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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羽死于秦漢時東城縣烏江亭考辨

——與馮其庸計正山兩先生商榷

薛從軍 劉賢忠 李文

 

  項羽究竟死于何地?這一問題,歷史早已是定論——項羽自刎于安徽和縣東北烏江浦,即秦漢時九江郡東城縣烏江亭。

  但現在有的同志卻提出疑問,言“項羽真正的殉難地不在烏江而是東城,即今安徽定遠東南(距烏江約三百華里)。”(見1985年2月13日《光明日報》史學版《項羽究竟死于何地?》)二十年后,國學大師馮其庸先生在《中華文史論叢》發表題為《項羽不死烏江考》的文章,也認為:西楚霸王項羽并非自刎烏江,而是死于東城(即今安徽省定遠縣)。此后,定遠縣的計正山先生在《江淮時報》發表類似的文章,說項羽并非死于烏江(見《江淮時報》2007年7月10日“文史”版),他并說“與國學大師馮其庸22年的考證”共同所得的結論。

  國學大師馮其庸先生,我們應該尊敬尊重;兩位先生敢于質疑,令人敬佩。但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馮其庸先生、計正山先生的文章大有商榷之處,其基本觀點是不能成立的。

一、東城與烏江

  (1)所謂“至東城”的“東城”,指的是東城縣地域,非東城縣縣城。

  馮其庸、計正山兩先生根據《史記》“至東城”“身死東城”以及其它的“下東城、歷陽”之類的詞句,就斷定項羽死于定遠縣東南五十里地方的古代東城城堡。提醒大家的是,馮先生所說的“東城”是指東城縣的古城。他說“2005年11月14日,我再次到定遠調查了東城、陰陵、大澤等遺址,二十年前調查過的古城遺址,現在都已立了碑記。”“古城遺址”,自然包括東城縣的古城遺址。這是問題的焦點。

  不妨我們看看《史記》“東城”下的古注:《集解》《漢書音義》曰:“縣名,屬臨淮。”《正義》《括地志》云:“東城縣故城在濠州定遠縣東南五十里。《地理志》云:東城縣屬九江郡。”從這里看出,東城是縣,它的故城在定遠縣東南五十里。其實,這個“故城”就是東城縣的城堡,縣治所在地,說通俗一點,就是東城縣縣府所在地。作為詞語,東城有兩個意思:其一,東城縣;其二,東城縣的縣城。馮先生說的“東城”,指的是東城縣城。

  司馬遷的所謂“至東城”“身死東城”,意思是“跑到了東城縣縣地”“死在東城縣縣境”,而不是“跑到東城縣故城城堡里”“死在東城縣城堡里”。當時,項羽逃到東城縣境時,只有二十八騎,試想,他們怎么會逃到東城城堡里呢?如果真跑到那里,豈不成了甕中之鱉了嗎?

  再則,《項羽本紀》此句前有“至陰陵”句,可以與“至東城”類比著看。“至陰陵”,原文意思是項羽逃到陰陵縣縣境,而不是逃到陰陵縣城堡里。如果說是逃到陰陵縣城里,那就很難解說此后逃到東城。同時,“至陰陵”句后有“迷失道”、“乃陷大澤中”,也能證明“至陰陵”是至陰陵縣縣境,而非陰陵縣縣城里。

  再考察《項羽本紀》中表述地點一些句子,也就更清楚了。

  漢四年,項王進兵圍成皋。

  (1)漢王傷,走入成皋。

  (2)漢王逃,獨與藤公出成皋北門。

  (3)西略地至雍丘,大破秦軍。

  (4)項梁起東阿,西,比至定陶,再破秦軍。

  (5)漢之二年冬,項羽遂北至城陽,田荼亦將兵會戰。田荼不勝,走至平原,平原民殺之。

  (1)(2)(3)例子中“成皋”,應該當作“成皋縣城”解,因為有“圍”“入”“出……北門”等語詞暗示;(4)(5)(6)例子中的地點詞,只能作“……縣境”,因為它們都有“至”字,且后面都是寫戰事,沒有“圍”之類的語詞。由此可見,“至東城”的“東城”,應該作東城縣理解。

  (2)烏江亭是東城縣下屬行政單位

  漢承秦制,當時楚漢相爭,歷陽與東城是兩個不同的縣,都屬九江郡。《漢書地理志》:“九江郡,戶十五萬五十二,口七十八萬五百二十五,縣十五:壽春邑、浚遒、成德、柘皋、陰陵、歷陽、當涂、鐘離、合肥、東城、博鄉、曲陽、建陽、全椒、阜陸。”[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82年6月第1版第1569頁]《漢書百官公卿表第七上》(中華書局版卷十九上743頁):“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有秩、游徼。……縣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則減,稀則曠,鄉、亭亦如之,皆秦制也。”“凡縣、道、國、邑千五百八十七,鄉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萬九千六百三十五。”平均每一縣有19個亭,大縣多一點,小縣少一點。

  由此知道,所謂烏江亭,其實是當時縣下屬一個行政單位,而不只是一個亭子。

  而當時烏江亭屬于東城縣,不屬于歷陽縣。

  唐朝宰相李吉甫撰的《元和郡縣圖志》明確記載這件事:“項羽自陰陵至此,尚有二十八騎。南走至烏江亭,灌嬰等追羽,楊喜斬羽于東城。”如果烏江不是東城的亭地,也就不可能有“南走至烏江亭,灌嬰等追羽,楊喜斬羽于東城”的記載了。

  《元和郡縣圖志》在魏晉以來的總結地志中,不但是保留下來的最古的一部,而且也是編寫最好的一部。清初編寫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介說:“輿地圖經,隋唐志所著錄者,率散佚無存;其傳于今者,惟此書為最古,其體例亦為最善,后來雖遞相損益,無能出其范圍。”由此可見,李吉甫撰的《元和郡縣圖志》應是可信的材料。

  我們再從其他的志氣書也得到佐證。

  宋代樂史編著的《太平寰宇記》也有記載:“烏江本秦烏江亭,漢東城縣地,項羽敗于垓下,東走至烏江,亭長艤舟待羽處也。晉太康六年(公元二七六年)始于東城縣界置烏江縣。”再有北宋歐陽忞著的《奧地廣記附札記》也載:“烏江本素東城縣之烏江亭,項羽欲渡烏江即此。”宋元之際的史學家馬端臨編撰的《文獻通考》作了詳細說明:“烏江本烏江亭,漢東城縣,梁置江都郡,北齊改為密江郡,陳臨江郡,后周烏江郡,隋改為縣。有項亭。”又《續通典》載:西晉“太康六年(公元285年)於東城界置烏江縣。”可見烏江與東城本來相屬,當時的烏江縣由東城地域析出。《江浦縣志》載:“晉太康六年,于縣境西南置烏江縣,治烏江鎮,隸揚州淮南郡,領今縣城以西地區。”

  但是馮先生說:“《太平寰宇記》為樂史著。樂史,五代宋初人,成書于北宋,所載政區,主要太平興國后期制度,宋樂史故世以后,出于后人改補。”這里《太平寰宇記》明明說“烏江本秦烏江亭,漢東城縣地”,是秦漢制,怎么是“太平興國后期制度”呢?說“出于后人改補”,后人補改其中那一段呢?未見馮先生認真考辨,就輕率地否定。他的意思是《太平寰宇記》作的論斷不可靠。其實不單《太平寰宇記》作如是敘說,而且唐李吉甫撰的《元和郡縣志》、北宋歐陽忞的《奧地廣記附札記》、史學家馬端臨編撰的《文獻通考》也如是敘說,不知他們是否也都錯了?也都是后人補改?

  清代著名學者章學誠在《和州志補沿革》卷末中對此作了如下解說:“和(州)處江北,而實介于淮海之間。故揚州域內也。春秋戰國皆屬楚地。秦為九江郡之歷陽及東城縣之烏江亭地,歷陽為都尉所治,漢高帝更九江郡為淮南國,歷陽及東城烏江亭地如故。

  上述材料可見,秦漢時期,烏江屬東城縣,設在東城縣縣境,與歷陽縣相連。所以烏江為東城縣沿江之首亭。

  (3)馮先生一些說法不正確

  可是,馮先生在文章中卻說:“烏江在漢代屬歷陽(唐稱和州),與東城是相隔遙遠的不同地域”。不知馮先生有何證據?說烏江在漢代屬歷陽,有什么史料證明?“如項羽真死在烏江,則司馬遷的論贊應該說‘身死歷陽'或者徑說‘身死烏江',而不應該說‘身死東城';《高祖本紀》也應該說‘使騎將灌嬰追殺項羽歷陽'或‘烏江',而不應該說‘東城'。”很顯然,他錯誤認為烏江屬于歷陽縣,并不知道烏江屬于東城縣。

  正因為如此,馮先生迷惑地說:“烏江渡口離開東城還有二百四十華里,烏江亭長怎么可能艤了船,跑到東城來接項羽呢?這是文章明顯的紕漏。這是矛盾之二。”其實,司馬遷已交代項羽已進入東城縣境內,向東南逃,邊打邊逃;他并不是進入縣城城堡,再向東南逃,所以這個距離不能從東城縣治所開始算起;同時,烏江還在東城縣境內,也就不必交代了。

  可見,《史記》和《漢書》中的項羽“身死東城”和“灌嬰追斬羽東城”等句,應是項羽自東城敗走至烏江自刎等詳細經過的略說,其句中的“東城”是九江郡東城縣烏江亭的泛指,并不是實指東城縣的故城。《史記》和《漢書》中說項羽在烏江“乃自刎而死”是指地而言,是詳敘,具體到自刎地點。“身死東城”是指縣而言,是泛指身死于東城縣境。這兩種說法含義相同,互不抵牾。這種一詳一略的寫法,正是司馬遷和班固用筆的精到之處,在《史記》、《漢書》中,事關某人的本傳,寫得詳細;在其他相關人的傳里就略說。這樣的例子多見,絕不是什么破綻和疏漏。直至今天人們仍常常采用。譬如說某人的籍貫,只說縣名,不說到某鄉某村。但是在給他寫傳記時,則寫到縣、鄉、村。這是寫作的常識。

  不過,馮先生又奇怪說:“只要讀讀《灌嬰傳》里的‘下東城、歷陽'一句就可以明白。如果當時東城轄地包括烏江在內,則司馬遷只要說‘下東城'就夠了,沒有必要再說‘歷陽'。正因為當時的和縣是在‘歷陽'境內,不屬東城,所以要說‘下東城、歷陽',表明連下兩城。”

  這里馮先生恰恰說反了。正因為烏江屬東城縣,才說“下東城、歷陽”。因為歷陽是范增的封地,顯然是楚地。攻下東城烏江,順便攻下歷陽,那是理所當然、順理成章的事。同時,馮先生在論述時偷換了概念,將“烏江”換成“和縣”,說“正因為當時的和縣是在‘歷陽'境內,不屬東城,所以要說‘下東城、歷陽'。”“和縣”是現代地名,用現代地名來論述古事,不知馮先生是何用意。

  古代郡縣的名稱與它們的治所之地的名稱常常相同,容易發生錯誤的理解。比如“歷陽”一詞,它的歷史地理意義有三:

  縣名。《辭源》:“縣名。秦置縣,為九江郡,縣南有歷水,故名。”

  郡名。據《隋書志第二十六》:“歷陽郡(后齊立和州),統縣二,戶八千二百五十戶。歷陽,舊制歷陽郡,開皇初郡廢,大業初復制郡。烏江,梁置江都郡,后齊改作齊江郡,陳又改為臨江郡,周改為同江郡,開皇初廢。”可見,隋時歷陽郡,轄歷陽縣和烏江縣。

  鎮名或城名。古代歷陽縣,歷陽郡的治所就在歷陽城,所以歷陽城就成了江北大鎮。據《和縣志》:“公元前204年,項羽封范增為歷陽侯,始建歷陽城,又名亞父城。有子城、南城、新城。漢代一度改為古羅城。民國時期,改為宣桂鎮。1949年2月,和城解放,改名歷陽鎮。”現在為和縣政府所在地,也是歷陽鎮政府所在地。

  由此可見,我們見到古書上的“歷陽”一詞,是必須認真考辨一下,否則會鬧出笑話。同樣,我們對《史記》的“東城”,也必須從歷史地理角度去辨析。

二、如何正確理解《項羽本紀》那段文字

  馮先生在他的文章說:“太史公的文章會有矛盾紕漏嗎?有。這種矛盾紕漏前人早已指出。東漢班固《漢書·司馬遷傳》說:‘其言秦漢詳矣,至于采經摭傳,分散數家之事,甚多疏略,或有抵梧。'”據此,他又說《項羽本紀》中最后幾段文字有矛盾,并作了大膽的推斷與假設。

  其實,這里的邏輯是講不通的。即便司馬遷的《史記》中其它傳記有相互抵梧,也不能證明《項羽本紀》有錯或抵牾。道理很簡單,譬如弟兄兩個,有一個犯有偷竊罪,但不能因此證明另一個也犯有偷竊罪。要證明另一個犯有偷竊罪,須取出直接證據。要證明《項羽本紀》矛盾處,須取出古代歷史史料證據,而不是靠自己如何去假設論證。

  (1)《史記》關于楚漢戰爭的敘寫是實錄

  當然,這里首先涉及到如何看待《史記》,不能不辨。

  不錯,東漢班固《漢書·司馬遷傳》是說了如馮先生所引的那段文字,但是馮先生誤解了這段話。這段話是說,寫秦漢事詳細,但并未說寫秦漢事有抵梧。因為文中有“至于”一詞已表明。至于,是表明另提一件事,說明下一件事與上面的事無關,也不是對上述事評論。在中華書局的版本里,“至于”一詞前用句號,更能佐證。

  現在看看班固是如何評介《史記》:“然自劉向、揚雄博極群書,皆稱遷有良史之才,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華,質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惡,故謂之實錄。”劉向、揚雄是漢大學問家,說“其事核”,是說明《史記》的記載是準確的,所以稱之“實錄”。可見,《史記》是“實錄”,不可能是向壁虛造。

  秦末大澤鄉起義是公元前209年,項羽戰死是在公元前202年,二者到漢武帝建元(公元前140年),分別為69年和62年。也就是說,楚漢戰爭到司馬遷時代不過六七十年時間,那時代的有些老人可能在漢武帝時還在。如果楚漢事敘述有違事實,那么當時也通過不了。還是劉知幾說得中肯:“觀子長之敘事自周以往,言所不該,其文闊略,無復體統;洎秦漢以下,條貫有倫,則煥炳可觀,有足稱者。”(《史通敘事》)可見秦漢之事詳細而有條理,不會有抵牾、矛盾之處,而況寫的是與漢高祖爭天下的項羽,如果有背事實,那么漢武帝能通過嗎?忠于歷史事實,是史學家的神圣職責。

  班固曾指出:“故司馬遷據《左氏》、《國語》,采《世本》、《戰國策》,述《楚漢春秋》,接其后事,迄于天漢。”也就是說,《史記》中楚漢戰爭一事多取于《楚漢春秋》,而《楚漢春秋》為陸賈所著,應該是可靠材料。

  這時,馮先生卻說:“我揣想垓下之圍以后的文字,《楚漢春秋》不可能沒有,因為這正是項羽徹底失敗毀滅,劉邦取得最后偉大勝利的重要情節,陸賈不可能不寫出來取悅于漢王。甚至‘高帝未嘗不稱善,左右呼萬歲'等等情節,也可能就是因為看到了些項羽最終失敗自刎的結局而‘左右呼萬歲'的,因為楚漢之爭,高祖最大的勝利,無過于消滅項羽了。所以我認為《史記·項羽本紀》的最后一段文字,完全有可能是采自《楚漢春秋》。這當然是我的一種推測,并不是確證。”

  這真是大膽推測。說陸賈寫出來取悅于漢王,不能僅憑“左右呼萬歲”詞句來論斷。因為“左右呼萬歲”,也可以說明他寫得忠于歷史事實,寫得好。

  陸賈是什么人呢?“陸賈者,楚人也。以客從高祖定天下,名為有口辯士,居左右,常使諸侯。”“陸生時前說稱《詩書》。高祖罵曰:‘乃公居馬上而得之,安事《詩書》?'陸生曰:‘居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之乎?且湯武逆取而以順守之,文武并用,長久之術也。昔者吳王夫差智伯極武而亡;秦任刑法不變,卒滅趙氏。鄉使秦已并天下,行仁義,法先圣,陛下安得有之?'高帝不懌而有慚色,乃謂陸生曰:‘試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敗之國。'陸生乃粗述存亡之征,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嘗不稱善,左右呼萬歲,號其書曰《新語》。”(《史記·酈生陸賈列傳》)

  從段歷史資料來看,陸賈敢于反問漢王,使漢王“懌而有慚色”,可見他不是一個馬屁精。陸賈的《新語》(《楚漢春秋》)編寫的目的并不是取悅于漢王,而是總結歷史存亡之理,供君王治理國家參考,大有資治通鑒的作用。陸賈以客從高祖定天下,他所得到材料應該是第一手材料,應該是十分可靠的。司馬遷既采用了《楚漢春秋》的材料,又“考之行事”(《報任少卿書》),那也應該是很可靠的,也是很真實的,毋庸置疑。

  再說《楚漢春秋》一直傳到南宋而亡佚,北宋時代以及此前朝代應該見到此書。班固寫《漢書》,當然見到《史記》,也見到《楚漢春秋》,因為他說《史記》“述《楚漢春秋》,接其后事,迄于天漢”。所以,《史記》中關于楚漢之事如有錯誤,班固也一定修正。可是,班固的《漢書》記載這段史實與《史記》相同:“于是羽遂引東,欲渡烏江。烏江亭長檥船待,謂羽曰”,“乃自剄”。可見班固也是認為項羽自刎于烏江。

  北宋司馬光在編寫《資治通鑒》時一定參閱《史記》,《楚漢春秋》,如有出入,會一定修改。現在看看《資治通鑒》(漢紀第十一卷)這一段歷史如何記載的:

  十二月,項王至垓下,兵少,食盡,與漢戰不勝,入壁;漢軍及諸侯兵圍之數重。項王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乃大驚曰:“漢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則夜起,飲帳中,悲歌慷慨,泣數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視。于是項王乘其駿馬名騅,麾下壯士騎從者八百馀人,直夜,潰圍南出馳走。平明,漢軍乃覺之,令騎將灌嬰以五千騎追之。項王渡淮,騎能屬者才百馀人。至陰陵,迷失道,問一田父,田父紿曰“左”。左,乃陷大澤中,以故漢追及之。項王乃復引兵而東,至東城,乃有二十八騎。漢騎追者數千人,項王自度不得脫,謂其騎曰:“吾起兵至今,八歲矣;身七十馀戰,未嘗敗北,遂霸有天下。然今卒困于此,此天之亡我,非戰之罪也。今日固決死,愿為諸君快戰,必潰圍,斬將,刈旗,三勝之,令諸君知天亡我,非戰之罪也。”乃分其騎以為四隊,四鄉。漢軍圍之數重。項王謂其騎曰:“吾為公取彼一將。”令四面騎馳下,期山東為三處。于是項王大呼馳下,漢軍皆披靡,遂斬漢一將。是時,郎中騎楊喜追項王,項王瞋目而叱之,喜人馬俱驚,辟易數里。項王與其騎會為三處,漢軍不知項王所在,乃分軍為三,復圍之。項王乃馳,復斬漢一都尉,殺數十百人。復聚其騎,亡其兩騎耳。乃謂其騎曰:“何如?”騎皆伏曰:“如大王言!”

  于是項王欲東渡烏江,烏江亭長艤船待,謂項王曰:“江東雖小,地方千里,眾數十萬人,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獨臣有船,漢軍至,無以渡。”項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為!且籍與江東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無一人還;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縱彼不言,籍獨不愧于心乎!”乃以所乘騅馬賜亭長,令騎皆下馬步行,持短兵接戰。獨籍所殺漢軍數百人,身亦被十馀創。顧見漢騎司馬呂馬童,曰:“若非吾故人乎?”馬童面之,指示中郎騎王翳曰:“此項王也!”項王乃曰:“吾聞漢購我頭千金,邑萬戶,吾為若德。”乃刎而死。王翳取其頭,馀騎相蹂踐爭項王,相殺者數十人。最其后,楊喜、呂馬童及郎中呂勝、楊武各得其一體;五人共會其體,皆是,故分其戶,封五人皆為列侯。楚地悉定,獨魯不下;漢王引天下兵欲屠之。至其城下,猶聞弦誦之聲,為其守禮義之國,為主死節,乃持項王頭以示魯父兄,魯乃降。漢王以魯公禮葬項王于穀城,親為發哀,哭之而去。諸項氏枝屬皆不誅。封項伯等四人皆為列侯,賜姓劉氏;諸民略在楚者皆歸之。

  太史公曰:羽起隴畮之中,三年,遂將五諸侯滅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位雖不終,近古以來未嘗有也!及羽背關懷楚,放逐義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難矣!自矜功伐,奮其私智而不師古,謂霸王之業,欲以力征經營天下。五年,卒亡其國,身死東城,尚不覺寤而不自責,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豈不謬哉!

  顯然,司馬光是經過考辨的,他指明了時間是“十二月”,刪除了部分語段,但基本歷史事實與《史記》相同。北宋眾多的史學家在治史中并沒有發現《史記》中這一段的矛盾,而是保留司馬遷的原貌。可見《史記項羽本紀》的記載是不值得懷疑的。

  (2)馮先生說的矛盾并不存在

  那么,馮先生說的矛盾應該如何解釋呢?

  馮先生說:“‘于是項王乃欲東渡烏江',一個‘欲字',不能解釋為已經到了烏江”,“不僅與下文‘烏江亭長艤船待'有矛盾,與上文‘自不得脫'‘固決死'等話,也前后矛盾。”

  馮先生雖然注意到“欲”字,但未注意到另外四個字:"東渡烏江".什么叫"東渡烏江"呢?就是向東渡過烏江。沒有到達烏江,又怎么去渡烏江呢?所謂"欲東渡烏江",與"欲東到烏江"不同:“欲東到烏江”,就是未到烏江,只是想想而已;而“欲東渡烏江”,就是來到烏江北岸,想東渡,但還未渡。司馬遷這句話,信息豐富,至少有三層意思:第一,已來到烏江;第二,想渡過烏江;第三,還未渡烏江。這樣與“烏江亭長艤船待”并不矛盾。

  但是想渡江,為什么又不渡呢?這似乎是一個矛盾。

  但項羽明確告訴你:“天之亡我,我何渡為!且籍與江東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無一人還;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縱彼不言,籍獨不愧于心乎!”道理很簡單,原來率領江東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但是此時只有項羽一人了。“縱彼不言,籍獨不愧于心乎!”項羽自愧之心油然而生,于是改變初衷,不過江了。

  其實,項羽這種不再使老百姓受戰亂之苦的想法早已有之。《項羽本紀》:“項王謂漢王曰:‘天下匈匈數歲者,徒以吾兩人耳。愿與漢王挑戰決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為也。'漢王笑曰:‘吾寧斗智,不能斗力。'”項羽不過江東,就是不想讓老百姓再受戰亂之苦。

  對于這段文字,錢鍾書先生在《管錐篇》指出:“馬遷行文,深得累疊之妙,如本篇末寫項羽‘自度不得脫',一則曰‘此天之亡我,非戰之罪也',再則曰‘今諸君知天亡我,非戰之罪也',三則曰‘天之亡我,我何渡為!'心已死而意猶未平,認輸而不服氣,故言之不足,再三言之也。”錢先生對此段文字大加贊賞,并未說此處有什么矛盾。

  司馬遷行文的地點線素十分清晰,凡所經過的縣和重要的河流必交代,如“渡淮”,“至陰陵”,“至東城”。因為烏江是重要的渡口,所以必交代;同時烏江亭屬于東城縣,所以也不再說東城縣;因為烏江不屬于歷陽縣,所以也不提歷陽縣。如果烏江縣是歷陽縣,按照司馬遷寫作的慣例,必點出“歷陽”。

  馮先生說:“查譚其驤先生的《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二冊‘秦'‘淮漢以南諸郡'圖,明確標著‘陰陵'‘東城'‘歷陽'。”這是一條重要的材料,正說明東城與歷陽相接,中間沒有其他的縣,烏江在歷陽其旁,而屬于東城縣就不難理解了。

  可是計正山先生卻說:“東城至烏江須經過東城、建陽、全椒、浚遒、歷陽(今定遠、滁縣、全椒、肥東、和縣)。”計先生真是想當然!看看馮先生怎么說:“再看‘西漢'‘揚州刺史部'則明確標著‘陰陵'‘東城'‘全椒'‘歷陽'四個縣。可見到西漢‘東城'與‘歷陽'之間又新增一個‘全椒縣',‘東城'與‘歷陽'已經完全不接壤了。而項羽自刎東城的時候,當然還是‘秦'的建制。”可見,從東城北到東城南烏江,無須經過其他縣,僅僅是東城縣,他還沒有出東城縣縣境呢!

  馮先生據《史記項羽本紀》中的“自度不得脫”,“卒困于此”,“今日固決死”這三個關鍵詞語,推斷“項羽被困住在東城是確定無疑的”。他的意思是項羽困在東城城堡里。

  首先說說“脫”。所謂“脫”,就是擺脫。“自度不得脫”,就是自己考慮擺脫不了漢兵的追擊。我們從“自度不得脫”前句就知道:“漢騎追者數千人”。因為是“追”,所以項羽是在逃,而不是困在東城縣縣城里。“卒困于此”是項羽自己說的話,他在東城縣縣境被漢軍圍困,一下子擺脫不了漢軍的圍追。

  但是他的英武尚在:“于是項王大呼,馳下,漢軍皆披靡,隨斬漢一將。是時,赤泉侯為騎將,追項王,項王瞋目而叱之,赤泉侯人馬俱驚,辟易數里。其騎會為三處。漢軍不知項王所在,乃分軍為三,復圍之。”這里仍然是“追”,可見還是在東城縣野外。這場激烈的戰斗,仍然有空隙地帶,因為“漢軍不知項王所在”。

  問題是這場驚心動魄的戰斗地點在哪里呢?漢軍是追和圍,項羽是逃和戰,因此,地點不可能在東城縣城堡里。

  應該在烏江這一帶。為什么?因為《史記》在描寫這場戰斗之后,接著寫道:“于是項王乃欲東渡烏江。烏江亭長檥船待,謂項王曰”。“于是”、“乃”兩個關鍵詞說明承接上文,也就是在時間和地點上承接上文。同時“烏江亭長檥船待”的“檥船待”三個字,說明是烏江江面上,再聯系后句“謂項王曰”,就知道項羽也在烏江岸邊。烏江,是楚之烏江,烏江亭長是楚之亭長,自稱“臣”,效忠項王是在情理之中的事。垓下之戰,是當時最有影響的一次大戰役,烏江亭長不會充耳不聞。因此,他檥船待于烏江岸邊,并不奇怪!而想象烏江亭長跑到二百多里的東城城堡里,倒是令人奇怪的事!司馬遷寫亭長與項王一段對話,目的是告訴人們,項羽原想渡江而后來為什么又不渡江的原因。

三、“自刎 死 斬”辨

  馮先生說:“《史記》里確實不存在烏江自刎之說。卻是明確說‘身死東城',‘使騎將灌嬰追殺項羽東城',‘嬰以御史大夫受昭將車騎別追項籍至東城,破之,所將卒五人共斬項籍',‘破籍東城',‘擊斬項羽',‘共斬項羽',‘從灌嬰共斬項羽',‘以都尉斬項羽',‘追籍至東城'等等。”據此,他認為項羽不是自刎而死。

  其實,《史記》有明確的語言“乃自刎而死”,在《漢書》里也有明確的語言“乃自剄”,在《資治通鑒》里語言也十分明確:“乃刎而死”。這些正史寫得很清楚。

  但是為什么其他得篇章里卻寫作“斬”呢?

  其實,寫“斬”有其妙義。所謂“斬”,《王力古漢語字典》說:“砍、殺。”《項羽本紀》有類似的例子:

  1.西略地至于雍丘,大破秦軍。斬李由。

  2.至定陶,再破秦軍,項羽等人斬李由。

  3.項羽晨朝二將軍宋義,即其帳中斬宋義頭。

  看來,李由第一次未被砍死,所以第二次又砍;例子3,也是砍,但已砍下頭了。

  “五人共斬項籍”,就是五人共砍項羽。這是符合《項羽本紀》記載:“王翳取其頭,余騎相蹂踐爭項王,相殺者數十人。最其后,郎中騎楊喜,騎司馬呂馬童,郎中呂勝、楊武各得其一體。五人共會其體,皆是。故分其地為五。”項羽的尸體被分解,不砍又怎能獲得呢?司馬遷寫“共斬”,足見項羽死得太慘。所以,司馬遷用“斬”字,正好照應《項羽本紀》那段文字。至于用“死”字,那是一般說法,表結果,未表死因。因為死因前文已說,不必重復。因為在其他人傳里,所以略敘。

四、關于記載烏江自刎的一些資料

  馮先生說:“現在我所看到的最早的項羽烏江自刎的文字資料是元代中期劇作家金仁杰的《蕭何月夜追韓信》雜劇。可能正是雜劇的作用,‘烏江自刎'的傳說才得以廣泛傳播。非常值得深思的是我在1986年去烏江調查時,訪問附近的農民,他們竟對我講楚霸王烏江自刎的事,特別是還說到艄公說的‘渡馬不渡人,渡人不渡馬'這兩句括。這分明是雜劇里的臺詞,居然到現在還在口頭流傳。可見雜劇的傳媒作用之廣泛強烈。”

  這里很值得商榷。其一,金仁杰的《蕭何月夜追韓信》雜劇不能算最早的文字記載。其二,說農民說的一段話是從雜劇里的臺詞來的,沒有證據。我們知道,文學創作來源于生活,雜劇的臺詞倒是來源于人民傳說。

  除司馬遷《史記》、班固《漢書》記載烏江自刎外,最早記載的資料應該是漢代文章。 清嚴可均輯《全漢文》卷十三:“(項)王名籍,字羽,一字子羽,下相人,楚將項燕孫。秦二世元年,從季父梁起兵,為裨將。二年,楚懷王以為次將,封魯公。三年,拜上將軍。漢元年,自立為西楚霸王,都彭城。五年,兵敗,走烏江,自刎死。有《兵法》一篇。”可見漢代已確認項羽自刎于烏江。

  其次是唐代文章。唐宰相李德裕有《項王亭賦并序碑文》:“丙稱歲孟夏,予息駕烏江”“感其伏劍此地,因作賦以吊之”。

  唐朝宰相李吉甫撰的《元和郡縣志》:“項羽自陰陵至此,尚有二十八騎。南走至烏江亭,灌嬰等追羽,楊喜斬羽于東城。”(前文已分析)唐詩也反映這一事實,如唐李賀《馬詩》:“催榜渡烏江,神騅泣向風。君王今解劍,何處逐英雄”杜牧:《題烏江亭》“勝敗兵家事不期,包羞忍恥是男兒;江東子弟多才俊,卷土重來未可知。”徐寅《恨》:“事與時違不自由,如燒如剌寸心頭。烏江項籍思歸去,雁塞李陵長系留。燕國習霜將破夏,漢宮紈扇豈禁秋。須知入骨難消處,莫比人間取次愁。”

  可見,唐時依然是確認項羽自刎烏江,至遲在唐代已于烏江建立項王廟宇了。

  但是馮先生說:“項羽烏江自刎之說,到唐代似乎還未有文字可稽。”看來,馮先生未說對。

  宋代有司馬光的《資治通鑒》、樂史的《太平寰宇記》,元代有馬端臨《文獻通考》都有類似的記載。

  可是馮先生卻說“我認為項羽烏江自刎,是民間傳說,后來形成了雜劇,這樣就廣泛傳播開來了,但它畢竟不是史實。”上述史料均是元朝以前,都在金仁杰的《蕭何月夜追韓信》雜劇之前,能說項羽烏江自刎不是史實嗎?

五、研究歷史應該重視歷史史料,不應該憑想象來補充

  研究歷史,重在用歷史資料去論證,史料不足,就不說。憑想象去代替史料的證明,是研究的大忌。

  馮先生說:“我設想,可能‘于是項王乃欲東渡烏江'一句文字有脫漏,我以為‘于是項王'下脫‘之眾'(大意)這樣兩個字,全句應為‘于是項王之眾之乃欲東渡烏江'。這就是說想東渡烏江的不是項王,而是項王的部從,所以下文緊接烏江亭長的一段勸說,然后接‘項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為'一大段說明項王不能渡江的道理。這樣文章才上下貫通,沒有矛盾。”

  馮先生在沒有舉出任何文獻資料之時,就大膽設想,以為如何如何。馮先生是因為先有了觀點,然后找材料,材料又不足,于是就開始假設。“于是‘項王'下脫‘之眾'”,不知道有哪一家有這個版本?說“項王的部從”想過江,恰恰是與原文有矛盾。原文本無矛盾,經馮先生一改,反而有抵牾。項羽說:“與江東子弟八千人渡而西,今無一人還,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哉?”“今無一人還”,正說明項羽自愧之因。他的部從怎么還有想過江的呢?再說,雖然還有寥寥幾個,但“皆下馬步行,持短兵接戰”,又怎么會想渡江呢?

  馮先生說:“我設想這個烏江亭長只能是二十六人之一。我的這一猜測,當然沒有任何根據,但二十六人以外,不可能多出一個人來,因為東城離烏江還有二百四十華里,是無論如何來不了人的。”我們實在弄不明白,既然沒有任何根據,為什么還要說呢?這種設想與猜測又有什么意義呢?“無論如何來不了人的”,這種憑空推斷有什么依據呢?司馬遷明明寫了項羽已來到烏江,不但來到,而且還與烏江亭長對話!

  因為馮先生想說項羽死于東城城堡,不死于烏江,而這段材料不但不能佐證他的觀點,反而與他的觀點相抵牾,于是就大膽地假設這個材料不可靠,有矛盾,是傳說,不是事實;但是他又舉不出有力的史料。而《史記》其他材料因為與馮先生觀點不矛盾,于是就認為是可靠的,是正確的,不是傳說,是歷史事實。這種治學精神怎能使人信服呢?

  秦漢時代與今天相隔兩千多年,其中的歷史地貌發生了很大變化,譬如河流,有的消失,有的改道,已非原來面貌。怎能用今天的地貌地形來論述古代地貌地形呢?如果要論述,就必須結合歷史地理學研究的成果,考慮到地形地貌(包括山川河流)在各個朝代變化的情況去研究。對于古代所謂的遺跡,也要仔細辨別,不能因為有一個墳墓,就斷言某某。譬如昭君墓,蒙古就有三處,能不能說這三處都是真的?對于傳說的考察,不能問一兩個人就下斷語,因為人們的文化、興趣、愛好不一樣,問不同的人,說法就不一樣。而且,用今人說古人當時的情景,可能也不合乎邏輯,我們容易犯以偏概全的邏輯錯誤。

  要說到證據,地下的文物倒是有力的證據,譬如能發現《史記》的古竹簡,而文字有與現在流傳的本子又不一樣,那倒是一個好證據。可惜沒有找到。

發布日期:200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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