.但是詩人的得意是可以猜到的。美中不足的只是到了姑蘇,船也辦好了,都沒有浮著海。仿佛命數注定了今番只許他看到自然的秀麗,清新的面相;長洲的荷香,鏡湖的涼意,和明眸皓齒的耶溪女……都是他今回的眼福;但是那瑰奇雄健的自然,須得等四五年后游齊趙時,才許他見面。
在敘述子美第二次出游以前,有一件事頗有可紀念的價值,雖則詩人自己并不介意。
唐代取士的方法分三種——生徒、貢舉、制舉。已經在京師各學館,或州縣各學校成業的諸生,送來尚書省受試的,名曰生徒;不從學校出身,而先在州縣受試,及第了,到尚書省應試的,名曰貢舉。以上兩種是選士的常法。此外,每多少年,天子詔行一次,以舉非常之士,便是制舉。開元二十三年(736)子美游吳越回來,挾著那“氣劁屈賈壘,目短曹劉墻,,的氣焰應貢舉,縣試成功了,在京兆尚書省一試,卻失敗了。結果沒有別的,只是在夠高的氣焰上又加了一層氣焰。功名的紙老虎如今被他截穿了。果然,他想,真正的學問,真正的人才,是功名所不容的。也許這次下第,不但不能損毀,反足以抬高他的身價。可恨的許只是落第落在名職卑微的考功郎手里,未免叫人喪氣。當時士林反對考功郎主試的風潮醞釀得一天比一天緊,在子美“忤下考功第”的明年,果然考功郎吃了舉人的辱罵,朝廷從此便改用侍郎主試。
子美下第后八九年之間,是他平生最快意的一個時期,游歷了許多名勝,接交了許多名流。可惜那期間是他命運中的朝曦,也是夕照,那幾年的經歷是射到他生命上的最始和最末的一道金輝;因為從那以后,世亂一天天的紛紜,詩人的生活一天天的潦倒,直到老死,永遠闖不出悲哀、恐怖和絕望的環攻。但是末路的悲劇不忙提起,我們的筆墨不妨先在歡笑的時期多留連一會兒,雖則悲慘的下文早晚是要來的。
開元二十四五年之間,子美的父親——閑——在兗州司馬任上,子美去省親,乘便游歷了兗州、齊州一帶的名勝,詩人的眼界于是更加開擴了。這地方和家鄉平原既不同,和秀麗的吳越也兩樣。根據書卷里的知識,他常常想見泰山的偉大和莊嚴,但是真正的岱岳,那“造化鐘靈秀,陰陽割昏曉”的奇觀,他沒有見過。這邊的湍流、峻嶺、豐草、長林都另有一種他最能了解,卻不曾認識過的氣魄。在這里看到的,是自然的最莊嚴的色相。唯有這邊自然的氣勢和風度最合我們詩人的脾胃,因為所有磅礴郁結在他胸中的,自然已經在這景物中說出了;這里一丘一壑,一株樹,一朵云,都能引起詩人的共鳴。他在這里勾留了多年,直變成了一個燕趙的健兒;慷慨悲歌、沈郁頓挫的杜甫,如今發現了他的自我。過路的人往往看見一行人馬,帶著弓箭旗槍,駕著雕鷹,牽著獵狗,望郊野奔去。內中頭戴一頂銀盔,腦后斗大一顆紅纓,全身鎧甲,跨在馬上的。便是監門胄曹蘇預(后來避諱改名源明。)在他左首并轡而行的,裝束略微平常,雙手橫按著長槊,卻也是英風爽爽的一個丈夫,便是詩人杜甫。兩個少年后來成了極要好的朋友。這回同著打獵的經驗,子美永遠不能忘記,后來還供給了《壯游》詩一段有聲有色的文字:
吞歌叢臺上,冬獵青邱旁;呼鷹皂櫪林,逐獸云雪崗;
射飛曾縱輕,引臂落鶩鴿。蘇侯據鞍喜,忽如攜葛強。
原來詩人也學得了一手好武藝!
這時的子美,是生命的焦點,正午的日曜,是力,是熱,是鋒棱,是奪目的光芒。他這時所詠的《房兵曹胡馬》和《畫鷹》恰好都是自身的寫照。我們不能不騰出篇幅,把兩首詩的全文錄下。
胡馬大宛名,鋒棱瘦骨成,竹批雙耳峻,風入四蹄輕;
所向無空闊,真堪托死生。驍騰有如此,萬里可橫行。——(《房兵曹胡馬》)
素練風霜起,蒼鷹畫作殊,撅身思狡兔,側目似愁胡,
絳鏇光堪摘,軒楹勢可呼。何當系凡烏,毛血灑平蕪!——(《畫鷹》)
這兩首和稍早的一首《望岳》都是那時期里最重要的代表作品,實在也奠定了詩人全部創作的基礎。詩人作風的傾向,似乎是專等這次游、歷來發現的;齊趙的山水,齊趙的生活,是幾天的驕陽接二連三的逼成了詩人天才的成熟。
靈機既經觸發了,弦音也已校準了,從此輕攏慢捻,或重挑急抹,信手彈去,都是絕調。藝術一天進步一天,名聲也一天大一天。從齊趙回來,在東都(今洛陽)住了兩三年,城南首陽山下的一座莊子,排場雖是簡陋,門前卻常留著達官貴人的車轍馬跡。最有趣的是,那一天門前一陣車馬的喧聲,頓時老蒼頭跑進來報道貴人來了。子美倒屣出迎;一位道貌盎然的斑白老人向他深深一揖,自道是北海太守李邕,久慕詩人的大名,特地來登門求見。北海太守登門求見,與詩人相干嗎?世俗的眼光看來,一個鄉貢落第的窮書生家里來了這樣一位闊客人,確乎是榮譽,是發跡的吉兆。但是詩人的眼光不同。他知道的李邕,是為追謚韋巨源事,兩次駁議太常博士李處,和聲援宋瓊,彈劾謀反的張昌宗弟兄的名御史李邕——是碑版文字,散滿天下,并且為要壓倒燕國公的“大手筆”,幾乎犧牲了性命的李邕一是重義輕財,卑躬下士的李邕。這樣一位客人來登門求見,當然是詩人的榮譽;所以“李邕求識面”可以說是他生平最得意的一句詩。結識李邕在詩人生活中確乎要算一件有關系的事。李邕的交游極廣,聲名又大,說不定子美后來的許多朋友,側如李白、高適諸人,許是由李邕介紹的。
三
寫到這里,我們該當品三通畫角,發三通擂鼓,然后提起筆來蘸飽了金墨,大書而特書。因為我們四千年的歷史里,除了孔子見老子(假如他們是見過面的)沒有比這兩人的會面,更重大,更神圣,更可紀念的。我們再逼緊我們的想象,譬如說,青天里太陽和月亮走碰了頭,那么,塵世上不知要焚起多少香案,不知有多少人要望天遙拜,說是皇天的祥瑞。如今李白和杜甫——詩中的兩曜,劈面走來了,我們看去,不比那天空的異瑞一樣的神奇,一樣的有重大的意義嗎?所以假如我們有法子追究,我們定要把兩人行蹤的線索,如何拐彎抹角,時合時離,如何越走越近,終于兩條路線會合交叉了——統統都記錄下來。假如關于這件事,我們能發現到一些翔實的材料,那該是文學史里多么浪漫的一段掌故!可惜關于李杜初次的邂逅,我們知道的一成,不知道的九成。我們知道天寶三載三月,太白得罪了高力士,放出翰林院之后,到過洛陽一次。當時子美也在洛陽。兩位詩人初次見面,至遲是在這個當兒。至于見面時的情形,在什么時候,什么地方,也許是李邕的筵席上,也許是洛陽城內一家酒店里,也許……但這都是可能范圍里的猜想,真確的情形,恐怕是永遠的秘密。
有一件事我們卻拿得穩是可靠的。子美初見太白所得的印象,和當時一般人得的,正相吻合。司馬子微一見他,稱他“有仙風道骨,可與神游八極之表;”賀知章一見,便呼他作“天上謫仙人”,子美集中第一首《贈李白》詩,滿紙都是企羨登真度此的話,假定那是第一次的邂逅,第一次的贈詩,那么,當時子美眼中的李十二,不過一個神采趣味與常人不同,有“仙風道骨”的人,一個可與“相期拾瑤草”的侶伴,詩人的李白沒有在他腦中鐫上什么印象。到第二次贈詩,說“未就丹砂愧葛洪,”回頭就帶著譏諷的語氣問
痛飲狂歌空度日,飛揚跋扈為誰雄?
依然沒有談到文字。約莫一年以后,第三次贈詩,文字談到了,也只輕輕的兩句“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陰鏗,”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恭維,可是學仙的話一概不提了。或許他們初見時,子美本就對于學仙有了興味,所以一見了“謫仙人”,便引為同調;或許子美的學仙的觀念完全是太白的影響。無論如何,子美當時確是做過那一段夢——雖則是很短的一段;說“苦無大藥資,山林跡如埽”;說“未就丹砂愧葛洪”。起碼是半真半假的心話。東都本是商賈貴族蜂集的大城,廛市的繁華,人心的機巧,種種城市生活的罪惡,我們明明知道,已經叫子美膩煩,厭恨了;再加上當時煉藥求仙的風氣正盛,詩人自己又正在富于理想的、如火如荼的浪漫的年華中——在這種情勢之下,萌生了出世的觀念,是必然的結果。只是杜甫和李白的秉性根本不同:李白的出世,是屬于天性的,出世的根性深藏在他骨子里,出世的風神披露在他容貌上;杜甫的出世是環境機會造成的念頭,是一時的憤慨。兩人的性格根本是沖突的。太白笑“堯舜之事不足驚”,子美始終要“致君堯舜上”。因此兩人起先雖覺得志同道合,后來子美的熱狂冷了,便漸漸覺得不獨自己起先的念頭可笑,連太白的那種態度也可笑了;臨了,念頭完全拋棄,從此絕口不提了。到不提學仙的時候,才提到文字,也可見當初太白的詩不是不足以引起子美的傾心,實在是詩人的李白被仙人的李白掩蓋了。
東都的生活果然是不能容忍了,天寶四載夏天,詩人便取道如今開封歸德一帶,來到濟南。在這邊,他的東道主,便是北海太守李邕。他們常時集會,宴飲,賦詩;集會的地點往往在歷下亭和鵲湖邊上的新亭。在座的都是本地的或外來的名士;內中我們知道的還有李邕的從孫李之芳員外,和邑人蹇處士。競許還有高適,有李白。
是年秋天太白確乎是在濟南。當初他們兩人是否同來的,我們不曉得;我們曉得他們此刻交情確是很親密了,所謂“醉眠秋共被,攜手日同行。”便是此時的情況。太白有一個朋友范十,是位隱士,住在城北的一個村子上。門前滿是酸棗樹,架上吊著碧綠的寒瓜,滃滃的白云鎮天在古城上閑臥著——儼然是一個世外的桃源;主人又殷勤;太白常常帶子美到這里喝酒談天。星光隱約的瓜棚底下,他們往往談到夜深人靜,太白忽然對著星空出神,忽然談起從前陳留采訪使李彥如何答應他介紹給北海高天師學道箓,話說過了許久,如今李彥許早忘記了,他可是等得不耐煩了。子美聽到那類的話,只是唯唯否否;只等話頭轉到時事上來例如貴妃的驕奢,明皇的昏瞆,以及朝里朝外的種種險象,他的感慨才潮水般的涌來。兩位詩人談著話,嘆著氣,主人只顧忙著篩酒,或許他有意見不肯說出來,或許壓根兒沒有意見。
原載《新月》第一卷第六期,十七年八月十日
發布日期:2008-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