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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明文選》研究



傅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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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編

   《文選》編纂背景研究

 

第二章 文體辨析與總集的編纂

第一節(jié) 文體辨析的學術(shù)淵源

劉師培《中國中古文學史講義》第三課說:“文章各體,至東漢而大備。漢魏之際,文家承其體式,故辨別文體,其說不淆。”文體辨析是在漢末以后開始的,其學術(shù)淵源,卻可追溯至劉向《別錄》、劉歆《七略》與班固《漢書·藝文志》。

向、歆父子整理圖書,奏其《別錄》《七略》,開中國目錄學之先,然其工作的意義卻并不僅在目錄一門。《宋書》卷十一《律歷志序》說:“漢興,接秦坑儒之后,典墳殘缺,耆生碩老,常以亡逸為慮,劉歆《七略》、固之《藝文》,蓋為此也。”漢朝立國,接于暴秦之后,天下圖書頗有散亡,故武帝建藏書之策,置寫書之官,至成帝時,“使謁者陳農(nóng)求遺書于天下,詔光祿大夫劉向校經(jīng)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shù)術(shù),侍醫(yī)李柱國校方技。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據(jù)此知這一工作的本來目的是整理圖書,但劉向“條其篇目,撮其指意”的工作方法卻對后世的學術(shù)工作產(chǎn)生了極大的影響。章學誠《校讎通義·敘》說:“劉向父子,部次條別,將以辨章學術(shù),考鏡源流。”這說明劉向父子所作的是學術(shù)史的工作,“辨章學術(shù),考鏡源流”八字是對這一工作的概括。辨章學術(shù)是因為秦火之后,典籍殘缺,且?guī)焸饕鄶嘟^,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說:“秦焚經(jīng)書,殺儒士,設(shè)挾書之法,行是古之罪,道術(shù)由此遂滅”,《新唐書·藝文志序》說:“自六經(jīng)焚于秦而復出于漢,其師傳之道中絕,而簡編脫亂訛缺,學者莫得其本真,于是諸儒章句之學興焉”,這便是“辨章學術(shù)”的背景。劉向、劉歆父子作《別錄》、《七略》,以藝文為對象,剖析條流,使各有其部,總百家之緒,推本溯源,這便是“考鏡源流”。《漢書·劉向 劉歆傳贊》說:“《七略》剖判藝文,總百家之緒,……有意其推本之也。”顏師古注曰:“言其究極根本,深有意也。”正是這樣的學術(shù)思想和方法,對漢魏六朝的文學批評以及總集的編纂產(chǎn)生了影響,文體辨析的學術(shù)淵源即基于此點。

  文體辨析有三個基本內(nèi)容,一是辨文體的類別,每一文體都有自己的特性,詩自不同于賦,而頌與贊也各有異;二是辨文體的風格,所謂“詩緣情以綺靡,賦體物而瀏亮”;三是辨文體的源流。文體的源流,界限明確,但文體的風格與類別較易混淆。徐復觀《文心雕龍的文體論》一文認為宋明以前的“體”實即“以藝術(shù)性而得到其形相”,徐氏的“形相”即同大陸所言的風格。他又說:“文體的觀念,雖在六朝是特別顯著,而文類的觀念,則在六朝尚無一個固定名稱。但從曹丕以迄六朝,一談到‘文體’,所指的都是文學中的藝術(shù)的形相性;它和文章中由題材不同而來的種類,完全是兩回事。”? 徐復觀先生以“文體”包括風格也即他所說的“藝術(shù)的形相性”,和類別不同,是不錯的,但他稱從曹丕迄六朝的“文體”概念都指風格而非指類別(徐氏又稱:“類名之建立,今日可考者,似始于蕭統(tǒng)之《文選序》。此后對文章題材性質(zhì)不同之區(qū)別,幾無不曰‘類’”),則值得商榷。以曹丕《典論·論文》說,文中重點論述了奏議、書論、銘誄、詩賦四科八種文體,強調(diào)“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這是說“雅”、“理”、“實”、“麗”分別是四類文體各所應(yīng)有的寫作特點,也即各體的風格,這里的“體”確是指的“風格”。但在論述這四類文體風格之前,曹丕還說過:“夫人善于自見,而文非一體,鮮能備善。是以各以所長,相輕所短。”這個“體”很明顯指的是文類。曹丕的意思是說,作文的體類不止一種,有詩,有賦,有書,有論,有的人長于詩,有的人長于賦,但文人相輕,往往以自己所長來詆毀別人。其實文章雖然本質(zhì)上相同,而表現(xiàn)形式卻各異,這各異的形式即文章類別,各有不同的特性,從而要求不同的寫法。由于人非通才,不能各種文體都擅長,明白了這一點也就避免了文人相輕。就《典論·論文》的這一段話,我們發(fā)現(xiàn),文章體裁與文章風格其實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不同的體裁,規(guī)定了不同的風格,所謂“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而不同的風格便是各體裁間的區(qū)別和界限。按照文學史發(fā)展的事實,應(yīng)該是立體在先,辨體在后,先是由于現(xiàn)實的需要而產(chǎn)生某種文體,其后這一文體得到廣泛地承認和應(yīng)用,在廣泛應(yīng)用的過程中,才逐漸具備該文體的特質(zhì),從而才能固定與其它文體相區(qū)別。因此,在體裁與風格的關(guān)系上,體裁產(chǎn)生在先,是基礎(chǔ),風格是由體裁規(guī)定的,正是“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誠如劉師培所說,文章各體至東漢而大備,其后才能承其體式,辨別文體。

文體類別的區(qū)分,其源始自《七略》。《七略》的《詩賦略》據(jù)班固《漢書·藝文志》,分詩賦為五種,其中賦為四家,歌詩為一家。四家賦為:一、屈原賦類;二、陸賈賦類;三、孫卿賦類;四、客主賦類。由于班《志》于每類之后刪除敘論,劉向父子將賦分為四種的原因就不清楚了。不過,既然專門作區(qū)分,自然是四種賦各有不同的原因。對這原因,后人便根據(jù)《七略》體例作各種推測。姚振宗《漢書藝文志拾補》卷三說:“按詩賦略,舊目凡五,一、二、三皆曰賦,蓋以體分,四曰雜賦,五曰歌詩。其中頗有類乎總集,亦有似乎別集。”姚氏以為這原因是以體裁而分。他在論屈原賦類說:“此二十種大抵皆楚騷之體,師范屈宋者也。故區(qū)為第一篇。”論陸賈賦類說:“此二十一家大抵不盡為騷體,觀揚子云諸賦,略可知矣。故區(qū)為第二篇。”論孫卿賦類說:“此二十五家大抵皆賦之纖小者。觀孫卿《禮》、《知》、《云》、《蠶》、《箴》五賦,其體類從可知矣。故又區(qū)為第三篇。”論客主賦類說:“此十二家大抵尤其纖小者,故其大篇標曰《大雜賦》,而《成相辭》、《隱書》置之末簡,其例亦從可知矣。”姚氏提出的前三種以體分的觀點,應(yīng)近于事實。其后顧實《漢書藝文志講疏》提出第一種主抒情,第二種主說辭,第三種主效物,第四種多雜詼諧,顧氏此論,也是從姚氏得到的啟發(fā)。

當劉向之時,屬于文學體裁的大概也就是辭賦與歌詩,因此《詩賦略》雖敘為五種,實則是兩種。東漢以后,文體發(fā)展很快,曹丕《典論·論文》提出了八種文體。其實遠不止這些,即曹丕本人在《答卞蘭教》中也還提過“頌”體。若從《后漢書》著錄的文體看,已遠遠超過了這幾類。統(tǒng)計的結(jié)果,大致有詩、賦、銘、誄、頌、書、論、奏、議、記、碑、箴、七、九、贊、連珠、吊、章表、說、嘲、策、教、哀辭、檄、難、答、辯、祝文、薦、箋等三十余種,真可謂文體大備了。考慮到范曄是南朝人,故《后漢書》的文體著錄或許帶有南朝人的觀念,再以《三國志》核查,其所著錄文體也有十三種之多。這一事實既說明當時文體的發(fā)達,也說明時人對文體辨析區(qū)分的細致。史書著錄,本身就是一種辨析。正是在這一背景里,摯虞撰《文章流別集》,才能“類聚區(qū)分”,這里的“類”正是指文體的類別,并非如徐復觀所說,類名的建立,始于蕭統(tǒng)《文選序》。摯虞的《文章流別集》及《志》、《論》,都明顯受《七略》、班《志》的影響。           

在文體類分的基礎(chǔ)上,漢魏以來更表現(xiàn)出受《七略》、班《志》“考鏡源流”的影響。在摯虞《文章流別論》和李充《翰林論》逸文中,可以見出二書在辨別文章體制風格的同時,也追溯了各體的源流發(fā)展。當然,由于魏晉時總集以及文論的佚失,已不可窺其全貌了。從現(xiàn)存一些文論專著和編集敘例中,可知考鏡源流在南朝時期是非常主要的指導思想。文論專著當以《文心雕龍》為代表。《文心雕龍·序志》篇是解釋作者著書動機的,劉勰在本篇先指出當日因“去圣久遠,文體解散”,遂致“離本彌甚,將遂訛濫。”而自魏晉以來文論,“并未能振葉以尋根,觀瀾而索源”,這里,劉勰首先抓住當時創(chuàng)作和批評的弊病都是未明本源,他就此提出自己的批評體例是“原始以表末,釋名以章義,選文以定篇,敷理以舉統(tǒng)。”這其實就是考鏡源流的意思,這一點在《文心雕龍》所論三十三種文體中得到了證實。劉勰以“原始以表末”為自己的指導思想,是貫徹于全書的論述中的。以“始”、“源”、“本”等關(guān)鍵詞為例,約得有關(guān)論述十四條如下:

    是以楚艷漢侈,流弊不還。正歸末,不其懿歟?(《宗經(jīng)》)

    進御之賦千有余首,討其源流,信興楚而盛漢矣。(《詮賦》)

    然逐末之徒,蔑棄其,雖讀千賦,愈惑體要。(同上)

    然睿旨幽隱,經(jīng)文婉約。丘明同時,實得微言。乃原始要終,創(chuàng)為傳體。(《史傳》)

    詩總六義,風冠其首,斯乃化感之本源,志氣之符契也。(《風骨》)

    故童子雕琢,必先雅制。沿根討葉,思轉(zhuǎn)自圓。(《體性》)

    若擇源于涇渭之流,按轡于邪正之路,亦可以馭文采矣。……故情者,文之經(jīng),    

  辭者,理之緯,經(jīng)正而后緯成,理定而后辭暢,此立文之本源也。(《情采》)

    尋詩人擬喻,雖斷章取義,然章句在篇,如繭之抽緒,原始要終,體必鱗次。(《章  

  句》)

    夫心術(shù)之動遠矣,文情之變深矣,奧而派生,根盛而穎峻。(《隱秀》)

    文場筆苑,有術(shù)有門。務(wù)先大體,鑒必窮。乘一總?cè)f,舉要治繁。(《總術(shù)》)

    凡大體文章,類多枝派,整派者依,理枝者循干,是以附辭會義,務(wù)總綱領(lǐng),    

  驅(qū)萬涂于同歸,貞百慮于一致。(《附會》)

    篇統(tǒng)間關(guān),情數(shù)稠疊。原始要終,疏條布葉。(同上)

    故知文變?nèi)竞跏狼椋d廢系乎時序。原始以要終,雖百世可知也。(《時序》)

    詳觀近代之論文者多矣,至于魏文述典,陳思序書,應(yīng)瑒《文論》,陸機《文   

  賦》,仲洽《流別》,宏范《翰林》,各照隅隙,鮮觀衢路。……并未能振

  尋,觀瀾而索(《序志》)

從上引劉勰所論看,他是以追源溯流作為自己批評的主導思想的。其中有批評魏晉以來文論不能窮源流的病失,有從寫作方法上指導要沿根尋葉,也有就文體而論。以其文體論為例,如《樂府》篇,劉勰自樂府起源敘起,然后由周秦至漢魏,漸失雅聲,而“溺音騰沸”。漢武雖立樂府,但“總趙代之音,撮齊楚之氣。延年以曼聲協(xié)律,朱、馬以騷體制歌”,結(jié)果是“麗而不經(jīng)”、“靡而非典”。至于漢末,“魏之三祖,氣爽才麗,宰割辭調(diào),音靡節(jié)平。……雖三調(diào)之正聲,實《韶》、《夏》之鄭曲”。劉勰對各文體的辨析,的確是“原始以要終”。但由于他以“源”,也即六經(jīng)之文作為絕對標準,而批評后世作品是“從質(zhì)及訛,彌近彌淡”,遂使他的全部實際批評成為尊古賤今的后退的批評史觀。不論劉勰批評史觀如何,追源溯流的確是他構(gòu)建理論的指導思想。這一思想顯然受《七略》、班《志》的影響,劉勰在《文心雕龍》中曾多次提到劉向。如《樂府》:“昔子政品文,詩與歌別”;《諸子》:“子政讎校,于是《七略》芬菲”;《時序》:“子政讎校于六藝,亦已美矣”;《征圣》:“是以子政論文,必征于圣”;《詮賦》:“劉向云明不歌而頌,班固稱古詩之流也”。事實上,《七略》、班《志》一直是魏晉以后士人常讀之書,這并不僅限于秘書、著作等管理圖籍之人,即一般文學之士,也把了解四部作為自己的學習范圍。《初學記》卷四十九載梁簡文帝《庶子王規(guī)墓志銘》說:“《七略》百家,三藏九部,成誦其心,談天其口”,這當然是夸獎的話,但以熟習《七略》作獎詞,亦見當時確以此為士人必備的基本內(nèi)容。比如《梁書·張纘傳》記:“纘好學,兄絢有書萬余卷,晝夜披讀,殆不輟手。秘書郎有四員,宋齊以來,為甲族起家之選,待次入補,其居職,例數(shù)十百日便遷任。纘固求不徙,欲遍觀閣內(nèi)圖籍。嘗執(zhí)四部書目曰:‘若讀此畢,乃可言優(yōu)仕矣。’”又同書《臧嚴傳》記臧嚴精通四部書目,蕭繹以甲至丁卷中作者姓名等事考校,一無遺失。于此可見南朝文人對目錄學的重視,以及目錄學與文學寫作間的關(guān)系。從這點說,《七略》、班《志》的學術(shù)思想,是六朝批評家、作家十分熟悉的內(nèi)容。

劉勰之外,鐘嶸《詩品》品騭古今詩人,也是采用了溯源流的方法。在他品評的一百二十多位詩人中,對其中許多人的創(chuàng)作風格,都追溯其源流。如說曹植“其源出于國風”,說劉楨“其源出于《古詩》”等等,這與《漢書·藝文志》方法相同,如《漢志》稱:“道家者流,蓋出于史官”、“小說家者流,蓋出于稗官”者是。由此見鐘嶸受《七略》、班《志》的影響。

除了批評家著論考鏡文體源流,一些作家更是通過編選總集來做辨體溯流的工作。如任昉《文章始》,選列八十四種文體,以說明各體之起源。任昉本人曾作過秘書監(jiān),《梁書》本傳記:“自齊永元以來,秘閣四部,篇卷紛雜,昉手自讎校,由是篇目定焉。”可見他對圖籍具有非常專業(yè)的知識,《七略》、《漢志》自是很精通的了。他以“始”作為自己選集的名稱,最清楚不過地表明了他考鏡源流的學術(shù)思想。

在敘述六朝批評觀時,佛學家往往被忽視掉,現(xiàn)在看來,佛學家批評思想的有系統(tǒng)、有深度,往往超過文學家。比如《文心雕龍》,大家都承認劉勰此書體系的構(gòu)建,受到了佛學的影響。再以目錄學為例,梁啟超《佛家經(jīng)錄在中國目錄學之位置》對佛家書目極為稱賞,認為其優(yōu)勝于普通目錄者有五點:“一曰歷史觀念甚發(fā)達。凡一書之傳譯淵源、譯人小傳、譯時、譯地,靡不詳敘;二曰辨別真?zhèn)螛O嚴。凡可疑之書,皆詳審考證,別存其目;三曰比較甚審。凡一書而同時或先后異譯者,輒詳為序列,勘其異同得失;在一叢書中抽譯一二種,或在一書中抽譯一二篇而別題書名者,皆各求其出處,分別注明,使學者毋惑;四曰搜采遺逸甚勤。雖已佚之書,亦必存其目,以俟采訪,令學者得按照某時代之錄而知其書佚于何時;五曰分類極復雜而周備。或以著譯時代分,或以書之性質(zhì)分。性質(zhì)之中,或以書之函義內(nèi)容分,如既分經(jīng)律論,又分大小乘;或以書之形式分,如一譯多譯,一卷多卷等等。同一錄中,各種分類并用。一書而依其類別之不同,交錯互見,動在十數(shù),予學者以種種檢查之便。吾儕試一讀僧祐、法經(jīng)、長房、道宣諸作,不能不嘆劉《略》、班《志》、荀《薄》、阮《錄》之太簡單、太樸素,且痛惜于后此種作者之無進步也。”的確,如僧祐的《出三藏記集》,這是一種薄錄類的總集,其體例的周密,學術(shù)思想的深刻,都是超越其它目錄學書籍的。在現(xiàn)存六朝的幾部佛學總集以及已佚總集序中,我們發(fā)現(xiàn)佛學家對區(qū)分類別,考鏡源流的認識是十分自覺而深刻的。

  南朝高僧,僧祐是一位造詣極深的佛學理論家和目錄學家。他在許多文章中都說過自己“總集眾經(jīng),遍閱群錄”的話(如《續(xù)撰失譯雜錄序》、《賢愚經(jīng)記》、《疑經(jīng)偽撰雜錄》等),由于這樣的工作經(jīng)驗,僧祐撰寫了大量的佛典敘錄,考鏡源流,區(qū)分類別,正如劉向《七略敘錄》一樣。佛經(jīng)東傳,由漢至梁,五百余年,其間歷經(jīng)坎坷,終于影響華土而大行于時。在這過程中,佛經(jīng)典籍亦有許多混雜,有翻譯上的問題,有解說中的歧異,還有偽經(jīng)攙雜其中。因此校理佛典,使源流清楚,類別不亂,經(jīng)文各體有序,便是擺在僧祐面前的任務(wù)。在進行這一工作時,他是接受了劉向《七略》的影響的。比如他的《梵漢譯經(jīng)同異記》,先述梵漢文字的差異,再說明由這種差異帶來譯經(jīng)的困難,“是以義之得失,由乎譯人,辭之質(zhì)文,系于執(zhí)筆。或善梵義而不了漢音,或明漢文而不曉梵意,雖有偏解,終隔圓通”,此其一;其二,“至于雜類細經(jīng),多出四含,或以漢來,或自晉出,譯人無名,莫能詳究。然文過則傷艷,質(zhì)甚則患野,野艷為弊,同失經(jīng)體。”這是佛經(jīng)翻譯中的兩個最基本的問題,世人不知其中癥結(jié),常致迷失,所以僧祐說:“祐竊尋經(jīng)言,異論咒術(shù),言語文字,皆是佛說,然則言本是一,而梵漢分音;義本不二,則質(zhì)文殊體,雖傳譯得失,運通隨緣,而尊經(jīng)妙理,湛然常照矣。既仰集始緣,故次述末譯,始緣興于西方,末譯行于東國,故原始要終,寓之記末云。”從僧祐這段敘述看,他考鏡源流的思想是十分明確的。值得注意的是,僧祐在表達這一思想所使用的“原始要終”一詞,與劉勰《文心雕龍》竟然一致,還不僅于此,二人所用的頻率也是十分的多。《文心雕龍》共使用四次,而僧祐也有兩次。除此之處,與“原終要終”思想相同的其它表述詞語,如“沿波討源”、“辨本以驗?zāi)钡龋瑒t隨處見于僧祐各文之中。劉勰是僧祐的學生,曾幫助僧祐整理過佛典,僧祐之文,有的還出自劉勰手筆,因此劉勰辨析文體、考鏡源流的學術(shù)思想大概是從他老師那里學來的。

  在僧祐的佛典整理工作中,我們看到了考鏡源流思想對他的指導作用。一般的敘例是,僧祐先敘述問題產(chǎn)生的由來,再說明自己工作的指導思想、方法及其具有的意義。這里不妨引錄幾段如下:

    《續(xù)撰失譯雜經(jīng)錄》:祐總集眾經(jīng),遍閱群錄,新撰失譯,猶多卷部。聲實紛糅,尤難銓品。或一本數(shù)名,或一名數(shù)本;或妄加游字,以辭繁致殊;或撮半立題,以文省成異。至于書誤益惑,亂甚棼絲,故知必也正名,于斯為急矣。是以讎校歷年,因而后定。其兩卷以上,凡二十六部,雖缺譯人,悉是全典。其一卷已還,五百余部,率抄眾經(jīng),全典蓋寡。觀其所抄,多出《四含》、《六度》、《道地大集》、《出曜》、《賢愚》及《譬喻》、《生經(jīng)》,并割品截偈,撮略取義。強制名號,仍成卷軸。至有題目淺拙,名與實乖,雖欲啟學,實蕪正典,其為愆謬,良足深誡。今悉標出本經(jīng),注之目下,抄略記分,全部自顯。使沿波討源,還得本譯矣。……

    《抄經(jīng)錄》:抄經(jīng)者,蓋撮舉義要也。昔安世高抄出修行,為《大道地經(jīng)》,良以廣譯為難,故省文略說。及支謙出經(jīng),亦有孛抄。此并約寫梵本,非割斷成經(jīng)也。而后人弗思,肆意抄撮。或棋散眾品,或苽剖正文。既使圣言離本,復令學者逐末。

    《出三藏記集序》:原夫經(jīng)出西域,運流東方,提挈萬里,翻轉(zhuǎn)梵漢。國音各殊,故文有同異;前后重來,故題有新舊。而后之學者,鮮克研核,遂乃書寫繼踵,而不知經(jīng)出之歲;誦說比肩,而莫測傳法之人:授受之道,亦已闕矣。夫一時圣集,猶五事證經(jīng),況千載交譯,寧可昧其人世哉。昔安法師以鴻才淵鑒,爰撰經(jīng)錄,訂正聞見,炳然區(qū)分。自茲以來,妙典間出,皆是大乘寶海。時競講習,而年代人名,莫有銓貫;歲月逾邁,本源將沒,后生疑惑,爰所取明。祐……于是牽課羸恙,沿波討源,綴其所聞,名曰《出三藏記集》,一撰緣記,二銓名錄,三總經(jīng)序,四述列傳。緣記撰,則原始之本克昭;名錄銓,則年代之目不墜;經(jīng)序總,則勝集之時足征;列傳述,則伊人之風可見。

    《法苑雜緣原始集序》:夫經(jīng)藏浩汗,記傳紛綸,所以導達群方,開示后學,設(shè)教緣跡,煥然備悉。訓俗事源,郁爾咸在。然而講匠英德,銳精于玄義;新進晚習,專志于轉(zhuǎn)讀。遂令沙門常務(wù),月修而莫識其源;僧眾恒儀,日用而不知其始,不亦甚乎!余以率情,業(yè)謝多聞,六時之隙,頗好尋覽。于是檢閱事緣,討其根本。遂綴翰墨,以藉所好。庶辯始以驗?zāi)鞴乓宰C今。

    《十誦義記序》:……逮至中葉,學同說異,五部之路,森然競分。仰惟《十誦》源流,圣賢繼踵,師資相承,業(yè)盛東夏。但至道難凝,微言易爽,果向之人,猶跡有兩說,況在凡識,孰能壹論?是以近代談講,多有同異。大律師穎上,……學以《十誦》為本,……常以此律,廣授二部。教流于京寓于中,聲高于宋齊之世。……僧……遂集其舊聞,為《義記》十卷。

  以上我們不嫌繁復地抄錄五篇序文,從中可以看出僧祐編集、著論、敘錄的原因、目的和方法。如僧祐所言,佛學典籍至梁時已經(jīng)頗有混亂。以譯經(jīng)說,由于梵漢文字、語音的殊異,譯人水平的參差不齊,經(jīng)義難免有錯;加之歲月長久,授受道缺,譯經(jīng)之來龍去脈已不甚清楚了。以抄經(jīng)說,昔賢抄經(jīng),本在修行,故旨在撮舉義要,但后人不學,肆意抄經(jīng),往往割裂經(jīng)義,“既使圣言離本,復令學者逐末”(《抄經(jīng)錄》)。再以佛學理論說,如律學,本來就是義理精微,師資相承,尚有兩說,更何況一般學人。至于梁代,歧異愈多,自然會迷惑后生。這些便是僧祐整理佛典的主要原因,其與劉向的校讎圖書,何其相似乃爾!在這一工作中,僧祐始終堅持追源溯流的指導思想,在他作于不同時期的序文中,都反復強調(diào)著這一點,可見這一思想應(yīng)是僧祐全部學術(shù)思想中的核心內(nèi)容。這自然看作是僧祐接受了劉向的影響,但也應(yīng)看到它同時也是時代學術(shù)思想的主要內(nèi)容。如前所述,鐘嶸、劉勰、任昉等也都具有這一思想的特點。此外,在僧祐之后的釋慧皎,也同樣表現(xiàn)出明顯的溯源流思想。慧皎撰有《高僧傳》,十四卷《全梁文》卷七十三載其《序》稱:

    自漢之梁,紀歷彌遠,世踐六代,年將五百,此土桑門,含章秀發(fā),群英間

出,迭有其人。眾家記示,敘載各異:沙門法濟,偏敘高逸一跡;沙門法安,但

列志節(jié)一行;沙門僧寶,止命游方一科,沙門法進,乃通撰論傳。而辭事缺略,

并皆互有繁簡。出沒成異,考之行事,未見其歸宗。臨川康王義慶《宣驗記》及

《幽明錄》、太原王琰《冥祥記》、彭城劉悛《益部寺記》、沙門曇宗《京師寺

記》、太原王延秀《感應(yīng)傳》、朱君臺《征應(yīng)傳》、陶淵明《搜神錄》,并傍出

諸僧,敘其風素,而皆是附見,亟多疏缺。齊竟陵文宣王《三寶記傳》,或稱佛

史,或號僧錄。既三寶共敘,辭旨相關(guān),混濫難求,更為蕪昧。瑯邪王巾所撰《

僧史》,意似該綜,而文體未足;沙門僧祐撰《三藏記》,止有三十余僧,所無

甚眾;中書郗景興《東山僧傳》、治中張孝季《廬山僧傳》、中書陸明霞《沙門

傳》,各競舉一方,不通今古,務(wù)存一善,不及余行。

慧皎此敘,歷舉晉宋以來有關(guān)佛人、佛事著述,其中大多為《隋書·經(jīng)籍志》所缺,它的史料價值自不待言。我們所感興趣的是,這一段述論,頗與鐘嶸《詩品序》所述前代文論專著相似,由此見出慧皎在追溯源流的過程中,是施加了評論的,此序?qū)嵖勺鳛榉饘W批評史看。在批評了前賢諸作之后,慧皎稱自己“嘗以暇日,遇覽群作,輒搜檢雜錄數(shù)十余家,及晉宋齊梁春秋書史,秦趙燕涼,荒朝偽歷,地理雜篇,孤文片記;并博咨故老,廣訪先達,校其有無,取其同異,始于漢明帝永平十年,終于梁天監(jiān)十八年,凡四百五十三載,二百五十七人;又旁出附見者二百馀人。”據(jù)此可見慧皎寫作《高僧傳》的態(tài)度和體例。《高僧傳》并非簡單的傳記,而是分為譯經(jīng)、義解、神異、習禪、明律、遺身、誦經(jīng)、興福、經(jīng)師、唱導十類。這十類的順序安排也別有深意,“蓋由傳譯之勛,或逾越沙險,或泛漾洪波,皆亡形殉道,委命弘法,震旦開明,一焉是賴,茲德可崇,故列之篇首。至若慧解開神,則道兼萬億;通感適化,則強暴以綏;靖念安禪,則功德森茂;弘贊毗尼,則禁行清潔;忘形遺體,則矜吝革心;歌誦法言,則幽顯含慶;樹興福善,則遺象可傳:凡此八科,并以軌跡不同,化洽殊異,而皆德效四依,功在三業(yè),故為群經(jīng)之所稱美,眾圣之所褒述。”慧皎這樣有深意地對全書分類的安排,暗示了當日編集區(qū)分類別的背景。從前幾節(jié)敘述可知,以類區(qū)分是漢魏六朝編集大都采用的一個體例,當然,每類別順序的安排,應(yīng)該是有深意的。如《文選》區(qū)分三十九種文體,以賦為首選,自有其意義,但是在序文中,關(guān)于這一點就沒有明作交待。由是而言,慧皎的序,就越發(fā)值得我們注意了。從前所引序文看,《高僧傳》主體部分是以人為綱,以類區(qū)分的,但即使是這樣一部傳記之書,慧皎仍然要考鏡源流,這就是每類之后的傳論部分。慧皎說:“及夫討核源流,商榷取舍,皆列諸贊論,備之后文。”以《譯經(jīng)傳論》為例,慧皎詳敘佛經(jīng)東傳過程中漢譯的源流,指出各譯人的優(yōu)劣得失。認為由于譯經(jīng)各有不同,學徒應(yīng)當博覽群典,考校搜求精義,決正佛法之門。這樣的傳論,的確是“討核源流,商榷取舍”之作。

史書之有傳論,起于《史記》,但主要是對各卷傳主所作的評論。《文選》卷四十九班固《公孫弘傳贊》五臣注說:“凡史傳之末作一贊,以重論傳內(nèi)人之善惡,命曰史論。”這是傳論的常例,但沈約《宋書·謝靈運傳論》則打破了這一常例,該傳論并非是傳主謝靈運的評論,而是詳論自古及宋的文學演變,又在論末正面闡明了自己的聲律理論。《文選》卷五○將它收入“史論”,與其它傳論合類,說明編者僅就傳論的表面形式著眼。不過李善注卻指出了《謝靈運傳論》的特別之處,他說:“沈休文修《宋書》百卷,見靈運是文士,遂于傳下作此書,說文之利害,辭之是非。”《宋書》不列文苑傳,故沈約將他關(guān)于文學史和文學批評的看法放置于南朝影響最大的詩人謝靈運傳后,這是權(quán)宜之計。拋開形式不說,沈約在這篇文章中對文學的源流發(fā)展進行了細致的分析,這正是考鏡源流的工作。這說明一、考鏡源流是當日批評的主要思想,它反映了現(xiàn)實的要求;二、考鏡源流是史家的職責,史家只要試圖對某種現(xiàn)象進行品評時,勢必要進入考鏡源流的工作過程。沈約此論,正是不得不發(fā)的結(jié)果。唐劉知幾說:“又沈侯《謝靈運傳論》,全說文體,備言音律,此正可為《翰林》之補亡,《流別》之總說。次諸史傳,實為乖越。”這是就史例對沈約的批評,其實如果《宋書》有《文苑傳》,此篇作為傳論,也并非不妥,蕭子顯《南齊書·文學傳論》即是如此。但劉知幾以沈論與《翰林》、《流別》相提,確是指出了二者在本質(zhì)上的相通之處。劉知幾所強調(diào)的當然指二者都是文學論這一點,其實最主要的還在于二者的敘論方法,即考鏡源流。此外,劉知幾這里所指的《翰林》、《流別》并非是指二書的主體部分——總集文章而言,而是指的《翰林論》、《流別論》,即李、摯二人對各文體的評論。從附論的身份說,沈論與李、摯二論也是相似的。這恰恰是我們討論的焦點所在,即這一部分的產(chǎn)生,其學術(shù)思想淵源同樣來自《七略》、《漢志》。《七略別錄》及《漢志》序論部分正是擔負著“辨章學術(shù),考鏡源流”的作用。在這一點上,史學家遠比文學家領(lǐng)會得早(摯虞、李充首先是作為史學家的工作)。只是沈約偶一二次為之,又不如佛學史家的慧皎更為集中使用而已。如果從這一點出發(fā),可以說六朝文學批評是深受到史學傳統(tǒng)的影響的。中國是史官文化極發(fā)達的國家,史家的職責早有規(guī)定,《禮記·曲禮上》說:“史載筆”,同書《玉藻》說:“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可見史家傳統(tǒng)的攸久。司馬遷撰寫《史記》,其立志亦帶有強烈的史家責任感;劉向、劉歆父子整理圖書,懼圖籍散失混亂,也是出于史家的職責。史家傳統(tǒng)(如史官文化的觀念、史書的撰例)在社會中的影響是深遠的,作為后起的文學批評,在觀念以及方法上都不能不受其影響。以六朝幾部()文學批評專論為例,來自史官手中的有摯虞《文章流別論》、李充《翰林論》、檀道鸞《續(xù)晉陽秋》(《世說新語·文學》注引論文部分)、謝靈運《宋書·文學傳論》、蕭子顯《南齊書·文學傳論》、任昉《文章始》等等。劉勰雖非史家,但《文心雕龍》實是采用了史學觀念和方法(如追源溯流的指導思想及主張通變的觀念)。的確,六朝文學批評一直呈現(xiàn)著兩種批評派別,我稱之為史學批評和文學批評,前者主張通變,后者主張新變(詳見本編第三章第一節(jié))。文學批評采用史學的觀念和方法,除上述“考鏡源流”之例外,當是通過史書形式反映的文學批評內(nèi)容。第一個表現(xiàn)是在正史中安排《文苑傳》,如范曄《后漢書》。這一事實為大家所熟知,此不贅;第二個表現(xiàn)便是《文章志》、《文士傳》一類專書的出現(xiàn)。其實這一類書與正史的《文苑傳》相似,可以看作是《文苑傳》的前身。辭賦之士在兩漢被視作俳優(yōu),故《史》、《漢》均無《文苑傳》。但從《七略》、《漢志》看,辭賦既列為專類,而署列作者也是“考鏡源流”的一個重要內(nèi)容。所以魏晉時的圖籍整理,也同樣有署列作者的問題。不過這一時期的歷史條件已不同于兩漢,文學地位的提高,文人的受重視,都是前所未有的。曹丕以太子之尊,明文提出作者可以“不假良史之辭,不托飛馳之勢,而聲名自傳于后”,這既鼓勵作家以作品留世,也加重了篇籍的重要性。篇籍本身可以傳世,但卻易于流散,于是遂有別集、總集的產(chǎn)生。總集的目的在于“網(wǎng)羅放佚”,使作品各有統(tǒng)紀,作家不致混淆。又由于漢魏以來作偽和依托之風頗盛,甄別作者更為顯得重要。在這樣的背景里,摯虞在編《文章流別集》同時,又附有作家小傳,名曰《文章志》。《文章志》久佚,但《文選》李善注、《三國志》裴松之注、《世說新語》劉孝標注等都保存了許多佚文。從這些佚文看,《文章志》是一部人物傳記,這便與《七略》僅記作者名字不同了。但是奇怪的是,這樣一部人物傳記,《隋書·經(jīng)籍志》將它列于“簿錄”類而不是入于“雜傳”類。《隋志》“簿錄”類除摯虞《文章志》以外,還有荀勖《新撰文章家集敘》十卷、傅亮《續(xù)文章志》二卷、宋明帝《晉江左文章志》三卷、沈約《宋世文章志》三卷。從這些書的佚文看,其性質(zhì)與摯書相同。既然如此,《隋志》未何會入于“簿錄”而不入于“雜傳”呢?在《隋志》“簿錄”類中,與這些書排列在一起的,還有《晉義熙以來新集目錄》三卷,據(jù)兩《唐志》,此書為丘淵之所撰(《唐志》題名丘深之,乃避唐諱改“淵”為“深”),當然是一部目錄之書,但據(jù)《世說新語》劉孝標注及俄藏敦煌文獻《文選》殘卷謝靈運《述祖德詩》佚名注,所引都是作者小傳。于是我們知道,《文章志》一類敘作者小傳者,本來應(yīng)是總集目錄中的一部分,后有人將其從總集中取出,單獨成書,即成《文章志》一類專書。但它本出于總集目錄,故《隋志》仍列于“薄錄”類中。在上引荀勖各家中,除傅亮未見著錄有總集外,其余都編過總集。如荀勖此書當是《新撰文章家集》的敘錄部分;宋明帝則編有《詩集新撰》三十卷、《詩集》二十卷、《賦集》四十卷;沈約則有《集抄》十卷,故所謂《晉江左文章志》、《宋世文章志》或為這些總集的附錄部分。如果我們的推測不錯的話,這些書的產(chǎn)生,也是“考鏡源流”的成果之一。《隋志》“簿錄類”后論說:“古者史官既司典籍,蓋有目錄,以為綱紀,體制堙滅,不可復知。孔子刪書,別為之序,各陳作者所由。韓、毛二《詩》,亦皆相類。漢時劉向《別錄》、劉歆《七略》,剖析條流,各有其部,推尋事跡,疑則古之制也。自是之后,不能辨其流別,但記書名而已。博覽之士,疾其渾漫,故王儉作《七志》、阮孝緒作《七錄》,并皆別行。大體雖準向、歆而遠不逮矣。”由此論可見“陳作者所由”本是古制,向、歆承而光大之。但《隋志》于向、歆之后,只提王儉、阮孝緒二人,而不及摯虞等人,大概因為摯虞僅及集部,王儉、阮孝緒則為四部群書的緣故。從《文章志》等書看,正是“陳作者所由”之作,又《隋志》稱《七志》、《七錄》別行,或者此例亦從《文章志》而來,是則《文章志》的別行竟或是摯虞本人所為了。

在上述《文章志》一類書之外,《隋志》“雜傳”類著錄有張隱《文士傳》五十卷。按,張隱,中華書局標點本據(jù)《魏志·王粲傳》改為張騭,但鐘嶸《詩品》則作張隱。《文士傳》,據(jù)《世說新語》劉孝標注引,為文士傳記,內(nèi)容與前引《文章志》相同。然《隋志》以《文章志》入于“簿錄”,而以《文士傳》入于“雜傳”,說明兩者性質(zhì)不同。據(jù)《隋志》著錄,當為純粹的文人傳記,但鐘嶸《詩品序》卻把它作為文章總集看,而與謝靈運《詩集》并提。鐘嶸說:“至于謝客集詩,逢詩輒取;張隱《文士》,逢文即書:諸英志錄,并義在文,曾無品第”,似乎《文士傳》也收錄了文章。如果確是總集的話,《隋志》又不當錄在史部“雜傳”。因此,我懷疑此書與慧皎的《高僧傳》在體例上有相似之處,即在立傳之后,或又錄有關(guān)文章加以評論,類同《流別論》。由于《文士傳》以傳記為主體,與總集不同,故《隋志》著錄于“雜傳”。不管怎樣,這樣的書在當時曾經(jīng)充當了文學批評的角色,是可以肯定的。

總上而論,《七略》、《漢志》“辨章學術(shù),考鏡源流”的學術(shù)思想,對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文學批評,產(chǎn)生了極大的影響。它不僅使文體辨析更趨細致、周密,而且各文體源流有自,對糾正當時寫作體例混亂,文體不明等時風末弊,起到了良好的指導作用。

第二節(jié) 文體辨析的歷史要求

  文體是文學作品的最基本表現(xiàn)形態(tài),它產(chǎn)生于現(xiàn)實生活的需要,經(jīng)歷了由簡單到繁雜的發(fā)展過程。這一過程的規(guī)律是立體在先,辨體在后,由于立體的初始階段,寫作者并不存辨體意識,只是應(yīng)現(xiàn)實需要而表達自己的心聲,因此雖然使用某一種文體,但實際上已經(jīng)有了差訛。最明顯的例子是辭賦體。辭與賦本是兩種不同文體,辭是指以屈原為代表的楚辭體,賦是指流行于兩漢的文學體裁,代表作家是司馬相如等人。但由于賦自辭發(fā)展而來,遂使?jié)h人以辭賦并稱,而導致兩種文體混淆。如屈原作品,向被稱作屈賦(見《史記·屈賈列傳》及《漢書·藝文志》)。將《楚辭》稱為賦是漢人的誤識,反映了當時文體辨析水平尚不發(fā)達。南北朝時期,辨體已經(jīng)比較科學,故《文心雕龍》、《文選》、《文章始》、《七錄》等都已將《楚辭》與漢賦區(qū)別開了。東漢以后,文體日繁,各種文體間常有界限不清的問題,雖大詩人、大作家的寫作也不例外。因此,文體辨析遂成為一種歷史要求。作為一種歷史要求,它反映在文學寫作和文學批評兩個方面。對寫作來說,由于文體混亂,作家難以確定該文體的本質(zhì)特點,往往會不自覺地超犯該文體的外延 ,而使某一文體帶有另一文體的特點;對批評來說,作家實踐的混亂,干擾了批評規(guī)則的建立。因為文體分類是批評的基礎(chǔ),體類混亂,風格難以確定,自然不能有效地展開批評。

文體辨析的背景是建立在東漢以來文體日繁的事實之上的。在上一節(jié)我們曾據(jù)《后漢書》和《三國志》統(tǒng)計出當時文體的發(fā)展已達三十多種,其實,這種統(tǒng)計還去掉了許多被后來證明為非文體的類別。比如《后漢書·班固傳》:“固所著《典引》、《賓戲》、《應(yīng)譏》、詩、賦、銘、誄、頌、書、文、記、論、議、六言,在者凡四十一篇。”很明顯,“詩”以下才是文體名稱,而《典引》、《賓戲》、《應(yīng)譏》分別是班固三篇文章的題目,并非獨立的文體。其中《典引》和《賓戲》被《文選》分別收在“符命”和“設(shè)論”兩類中。李善注引蔡邕解釋《典引》說:“典引者,篇名也。典者,常也,法也,引者,伸也,長也。”可見《典引》本為班固所作文章,而非文體。《文選》“符命”類共收三篇,其余兩篇是司馬相如《封禪文》、楊雄《劇秦美新》,這兩篇與班固此文性質(zhì)相同。《典引序》說:“伏惟相如《封禪》,靡而不典;楊雄《美新》,典而無實,然皆游揚后世,垂為舊式。”說明班固《典引》是按照馬、揚二文體例所寫。劉勰《文心雕龍》則將這一類文體歸入“封禪”。至于《賓戲》,實是《答賓戲》,《文選》入于“設(shè)論”,《文心雕龍》入于“雜文”;《應(yīng)譏》,性質(zhì)則同于《答賓戲》。《后漢書》中這種記載,一是說明了當日文體繁盛的狀況,二是說明了文體在辨析歸類上尚無嚴格的體例,故界限不明。事實上,直到齊梁,劉勰與蕭統(tǒng)在文體的歸類上也有許多明顯的差異,這都說明當時文體辨析標準不一,認識有差別。這不獨在漢魏六朝時期是如此,唐宋以后,直至清末,其實對文體的辨析都還缺乏科學的分析判斷。比如關(guān)于駢散的界限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李兆洛《駢體文抄》與姚鼐《古文辭類纂》就各自使用自己的標準。《后漢書》中關(guān)于文體記載的混亂,是比較普遍的,如《崔骃傳》于詩賦諸體之外,又記有“婚禮結(jié)言、達旨、酒誓”等。但有些記載則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當時的文體觀念。比如《后漢書》將六言、七言單獨著錄,而不置入詩中,由此可見當時人關(guān)于詩的觀念,我們分析、評價六朝七言詩創(chuàng)作時,應(yīng)該將這一內(nèi)容考慮進去。這種觀念自然也不是《后漢書》一家,即如陸機,他的《鞠歌行序》也說:“三言、七言,雖奇寶名器,不遇知己,終不見重。愿逢知己,以托意焉。”說明七言在當時與傳統(tǒng)觀念的“詩”有區(qū)別。傅玄《擬四愁詩序》說:“張平子作《四愁詩》,體小而俗,七言類也。”也是認為七言作為文體與詩不一樣,是小而俗的,不足稱道。不過,摯虞《文章流別論》則將三至九言都劃入詩一類,這與后來任昉《文章緣起》分類相同。但是,摯虞以為詩以四言為正體。其余雜言多用為俗樂。同時,他還將各雜言詩源頭追溯至《詩經(jīng)》,這則與任昉不同。比如他以七言起源于《詩經(jīng)·秦風·黃鳥》,“于俳諧倡樂世用之”,這也是傅玄所說“俗”的意思。

漢魏六朝的文學寫作,一方面是呈現(xiàn)出繁榮的景象,文章體類增多,作品數(shù)量加大;另一方面則是文體界限不清,寫作體例往往有所混亂。這一現(xiàn)象在當時就受到了批評。《文心雕龍》專設(shè)《指瑕》一篇,批評前代作家的疵累,如批評潘岳說:“潘岳為才,善于哀文,然悲內(nèi)兄,則云感口澤,傷弱子,則云心如疑。《禮》文在尊極,而施之下流,辭雖足哀,義斯替矣。”這是說“口澤”一詞本用于尊者,而潘岳卻用于內(nèi)兄,于禮不合,又“如疑”典出《禮記·檀弓》,亦本用于尊親例,潘岳《金鹿哀辭》卻用于幼子。這還是比擬不類的瑕累,與文體不清尚不盡同。《梁書·蕭子云傳》記:“梁初,郊廟未革牲牷,樂辭皆沈約撰,至是承用,子云始建言宜改。……敕曰:‘郊廟歌辭,應(yīng)須典誥大語,不得雜用子史文章淺言;而沈約所撰,亦多舛謬。’子云答敕曰:‘殷薦朝饗,樂以雅名,理應(yīng)正采《五經(jīng)》,圣人成教。而漢來此制,不全用經(jīng)典;約之所撰,彌復淺雜。臣前易約十曲,惟知牲牷既革,宜改歌辭,而猶承例,不嫌流俗乖體。既奉令旨,始得發(fā)朦。……謹依成旨,悉改約制。”這是發(fā)生在沈約死后的事。沈約因得罪梁武帝,死后謚為“隱”,所謂“懷情不盡”也。看來武帝對他成見很深,連自梁初承用至此的郊廟歌辭也敕令蕭子云修改,這應(yīng)該含有個人恩怨在內(nèi)的。但是武帝所說的理由,即“郊廟歌辭,應(yīng)須典誥大語”,則是一種辨體的思想。梁武所言,不盡是誣,每一文體都須有自己的特定要求,六朝作家往往犯例,也是事實。《顏氏家訓·文章》說:“凡詩人之作,刺箴美頌,各有源流,未嘗混雜,善惡同篇也。陸機為《齊謳篇》,前敘山川物產(chǎn)風教之盛,后章忽鄙山川之情,殊失厥體。”顏之推認為頌體主美,箴體主刺,二體不得混雜,而致善惡同篇,陸機《齊謳篇》顯然是文體不清,不該前頌而后鄙。文體自有源流,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但并不是說不容有所發(fā)展變化,這也是辨體要注意的問題。至如顏之推批評陸機《挽歌》,就是僵化地看待文體了。他說:“挽歌辭者,或云古者《虞殯》之歌,或云出自田橫之客,皆為生者悼往告哀之意。陸平原多為死人自嘆之言,詩格既無此例,又乖制作本意。”就挽歌的淵源說,本應(yīng)是生者悼死者,陸機雖將其改變?yōu)樽試@,其實于挽歌之體并無損害。魏晉人的生死觀與漢魏時期人的覺醒過程有著密切的關(guān)系,挽歌身份的變化只是這一過程中的一個極小事件而已。其實在陸機之前的繆襲所作《挽歌》,已經(jīng)改變了身份,起始者并非陸機。挽歌身份改變的思想史意義,在后來陶淵明的《挽歌》中就充分顯現(xiàn)出來了,它構(gòu)成了晉人風流曠達的一個基本內(nèi)容。

  不過文體的混亂使用,確是漢魏六朝時期的既存事實,這引起了批評家的注意。摯虞《文章流別論》說:“昔班固為《安豐戴侯頌》,史岑為《出師頌》、《和熹鄧后頌》,與《魯頌》體意相類,而文辭之異,古今之變也。揚雄《趙充國頌》,頌而似雅;傅毅《顯宗頌》,文與《周頌》相似,而雜以風雅之意。若馬融《廣成》、《上林》之屬,純?yōu)榻褓x之體,而謂之頌,失之遠矣。”按此處的《上林》當為馬融《上林頌》,后人疑為《東巡》,恐非是。劉勰《文心雕龍·頌贊》亦有“馬融之《廣成》、《上林》,雅而似賦”之語可證。詹锳先生《文心雕龍義證》引斯波六郎說:“《玉燭寶典》三有馬融《上林頌》之殘句”,又引《藝文類聚》所載《典論》說:“議郎馬融,以永興中,帝獵廣成,融從,是時北州遭水潦煌蟲,撰《上林頌》以諷”,這都說明《上林》為馬融所作,所以摯虞才接其后說:“純?yōu)榻褓x之體,而謂之頌,失之遠矣。”摯虞的這段話,說明了當時文體界限不清的情況。本來立體在先,辨體在后,辨體觀念的發(fā)展,本身也是一個過程。在這過程里,對某一文體本質(zhì)的認識,外延的界定,也不是一次能夠完成的。所以文體的混淆,并不僅僅是作家的問題,批評家也往往對文體的歸屬發(fā)生分歧,以《文選》與《文心雕龍》、《文章緣起》相校可知。

文體淆亂的事實既如上述,這給后學者帶來了困惑和阻礙。《文鏡秘府論·南卷·論體》說:“故詞人之作也,先看文之大體,隨而用心。遵其所宜,防其所失。故能辭成煉核,動合規(guī)矩。而近代作者,好尚互舛,茍見一涂,守而不易,至令摛章綴翰,罕有兼善。豈才思之不足,抑由體制之未該也。”因為每一文體都有自己相對固定的風格,作家首先要鑒定文體,確定界限,才能“遵其所宜,防其所失”。按此篇《論體》之文,王利器先生《校注》以為是隋劉善經(jīng)所作,那么《論體》中闡述的文體觀,代表了南朝人的看法。自漢末魏晉以來,文體辨析一直受到作家、批評家的注意,但從來沒有象南朝時期的要求迫切。這是因為南朝時文學地位提高了,寫作成為當時社會生活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不僅高門閥閱世傳其業(yè),一些靠軍功出身的武人之家,也往往厭武學文。如宋將張興世之子欣泰,《南史》本傳稱其“不以武業(yè)自居”,吏部尚書褚淵問他“弓馬多少?”他回答:“性怯畏馬,無力牽弓。”這是一個“主愛雕蟲,家棄章句”的時代,于是學詩弄筆,竟爾成風。正如鐘嶸《詩品序》所說:“故詞人作者,罔不愛好。今之士俗,斯風熾矣。才能勝衣,甫就小學,必甘心而馳鶩焉。于是庸音雜體,各各為容。”社會風氣既如此,家門教育,也以寫作為啟蒙。《陳書·周文育傳》記周薈讓兄子弘讓教周文育書計,弘讓“寫蔡邕《勸學》及古詩以遺文育”;又《南齊書·蕭曄傳》記曄“與諸王共作短句,詩學謝靈運體,以呈上。報曰:‘見汝二十字,諸兒作中最為優(yōu)者。但康樂放蕩,作體不辨有首尾,安仁、士衡深可宗尚,顏延之抑其次也?”這都說明學詩作文確是當時貴游子弟的一大學業(yè)。又至南朝,不獨文章之體大備,詩體也分家分派。據(jù)《南齊書·文學傳論》,有謝靈運、顏延之、鮑照三體;此外還有謝惠連體、吳均體、裴子野的古體等等。文學能形成流派,是文學繁榮和進步的重要標志,它一方面促進了寫作,另一方面也促進了批評。所以南朝的批評家如鐘嶸、劉勰、裴子野、蕭綱、蕭繹、蕭子顯等都對各體各派發(fā)表過批評。這些批評既有品評得失,判別高下,樹立準的一面,也有辨析體別,指導寫作的一面。如蕭綱《與湘東王書》說:“又時有效謝康樂、裴鴻臚文者,亦頗有惑焉。何者?謝客吐言天拔,出于自然,時有不拘,是其糟粕;裴氏乃是良史之才,了無篇什之美。是學謝則不屆其精華,但得其冗長;師裴則蔑絕所長,惟得其所短。謝故巧不可階,裴亦質(zhì)不宜慕。”謝體之長在于“吐言天拔,出于自然”,因為謝客作詩全憑才氣與靈感,所謂“興會標舉”,無階梯可循,這也正是齊高帝所說“康樂放蕩”的意思。所以謝詩的不可學習,就在于他的沒有規(guī)矩,不象陸機的“尚規(guī)矩”(《詩品上》),易于學習。裴子野體不在于篇什之美,而在于氣骨。梁普通七年(527),梁師北伐,武帝敕子野為喻魏文,受詔立成。“高祖以其事體大,召尚書仆射徐勉、太子詹事周捨、鴻臚卿劉之遴、中書侍郎朱異,集壽光殿以觀之,時并嘆服。高祖目子野而言曰:‘其形雖弱,其文甚壯。’”因為是通喻敵國的文書,必須能顯示出本國的氣威,所以說是“其事體大”。這樣的文字,顯然是一般文人不能承擔的,裴子野為文,“不尚麗靡之詞,其制作多法古”,這樣的文體最適于符檄一類散文,這是裴體之長所在,但與時風相左,過于質(zhì)直,所以蕭綱說“質(zhì)不宜慕”。裴子野本人也是一位批評家,作有《雕蟲論》,他的觀點比較保守,反對無關(guān)乎禮義的文風,這與他尚古體的文風相符。他對當時竟相為文,蔑棄經(jīng)典章句的風氣是不滿的,認為這一風氣是由宋明帝開始的。他說宋明帝“每有禎祥,及幸宴集,輒陳詩展義,且以命朝臣。其戎士武夫,則托請不暇,困于課限,或買以應(yīng)詔焉。于是天下向風,人自藻飾,雕蟲之藝,盛于時矣。”子野此論,是有事實依據(jù)的。《宋書·沈慶之傳》記宋孝武帝時一次宴集中,令群臣賦詩,“慶之手不知書,眼不識字,上逼令作詩。慶之曰:‘臣不知書,請口授師伯。’上即令顏師伯執(zhí)筆,慶之口授曰:‘微命值多幸,得逢時運昌,朽老筋力盡,徒步還南崗。辭榮此盛世,何愧張子房!”上甚悅,眾坐稱其辭意之美。”沈慶之雖不識字,卻能口誦五言,這也反映了在文風濡染之下,雖武夫也能開口成詩,并且辭意都不錯。不管怎么說,南朝的文風昌盛,對文學發(fā)展是起了極大的推進作用的。學習寫作的人既多,所需要的批評指導就更加迫切。南朝時期批評之風的興盛,與這種歷史要求有很大的關(guān)系。

第三節(jié) 漢魏六朝文體辨析觀念的產(chǎn)生與發(fā)展

如本章第一節(jié)所述,文體辨析的學術(shù)淵源出自《七略》、《漢志》,而辨體的事實,也見于《漢書·藝文志》。劉師培《論文雜記》說:“觀班《志》之分析詩賦,可以知詩歌之體,與賦不同,而騷體則同于賦體。至《文選》析賦、騷為二,則與班《志》之義迥殊矣。”班《志》區(qū)分詩賦,即是辨體的事實。其以屈原作品稱為賦,而與枚、馬諸人并類,則反映了漢人關(guān)于《楚辭》的觀念里是將辭賦混而為一的。但班《志》畢竟不是辨體的著作,故論、說、書、記、敕、傳、箴、銘均附于《六經(jīng)》,所為區(qū)別者,惟詩賦諸體。劉師培說:“若詩賦之體,則為古人有韻之文,源于古代文言,故別于六藝九流之外;亦足證古人有韻之文,另為一體,不與他體相雜矣。”文體辨析觀念的產(chǎn)生,來源于文體增繁的事實。這當然要到漢末才構(gòu)成其所需要的歷史條件。《后漢書》于各人物傳記中往往記傳主所著文體(見第一節(jié)引),這本身便是文體辨析的觀念。《后漢書》為南朝范曄所撰,是否帶有南朝人的觀念呢?殘存的《東觀漢記》可以略為證明。《東觀漢記》是東漢幾代史學家相繼撰成,代表了東漢人的觀念。惜已亡佚,僅有后人輯錄本,故以不能窺其全貌為憾本文采用的是吳樹平先生校注本,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3月版。。由于從各書中輯出,所以各傳均由一至數(shù)條佚文組成,不成系統(tǒng),有關(guān)文體辨析的材料并不多見。從這有限的著錄中,只能略略見出幾點。一、與《后漢書》相比,《東觀漢記》也記錄了當時人善屬文的事實,并在史書中將文辭弘麗作為肯定的評語。如《田邑傳》記田邑“有大節(jié),涉學藝,能善屬文”,《陳忠傳》說忠“辭旨弘麗”。二、就《東觀漢記》看,對人物文學才能的評論,往往是指書記一類應(yīng)用文體,如《梁商傳》記商“少持《韓詩》,兼讀眾書傳記”;《曹褒傳》:“寢則懷鉛筆,行則誦文書”;《梁鴻傳》:“梁鴻常吟詠書記”等,與《后漢書》、《三國志》等關(guān)于能文章,善詩賦的記載稍有差別。不過它對班固的記載,稱固“能屬文誦詩賦。及長,遂博貫載籍,九流百家之言,無不窮究”,則與《后漢書》的文體觀念相合,至于漢末,辭賦之事頗為文人所喜愛,抒情言志的小賦是當時文壇主要的寫作體裁。《后漢書》多有記載,《東觀漢記》也當有所反映。或者完整的《東觀漢記》以及其它的后漢書是有記載的,惜其殘缺而無可考見了。三、《東觀漢記》著錄了文體,具有辨體意識。《東觀漢記·班固傳》又說:“固入讀書禁中,每行巡狩,輒獻賦頌。”這里的“賦頌”是指班固作品,與前記“誦詩賦”、“吟詠書記”等記載不同。前者是指前人成品,辨體意識并不很強,而此處強調(diào)班固所作文體有賦與頌等不同類別,這本身就含有辨體的意思。又《蔣疊傳》記:“()數(shù)言便宜,奏議可觀”。與《班固傳》一樣,也是著錄了蔣疊所作的兩種文體。《東觀漢記》記錄的這一事實,證明了范曄《后漢書》敘述背景的不誤。史書對文體的著錄,本身便含有辨析的意思。《后漢書·文苑傳·高彪傳》記高彪“校書東觀,數(shù)奏賦、頌、奇文,因事諷諫,靈帝異之。時京兆第五永為督軍御史,使督幽州,百官大會,祖餞于長樂觀。議郎蔡邕等皆賦詩,彪獨作箴。”祖餞之會,作詩送人是常例,但高彪?yún)s不作詩獨作箴。箴者,誡也,吳訥《文章辨體序說》說:“箴是規(guī)諷之文,須有警誡切劘之意。”第五永將督幽州,為一方大員,于國于民,責任重大,所以高彪作箴以警誡,叫他以古賢為榜樣,努力勤職。這是詩與箴的區(qū)別,故蔡邕等人所作稱為詩,而高彪此作稱為箴,這便是辨體。又《后漢書·禰衡傳》記:“衡為作書記,輕重疏密,各得體宜。”這也是說禰衡于書記等各種文體都很通曉,故能各得其分。《后漢書》這種記載都顯示了當時辨體的意識。

漢末文體辨析意識,在蔡邕的《獨斷》中也有反映。蔡邕本人是一位深通各種文體的大作家,他在文學史上與張衡并稱,極受魏晉作家推崇。魏晉作家從他那里接受了許多影響,臧榮緒《晉書》就說陸機“新聲妙句,系蹤張、蔡”。《獨斷》辨析的文體有策書、制書、詔書、章、奏、表、駁議、上書等。每一文體都從其名稱之來源、本義分辨談起,說明該文體的使用對象和范圍。如“策書”條說:“策書,策者,簡也。《禮》曰,不滿百丈,不書于策。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長一短,兩編,下附篆書,起年月日,稱皇帝曰,以命諸侯王三公。其諸侯王三公薨于位者,亦以策書誄謚其行而賜之。如諸侯之策,三公以罪免,亦賜策,文體如上策而隸書,以一尺木兩行,唯此為異者也。”在這里,蔡邕對策書這一文體的內(nèi)涵、外延都作了極準確的辨析,分清了策書與制書、詔書、戒書之間的區(qū)別(如說戒書:“世皆名此為策書,失之遠矣。”)這種辨析方法對后來的辨體著作,如劉勰《文心雕龍》產(chǎn)生了影響。《文心雕龍·詔策》篇說:“漢初定儀則,則命有四品: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戒敕。……策者,簡也;制者,裁也;詔者,告也;敕者,正也。”這一段話基本來自《獨斷》。《獨斷》說:“漢天子正號曰皇帝,……其命令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戒書。”除此之外,《獨斷》對其它各書體的定義,也基本為劉勰所采用。

  不過,《獨斷》并非專門的辨析文體著作,宋王應(yīng)麟《玉海》卷五一說《獨斷》“采前古及漢以來典章制度、品式稱謂,考證辨釋,凡數(shù)百事。”可見《獨斷》只是考釋事物名稱的書,并非以辨析文體為主要目的。事實上,漢末文體大備,作家、批評家已經(jīng)有了批評意識,但還不足以將辨析文體當作文學生活中的大事來看待。這樣的歷史條件要到南朝時才完全形成。漢末魏初,學術(shù)思潮主流是綜核名實,如當時的批判哲學家王符、崔骃、仲長統(tǒng),所論都以此為主要內(nèi)容。這與東漢以來統(tǒng)治思想體系崩潰,現(xiàn)實中各種名實不符的現(xiàn)象干擾了人們判斷力的事實有關(guān)。在政治上,名教制度本以察舉為用人的主要措施,但正如當時童謠所說:“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在生活中,各種新生事物增多,難以詳其源流,事物的名和實不相吻合,這都促使人們對名實之辯的關(guān)注。因此,東漢末年綜核名實的哲學討論之所以影響深遠,并由此導致了玄學的發(fā)生,是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的。

與《獨斷》類似,漢末劉熙《釋名》也是考釋事物名稱的書。劉熙《釋名序》說:“夫名之于實,各有義類,百姓日用而不知其所以之意,故撰天地陰陽四時、邦國都鄙、車服喪紀,下及民庶應(yīng)用之器,論敘指歸,謂之《釋名》。”劉熙此書較《獨斷》又更為系統(tǒng),在篇十九《釋書契》和篇二十《釋典藝》中所論文體有奏、檄、謁、符、傳、券、策書、啟、書、告、表、詩、賦、詔書、論、贊、銘、碑、詞等,說明這些文體都是當時普遍被使用的。

劉熙之后,建安末桓范作《世要論》,亦有論文體之章,分別是《贊象》、《銘誄》、《序作》。觀桓范之論,又與蔡、劉不同,蔡、劉是正面考釋文體的名與實,桓范則意在批判當日文體淆亂的事實。如《銘誄》篇說:“夫渝世富貴,乘時要世,爵以賂至,官以賄成。視常侍黃門,賓客假其氣勢,以致公卿牧守。所在宰蒞,無清惠之政,而有饕餮之害。為臣無忠誠之行,而有奸欺之罪,背正向邪,附下(此字疑為“上”)罔下。此乃繩墨之所加,流放之所棄。而門生故吏,合集財貨,刊石紀功,稱述勛德。高邈伊、周,下陵管、晏;遠追豹、產(chǎn),近逾黃、邵。勢重者稱美,財富者文麗。……”按照銘、誄的本義,“銘者,論撰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勛勞、慶賞、聲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誄謂積累生時德行以錫之命,主為其辭也”,這說明銘、誄兩種文體是 生者表彰死者功德,以抒其哀悼之情的文章。但東漢末年,銘、誄已名實不符,變成了“勢重者稱美,財富者文麗”的阿諛文字。桓范正是從這個角度對這一現(xiàn)象進行的批評。他的文體辨析是在這種背景中展開的。

從《獨斷》、《釋名》三書都將文體當作一般事物的觀念看,文體在當時并沒有受到充分重視,它的地位也只是在眾多事物中占有一席而已。又從二書所記諸文體看,主要還是應(yīng)用性文體。《釋名》中的“詩”與“賦”是放在六詩中解釋的,與當時獨立的詩賦文體并不同。應(yīng)用性文體在當時受到注意,當然是與它的應(yīng)用性有關(guān)。東漢末年,純文學觀念還沒有建立起來。雖然就文學史的意義說,應(yīng)用性文體與純文學體有極大差別,應(yīng)用性文體的受重視并不能代表文學價值的獨立,但東漢時已自覺將應(yīng)用性文體與經(jīng)學對立起來,顯示了經(jīng)學之外文章的獨立性。《后漢書·順帝本紀》記陽嘉元年(132)“初令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箋奏,乃得應(yīng)選。”又《胡廣傳》記:“時尚書令左雄議改察舉之制,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試經(jīng)學,文吏試章奏。”這里明以能箋奏的文吏與通章句的儒生對舉,表示是兩種身份。箋奏是應(yīng)用性文體,所以能通者稱文吏。文吏的身份與辭賦之士有別,《論衡·謝短》篇說“文吏曉薄書”,又《量知》篇引或曰說:“文吏筆札之能,而治定簿書”,可見文吏通曉的主要是簿書一類文體。文吏在東漢時已與儒生分庭抗禮,其以筆札之能,考理煩事,時人竟以文吏勝過儒生。于是文吏階層在漢末頗受重視,由此而引起人們對應(yīng)用文體的學習,上引《東觀漢記》所載梁鴻等人吟詠書記的事實說明了這一點。根據(jù)這些事實,可以推測東漢人對簿書一類文體是比較了解的。這一類文體按照南朝辨析的經(jīng)驗,屬無韻之筆,與之相對的自是有韻之文。東漢時自不能說已有意識地開始了分辨有韻、無韻兩種文體,但對文吏所通文體區(qū)別辨解的同時,也就將與之相對的另一類文體——有韻之文區(qū)分開了。《論衡·案書》篇說:“今尚書郎班固、蘭臺令楊終、傅毅之徒,雖無篇章,賦頌記奏,文辭斐炳。賦象屈原、賈生,奏象唐林、谷永,并比以觀好,其美一也。當今未顯,使在百世之后,則子政、子云之黨也。”這里的賦頌是有韻之文,記奏則屬無韻之筆,二者似乎已有了界限。同時,王充所說班固等人“當今未顯”,是指他們的文章尚不為時人所重,這一方面是時人重古輕今,另一方面也說明由于文吏在當時的崛起,其所習文體的價值在百姓眼里竟高于賦頌奏記等文體。

文吏所通文體,在當時已被稱為筆,《論衡·超奇》篇說:“(周長生)死后,州郡遭憂,無舉奏之吏,以故事結(jié)不解,征詣相屬。文軌不遵,筆疏不續(xù)也。豈無憂上之吏哉?乃其中文筆不足類也。長生之才,非徒銳于牒牘也,作《洞歷》十篇。”據(jù)王充說,周長生是地方上善文之人,逢州郡有憂,輒為地方官作奏書一類文字。但其死后,即“文軌不遵,筆疏不續(xù)”。其實也并非無人,只是都“文筆不足類”。王充這里用“筆疏”指奏書一類文體,同時,他還使用了“文筆”一詞,從此文內(nèi)容看,“文筆”是作為單義復詞使用的,所指是合于后世“筆”的內(nèi)容,也即是無韻的散體應(yīng)用文一類。與南朝之“有韻為文,無韻為筆”的觀念不同。

  從《后漢書·文苑傳》記載看,為文人列傳,往往用“文章”一詞,如王隆“能文章,所著詩、賦、銘、書凡二十六篇”,李尤“少以文章顯。和帝時,侍中賈逵薦尤有相如、揚雄之風,召詣東觀,受詔作賦”,可見這里的“文章”一詞,主要指詩、賦等文體。雖不能肯定完全是指有韻之文,但顯見與文吏所通的文筆之體是有區(qū)別的。又如《傅毅傳》記:“永元元年,車騎將軍竇憲復請毅為主記室,崔馬因為主簿。及憲遷大將軍,復以毅為司馬,班固為中護軍。憲府文章之盛,冠于當時。”這里的“文章”,決非指諸人的文吏才能,而是指詩賦等文體寫作。文章與筆疏的分別,實際上已開啟了后來的文筆之辨,這應(yīng)當看作是文體辨析的早期意識,是值得重視的事件。

  三國時期的文體辨析較東漢時更為明晰而自覺了。就《三國志》著錄的文體看,分類都比較整齊,不象《后漢書》那樣往往將篇章與諸文體混雜記載。同時,《三國志》所著錄的文體,如詩、賦等純文學體裁基本排列在前面,顯得集中、突出。象《魏志·王粲傳》:“著詩、賦、論、議垂六十篇”、《蜀志·谷阝正傳》:“凡所著述詩、論、賦之屬,垂百篇”、《吳志·張紘傳》:“紘著詩、賦、銘、誄十余篇”等都是。這些都標志著三國時對純文學體裁的認識,比東漢時更要深入了。更值得注意的是,曹魏時對文與筆已經(jīng)有意識地進行了區(qū)分。當然,當時的“文筆”一詞仍然是偏義復詞,如曹操《選舉令》:“國家舊法,選尚書郎,取年未五十者,使文筆真草有才能謹慎,典曹治事,起草立義。”從前后文看,這個“文筆”與王充所使用的意義,沒有太大的區(qū)別,仍然是指應(yīng)用性文體。我們這里所說有意識地區(qū)分,是指時人對具體文體的分類。如《魏志·王粲傳》裴松之注引《典略》說繁欽“既長于書記,又善為詩賦”。書、記是無韻的文體,合于南朝時“筆”的概念;詩、賦是有韻的文體,合于“文”的概念。《典略》用“既……用……”句式表達,說明了兩種文體的區(qū)別,這應(yīng)該是三國時有意識區(qū)分文、筆的起始。《典略》作者魚豢,仕魏為郎中,故他的這一辨體觀念是能代表魏人的。

  文筆一詞,于三國以后,使用的意義漸有了變化,已不再僅指應(yīng)用性文體了。以《晉書》為例,如《范啟傳》:“()父子并有文筆傳于世。”《蔡謨傳》:“文筆論議,有集行于世。”《習鑿齒傳》:“鑿齒少有志氣,博學洽聞,以文筆著稱。”《袁喬傳》:“喬博學有文才,注《論語》及《詩》,并諸文筆皆行于世。”《張翰傳》:“其文筆數(shù)十篇行于世。”《曹毗傳》:“凡所著文筆十五卷,傳于世。”從這些記載看,“文筆”一詞是包括了文與筆兩方面內(nèi)容的。如曹毗,據(jù)本傳,他“少好文籍,善屬辭賦。……續(xù)蘭香歌詩十篇,甚有文彩。又著《揚都賦 》,亞于庾闡。”說明他曾作有詩、賦作品,且以辭賦擅長,但史書對他的述作十五卷,僅用“文筆”一詞概括,可見這一詞語是包括了文和筆兩方面內(nèi)容的。又從《晉書》對“文筆”一詞使用的情形看,都是用來概括傳主所有撰述文字的,顯非隨意使用,也非其它詞語所能取代。按,據(jù)《晉書》,當時使用“文章”一詞也頗多,《晉書》偶也以“文章”來概括傳主,如《羅含傳》:“(羅含)所著文章行于世。”但一般說來,“文章”一詞主要是指辭賦等作品。如《袁宏傳》記宏作《北征賦》,很受時人的推賞,王詢對伏滔說:“當今文章之類,故當共推此生。”從這個意義說,東晉時期的“文筆”一詞,大概已經(jīng)包含了文章和筆疏兩類文體,這才為南朝進一步辨析文筆作了鋪墊。

  文筆的區(qū)分,基本是將文學和非文學的區(qū)別開來,這是文學發(fā)展的必然趨勢,反映了歷史的要求。在文筆討論過程中,實際的運作仍然建立在文體辨析的基礎(chǔ)之上。因此我們說,魏晉南北朝的文學理論建設(shè),最基本的內(nèi)容仍然是文體辨析,這是我們了解當時文學思潮的一把鑰匙。為說明這一問題,我們還是從魏晉南北朝的文體辨析歷程說起。

  建安時期系統(tǒng)的文學理論文章,主要是曹丕的《典論·論文》,曹丕在這篇文章里涉及了當時文學界關(guān)注的許多問題,如文學的價值問題、批評的態(tài)度問題、作家的個性問題等。此外,這篇文章專門討論了文體問題,文中說:“夫文本同而末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關(guān)于這段話,后人一般認為主要是闡述的風格問題,認為曹丕旨在闡明四類文體所應(yīng)有的風格。這種觀點自然也不錯,但風格卻并不是曹丕所要論的主要目的,他的主要目的還在于辨體。綜觀《典論·論文》,我們發(fā)現(xiàn),作者無論是論批評態(tài)度、作家個性,還是文章風格都與文體辨析有關(guān)。如論批評態(tài)度,曹丕反對文人相輕,各以所長,相輕所短的態(tài)度,這一觀點的根據(jù)是“文非一體,鮮能備善”,因為文體非一種,作家僅擅長一種或幾種而已,不可兼能;別的人往往針對他不擅長的文體進行批評,這種批評態(tài)度是不對的。在論作家個性時,曹丕具體分析了王粲、徐干、劉楨、陳琳、阮王禹、孔融、應(yīng)瑒七子,認為七子于文體各有所長,亦各有所短。如王粲、徐干長于辭賦,陳琳、阮王禹長于章表書記,“然于他文,未能稱是”。作家的這一長和短與他們的個性有關(guān),所謂“應(yīng)瑒和而不壯,劉楨壯而不密。孔融體氣高妙,有過人者,然不能持論,理不勝詞。”正是在這一論述過程中曹丕提出不同文體具有不同風格。在前一章中,我們提出過文體是基礎(chǔ),風格附麗于文體,所以《文鏡秘府論·論體》說:“故詞人之作也,先看文之大體,隨而用心,防其所失,故能辭成煉核,動合規(guī)矩。”各文體辨析清楚,作家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于自己的文體進行寫作,才能“自騁驥騄于千里”,這才是《典論·論文》的主旨。

  曹丕之后,晉陸機《文賦》列敘了詩、賦、碑、誄、銘、箴、頌、論、奏、說十種文體,分別指出這十種文體的不同風格特點,這也是在辨析文體的基礎(chǔ)上對作家寫作進行的指導。自然在陸機時,文體已遠不止這十種,但《文賦》既采用賦體,講究對仗整齊,所以列十種文體以概其余。陸機的意思很清楚,作家寫作,先要分辨文體的不同要求,即賦中所說的“區(qū)分之在茲”;陸機又說:“其為物也多姿,其為體也屢遷”,關(guān)于這一句,《文選》李善注:“萬物萬形,故曰多姿;文非一則,故曰屢遷。”五臣注:“文體非一,故云多姿。姿,質(zhì)也,未妥帖,故屢也。”二家解釋不同,按李善注,是指文體本身的多變,這也能說得通。這是說由于事物的豐富多彩,故也要不斷地改換文體,以求能詳盡地描摹不同情事。而按照五臣注解釋,以為是指文體的不止一種,這和陸機前文所說的“體有萬殊”相同,也是能說得通的。陸機《文賦》是就寫作的全過程進行敘述,從構(gòu)思、選擇文體,到遣言命辭,每一步驟都詳為描繪,并在描繪中提出自己的觀點。我們看到,這些觀點都是與晉人的審美理想相符合的。比如他說:“普辭條與文律,良余膺之所服”,要求文章具有聲律的美感,這一要求當然不是漢人寫文章的要求,而是反映了晉人的好尚。陸機就是這樣通過《文賦》來展開他對寫作的看法,一者是他個人的體會,所謂“有以得其用心”;二者也是對當日寫作的指導。基于這樣的意圖,自然不能說《文賦》就是辨析文體的專題論文。但毫無疑問,在陸機展開的寫作過程里,辨別不同文體,注意各文體所應(yīng)有的不同風格,確是《文賦》的一個重要內(nèi)容。南齊臧榮緒《晉書》說:“陸機妙解情理,心識文體,作《文賦》”。看來臧榮緒是將《文賦》作為辨析文體的作品的。不論這一看法是否正確,但反映了時人對文體的看重。同時也說明了當時的確是以文體之論作為批評家的主要話題,因此盡管陸機并非以辨體為《文賦》主旨,但別人仍以為是辨體之論。如果這種觀點成立的話,由這觀點形成的風氣,對批評家就不能不發(fā)生影響。換句話說,陸機寫作《文賦》,辨析文體的觀點不能不在他的構(gòu)思中占有相當?shù)牡匚弧Ec陸機《文賦》相類,南朝劉勰撰《文心雕龍》,雖然辯析文體是該書的主要內(nèi)容之一(如從第六篇《明詩》至第二十五篇《書記》,都是文體辨析內(nèi)容),但仍不能以純粹的辨析文體專著目之。但《梁書》本傳卻這樣寫道:“勰撰《文心雕龍》五十篇,論古今文體”,這就是六朝人對辨析文體觀念的認同,并由此構(gòu)成了當日批評的總體背景。

  與文學理論文章不同,摯虞、李充以編輯文章總集來辨析文體。關(guān)于文體辨析與總集編輯間的關(guān)系,我們留待下節(jié)討論。值得討論的是,摯、李二人編集的同時,又各作有評論文體的文字。摯虞《文章流別論》,嚴可均《全晉文》輯有佚文,從這佚文看,摯虞詳細討論了各文體的起源、發(fā)展,指出各文體的分限。對前人及當日作者淆亂文體的作品,也都予以批評,前文所引他批評揚雄、趙充國、傅毅、馬融等人頌文的界限不清,即是一例。除辨析、批評之外,摯虞還重在限定文體,如他說:“詩、頌、箴、銘之篇,皆有往古成文,可仿依而作,惟誄無定制,故作者多異焉。見于典籍者,《左傳》有哀公為孔子誄。”又:“哀辭者,誄之流也。崔媛、蘇順、馬融等為之率,以施于童殤夭折不以壽終者。建安中,文帝與臨淄侯各失稚子,命徐干、劉楨等為之哀辭。哀辭之體,以哀痛為主,緣以嘆息之辭。”考名辯實,界限分明。這一方法為劉勰所借鑒,所謂“釋名以章義”者是。大概摯虞主旨在于辨析,而非批評得失,所以鐘嶸說是“皆就談文體,而不顯優(yōu)劣。”就辨體的目的看,東晉李充與摯虞一樣,他的《翰林論》也是重在釋名章義,分析界限。如說論、難二體是“研核名理而論、難生焉。論貴于允理,不求支離”,指出論、難之體在于說理,而不要駁雜。這種定義與曹丕的“書論宜理”、陸機的“論精微而朗暢”都是相同的意思。可見在文體辨析過程中,一些基本的文體,都得到了一致的確認。值得注意的是,李充辨析文體也論到了文體風格,如他說:“表宜以遠大為本,不以華藻為先”;“駁不以華藻為先”,這種通過否定句式對文體限定的表達方法,與曹丕、陸機正面肯定的表達方式不同,一者是加強了語氣,更能起到警醒的效果,二者更明白地表示了作者主要目的不是談?wù)撐捏w風格,而是通過風格來辨析文體。比如曹丕說:“詩賦欲麗”,這給讀者造成了作者主旨在于論文體風格的印象,而李充卻反過來說:“駁不以華藻為先”,作者的意思明顯偏在辨析駁體與以華藻為先的其它文體間的區(qū)別之上。判斷方式的不同,是修辭學上的問題,實質(zhì)內(nèi)容卻是一樣的,因此,由李充這樣的表述,也可說明當日所論到的風格,都與文體辨析有關(guān)。前引南齊臧榮緒對《文賦》的判斷,以及唐初人姚思廉對《文心雕龍》的判斷,在后人看來是錯誤的,其實卻真實地反映了當時人們的普遍認識。

  總觀魏晉時期的文體辨析,可以見出對基本的應(yīng)用性文體和基本的純文學文體,經(jīng)過辨析,都有了比較清楚的界限。但是,我們也注意到,雖然同樣是辨析文體,曹丕、陸機、摯虞、李充的目的、觀念都與漢魏時期的蔡邕、劉熙、桓范等人不同。蔡邕《獨斷》據(jù)《玉海》說是考證辨釋漢以來典章制度、品式稱謂的書,這就表明他是將策、制等文體僅作為典章制度的內(nèi)容看待的。劉熙《釋名》也是這樣的觀念。《三國志·吳志·韋曜傳》記曜于獄中上書說:“又見劉熙作《釋名》,信多佳者,然物類眾多,難得詳究,故時有得失,而爵位之事,又有非是。”由此看,劉熙仍是將文體與一般事物相等看待。桓范《世要論》,更將文體辨析看作他批判現(xiàn)實的一個方面內(nèi)容。與此不同,曹丕等人首先是將文體納入文學批評的范疇中。《典論》雖是子書,《論文》卻專以文學創(chuàng)作與批評作為論述對象,奏議、書論、銘誄、詩賦等是作為“文”的身份出現(xiàn)的,而非同于其它事物。《文賦》、《文章流別論》、《翰林論》也是如此,都首先將各文體納入“文”的觀念中進行分析評論,這就與桓范等人具有了質(zhì)的區(qū)別。因此,南北朝時期的文學批評是沿著曹丕等人開創(chuàng)的傳統(tǒng)發(fā)展的,這一點是研究漢魏六朝文學批評史的人所要注意的。

南朝時期的文體辨析又進入了新階段,這就是對純文學文體的認識更加深刻,更接近于文學的本質(zhì)。在這文體辨析過程中,一個最大的事件就是當時的“文筆”之辨。如前文所言,“文筆”一詞在魏晉時期已屢屢使用,且已隱含了文和筆兩方面內(nèi)容。但是明確地分辨文筆,則以劉宋時顏延之為最早。《宋書·顏竣傳》說:“太祖(宋文帝)問延之:‘卿諸子誰有卿風。’對曰:‘竣得臣筆,測得臣文,〓 得臣義,躍得臣酒。’”這里將文與筆對舉,顯然各有不同內(nèi)容,與魏晉時連用者不同。那么顏延之所講的文和筆各指什么內(nèi)容呢?《宋書·顏延之傳》記:“元兇弒立,以為光祿大夫。先是,子竣為世祖南中郎諮議參軍。及義師入討,竣參定密謀,兼造書檄。劭召延之,示以檄文,問曰:‘此筆誰所造?’延之對曰:‘竣之筆也。’又問:‘何以知之?’延之曰:‘竣筆體,臣不容不識。’”這是以檄文稱筆。檄文是無韻之體,據(jù)此知筆乃指無韻的文體。顏竣早年為孝武帝主簿,竭忠盡力,頗受愛遇。及失寵,孝武帝使御使中丞庾徽之彈奏。奏中稱顏竣“代都文吏”,這當然是貶義,但也說明顏竣擅長筆體。文吏所長者,自是筆疏之體,這與顏延之說“竣得臣筆”相合。至于顏測,《宋書》以他附于其父傳后,稱他“亦以文章見知”,此處“文章”自不同于筆體,當是指純文學體裁而言。鐘嶸《詩品下》說他的五言詩“祖襲顏延”,又說他“最荷家聲”,可見顏測所得顏延之的文,即指他繼承了乃父詩賦等文學寫作才能。

  文筆之辨,以劉勰所論最為系統(tǒng)。《文心雕龍·總術(shù)篇》專門討論了文筆問題。他說:“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為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詩書;別目兩名,自近代耳。”按照劉勰的說法,文筆之分,在齊梁時已經(jīng)分明,以有韻為文,無韻為筆的觀點,已為大家普遍接受。劉勰自己也是如此,他在《序志》篇中說自己的著作體例是:“若乃論文敘筆,則囿別區(qū)分。……上篇以上,綱領(lǐng)明矣。”這是說《文心雕龍》上半部分是區(qū)分文體的內(nèi)容,而這區(qū)分又分成文與筆兩大部分。劉勰所述文體共三十三類,自《明詩》至《諧隱》是有韻的文;自《史傳》至《書記》則是無韻的筆。文筆二體,區(qū)分十分清楚。劉勰的這種區(qū)分,與當時的文體辨析是相合的。《文鏡秘府論·西卷·文筆十病得失》所引《文筆式》說:“制作之道,唯筆與文。文者,詩、賦、銘、頌、箴、贊、吊、誄是也;筆者,詔、策、移、檄、章、奏、書、啟等也。即而言之,韻者為文,非韻者為筆。”據(jù)王利器先生考證,《文筆式》一書出于隋人之手,,如果是這樣的話,其時代與劉勰是接近的,也反映了南朝人的普遍看法。

但就在以有韻為文,無韻為筆的觀點之外,蕭繹《金樓子·立言》又有新的說法。他說:“古人之學者有二,今人之學者有四。夫子門徒,轉(zhuǎn)相師受,通圣人之經(jīng)者,謂之儒;屈原、宋玉、枚乘、長卿之徒,止于辭賦,則謂之文。今之儒,博窮子史,但能識其事,不能通其理者,謂之學。至如不便為詩如閆纂,善為章奏如伯松,若此之流,泛謂之筆。吟詠風謠,流連哀思者,謂之文。而學者率多不便屬辭,守其章句,遲于通變,質(zhì)于心用。學者不能定禮樂之是非,辯經(jīng)教之宗旨,徒能揚榷前言,抵掌多識,然而挹源之流,亦是可貴。筆退則非謂成篇,進則不云取義,神其巧惠,筆端而已。至如文者,惟須綺縠紛披,宮徵靡曼,唇吻遒會,情靈搖蕩。而古之文筆,其源又異。”蕭繹這里是在對古今學者區(qū)分對比的基礎(chǔ)上提出的文筆概念。所謂古之學者有二,即儒與文;今之學者有四,即儒、學、文、筆。這種區(qū)分符合學科發(fā)展的實際,是進步的觀念。關(guān)于儒與學,暫置不論。我們感興趣的是,蕭繹對文筆的區(qū)分,并不是以有韻、無韻為界限,而更注重文體的本質(zhì)特點。對于筆的定義,他稱“退則非謂成篇,進則不云取義,神其巧惠,筆端而已”,又舉例“不便為詩如閆纂,善為章奏如伯松”,章奏自然是無韻之體,本屬于筆的范囿,但蕭繹卻把“不便為詩”的閆纂也劃入筆者之列,這就打破了當時通行的有韻為文,無韻為筆的觀念。再看他對文的定義是“吟詠風謠,流連哀思”、“綺縠紛披,宮徵靡曼,唇吻遒會,情靈搖蕩”,這里更強調(diào)的是辭藻、聲律,以及打動人的情思。應(yīng)該說這種區(qū)分并不科學,因為什么作品可以稱“綺縠紛披,宮徵靡曼”呢?又哪些作品叫做“情靈搖蕩”呢?這并沒有一個客觀標準。但是從對文學作品本質(zhì)的認識上,蕭繹遠遠超過了同時代的批評家。他提出的不是劃分文體的界限,而是文學作品的要求和境界。在他看來,即使是詩,如果象閆纂那樣,也不能稱為文。蕭繹的這一認識對純文學作品的本質(zhì),是把握得很準確的。這樣的認識實際上比簡單的文筆區(qū)分更具有進步意義。

事實上的確如此,南朝的文學批評已不簡單地限于文體的區(qū)分,而是在文體區(qū)分的基礎(chǔ)上更縱深地討論各文體的風格、作家寫作的得失;同時,開始總結(jié)文學自秦漢以來發(fā)展史中的成績和不足,探討文學本身的特點和規(guī)律。因此,南朝文學批評呈現(xiàn)出多彩迷人的面貌,各家觀點競出,互相批評,亦互有影響。就這個意義說,南朝的文學批評的確比魏晉時要復雜而深刻得多了。比如說,魏晉的文學地位和價值還需要有識之士的呼吁,人們對它的認識還有一個發(fā)展過程,劉宋以后,這種情況就轉(zhuǎn)變了。首先是宋文帝于儒學、玄學、史學三館之外,別開文學館;其次,史家撰書,已單列《文苑傳》,這些制度上的改革,是文學獨立的明顯標志。至于人們意識中對文學性質(zhì)的認識,則是普遍地表現(xiàn)于創(chuàng)作、評論等各方面。在這樣的背景里,人們對文體的辨析已不簡單地限于“詩賦欲麗”、“詩緣情以綺靡”的表面特征上,而是進一步深入到“文已盡而意有余,興也;因物喻志,比也;直抒其事,寓言寫物,賦也。弘斯三義,酌而用之,干之以風力,潤之以丹彩,使味之者無極,聞之者動心,是詩之至也”的認識上了。因此,對南朝時期文體辨析的敘述,必須與當時的批評理論結(jié)合起來考察。但這是一個獨立的大題目,非本文所能完成,我們只能就一些最直接的文體論進行簡單地論述,構(gòu)勒出當時文體辨析的大致輪廓,以明總集編纂的理論背景。

  南朝辨析文體的專著主要是任昉的《文章緣起》和劉勰的《文心雕龍》。任昉之書,《隋志》著錄稱《文章始》一卷,然有錄無書。兩《唐志》著錄一卷,題張績補。既有補亡,說明唐代亦無此書。《四庫提要》說宋人修《太平御覽》,收書一千六百九十種,也沒有收此書,可見這書來歷有些不明。然王得臣是北宋嘉祐中人,作《麈史》說:“梁任昉集秦漢以來文章名之始,目曰《文章緣起》,自詩、賦、《離騷》至于勢、約,凡八十五題(案,實為八十四題),可謂博矣。”又說明北宋已有此書。《四庫》館臣猜測大概是張績所補之書,后人誤以為任昉。盡管如此,張績唐人,所補《文章始》必有所據(jù),八十四類文體的記載也不至于離開原貌太遠。更為有據(jù)者,《文選序》五臣呂向注引《文始》,其文字與今本相同,這應(yīng)是可靠的證據(jù)。任昉《文章始序》說:“《六經(jīng)》素有歌詩書誄箴銘之類。《尚書》帝庸作歌,《毛詩》三百篇,《左傳》叔向貽子產(chǎn)書,魯哀孔子誄,孔悝鼎銘,虞人箴,此等自秦漢以來,圣君賢士沿著為文章名之始。”這是將文章各體的源頭都溯于《六經(jīng)》,與同時的《文心雕龍》以及稍后的《顏氏家訓》看法都相同。這一觀點的是非暫置勿論,于此可見任日方著書目的是追溯文體之源,其學術(shù)思想顯受《七略》、《漢志》的影響。從現(xiàn)存的《文章緣起》看,任昉于每一種文體列一篇他認為是該體起源的文章。如‘三言詩’,他列晉散騎常侍夏侯湛所作為其始;四言詩為“前漢楚王傅韋孟諫楚夷王戊詩”;五言詩為“漢騎都尉李陵與蘇武詩”;九言詩為“魏高貴鄉(xiāng)公所作”。這樣的溯源可見任昉雖然持各體皆源于《六經(jīng)》的觀點,但涉及到具體的文體,卻能遵重文學史事實。任昉對文體的溯源工作,有許多地方合于蕭統(tǒng)的《文選序》,這是值得我們注意的。即以上述三、四、五、九諸言詩體來說,任昉所指認的始作者,與蕭統(tǒng)所說一樣。《文選序》在敘述詩歌的發(fā)展說:“自炎漢中葉,厥途漸異。退傅有在鄒之作,降將著河梁之篇,四言、五言區(qū)以別矣。又少則三字,多則九言,各體互興,分鑣并驅(qū)。”蕭統(tǒng)很明確地以韋孟、李陵分別作為四言、五言的始作者。至于三言、九言,蕭統(tǒng)沒有點出作者,但五臣向注說:“《文始》三字起夏侯湛,九言出高貴鄉(xiāng)公。”《文始》即任昉《文章始》的簡稱,呂向引《文章始》注《文選序》,的確看出了二者的相同之處。事實上蕭統(tǒng)的文體觀以及對文體的區(qū)分、辨析都受到過任昉的影響。任昉《文章始》將文體分為八十四類,未免太過瑣碎,但他的目的本不在歸類,而是溯源,如三至九言,雖都是詩體,但各起源卻實有不同,這是《文章始》體例所規(guī)定的,所以分為八十四種,自也有他的道理。

  劉勰的《文心雕龍》,今世已成顯學,對它的研究已經(jīng)很深入了,但同時也帶來了因理解不同而導致的解釋紛歧。對《文心雕龍》一書的解釋不一,自然涉及到對劉勰文體論述部分的評價不一。就當前的《文心雕龍》的研究成績看,過于強調(diào)、提高該書的理論部分,也即下篇,就比較忽略上篇文體部分在全書中所起的作用。筆者非常同意王運熙先生對《文心雕龍》的評價,他說:“從劉勰寫作此書的宗旨看,從全書的結(jié)構(gòu)安排和重點所在看,它原來是一部寫作指導或文章作法” 。這個結(jié)論是符合中國文學批史的實際的。《文心雕龍》既是一部寫作指導的書,那么自《明詩》至《書記》二十篇論文體的部分就在全書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前面我們已經(jīng)論述過體裁與風格之間的關(guān)系,文體是基礎(chǔ),辨清了各文體的特點、界限,也就辨清了各文體的風格要求,這就是《文心雕龍》必須先辨析文體的原因。劉勰介紹自己辨析文體的方法是“原始以表末,釋名以章義,選文以定篇,敷理以舉統(tǒng)”,四者完成了,“上篇以上,綱領(lǐng)明矣”。自漢魏以來,文體辨析到劉勰這里才真正地系統(tǒng)化、理論化,從而更具有指導意義。“原始以表末”是追溯源流的工作;“釋名以章義”是綜核名實,分辨內(nèi)涵、外延的工作;“選文以定篇”是確定代表作家作品的工作;“敷理以舉統(tǒng)”是指明文體的特色和規(guī)格要求的工作。通過這樣的辨析,各文體的源流、特點、規(guī)格要求便很清楚了。

從以上論述看,文體辨析一直是漢魏六朝文學批評的主要內(nèi)容,其目的就在于指導寫作,因此對此時期的文學理論研究,必須立足于這一歷史事實。南朝文章彌盛,作者輩出,更兼時主提倡于上,“是以縉紳之徒,咸知自勵”。人主視其優(yōu)劣,或賜金帛,或有擢拔,因此辨文體,學寫作是當時學子的一大需要。這種風氣以及形成這種風氣的背景,構(gòu)成了當時文學批評的內(nèi)容。至于隋唐之世,興科舉,考文章,文體辨析與指導的要求更強烈。《北史·杜正藏傳》記正藏“為《文軌》二十卷,論為文體則,甚有條貫。后生寶而行之,多資以解褐,大行于世,謂之《杜家新書》云。”杜氏此書又稱《文章體式》,《隋書·文學傳》記他“又著《文章體式》,大為后進所寶,時人號為《文軌》,乃至海外高麗、百濟亦共傳習,稱為《杜家新書》。”從書名看,杜氏此書為分析文體之書;從其在當時及海外受到歡迎的情形看,可知時人對文體辨析指導的需求。

第四節(jié) 文體辨析與總集的編纂

在本編第一章一、二兩節(jié)總集編撰的動因和體例的論述里,我們已闡述過總集編纂具有文體辨析的意義。關(guān)于總集的產(chǎn)生,一般都遵從《隋書·經(jīng)籍志》的說法,以摯虞《文章流別集》為開始。而據(jù)《隋志》著錄,摯虞之前的總集還有應(yīng)璩《書林》、荀綽《古今五言詩美文》、陳勰《雜碑》、《碑文》、杜預(yù)《善文》等等。應(yīng)、荀、陳諸集,從書名看,當是以某一體文章為一編的總集,與摯虞《文章流別集》集各體文章匯為一編不同。杜預(yù)《善文》,從書名看,只是表明佳作的意思,至于是什么書,書名中也見不出。杜預(yù)之外,晉華廙也撰有《善文》一書。《晉書·華廙傳》說廙:“集經(jīng)書要事,名曰《善文》,行于世。”華書《隋志》不錄,但《玉海》卷五四著錄于總集類,引《晉書》原文作說明。似乎華廙《善文》內(nèi)容與經(jīng)書有關(guān)。《玉海》又錄杜預(yù)《善文》四十九卷(此從《唐志》,《隋志》著錄五十卷),注稱:“《史記·李斯傳》注辨士隱姓名遺秦將章邯書在《善文》中。”查《史記集解》說:“辯士隱姓名,遺秦將章邯書曰:‘李斯為秦王死,廢十七兄而立今王也。’然則二世是秦始皇第十八子。此書在《善文》中。”是知《史記集解》并未以載此文的《善文》歸諸杜預(yù),王應(yīng)麟不知何故注為杜預(yù)之書。從《隋志》著錄看,杜預(yù)《善文》入于“啟事”一類,又鄭樵《通志略》卷七十《藝文》亦以杜預(yù)《善文》置入“啟事”。鄭樵于書例極為嚴明,《通志略》卷七十一《校讎》有“見名不見書論”二篇,批評編集者不看原文,而隨書名誤判書類。如此,嚴于書例的鄭樵將《善文》置于“啟事”類,可見杜預(yù)此書或是啟事一類文章的總集。如果是這樣的話,杜預(yù)《善文》與應(yīng)、荀等人一樣,也匯某一體文章為一編的。在《隋書·經(jīng)籍志》中,這一類書也稱總集,但顯然與《文章流別集》的總匯各體文章者有區(qū)別。所以《隋志》“總集”類首敘《文章流別集》并在論中點明其為總集的開始。

《文章流別集》匯各體文章為總集,體例是“類聚區(qū)分”,這自然是對文體的辨析。蕭子顯《南齊書·文學傳論》說“仲治之區(qū)判文體”,可見以總集編選文章來辨析文體,是摯虞的一大貢獻。當然,摯虞的這一工作并非無因而發(fā),在本章第二節(jié)《文體辨析的歷史要求》中,我們指出過,文體辨析是應(yīng)學習寫作的歷史要求而產(chǎn)生的。總集具有辨析文體的目的,唐人殷璠在《河岳英靈集敘》中闡述得甚為明白。他說:“夫文有神來、氣來、情來,有雅體、鄙體、俗體。編紀者能審鑒諸體,委詳所來,方可定其優(yōu)劣,論其取舍。”這里“審鑒諸體”的“體”,當指“雅體、鄙體、俗體”等,是風格的意思,與文章體裁不同。且殷璠選詩,主張興象與風骨,都是風格方面的內(nèi)容。據(jù)此似不可用來證明魏晉南北朝的總集編纂體例。但是,如我們前文所述,中國古代文學批評中“文體”一詞,向來是含有兩方面內(nèi)容,體裁與風格并不可截然斷開。即使殷璠,在《河岳英靈集敘》中又說:“璠今所集,頗異諸家,既閑新聲,復曉古體”,“新聲”即指合乎聲律的詩,古體指仿效漢魏晉宋一類不合近代聲律的詩,這便是體裁的概念。更何況,魏晉時期對體裁的理解和重視是遠遠超過風格的。雖然殷璠所說的“審鑒諸體”指的是詩歌風格,但若用在摯虞身上,就應(yīng)該指的體裁了。摯虞雖沒有明確講“審鑒諸體”,事實上,《文章流別集》正是類聚區(qū)分,分別不同文體的。這就是蕭子顯說他“區(qū)判文體”的意思。

總集的辨別文體,反映了編者編輯用心,雖一種文體之編,也不例外。摯虞之前的總集如傅玄《七林》等都已佚失,不知其體例如何,但據(jù)《玉海》卷五四記:“傅玄作《七謨》,又集《七林》”,二者之間應(yīng)有一定的關(guān)系。《七謨序》今存,《全晉文》卷四六載錄。《序》說:“昔枚乘作《七發(fā)》,而屬文之士若傅毅、劉廣世、崔骃、李尤、桓麟、崔琦、劉梁、桓彬之徒,承其流而作之者紛焉。《七激》、《七興》、《七依》、《七款》、《七說》、《七蠲》、《七舉》、《七設(shè)》之篇。于是通儒馬季長、張平子亦引起流而廣之。馬作《七厲》,張作《七辨》,或以恢大道而導幽滯;或以黜瑰奓而讬諷詠。揚輝播

烈,垂于后世者,凡十有余篇。自大魏英賢迭作,有陳王《七啟》、王氏《七釋》、楊氏《七訓》、劉氏《七華》、從父侍中《七誨》,并陵前而邈后,揚清風于儒林,亦數(shù)篇焉。世之賢明,多稱《七激》工,余以為未盡善也。《七辨》似也,非張氏至思,比之《七激》,未為劣也。《七釋》僉曰妙哉,吾無間矣。若《七依》之卓轢一致,《七辨》之纏綿精巧,《七啟》之奔逸壯麗,《七釋》之精密閑理,亦近代之所希也。”從這序文約略可以看出傅玄《七林》所選的作品,也可看出他就七體欲追溯源流的思想,這對于后人學習七本寫作,具有指導意義。傅玄是有辨體思想的,《全晉文》又載其《連珠序》,非常明確地表達了他對連珠體的辨析。其《序》說:“所謂連珠者,興于漢章帝之世,班固、賈逵、傅毅三子受詔作之,而蔡邕、張華之徒又廣焉。其文體辭麗而言約,不指說事情,必假喻以達其旨,而賢者微悟,合于古詩勸興之義。欲使歷歷如貫珠,易觀而悅,故謂之連珠也。班固喻美辭壯,文章弘麗,最得其體。蔡邕似論,言質(zhì)而辭碎,然其旨篤矣。賈逵儒而不艷,傅毅文而不典。”傅玄這里先追溯了連珠的起源,再指出連珠體的規(guī)格要求,又以班固作品為標準之作,對連珠體的辨析可謂清楚明白。

作為單一文體的總集,今存者止《玉臺新詠》一書。《玉臺新詠》的產(chǎn)生,據(jù)《大唐新語·方正》篇記:“梁簡文帝為太子,好作艷詩,境內(nèi)化之,浸以成俗,謂之‘宮體’。晚年改作,追之不及,乃令徐陵撰《玉臺集》,以大其體。”這個說法影響很大,為后人所信從。對此,曹道衡師曾著文考證,認為《玉臺新詠》的成書當在中大通六年前后,其時蕭綱剛過三十歲,自不可稱“晚年”。《玉臺新詠》是詩歌總集,全書十卷,選錄自漢迄梁的詩歌六百六十余首。此書雖不是蕭綱晚年追悔所命作,但的確是反映宮體觀點的作品。這一點,徐陵在《序》中表述得很明白。他在敘述歷代后宮婦女的生活、情緒和創(chuàng)作才能之后說:“但往事名篇,當今巧制,分諸麟閣,散在鴻都。不藉篇章,無由披覽。”這是他編選此書的目的。從這個目的看,《玉臺新詠》的確與其它總集的辨析文體不一樣。事實上在《玉臺新詠》編輯的背后,隱藏著一個背景,即蕭綱自雍府入主東宮后,為樹立自己的政治形象而在文學上掀起的一次“新變”(詳見下章)。因此,在蕭綱所進行的文學活動里,總帶有某種政治因素。這就使《玉臺新詠》的編纂與《文選》具有很大的不同。即使如此,《玉臺》在詩體的安排上,仍然具有辨體的用心。從體例上看,《玉臺》從第一卷至第八卷為五言詩;第九卷以七言為主兼收雜言;第十卷則是五言四句體,這很明顯是以體裁分卷。《玉臺》體例與當時其它總集不同,比如一般的體例是不錄存者,或者全錄存者,《玉臺》卻是前六卷錄死者,七、八二卷錄生者,九、十二卷則又生、存同錄。這種體例的確使人迷惑,它似乎既照顧了體裁,又照顧了存亡;既按照卒年早晚,又按照官階高低。但是在這些比較復雜的編排內(nèi)容之上,據(jù)體裁區(qū)分為三部分(一至八卷為五言詩,九卷為雜言,十卷為五言四句體),卻是十分清楚明白的。從徐陵的《序》文看,似不存在辨別艷歌體裁以指導寫作的目的,所以我們也不能就說《玉臺新詠》具有辨體的目的,但編者自覺以體裁分卷,的確反映了辨體意識的影響。

從前幾節(jié)討論文體辨析觀念在漢魏六朝的影響看,作家、批評家的確都有一種自覺的辨析意識,這意識當然也反映在文章總集的編纂中,如我們分析過的《文章流別集》和《翰林論》。從《隋書·經(jīng)籍志》的著錄看,文章總集共有27部,然除《文選》外,都已佚失。不過,從后人的零星引用里,偶也可窺其一斑。摯虞、李充二書前已介紹除外,尚有遺跡可尋的有劉義慶《集林》、丘遲《集抄》、佚名《集略》、孔逭《文苑》、蕭圓肅《文海》等五部。劉義慶《集林》,《隋志》著錄一百八十一卷,注稱梁二百卷,可見其規(guī)模宏大。從二百卷的規(guī)模看,似乎是宋以前的文章全集。《文選》李善注于卷二四嵇康《贈秀才入軍五首》、卷四七史孝山《出師頌》、卷五三李康《運命論》等中都有引文,約略可見其詩、文都收。又《太平御覽》卷八引《集林》所載織女支機石故事(引文見本編第一章),則見《集林》并小說一道收錄。如果是這樣的話,《集林》確為文章全集,可惜沒有進一步的證據(jù),不知其體例如何。但據(jù)李善注所引文字看,《集林》也附有作家小傳一類的文章志,這個體例與摯虞《文章流別集》相同。事實是,自摯虞《文章流別集》問世后,他所開創(chuàng)的體例基本為后來的總集所遵從。因此,估計《集林》的體例與《文章流別集》也不會相差太大,它的收錄作品恐也是“類聚區(qū)分”的體例。

  《集林》二百卷的問世,自是總集編纂的大事件,但是二百卷的篇幅對學習者來說,難免負擔太重。本來總集編纂目的正如《隋志》所說,是為解除“覽者之勞倦”,而《集林》的篇幅便背離了這個目的,因此便有人從中再精選一次,這便是《集林抄》的問世。《集林抄》,《隋志》著錄十一卷,編者及體例均不詳,從名稱看,當是從《集林》中抄出的選集。《集林抄》之后又有《集抄》十卷,題沈約撰,此書與《集林》以及《集林抄》不知具有什么樣的關(guān)系,沒有進一步的證據(jù),不敢妄議。沈約《集抄》體例不明,《隋志》于此條之下又著錄丘遲《集抄》四十卷,注稱梁有至隋而亡。但兩《唐志》均有著錄,則唐時又復出。此書據(jù)《文鏡秘府論·南卷·集論》引“或曰”說:“丘遲《抄集》,略而無當”。《抄集》當即《集抄》,“略而無當”則是批評的文字。這“或曰”,據(jù)王利器先生《文鏡秘府論校注》引鈴木虎雄的考訂,認為是唐人元兢《古今詩人秀句序》。元兢此書為五言詩佳句選,他的選詩標準是“以情緒為先,其直置為本,以物色留后,綺錯為末。助之以質(zhì)氣,潤之以流華,窮之以形似,開之以振躍。或事理俱愜,詞調(diào)雙舉,有一于此,罔或孑遺。”元兢對詩歌的看法顯然受鐘嶸《詩品》的影響,如《詩品序》說:“觀古今勝語,多非補假,皆由直尋”。“直尋”、“直置”意思相同。同時鐘嶸以五言詩為品評對象,又常論“秀句”、“勝語”、“警策”等,并對之評價甚高,這也對《古今詩人秀句》一書的編輯,產(chǎn)生了影響。但是從其以“情緒為先,物色留后”的標準在具體作品的落實中看,他對詩歌的鑒評與南朝乃至他同時代人都有差異。他曾經(jīng)舉謝月兆兩首詩為例,一是被時人看好的“行樹澄遠陰,云霞成異色”,另一是合他的標準的“落日飛鳥還,憂來不可及。”他認為后者比前者更好,因為后兩句“捫心罕屬,而舉目增思,結(jié)意惟人,而緣情寄鳥,落日低照,即隨望斷,暮禽還集,則憂共飛來。”從這兩個例句看,前一例句更合南朝人所推崇的形似標準,而卻不受元兢的賞識,可見他的詩歌鑒賞與南朝人不同。從這個角度說,他批評《集抄》的“略而無當”,可能含有對丘遲所選五言詩篇目的不滿意,這正如他批評《文選》不選王融《和王友德元古意二首》一樣。又從元兢的批評可知丘遲《集抄》也是詩文并選的總集。《隋志》以丘遲《集抄》系于沈約《集抄》之下,顯示出二書具有某種關(guān)系,假使二書性質(zhì)一樣,都從某一總集中抄出的話,則這一總集也只有《集林》最符合。因為丘遲《集抄》不可能依據(jù)沈約《集抄》,道理很簡單,沈書僅有十卷,而丘書有四十卷,四十卷的書無論如何也不能從十卷本中抄出。在沈、丘之前,超過四十卷的總集,而又與“集”字有關(guān)的,也就是劉義慶的《集林》了。可以設(shè)想,《集林》問世后,因部帙龐大,苦于閱覽,其受歡迎的程度并不高。但又因其搜集前代作品的完備,最適合從中再次集選了,沈、丘二書大概就是這樣產(chǎn)生的。如果我們推測不錯的話,那么沈、丘二書的體例也應(yīng)該與《集林》相同,也當是“類聚區(qū)分”的詩文選集。

  以上所論,依據(jù)于《隋書·經(jīng)籍志》的著錄規(guī)律和前人注疏中所引的點星材料,難免帶有猜測成份,但這推測依托于漢魏六朝文體辨析的總體背景,或許是合于事實的。比較能夠明確指證其體例的,有孔逭的《文苑》。此書《隋志》著錄有一百卷,兩《唐志》同。《玉海》卷五四引《中興書目》說:“孔逭集漢以后諸儒文章,今存十九卷,賦、頌、騷、銘、誄、吊、典、書、表、論凡十屬。”據(jù)此可見《文苑》亦與《文章流別集》相同,以文體分類。但原書把文體分為多少類目,已不可考,《玉海》所記是指至宋時僅存十九卷所具有的類目。《隋志》于《文苑》之后又著錄《文苑抄》三十卷,不題撰人,其成書情形當與《集林抄》、《集抄》相似。

  從以上所論可見魏晉六朝時期文學總集的編纂,以文體分類從而帶有辨體的目的,是一個客觀事實,這對我們研究《文選》的編纂,是一個重要的參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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