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剛正
狄仁杰為度支員外郎,車駕將幸汾陽宮。仁杰奉使先修宮頓。并州長史李元
沖以道出妒元祠,俗稱有盛衣服車馬過,必致雷風之異,欲別開路。仁杰謂曰:
“天子行幸,千乘萬騎。風伯清塵,雨師灑道。何妒女之敢害,而欲避之”,元
沖遂止,果無他變。上聞之,嘆曰:“可謂真丈夫也。”后為冬官侍郎,充江南
安撫使。吳楚風俗,時加淫祀。廟凡一千七百余所。仁杰并令焚之。有項羽神號
為楚王廟,所禱至多,為吳人所憚。仁杰先放檄書,責其喪失江東八千子弟,而
妄受牲牢之薦,然后焚除。
○淳信
陸少保字元方,曾于東都置小宅,家人將受直矣,買者求見。元方告其人,
曰:“此宅子甚好,但無出水處。”買者聞之,遽辭不置。子侄以為言,元方曰:
“汝太奇,豈可為錢而誑個人!”
○端愨
宋璟為廣州都督,玄宗思之,使內侍楊思勖馳驛往追。拜恩就馬,在路竟不
與思勖交一言。思勖以將軍貴殿庭,因訴。玄宗嗟嘆良久,即拜刑部尚書。
○貞介
中書侍郎張鎬為河南節度,鎮陳留,后兼統江淮諸道,將圖進取,中官絡驛。
鎬起自布素,一二年而登宰相。正身特立,不肯茍媚。閹官去來,以常禮接之。
由是大為群閹所嫉,稱其無經略才。征入,改為荊府長史。未幾,又除洪府長史、
江西觀察。
○謇諤
相里造為禮部郎中,時宦官魚朝恩用事,勛灼內外。朝恩稱詔,集百寮,有
所評議。恃恩凌轢,傍若無人,宰相元載已下,唯唯而已。造挺然眾中,抗言酬
對,往復數四,略無降屈之色。朝恩不悅而去,朝廷壯之。
○抗直
崔祐甫為中書舍人,時宰相常袞當國,百寮仰止。祐甫每見執政,論事未嘗
降屈。舍人岑參初掌論諾,屢稱疾不宿直。承旨,人情所憚。諸人雖咄咄有辭,
而不能發。崔獨見,諮以舍人職在樞密,不宜讓事于人。岑舍人稱疾既久,多有
離局。兗曰:“此子羸疾日久,諸賢豈不能容之。”崔曰:“相公若知岑久抱疾,
本不當遷授。今既居此地,安可以疾辭王事乎?”袞默然。無以奪之地,由是銜
之。及今上在諒劚,袞矯制除崔為河南尹。星夜電發,今上覺其事,遽迨還之。
拜中書侍郎、平章事,而袞謫于嶺外。
○忠鯁
李惇為淄青節度判官,使王衡弟頗干政。惇屢言之,衡曰:“兄弟孤遺相長,
不忍失意。”惇曰:“君憐愛,只合訓之以道,何可仗其縱姿也?”衡家又好祈
禱,車輿出入,人吏頗以為弊。惇又進諫,衡不能用。他日,衡對諸客,別有所
問,惇曰:“惇前后頗獻愚直,大夫不能用,今又問。”衡作色曰:“李十五好
為詆訐。”惇曰:“忠言,大夫謂之詆訐,久住何益請従此辭。”再拜趨出,命
駕而去。衡怒甚,不便追之。時人皆謂惇有古人風。
○誠節
權皋為范陽節度掌書記,祿山男慶和承恩尚主。皋在京親禮會畢,歸本道。
知祿山有異謀,出路托疾詐死,家人載喪以歸封邱。僅達,而關東鼎沸。皋微服
變姓名至臨淮,于驛家傭賃,欲數知北方動靜故也,尋過江。二京復,肅宗發詔
褒美,拜起居郎,辭疾不起。皋以崎嶇喪亂,脫身虎口,遂無宦情。在江外七年
卒。
○任使
李太尉光弼鎮徐方,北扼賊沖,兼總諸兵馬。緣征討之務,則自處置。倉儲
府庫軍州差補,一切并委判官張參。參明練庶務,操割發遣,應接如流,綽有余
地。諸將欲見太尉論事,太尉輒令與張參判官商量。將校見之,禮數如見太尉無
異。由是上下清肅,東方晏然。天下皆謂太尉之能任人。
○禮遣
張延賓為河南伊,官人有過,未嘗屈辱。其所犯既頻,灼然不可容者,但謝
遣之而已。先自拜立與辭,即令郡官祖送。由是士子敬憚,各自修飭,而河南大
理。
○遷善
田神功自平盧兵馬使授淄青節度,舊判官皆偏裨時部曲,神功平受其拜。及
此前使判官劉位已下數人并留在院,神功待之亦無降禮。后因圍宋州,見李太尉
與敕使打球,聞判官張參至,太尉與之盡禮答拜。神功大驚,驀呼劉位,問之曰:
“太尉今日見張郎中,與之答拜,是何禮也?”位曰:“判官是幕賓,使主無受
拜之禮。”神功曰:“神功比來受判官拜,大是罪過,公何不早說?”遂令屈請
諸判官,謝之曰:“神功武將,起自行伍,不知朝廷禮數。比來錯受判官拜,判
官又不言,成神功之過。今還判官拜。”一拜之。諸判官避而不敢當,遠近聞之。
莫不稱其宏量。
○惠化
閻伯嶼為袁州時,征役繁重。袁州先已殘破,伯嶼專以惠化招撫,逃亡皆復。
鄰境慕德,襁負而來。數年之間,漁商闐輳,州境大理。及移撫州,闔州思戀,
百姓率而隨之也。伯嶼未行,或已有先發。伯嶼于所在江津見舟船,問之,皆云:
“従袁州來,隨使君往撫州。”前后相繼,津吏不能止。其見愛如此。到職一年,
撫州復如袁州之盛。代宗聞之,征拜戶部侍郎,未至而卒。
○推讓
高利自濠州改為楚州。時江淮米貴,職田每得粳米,直數千貫。淮例,替人
五月五日已前到者,得職田。利欲以讓前人,發濠州,所在故為淹泊。候過限數
日,然后到州。士子稱焉。
○奇政
李封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罰,但令裹碧頭巾以辱之。隨所犯輕重,
以日數為等級,日滿乃釋。吳人著此服,出人州鄉,以為大恥,皆相勸勵,無敢
僭違。賦稅常先諸縣,去官,竟不捶一人。
○掩惡
檢校刑部郎中程皓,性周慎,不談人短。每于儕類中見人有所訾毀,未曾應
對。候其言畢,徐為分雪之曰:“此皆眾人妄傳,其實不爾。”更說其人美事。
曾坐被人酷罵,竟席無怒色。皓徐起避之曰:“彼人醉耳,何可與言。”其雅重
如此。
○解紛
熊曜為臨清尉,以干蠱聞。太原守宋渾被人經采訪使論告,使司差官領告事
人就郡按之。行至臨清,曜欲解其事,乃令曹官請假,而權判司法。及告事人至,
置之縣獄。曜就加撫慰,供其酒饌。夜深屏人與語,告以情事,欲今逃匿。其人
初致前,卻見曜有必取之色,慮不免,遂許之。曜令獄卒與脫鎖,厚資給,送出
城,并獄卒亦令逃竄。天明,吏白失囚,曜馳赴郡,具陳權判司法,邂逅失囚。
太守李澄不之罪也。為申采訪,奉帖牒,但令切加捕訪而已。既失告者,渾竟得
無事。
○凌壓
嚴安之、崔譚俱為赤尉,譚力行猛政,恐安之名出己右,每事欲先之。安之
使五伯執大杖引前,譚則益粗其杖。安之越粗譚亦轉粗之。如此,大如椽,力不
能舉。安之遂令執小杖,譚亦益細其杖。安之越細,譚亦轉細之。如此至杖大如
箸,不能用。安之患其壓己,遂都去其杖,使五伯空手而行,譚果不能學。
○除蠹
崔邱為雒縣,有豪族陳氏為縣錄事,家業殷富,子弟復多。蜀漢風俗,縣官
初臨,豪家必先饋餉,令丞已下皆與之平交。初至,陳氏欲循故事,邱逆呵之,
絲毫不入。錄事心有悵惋,至衙日,恃其豪且盛,謂邱必不敢損己,禮數甚倨。
邱叱五伯曳之,初猶負氣,下杖良久,乃稱乞命。群官爭使人來救,邱并不聽。
杖之既困,邱料其必死,命曳去之,出門少頃而卒。而一縣驚駭。陳氏子弟親屬
數十人,相率號哭,闐塞階屏。邱使鎖閉衙門,一一收錄,取其子弟盡杖殺之。
其疏者皆決驅出。因自詣郡,具言陳氏豪暴日久,謹已除之。討其資產足充當縣
一年租稅。太守素知其事,以申采訪,云:邱不畏豪強,為人除害。使司大見褒
賞,奏邱強干特立,請充采訪判官,拜監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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