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立天
四緣說是因果論的理論重點,佛教各派對于“緣”的講法不很一致,部派佛教時期說一切有部有見于南方的《法聚論》講二十四緣,北方的《舍利弗毗曇》講十緣,頭緒紛繁,過分蕪雜,于是加以簡化,只列舉南北兩論中的前四種,即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合稱四緣。并突出因緣為四緣中的重點,認為因緣是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可以稱為因中之因。四緣后被小乘和大乘認為是一切有造作事物所借以生起的四類條件,概括了一切因緣!吨姓摗び^因緣品》說:“一切所有緣,皆攝在四緣,以是四緣,萬物得生!钡髋蓪λ木壍慕忉層行┎顒e。小乘說一切有部分等四緣為“六因”,以著重說明業報輪回產生的條件,大乘中觀學派則強調緣起性空,因緣只相對于“果”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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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通常把因和緣加以區別,從產生的結果來說,親生是因,疏助是緣,這里所講的因緣,是說因即是緣,名為因緣。因緣就是起主要作用的因,如竹器以竹為主要條件,竹就是竹器的因緣。小乘佛教學者認為因緣就是直接產生果的因。大乘佛教偏重于強調產生果的許多因緣中主要的不可缺的親因緣。如法相唯識宗以第八識種子為一切事物的親因緣、即真實的原因。
。ǘ┑葻o間緣,也稱次第緣。
這種緣只在精神現象中存在,是指前念為后念生起,即認識活動形成的條件。當前念己滅時,能為后念的生起讓位開路,使后念得以產生,所以前念是后念的緣。佛教認為主觀思維的開展,前前后后的種類是相互關聯著的,前行的思維大體規定了后起思維的種類,前后等同,稱為“等”。如果前后思維中間沒有其他障礙,那未,前者引導著后者就一貫而下不會中斷,稱為“無間”。如此前念心直接為后念心的生緣,稱為“等無間緣”。又前念心導引后念心產生,所以又稱“次第緣”。佛教強調主觀思維的無間斷的開展,會逐漸發生對客觀的反作用。
(三)所謂緣,舊譯為緣緣。
指諸心心所攀緣的境界,即認識的對象。佛教認為,心是能緣,能緣的緣是緣慮、思慮的意思:外境是所緣。由有所緣,才引起能緣。能思慮的心必須仗托外境才能產生思慮,如觀花愛其芳馨,賞月贊其皎潔,就是說,客觀的事物具有能使心產生思慮的作用。外界客觀事物對于主觀心識,既能要求它生起緣慮的作用,又能限制它緣慮的范圍,可見外界客觀本身既是所緣,同時又是一種緣,即為所起的心作緣,故稱為所緣緣。這是強調客觀事物對主觀認識的作用和影響。
(四)增上緣。
指任何一個事物對于其他一切事物的影響和作用。分為兩類,一是有力增上緣,即對其他事物的生長能起幫助作用的條件。如陽光、空氣、雨水、肥料、人工、農具等,對于農作物來說都是增上緣;二是無力增上緣,即對其他事物的生長不起妨礙作用的條件。佛教認為宇宙間任何一事物無不具有增上緣的功能,只是不能影響自己,也就是不能作為自身的增上緣。再者,一切由因緣和合而生的有為法不能影響無為法,不能作為影響無為法的增上緣,因為佛教認為無為法是不被緣的。
佛教認為,以上四緣中,一切物質現象由因緣和增上緣二緣生,精神現象由四緣生,但無想天上的心法例外,因為無想天的天人無知覺,外境自然也就不能說具有所緣緣的作用了。
原載《弘化》2000年3期
發布日期:2008-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