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埏
【內容提要】《史記·貨殖列傳》反映了商品經濟發展的一個歷史時代。這個時代始于公元前5世紀春秋季年,止于公元前2世紀末漢武帝元鼎年間,歷時四百載。這個時代是中國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發展的一個高峰,而西漢文景時期則是高峰之巔。至漢武帝時,由于政府實施了打擊商賈的政策,致使鹽鐵等商品的生產和流通逐漸走向衰落。
【關鍵詞】《史記》;中國古代;時代特征;商品經濟
在我國浩如煙海的古代史籍中,記述商品經濟者極為鮮見。《史記》有《貨殖列傳》一篇是絕無而僅有的古代商品經濟史專著。它的產生當然首應歸功于太史公的天才卓識,但還有一個同等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時代的賜予。沒有時代提供素材,那么太史公的如椽大筆也不可能寫出《貨殖列傳》那樣的瑰瑋篇章。因此很有必要參看一下它的時代背景。
一、《貨殖列傳》所覆蓋的年代
《貨殖列傳》是一篇列敘人物的傳記。《史記·太史公自序》明說,《貨殖列傳》寫的是“布衣匹夫之人”,因此,其所列敘人物從事貨殖之年就是它覆蓋的時代。它列敘人物又是以那些人物的時間先后為序的,所以它的始、末年就是最早和最后見于“傳”中者。
這樣說來,最早見于《貨殖列傳》中之人是齊國的太公望,那么《貨殖列傳》是不是始于西周之初呢?不是的。上引《太史公自序》就已明言選取人物的標準和范圍是“布衣匹夫之人”,太公望不屬于此。依此標準,不唯太公望不是首選的,管仲也不是。他們是統治者,他們曾制定有關貨殖的政策和法規,但不是親操貨殖之業的人。計然也不是第一人。“計然”是一個人,還是一部書,尚未能決。(注:先師錢賓四先生所著:《先秦諸子系年》據晉人蔡謨之說,謂“計然”為范蠡所著書名。孫開泰君則力辯其為人名而非書名。)即令是一個人,那也只是個市場管理的理論家,而不是從事貨殖之人。正式選取而為之立傳的第一人是陶朱公,即范蠡。他曾為越王勾踐的謀臣,但他從事貨殖之始即已徹底拋棄官僚身份,“變名易姓”,轉變為一“布衣匹夫之人”。此人當是《貨殖列傳》中太史公為之立傳的第一位貨殖者。他離開勾踐始事貨殖之年,為公元前473年。
《貨殖列傳》中名次亞于范蠡者為子貢。子貢為孔門高弟。據《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他少孔子31歲。假若依照《禮記》“二十而冠,始學禮”之說,那么他師事孔子之時,孔子已年逾知命,進入暮年了。孔子歿于公元前479年,即勾踐滅吳前6年,年73歲。這樣,孔子說子貢“不受命而貨殖”的時間當在公元前5世紀初年,可能略早于范蠡去吳適齊之年。子貢和范蠡實為并世的貨殖者。《貨殖列傳》的時代當是自他們始,模糊一點說,那就是公元前5世紀初葉。
至于《貨殖列傳》時代止于何時,那是很明確的,止于漢武帝朝。太史公大約卒于武帝征和三年(公元前90年)。(注:據肖黎:《司馬遷評傳》,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52頁。)《史記》成書當然在此之前。至于《貨殖列傳》于何年擱筆,不可考。鄙意以為它的內容可能止于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楊可告緡之時,說詳后。楊可告緡結束了《貨殖列傳》的時代,要寫已無可寫的了。
如此說來,《貨殖列傳》的時代是,始于公元前5世紀初的春秋季年,訖于前2世紀末的武帝元鼎年間,歷時約四百載。
二、《貨殖列傳》時代的特征
這四百載作為一個時代,一個經濟史上的時代,有些什么特征?下面試略述之。
第一,這是一個生產力大發展,生產工具革命的時代。在這個時代中,充當革命的中軍主力的是鐵器,所以這也是中國古代的“鐵犁和鐵斧的時代”。鐵,恩格斯指出,“是在歷史上起過革命作用的各種原料中最后的和最重要的一種原料”。它“使更大面積的田野耕作,廣闊的森林地區的開墾,成為可能。”(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第2版,第163頁。)他又說:“農業是整個古代世界的決定性的生產部門”,(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第2版,第149頁。)我國自來以農立國,就更是如此。鐵器的革命作用當然表現于各行各業中,不只是農業,但以農業中為最大,影響最為深遠。何茲全著《中國古代社會》說:“鐵農具的出現,是農具史上的革命,也是耒、耜形制和使用上的革命。鐵,使耒耜合一,由兩種農具合為一種農具。”那就是犁。我在農活實踐中認識到,鐵犁質堅而重,能深入土中,人力小,難于牽引,必須配以更大的動力,乃便運作。牛,力大而馴順,在當時的條件下,是最佳的役畜。因此,鐵犁牛耕配套出現于史。上引何著第121頁指出,“牛耕和鐵農具的使用,是農業生產力的一個飛躍發展。這個飛躍發展的時期,就是春秋戰國之際。鐵器的使用,使廣大荒野、森林地區的開墾成為可能。春秋戰國之際,很多森林、池沼地帶被開發出來變成良田,各國人口大量迅速增加,所有這些都和農業生產力的發展——鐵農具的使用、耕牛的使用,有著密切的關系。”這些論斷與實際相符,是完全正確的。
上述農業生產工具的革命有待于手工業技術的進步為之先驅。不言而喻,鐵犁之類的鐵農具,農民是不能耕且為的,必須手工業提供,所以手工業的進步是農業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關于這個時期的手工業進步情況,治先秦史的學者多有共識。例如楊寬教授的《戰國史》便言之綦詳。秦漢,較之戰國又更進一步,出現了許多民營手工業的大企業家,如《史記·貨殖列傳》所選載的猗頓、郭縱、寡婦清、程鄭……諸人便是。
總而言之,這樣一個時代不唯前古所無,即漢武帝以后千年之久也是不曾有的,因此可以說,上述農業、手工業的飛躍發展是這個時代的特征之一。
第二,這是一個社會大分工突飛猛進的時代。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必然促使分工發展。依照恩格斯的理論,人類社會在早期的歷史上有過三次意義重大的社會大分工。第一次是農業和牧業的分工;第二次是農業和手工業的分工;第三次是商業和農業手工業的分工。(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第2版,第161頁,第163頁。)這三次社會分工,在我國古代都已經發生。第一次的農牧分工,很早就已出現,后來發展成為區域性的分工:北邊主要為牧區,黃河、長江等流域則為農業地區。第二次的農業和手工業分工也早已出現了。據考古發現,公元前2千年左右,今甘肅的廣河縣齊家坪已有冶銅手工業。(注:參看《新中國的考古發現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120頁。)降及商周時代,青銅冶鑄高精的技術令人驚嘆。這樣的手工業不和農業分工,不專業化,是無從進行的。不寧唯是,他如制漆、髤染、刺繡、陶冶……,也是有待于社會分工,方能善其事的。這些情況說明,第二次社會大分工,古人早已有之。但是為什么農業一直逗留在使用耒耜之類的木石工具階段,遲遲未能同步發展呢?這是因為生產關系的阻滯,政治制度的束縛。古代的專業手工業生產者叫做工匠。工匠是完全由官府控制使用,沒有人身的自由。奴隸他們在工作上生活上都與外界隔絕。官府的作坊實質是一些牢獄。因此,他們以及他們掌握的生產技術幾乎與外部世界絕緣,對第二次社會大分工未能起到巨大影響。到了西周末造,王綱解紐,統治松馳,工匠及其技術才稍稍流入民間。民間蘊蓄的潛力是巨大的。在不長的時間內,便出現“百工居肆”的局面。鐵,也能冶鑄了。從冶鑄青銅器進到冶鑄鐵器要突破升高爐溫的瓶頸難關,工匠也把它突破了。進入春秋以后,鐵器逐漸流入農村,使農業生產起了革命性的變化。農業生產發展了,第二次社會大分工深化而擴大了。于是不能不導致第三次社會大分工的出現。城市手工業自始就是商品生產。農業生產的發展使“農有余粟,女有余帛”,農民也有了用以“易械器”和手工業品的商品。交換日益擴大,農工之間,百工之間,都需要交換,所以在第二次社會大分工之后,正如恩格斯說的,“又加上了一個第三次的、……有決定意義的重要分工:它創造了一個不再從事生產而只從事產品交換的階級——商人。”(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第2版,第166頁。)這個第三次社會大分工,春秋時代已經有所發展,到戰國,也即是到《史記·貨殖列傳》所述時代之初,達到了完成的階段?。商人,亦于此時形成一個階級,登上了歷史舞臺。不過,《貨殖列傳》的“貨殖”一詞不僅指專事產品交換的商人,也包括從事手工業生產而兼售自己產品的企業家。以現今劃分階級的準則來說,那就是工商業者。《貨殖列傳》對我國古代第二、第三兩次社會大分工及分工后產生的代表人物作了很好的反映。
《貨殖列傳》一開篇就對當時的社會大分工有所論列。它首先指出,山西、山東、江南、龍門碣石北各有特產,鋼鐵則山出棋置。這些物產,“皆中國人民所喜好,謠俗被服飲食奉生送死之具”。但人民只有“待農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方能獲得。更引《周書》以明其重要,“《周書》曰:‘農不出則乏其食,工不出則乏其事,商不出則三寶絕,屢不出收財匱少。’財匱少則而山澤不辟矣。”太史公最后強調指出:“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原大則饒,原小則鮮。上則富國,下則富家。”這些話言簡意賅,把三次社會大分工及其社會功能都包含進去了。“商而通之”就是說的第三次社會大分工。沒有這一分工,沒有商人任交換之事,那么農便不出,工虞商便乏其食;虞不出,則工無原料而乏其事;工不出則,農商虞無械器、無舟車而三寶絕了。在以上引文里,太史公用了一個“通”字和一個“絕”字,最能說明因分工而發生商品交換的關系。“通”是商品流通,“絕”是商品不流通。我們知道,產品一經交換就成為商品;商品交換須貨幣,貨幣一旦作為交換之媒介,就成為商品流通。《史記·平準書》說:“農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龜貝金錢刀布之幣興焉。”《太史公自序》說:“維幣之行,以通農商。”讀此,通絕之義就很明確了。對社會大分工和商品流通如此重視,闡釋得如此明確,在我國古代史上,太史公是絕無而僅有的。
第三,這是商品經濟興旺活躍的時代。在封建社會中有兩種經濟形式:一是自然經濟,一是商品經濟。自然經濟是自耕而食、自織而衣的自給自足經濟。商品經濟是直接以交換為目的的經濟形式,包括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在我國古代,由于社會分工發展的遲緩,商品經濟一直是社會經濟的附庸。進入春秋之后,才有較快的進展。到戰國,發展加速,不久便附庸蔚為大國,成為社會經濟中一個很重要的組成部分。漢代文景時期,發展達到最高點,我嘗稱之為中國古代商品經濟發展的第一個高峰。
《史記·貨殖列傳》是一篇專門論述商品經濟史的著作。從這篇著作里,我們清晰地看到,當時商品經濟之盛確乎是我國歷史上鮮見的。下面試據《貨殖列傳》所述,對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略作申解。
這時期的商品生產從商品種類之多便可見其盛況。《貨殖列傳》一開篇指出的山西、山東、江西、北邊的特產為數達30余種,“皆中國人民所喜好,謠俗被服飲食奉生送死之具”。這些特產是作為商品的。因為只有經過交換,方能滿足人民的喜好,因此這些特產的生產當是商品生產無疑。但這些特產許多還只是一些原材料,還須經過特殊的勞動分工,甚至許多的個別分工,方能制成可以滿足人民消費需要的商品。這樣,商品的種類就很多了。
《貨殖列傳》接下去在列敘人物的傳記中,在論述可與千戶侯相比的“素封”之家時,都提到許多商品。商品生產的種類為數更多。計有冶鐵、制鹽、采丹、采金、畜牧……數十種。這些生產適應當時社會生活各方面的需要,不僅有多種手工業的生產,而且有農林牧副漁的生產。特別應當指出的是,《貨殖列傳》中提及的這類生產全屬民營;其產品主要是供民用。這種現象,春秋之前是看不到的。春秋后短短二三百年間就有如此景象,衡以中國古史進展的速度,其迅猛也是罕見的。
再從商品流通方面看。商品流通不可沒有貨幣和市場,這時期的貨幣,在中國貨幣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金屬鑄幣刀、布、圓錢……取代貝幣,在各地似雨后春筍般地迅猛發展起來。雖然刀、布、圓錢等還只是賤金屬的銅質鑄幣,但從貝幣進到銅幣實是具有階段性的一大躍進。大較言之,形似農具鏟子的各種布幣流行于魏、趙、韓三國地區;形似腰刀的各種刀幣流行于齊、燕、趙三國地區;似環的圓錢流行于東西兩周及秦一帶;似貝的銅貝流行于楚。這些銅幣的鑄造發行是不統一的。各國首都和許多地方的官府都在鑄造發行,加以私鑄,所以形制、單位重量多種多樣。這說明商品流通遍及七國各地,對貨幣的需要量很大,鑄造貨幣有厚利可圖,所以人們競相鑄造。到秦始皇統一全國時,貨幣也才統一。秦制雖規定黃金為上幣,銅錢為下幣,但平常交換主要仍用銅錢。漢興,循而不改。后來國家對貨幣的控制還逐漸放寬。至文帝時,竟放棄銅錢的鑄造和發行權,“令民縱得自鑄錢”。銅錢的數量多到無法估計,國庫貯藏的銅錢多到“貫朽而不可校”,但是物價并不見騰踴。這從另一方面說明,商品流通的數量是如何的龐大,商品經濟遭逢它從未有過的黃金時代。
下面,略說市場。假若我們把貨幣比作一群鮮魚,那么市場就是它的池塘了。鮮魚是不能生存于涸轍之中的,貨幣也不能沒有市場。貨幣的發達標志市場的繁榮。這時期的市場與上述貨幣的發展相應,確是空前繁榮了。
市場,依其規模的大小,可分為若干層級。最小者為農村集市,即《易經》所說的“日中為市”的那種市場。最大者為《貨殖列傳》所說的“都會”,這是戰國時代興起,至漢而日臻極盛的大市場。從這些市場的出現可以窺知當時商品經濟的進展,所以關于都會的記載是很可寶貴的。《貨殖列傳》中的都會計有邯鄲、燕、臨淄、陶、睢陽、吳、壽春、番禺、宛等。此外,雖未稱為都會,但也是大市場的名城,如長安、洛陽;還有轉運樞紐、商品集散中權的市場,如楊、平楊、陳、溫、軹等。若參以它書所載,則還不止此,茲不備舉。這里只是據以說明商品經濟之盛而已。
第四,這時代是平民走到歷史前臺,創造歷史的偉大時代。《貨殖列傳》的最大特點是平民的歷史,平民是它的主人公。《太史公自序》說:
“布衣匹夫之人,不害于政,不妨百姓,取與以時,而息財富,智者有采焉。作《貨殖列傳》第六十九。”
由此可見,太史公選取什么人入傳的第一個標準是“布衣匹夫之人”,而不是貴族官僚之輩。它開頭提到太公望、管仲、勾踐,并不是為之立傳,只是舉例說明貨殖可以富國而已。計然也不是從事貨殖的人,只是借用他的理論說明市場規律。正式入傳的人物當自范蠡始。那些入傳的人,若不遇偉大的、富于人民性的良史太史公,那么早已和草木同朽,哪能著名竹帛,垂于后世呢。太史公生當這個時代之末,目擊時代帷幕的急遽降落,對這個時代是親見親聞的。這個時代賴有太史公而不泯滅,太史公賴生值這個時代而能成其名著。這真是曠世少有的機遇!
這個時代,由于生產力的大發展,經濟基礎發生變革,社會的上層建筑也隨之變動。突出的現象是西周建立的等級秩序日愈動搖混亂,到戰國則完全破壞了。等級制度在古代是最重要的制度,《共產黨宣言》說:“在過去的各個歷史時代,我們幾乎到處都可以看到社會完全劃分為各個不同的等級,看到社會地位分成多種多樣的層次。”(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第2版第272頁。)列寧說: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階級都是“等級的階級”。(注:《列寧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93頁。)可以說,它是整個社會制度的脊梁,一旦遭破壞,整個社會便要發生激烈的動蕩。西周之世,從王公貴族至平民百姓,都生活在各自所屬的等級里,不能越出半步。到春秋,形勢丕變。所謂“王綱解紐”、“王制大壞”、“禮法失墜”、“君不君,臣不臣”……說的都是等級舊制的破壞。在這以前,農民終年在田野勞動,“死徙勿出鄉”,世世代代被封閉在井田之中;“工商食官”,“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只能為官府工作,人民群眾完全被束縛在等級制度的欄櫳中。不寧唯是,就是貴族、國人也只能生活在他們的等級里。誰要是超越他的等級特權,那就是“越禮犯分”,絕對不容許的。現在,周制動搖、破壞了,人民群眾可以越出欄櫳,走到外部世界了。他們蘊藏著的偉大力量也越來越顯著地表現出來。到戰國后期,其杰出人物紛紛走到歷史的前臺,演出許多威武雄壯的名劇。在政治上,平民為天子,為王侯、布衣卿相;在學術文化上,諸子輩出,萬家爭鳴;在經濟上,與千戶侯等,與王者同樂的素封之家,……在偉大的歷史杰作《史記》中,本紀、世家、列傳都有記述他們業績的篇章。由此可見,《貨殖列傳》之為時代產物,絕非偶然。
三、《貨殖列傳》時代的終了
前面說過,《貨殖列傳》的內容可能只寫到楊可告緡之時。為什么這樣假定呢?原因是楊可靠緡之后已無可寫了。楊可告緡是武帝朝的一件大事。其始末具見《史記·平準書》。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復行算緡令,對賈人末作等征收財產稅,其內容是,“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居邑稽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緡錢二千而一算。諸作有租及鑄,率緡錢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軺車以一算,商賈人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邊一歲,沒入緡錢。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5年后,命楊可主持告緡事,結果是“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分曹往,即治郡國緡錢,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余頃,宅亦如之。于是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
這是一場嚴重的階級斗爭。年輕的商人階級怎么能經受如此沉重的打擊!中家以上都大率破產了,哪里還有“與千戶侯等”、“與王者同樂”的“素封”之家?太史公即令享年更永,也沒有可寫的了,怎么能不擱筆呢?
還有,武帝朝對鹽鐵鑄錢的營造之權完全收歸國有,這也沉重地打擊了商人階級。《史記·平準書》寫道:
“大農上鹽鐵丞孔僅、〔東郭〕咸陽言:山海,天地之藏也,皆宜屬少府,陛下不私,以屬大農佐賦。愿募民自給費,因官器作煮鹽,官與牢盆。浮食奇民欲擅管山海之貨,以致富羨,役利細民。其沮事之議不可勝聽。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鈦左趾,沒入其器物。……”
稍后,又收五銖錢的鑄造發行歸國有。《平準書》說:
“……于是悉禁郡國無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有前鑄錢皆廢銷之,輸其銅三官。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當,唯真工大jiān姦乃盜為之。”
煮鹽、冶鐵、鑄錢是產生富商大賈的三大源泉。現在歸于國有,這就從另一方面打擊了商人階級。此外,又施行均輸平準之法,由官府直接經營販運貿易并控制物價。這樣一來,商賈致富之路都堵塞了,不可能再產生像《貨殖列傳》里所述的那些富商大賈了。班固《漢書》也有《貨殖傳》。其前部分人物全錄《史記·貨殖列傳》之文,以后便空無一人,直到漢季年才有少許。可見商人階級是多么蕭條了。
現在要指出,從武帝方面說,他是勝利了,為什么他能取得那么大的勝利?其契機何在?這里只說一點,就是他用商賈去打擊商賈。《平準書》說:
“于是以東郭咸陽、孔僅為大農丞,領鹽鐵事;桑弘羊以計算用事,侍中。咸陽,齊之大煮鹽,孔僅,南陽大冶,皆致生累千金,故鄭當時進言之。弘羊,雒陽賈人子,以心計,年十三侍中。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矣。”
這是在朝中,其在郡縣,
“……使孔僅、東郭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作官府,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吏道益雜,不選,而多賈人矣。”
商人最懂得商人的竅要。用商人去打擊商人自然能中其要害,置之于死地。武帝的手段是最巧妙,最成功的。馬克思有一段話對我們如何了解這一歷史現象很有啟發。他說:
“……一個統治階級越能把被統治階級中的最杰出人物吸收進來,它的統治就越鞏固,越險惡。”(注:《資本論》第3卷第36章,《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版第679頁。)
漢武帝不正是這樣嗎?《貨殖列傳》時代的帷幕就由他拉下了。
原載《思想戰線》(云南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報)1999年第2期
發布日期:2008-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