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寅
中國是個詩歌的國度,也是個歷史的國度,詩學與史學自來就是最發達的學問。然而,融合二者的學問——詩史卻一直沒有發展起來。如果說劉勰《文心雕龍·時序》及沈約《宋書·謝靈運傳論》、蕭子顯《南齊書·文學傳論》以降的史書文苑傳論已是古典意義上的詩史研究的話,那么這種研究延續了千余年,直到清代葉燮《原詩》、魯九皋《詩史源流考》也沒形成系統化、規模化的格局,始終停留在籠統的描述與印象式判斷的階段。詩歌與歷史的國度,詩史的到來竟是那么步履姍姍。改變這種情形的著作,是民國十七年(1928)十月由北平石棱精舍印行的李維《詩史》。據作者自序,這部書的寫作是受老師劉毓盤的啟發。劉先生為北大教授,著有《詞史》,晚年更欲著詩史而力不從心,遂鼓勵李維撰寫。民國十五年冬,李維避亂還鄉,在家用三個月的時間寫出了二百六十頁篇幅的《詩史》,成為中國第一部現代形態的詩歌通史。
時隔七十年,如果不是東方出版社“民國學術經典文庫”收入《詩史》,李維也許要被學術界徹底遺忘。然而即使現在去找李維,業已難覓蹤跡。我問過程千帆、丘良任等老先生,他們都不知道李維。有人說他去了臺灣,我到臺灣開會時又問了臺灣學界的老輩先生,也無人知曉。迄今我所知道的李維,只是個北大學生,曾師從劉毓盤而已。
研究文學史的人都明白,任何一部文學史著作的寫作,首先都面臨著一個確立目標和宗旨的問題。寫作目的將決定文學史的視角與單位。李維在《詩史》的自序中,首先給詩史下了個定義:“詩史者,綜吾國數千年之詩學,明其傳統,窮其體變,識其流別,詳其作者,而為一有統系之記述之作也。”在他看來,詩史的任務在于綜合古來詩學研究的成果,闡明中國詩歌的傳統,追溯詩歌體裁演變的歷史,梳理詩歌風格、流派的更替、消長以及確定重要詩人的地位與價值。這一概括無疑是非常精當的,而將闡明中國詩歌的傳統放在首位,尤其具有現代的眼光。事實上,只有闡明中國詩歌的傳統,古代詩體發展的內在邏輯才能得到科學的說明,而風格與流派的消長、詩人在詩史上的價值和意義也才有判斷的依據。正是在這種詩史觀念的主導下,《詩史》的視角始終建立詩歌的文學價值表現的機能、方式之發生與變遷上,論述詩人或作者總是著眼于其對詩歌傳統的參與。論《詩經》,明確表示“止就其在文學上之價值,略舉而論列之,使知后世之所謂文學者,無一非由此蛻化而出。至于詳其名物,辨其篇第,審其音變,明其意旨,則經學考據家優為之,是篇不及也。”李維列舉《詩經》長于寫時、書事、寫情、寫景、狀摹諸藝術特征,舉例說明其在各種題材的表現,使《詩經》中“文學材料儲藏之富厚”顯現無遺,自然凸現出它作為“文學淵藪”的傳統地位。
李維的詩史觀念也決定了他對詩歌傳統的理解。通過對詩體與表現方式演進歷程的研究,李維對古代詩史序列形成了他異于前人的看法。他認為“《楚辭》雖源于三百篇,及其大而為賦”,便“離詩自立,為后世賦家不祧之宗,誠所謂以附庸而蔚為大國者也。至于詩之傳統,迨不與焉”。由此他進一步提出春秋戰國詩學傳統中斷說,以為“論春秋戰國時代之詩學,只可于文人載籍中,搜集當時民間之歌詩,以求一代文學之蹤跡。若求其所謂時代之產物者,不能也”。所以他用來連續這段詩史的材料是《百里妻歌》、《漁父歌》、寧戚《飯牛歌》、荊軻《易水歌》等古歌。而對漢代詩歌,他雖認為“兩漢詩學以西京為盛”,并且贊同蘇李贈答與古詩十九首并為后世五言之祖的觀點,但卻并不將古詩視為漢詩的主流,而斷言“可以代表時代而為文學正統者,乃樂府歌詩也”。他把《楚辭》排斥于詩歌傳統之外的觀點,也許我們不能同意。但他重視漢代典籍所載古歌,由此探尋詩歌傳統之延續的角度,卻是值得稱贊的。而視樂府詩為漢詩乃至漢代文學的主流和藝術獨創性的代表,也早已為學術界所認同并接受。
有明確的詩史觀念,就自然會有對詩歌傳統的清晰認識,而有了對詩歌傳統的清晰理解,就很容易從對建構傳統的貢獻這個前提來劃分詩史的時段。李維的《詩史》將中國詩史劃分為三個時段,他在序言中就已說明了自己的根據:“吾國詩學,向稱極盛。《三百》導其源,楚《騷》亂其緒,中斷于春秋戰國,蕃衍馥郁于漢魏六朝,至于有唐極矣。夫極則窮,窮則變,時代乘之汲其流,體制隨之降其勢,作者因之異其趣,而五代兩宋之詞、金元之曲興焉。詞曲興而詩不振,故歷兩宋遼金元明清,千余年之詩學無一人能出魏晉六朝及唐人之外者。”第十二章的結尾,他又進一步發揮道:
詩至晚唐,其勢已盡。此后承襲詩統者,在詞而不在詩,詞再傳為曲。故五代、兩宋之詞、金元之曲,在其當時之風尚,一如有唐之詩,燦然為一代之花,至同時之所謂詩者,竟莫與焉。此后之詩,均屬唐人之旁枝別派,純由作者之天才與好尚,得其大者為大家,得其小者為小家,即其高者,亦不過摹仿漢魏六朝,故歷宋金元明清,未有能出漢魏六朝唐人之外者。詩學之高下,全恃作者技術之優劣,非有所謂自然之勢也。
李維對詩史的價值判斷大體沿襲成說(魯迅亦有“好詩被唐人做盡”的說法),并無新意,但他對宋以后詩史演進特征的分析卻獨具見識。在他看來,到晚唐,隨著古典詩歌體裁的成熟,來自詩體內部的發展動力(自然之勢)已然消失,詩人再不能利用詩體本身蘊藏的資源,而只能靠藝術表現上的創造性來推動詩史的進程,也就是說,宋以后詩歌藝術的成就和水準純粹是憑作家個人的才能去沖刺的。這的確是個冷峻而深刻的見解,它啟發我們,評價宋代以后的詩人應稍持寬容態度,甚至對明代前后七子的復古也應給予充分的理解。
相對大的時段而言,《詩史》在小時段的劃分上更顯示出作者對詩史的深刻理解和令人信服的把握。即以上卷論魏晉南北朝詩為例,我們只要列出各章的標題,便可以看出李維是怎樣梳理這段復雜的詩史的:第七章,魏詩為六朝詩學之先導;第八、九章,兩晉詩學極盛與中興以后作者之玄思(上、下);第十章,宋詩再振為六朝詩學之極峰;第十一至十三章,齊梁陳詩風綺靡與六朝詩體之蛻化(上、中、下);第十四章,北魏北齊北周詩學之不競;第十五章,隋詩余光反射為六朝詩學之終局。顯而易見,李維的詩史序列是以時段而不是以王朝為單位的,更符合詩歌創作的歷史進程。它不僅超越傳統文學史理論中文章與時升降的觀念,就是與建國以來的文學史構架相比也更為合理。此外,李維對梳理詩歌傳統的重視也使他注意到一些為人忽視的問題。比如建安詩歌從唐代以來一直是倍受推崇,人無間言的,而李維獨指出“樂府不采,風亡于魏;而公 燕獻詩,情不由己,詩之流弊,見其端矣”,敏銳地注意到了應酬詩傳統的源頭。
通覽《詩史》全書,可以看出作者才識差勝而學力不足。作為一部詩歌通史,《詩史》在詩史觀念與詩史序列的建立上是成功的,但于詩史流變、得失的判斷則多囿于傳統的看法,對具體問題、具體詩人或作品的論述亦多襲取陳說而少創見,論述作家尤多老生常談,竟似詩話之體,粗具其人而已,與對詩史的宏觀把握能力不太相稱。在內容的安排上,囿于成見,詳古略近,上卷論述上古到隋的詩歌,用了十五章一百零四頁的篇幅;中卷單論唐五代詩,也用了十三章七十八頁的篇幅,而下卷論述宋代以后的詩歌僅用了十六章七十六頁的篇幅,且內容極為簡略,對于詩歌通史來說是不無缺憾。書中疏漏之處亦隨文可見,如以唐山夫人與班婕妤為中國婦女能詩者之首,而不及許穆夫人;盡信六朝人之說,以《古詩十九首》為西漢人作,而不知近代以來考據成果;以《文選》、《玉臺新詠》為文學家編纂總集之始,而不知晉代已有《文章志》等書在前;《河岳英靈集》的編者殷璠,大約轉抄宋代典籍,不知避諱,徑寫作商璠。凡此種種,均可見其粗疏、幼稚和知識準備不足處。
盡管如此,作為現代學術背景下的中國詩史嘗試,作為第一部中國詩歌通史,《詩史》還是以開闊的詩史眼光與現代形態的編著體例給學術界帶來相當強烈的新鮮感,因而出版后受到學界好評。今天我們要了解中國詩史研究的學術史,了解近代以來文學研究的轉型,李維的這部《詩史》仍然是不能不讀的著作。
發布日期:200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