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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顧炎武的歷史哲學

魏長寶

  內容提要:前輩學者一般認為,顧炎武的學術成就主要在其歷史考據。其實,顧氏以六經皆史、以經證史的史觀而奠定了乾嘉考據之學的思想基礎和治學方法,并在考史辨妄、以信作史中寓引古籌今之歷史哲學,從而對清代經世史學產生極大影響。所以,研究顧炎武的歷史哲學對于重新理解清代思想史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顧炎武;歷史考據;歷史哲學;乾嘉學派

 

  論清代史學開山,學者皆知有黃梨洲,而不知有顧亭林;論亭林史學成就,學者皆知有歷史考據,不知其歷史哲學。其實,顧炎武不僅以經史考證開創了乾嘉歷史考據學派,而且其考史辨妄、以信作史中寓引古籌今之歷史哲學,從而對清代的經世史學產生極大影響。故研究顧炎武的歷史哲學,對于正確評價乾嘉學派,重新理解清代史學和清代哲學,都極具意義。本文試圖對此問題作出初步的論析。

一、以經證史

  在中國學術史上,儒家《六經》作為官方意識形態的代表,享有其他典籍無與倫比的獨尊地位。自漢武罷黜百家,儒經即被歷代學者奉若神明,后世經學雖對其做出了各種注釋和疏解,但對《六經》本身卻不敢妄加品評。經學既以傲視子史之姿,不與子學、史學平列,所以,學者們不敢用史學的眼光來研究《六經》,而《六經》亦不能真正歷史地為史學研究之用。這是傳統史學的一大禁錮。

  經史路隔的局面至顧炎武而發生了重大的改觀。顧氏學綜百家,淹貫經史。其經學以其能考史而明,其史學則以其能訓經而大。考史明經和訓經證史,合起來表達了一個共同理念,那就是:“六經皆史”。

  “六經皆史”之說,昔人以為是章學誠的創見,其實,在章氏之前,伴隨著宋明以來疑經之風的興盛和經史考證之學的興起,前代學者早有此論。例如,北宋劉恕在《通鑒外紀?序》中曾有類似的思想;南宋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八引《文中子?王道篇》亦有此說。此意至明代,學者們更進一步推廣之。王陽明在《傳習錄》中說:“以事言謂之史,以道言謂之經。事即道,道即事!洞呵铩芬嘟,《五經》亦史。《易》是包犧氏之史,《書》是堯、舜以下史,《禮》、《樂》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謂異?”[1]王世貞《藝苑卮言》卷一有云:“天地無非史而已!读洝,史之言理者也。”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卷二亦曰:“夏商以前,經即史也;周秦之際,子即集也!鄙鲜鲋T家的學術背景和學術風格都各不相同,然而卻不約而同地提出了共同的觀點,表明《六經》的獨尊地位無可挽回地衰落了。

  顧炎武正是在這種風氣之下,提出為《六經》正本清源,還《六經》以平實史籍的本來面的主張。他說:“《詩》之次序,猶《春秋》之年月,夫子因其舊文,述而不作者也。……《春秋》書公、書郊禘亦同此義。孟子曰:‘其文則史。’不獨《春秋》也,雖《六經》皆然。今人以為圣人作書,必有驚世絕俗之見,此是以私心待圣人!盵2]在顧氏看來,《六經》原本不過是圣人之史籍,并無什么玄妙高渺之處。他因此而進一步倡導以平易說經,反對歷代經解的種種怪異之論,而將其歸之于可以征信之說。這在今天看來,本是一種極平常的見解,但在當時,經學高踞廟堂,若視《六經》與子史無別,那無異于發動了思想界的一場革命。顧氏以清代經學之祖及史界元勛之位而持此論,對于破除人們對《六經》的迷信,廓清歷來籠罩在《六經》之上的種種神秘的光環,具有極大的醒世作用,而其學術效應尤為深遠。其后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標舉“《六經》皆史也”、“《六經》皆先王之政典也”[3]諸說,進一步暢述斯意,“六經皆史”便成為學界的共同主張。乾嘉以后經史考據、疑古辨偽之學的盛行即以此說為其思想基礎。

  顧炎武即以經史同源,經史同歸,便自覺地以經史互訓。其考史明經,自不必說,其以經證史,在《日知錄》中可謂俯拾皆是。如卷二十二《郡縣》條,顧炎武提出“后之文人……以為廢封建、立郡縣皆始皇之所為也。以余觀之,殆不然!苯又e《左傳》十多條史實,證明“當春秋之世,滅人之國者,固已為縣矣!庇谑强たh始于秦皇的觀點不攻自破。再如,在同卷《都》條中,顧炎武指出,古時的“都”,一般以為是指國都,然而他卻舉出《詩》、《書》、《左傳》、《孟子》等經典中的史料,證明三代以上國都不言“都”,三代時之“都”,皆小邑之稱,自秦漢以后,才“以古者下邑之名為今京師之號”。諸如此類的考證,皆能以經典所載之事,為考古明今之用。此顧氏歷史考據所以根底堅牢、視野宏闊而論析精微、風披久遠之故也。而其所倡導的以經證史、經史互訓的治史方法,亦成為乾嘉考據之學的基本門徑。

二、考史辨妄

  顧炎武之歷史考據,緣明末“束書不觀,游談無根”的空疏學風以起,而能博涉古今,貫通百家。其于治史過程之中,茍遇人物地方、時日勢態、故實往事、禮制職官、朝章國典、姓氏稱謂、典故博文、學術道藝之屬,似有疑處,必加嚴察精究,凡未確證,皆予稽驗考明。其考古證史,或辨其真偽,或明其正誤,或審其源流,或釋其疑義,或鉤其沉潛,或闡其幽微,莫不以論據謹嚴、考核精詳見稱于世。

  1. 辨真偽

  史籍所載,往往有傳說逸聞相與間雜,而其事之真偽,亦常在兩可之間,不可不察,顧炎武對之一一進行了考辨。如介子推為春秋時期晉國人,其事跡《左傳》、《史記》有載,而后世以“立枯”、“燔死”之說加之,顧炎武考證了二事之緣起,指出,“立枯之說始自屈原,燔死之說始自《莊子》!癞斠宰笫蠟閾。”從而證明其事“理之所無,皆不可信”。[4]

  2. 明正誤

  歷史事實紛繁復雜,史書往往有載而誤之者,顧炎武則每每旁征博引,加以辨明。如《史記》曾載“伍子胥鞭平王之尸”事,流傳甚廣。而顧炎武認為“考古人之事必于書之近古者”,因考之《春秋谷梁傳》、《呂氏春秋》、賈誼《新書》、《越絕書》、《淮南子》諸書,均只言鞭墓,不言鞭尸,由此而斷定《史記》所載有誤。[5]

  3. 審源流

  歷史上,有的典制職官、名物稱謂等,經過長期衍化變遷,含義指陳往往發生了很大變化,后人若不曉其義,往往給閱讀史籍、研究古史造成不小的麻煩。顧炎武對此等事例,總是能夠究其源,審其流,而指明其來龍去脈。例如,“寺”字,一般認為通指寺廟。但顧炎武通過考察《周禮》、《詩經》、《周易》、《左傳》、《說文》、《漢書》、《風俗通》、《后漢書》、《唐書》、《石林燕語》等史籍中“寺”字的含義,指出,自古至今,“寺”之所指,共發生了三次變化:三代以上,凡言寺皆指內侍;秦以后寺為官舍之通稱;自漢以來又以僧居稱寺。[6]

  4. 釋疑義

  歷史上曾經發生的某些事件、人物及其時間、地點等,或因年代久遠,或因史料簡缺,或因時過境遷,往往湮滅無聞,真相難覓,給后世治史者留下許多難解的疑團。顧炎武尤擅覓其蛛絲馬跡,而加穿針引線,考古據今,以解其疑而釋其結。例如,《詩經?小雅?彤弓之什?菁菁者莪》篇有“薄伐玁狁,至于大原”之句,描述的是周宣王伐玁狁至大原之事。大原一地何所指,歷代學者不得其解,而朱熹以為是指晉陽。顧炎武通過考《尚書》、《國語》、《漢書》、《后漢書》等史籍,發現古時名大原之地有多處,晉之大原即今之晉陽,周之大原則指今之平涼。他對周、玁狁、晉陽和平涼等地的地理方位進行了分析,認為周伐玁狁,敵從西來,不可能兵向東出,故此處大原當指平涼,而非晉陽。[7]

  5. 鉤沉潛

  有些史事,史書往往無載,造成史料的闕漏;有些史事,史書本有載錄,后來由于種種原因而無傳,造成史料的遺失。顧炎武以貫串經史、馳騁古今之功,每能對之加以鉤玄稽沉,輯佚補闕。例如,《孟子》七篇,世所公論。顧炎武考《周禮》、《史記》、《法言》、《鹽鐵論》、《梁書》、《顏氏家訓》、《廣韻》等書而發現其中有引《孟子》之文而今本《孟子》無之者,因此斷定《孟子》可能有“外篇”。[8]

  6. 闡幽微

  有些史實,史冊本來明確記錄在案,但或因煩雜瑣碎,或因紛披散亂,往往幽冥隱匿,晦而不明,顧炎武通過探賾索隱,闡幽表微,使之得到彰顯和突現。例如,秦滅諸侯,一四海,人皆知之。然顧炎武考《史記》之《衛世家》、《越世家》、《秦始皇本紀》、《西南夷傳》諸篇,而指明諸侯國中有衛、越等未為秦所滅者。并說:“謂秦滅五等而立郡縣,亦舉其大勢然耳!盵9]

  顧氏之考史辨妄,以其立論公允,論據博備,考證賅洽,方法慎密,內容淵廣,而開啟了乾嘉歷史考據之學的規模和氣象,其中滲透的求實、求真的實證精神,則成為后世考證學之圭臬。其后惠棟、錢大昕、王鳴盛、戴震、汪中、焦循、阮元、章學誠等考據大師接踵繼起,而論其學術精蘊,則莫不以“辨章學術、考竟源流”為治學之要務,而奉顧氏為學問之楷模。

三、作史以信

  顧炎武自幼熟讀經史,于各種史籍,無論正史稗說,無不廣泛涉獵,對二十一史,尤其精熟,加上又有親修史書的實際經驗,因此,他對各家史書之優劣短長,皆能詳加稱舉,對修史撰書之事狀情實,了然心中。在長期的治史生涯中,他總結了歷代史學之經驗得失,對史料、史筆、史論等各個方面都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1. 廣輯史料

  顧炎武認為,治史之不易,首先在于史料之難求。史料是修史之基礎,如若不能廣博、翔實地占有史料,就不可妄自作史。他以志狀為例,闡述全面占有史料的重要性說:“不讀其人一生所著之文,不可以作;……不悉一朝之大事,不可以作;……不悉一司之掌故,不可以作;……不悉一方之地形土俗、因革利病,不可以作!盵10]因此,顧氏治史,搜集史料的范圍極其廣泛,舉凡經史子集、邸報實錄、章奏文冊、筆記雜錄、方志譜牒、金石碑刻、文物古跡、遺聞軼事、民俗傳說等等無不為其所獵取利用。

  顧炎武認為,搜集史料要首重原始資料。他一貫主張,作史要以豐富的第一手資料為基礎,以保證史事史論之真實可靠,反對不加鑒別地輕易使用轉手資料,更反對可恥的抄襲、剽竊之風。他說:“凡引前人之言必用原文!盵11]“凡作書者,莫病乎其以前人之書改竄而為自作也!盵12]

  在顧炎武看來,最為重要的原始史料,當數歷代實錄和邸報。二者以其內容豐富、近乎原始,因而受到顧氏的高度重視。其《日知錄》、《天下郡國利病書》、《肇域志》等書,都曾廣泛引用各朝實錄和邸報資料。他曾說:“《日知錄》二集,想是八、九年前之書,已不可用。……以后所譚興革之故,須俟閱完實錄,并崇禎邸報一看,然后古今之事,始大備而無憾也!盵13]又說:“今之修史者,大段當以邸報為主!盵14]其對實錄、邸報之史料價值推崇若此。同時,顧氏認為,實錄、邸報雖是第一手資料,但也并非完全可靠。他說:“《太祖實錄》凡三修!盵15]“憶昔時邸報,至崇禎十一年方有活板,自此以前,并是寫本。而中秘所收,乃出涿州之獻,豈無意為增損者乎?”[16]實錄、邸報或經再三修改,或有傳抄錯漏,對于其可靠性當然不可不察,由此亦可見顧氏對于史料運用之嚴謹。

  其次,顧炎武搜集史料,重于金石考古。他一生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治學不惟以書本為務,且亦十分重視實地考察。他周游南北東西,所至之處,尤留心于尋訪遺址遺跡,搜求金石碑刻。他曾讀前代學者的金石著作,而認識到金石刻辭可以考釋古史,發明史籍。故其畢生訪古探幽,搜求碑碣,將所得資料摘錄整理,述其原委,辨其訛誤,撰成《金石文字記》、《求古錄》、《石經考》諸書,[17]并以之與經史古籍相對證,對史書之闡幽表微、補闕正誤者良多。顧氏的此類考索,不惟有益于史料之開拓,亦且推動了金石學在清代之彪然大昌而成為一門專門學問。

  2. 秉筆直書

  中國古代史學,素來講求“秉筆直書”。如司馬遷之撰《史記》,“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惡”;[18]劉知幾亦說:“良史以實錄直書為貴”,“善惡必書,斯為實錄!盵19]這種不以己意害事的客觀性追求,幾千年來一直是歷代史家立言所循之不刊鴻教。

  顧炎武繼承并弘揚了歷代史學之秉筆直書的傳統,主張據事直書,惟義是規,反對徇情枉道,曲筆求全。他說:“太史書曰:‘趙盾弒其君!硕惫P也!訛檎,亡不越境,反不討賊。’此董狐之巽辭也。傳者不察其指,而妄述孔子之言,以為‘越境乃免。’謬也。”[20]顧氏認為,趙盾弒其君,而董狐能據事直書,不為英雄諱短,因此,是真正的良史。顧氏對這種秉筆直書、不隱不諱的書法尤為推崇,認為這是萬世作史之準繩。

  對于改篡史實,以求誣罔時人、揚名后世的作法,顧炎武認為作史者當詳察而嚴斥之。他說:“予嘗親見大臣之子追改其父之疏草而刻之以欺其人者,欲使蓋棺之后,重為奮筆之文。逭遺議于后人,侈先見于前事,其為誣罔甚于唐時。故志之于書,俾作史之君子詳察而嚴斥之也!盵21]對于當代史,顧氏雖面對清廷高壓,亦主張威武不屈,據事直錄,并挺身指出時人所修明史與史實之出入。他說:“然亦有一得之愚,欲告諸良友者。自庚申之戊辰,邸報皆曾寓目,與后來刻本記載之書殊不相同。”[22]確然表現出古代良史之品節與氣慨。

  顧炎武認為,要據事直書,就須有可靠的史料做基礎方可書之,否則,就寧可疑而闕之。他說:“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史之闕文,圣人不敢益也!盵23]對于孔子不益闕文,以求其信的風格,顧氏推崇備至。他認為,孔子所倡導的“信則書之,疑則闕之”的原則,應該成為史家之公則。

  對于一些是非難定之事實,顧炎武主張兼容而并存之。他說:“今之修史者,……兩造異同之論,一切存之,無輕刪抹,……以待后人之自定。斯得之矣!盵24]他認為,如果史家各立門戶,心存偏見而謬加筆削,則百世之下,難有信史。

  3. 慎作論斷

  傳統史書,于“紀”、“傳”篇末,常有評述所記人物和事件的文字,如《史記》之“太史公曰”,《漢書》之“贊”,及后史之“述”、“評”、“論”等,《文選》統名之曰“史論”。

  史論之作,所以“辨疑惑,釋凝滯”[25]者也。因此,馬、班之論,皆理有必要,而設論裁之,若愚智共了,則無俟贅述。然后之作史者,不知史書之大體,載削之指歸,本無疑事,仍強生其文,乃至與奪乖宜,是非失中。顧炎武認為,史論泛艷,斷制不嚴,非良史之風。因此,他主張“今之修史者,……微其論斷之辭,以待后人之自定!盵26]在顧氏看來,史學本以史事精粗論優劣,不以議論深淺分高下,因此,他推崇司馬遷“于序事中寓論斷”的筆法。他說:“古人作史,有不待論斷,而于序事之中即見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笕酥朔ㄕ啧r矣,惟班孟堅間一有之。”[27]顧氏認為史書之修,述勝于作,若必有論評,則當知人論世,察類明故,不可一葉障目,偏宕其辭。他舉論史者不能正確評價周平王之事為而發論說:“后人徒以成敗論,而不察其故,遂謂平王能繼文武之緒,而惜其棄岐、豐七百里之地,豈為能得當日之情者哉!”[28]

  亭林之史評史論,對史學理論的一系列重大問題進行了探討,而其中心理念,則在強調以信作史。這種治史法則,受到乾嘉時期包括浙東學派史家全祖望、章學誠、邵晉涵及考史學派史家趙翼、錢大昕、王鳴盛等人的一致稱贊,并對其史學理論及治史實踐產生深刻影響。

四、引古籌今

  顧炎武治史,素以考據精核為學界所推崇。其實,考據特其治史之基礎,而其宗旨,實則在于以史鑒今,故其學絕不規規于瑣屑之考證。

  在顧氏看來,古乃既往之今,今為未逝之古,因此,古今相因,今古相成。他說:“十世之事,至遠也,而曰:‘殷因于夏禮,周因于殷禮,雖百世可知!盵29]顧炎武認為,所謂古史者,乃先哲故訓、前言往行之載錄也,故含蘊古圣之德,承載上天之道。因而,識古有以明德,學古可以稽天。他說:“傅說之告高宗曰:‘學于古訓,乃有獲!渫踔a康叔,既祗遹乃文考,而又求之殷先哲王,又求之商耇成人,又別求之古先哲王。大保之戒成王,先之以‘稽我古人之德’,而后進之以‘稽謀自天’。及成王之作《周官》,亦曰:‘學古入官’,曰‘不學墻面’。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衷唬骸霉琶粢郧笾!衷唬骸右远嘧R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仁ズ笫,其揆一也。不學古而欲稽天,豈非不耕而求獲乎!”[30]不惟如此,史籍所載,乃先王治世之道,百世成敗所因,非徒典制之陳列,掌故之匯編。故他認為,“夫史書之作,鑒往所以訓今!盵31]并進一步提出“引古籌今,亦吾儒經世之用”[32]的主張,以之作為儒者之使命。

  顧炎武認為,史書之用,“勸善懲惡,亞于《六經》!盵33]因此,只有研析歷史,通曉史事之士,才能諳熟典制,臧否人物,通達政體,治理國家。他說:“然其進取之得失,守御之當否,籌策之疏密,區處兵民之方,形勢成敗之跡,俾加討究,有補國家。”[34]對于歷史上朝廷不重史學,士人不讀史書史事,不知朝章國典的局面,顧炎武十分憂慮。他引唐諫議大夫殷侑之言說:“比來史學廢絕,至有身處班列,而朝廷舊章莫能知者。”[35]他又援引宋代薛昂不學無術之例說:“史言薛昂為大司成,寡學術,士子有用《史記》西漢語,輒黜之。在哲宗時,嘗請罷史學,哲宗斥為俗佞。”[36]并因此而慨嘆:“吁,何近世俗佞之多乎!”[37]

  為了振興瀕于廢絕的史學,顧氏主張在科舉考試中加進“史學”科目,認為只有這樣才能錄用有識之士。他考察了歷史上唐穆宗、宋孝宗時在科舉中加試史學的情況,又說:“朱子亦嘗議分年試士,以《左傳》、《國語》、《史記》、《兩漢》為一科,《三國》、《晉書》、《南北史》為一科,新舊《唐書》、《五代史》為一科,時務律歷地理為一科。”[38]他認為,“若能依此法舉之,十年之間,可得通達政體之士,未必無益于國家也。”[39]

  顧炎武既以“引古籌今”為治史之旨,因此特別注重總結歷史興亡得失,考察歷代治世通鑒。對于歷代江山興衰之由、各朝政理成敗之因,他從官方吏治、法制人材、財用賦稅、道德風俗等各個方面一一進行了透辟的分析和廣博的考辨,所論所析,無不體現了其“探討國家治亂之源,生民根本之計”的治史宗旨。他對司馬光的《資治通鑒》尤其推崇,曾說:“司馬溫公《通鑒》,承《左氏》而作,其中所載兵法甚詳。凡亡國之臣,盜賊之佐,茍有一策,亦具錄之。朱子《綱目》大半削去,似未達溫公之意!盵40]他研究《資治通鑒》,著重于軍事政治和治國方略方面的探討,對其以經世為務、不載文人的治史風格贊賞有加。他說:“此書本以資治,何暇錄及文人?”[41]其治史之志,于此可見。

  顧氏引古籌今的經世思想,亦在乾嘉史學中得到了回響。趙翼、錢大昕、章學誠、洪亮吉、阮元、汪中等乾嘉學術的中堅,均具有強烈的經世意識,都強調史學經世論,而絕不象人們通常所理解的那樣,只是一群埋首于故紙堆中的書蟲。顧氏經世學風在他們那里并未中斷,而是得到了新的闡發。

  總之,顧炎武的歷史哲學,內容豐富,成就多樣,因而對乾嘉學派產生了多方面的影響。歷史考證只是顧氏治學的一個方面,若以此來概括全部顧氏學術及其流風所及的乾嘉之學乃至整個清代思想史,那顯然是極不全面的。只有充分考慮到顧氏歷史哲學的豐富內涵及其學術效應的多樣性,才能對乾嘉學術及清代哲學作出全面的認識和完整的理解。

注釋:

[1] 《王陽明全集》,卷一,〈語錄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0頁。

[2] 《日知錄》卷三,〈魯頌商頌〉。

[3] 章學誠《文史通義》,〈內篇一?易教上〉。

[4] 《日知錄》卷二十五,〈介子推〉。

[5] 《亭林文集》卷六,〈子胥鞭平王之尸辨〉。

[6] 《日知錄》卷二十八,〈寺〉。

[7] 《日知錄》卷三,〈大原〉。

[8] 《日知錄》卷七,〈孟子外篇〉。

[9] 《日知錄》卷二十二,〈秦始皇未滅二國〉。

[10] 《日知錄》卷十九,〈志狀不可妄作〉。

[11] 《日知錄》卷二十,〈引古必用原文〉。

[12] 《亭林文集》卷二,〈鈔書自序〉。

[13] 《蔣山傭殘稿》卷一,〈答公肅甥〉。

[14] 《亭林文集》卷四,〈與潘次耕書〉。

[15] 《亭林文集》卷三,〈答湯荊峴書〉。

[16] 《亭林文集》卷三,〈與公肅甥書〉。

[17] 《亭林文集》卷二,〈金石文字記序〉。

[18] 《漢書》卷六十二,〈司馬遷傳〉。

[19] 劉知幾《史通》,〈外篇?惑經第四〉。

[20] 《日知錄》卷四,〈趙盾弒其君〉。

[21] 《日知錄》卷十八,〈密疏〉。

[22] 《亭林文集》卷四,〈與潘次耕書〉。

[23] 《日知錄》卷四,〈春秋闕疑之書〉。

[24] 《亭林文集》卷四,〈與潘次耕書〉。

[25] 劉知幾《史通》,〈內篇?論贊第九〉。

[26] 《亭林文集》卷四,〈與潘次耕書〉。

[27] 《日知錄》卷二十六,〈史記于序事中寓論斷〉。

[28] 《日知錄》卷二,〈文侯之命〉。

[29] 《日知錄》卷七,〈予一以貫之〉。

[30] 《日知錄》卷二,〈其稽我古人之德〉。

[31] 《亭林文集》卷六,〈答徐甥公肅書〉。

[32] 《亭林文集》卷四,〈與人書八〉。

[33] 《日知錄》卷十六,〈史學〉。

[34] 《日知錄》卷十六,〈史學〉。

[35] 《日知錄》卷十六,〈史學〉。

[36] 《日知錄》卷十六,〈史學〉。

[37] 《日知錄》卷十六,〈史學〉。

[38] 《日知錄》卷十六,〈史學〉。

[39] 《日知錄》卷十六,〈史學〉。

[40] 《日知錄》卷二十六,〈史記通鑒兵事〉。

[41] 《日知錄》卷二十六,〈通鑒不載文人〉。

原載《南昌大學學報》1999年第4期

發布日期:200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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