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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明文選》研究



傅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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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編

   《文選》編纂背景研究

 

第一章 漢魏六朝編撰考論

第一節(jié) 漢魏六朝著書、編集動因考

  在中國古典文獻中,著書與編集是兩種不同類別。即使著書,也并不同于現(xiàn)代的概念。先秦時期,能稱著作者,指的是圣人經(jīng)書!抖Y記·樂記》說:“作者之謂圣,述者之謂明”,顏師古《漢書·禮樂志》注此句說:“作謂有所興造也”。“興造”是指作者無所依傍,創(chuàng)造,當然這創(chuàng)造是有限制的,即《禮記》所說:“知禮樂之情者能作”,這自然非普通常人而可為,必得圣人始能制作,所以《禮記正義》說:“圣者通達物理,故作者之謂圣,則堯、舜、禹、湯是也!庇纱丝芍髡弑局甘ネ醯慕(jīng)書,張華《博物志》稱:“圣人制作曰經(jīng),賢者著述曰傳!迸c“作”相對的是“述”,《禮記正義》說:“明者辨說是非,故修述者之謂明,則子游、子夏是也!笨梢姟笆觥痹谟诿鞅媸欠,述圣人之意,也即《漢書·禮樂志》所說:“述謂明辨其義而循行也!边@也就是張華所說的經(jīng)和傳的區(qū)別。這一觀念至漢猶然,王充《論衡·對作》說:“或曰:‘圣人作,賢者述,以賢而作者非也。《論衡》、《政務》,可謂作者。’非曰作也,亦非述也,論也。論者述之次也。五經(jīng)之興,可謂作矣,太史公書、劉子政序、班叔皮傳,可謂述矣。桓君山《新論》、鄒伯奇《檢論》,可謂論矣。今觀《論衡》、《政務》,桓、鄒之二論也,非所謂作也。”王充這里否認有人將《論衡》稱為著作,指出他的《論衡》既不是作,也不是述,而是論。“論則考之以心,效之以事,虛浮之事,輒立證驗”,《論衡》即“就世俗之書,訂其真?zhèn)危q其實虛”。王充對著述的看法仍然同于《禮記》。這里他又引進了“論”體,其源亦出孔子。王充引孔子說:“詩人疾之不能默,丘疾之不能伏,是以論也!边@是將疾虛訂偽的批評看作論,而與李充“研核名理”(《翰林論》)的說法不合。從王充敘述的作、述、論三種圖書看,分別所指的是經(jīng)、史、子。史書稱述不稱作,也來自史學家自己的意見。司馬遷《史記·太史公自序》在回答壺遂時說:“余所謂述故事,整齊世傳,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謬矣!睆囊陨纤摽矗貪h以來的著書觀念,總起來也不過是經(jīng)、史、子三類,對于詩辭賦一類文學作品,當時并沒有給予承認。但是,不承認不等于不存在,即使《詩三百》被列入經(jīng)類,不再作為文學的例證,也還有屈原的《離騷》。先秦兩漢時期,盡管文學地位不高,還不可以與經(jīng)、史、子抗衡,但辭賦的寫作卻是大量的、普通的。不幸,這一現(xiàn)象在當時的著述觀念中是被忽視的。其原因除了文學本身地位不高之外,恐還是與當時文學作品沒有以書或集的方式出現(xiàn)有關。劉向曾裒集屈、宋作品,名為《楚辭》,但并不是作為文學總集,東漢時,王逸還努力想尊之為“經(jīng)”,恐也與著述觀念有一定關系。文學作品既不能稱為著、作,也與述、論絕不相同,隨著文學作品的數(shù)量增多,地位的提高,編集就勢在必行,于是經(jīng)、史、子之外,集部就獨立為一類了。這便是漢魏六朝著書、編集的背景。由于這一背景具有如上所述的復雜性,漢魏六朝時期著書、編集的動因、所采取的體例也就各有不同。比如六經(jīng),按照漢儒的解釋,是“治身者斯須忘禮,則暴慢入之矣;為國者一朝失禮,則荒亂及之矣。人函天地陰陽之氣,有喜怒哀樂之情,天稟其性而不能節(jié)也,圣人能為之節(jié)而不能絕也,故象天地而制禮樂,所以通神明,立人倫,正情性,節(jié)萬事者也。”當然,儒家解經(jīng),并不合乎事實,如《詩三百》就非出自以上目的,但自先秦以來,統(tǒng)治者掌握了解釋權,遂成為后人接受的事實。因此,本文的分析也就排除掉經(jīng)的部分。

  秦漢時期著述,大抵集中于子、史,總結其著書動因,大概有這樣幾種方式:一、道困著書。如《史記·孔子世家》記子思困于宋而作《中庸》;又如《孟子列傳》記:“天下方務于合縱連衡,以攻伐為賢,而孟軻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與萬章之徒序《詩》、《書》,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倍⒓凳琅c發(fā)憤!妒酚·荀卿列傳》記:“荀卿嫉濁世之政,亡國亂君相屬,不遂大道而營于巫祝,信〓 祥,鄙儒小拘,如莊周等又猾稽亂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興壞,序列著數(shù)萬言而卒!庇,司馬遷《太史公自序》歷舉周文王、孔子、屈原、左丘明、孫子、呂不韋等圣賢著書的遭遇,說《詩》三百篇,大抵賢圣發(fā)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边@就是有名的“發(fā)憤著書說!比、著書立言,自成一家!短接[》卷第六百二引《呂氏春秋》說:“呂不韋為秦相國,集諸儒使著其所聞,為十二記、八覽、六論,合十余萬言,名為《呂氏春秋》。暴之咸陽市,門懸千金于其上,有能增損一字者,與之金!币陨先N方式是秦漢著書的主要動因,所舉例也都屬子書。在史書的編著中,也是如此。如司馬遷作《史記》,應屬于發(fā)憤一類,但另一方面,《史記》貫徹的“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思想,又使這一部書不能簡單地作史書看,它的字里行間,都表達了司馬遷對人類社會高度的哲學思考。

  然而詩賦等文學作品的寫作,越來越受文人的青睞,不僅數(shù)量增加,題材也逐漸擴大了范圍。就史書的著錄看,《史記》、《漢書》中尚未見對傳主詩賦等作品的著錄,但在《后漢書》中已屢屢出現(xiàn)。如《后漢書·班固傳》記:“固所著《典引》、《賓戲》、《應譏》、詩、賦、銘、誄、頌、書、文、記、論、議、六言,在者凡四十一篇。”又如《蔡邕傳》:“()所著詩、賦、碑、誄、銘、贊、連珠、箴、吊、論、議、《獨斷》、《勸學》、《釋悔》、《敘樂》、《女訓》、《篆勢》、祝文、章表、書記,凡百四篇傳于世!蔽膶W作品大量涌現(xiàn),勢必推動編撰結集的發(fā)展!端鍟·經(jīng)籍志》說:“別集之名,蓋漢東京之所創(chuàng)也。自靈均已降,屬文之士眾矣,然其志尚不同,風流殊別。后之君子,欲觀其體勢而見其心靈,故別具焉,名之為集!眲e集的產(chǎn)生自然是東漢作品增多所致,一時間至“家家有制,人人有集”,顯示了東漢文學創(chuàng)作的興盛,這正是文學自覺的前夜。

  編集之風至魏晉尤盛,有作家手自編集者,如曹植自編《前錄》七十八篇;有帝王敕編者,如魏景初(237239)中明帝敕錄曹植“前后所著賦頌詩銘雜論凡百余篇,副藏內(nèi)外!弊骷覀人專集的產(chǎn)生和受到社會的廣泛注意,是與文學進步的觀念相一致的,這與西京以前已完全不同了。也就在這個時候,發(fā)生了一件劃時代的大事件,即我國第一篇專論文學的文章《典論·論文》發(fā)表了。在這一文獻里,曹丕首先把文學與經(jīng)國之大業(yè)相提并論,并且許之為不朽,這是對傳統(tǒng)“三立”學說的突破。盡管產(chǎn)生曹丕這篇論文的背景,具有十分明顯的政治原因,但它所表現(xiàn)的意義卻沖破了政治目的性。曹丕說:“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見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辭,不托飛馳之勢,而聲名自傳于后。”這一說法直接以文學作品與子、史相等,提高了文學的地位。自此以后,集部的編撰自然具有了立言成家的內(nèi)容。

  別集的大量涌現(xiàn),促成了總集編撰的歷史要求。《隋書·經(jīng)籍志》說:“總集者,以建安以后,辭賦轉繁,眾家之集,日以滋廣,晉代摯虞,苦覽者之勞倦,于是采摘孔翠,芟剪繁蕪,自詩賦以下,各為條貫,合而編之,謂為《流別》。是后文集總抄,作者繼軌,屬辭之士,以為覃奧,而取則焉。”這一段話既解釋了總集產(chǎn)生的原因,即由于辭賦等大量產(chǎn)生,再加以別集日增,讀者勞頓困倦而難以遍覽,于是摯虞編總集,芟剪繁蕪,集以精華,方便了讀者;同時又指出最早的總集即摯虞的《文章流別集》,《隋志》就是將摯虞此書列為總集類第一部。其實在摯虞之前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一些總集,王運熙、楊明《魏晉南北朝文學批評史》舉出有應璩《書林》、傅玄《七林》、荀勖《晉歌詩》、《晉燕樂歌辭》、陳壽《漢名臣奏事》、《魏名臣秦事》、荀綽《古今五言詩美文》、陳勰《雜碑》、《碑文》等,但也正如王、楊所指出的那樣:“薈萃各體文章,加以刪汰別裁,且附以系統(tǒng)評論的大規(guī)?偧援斒淄啤段恼铝鲃e集》。”此外,摯書之前的總集,隋唐時大略都已亡佚,《隋志》既不知其體例,宜以摯書為首。除了王、楊所指以上各總集,《后漢書·王逸傳》記王逸“又作《漢詩》百二十三篇。”這大概是現(xiàn)在見到的最早的總集了(《楚辭》例外,見《四庫總目提要》“楚辭類”總敘)。不過,漢詩能有一百二十幾篇,數(shù)量是挺大了,根據(jù)漢人關于詩的概念,王逸所謂漢詩,當與《漢書·藝文志)所裁三百二十四篇歌詩相類,即大多為樂府歌詞。如果是這樣,王逸《漢詩》與魏晉以后的詩歌并不相同,但能將這些歌詩編撰成集,應該稱得上是總集之祖了。

  摯虞《文章流別集》的編撰原因,基本也是后世總集編撰的主要依據(jù)。這都是與當日作品數(shù)量繁博的事實有關。不僅是文學總集,子、史兩部也是如此。如《后漢書·荀悅傳》:“()帝好典籍,常以班固《漢書》文繁難省,乃令悅依《左氏傳》體以為《漢紀》三十篇,詔尚書給筆札,辭約事詳,論辨多美!庇指鸷椤侗阕印氛f:“余家遭火,典籍蕩盡,困于無力,不能更得,故抄撮眾書,撮其精要,用功少而所收多,思不煩而所見博!备鸷槭且蚧鸷蠹邑殶o力購書而撮取眾書之要,但“用功少而所收多,思不煩而所見博”的目的卻相同。這種方式與當日產(chǎn)生的類書也是同一背景!段褐·文帝本紀》記:“初,帝好文學,以著述為務,自所勒成,垂百篇。又使諸儒,撰集經(jīng)傳,隨類相從,凡千余篇,號曰《皇覽》。”從部帙浩繁的經(jīng)傳中撮取精要,再隨類相從,的確使讀者“用功少而所收多,思不煩而所見博”,這樣的方法不能不對總集產(chǎn)生影響。

  作品繁博,而且各種文體界限不清,摯虞《文章流別論》便指出前人作品有“頌而似雅”的現(xiàn)象。文章體裁不清楚,是文學發(fā)展過程中的正,F(xiàn)象,每一種體裁的產(chǎn)生大都與現(xiàn)實需要有關,新產(chǎn)生的體裁在寫法上也難免受其它體裁的影響。雖是正,F(xiàn)象,如不加以辨析糾正,就不再是正常現(xiàn)象了。那樣就會引起寫作的混亂,令后世學者無所適從。正是從這個意義出發(fā),魏晉南北朝的作家、批評家既著文辨析,又編集以區(qū)分各體,這是魏晉南北朝批評史上真正的主流,但卻為我們的批評史所忽略。關于文體辨析的觀念、體例,將留待下章具體討論,本文旨在說明魏晉南北朝總集的編纂,大都與這一動因有關。這是一種好現(xiàn)象,說明當日文學創(chuàng)作的興盛,反映了文學本體的自覺。摯虞《文章流別集》固是出于“采摘孔翠,芟剪繁蕪”的原因,更有辨析文體的目的,其定名“流別”,就表明了它的編輯宗旨。摯虞之后,又一部有影響的作品是東晉李充的《翰林論》,《晉書·文苑傳》說:“于時典籍混亂,充刪除煩重,以類相從,分作四部,甚有條貫,秘閣以為永制!笨梢姟逗擦终摗返木幾,是受當時“典籍混亂”現(xiàn)實的刺激。這個混亂,既指典籍四部不分,也應包含有各文體淆亂的內(nèi)容。李充身為著作郎,自然有責任承擔這一任務。

  編選文章總集,辨明文體應該是魏晉南北朝總集編纂的一個主要動因,這從現(xiàn)在尚可略知體例的一些總集如任昉《文章緣起》、蕭統(tǒng)《文選》、杜銓《文軌》等中可以看出。詳細的論述,見下章。

  除了編述歷代詩文(體制一般是不錄存者)外,尚有一些編撰時人作品和文學活動的總集。比如石崇所編《金谷集》,此集編于元康六年(296),為送大將軍祭酒王詡還長安,石崇在其別廬金谷園宴請賓客飲酒賦詩,詩成編集作《序》!缎颉分姓f:“或登高臨下,或列坐水濱,時琴瑟笙筑,合載車中。道路并作,及住,令與鼓吹遞奏,遂各賦詩,以敘中懷,或不能者,罰酒三斗。感性命之不永,懼凋落之無期。故具列時人官號姓名年紀,又寫詩著后,后之好事者,其覽之哉!北砻嫔峡磥怼督鸸燃返木幾,是以石崇為首的一次詩會活動的結果,但實質上卻是借詩集傳名于后世的動機促成的!缎颉分姓f:“感性命之不永,懼凋落之無期”,與漢末以來就彌漫著恐懼死亡的生命意識相一致,如《古詩十九首》所反映的那樣。這是伴隨著人本體意識覺醒的思想活動,具有深刻的歷史意義。人們普遍感到了生命的可貴,彌足留戀,但“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飚塵”,怎樣才能使自己的生命活動更有價值呢?就《古詩十九首》討論的幾種生活方式看,“榮名以為寶”為更多的知識分子所接受。那么怎么樣博取“榮名”呢?這還是先秦以來的老話題,立德、立功、立言。不過,這一次立言的內(nèi)容,已經(jīng)發(fā)生了質的變化。秦漢時期視為小道的辭賦,成為了立言的主要內(nèi)容。曹丕《典論·論文》說:“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無窮!边@個觀念無疑為魏晉以后的文人所接受,于是文章的寫作幾成為每個文人的自覺活動,也是檢驗文人是否具備才能的一個標志。在這一時期的史書里,介紹傳主時,往往要寫上文章如何,如臧榮緒《晉書》說潘岳:“摛藻清艷”,說成公綏:“辭賦壯麗”,又說張華:“少好文義”,這很明顯地反映了當時的價值取向。正是在這樣的背景里,石崇等人既寫詩,又編集,并且詳細著錄每人的官號、姓名、年紀,動機是非常清楚的,要使“后之好事者,其覽之哉。”

  石崇的金谷詩會和《金谷詩集》,是當時文人雅集中一件比較有趣味的事,東晉時王羲之還有意地摹仿了一次,也將該會詩歌編成一集,并作了一篇更有名的《蘭亭集序》。應該說石《序》和王《序》分別代表了思想史上的兩個階段,石《序》代表的是魏晉時期人對生命的憂懼感,王《序》則代表了東晉人對這種憂懼一定程度上的超越,所謂“后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已包含有“人生代代無窮已”的意思。它不象石崇僅看到自己在后人之前的悲哀,而是由后人又看到了后人之后時代。人生就是這樣一個生死交替,循環(huán)不已的過程,所以“一死生”、“齊彭殤”都是虛妄。王羲之這樣的生命觀很明顯地具有哲學思考意味,也是他“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而得到的啟悟。推究石、王二人生死觀的差異,以及形成這種差異的思想史原因,不是本文的任務,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在形式上,王羲之摹仿了石崇,當有人將他的《序》與石《序》相比時,他是十分高興的;在本質上,王羲之編《蘭亭詩集》,也仍然是傳名于后世的動機。

  從以上敘述看出,魏晉南北朝時期著書、編集的動因乃至方式、內(nèi)容,都不同于秦漢,由于文學地位的提高,文學作品的別集,總集,以及對文學作品的批評、指導之書,成為文人主要的工作對象,這就具有了許多不同于先秦、兩漢的撰著動因。如上述文學總集的刪繁從簡、類聚區(qū)分、分體編撰和以文學作品為傳名后世的載體等,這些都是魏晉南北朝著書、編集的主要動因。此外,隨著某種文體的發(fā)展,其作用和價值愈加受到世人的重視,于是便有人集其精華編選專集,以示其源流變化。如《隋志》著錄魏晉時期作品有陳勰所編《雜碑》二十二卷、《碑文》十五卷;應璩《書林》八卷及東晉人所撰《設論集》等。至南朝之后,這種據(jù)一種文體所編的總集已遠遠超過魏晉。這些總集有的在當時便已失傳,有的在唐宋時失傳,至于今天,基本上都已經(jīng)見不到了。不過梁蕭繹曾編過《內(nèi)典碑銘集》,其序尚存,于中可以見到他編此集的目的。序文首先敘述內(nèi)典碑銘的由來,繼而稱:“夫世代亟改,論文之理非一;時事推移,屬詞之體或異。但繁則傷弱,率則恨省,存華則失體,從實則無味;蛞码m博,其意猶同;或新意雖奇,無所倚約;或首尾倫帖,事似牽課;或翻復博涉,體制不工。能使艷而不華,質而不野,博而不繁,省而不率,文而有質,約而能潤,事隨意轉,理逐言深,所謂菁華,無以間也。”蕭繹這里表達了他對內(nèi)典碑銘的看法,即“艷而不華”一段,說明此集意在編選符合這一標準的碑銘“菁華”。這樣的觀點,與魏晉南北朝文章選集的編撰動因都是一致的。但我們不能不看到,即使在魏晉南北朝,即使同樣是編著文學作品,不同身份的人,又有不同的原因,這大致上可分為四類:帝王、太子、諸王、文士。

  帝王撰述的歷史可上溯至漢,如高祖劉邦有《大風歌》、武帝劉徹有《秋風辭》等,又《漢書·藝文志》記武帝自造賦二篇,但編書、著書,似兩漢不聞焉。魏晉以后始見記載,《文選》卷二十有應貞《晉武帝華林園集詩》,李善注引干寶《晉紀》說:“泰始四年二月,上幸芳林園,與群臣宴,賦詩觀志。”又引孫盛《晉陽秋》曰:“散騎常侍應貞詩最美。”魏晉時,帝宴群臣,賦詩觀志,是經(jīng)常舉行的活動,至南北朝尤多。宴集作詩,大概是編輯成集的,如《隋志》著錄梁時有魏、晉、宋《雜祖餞宴會詩集》二十一部,一百四十三卷。不過這種編輯工作必非出自帝王之手,至多不過是敕編。至劉宋,明帝劉撰《江左以來文章志》,但此書是他在藩時所作,所以只好算是諸王撰著一類。以至尊之身躬自撰著的,大概從梁武帝蕭衍始!赌鲜·梁武帝本紀》說他“及登寶位,躬制贊、序、詔誥、銘、誄、說、箴、頌、箋、奏諸文,又百二十卷!贝送,蕭衍還著有《易》、《禮》、《書》等經(jīng)傳類書二百余卷。文學類則編有《歷代賦》十卷,天監(jiān)十七年(518)曾讓周舍為之加注,周舍啟周興嗣幫助而成。梁武親自編纂《歷代賦》的動機,限于史料不可知,從他的為人看,似略可加以揣測。史書記梁武帝“少而篤學,洞達儒學。雖萬機多務,猶卷不輟手。燃燭側光,常至戊夜。”又記他:“篤信正法,尤長釋典!烨轭C簦鹿P成章,千賦百詩,直疏便就,皆文質彬彬,超邁今古。詔銘贊誄,箴頌箋奏,爰初在田,泊登寶歷,凡諸文集,又百二十卷。六藝備閑,棋登逸品,陰陽緯候,卜筮占決,并悉稱善。”于此可見出他博學強記,而他也頗以此自負,曾稱:“吾若著《通史》,眾史可廢!笔聦嵣希锻ㄊ贰妨倬碓斐珊,他躬制贊序。他曾與沈約比賽博物,各憶栗事多少,沈約不得不讓他領先三事。又據(jù)《南史·劉峻傳》記,劉峻編《類苑》成,蕭衍即命學士編《華林遍略》以高之,這都見出武帝的博學、自負和由此帶來的偏執(zhí)處。而賦歷來被視作“博物之書”,“五經(jīng)之鼓吹”,自漢末以來就有人專門給賦作注,所以能否作賦在當時視作是否有才的標志!短接[》卷五八七引《三國典略》說:“齊魏收以溫子升、邢劭不作賦,乃云:‘會須作賦,始成大才。唯以章表自許,此同兒戲!庇纱丝梢娰x在當時一直受到很高的重視。梁武帝親自編《歷代賦》,大概是有顯示其博學的動因。

  以太子儲君之身而勤于著述,曹丕首開此風。建安二十二年冬曹丕在立為太子之后不久,就開始了他的《典論》寫作!兜湔摗穼儆谧訒再|,對曹丕來說,尤其具有不同尋常的意義。因為曹丕被立為太子,實在是與乃弟曹植經(jīng)過了一場艱苦的爭斗,甚至差點兒輸給了曹植,一個主要的原因便是曹植文采斐然,深得好文章的曹操的歡心。曹丕最終勝利后,并未放松警惕,因為曹操是一個不喜歡按規(guī)矩辦事的人,如果當他認為曹植確比曹丕有才華,很可能會改變主意的。因此,曹丕很快著成《典論》,作為子書,其價值在當時高于詩賦,所以曹丕十分得意。他先是集諸儒于蕭城門內(nèi)討論這一部書,又以素書餉孫權,以紙寫一通與張昭。這樣大張旗鼓地宣揚《典論》,其政治目的十分明顯!兜湔摗肥怯梢粋政治動因促成的,但并不能因此否定《典論》中有些問題,尤其是文學問題的討論。《典論·論文》涉及的文學創(chuàng)作和文學批評中一些本質問題,在當時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意義。曹丕能夠提出如此卓越的見解,又有文學發(fā)展的歷史動因在內(nèi)。

曹丕與曹植的故事,令魏晉以后的太子們和諸王們十分企羨。身為太子的常以曹丕自比,而把其他諸王比作曹植。如蕭統(tǒng)身為太子,便自比子桓,蕭綱為諸王,只能比為子建!读簳繁炯o記他六歲能屬文,武帝一見嘆曰:“此子,吾家之東阿”。然及至蕭綱作了

太子之后,他在《與湘東王書》中便以子桓(曹丕)自居,而稱蕭繹為子建了。蕭綱在作太子之后,編了一部詩集,名為《玉臺新詠》。蕭綱此書或因與曹丕有一些相似之處,即也具有政治原因,關于這一問題將留待第三章中討論。

魏晉南北朝諸王著書、編集的現(xiàn)象較漢時更為普遍而興盛。如宋臨川王劉義慶編《世說新語》,齊竟陵王蕭子良編《四部要略》、《古今篆隸文體》、梁湘東王蕭繹著《金樓子》、《詩英》等。除蕭繹外,劉義慶、蕭子良皆非躬自編撰。在當時由諸王設府招學士,編撰圖籍,是諸王延譽的一個極好的途徑。如蕭子 良開西邸招天下學士,在當時乃至身后都造成了極大的影響。因此說諸王編書,也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在南朝諸王中,蕭繹著書的方式與其他人不同,他明確反對由學士代為操筆。《金樓子·立言》說:“裴幾原問曰,‘西伯拘而闡《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孫子之遇龐涓,韓非之值秦后,虞卿窮愁,不違遷蜀,士嬴疾行,夷齊潛隱,皆心有不悅,爾乃著書,夫子實尊千乘,褰帷萬里,地得周旦,聲齊燕奭,豪匹四君,威同五伯,玳簪之客雁行接踵,珠劍之客肩隨鱗次,下帷著書,其義何也?殊為牴牾,良用于邑。’予答曰:‘吾于天下,亦不賤也,所以一沐三握發(fā),一食三吐哺,何者?正以名節(jié)未樹也。吾嘗欲棱威翰海,絕幕居延,出萬死而不顧,必令威振諸夏,然后度聊城而長望,向陽關而凱入,盡忠盡力以報國家,此吾之上愿也。次則清酒一壺,彈琴一曲,有志不遂,命也如何。脫略刑名,蕭散懷抱,而未能為止。但性過抑揚,恒欲權衡稱物,所以隆暑不辭熱,凝冬不憚寒著《鴻烈》者,蓋為此也!謫栐唬骸雍尾辉冎凶R共著此書,曷為區(qū)區(qū)自勤苦如此?’予答曰:‘夫荷旃被毳者,難與道純棉之致密,羹藜含糗者,不足論大牢之滋味,故服絺綌能之涼者,不苦盛暑之郁煩,襲貂狐之暖者,不知寒之凄愴。予之術業(yè)豈賓客之能窺斯?蓋以莛撞鐘,以蠡測海也。予嘗切齒淮南、不韋之書,謂為賓游所制。每至著述之間,不令賓客窺之也。”從這一大段敘述中,我們得出這樣幾點信息:第一,蕭繹的最高志愿是立功,其次才是立言,這與曹植極相似。曹植在《與楊德祖書》中說:“吾雖薄德,位為藩侯,猶庶幾戮力上國,流惠下民,建永世之業(yè),流金石之功,豈徒以翰墨為勛績,辭賦為君子哉!”又說:“若吾志未果,吾道不行,則將采庶官之實錄,辨時俗之得失,定仁義之衷,成一家之言!笨磥砦簳x南北朝(即使到了文學已單獨開館,史書專為列傳的南朝),士人對立功、立言等次的看法,仍與秦漢時相同。象曹丕那樣居于太子之位,立德、立功是不言而喻的事,所以他可以勸人以立言為務,其實在骨子里,他與曹植的看法沒有什么兩樣。他在《與王朗書》中說:“生有七尺之形,死惟一棺之土,惟立德?lián)P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他也是將立德、立功置于立言之上。這封信是曹丕初立太子時所寫,講出了他的真心話。太子可以說:“文章乃經(jīng)國之大業(yè)”,諸王卻認為“棱威翰海,絕幕居延”才是上愿。由此可見,不同的身份決定了不同的人生理想、價值觀。第二,蕭繹是一個極端自負的人,他對自己的評估極高。由于這樣的自負,他的著述決不讓賓游參加?磥,自負是蕭衍一家人的共同特征。蕭統(tǒng)、蕭綱雖都未如蕭繹那樣過分,但于典籍皆“躬刊手掇”,不讓于人,亦有蕭衍之風。蕭繹與兩位長兄情況不同,他作為蕭衍第七子,生母僅為修容,故于至尊位望一毫無關。此外,他自小就盲一目,有生理殘疾,那樣的出身,那樣的身體,造成了他其實是一個內(nèi)心自卑的人。偏他又極自負,在《金樓子》中曾自比孔子,稱應五百年期而生者。由這樣一種自卑情結生發(fā)出來的自負,使他的心理極不健全。由于自負,他會盲目夸大自己;由于自卑,他又會無端地猜忌別人。因此,他的不寬容、偏狹、陰毒,就由此產(chǎn)生。事實上,他的《金樓子》并不是一部很有思想的書,與曹丕《典論》尚不可比同,遑論孔子那樣的哲人。當他江陵兵敗,一把火燒掉了公私經(jīng)籍七萬余卷時,這表現(xiàn)了他愚蠢地把自己當作了文道的傳人,所謂斯人既逝,斯物何存的悲憤。同時也表現(xiàn)了他對一個拋棄了他之后仍然健康發(fā)展、生存的人類社會的妒恨。從蕭繹這不健全的人格看,他著書的動機比較復雜。當他聲稱他應五百年之數(shù)而生時,已遠遠不把他兩個哥哥放在眼中了!赌鲜贰繁炯o說他“性好矯飾,多猜忌,于名無所假人,微有勝已者,必加毀害。”這一種個性使他對自己尊親、兄長也不會有所遷讓。臺城陷日,他握兵江陵,若舉兵東下,梁室當有可救。然他竟能殘忍地眼瞅著蕭衍、蕭綱被侯景所害,蓋大寶之位,覬覦已久,一俟有機可乘,自不會拱手相送!赌鲜·梁武帝諸子傳》附《蕭棟傳》載,王僧辯奉蕭繹之命領兵東討侯景,“將發(fā),諮元帝曰:‘平賊之后,嗣君萬福,未審有何儀注?’帝曰:‘六門之內(nèi),自極兵威。’僧辯曰:‘平賊之謀,臣為己任,成濟之事,請別舉人!墒堑蹌e敕宣猛將軍朱買臣使行忍酷。會簡文已害,棟等與買臣遇見,呼往船共飲,未竟,并沈于水。”于此見蕭繹的殘酷,蕭綱即使不死于侯景之手,也必死于蕭繹之手。他對于勛業(yè)、功名的汲汲追求,是他所有活動的一個主要動因。《南史》說他:“性不好聲色,頗慕高名”,《梁書》說他居藩時“頗事聲譽,勤心著述,卮酒未嘗妄進”。一個對名譽過于熱衷的人是令人可怕的,所以蕭恭便說:“下官歷觀世人,多有不好歡樂,乃仰眠床上,看屋梁而著書,千秋萬歲,誰傳此者!笔捁Т嗽捑褪轻槍κ捓[而言,這也說明蕭繹那種摒棄一切歡樂(聲色等),專心于聲譽的行動是不太正常的。但是,不管怎么說,蕭繹親自著書、編書的行為本身還是值得肯定的。這一點也當是受蕭衍的影響。蕭門之內(nèi),蕭統(tǒng)、蕭綱也都“躬刊手掇”,這是與前代太子諸王所不同的。

如果說諸王還夠不上立德、立功的話,文士們更加只有立言一路了。文士著述的動因,前已論述,茲不贅。從以上四種不同身份者的著述動因看,的確是與每個人所擔任角色的限定有關的,這是我們研究這一期文學史所要注意的。 

第二節(jié)  漢魏六朝著書、編集體例述論 

  編集之風,自漢末以來漸為興盛,正如梁元帝蕭繹所說:“至家家有制,人人有集!(《金樓子·立言》)其實,不獨人人有集,往往一人多集。如曹植生前手自編《前錄》,收賦作七十八篇,而在他死后,景初(237239)中明帝下詔為他編集,共收賦頌詩銘雜論凡百余篇!端膸炜偰刻嵋·別集總敘》說:“集始于東漢,荀況諸集,后人追題也。其自制名者,則始張融《玉海集》;其區(qū)分部帙,則江淹有《前集》、有《后集》;梁武帝有《詩賦集》、有《文集》、有《別集》;梁元帝有《集》,有《小集》,謝朓有《集》,有《逸集》;與王筠之一官一集,沈約之《正集》百卷,又別選《集略》三十卷者,其體例均始于齊梁,蓋集之盛,自是始也!笨磥韯e集體例往往與該作者經(jīng)歷、性格有關。別集的興盛,自然促進了總集的編纂。《四庫總目提要·總集總敘》說:“文籍日興,散無統(tǒng)紀,于是總集作焉。一則網(wǎng)羅放佚,使零章殘什,并有所歸;一則刪汰繁蕪,使莠稗咸除,菁華畢出:是固文章之衡鑒,著作之淵藪矣。”總集的體例基本上與這兩個編纂目的有關。從現(xiàn)存的《文選》、《玉臺新詠》以及已佚總集的零星記載看,總集的體例大略有四點:

  一是以作品收集的時代劃限。這大概可分三種,一種是歷代作品,一種是斷代作品,還有一種是當代作品。歷代作品有一些從總集名稱上可以看出,如梁武帝《歷代賦》十卷,佚名的《古游仙詩》一卷等。還有一些則要借助于有關記載。如摯虞《文章流別集》,本傳說他:“又撰古文章,類聚區(qū)分為三十卷”,可見是歷代作品。又如梁時有《詔集》一百卷,《隋志》注稱:“起漢迄宋”,則是宋以后人選前代詔文而成。此外,也有不少是以“古今”名集的,如荀綽《古今五言詩美文》五卷,當為先代至晉時的五言詩選集。又蕭統(tǒng)《古今詩苑英華》十九卷,下限當至梁時,唐僧慧凈有《續(xù)古今詩苑英華》二十卷,《舊唐志》著錄于蕭統(tǒng)書下,當為續(xù)蕭統(tǒng)之書。馬端臨《文獻通考》十一“續(xù)古文(案,當作“今”)詩苑英華集十卷”條引晁氏曰:“唐僧惠凈撰,輯梁武帝大同中《會三教篇》至唐劉孝孫《成皋望河》之作,凡一百五十四人,歌詩五百四十八篇,孝孫為之序!被蹆舸藭确Q續(xù),表明蕭書下限至于梁代。唯大同初,蕭統(tǒng)已經(jīng)去世,而且根據(jù)蕭統(tǒng)《答湘東王求文集及詩苑英華書》,知道此書早在普通三年前已完成(詳見后論),蕭書即使錄至梁代也當在普通初年以前;蹆羲m(xù),時間上并未緊相銜接。當然,續(xù)書也并不要求如此嚴格。

  斷代作品總集以應用性文字以及朝會歌辭為多。歌辭如《隋志》所記《晉歌章》十卷、《晉歌詩》十八卷、《宋太始祭高禖歌辭》十一卷、《齊三調雅辭》五卷等。應用文字如《梁代雜文》三卷、《魏朝雜詔》二卷等。詔書議表等朝廷文書一般由秘府收藏,故各代都較完備,晉、宋、齊、梁都有專集。詩文總集也有斷代的,如晉索靖編有《晉詩》二十卷,但索靖是晉人,故又可視作當代作品。這一編纂目的當合于《四庫提要》所說的:“網(wǎng)羅放佚,使零章殘什,并有所歸!

當代作品總集則有蕭淑的《西府新文》十一卷,蕭圓肅的《文!肺迨!段鞲挛摹肥鞘捓[鎮(zhèn)荊州時命蕭淑所撰!额伿霞矣·文章》說:“吾家世文章,甚為典正,不從流俗;梁孝元在蕃邸時,撰《西府新文》,訖無一篇見錄者,亦以不偶于世,無鄭、衛(wèi)之音故也。”顏之推父親顏協(xié)時為蕭繹鎮(zhèn)西府諮議參軍,之推頗以其父文章未被選入《西府新文》為恨,據(jù)此知《西府新文》所收為當代作品。《隋書·經(jīng)籍志》將《西府新文》列于詩類,可知它應是一部詩集,如果這樣的話,顏協(xié)的不被選錄,可能與他詩歌寫作沒有佳什有關。顏協(xié)于西府頗得重用,與顧協(xié)齊名,時稱“二協(xié)”。顏協(xié)卒世,蕭繹甚為嘆惜,作有《懷舊詩》以示哀傷。根據(jù)這樣的事跡,顏協(xié)的不入選,與人事關系等應該沒有什么關系,大概是限于體例,《西府新文》是詩集,而顏協(xié)不擅于詩,自然不能入選。蕭圓肅《文海》,《隋志》著錄五十卷,不題撰人,兩《唐志》均題蕭圓,當脫“肅”字。又著錄為三十六卷,說明至唐時已經(jīng)散佚。據(jù)《北史》本傳,蕭圓蕭是梁武帝之孫,武陵王蕭紀子,后降北周!坝形募恚肿珪r人詩筆為《文!匪氖怼ⅰ稄V堪》十卷、《淮海亂離志》四卷,行于世。”《北史》所載《文!匪氖砼c《隋志》著錄的五十卷不合,或為《隋志》誤書。

二是不錄存者的體例,這當然是指歷代作品總集。“不錄存者”作為一種體例,見于鐘嶸《詩品序》:“一品之中,略以世代為先后,不以優(yōu)劣為詮次。又其人既往,其文克定;今所寓言,不錄存者。”鐘嶸《詩品》,主旨在于對五言詩人加以品騭,故不錄存者是一個比較保險而且可靠的體例,便于操作。當然,在鐘嶸之前,凡集選歷代作品者,都屬“不錄存者”之例,鐘嶸批評它們是:“皆就談文體,而不顯優(yōu)劣!边@大概是指這些書沒有象《詩品》那樣明確地品騭,其實從《文章流別論》逸文看,品評的意思還是很清楚的,劉勰《文心雕龍·序志》就在例舉曹丕、曹植、應瑒、陸機、摯虞、李充等人文論之后說:“或臧否當時之才,或銓品前修之文”;又《文鏡秘府論·天卷·四聲論》也說:“摯虞《文章志》,區(qū)別優(yōu)劣,編輯勝辭,亦才人之苑囿”。鐘嶸此語有點強調一點,不及其余的意思。不過,以魏晉與齊梁時期比,文學批評的意識顯然遜于后者,這大概是鐘嶸立論的基礎!帮@優(yōu)劣”是批評意識自覺的表現(xiàn),這也的確是齊梁時期特別顯目的特征,各種批評論文及批評專著紛紛涌現(xiàn),這現(xiàn)象本身就說明了批評意識的覺醒!对娖沸颉酚终f:“觀王公縉紳之士,每博論之余,何嘗不以詩為口實。隨其嗜欲,商榷不同,淄澠并泛,朱紫相奪,喧議競起,準的無依。”這里描繪的是當日批評界混亂的現(xiàn)象,但也從另一側面反映了齊梁時期紛紛以詩文為批評對象情景,與魏晉時期以《老》、《莊》、《易》為清談口實的現(xiàn)象有異曲同工之妙,這一方面說明了文學創(chuàng)作的繁榮,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文學地位的真正提高。六朝士人似乎人人都有詩文面世,人人也都感覺良好,由于文學地位的提高,誰也不愿意在這一點上落后于別人,受到別人的批評。因此,在這一背景中從事批評,的確有難度,而“不錄存者”自然是比較好的保護自己批評權利的措施。

當然,另一方面“不錄存者”也未必就十分保險,那些逝者的親友、后人往往也會對之耿耿于懷。比如《世說新語·文學》記:“袁宏始作《東征賦》,都不道陶公。胡奴誘之狹室中,臨以白刃,曰:‘先公勛業(yè)如是,君作《東征賦》,云何相忽略?’宏窘蹙無計,便答:‘我大道公,何以云無?’因誦曰:‘精金百煉,在割能斷。功則治人,職思靖亂。長沙之勛,為史所贊!贝耸聞⑿俗⒁独m(xù)晉陽秋》,略有不同,但可見是真實的!稏|征賦》是紀行之作,帶有史的性質,魏晉人又特別看重賦,所以陶侃的兒子才如此發(fā)急。一般說來,魏晉時期盡管文學地位提高了,但還不至于對自己或自己的先人入不入某一詩文總集感到特別在意,至齊梁時期,情況就發(fā)生了變化。如上舉顏之推之例,他對于其父未能入《西府新文》耿耿于懷;同時,對于自己沒能為父親編集,以至其父詩文蕩盡于火而“銜酷茹恨,徹于心髓”!面對這樣的批評對象,“不錄存者”也并不完全安全,但也只能是唯一的選擇了。與鐘嶸相似,劉勰《文心雕龍》的批評對象也限于亡者。這種體例雖然對當代文壇未能加以評騭,但在保持態(tài)度的公正客觀上,是很有好處的。由于文集地位的提高,齊梁時期的詩文總集已具有品評的內(nèi)容,所以“不錄存者”一般地被采作通例。

三是在內(nèi)容上采用“以類相從”的體例!耙灶愊鄰摹北臼穷悤墓ぷ鞣椒,如中國最早的一部類書《皇覽》便是!度龂·魏志·文帝紀》記:“帝好文學,以著述為務,自所勒成垂百篇。又使諸儒撰集經(jīng)傳,隨類相從,凡千余篇,號曰《皇覽》!庇滞瑫秳③總鳌酚洠骸皠③,黃初中受詔集五經(jīng)群書,以類相從,作《皇覽》!鳖悤哪康脑谟诒憷x者,通過分類查找,易于用事用典,真正是用功少而所收多。魏晉以后,類書的迅速流行,自然與這一種便利有關,而“以類相從”的體例也影響到總集的編纂。如摯虞《文章流別集》,采取的就是“類聚區(qū)分”的體例,這也是出于詩文總集編纂的事實需要。因為所收作品既多,勢必要按類別區(qū)分。這其中有的按文體分類,有的按內(nèi)容分類!段恼铝鲃e集》當是按文體分類,從現(xiàn)在搜到的《流別論》逸文看,該書共涉及到十三種文體,可以想見摯虞編集時是以文體區(qū)分來編排的。這也正合于《隋志總序》所說:“自詩賦下,各為條貫,合而編之,謂為《流別》。”文體分類在《文章流別集》中表現(xiàn)為一種編輯體例,但在《流別論》中就表明為辨析文體的文學批評觀了,這一點留待下節(jié)詳論。摯虞之后,東晉李充編《翰林論》,也應當采用了“以類相從”的體例。《晉書·文苑傳》記:“于時典籍混亂,充刪除煩重,以類相從,分作四部,甚有條貫,秘閣以為永制!崩畛洚敃r擔任秘書著作郎,與摯虞相同,他整理秘閣圖書時采取了四部分類的工作方法,這一方法又成為后世秘閣的準則。估計《翰林論》就是在他擔任著作郎期間完成的。因為編集當然需要大量的圖書,只有秘閣才能提供這一條件,這也與摯虞所編《文章流別集》相類。李充使用“以類相從”的方法整理秘閣圖書,同時在他編集時應會考慮作為一種體例的。《隋志》著錄《翰林論》在梁時有五十四卷,但至唐人編《隋書》時僅有三卷,而在《舊唐志》中又只有兩卷了。從現(xiàn)在輯佚的數(shù)條看,《翰林論》是從文體分類的。在這十數(shù)條逸文中(《全晉文》八條,許文雨《文論講疏》四條),李充所說文體有十四類,從中約略可以見出《翰林論》的原貌。

《文章流別集》及《翰林論》基本上為后世總集的編纂制定了體例,《隋書·經(jīng)籍志》說:“是后文集總抄,作者繼軌,屬辭之士,以為覃奧而取則焉”,正是指其體例而言。《文選》即在這樣的背景里遵從了這樣的體例。《文選序》說:“凡次文之體,各以匯聚,詩賦體既不一,又以類分。類分之中,略(據(jù)古抄本)以時代相次!笨梢姟段倪x》在內(nèi)容上先以文體分類,每一類中再以時代順序相次。

這應該是總集編纂的基本規(guī)則,蕭統(tǒng)的另一部書《古今詩苑英華》大概也是這樣的體例。據(jù)《大唐新語》卷九《著述》記:“貞觀中,紀國寺僧慧凈,撰《續(xù)英華詩》十卷,行于代;蹆魢L言曰:‘作之非難,鑒之為貴。吾所搜揀,亦《詩三百篇》之次矣!c《英華》相似,起自梁代,迄于今朝,以類相從!被蹆舸藭Q為續(xù)蕭統(tǒng)《古今詩苑英華》,時代上從梁大同開始,體例上亦當與蕭書相同,可知蕭統(tǒng)《古今詩苑英華》的體例也應是“以類相從”,這與他后來所編《文選》是一致的。

由于六朝總集的散佚,對它們的具體面貌已不可推知,“以類相從”的體例到底在總集編纂中起多大作用,它在當時詩文總集中占多大比重,也無從推論。不過在現(xiàn)存一些佛學總集以及這些總集的《序》中,的確見出“以類相從”不僅是詩文總集編纂的基本體例,同時也是佛學總集編纂的基本體例。六朝佛學總集現(xiàn)存的有梁釋僧佑的《弘明集》!逗朊骷肥且徊糠饘W論文集,主旨在于“抑周孔,排黃老,而獨申釋氏之法”,《舊唐志》列入總集類。該書本為十卷,皆梁以前文,后又增為十四卷,所增多梁代文。僧佑《弘明集序》說他“山棲余暇,撰古今之明篇,總道俗之雅論,其有刻意剪邪,建言衛(wèi)法,制無大小,莫不畢采。又前代勝士,書記文述,有益三寶,亦皆編錄,類聚區(qū)分,列為十四卷!薄逗朊骷冯m然不象唐人所編《廣弘明集》那樣明確標類,但其編輯中心圍繞了當時幾個道俗主要論爭的問題,如神滅與神不滅、因果報應、華夷之辨、沙門是否應敬王者、生死、神形等,其體例正是“類聚區(qū)分”。

除《弘明集》外,一些簿錄類總集如僧佑的《出三藏記集》和隋費長房的《歷代三寶記》,也都是以類相從的體例,這說明“以類相從”的確是總集及其它種類書籍(如類書、目錄學書等)編輯中最易于操作的體例。

四、書名之下系作者小傳。在現(xiàn)存的六朝詩文總集《文選》和《玉臺新詠》中,都不見這樣的的體制,另一部佛學總集《弘明集》也沒有此例,但是這一體例確為六朝總集所有。如《文章流別集》,《文選》班彪《北征賦》李善注引《流別論》說:“更始時,班彪避難涼州,發(fā)長安,至安定,作《北征賦》也!庇帧段倪x》曹大家《東征賦》李善注引《流別論》說:“(曹大家)發(fā)洛至陳留,述所經(jīng)歷也。”李善注引皆置于題目之下,說明摯書原貌如此!段倪x》李善注之外,《古文苑》章樵注引也有兩條,一是卷七王粲《羽獵賦》題下注引《文章流別論》說:“建安中,魏文帝從武帝出獵,賦,命陳琳、王粲、應瑒、劉楨并作。琳為《武獵》,粲為《羽獵》,瑒為《西狩》,楨為《大閱》。凡此各有所長,粲其最也!倍蔷戆送豸印端加H為潘文則作》題下注引摯虞《文章流別》說:“王粲所與蔡子篤及文叔良、士孫文始、楊德祖詩,及所為潘文則作《思親詩》,其文當而整,皆近乎雅矣。”此外,《三國志·魏志·陳思王傳》裴松之注引摯虞《文章志》說:“劉季緒,名修,劉表子,官至東安太守。著詩、賦、頌六篇!卑,裴松之引此文注曹植《與楊德祖書》中:“劉季緒才不逮于作者,而好詆呵文章,掎摭利病”句,摯虞《文章流別集》并不于文中加注,因此這一段文字必定是在劉季緒文章之下。劉季緒詩文今一概不存,就不知《流別集》原來所選為何文了。摯虞《流別集》這一體例,是否貫徹在李充《翰林論》中,在現(xiàn)存數(shù)條《翰林論》逸文中已不可見出。據(jù)《隋書·經(jīng)籍志》,《翰林論》梁時有五十卷,規(guī)模遠比摯虞的三十卷為大,從《翰林論》逸文涉及到的作者看,有司馬相如、揚雄、孔融、諸葛亮、曹植、嵇康、裴頠、羊祜、陸機、潘岳、木華等,但都是就文體而論,而非作者小傳!逗擦终摗吩凇端鍟·經(jīng)籍志》中著錄僅存三卷,從其逸文看,與《文章流別論》相同,這因此使人猜測其五十卷者當與《流別集》相同,是作品總集;其三卷者或與《流別論》相同,是對當時文體的評論!缎绿浦尽芳匆灾萌搿拔氖奉悺保c《文心雕龍》、《詩品》相等,可見這一推論是合理的。摯虞還有《文章志》,疑即作者小傳,《翰林論》既師從了《流別集》的體例,也當有《文章志》一類,或可稱《翰林志》,可惜缺乏證據(jù),只能是一種猜測。

摯、李二書之后,總集迭出!端逯尽分浻兄x混《文章流別本》十二卷,孔寧《續(xù)文章流別》三卷,佚名《集苑》四十五卷(注稱梁時六十卷!缎绿浦尽奉}為謝混,《舊唐志》題為謝琨。校勘記引清羅士林等《舊唐書?庇洝吩疲骸爸x混見于《晉書》,而謝琨無考,當以‘混’字為是。”)、劉義慶《集林》一百八十一卷、佚名《集林鈔》十一卷、沈約《集鈔》十卷、注梁丘遲《集鈔》四十卷、佚名《集略》二十卷》、佚名《撰遺》六卷、孔逭《文苑》一百卷、佚名《文苑抄》三十卷等。這些總集全部佚失,從其它書籍的注引中略可見其體例的也僅幾部。其中謝混的《文章流別本》和孔寧的《續(xù)文章流別》,體例應該是和摯虞《流別集》相同。唯孔書僅有三卷,規(guī)模甚小,《隋志》置入總集,兩《唐志》不錄,就無可知道它的本來面目了。其它如丘遲《集抄》,《文鏡秘府論·南卷·集論》引或曰云:“丘遲《抄集》,略而無當”,王利器《文鏡秘府論校注》引鈴木虎雄以為“或曰”即元兢的《古今詩人秀句序》。這是批評《集略》選文既粗略而又不準確,大概是指精劣不分。又孔逭《文苑》,《玉!肪砦逅囊吨信d書目》說:“孔逭集漢以后諸儒文章,今存十九卷。賦、頌、騷、銘、誄、吊、典、書、表、論凡十屬。目錄有書寫校正官吏姓名題龍朔二年或十年,蓋唐秘書所藏本也!笨磥怼段脑贰分了我仓挥惺啪砹,從《玉!返慕榻B看,當是以文體分類的詩文總集。六朝時有各文體的單注本,賦有薛綜注《二京賦》、張載等注《三都賦》以及周舍、周興嗣注梁武帝《歷代賦》等,詩有應貞注應璩《百一詩》、羅潛注江淹《擬古》等;文有沈約等人注梁武帝《制旨連珠》等,但在詩文總集中加注的尚屬稀見。以上總集,約略可見出零星面貌,是否于書名之下各加作者小傳,已不可知了,F(xiàn)在所能知道的是劉義慶的《集林》!都帧,《隋志》著錄一百八十一卷,小字注梁二百卷,兩《唐志》均著錄二百卷,可見其規(guī)模之巨大!都帧匪阶髡邆,《文選》李善注有三條。一是卷四七史孝山《出師頌》,李善注曰:“范曄《后漢書》曰,王莽末,沛國史岑字孝山,以文章顯!段恼轮尽芳啊都帧、《今書七志》并同,皆載岑《出師頌》!边@是說《文章志》、《集林》、《今書七志》都選載了史岑的《出師頌》,而且據(jù)引《后漢書》的記載,似乎都附有作者小傳,指明《出師頌》作者是西漢末年王莽時期的史岑。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在對作者身份的判定上都犯了錯誤。因為《出師頌》的作者是東漢時的史岑而非西漢末史岑。李善說:“而《流別集》及《集林》又載岑《和熹鄧后頌并序》,計()莽之末以迄和熹,百有余年。又《東觀后記》,東平王蒼上《光武中興頌》,明帝問校書郎:‘此與誰等?’對云:‘前世史岑之比!箘t莽末之史岑。明帝之時已云前世,不得為和熹之頌明矣。然蓋有二史岑:字子孝者,仕王莽之末;字子山者,當和熹之際。但書典散亡,未詳孝山爵里,諸家以孝山之文載于子孝之集,非也。”這是說歷史上有兩個史岑,一是西漢末字子孝者;一是東漢人字子山。《文章志》、《集林》等卻混同一人,將《出師頌》與《和熹鄧后頌》都系于西漢的史子孝名下。和熹鄧后是東漢人,西漢末年的史岑是無論如何也不能作頌的,當為東漢的史子山無疑!冻鰩燀灐吠瑯尤绱耍卜俏鳚h末史岑所作,因為文中明言“歷紀十二,天命中易”,李善注說:“《漢書》曰,漢起元高祖,終于孝平王莽之誅,十有二世也。”這是東漢史岑所作的明證。又據(jù)李善注,《出師頌》是歌頌鄧騭西征的。這說明兩篇作品都是東漢史岑所作,但《文章志》、《集林》以及范曄《后漢書》都誤以為西漢的史岑。劉義慶、王儉等人之所以出現(xiàn)這樣的錯誤,說明后世總集在編選魏以前文章,大多參照的摯虞《文章流別集》和《文章志》。摯書所選篇目和確定的作者,基本為后人所遵從。只有這樣,《流別集》在“頌”中誤將《出師頌》和《和熹鄧后頌》判為西漢史岑所作,才會被《集林》以及《今書七志》照錄,同時,摯虞所犯的錯誤也照樣出現(xiàn)在二書之中。這一現(xiàn)象也給我們另一個啟發(fā),魏晉以后總集的編纂,大多以前世總集作為依據(jù),所以才有一個人能夠編輯幾種總集(如謝靈運),如果前無依傍的話,恐怕時間、精力乃至圖書資料都不允許。李善注引《集林》另外兩條作者傳分別是卷二四嵇康《贈秀才入軍》題下的:“嵇喜,字公穆,舉秀才!焙途砦迦羁怠哆\命論》題下:“李康,字蕭遠,中山人也,性介立,不能和俗,著《游山九吟》。魏明帝異其文,遂起家為尋陽長。政有美績,病卒!贝送,《太平御覽》卷八引《集林》說:“昔有人尋河源,見婦人浣沙,以問之,曰:‘此天河也!伺c一石而歸,問嚴君平,云:‘此織女支機石也!边@一條顯然是神話傳說,與張華《博物志》所記某人乘槎赴天河見到織女的故事一樣,應是小說一類!都帧份d錄不知出于什么樣的體例,如果不是對某一作家或某一作品說明的話,它應該就是《集林》收錄的內(nèi)容,所以《御覽》才以它的出處在《集林》。如果這種說法可以成立,則《集林》不僅是詩文總集,而且還收錄了小說的內(nèi)容,所以它才龐大到二百卷。

南朝另一部總集可推知附作者小傳的是昭明太子的《古今詩苑英華》!段倪x》卷二二王康琚《反招隱詩》李善注曰:“《古今詩英華》題云晉王康琚,然爵里未詳也!蔽宄紖蜗蜃⒁喾Q:“《今古詩英》題云晉王康琚,而不述其爵里才行也!焙苊黠@,呂向此注從李善注抄來,又諱其所從來,而將《古今詩英華》改成《今古詩英》。據(jù)李善注,蕭統(tǒng)《古今詩苑英華》收錄了王康琚的《反招隱詩》,于作者僅題晉人,未詳爵里,那是因為對王康琚爵里不詳?shù)木壒。李善此注,正暗示《古今詩苑英華》的體例本是在書名之下有作者小傳的,由于蕭統(tǒng)不熟悉王康琚,才未標明。如果《古今詩苑英華》沒有這一體例,李善也不會作出這樣的注文了。蕭統(tǒng)《古今詩苑英華》的這一體例卻沒有在《文選》中得到貫徹,是很耐人尋味的。是因為這一體例不好,蕭統(tǒng)棄取?還是《文選》編纂倉促而未及加上呢?

以上是漢魏六朝在著書、編集時最基本的四種體例,是我們研究這一時期總集編纂的依據(jù)。 

第三節(jié) 漢魏六朝著書、編集撰人例論

  漢魏六朝的作者問題,是文學史上很值得留意的現(xiàn)象,它反映了隨著文學觀念的進步、文學地位的提高,作者逐漸意識到著作權的價值,于是便有由依托名人到竊別人書為己有的轉變。總括這一時期的作者署名現(xiàn)象,大約有四端:

  一是托名古人或名人。這一類情形多見于子史和小說。子書如晉人張湛作《列子序》,托稱《列子》原為王粲、王弼家中藏書,后經(jīng)搜求而問世,其實就是他本人所作的。小說類如《西京雜記》、《漢武故事》、《漢武內(nèi)傳》等也都是魏晉人偽托前人。這一時期的作偽,目的恐還是借古人以重己書,使能流傳后世的意思!段骶╇s記》卷三記:“長安有慶虬之,亦善為賦,嘗為《清思賦》,時人不之貴也。乃托以相如所作,遂大見重于世!边@雖非著書之例,但原因是相同的。有的人想書傳后世,有的人想能見重于時。但想見重于時的人,一旦托名于別人之后,自己怎么可以受到別人的重視呢?因此,這樣的作偽動機可能出自兩種考慮,一是只要自己的作品能夠引起重視,自己也得到了心理上的安慰;另一種是作偽的人待書流傳之后再想法證明是自己所作,故在當時便有流傳某人作偽的故事,即如上引《西京雜記》所述。這樣的作偽,其實在現(xiàn)在仍然時有發(fā)生,其動機與古人也相差不多。作偽的動機還有的出自現(xiàn)實利益的引誘,《隋書·儒林傳》記載:“時牛弘奏請購求天下遺逸之書,()炫遂偽造書百余卷,題為《連山易》、《魯史記》等,錄上送官,取賞而去。后有人訟之,經(jīng)赦免死,坐除名!彼逄埔詠慝I書可以取賞,或得官,或得財物,于是便有如劉炫這樣的作偽者。由于以上諸種原因,故秦漢以來的作品多有混亂,不獨托名前代的書籍篇章已難考查,即使當代作品也經(jīng);靵y。如漢末產(chǎn)生的《古詩》,至陸機時已稱“古詩”而不知作者了:其或托名蘇武、李陵;或托名枚乘、傅毅;甚至被懷疑為建安時曹植、王粲所作,這頗令當日讀者深為感慨。鐘嶸《詩品序》說:“古詩眇邈,人世難詳”,表達了對這種現(xiàn)象無可奈何的情緒。不過《古詩》作者倒非意在托名,指認蘇、李等作者,實乃后人所為。有意托史作偽,旨在流傳后世的,如曹冏所作《六代論》托名曹植,便是一顯著的例子!稌x書·曹志傳》記:“()帝嘗閱《六代論》,問志曰:‘是卿先王所作邪?’志對曰:‘先王有手所作目錄,請歸尋按。’還奏曰:‘按錄無此!墼唬骸l作?’志曰:‘以臣所聞,是臣族父冏所作。以先王文高名著,欲令書傳于后,是以假托。’帝曰:‘古來亦多有是!欀^公卿曰:‘父子證明,足以為審。自今已后,可無復疑!辈軆淄忻哪康模苤菊f得很清楚了,這是一種情況,還有一種情況是時人附會所致。《文選》李善注引《嵇紹集》稱紹曰:“趙景真與從兄茂齊書,時人誤謂呂仲悌與先君書,故具列本末。趙至字景真,代郡人,州避遼東從事,從兄太子舍人蕃字茂齊,與至同年相齊。至始詣遼東時,作此書與茂齊!边@些錯誤看來是時人想當然地附會而成,人們總是喜歡附會為名人作品。不過這篇文章恐未必如嵇紹所說,黃季剛先生《文選平點》說:“竊疑此延祖諱言也。如非嵇、呂往還,何得有‘平滌九區(qū),恢維宇宙’之言?干生之言得其實矣”。干生即干寶,干寶《晉紀》記載太祖(司馬昭)徙呂安遠郡,安遺書于康。太祖惡之,追收下獄,嵇康理之,與呂安俱死。如果是這樣的話,嵇紹是出于忌諱而為其父掩飾。《太平御覽》卷五九三引殷洪《小說》一例,對產(chǎn)生這種現(xiàn)象原因的解釋就比較清楚明白了:“魏國初建,潘勖字元茂,為策命文,自漢武已來未有此制。勖乃依商周,憲章唐虞,辭義溫雅,與典誥同風,于時朝士皆莫能措一字。勖亡后,王仲宣擅名于當時,時人見此策美,或疑是仲宣所為,論者紛紜。及晉王為太傅,臘日大會賓客,勖子蒲時亦在焉。宣王謂之曰:‘尊君作《封魏君策》高妙,信不可及。吾曾問仲宣,亦以為不如’。朝廷之士乃知勖作也!卑,“殷洪”應為“殷蕓”,潘勖子應為潘滿而非潘蒲,此為《御覽》抄手所誤。以上三例都是“父子證明”之例,由此,亦可知不明作者的現(xiàn)象在作者去世不久便發(fā)生了。

  二、竊他人書稿為己書。這是漢魏六朝造成作者混亂的一個較顯著的現(xiàn)象,有的甚至造成學術公案。《晉書·郭象傳》載:“先是注《莊子》者數(shù)十家,莫能究其旨統(tǒng)。向秀于舊注外而為解義,妙演奇致,大暢玄風,惟《秋水》、《至樂》二篇未竟秀卒。秀子幼,其義零落,然頗有別本遷流。象為人行薄,以秀義不傳于世,遂竊以為己注,乃自注《秋水》、《至樂》二篇,又易《馬蹄》一篇,其余眾篇或點定文句而已。其后秀義別本出,故今有向、郭二《莊》,其義一也。”自此以后郭象是否竊向秀之書,遂成學術公案!端膸炜偰刻嵋芬詺埓嫦蛐阕⑴c郭象注校對,稱:“是所謂竊據(jù)向書,點定文句者,殆非無證。”不論郭象是否竊了向秀的書,這個故事在當時得到流傳說明了竊書現(xiàn)象確有存在!稌x書》記虞預私撰《晉書》,而生長東南,不知西晉時事,多次訪于王隱。時王隱亦撰《晉書》,虞預遂借而竊寫。又《南史》記何法盛偷郗紹《晉中興書》事,都反映這個時期因過分看重著書,以至不惜偷竊別人成果的現(xiàn)象。何法盛對這一目的說得很清楚,他對郗紹說:“卿名位貴達,不復俟此延譽。我寒士,無聞于時,如袁宏、干寶之徒,賴有著述,流聲于后。宜以為惠!庇纱丝,當日竊書行為乃出于博取聲名的動機。這一行為本身固不光明磊落,但說明當時知識分子,尤其是寒族知識分子對著書的重視。

  三、諸王組織門客編書之例。秦漢以來,諸王組織門客編書漸成風氣,漢淮南王劉安組織編輯《淮南子》,首開此風。劉安好書,辯博而善為文辭,漢武帝每為報書及賜,都要先召司馬相如等人看過之后才發(fā)遣。武帝嘗使為《離騷傳》,旦受詔,日食而上。招致賓客方術之士,著《淮南子》一書。劉安雖善文辭,而此書為門客所為是顯而易見的。招致門客著書之例,并不始于劉安,秦相呂不韋已有《呂氏春秋》在先。秦漢時門客為依附性質,多另有所圖。主人得志時便為之效力,失意時則作鳥獸散!妒酚·魏其武安侯列傳》記武安侯田蚡親幸,“天下吏士趨勢利者,皆去魏其歸武安”,這實際上是一種互相利用的關系,同傳記武安侯“新欲用事為相,卑下賓客”,看來在這一關系的基礎之上,門客得以保持著自己人格的獨立性。既然目的在為文上,故作者的署名并不很重要。這是封建社會的普遍特征,直到清代,胡克家約請顧廣圻、彭兆蓀為他?薄段倪x》,其《文選考異》仍然署胡克家之名。當然,顧、彭為胡克家工作的性質,與兩漢門客是不同的。那時的門客,除極少數(shù)人留名外,多數(shù)人連身份都不清楚。這樣的主客關系,也維持到六朝時期,如劉宋時臨川王劉義慶組織編著《世說新語》,主要的工作當然是由門客完成!端螘繁緜饔泟⒘x慶“愛好文義,才詞雖不多,然足為宗室之表!边@樣一個愛好文義的人,組織編著《世說新語》以及《集林》,恐怕才力還是足夠的。

  一般說來,身份為諸王者,所要留心的事多集中在政治上,即使組織編撰,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與文人的著書、編集還是有區(qū)別的。比如摯虞編《文章流別集》,目的是芟剪繁蕪,類聚區(qū)分,使各文體有條貫,這也是與他秘書監(jiān)身份有關的,同時這一工作也起到了批評、指導的作用。這樣的目的,以及由這目的起到的作用自然不是諸王所要關心的。由于有這種區(qū)別和特殊性,不同身份的人在選擇編著的內(nèi)容、題目以及所采用的體例也就有不同。諸王既懷有政治目的,當然要挑選部帙大,易于造成影響的書來編。如劉義慶編《集林》二百卷、《世說》八卷、《宣驗記》十三卷、《幽明錄》二十卷、《徐州先賢傳》十卷。再如蕭子良開西邸,召學士,編《四部要略》千卷,都是這樣的例子。從內(nèi)容上看,諸王編書,兩漢時期與六朝略有不同。兩漢時劉安造《淮南子》屬子書,此前的呂不韋造《呂氏春秋》,也是子書,魏晉以后,諸王造書就不再是子部,大多集中在類書及小說等類。這種現(xiàn)象也挺有意思,《呂氏春秋》、《淮南子》都是雜家類,可見呂不韋和劉安并非要借以留一家言。從其門客成份構成看,也是雜亂不一!稘h書·劉安傳》載劉安“亦欲以行陰德拊循百姓,流名譽。招致賓客方術之士數(shù)千人,作為《內(nèi)書》二十一篇,《外書》甚眾,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黃白之術,亦二十余萬言!边@就是說《淮南子》實際撰著者劉安的門客們,本來成份雜駁不純,故所造書當然表現(xiàn)為雜家。雖然高誘稱其旨“近老子淡泊無為,蹈虛守靜”,但仍與純粹的道家有區(qū)別。《呂氏春秋》也是如此,從其著書的原因看,他本為模擬戰(zhàn)國四大公子養(yǎng)客之風,又慕荀子等著書布天下,這才招客著書,“人人著所聞,……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這種原因自與先秦諸子立一家之言有別?梢妳尾豁f及后世諸王造書,目的不在書本身,因此并不管這書在當時是否有價值,只要能造成政治影響即行。這一方面說明有權勢卻無思想的統(tǒng)治者只能依靠門客造書,門客造書自然不會有太大價值;另一方面又說明所謂立一家之言本來是知識分子的崇高理想,而非統(tǒng)治者樂意為之。著書立言的價值觀并未在當時占有多大比重,所以諸王才無視于其所造書有無價值。這種現(xiàn)象在六朝時期應該發(fā)生了變化,因為文學及文人地位的提高,著書立言的價值觀一定程度上獲得與立德、立功抗衡的力量,統(tǒng)治者本人也開始從事著述,如曹丕、曹植、蕭衍、蕭統(tǒng)、蕭綱、蕭繹等。但是統(tǒng)治者中具有撰述能力的人仍然不是很多,尤其是要獨立制造子書,更不可能。加上招客著書方式的限制,仍然只能是一些較易操作的類書、傳聞等類。因此劉義慶的編《世說新語》、《宣驗記》,蕭子良編《四部要略》,也就不足為奇了。以上是指一批招客著書的諸王,魏晉六朝時畢竟較兩漢時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那就是有才華的統(tǒng)治者(帝、王、太子等),已經(jīng)親手編撰圖書了,這是六朝時撰著的第四種情形。

  四、帝王親自撰述。此例當始于曹魏父子。兩漢時雖如劉邦、劉徹也有《大風歌》、《秋風辭》等,但那畢竟是鄉(xiāng)風楚歌,不能等同于寫作。至漢末,曹操“以相王之尊雅愛詩章”,躬自撰述,《三國志·文帝紀評》注引《典論·自序》說:“上雅好詩書文籍,雖在軍旅,手不釋卷!庇质捓[《金樓子·興王》說:“魏武御軍三十余年,手不舍書。晝則講武策,夜則思經(jīng)傳。登高必賦,及造新詩,被之管弦,皆成樂章!逼浜,曹丕、曹植并踵武其父,誠如《文心雕龍》說:“文帝以副君之重,妙善辭賦;陳思以公子之豪,下筆琳瑯;并體貌英逸,故俊才云蒸!(同上)曹氏父子開創(chuàng)的這一優(yōu)秀傳統(tǒng),在其后得到了很好的發(fā)揚。晉、宋、齊、梁、陳,并皆好文,所謂“主愛雕蟲,家棄章句”,并不獨在有魏一朝了。就編著一事看,曹丕著有《典論》一書,屬子類,這是他親自撰述,而非學士代勞之作。《隋志》還著錄曹丕《列異傳》三卷、《士操》一卷。前者,《隋志》稱為“序鬼物奇怪之事”,列入雜傳類;后者列入子部名家類,與劉劭《人物志》相同,當是關于人物論的控名責實之書。這兩部書都有可能是曹丕手撰,但沒有更進一步的證據(jù)。《士操》不見著錄于《三國志》,《列異傳》則見于裴松之的兩處注引,但亦未明作者。史志著錄的作者,尤其是帝王身份的作者,有許多是不可信的。如前述《呂氏春秋》、《淮南子》,呂不韋、劉安只是組織者而已,甚至與后世的主編都不相同。但也不可否認,魏晉六朝時,隨著文學地位的提高,有才華的帝王往往也親自編撰,或是主持編撰。我們不妨就《隋書·經(jīng)籍志》關于這一身份的作者撰述實況作一調查!端逯尽分浳簳x南北朝皇帝與諸王(包括太子)所著書共八十余種,最多的還是梁朝蕭氏父子,其中梁武帝一人就占二十三種,其次是梁元帝蕭繹,十五種。帝王著書,有一些明記為門下學士所為,如《隋志》記梁武帝《通史》四百八十卷,其實據(jù)《梁書》本紀,蕭衍僅制贊、序!读簳·吳均傳》記:“尋有敕召見,使撰《通史》,起三皇,訖齊代,均草本紀、世家,功已畢,唯列傳未就!笨磥砹何涞邸锻ㄊ贰反蟛糠质菂蔷5珔蔷锻ㄊ贰敷w例是起三皇,訖齊代,而《隋志》著錄是起三皇訖梁,這大概是在吳均底本上又有擴大。又如《隋志》著錄梁簡文帝《長春義記》一百卷,據(jù)《梁書·許懋傳》:“中大通三年,皇太子召諸儒參錄《長春義記》”,則見此書也非蕭綱自撰。但是,在帝王著書中,有一些似乎是別人代替不了的,如《隋志》著錄魏武帝曹操所著六種兵法書,便非別人所能代筆!度龂·武帝紀》裴注引《魏書》說:“太祖自統(tǒng)御海內(nèi),芟夷群丑,其行軍用師,大較孫、吳之法,而因事設奇,譎敵制勝,變化如神。自作兵書十萬余言,諸將征伐,皆以新書從事,臨事又手為節(jié)度,從令者克捷,違教者負敗。”所謂“新書”即曹操所撰兵法,那是基本兵法,然每臨新役,他又另作節(jié)度,因為寫定的兵法只是常規(guī),而每一新戰(zhàn)役又有新的特殊情況,所以又要另為節(jié)度。這反映了曹操用兵的靈活性。象這樣根據(jù)他本人幾十年征戰(zhàn)經(jīng)驗而撰成的兵法,別人不敢,也不能代筆。因此《隋志》著錄的帝王著書,既不能一概相信為傳主所為;也不能全部否定,說是門下學士所造。如梁武帝蕭衍,除政務之外,即意在撰述,象《隋志》著錄的那些經(jīng)義疏解一類,未必就不是他本人所著。不過,由于缺乏證據(jù),這些說法總是推測,肯定者可以這樣說,否定者也可以那樣說。這里我們不妨以蕭繹為例來解釋當日著述的一般情形。

  《隋志》著錄蕭繹作品有:
  
1.《漢書注》一百一十五卷,梁有,亡。
  
2.《孝德傳》三十卷
  3.《忠臣傳》三十卷
  4.《同姓名錄》一卷
  5.《丹陽尹傳》十卷
  6.《懷舊志》九卷
  7.《全德志》一卷
  8.《研神記》十卷
  9.《補闕子》十卷
  10.《湘東鴻烈》十卷,亡。
  11.《金樓子》十卷
  12.《玉韜》十卷
  13.《洞林》三卷
  14.《連山》三十卷
  15.《釋氏碑文》三十卷

    以上十五種均題名梁元帝撰,其中17、91214十一種書為《梁書》本紀所載。如前舉梁武帝《通史》和簡文帝《長春義記》例,史書著載也并不可信,這十一種書是否確為蕭繹所著,僅以史書記載很難推定。幸好蕭繹《金樓子》一書傳世,在《立言》篇中,他借回答裴幾原的機會闡述了自己對著書的看法(見本章第一節(jié)),于是使我們相信蕭繹是一個注重親手著書,反對代筆的人。但《隋志》著錄的十五種書以及本紀記載而《隋志》未錄的《老子講疏》四卷、《周易講疏》十卷、《內(nèi)典博要》一百卷、《荊南志》、《江州記》、《貢職圖》、《筮經(jīng)》十二卷、《式贊》三卷等八種,是否盡為蕭繹手撰呢?在沒有得到進一步的證據(jù)之前,我們也許會根據(jù)蕭繹的話相信史書的記載,幸而《金樓子·著書》篇留下一份著書目錄,以供我們分析鑒別。此目分四部著錄,共三十八種,蕭繹親于書下加注,指明哪些是己撰,哪些是付別人撰寫。在《隋志》著錄的十五種書中,蕭繹注明自撰的有24、5、6、712、14,共七種。第1種無注,第3、8、9三種注明自為序。第101315三種未見著錄。在《梁書》本紀所載八種書中,蕭繹注明自撰的有《周易講疏》(《金樓子》作《周易義疏》三秩三十卷,稱:“金樓奉述制義,私小小措意也。”)、《荊南志》、《內(nèi)典博要》、《江州記》、《貢職圖》無注,《筮經(jīng)》、《老子講疏》、《式贊》不著錄。但《金樓子》有《孝子義疏》一秩十卷,疑《隋志》“老”字乃“孝”字之誤。又有《式苑》一秩三卷,《隋志》“贊”字或“苑”字之誤。除此之外,《金樓子》著錄的書目中,還有許多是他讓別人所撰。比如《晉仙傳》,注稱:“金樓使顏協(xié)撰”,《奇字》二秩二十卷,注稱:“金樓付蕭賁撰”,《譜》一秩十卷,注稱:“金樓付王兢撰”,《夢書》一秩十卷,注稱:“金樓使丁覘撰”,《碑集》十秩百卷,注稱:“付蘭陵蕭賁撰”,《詩英》一秩十卷,注稱:“付瑯邪王孝祀撰”。又有蕭繹自為序而讓別人撰寫的,如《研神記》,注稱:“金樓自為序,付劉#纂次”,《補闕子》,注稱:“金樓為序,付鮑泉東里撰”。還有一種是蕭繹與人合著之例,如《長州苑記》一秩三卷,注稱:“金樓與劉之亨等撰”。從以上《金樓子》所注著書方式看,有這樣幾種:

  1.蕭繹自撰;
  
2.蕭繹付別人撰;
  
3.蕭繹為序,付別人撰;
  
4.蕭繹與人合撰;

    由蕭繹這樣幾種著書方式看,當日書篇撰人的情況確很復雜,如不加特殊說明,是很難搞清楚實際撰人的。史書于此往往也會出錯,所以也不可盡信。如《隋志》著錄蕭賁撰《辯林》三十卷,實際上恐為蕭繹撰,書目載《金樓子》。蕭繹曾讓蕭賁撰《奇字》二十卷,恐史書作者錯混二書。又由《金樓子》所著錄書目,可見出當時人對撰人的一些看法。一些起碼不是蕭繹親所撰書,《金樓子》都可以著錄,并且《梁書》也便歸為蕭繹,如《補闕子》等,這反映出當時人對有權位的組織者比較看重,常以組織者作為撰人看待。這是當時人的普遍觀念,大概并不以為這樣做便是錯誤。與這一觀念相聯(lián)系,蕭繹將這些書著錄在自己名下,恐也并非一點關系沒有,一者他是組織者,二者他大概對書的內(nèi)容、體例還是有所交待的。比如《金樓子》著錄有《詩英》十卷,《隋志》及兩《唐志》不錄。此書據(jù)蕭繹自注,乃付瑯邪王孝祀撰。王孝祀,史書無傳,或是蕭繹僚屬。蕭繹能詩,自稱:“六歲解為詩”,他對詩歌是有自己見解的。《文鏡秘府論·南卷·論文意》引他《詩評》說:“作詩不對,本是吼文,不名為詩。”《詩評》不見于《金樓子》,《隋志》亦不著錄,據(jù)日本藤原佐世《日本國見在書目錄》,收《詩品》三卷、《詩評》六卷。三卷《詩品》當即鐘嶸之書,《詩評》六卷或許為蕭繹所撰。蕭繹既對詩歌有要求,他讓王孝祀編《詩英》,應該是按照他的詩歌觀選詩的。這樣說來,將《詩英》看作他自己的作品也還能說得過去。

  《金樓子》著錄之有根據(jù),還有一例說明,即他在鎮(zhèn)荊州時,僚屬蕭淑撰有《西府新文》十一卷,《隋志》著錄,題梁蕭淑撰。但顏之推《顏氏家訓·文章》卻稱:“梁孝元在蕃邸時,撰《西府新文》”,此書大概的確與蕭繹沒有什么關系,所以《金樓子》不著錄。這也從側面說明《金樓子》著錄諸書,是有一定根據(jù)的。如《西府新文》確與蕭繹無關的話,顏之推此話就反映當時一種普遍的觀念,即實際撰人并不很重要,大家認可的還是身居高位者。也正是由于有這樣的觀念,史書及史志也才往往將實際撰述者隱去,而署上組織者或實際撰人的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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