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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文化:中國傳統文化的新詮釋

王保國

  作者簡介:王保國,河南省鄧州市人,史學博士,鄭州大學文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先秦文獻、中國傳統思想文化。

 

  借鑒新的文化類分方法,我們可以把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特征概括為“羊”文化。其羊文化特征不僅能從文化的最基本表達系統——文字的字源學意義上找到證據,也能從農耕文明的生產方式以及這種生產方式對文化的影響中找到答案。延邊大學的白振有、江漢大學的鄭夢娟談到了這一問題,[1]讀后頗受啟發,但感到還有進一步論說的必要,于是勒成此文,不足之處,敬請大家校正。

  在對文化進行類分時,人們常常依據文化生成的地理環境把人類文化分為河谷型、草原型、山岳型、和海洋型四種文化類型;或者按照生產方式的不同把文化分為農耕文化、游牧文化、工商文化三種文化類型。這樣的類分方法都有其合理性,但存在一個共同的問題:所反映的只是文化的外在表現特征,沒有反映出不同文化類型的內在特質。原因是上述文化類分的依據是文化的表象差別而不是文化內在特質的不同。

  文化是有性格的存在,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性格特征。如農業文明養育出來的是溫和的和內斂的文化性格,游牧文明養育的是粗獷的和極具掠奪性的文化性格,工商文明養育的是投機和進取的文化性格。文化的內在性格特征用地理環境或者生產方式的描述是難以準確表達的。

  在當代企業文化研究中,流行用狼性文化、羊性文化和蟲性文化概括企業的不同文化特征。狼性文化是指具有開放意識,開拓精神和充滿冒險、進取精神的文化形態;羊性文化是指溫和的、保守的、細膩的、內斂性的文化形態;蟲性文化則是指善于投機的、而又踏實敬業和一絲不茍的文化形態。

  文化形態在企業文化中的這種類分適用于對企業文化的表述,也具有相當的科學性和普遍性。這種文化類分方法極其清晰而又形象地概括了企業文化的不同外部特征,也表現了企業的文化性格和內在特質。作者認為,盡管可以不認同用同樣的稱謂對人類文化進行同樣的類分,但這種對于文化特質的表達方式顯然是可以借鑒的,它有助于我們對于文化更深層的認識。從相當程度上講,我們完全可以用這樣的文化詮釋觀念類分人類文化。據此,中國傳統文化可以用羊性文化類型作概括,自由競爭時代的資本主義文化可以用狼性文化表達,現代資本主義文化則適用以蟲性文化說明。

  事實上,我們把中國傳統文化視為羊文化也并不完全來自對于企業文化類分的借鑒,中國傳統文化從誕生時起就與羊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查閱有關“羊”的大量考古與文獻資料,我們發現,“羊”已經遠遠不再是一種作為生物的存在,而是作為一種觀念或者說精神滲透進中國傳統文化的方方面面,它甚至滲透進傳統中國人的性格中,并在極大程度上準確地表達了傳統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

  據考古發現,距今大約8000年前的裴李崗文化時期出現了陶塑羊的形象,[2]長江流域在約7000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時期也出現了陶羊。[3]另外,考古學工作者還先后在河北武安磁山、陜西西安半坡、山西夏縣東下馮、甘肅蘭州西瓜坡、內蒙赤峰藥王廟、山東歷城龍山鎮、江蘇邳縣劉林、湖北天門石家河、湖南灃縣三元宮、云南賓川白羊村、云南元謀大墩子、廣西南寧貝丘、河北唐山、河南湯陰、內蒙包頭等地發現了新石器時代的羊骨、羊骨架、羊牙床、羊臼齒以及陶羊和紅陶羊。[4]大量的考古報告表明,羊早在新石器時代已經是人類的伙伴。

  通過對字源、語源進行文化學研究,我們還能進而撲捉到大量關于羊與早期文化生成關系的信息。最早的可見的文字資料卜辭表明,殷商時期已經“六畜”俱全。從徐中舒先生主編的《甲骨文字典》收字情況來看,以“六畜”為字根的各部分字,其字數依次為:羊部45文;豕部36文;犬部33文;牛部20文;馬部21文;雞部3文。其中羊部字占明顯優勢,其余次之。羊在六畜中占據頭等地位,這就為中國古代人首先將情感價值投入并凝聚到羊身上提供了物質基礎。殷商時期是我國傳統文化生發的重要奠基時期,殷人對羊的特別關注也必將使羊對傳統文化觀念的塑成產生深遠的影響。

  經歷西周與春秋戰國的文化整合和沉淀,最遲不晚于前漢,一些關于羊的文化觀念最終定型,現將其犖犖大者列舉于此:

  (一)羊食為養——羊與中國傳統膳食

  “養”字語源是“羊”。《說文·食部》:“養,供養也。從食羊聲。,古文養。”[5]許慎把“養”字視為形聲字,但分析“養”字的原始結構,它又是一會意字,乃一人獻羊之象,其字根就是羊。與“養”字密切相關的另一個字是“羞”字,其原始意思與“養”相似。《說文·丑部》云:“羞,進獻也。從羊,羊所進也。從丑,丑亦聲。”[5]兩字比較,均有“持羊進獻之象”。[6]不過,前者意思傾向于由食物帶來的滋養,所以有供養之意;后者則傾向于指食物本身,所以“羞”乃“饈”的本字,是食物的總稱。

  中華民族自古以素食為主,所以,許慎在《說文》中說:“食,一米也。”[5]但以米為食畢竟為果腹之需。因此,中國人在原始時代便有了家畜的喂養和食用。當時,豢養的家畜主要有羊、豕(豬)、犬、牛、馬、雞六畜,羊居首位,其原因在于“羊在六畜中,主給膳也。”[6]正因為如此,意指膳食的“羞”字和意為供養的“養”字都把羊作為它們的字根。所以王筠說:“凡食品,皆以羞統之,是羊為膳主,故字不從牛、犬等字而從羊也。”[8]

  六畜之中,人們選擇羊作為“給膳”之主,是因為羊易于豢養。很顯然,羊的宜養性是大型的牛、馬和以飼料為食的豬所無法比擬的,而其所提供的膳食品質和數量又是犬和雞這些小型家畜、家禽也無法比擬的。加之上古時期,中原地區氣候溫濕,草木豐茂,羊的食物豐富,所以,人們選擇了羊作為主要的家畜。

  羊宜于豢養、性情溫順、肉質鮮美,這些特征使它很容易成為人類優秀的生物伙伴,于是人類就會不可避免地在羊身上投放更多的情感因素,并促成對羊的外在品行和內在性格的進一步認識和認同,而羊的上述特性在這種認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被人性化,其品格中被人們欣賞的部分也就會輕易融入人類的價值觀中,如“羊大為美”、“羊我為義”等。而羊優異的膳食品質則會強化人們對羊的情感,從而把它視為吉祥的象征、仁義的規范,甚至視為神化的圖騰和宗教的圣物。

  (二)羊者祥也——羊與中國傳統宗教信仰

  羊被視為吉祥的象征淵源極早。《墨子·明鬼下》云:“有恐后世子孫不能敬以取羊。”這里的“羊”字就是“祥”的意思。出土的西漢銅洗,紋面“吉祥”二字常寫作“吉羊”。許慎《說文·羊部》云:“羊,祥也。”《示部》“祥”下說:“福也。從示羊聲,一曰善。”王國維《觀堂集林》也說:“祥,古文作羊。”從古文“羊”、“祥”通用可以看出,在古人心目中,“羊”顯然是吉祥的象征。

  羊被視為仁義祥物,原因應首先在于羊性溫順,易于馴養,并可為人們提供鮮美的滋味和豐富的營養。在崇尚甚至迷信自然的時代,羊的這種品格極易被神化,或被寄予種種美好的想象,或視為神物、或視為精靈。古代的祭祀活動將羊作為三大用牲之一,用以作為人、天溝通的使者,其原因也在這里。

  《易纂言外翼》云:“馬、牛、羊、豕、犬、雞為六牲,祭禮所常用者,牛、羊、豕三牲也。[9]《詩經·小雅·魚藻》云:“三牲:牛、羊、豕。”三牲用羊由來已久,隨后演變為中國傳統祭祀的基本犧牲。用三牲祭祀在商代已十分流行,卜辭中有不少這方面的記載,如:

  庚子卜:侑父乙羊九?(《甲骨文合集》21065)

  貞:三元示五羊,它示三羊。(《懷特氏所藏甲骨集》898)

  犧牲用羊也是西周流行的祭祀方式,所以,一生為恢復周禮奔走呼號的孔子極力維護這一傳統。《論語·八佾》記載:“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正因為羊常常作為祭品出現,所以,羊實際上具有了宗教上的含義。日本美學家今道友信先生在《關于美》一書中指出漢語“美”字中的“羊”字一定要和《論語》中“告朔之餼羊”聯系起來理解,是犧牲的象征。他說:“美比作為道德最高概念的善還要高一級,美相當于宗教里所說的圣,美是與圣具有同等高度的概念,甚至是作為宗教里的道德而存在的最高概念。”[10]他的這種見解不無道理,在他看來,“美”是羊這種犧牲的衍化,因而具有一定的宗教意蘊。

  羊被古人視成為遠古先民的仁義祥物,并被視為具有一定宗教意義的圣物,很自然地演化成了一些民族的圖騰。古代西北地區有羌族,最初大約為西北地區一個牧羊為生的民族,《說文解字》云:“羌,西戎牧羊人也,從人從羊,羊亦聲。”由于羊在羌人生活中的具有重要地位,所以,古代羌人十分崇羊,長期以羊為民族圖騰,其風習一直延續到今天。另外,瑤、侗、苗等民族也大致出于同樣的原因以羊為民族圖騰。

  (三)羊大為美——羊與中國傳統審美取向

  在研究中國古代人審美觀念的形成中,“美”的字源學考察一直是國內外學者們關注的問題。國內學者臧克和在其《漢語文字與審美心理》一書中提出了較系統的看法,書中指出:我國古代人審美價值判斷活動與飲食、與自身的繁衍、與物產豐盛的追求以及與初民的祭祀活動有關,古代審美價值取向的古文字符的字源涵義基本上來源于視覺的感受性和味覺的感受性。[11]臧氏的看法是正確的,他從味覺和視覺兩方面看到了“羊”與“美”的關聯,但是仍舊不夠全面,從中國古代的具體情況看,中國傳統審美取向的形成與羊的確關系密切,“美”字不僅產生于對羊的味覺感受和視覺感受,同時還產生于對羊的精神感受。味覺感受和視覺感受是直觀的,精神感受是意象的。它們盡管都是“美”產生的重要條件,但后者似乎更為重要。

  “美”的真實含義是什么?許慎在《說文》中的回答是:“美,甘也。從羊從大。羊在六畜,主給膳也。”王筠則曰:“羊大則肥美。”[7]段玉裁進一步說:“甘者,五味之一,而五味之美皆曰甘。羊大則肥美。”[12]許慎、王筠、段玉裁都試圖從人們對羊的味覺感受上談美的字源意義。

  宋代的徐鉉在整理《說文解字》時對許慎關于“美”的解釋有個補充,他說:“羊大則美,故從大。”[8]他試圖從人們對羊的視覺感受上談了美字意義的起源。這一解釋不應視為對許慎說的一種否定,應當是對許慎說法的一種補充,從段玉裁的解釋中看,他似乎既贊同許慎的味覺說,也贊同徐鉉的視覺說。

  美的價值取向還來自對羊內在特質的認識,即人們對羊的精神感受。在傳統文獻里,羊常常被描述為具有各種美德的義畜。《毛詩注疏·小雅·無羊》里說:“爾羊來思,其角濈濈。”鄭玄箋注言:“此者美畜產得其所。”[13]這里,羊被鄭玄視為美畜。《惠氏易說》云:“爾羊來思,矜矜兢兢,不騫不崩,麾之以肱,畢來旣升。”[14]羊在這里,又是堅強和順從的形象。《春秋繁露》則說:“羔有角而不任,設備而不用,類好仁者;執之不鳴,殺之不啼,類死義者;羔食于其母必跪而受之,類知禮者。故羊之為言猶祥與?”[15]在董仲舒的眼里,羊有角不觸人,殺之而不悲啼,跪享母乳,知仁、知義、知禮,集美德于一身,所以是仁人君子學習的榜樣。總之,羊的美德反映了人們對羊的精神感受和人們對羊秉性的人格化概括,而正是在這種感受和意象概括中,“羊”與“美”產生了聯系,并最終導致“羊大為美”觀念的生成。

  “羊”成為“美”的化身,于是它的美德就具有了人格的意義,而“美”的意義也隨之得到了擴展和引申,有了素質優良、價格貴重、完美淳良、巨大功業、志趣高尚、稱贊褒獎等意思。

  (四)羊言為善——羊與中國傳統道德標準

  善的古字由“羊”和“誩”[15]字組成,寫作“譱”或“善”。其意為:“吉也,從言從羊。此與義、美同意。”[17]從字形來看“善”為會意字,有“競言羊”或“羊競言”之意,但不論從哪個方面講,善字都與羊字關系密切。“善”還有善良、慈善、正確等意思,但這些意思都是從對羊的認識中演化出來的。

  “羊”與“善”的關系,同樣來自人們對羊的味覺感受、視覺感受和精神感受。羊被視為“善”的化身,不僅在于它是人類優秀的生物伙伴和食物來源,更在于它的品格被人類認同,并融入人的價值觀中。羊性情溫順、寬厚仁義、知禮有儀,其美德讓人景仰,因此,受到中國傳統道德觀念的普遍推崇。羊作為人們祭天祭祖的犧牲,而且具有如此眾多的優良品德,很自然地,這些品性也就成了人格化的道德準則。所以,徐仲舒先生說:“蓋人以羊為美味,故善有吉美之義。”[18]據文獻反映,人們很早已經把“羊”的“道德”視為人的道德準則和榜樣。《詩經·召南·羔羊》序曰:“召南之國化文王之政,在位皆節儉正直,德如羔羊也。”為什么說人“德如羔羊”?孔穎達解釋道:“《宗伯》注云:羔取其群而不失其類。《士相見》注云:羔取其群而不黨。《公羊傳》何休云:羔取其贄之不鳴,殺之不號,乳必跪而受之,死義生禮者,此羔羊之德也。”[19]序成于漢代,疏制于唐代,從中看出,羊的品德至遲在漢代已經衍化為人格的道德標準。《后漢書·王渙傳》也有類似的說法,其文云:“故洛陽令王渙,秉清修之節,蹈羔羊之義,尋心奉公,務在惠民,功業未遂,不幸早世。”所謂“羔羊之義”,說的也是人格化了的羊的優秀的道德品質。

  (五)羊我為義(儀)——羊與中國傳統禮儀法則

  羊被視為有仁、義、禮之德的動物,它的“德”是中國傳統道德標準制定的重要參照。然而,在“以德治國”的傳統中國社會里,道德標準在某種程度上往往具有“法”或“禮”的意義,于是,“羊”在字源學上,又與“義(儀)”、“法(灋)”等禮法概念產生了緊密的聯系。

  關于“義”的含義,《說文》云:“己之威儀也。”朱駿聲《通訓定聲》道“經傳多以儀為之。”因此,“義”實際上是儀則、法度的含義。[20]就字形分析,“義”是由“羊”和“我”組成的會意字,其意為,“我”把“羊”置于頭頂,人羊一體,羊的品質也就內化為“我”的品質,于是“我”就像“羊”一樣有了儀則,有了法度。

  “我”之為“羊”為什么就有了儀則、法度的含義?從分析“法”的字源意義中可以找到答案。“法”的原文做“灋”,是個會意字。《說文》云:“灋,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21]“灋”從“廌”,“廌”即“獬豸”,是神話傳說中的神羊,有明辨是非曲直的本領。古典文獻對此記載甚詳,《爾雅翼·廌》云:“廌似山羊,一角,一名神羊,一名獬,東北荒中獸也。見人斗則觸不直者,聞人論則咋不正者。”《后漢書·輿服志》云:“獬豸,神羊,能別曲直。”《晉書·輿服志》云:“獬豸,神羊,能觸邪佞。”《述異記·獬豸》則說:“獬豸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因為在古代法制文化中,“羊”(廌)是法度的象征,“水”有公平之意,所以,“灋”從水、從廌。這反映了“羊”與法的淵源關系。

  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載體,“人類與其祖先和后代相聯接,因而得以不斷地創造文化、傳承文化,而這種聯結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語言文字來完成的。”[22]而文字所傳遞的往往又是人類文化最基本的或最原始的信息,分析文字的字源學意義,是把握文化最早脈動的重要途徑。有賴于對于文字字源意義的考察,使我們得以窺探到“羊”與中國傳統文化深厚的淵源關系,以及文化生發時代的最原始意象。

  揭示“羊”與中國傳統文化的生成關系,我們不難發現,兩者是一種雙向互動的關系,當人們以自己的價值觀審視羊,并向羊的所謂優秀品德有所學習的時候,人正在外化為“羊”;反過來,“羊”也正在外化為人。于是,羊就成為人化的羊,人則成為羊化的人。傳統中國人思維特征和行為方式的形成過程體現了這樣的生成關系。

  分析傳統中國人的性格和情感特征,我們發現的確存在一種羊化的傾向。就中國人(尤其是中原人)的性格和情感特征,梁漱溟先生在其《中國文化要義》中總結了10點,它們是:(1)自私自利;(2)勤儉;(3)愛講禮貌;(4)和平文弱;(5)知足自得;(6)守舊;(7)馬虎;(8)堅忍及殘忍;(9)韌性及彈性;(10)圓熟老到。[23]林語堂先生則把中國人的民族性格概括為以下15點:(1)穩健;(2)單純;(3)酷愛自然;(4)忍耐;(5)消極避世;(6)超脫老猾;(7)多生多育;(8)勤勞;(9)節儉;(10)熱愛家庭生活;(11)和平主義;(12)知足常樂;(13)幽默滑稽;(14)因循守舊;(15)耽于聲色。[24]這15點與梁漱溟先生的10點內容大致相同,盡管梁漱溟先生的概括有些貶意,但兩者同樣都適用于傳統中國人。如果將傳統中國人的這些性格特征與我們思想意識中的羊的性格特征作比較,不難發現,這些性格特征或多或少都帶有羊化的趨向,如和平、知禮、講義、仁愛、勤儉、消極、多生、單純等,很明顯,這些性格特征的描述不僅適用于羊,同樣適用于傳統中國人。

  作者認為,傳統中國人性格的羊化特征乃是農耕文明的產物。農耕文明極易養成以下整體的民族心理的和行為的趨向:(1)封閉保守;(2)勤勞務實;(3)和平文弱;(4)消極避世;(5)因循守禮;(6)純樸簡單。[25]這些趨向是養成傳統中國人性格特征的基礎,它們不僅是典型的中國人的基本特征,也是我們對于羊的性格趨向的基本印象。

  如果再做進一步的深究,作者認為,傳統中國人性格特征的羊化現象乃是與羊有著共同的食物結構造成的。從考古發現和歷史文獻看,“我國自進入農業社會以后,飲食結構就受著農業生產水平的制約,不同的歷史時期的飲食結構也不盡相同,但整體上說,形成了以谷物為主食、其他肉類、蔬菜瓜果為副食的飲食方式。”[26]飲食方式首先決定了人的體格,進而影響到人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并最終影響到文化的基本形態。動物性食物養育了游牧民族強健的體格,在與動物的周旋中形成了強悍的秉性,但他們疏于思慮,疏于精密,所以由他們創造的文化是游移的、掠奪性的和粗疏的文化;而以農業為主要生存方式的傳統中國人(中原人),植物性食物養育了他們纖巧靈活的體格,日日面對賴以自己精心呵護的柔弱的莊稼形成的只能是細膩、溫和的品格,但他們缺少的是剽悍的體魄、強烈的開放心態和競爭精神,所以,由他們所創造的文化自然是溫和的、精致的和充盈著思辨的文化。這種文化,我們基本上可以稱之為“羊文化”。

  不可否認,把中國傳統文化視為“羊文化”,與傳統提法是相背離的。我們長期以“龍”為中華民族的精神象征,甚至有人把所謂“龍文化”視為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但這是違背客觀事實的。“龍”,張牙舞爪、面目可怖,表現的是帝王的威嚴和權力,它應當是中國帝王文化或者說是封建政治文化的一部分,盡管其剛健有為和昂揚向上的精神值得人們敬仰,但它畢竟不是代表廣大普通中國人的文化形象。它之所以在中國傳統文化領域成為顯性文化,是封建社會宣揚的結果。而談及中國傳統文化的實質,顯然不能把代表帝王意志的文化符號視為傳統文化的主要代表,倒是“羊”,卻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準確表達了大部分中國人的基本性格特征、思維方式、行為方式,因此,作者關于中國傳統文化精神的結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神實質不是龍文化,而是羊文化。

注釋:

[1]白振有:羊·羊部字·羊文化,延安大學學報,1996.1鄭夢娟:羊與中國傳統文化,黃岡師范學院學報,2004.2.

[2]裴李崗遺址1978年發掘簡報,考古,第202頁,1979.3.

[3]河姆渡遺址第一期發掘報告,考古學報,第71頁,1978.1.

[4]以上資料分別見于《考古通訊》、《考古》、《考古學報》、《文物》、《城子崖》、《江漢考古》等刊物和專輯。

[5]許慎:說文解字·食部,北京:中華書局,1963.12.

[6]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中,1914.

[7]許慎:說文解字·羊部,北京:中華書局,1963.12.

[8]王筠:說文句讀,卷七.

[9]吳澄:易纂言外翼,卷四,象例第七下,《四庫全書》本.

[10]今道友信:關于美,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第175頁,1983.4.

[11]臧克和:說文解字的文化解說,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第210頁,1994.12.

[12]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四篇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2.

[13]鄭玄:毛詩注疏·小雅·無羊,四庫全書本.

[14]朱熹:詩經集傳,卷四,四庫全書本.

[15]董仲舒:春秋繁露·執贄,四庫全書本.

[16]“誩”的意思,見《說文解字·誩部》云:“競言也。”

[17]許慎:說文解字·誩部,北京:中華書局,1963.12.

[18]徐仲舒:甲骨文大字典,卷三著錄,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90.

[19]孔穎達:毛詩注疏,卷二,國風·召南·羔羊,《四庫全書》本.

[20]國語·周語下:“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軌儀也。”韋昭注:“儀,法也。”

[21]說文解字·廌部,北京:中華書局,1963.12.

[22]邢福義:文化語言學,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0.

[23]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北京:學林出版社,第22~23頁,1987.

[24]林語堂:中國人,北京:學林出版社,第56頁,1994.

[25]王保國:地理環境與中原文化特征,尋根,2005.3.

[26]張豈之主編:中國傳統文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第216頁,1994.11.

刊于《中州學刊》2006年3期

發布日期:200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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