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 七十四卷 宋 歐陽修 撰
《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記》,后世為區別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稱為《新五代史》。全書共74卷,記載了自后梁開平元年(907)至后周顯德七年(960)共53年的歷史。
歐陽修因“薛史”繁瑣失實,約于景祐三年(1036)前已著手私修五代史,到皇祐五年(1053)基本完稿,先后經過了十八年左右的時間。“歐史”成稿后并不示人,而藏于家。歐陽修死后,家人于熙寧十年(1077)五月上于朝廷刻印,與“薛史”并行。至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詔令學館,廢棄“薛史”,只行“歐史”,刻入正史流傳至今。
“歐史”晚出“薛史”近50年,由于后出文獻典籍不少,其資料來源較“薛史”為多。在寫法上,“歐史”和“薛史”相比也有許多不同之處:
第一,官私不同。“薛史”為北宋王朝組織官修,發凡體例均經審訂討論而定,并動員當代文人名士參與,一切均按前代官修史書章法辦事;“歐史”為歐陽修個人私撰,基本上貫徹了其個人的史學觀點。
第二,體制不同。“薛史”分梁、唐、晉、漢、周書,一朝一史,自成體系;“歐史”則打破朝代界限,以五代為斷,將五朝本紀、列傳合在一起,依時間先后編纂敘事。對列傳,“薛史”不分類,“歐史”則分類敘述,貫徹其修史宗旨。
第三,筆法不同。“薛史”采用傳統正史筆法,“歐史”用“春秋”筆法以戒亂臣賊子。除專列“死事”、“死節”等類傳外,針對五代亂世,字褒貶為勝,態度鮮明,極力維護封建倫理道德,在傳贊中表現尤為突出。
第四,詳略不同。“薛史”修撰在前,編者歷經五代,熟悉當代歷史,搜集材料比較方便,敘述典章文物系統全面,史事記載較為詳盡。“歐史”晚出,雖然補充了一些“薛史”所無史實,如關于十國事跡的記載,即大大超過了“薛史”。“歐史”因為追求“文省”,所以也精簡、刪削了不少“薛史”中的重要材料,篇幅不到“薛史”的一半。
對《新五代史》進行考訂的著作主要有:宋吳縝撰《五代史纂誤》3卷,專取五代史本文,摘其舛誤,輯為一書;清吳蘭庭撰《五代史記纂誤補》6卷,主要是補吳縝《纂誤》之作,共載309事;清人對“歐史”考補之作還有楊陸榮撰《五代史記志疑》4卷,杜貴墀撰《五代史記注削繁》以及牛坤撰《五代史續補》2卷(補義兒傳93人)等。
另外,兩部《五代史》缺門也有不少,清人補作計有四種:周嘉猷《五代史紀年表》,陳恕的《五代地理考》1卷,顧檈三與宋祖駿各作的《補五代史藝文志》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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