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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明儒學案》不為李贄立學案,不是出于門戶之見,而是由黃宗羲的學術史觀所決定的。黃宗羲主張打破學術門戶,在明末清初陽明心學成為眾矢之的的學術背景下,亟辯儒釋界限,力主心學非禪學,反對人們將王門后學的禪學流弊加在陽明頭上,并細致區分了王學末流的學術歸屬,認為有儒學中夾雜禪學,但仍為儒學者;有失卻儒學本質,歸于禪學者。李贄是極端“狂禪”,且落發為僧,其學術已失儒學本質,被黃宗羲劃歸禪學,從而悄然在總結明代儒學發展的《明儒學案》中隱去了李贄。
關鍵詞:《明儒學案》;黃宗羲;李贄;學術史觀;儒學;禪學
一
《明儒學案》是黃宗羲的史學代表作,該書詳盡記載了明代近三百年學術思想之發展概況,是我國古代著名的學案體學術思想史著作,歷來備受學者推崇。可是,就是這樣一部久負盛名的學術史著作,卻存在一大缺陷,即遺漏了在當時和后世都有很大影響的明代著名思想家李贄。
《明儒學案》為何不為李贄立學案,黃宗羲沒有明確解釋,當代學人在談到這一問題時,經常引述全祖望的話,認為黃宗羲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黨人之習氣未盡”,有“門戶之見”,[1](P1695)可是,事實果真如此嗎?人們卻沒有去認真考察。
在我們看來,黃宗羲不為李贄立學案,倒不是什么“門戶之見”,而是由黃氏本人的學術史觀所決定的,既與黃宗羲對李贄學術歸屬的認識有關,又牽涉到明代儒學發展的實際,還與黃宗羲所生活的時代的思想潮流密切相連,所反映的是一個深層的學術史觀問題,決非“門戶之見”所能解釋。
我們先考察一下《明儒學案》不為李贄立學案是否出于黃宗羲的“門戶之見”?我們知道,黃宗羲治學,最反對樹立門戶。他研究宋明學術史,基本的思想就是反對學術定于一尊,反對學術“必欲出于一途”。面臨宋明以來儒學內部的朱陸之爭、陽明與朱門后學之爭、陽明心學內部的分化和論爭,當時不少人各陷門戶,互相攻訐,造成所謂“使杏壇塊土為一哄之市”的局面。對此,黃宗羲強調各種學派的存在都是合理的,主張百家并存,反對門戶標榜,他說:“學術之不同,正以見道體之無盡也。奈何今之君子,必欲出于一途,剿其成說,以衡量古今,稍有異同,即詆之為離經叛道,時風眾勢,不免為黃芽白葦之歸耳。”[2](P7)很顯然,黃宗羲反對“剿其成說”而把其他學術、學派說成是“離經叛道”,這實際上是一種學術平等的思想。雖然黃宗羲的學術歸屬是王學,但他并未將自己的學術當作絕對正確的“道”,而是認為“道非一家之私,圣賢之血路,散殊于百家。”[3](P341)各家均有致道之權力,不能以一種學術壓制其他學術。他著《明儒學案》,一反明末清初學術史編纂中“為理學修史,衛道、續統”的趨向,[4](P258)堅持“一本萬殊”,重視“一偏之見”,承認“相反之論”,號召“學者于其不同處,正宜著眼理會”。[2](P18)其破除門戶之思想,由此可見一斑。《明儒學案》中,既有程朱理學之人物,如吳與弼、胡居仁、薛瑄,又有陸學一派,如陳獻章、王陽明以及王學傳人,又立《諸如學案》,以收程朱陸王以外之學者。其消除門戶之觀念,昭然可見。此外,為了消除門戶,黃宗羲堅決反對《明史》立《道學傳》以褒揚程朱,主張“《道學》一門所當去也,一切總歸儒林,則學術之異同,皆可無論,以待后之學者擇而取之”[3](P215)企圖通過修史立傳來消弭儒學內部各家各派的門戶之爭,以利儒學發展。
從學術淵源上講,黃宗羲與李贄同是王學傳人。黃宗羲師承劉宗周,劉宗周則上接王陽明。李贄是泰州學派第三代傳人,泰州學派亦出于王學。如果說黃宗羲真是有“門戶之見”,那就不會將李贄排斥在《明儒學案》之外,相反,他倒是應該為同是王門心學傳人的李贄立學案,而大書特書。因此,說黃宗羲因“門戶之見”而在《明儒學案》中遺漏李贄,是站不住腳的。
二
既然不為李贄立學案不是出于“門戶之見”,那么原因又是什么呢?這就涉及到黃宗羲對李贄學術歸屬的認識了。綜觀《明儒學案》以及黃宗羲的其他著述,我們可以看到,黃宗羲在學術上極力辯解的有三件事,其一,他反對人們將王氏后學的流弊加到陽明頭上,認定陽明心學非禪學;其二,王氏后學中有些人受禪學影響,思想中夾雜佛禪,但基本點仍在儒學;其三,王氏后學中有些人背叛了陽明之學,由心學入佛禪,基本點轉移到禪學一邊。也就是在辨別這些問題時,黃宗羲認定李贄學術已脫離儒學,滑到佛禪之內,不能再算作儒林中人了。故《明儒學案》也就不可能為“狂禪”李贄立學案了。下面我們就看一下黃宗羲的論述。
明末清初,王夫之、顧炎武等人均有將姚江王氏之學歸為禪學的傾向,企圖將陽明心學排斥在儒學之外,如顧炎武貶斥心學為禪學,認為“(陸)象山自立一說,以排千五百年之學者,而其所謂‘收拾精神,掃去階級',亦無非禪之宗旨矣,后之說者遞相演述,大抵不出乎此”,[5](P131)王夫之則貶斥“姚江王氏陽儒陰釋,誣圣之邪說”,[6](P10)陸隴其則從尊朱黜王的角度批評陽明及其后學,所謂“自陽明王氏倡為良知之說,以禪之實而托儒之名,……龍溪、心齋、近溪、海門之徒從而衍之”,“蕩軼禮法,蔑視倫常”,[7](P15)但黃宗羲的看法與他們不同,他亟辯陽明心學非禪學,認為“夫儒釋之辯,真在毫厘”,[2](P762)必須認真分析。他從學術宗旨上認定陽明心學為圣學,反駁以心學為禪學的觀點。黃宗羲善于揭示心學與佛禪兩家學說“形同”中之“實異”。他認為儒釋兩家雖然都認為宇宙本體是流行不息的,但釋氏只見其流行不息,而儒家則于流行不息中“獨見其真常”,所謂“蓋儒、釋同此不息之體,釋氏但見其流行,儒者獨見其真常爾”。[2](P315)黃宗羲還進一步將這個差異概括為一個“理”字,他說:“或者以釋氏本心之說,頗近于心學,不知儒釋界限只一理字。釋氏于天地萬物之理,一切置之度外,更不復講,而止守此明覺;世儒則不恃此明覺,而求理于天地萬物之間,所謂絕異。”[2](P182)同時,他又指出儒釋發展的不同趨向,指出:“儒者之道,從至變之中以得其不變者,而后心與理一。釋氏但見流行之體,變化不測,故以知覺運動為性,作用見性,其所謂不生不滅者,即其至變者也。……釋氏既以至變為體,自不得不隨流鼓蕩。其猖狂妄行,亦自然之理也。”[2](P30)在黃宗羲看來,儒家學說是“從至變中以得其不變”,釋氏則以“至變為體”。兩家學說的發展趨向不同,儒學走向“心與理一”,釋氏則流于“猖狂妄行”。在此,黃宗羲將兩家學說進行了細致入微的比較、分析,把心學與佛禪劃分開,認為心學不是禪學,而是圣學。這與顧炎武、王夫之、陸隴其直接將陽明心學歸為禪學的做法是極不相同的。
黃宗羲雖然認為陽明心學不是禪學,但他認為王學末流多流于禪、有的甚至歸于禪的現象是存在的。在《明儒學案》中,他努力揭露王學末流的禪學化傾向,并給以批判,尤其是對泰州學派人物的禪學傾向,揭露尤多。他說:“陽明先生之學,有泰州、龍溪而風行天下,亦因泰州、龍溪而漸失其傳。泰州、龍溪時時不滿其師說,益啟瞿曇之秘而歸之師,蓋躋陽明而為禪矣。……泰州之后,其人多能以赤手搏龍蛇,傳至顏山農、何心隱一派,遂復非名教之所能羈絡矣。顧端文曰:‘心隱輩坐在利欲膠漆盆中,所以能鼓動得人,只緣他一種聰明,亦自有不可到處。'羲以為非其聰明,正其學術也。所謂祖師禪者,以作用見性。諸公掀翻天地,前不見有古人,后不見有來者,釋氏一棒一喝,當機橫行,放下柱杖,便如愚人一般。諸公赤身擔當,無有放下時節,故其害如此。”[2](P703)
在黃宗羲看來,泰州學派對王學的流傳,功過參半。既使王學“風行天下”,又使王學“漸失其傳”,走向“異端”。其走向“異端”的表現就是泰州后學非難名教、援儒入佛。對于王門后學的流于佛禪,黃宗羲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有些王學后人立足儒學,但受禪學影響,思想中夾雜佛禪。另一種情況是有些王學后人由心學入禪學,背叛了陽明,思想轉入禪學。這一區別是相當有分寸的。如羅汝芳之學,禪跡甚重,然“若以先生近禪,并棄其說,則是俗儒之見,去圣亦遠矣”。[2](P762)原因就是羅汝芳基本點尚未脫離儒學。又如陶望齡之學,“多得于海門(周汝登),而泛濫于方外”,似乎入于佛禪,可是“先生于妖書之事,犯手持正,全不似佛氏舉動,可見禪學亦是清談,無關邪正。固視其為學始基,原從儒術,后來雖談玄說妙,及至行事,仍舊用著本等心思,……其于禪學,皆淺也”。[2](P869)耿定向之學,“于佛學半信半不信”,[2](P816)等等,皆是儒學之中夾雜佛學。那么,李贄屬于哪一種情況呢?在黃宗羲看來,李贄之學與上述諸人不同,他不是儒學之中夾雜佛學,而是背棄了儒學本旨,思想完全轉入了禪學,已非儒林中人。
我們知道,泰州學派在論學方面,往往以調和儒、釋、道三教作為褒貶取舍的標準,而李贄又是其中張揚佛學最有力之人物。他自我標榜為“狂禪”,在當時就被學者指為“異端”,成為晚明狂禪異端之核心人物。他在《續焚書》卷二《三教歸儒說》中認為“儒、道、釋之學,一也”,在《復李士龍》中認為孔子、老子、釋迦牟尼是“三大圣人”。李贄治學,出入佛老,對儒學的虛偽性極盡揭露,晚年更是事佛有加,最終走進麻城芝佛院,落發為僧,皈依佛門,自稱卓吾和尚,走向極端“狂禪”。這些,是黃宗羲最為拒斥的。黃宗羲與顧炎武、王夫之一樣,對佛教極為反感。他努力辟佛,將儒學中的佛禪成分剔除,多處揭露佛燈、舍利、地獄等神道的虛偽性,認為佛教的輪回說抹殺人世之倫理,斷絕孝親之觀念,“傷害天理”,[8](P158-159)要“投巫驅佛”[8](P41)他稱贊其師劉宗周之學“醇乎其醇”,[2](P1507)所指也正是劉氏極力“辟佛”,力挽王學之弊的態度。李贄由儒入佛,歸于禪學,黃宗羲則辟佛歸儒,純化儒學。在黃宗羲看來,“卓吾生平喜罵人,且學術偏僻”,[8](P206)其“偏僻”,就在于他好“罵先賢”,放肆無忌,有損名教,“離經叛道”,基本立場轉到了禪學上。黃宗羲在分析耿定向與李贄的學術分歧時,曾說:“先生(耿定向)因李卓吾鼓倡狂禪,學者靡然從風,故每每以實地為主,苦口匡救。然又拖泥帶水,于佛學半信半不信,終無以壓服卓吾。”[2](P815-816)很顯然,黃宗羲認為李贄是狂禪,又做了和尚,立場在佛禪一邊。耿定向受佛學影響,對佛學“半信半不信”,基本立場還在儒學一邊。這種分析真是細致入微。
三
明末清初之際,辟佛之風甚盛。李贄淫于佛教,自然成為眾矢之的。如王夫之認為“古今之大害有三:老莊也,浮屠也,申韓也”。[9](P580)斥佛教為“異端”、“禽獸”,佛教的所謂六業輪回及善惡報應是“廢人道,亂天紀”。[10](P236)王門后學王艮、李贄諸人,“恬不知恥,而竊佛老之土苴以相附會,則害愈烈。而人心之壞,世道之否,莫不由之矣”。[11](P1246)特別是李贄,“合佛老以溷圣道,尤其淫而無紀者也”。[6](P26)再如顧炎武,一生致力于恢復儒學之正,剔除后儒附會在原始儒學上的“異端”之說,佛學便在辟除之列。他聲稱自己“生來不讀佛書”,[5](P242)以示不與言佛者同道。他認為“自古以來,小人之無忌憚而敢于叛圣人者,莫甚于李贄”,[12](P668)其原因也就是李贄溺于禪教,皈依佛門。明代馮琦上言,指責李贄“背棄孔孟,誹毀程朱,惟《南華》、西竺之語是宗是競。以實為空,以空為實,以名教為桎梏,以紀綱為贅疣。以放言高論為神奇,以蕩軼規矩、掃滅是非廉恥為廣大”,[12](P661)這是顧炎武深表贊同的。可能是因為學術傳承的不同,黃宗羲沒有象王夫之、顧炎武那樣嚴厲指斥李贄,但對王、顧所言李贄學術的禪學本質,從思想上還是認同的。所不同的是,王夫之、顧炎武一股腦將王學末流的禪學流弊統統加在陽明身上,將陸王心學一竿子打死。而黃宗羲則進行了細致區分,指出陽明之學是圣學,對儒學發展有“衣被天下”之功,[3](P128)不是禪學。不能以陽明后學所造成的流弊,來否定陽明心學的功績。對王門弟子的禪學流弊,黃宗羲亦不掩蓋、不粉飾,進行了批判。同時也區分了如我們前面所言的儒學中夾雜禪學和歸于禪學兩種情況,而李贄學術就屬于后者,被歸入佛禪了。在《明儒學案·泰州學案》中,黃宗羲為李贄好友焦竑、耿定理、李贄師友羅汝芳、潘士藻、耿定向以及李贄極為推崇的“英雄”王艮、徐樾、趙貞吉、鄧豁渠、顏鈞、何心隱、程學顏等人,或立學案,或寫小傳,彰揚他們的思想。在黃宗羲看來,這些人的學術雖夾雜佛禪,但基本立場仍在儒學一邊,因此,本著破除門戶,承認“一偏之見”、“相反之論”的原則,自然要為他們立學案。而李贄就不同了,他是狂禪,又做了和尚,已失儒學本色,學術歸屬在佛禪,自然也就被排除在為儒者樹立學案的《明儒學案》之外了。
當然,我們可以完全不同意黃宗羲對李贄學術所做的界定。事實上,李贄的學術思想相當復雜,須做深入研究。但是,在當時,黃宗羲就是這樣認為的。黃氏出于王學,修正王學,所作《明儒學案》,打破門戶,對儒學內部各家各派同等對待,揭示其宗旨,論述其特點,在明末清初諸家學術史著作中卓然而立,值得稱道!但是,黃宗羲所提倡的學術平等,是儒學內部各家各派之間的平等;所打破的學術門戶,是儒學內部各家各派之間的門戶。李贄學術既然被看作屬于禪學,就只有被排除在明代儒者之外,不能為之撰寫學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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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河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05期
發布日期:2008-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