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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哲學:中國古代睿智之光

方立天

  在人類文明發展史上,隨著生產力的提高和文化的發展,(上句給人的感覺不是說古代,與下句不協調,)全球逐漸(形成)出現古代文明區,并在東亞、南亞次大陸和東地中海三大文明區,形成了中國哲學、印度哲學與西方哲學并稱為世界哲學的三大系統。大約在公元前800年至前200年,在上述文明區出現了一個意義重大、饒有興味(兩個詞不協調)的文化歷史現象:這些地區幾乎同時誕生了一批思想巨人,如中國的老子、孔子、墨子,印度的釋迦牟尼,希臘的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等;又幾乎同時涌現出有關宗教、哲學、文學、科學的經典文獻,如中國的《老子》、《論語》、《周易》、印度的《吠陀》(成書更早,約公元前1500年),佛教經典,希伯萊的猶太教《圣經·舊約》,希臘的《理想國》、《物理學》和《形而上學》等。這一時期的思想文化成果是(標志了)人類精神文明的巨大飛躍,也是(和)人類(的)真正覺醒的鮮明標志(去掉)。這些地區的思想家及其著作,總結了該地區的生產和生活的實踐經驗,闡述了對宇宙、社會和人生的看法,回答了人類社會生存與發展的根本問題——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自我的三組關系。這是一次人類文化建設的奠基典禮,不僅確立了不同文明區的文化范型,并且深遠地影響了周圍地區乃至世界的思想文化的走向與發展;奠定了人類的精神基礎,對人類以后的社會生活與歷史發展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義。

  中國春秋戰國時代(公元前722年~前221年),是古代東亞文明區文化的創新期、奠基期。此時,諸侯爭霸,列國交戰,七雄兼并,一些游說列國的學者紛紛獻計獻策,謀猷籌劃,聚徒講學,著書立說,詰難爭辯,學派蜂起,并在戰國時代形成了諸子競起、百家爭鳴的局面。這是中國古代一次思想大解放,大創造,一批哲人迸發出(的)原創性的精神智慧,在中國文化史、東亞文化史乃至世界文化史上譜寫了光輝燦爛的篇章。先秦哲學思想獨步東亞,在世界哲學之林,別樹一幟,蔚為壯觀。

  人類社會是一個延續發展(的)歷史過程,古代先哲的智慧為我們研究當前人類面臨的問題提供了重要的借鑒。從這一層意義上說,發掘、弘揚中國先秦哲學是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的。本文擬就先秦時代文化的核心——哲學的背景、內容、與意義三個問題,作一簡要的論述。

一、先秦哲學的形成

  中國先秦哲學是植根于特定的自然——-社會環境的,其成因深刻而復雜。中國先民棲息繁衍于東亞大陸,在這塊土地上,“篳路藍縷,以啟山林”,艱苦創業,生生不息。中國是幅員廣闊的泱泱大國,東瀕茫茫無際的太平洋,其他三面則多為戈壁、沙漠、雪山、高原,(語氣有問題)內部腹地縱深寬廣,活動天地與回旋余地非常開闊。春秋戰國時的地域包括燕山山脈以南、五嶺以北、青藏高原以東的廣大地區,面積約三百萬平方公里,后繼續開拓為近一千萬平方公里的疆域。中華文化的搖藍涵括了氣候適中的黃河中下游,即中原一帶,系沖積平原,古時自然生態環境優越,是當時最富庶的地區,也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發祥地,

  中國的土地、氣候等自然條件,決定了農業成為古代的主要生產部門。西周時期實行的是大規模的協作制(語氣未盡)。春秋戰國時代,中原地區開始實行牛耕并使用了鐵制的農具,對生產力的質變起了極大的推動作用。春秋時代,農業生產已發展為小規模集體耕作制,到了戰國時代,更演化為家庭耕作制,春秋(戰國)時代是社會變更的關鍵時期。

  約自西周末年,作為國家制度和行政制度的宗法制和分封制開始動搖。到了戰國時,各諸侯國積極推行中央制度和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以建立中央集權制度。公元前230年至221年,秦國滅了關東六國,建立了中國古代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國家。(這段是否可刪掉?直接下段)

  春秋戰國是社會大變革的時代,社會力量結構發生了顯著變化。此時宗法貴族(已)分化出各種士,如文士、武士、方士、法術之士、隱者、辯者等。大約在春秋時,這些士(就)開始成為相對獨立的階層,至戰國時,士的社會地位更高。此時魏、楚、齊、韓、秦諸國相繼競用士人,推行變法。如商鞅在秦國把大家庭析為小家庭,以增加納稅服役的單位,(又)獎勵耕織,懲罰商賈,按軍功大小確定爵位等級,廢除井田,準許土地買賣,統一度量衡等,取得顯著成就,奠定了秦國富強的基礎。(這一大句的語序有問題)士還發揮其知識優勢,從事教育、培養弟子。殷商西周時代,“學在官府”,學校是官方壟斷的官學。貴族巫、史掌管文化教育。春秋末期,孔子首創私學,打破了官方對教育的壟斷,使古代學校發生根本性的變化。隨著官學的衰落和私學的興起,有些君主開始創辦文化學術中心,聘任各派大師“不治而議論”,專事講學爭鳴。如齊國的稷下學宮,吸引四方游學之士,鄒衍、淳于髡、彭蒙、田駢、接子、慎到、宋钘、尹文、環淵、魯仲連、荀況等都來此講學論道,時人稱之為“稷下先生”。稷下學派中有道家、法家、陰陽家、墨家、名家、儒家等,他們互相交流思想,論辯爭鳴學術觀點。其他如魯國的曲阜、魏國的西河、趙國的邯鄲、秦國的雍城、楚國的郢等,也都是重要的文化學術中心。私學的擴大和文化學術中心的建立,促進了齊、魯、楚、三晉、秦、吳越、巴蜀等文化區域的形成與發展,推動了各國文化學術的繁榮和興盛。

  春秋戰國是中國文化史上思想非常活躍、學術空前繁榮的時代。諸子百家就天道觀、人道觀、社會倫理、禮法制度、名實關系、認識論等諸問題展開了爭辯,極大地推動了當時文化學術的發展。因諸子百家多興起于戰國年間,故稱“戰國諸子”。西漢司馬談將諸子概括為陰陽、儒、墨、名、法、道德六家1,其后劉歆又將諸子歸納為儒、道、陰陽、法、名、墨、縱橫、雜、農、小說十家,又著錄各家著作“凡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2。戰國時代,在哲學上影響最大的是儒、道、墨三家。當時儒墨并稱為“顯學”。道家是隱士之學,故不列為顯學。對先秦哲學作出最大貢獻的是儒、道學說。老子發現了“自然”,開創了自然主義傳統。孔子則發現了“人”,開創了人文主義傳統。《易經》又把自然主義和人文主義結合起來。儒道兩家的兩個傳統,奠定了中國古代哲學的基本導向。

二、先秦哲學的內容

  先秦哲學的內涵豐富多彩,美不勝收,而其最大的主題則是對天人關系的探究,并側重于對“為人之道”進行全面而深入的闡發,由此形成了別具一格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以及相應的思維方式。今就其犖犖大端,分四項作一簡述。

  (一)究天人之際

  “天人之際”即天與人的相互關系。先秦時代,“天”有兩方面的涵義:1.自然。指天空、天體,乃至泛指物質的客觀的自然。2.神靈。指天帝或天上諸神。在當時一般人心目中,“天”兼具這兩種性質。而哲人們則或偏重于自然之天,或偏重于神靈意志之天。究天人之際,首先是研究“天道”或“天命”,即自然之“天”的運行規律和神靈之“天”的好惡意志,但更重要的還是研究它對人事的影響。因此,究天人之際實質上主要是對神與人、天道與人道、自然與人為之間關系的探究,其中又以自然和人為的關系問題最為重要。關于自然與人為的關系,先秦哲學主要有“天人合一”、“天人協調”和“天人之分”等學說。

  “天人合一”說強調的是天道和人道、自然和人為息息相通、和諧統一。當時闡發此說的主要是孟子和莊子,他們分別提出了各具特色的天人合一說。

  孟子(約前372-前289)提出“盡心知性知天”的命題,最早總結了天和人相通的觀點。孟子所說的天既是最高主宰,又是最高的必然規律,而他所說的性則是指“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孟子·公孫丑上》),也即善性,所謂心是指思維器官。孟子認為人心是能感通的主體,人們只要盡量發揮、擴展自己的本心就能知性,而人們心性為天的賦予,所以知性也就知天。孟子強調應當極力追求盡心知性知天,以達到“上下與天地同流”的精神境界。這就是說,在孟子看來,性與天是相通的,這個性天相通觀點的實質是天道和人性的相通、相合、統一。

  莊子(約前369-前286)也主張天人合一,莊子所講的天是指自然,人是指對自然加以改造的人為。莊子說:“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莊子·齊物論》),認為人與天本來是合一的,自然界本來就是和諧、美滿的,只是由于人的主觀區分和知識技巧,才破壞了天人統一。他主張“常因自然”、“不以人助天”,消除一切人為,回到原始的自然狀態。這是一種主張“因任自然”的自然主義說。莊子主張倒回到自然,實是違反了人的本性;而莊子主張不毀傷自然,則對文明社會就具有警鐘長鳴的意義了。

  天人協調說,是強調天道與人道既有別又統一。《周易大傳》說:“昔者圣人之作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說卦傳》)認為天地人“三才”之道的內容,分別是陰陽、柔剛、仁義。三者屬于不同層次,有所區別,又有相應的關系。《周易大傳》還提出“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泰卦·象傳》),“范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系辭上》)的命題,“裁成”,“范圍”,意為調節。“輔相”,“曲成”意為協助。這是一方面承認自然變化及其客觀規律,一方面又強調通過發揮主體的能動作用,以調節自然的變化,協助萬物達到完滿的成就。《周易大傳》還認為,一個人做到天人協調,其道德就會與天地相合,從而也就能成就“與天地合德”的人格理想。《中庸》第二十二章也說:“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盡人之性”,指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進而窮萬物之性,則能贊助自然界的變化。《周易大傳》等提出人要參與、輔助自然的變化,使自然發揮對人類有益的作用,而不是去征服自然、去毀滅自然。這種觀點就是主張天人協調,即保持天人的動態平衡,是一種比較全面的辯證的天人模式,(如何使上下文連起來!)爾后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根本原則和主導思想。

  “天人之分”說,是強調自然和人為的區別和不同的觀點。荀子(約前325-238)作《天論》,首先否定了天有意志、能禍福人類的思想,認為天只是物質性、自然性的存在,有其客觀的普遍規律,與人間的吉兇、禍福、治亂并無關系,它不能主宰人的命運。接著荀子指出“明于天人之分”,稱“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強調天和人各有自己的功能,并認為懂得天人之分是最高人格的標志。荀子還批評“莊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解蔽》),只是一味地歌頌自然而不理解人為的重要意義。荀子重視改造自然,進一步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控制自然、治理自然的主張。荀子認為“天地者生之本”,并不否認天和人的聯系,也主張“不與天爭職”,不以人的主觀作為代替自然的客觀職能;同時,荀子也反對放棄人為而一味思慕天的自然命定論,主張改造自然,利用萬物,以提高人類的生活。荀子既肯定自然界的客觀規律,又肯定人的主觀能動作用。荀子的天人之分說與《周易大傳》的天人協調說也有相通之處,但荀子偏重天和人的區別,強調人類對自然的改造,二者是不同的。

  (二)“群居和一”

  個人總是生活在群體之中,(上下不連)群己關系即人際關系是先秦哲學,尤其是儒家哲學探討的又一重大課題。儒家非常重視人類生活的群體性,并以倫理關系解釋人類群體生活的特征,強調人與人應該互相敬愛,和諧共處。先秦哲學人倫之理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四項:

  1.“仁者愛人”。史稱“孔子貴仁”(《呂氏春秋·審分覽·不二》),“仁”是孔子(前551-前479)確立的最高道德準則。孔子說的“仁”包括恭、寬、信、敏、惠、智、勇、忠、恕、孝等多方面的內容,其核心是“愛人”。《論語·顏淵》載:“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孔子又說仁是“泛愛眾”(《論語·學而》)。仁的實質是人與人之間的相愛。孔子還提出“愛人”的原則與方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論語·衛靈公》)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立”,自立。“達”,顯達。意思是要推己及人,自己不愿意的,不要加給他人,自己想自立,也幫助他人自立;自己要有成就,也幫助他人去獲得成就。孟子也宣揚“仁者愛人”(《孟子·離婁下》)的思想,認為“愛人者人恒愛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同上)提倡人與人間互愛相敬。孟子還進一步提出“民貴君輕”的民本思想,認為民重君輕,君主的仁或不仁,愛民或不愛民,是其得天下或失天下的關鍵。

  墨子(約前476-前390)提倡“兼愛”,主張愛人如己,實行普遍的愛:“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墨子·兼愛中》)為此在實踐上要“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墨子·尚賢下》)墨子重視實際利益,他還把“兼相愛”和“交相利”結合起來。強調“愛人”不能離開“利人”。他認為一個人奢侈享受,就會損害他人的利益;人人都應當盡力做有利于他人的事。

  儒家的仁愛和墨家的兼愛兩種學說都肯定人與人是同類,人與人之間應當相愛,閃耀著古代人道主義思想的光輝。儒墨兩家學說也有區別。孔子的仁是推己及人,由親及疏,由近及遠,是有等差的愛。墨子則反對儒家的“愛有差等”說,強調愛無差別等級,主張不分遠近親疏厚薄的平等的愛。然而,墨子的兼愛沒有也不可能消除等級差別。事實上,儒(愛有等差)墨兩家所宣揚的愛都不是真正的平等的愛。墨家主張“視人之家若視其家”,含有打破家族本位的傾向,與封建社會結構不相協調。(此語與上句關系是說明?)又儒家重義輕利,(語氣未盡)墨家的兼愛則以實利為標準,帶有功利主義色彩。(從事實上后的幾句說明什么?)這就導致了儒家仁愛思想影響日益增大,墨家兼愛思想影響日趨衰絕的歷史格局。(上面沒有突出論述這個結論,為什么會有這個格局?)

  2.“五倫”“十義”。先秦儒家哲人重視維系人與人的和諧關系,保持各種不同人際的穩定關系,重視每個人在人倫關系中的地位、價值、權利與責任,重視不同社會角色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和道德規范。孟子繼承前人的思想,就“人倫”作了界說:“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長幼”包括兄弟一倫在內。這是對人倫的權威性定論,確定了社會的五種人際關系和處理這些關系的五個原則。“父子有親”,是說父對子應當慈愛,子對父應當孝順;“君臣有義”,是說君主對臣子應當仁愛,臣子對君主應當盡忠;“夫婦有別”,是說夫主外,婦主內,有不同的分工;“長幼有序”,是說年長在前,年幼在后;“朋友有信”,是說朋友間要誠實守信。《大學》也有與孟子相近的論說:“為人君,止于仁;為人臣,止于敬;為人子,止于孝;為人父,止于慈;與國人交,止止于信。”這里講的國人的范圍要大于朋友,而道德準則同是“信”。漢代以后,所謂人倫基本上是繼承紹述孟子的說法,以“父子、君臣、夫婦、兄弟、朋友”為社會的五種基本關系,后人也稱為“五倫”。

  對于五倫關系中十種角色所應當遵循的基本道德準則,《禮記·禮運》有“十義”說:“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這是規定五倫每一方各自應當遵守的準則,強調父與子、兄與弟、夫與婦、長與幼、君與臣之間的關系是相互的,并非象后來那樣要求一方絕對服從另一方。

  先秦儒家基于等差之愛的思想所提出的“五倫”“十義”,確立了古代封建社會人與人之間的基本關系和應當遵守的道德準則,并經過權威化制度化而成為傳統禮教的核心。

  3.“知禮以立”。“禮”是古代的社會規范和道德規范,通常包含政治制度、法律準則和道德規范三方面內容。孔子重視禮,他說:“不知禮,無以立”(《論語·堯曰》),認為必須知禮,才能自立,自立然后才能立人。由此,孔子又把禮和仁聯系起來,說:“克己復禮為仁”(《論語·顏淵》),強調要克制自己的視聽言動,使之符合“禮”,以達到仁的境界。孔子認為,對人以禮相待,尊敬他人,是愛人的表現。禮是仁的表現形式,仁是禮的實質內容。這也就是說,知禮是為仁的必要前提,是自立自人的基礎。

  荀子作《禮論》,系統地總結和發展先秦時代禮的學說。荀子強調禮在調節社會人與人關系的重要作用。他認為禮的具體內涵是不斷因革損益的,而禮的理則是不變的,如此才能保持變而不亂。荀子還提倡禮法兼用,宣揚“治之經,禮與刑(即法),君子以修百姓寧。明德慎罰,國家既治四海平。”(《荀子·成相》)“隆禮至法則國有常”(《荀子·君道》)。認為治國既要用禮義教化,又要采用必要的刑罰。荀子的主張在爾后封建社會國家實際治理中有著重要影響。

  4.以“和”為貴。“和”,原意為相應,引申為和諧。經過西周末年至春秋時代的“和同”之辨,“和”即和諧,成為儒家提倡的個人、家庭和社會的普遍渴求和共同理想,成為中國人最普遍的價值訴求和價值標準。“和同”之辨的“同”指簡單的同一,“和”是多樣不同事物的統一。據《國語·鄭語》載,西周末年史伯謂“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并解釋和的意義說:“以他平他謂之和”。“和”就是會聚不同事物而(加“使”字?)得平衡,統一。史伯認為,多樣事物的平衡,統一,會產生新的事物,而事物的同一,重復,并不能推動事物的發展。這一深邃的哲學思想影響極大。(這句空論可否刪去?)孔子也主張“和而不同”。他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把追求和諧視為君子區別于小人的思想分野。進而孔子又把和視為處理人際關系的一個準則:“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論語·季氏》),強調整個社會的大和諧。孔子弟子有若說:“禮之用,和為貴”(《論語·學而》),更加鮮明地肯定了和的價值。孟子提倡“人和”(《孟子·公孫丑下》),說:“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人和”即齊心協力,團結合作,強調“人和”比天時、地利更加重要。《荀子·王制》還提出“群居和一”說:“人生不能無群,群而無分則爭。爭則亂,亂則離,離則弱,弱則不能勝物”。又說:“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故義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分”,職分。“義”,道義。荀子認為,人類應當從事于和群活動,才能避免爭斗和動亂,才能使個體的行動協調一致,并產生巨大的凝聚力。群居生活要以道義來確定職分,明確了各自的職分,人們就會各(恪?)守職分而彼此和諧。這樣,萬眾一心,多力而強大,就能戰勝一切。

  以“和”為價值取向,表現出先秦哲人的深沉智慧,是基于對社會生活和社會發展的深刻洞察而提出的。現實生活里,充滿了個人與個人、集團與集團、社群與社群、階層與階層、階級與階級之間的對立、矛盾和斗爭。斗爭的結果或是兩方同歸于盡,或是一方壓倒另一方,或是和解而兩利。以“和”為貴作為處理人際關系的一項基本原則,就是為了使斗爭的雙方不是兩敗俱傷,甚至同歸于盡,而是通過互相諧調,良性互動,化干戈為玉帛,而保持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以上我們從人道思想、人倫關系、行為準則、道德規范、實踐方式和價值觀念諸方面論述了先秦哲學的人際和諧說,這也是先秦儒家哲學的重要內容。

  (三)“自強不息”

  先秦哲學重視“為人之道”,強調人格的尊嚴價值。什么是有崇高價值的人?怎樣才能達到和保持理想的人格?這是當時思想家們所熱心討論的又一個重大問題。先秦時代的人格價值學說,主要闡述的是一個人應當學會做人,也就是要正確地對待自己,要妥善處理個體與群體、精神生活與物質生活、道德與生命、人格與生命、生死與不朽等關系,以求實現人格的完善。

  關于個體與群體關系,先秦哲人一方面主張高揚個體獨立意志,一方面又強調社會責任意識。孔子說:“三軍可以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論語·子罕》)認為平民也有不可強奪的獨立的意志。孟子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所謂大丈夫的人格標準,就是始終如一地堅持自己的原則,在任何情況下都決不動搖。《禮記·儒行》還宣揚士“可殺而不可辱”,表達了儒者寧死不屈的鋼鐵意志和對獨立人格的強烈堅持。《周易大傳·乾卦·象傳》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提倡自強不息的精神。高揚獨立意志、人格價值、自強原則,就是高揚個體獨立意識。與此同時,先秦哲人又重視強調個人對社會的責任。孔子面對隱者的譏諷而嘆息道:“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論語·微子》)認為人既然不可與鳥獸合群共處,那么若不同人群打交道,又同什么打交道呢?(這里說的同人群打交道,就是參與社會活動,對社會負有一定的責任。?)意謂個人對于社會負有一定的責任(評論不當,簡單)。孟子具有“平治天下”的抱負,主張“兼善天下”,表現出強烈的社會責任心。《大學》更提出八條目,即實現天下大治的八個步驟:“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系統而完整地表述了“內圣外王”的思想,實是先秦儒家文化理想的總納,影響深遠。以“天下為己任”的莊嚴志操,成為中國許多知識分子的一種優良傳統。

  先秦哲學家對精神生活與物質生活,即精神價值與物質價值的關系及其區別的論述也很重視。《管子》云:“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肯定物質生活是精神生活的基礎。儒家也承認物質生活的重要性,同時又認為“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于禽獸。”(《孟子·滕文公上》)強調精神生活比起物質生活來更有價值。孔子自我表述說:“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論語·述而》)又贊揚弟子顏淵說:“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論語·雍也》)孔子贊美在物質生活匱乏的情況下,仍能保持樂觀情緒的高尚精神境界,認為精神生活是第一位的,精神價值高于物質價值。

  重視精神生活自然也就重視追求精神境界。對此,儒道兩家的孔、孟和老、莊都有較多的論述。如孔子自述云:“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論語·為政》)他以情感、認知完全符合道德準則為人生的最高境界。莊子以越超自我,與天地合一的自由逍遙為最高精神境界。古代先哲重視追求真、善、美的精神價值,提倡求真、行善、崇美的高尚精神愉悅,表現出人格價值的豐富內涵。

  先秦儒家認為,一個人要塑造崇高人格,最關鍵的是要正確對待生命與道德、人格的關系。儒家重視人的生命,認為人的生命是一種自然現象,是有實體的,且在天地間有重要的地位,所以主張“保生命”。同時又認為,一個人的生命價值與道德價值、人格價值相比較,道德價值和人格價值更為重要。孔子的“殺身成仁”之說和孟子的“舍生取義”之語,就是儒家為了保全仁義道德價值而不惜犧牲生命的典型表述。《孟子·告子上》有兩句話:“所欲有甚于生者”,是說人格尊嚴比生命更為可貴,“所惡有甚于死者”,是說人格屈辱比死亡更可厭惡。強調一個人的人格價值比生命更為寶貴,人格價值超過了生命價值。。

  死亡與不朽也是先秦思想家探討的一個重要問題。作為自然的存在物,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死亡是人的大限;而人作為理性的存在,又都渴望、向往沖破有限,達到無限,追求永生。生命短暫與追求永恒是人的最根本的悖論。(正因為人有死亡,人們才探討人生的理想以及實現理想的可能與途徑,以期使自己擁有一個有意義的人生,并求得永恒。(括起來的一句可刪除。))據《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載,當時曾討論“死而不朽”的問題,稱“大(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說德、功、言都有價值,三者的價值就是“死而不朽”、“雖久不廢”的,而其中的立德價值更高,是第一位的。若能有“三立”,實現“三不朽”,也就超越死亡,,達到了永恒。

  (四)整體、變易、對待、中庸

  與精湛深邃的哲學內容相應,先秦時代的思維方式也是多姿多彩而富有特色的,既有直觀思維、形象思維,也有邏輯思維和辯證思維,而豐富的辯證思維正是先秦哲學思維的一大特色。思維方式是人們自覺不自覺所運用的一定的思維方法而形成的思想慣性,思維定勢。辯證思維是從對象的內在矛盾的運動變化中,從其各個方面的互相聯系中進行考察,以便從整體上、本質上完整地認識和把握對象。先秦哲人觀察、思考、研究和處理問題的辯證思維方式,是正確反映客觀事物發展過程的一面鏡子,具有方法論的重要學術價值。

  先秦哲學辯證思維的主要內涵是:整體思維、變易思維、對待思維與中庸思維。

  整體思維先秦時代儒、道、名、陰陽諸家都強調整體觀點,認為宇宙是一個整體,人和物也都各是一個整體。整體由互相聯系的各部分組成,而要了解各部分,又必須了解整體,從整體的視角去把握部分的實質。先秦名家代表人物惠施很注重對客觀世界的考察和研究,據《莊子·天下》篇載,他提出了“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泛愛萬物,天地一體”的著名命題,對宇宙萬物的大小兩個向度作出高度的概括,并肯定天地萬物是一個整體。《莊子·知北游》提出“通天下一氣”的命題,認為物的生滅即氣的聚散,全宇宙只是一氣而已。莊子的《齊物論》,宣揚齊是非、齊彼此、齊物我的相對主義理論,強調從“道”的觀點來看,一切事物都是平等無差別的,是一體的。莊子的《大宗師》還宣揚“死生存亡之一體”的觀點,認為由生而壯、而老而死是一個自然的過程,死生是為一體,也就是動態性的整體。如前所述,《周易大傳》的天人協調說,就是認定人類是依靠自然界而生存,自然界也有待于人類的調整、輔助,天地與人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具有相互統一的關系。陰陽家在總結早期陰陽、五行的觀念基礎上,以陰陽、五行間的思維模式來解釋宇宙間的一切現象,認為陰陽為事物的兩大屬性、層次,五行為事物的五大元素、類型,并以五行之間的相生相克的相互關系,說明自然界是多樣性的統一。戰國末期的陰陽家代表人物鄒衍(約前305-前240),還提出“大九州說”,認為全世界有八十一州,中國(他稱為“赤縣神州”)是其中的一州。每九州為一集合單位,稱“大九州”其外有小海環繞。九個“大九州”外,另有大海環繞,大海外為天地的邊際。這是試圖將世界大地聯貫為一體,并給以整體性的說明。

  變易思維先秦哲學各流派都認為宇宙間沒有不變的事物,自然和社會都處于不斷變化的過程之中。孔子說:“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論語·子罕》)又說:“齊一變,至于魯,魯一變,至于道。”(《論語·雍也》)老子說:“天地(此指飄風驟雨)尚不能久,而況于人乎?”(《老子·第二十三章》)《莊子·秋水》篇云:“物之生也,若馳若驟,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周易大傳》更是通過對《周易》卦爻象和卦爻辭的解釋,總結了以前的陰陽變易說,成為中國古代哲學中論述事物發展規律學說的代表。

  《周易大傳》的中心內容就是講變易,該書的《系辭傳》和《序卦傳》集中闡發了變易這一思想,認為變易是宇宙萬物的基本規律。《周易大傳》肯定變化的普遍性:“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系辭上》)天上各種可見之象和地上萬物之形,都表現了變化。《周易大傳》還贊美天地的偉大,肯定變化的實質是“易”,即“生生”。文中說:“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日新”,生。“德”,本性。“生”,創造;“生生”,生而又生,不斷地產生新事物。“易”,事物的轉化。意謂新而又新是天道的隆盛本性,生生不息,新舊交替,就是易。《周易大傳·系辭上》把事物變化的原因、過程和形式,概括為“剛柔相推而生變化”,認為事物的變化,是由對立所產生,事物的變化,表現為陰陽互相排斥、互相代謝和互相轉化,這是個循環不已的過程。《周易大傳》肯定自然的變化和轉化,同時也贊揚社會政治的變革,(《革卦·彖傳》云:“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周易大傳》的變易哲學,為中國文化的優良傳統和封建時代的政治改革奠定思想基礎。

  對待思維先秦哲學還通過對待觀點來闡述事物變化的根源和規律。所謂對待觀點,就是認為任何事物都包含互相對立的兩個方面,而對立的兩個方面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周易大傳》把事物的構成歸結為陰陽兩個方面,又把陰陽關系歸結為“對待”關系,即相反而相成的關系。它提出了“剛柔相推而生變化”的命題,“剛柔”即陰陽。“相推”,相互推移,也即相互依存、相互排斥又相互推動、相互轉化。命題的意思是對立面的互相推移而產生了變化,也就是陰陽的一方趨于極端,而向其相反的一面轉化。值得注意的是,《周易大傳》對待思維(加上“所”)追求的是陰陽對立對方的互動和互補,而不是分裂和毀滅。《周易大傳》也講斗爭,《坤卦·文言》說:“陰疑于陽必戰”,意為陰陽兩方勢均力敵,必相戰斗,陰陽存在“相攻”、“相克”和“相勝”的關系,但這種對立兩方的排斥和斗爭,是實現更高層次的和諧與統一的手段,如《乾卦·彖傳》所說:“保合太和,乃‘利貞’”,強調對立面通過斗爭以維系統一體的存在并向更高的階段發展。

  《周易大傳》還提出了“一陰一陽之謂道”的命題。認為對立面的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相互排斥、相互轉化是事物的最普遍的規律,也就是說,對立面交替是宇宙的根本規律。

  老子總結辯證思維(他知道什么是辨證思維嗎?),提出“反者道之動”的命題。“反”,向對立面轉化。意思是由道而有的運動是反,即事物的發展是在一定條件下向相反方面轉化。《老子·四十二章》云:“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又云:“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老子·五十八章》)損與益、禍與福是相反的,但損與益相互轉化,禍與福相互倚伏(但損與益,禍與福,又互相轉化,互相依伏)。老子認為,對立面的相待、相反和相互滲透、相互轉化是事物的一項普遍的根本的規律。

  先秦時代著名的軍事學著作《孫子兵法》也包含有豐富的對待觀點,其中的“知彼知己,百戰不殆”就是重視全面地了解戰爭對立雙方的真實情況,以立于不敗之地。書中強調治與亂、勇與怯、強與弱、眾與寡、安與動、勞與佚(逸?)等一系列矛盾對立,并非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的。戰國時代法家的代表人物韓非(約前280-前233)首倡“矛盾”之說。他以楚人出售矛和盾的故事為例,說明“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韓非子·難一》)也就是矛和盾不可兩立。韓非強調許多事物是不可兩立的,如“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時而至”。(上下文的邏輯關系?)(《韓非子·顯學》)他還十分強調人與人之間的斗爭,但也認為相互斗爭的人們,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合作,矛盾也可以統一。

  中庸思維孔子贊成和而不同的觀點,同時又宣傳“中庸”觀念。《論語·雍也》云:“中庸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認為中庸是崇高的德性。同時又認為中庸是一種思維方式方法。在孔子之孫子思作的《中庸》中,引孔子之言云:“君子而時中”,“執其兩端,用其中于民。”“時中”即隨時選取適中的標準。“用中”即隨具體情況采用適當的方法。《中庸》著重發揮孔子“過猶不及”的思想,要求人們對待事物既不過分也無不及,以達到“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的境界。《孟子·盡心下》認為孔子主張“中道”,《周易大傳》也贊揚“中道”、“中正”、“中行”,認為中正則吉,反之則兇。中庸的涵義主要是強調適度,把握事物的度,認為凡事都有一個限度,超過限度和達不到限度,即過和不及,都不合乎事物的標準;其間尤為強調勿太過,即凡事都不要過度,以免適得其反。中庸思維有助于事物發展的穩定性,連續性,但對事物的變革則是一種障礙。

三、先秦哲學的影響

  先秦哲學的歷史影響怎樣?有什么現代價值和世界意義?這是相當復雜的問題,以下我們將力求簡要地加以說明。

  (一)歷史影響

  先秦哲學對中國歷史的影響是重要而深遠的,它極大地影響了中國的民族性格、心理結構、文化思想和歷史發展。從思想文化的角度看,先秦哲學的主要歷史影響,可以歸納為以下數端:

  1.提供人生之道,影響中國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先秦儒家提出了人類生活的基本準則,倡導提高道德人格,贊美精神生活價值;提出了以剛健自強為宗旨的人生觀,提倡積極樂觀的有為精神。儒學成為漢代以后中國社會的主導思想,它的基本觀念主導了中國古代哲學、倫理學、政治學、歷史學、文學藝術、教育學、民俗學等廣泛的文化領域,從而(改為這就)表明:它(儒學)為中華民族的精神文明奠定了思想基礎,對中華民族的性格和精神的形成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2.提出了文化發展的主要原則,決定了傳統文化發展和演變的軌跡和方向。先秦哲學中以儒道兩家思想對于(于字不可亂用)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最大、最深刻。儒家的“仁”是中國古代倫理學的主要原則,道家的“道”是中國古代本體論的最高范疇,儒家的倫理道德觀對于(同上)中國傳統文化發展的方向可謂起了決定性作用,而道家的道論則對中國傳統哲學,尤其是宇宙論的演變有著決定性的影響。

  3.提供了中國哲學發展的堅實基礎,成為(?)漢代以來哲學發展的思想源泉。先秦哲學,尤其是先秦儒家和先秦道學中的不少著作被后繼者奉為神圣經典,其學說被尊為圣賢之言,成為爾后闡發乃至創立哲學思想的依據和出發點。從先秦以后哲學思想(的)發展過程來看,始于戰國而盛行于西漢的黃老之學,推崇老子思想,并把道與法思想結合起來,用于治理社會。后來漢代又轉為推崇儒術,罷黜百家,獨尊孔學。魏晉時代(則)孔老兼崇,新老學和新莊學相繼問世。隋唐時代儒、道、佛三教并尊,儒學和道學又有一定的發展。宋明時代興起理學(含心學),理學家多吸取儒、道、佛三教思想并加以重構而成新說,實際上理學是以返(歸)于先秦儒學為旨歸(的)。

  明清之際的重要哲學家也多尊崇孔孟,倡導“回到孔孟”,借復古以創新。直至當代的新儒學、新易學,也是在先秦儒學的基礎上,詮釋舊義,闡發新說,創建體系。

  此外,先秦哲學在歷史上對亞洲、歐洲也發生了影響,尤其是對東亞的朝鮮、日本和東南亞的越南影響尤為巨大。儒學一度成為這些國家的主導思想,以致和儒學的故鄉中國一起(共)有“儒學文化圈”之稱。至于先秦哲學對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經濟學家、重農學派領袖魁奈、法國近代哲學家、數學家、數理邏輯創始人萊布尼茲及其同道沃爾夫等人的影響,也是人所共知的。(注意以上的標點!)

  (二)現代價值與世界意義

  現代價值是相對于歷史影響而言,指在現代(中國)仍具有正面的積極的意義。世界意義是對世界其他國家具有的普遍適用的思想價值。現代價值與世界意義是密切相聯、交錯相迭的。

  先秦哲學對當代中國的主要是(表現在)先秦哲學所闡揚的人生價值觀對提價值,屬于傳統文化與現代化的關系問題。我們認為,先秦哲學的現代價值,高國民素質具有直接的作用。中國現代化建設的一個首要問題是需要有大量的高素質人才。國民素質是一個國家的根本資源和國家強弱的重要標志,也是當今世界益趨加劇的國家間綜合國力競爭的實質內容。正確闡揚先秦哲學的人生價值觀,有利于培養國民的開創性精神、協調性精神和超越性精神,增強國民的智慧力量、道德力量和反省力量,也就是說有助于國民全面提高求真、行善、崇美的人格品質。

  先秦哲學的世界意義,主要有以下三項:

  一是“天人合一”說為世界貢獻了主導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原則。當代世界由于科學技術的空前進步,人類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方面(會)取得的成就會越來越巨大,與此同時,自然也在增大報復人類的力度,生態失衡、環境污染、氣溫升高、人口爆炸、能源危機、食品短缺等難題正在(一步步逼近人類)日益困擾人類。人類自身所造成的困境是和人類把自然看為敵對力量直接相關的。先秦哲學強調自然與人的統一,(雖然)影響了改造自然和創立自然科學方面的成就,卻在保持生態平衡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因而有利于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與“天人合一”說相關,先秦哲學重視人的精神生活,認為精神生活高于物質生活。這種價值觀念,無疑有助于人們調整和控制物質需求,減少和避免惡性消費,因而也利于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是以“和”為貴的人際和諧說,為世界(人類)和平相處提供(了)價值依據。當代世界并不安寧,國與國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宗教與宗教之間的矛盾、摩擦、對抗、沖突乃至局部戰爭,一直威脅著人類的安全。同時,由于市場經濟的益趨成熟,國家與國家、地區與地區之間的經濟正在走向一體化。又由于通訊技術的進步和交通的發達,世界將變得越來越全球化。這樣,一方面是國界、國別觀念的淡化,另一方面是國家間競爭的加劇。(這樣,)人類的安全,世界的和諧,愈將成為全人類的共同愿望和迫切要求。先秦哲學提倡的“和而不同”與“以和為貴”思想啟迪我們:不僅人與人之間要和諧,由此展開不同國家之間、民族之間、地區之間、宗教之間都應當保持和諧關系,以求得共同的發展。中華民族五千多年延續不斷的文明發展史、長期統一的歷史和各民族大團結的歷史,以及與鄰邦長期和睦共處的歷史,都證明了和諧思想的重要價值和強大生命力。歷史會證明,世界各國必將樂意接受中國傳統和諧思想的饋贈,從而走上彼此和諧、共同發展的康莊大道。

  三是為西方提供富有東亞特色的思維方式。如上所述,先秦哲學的辯證思維比較發達,尤其是整體思維與和諧思維,更是富有特色。整體觀著眼于事物的一體性,從整體上進行考察和類推;和諧觀著眼于事物的統一性,提倡用調諧的方法處理矛盾,以維護事物的平衡。相對于偏重于對立和分析的西方智慧而言,先秦辯證思維實具有補益防弊的作用。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對于富有特色、各有偏重的東西方思維方式,應當自覺地提倡互補,以求更高一級的辯證思維,更好地為人類服務。中國當代著名哲學家張岱年多年來積極倡導的“綜合創新論”,適應了新時代哲學和文化發展的需要(不明確)。比利時物理學家、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耗散理論創始人普里戈金也說:“我相信我們已經走向一個新的綜合,一個新的歸納,它將把強調實驗及定量表述的西方傳統和以'自發的自組織世界'這一觀點為中心的中國傳統結合起來。”(《從存在到演化·中譯本序》,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86年版第3頁)東西方兩位學者的論斷,展示了當代東西方思維相互結合的新方向。

原載《高校理論戰線》1998年10月

發布日期: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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