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明
百丈懷海(749-814)為馬祖道一的親傳弟子,其下出溈仰宗、臨濟宗,遞傳宗旨,影響深遠。對于百丈懷海的名字人們早已熟知,但對除了懷海之外,尚有另外兩位住錫百丈的大師,即懷海弟子百丈法正和懷海之師兄百丈惟政,則知者不多。且三人的事跡往往相互混淆,須加辨析。
百丈懷海,諸書皆載,對于其在馬祖門下超眾的地位,一向無人懷疑,然近人葛兆光先生獨持新說,以為懷海在馬祖門下的地位本來不高,其為馬祖門下第一人之說始自后世(1)。此說頗有其理,但稍嫌論據不足,有待補充。
對于懷海的禪法和貢獻,前人論之已祥,且爭議不多。今謹就懷海的生卒史事略加探析。有關史料,以陳詡元和十三年(818)《唐洪州百丈山故懷海禪師塔銘》為最早,其次是作于五代時期的《祖堂集》和北宋初的《宋高僧傳》,三者最具代表性,后世皆踵其說。
據陳詡《塔銘》,懷海原為太原王氏,福州長樂縣人,落發于西山慧照,進具于衡山法朝,進具之后,至廬江閱讀佛經,積年不出庭宇,后參馬祖,盡得心印。馬祖告寂,懷海初居石門,依大寂之塔,繼于其地弘法,其后又居百丈山,元和九年(814)正月十七日示滅,春秋六十六,僧臘四十七。
如此則懷海生于天寶八年(749),卒于元和九年(814),大歷三年(768)受具。他受具之后又到廬江讀經積年,如此他從馬祖參學最早在大歷四年(669),他可能是一直在馬祖身邊,直至貞元四年(788)馬祖去世,故隨參二十年,浸潤日久,盡得法味。馬祖辭世,他在建昌石門守護祖塔,后受請宣法,據權德裕《唐故洪州開元寺石門道一禪師塔銘》,貞元七年(791)始成寶塔,則他最早開法于此年。
懷海移居百丈山的時間,諸書皆未明述。然據《古尊宿語錄》,懷海"移住洪州大雄山,以居住巖巒峻極,故號百丈。既處之未期月,參玄之賓,四方 至。溈山、黃 當其首"。這表明溈山為最早到百丈參學者之一,又據《祖堂集》,溈山靈 (771-853)二十三歲即貞元九年(793)時參百丈,則懷海移居百丈的時間很可能就在此年。
據《祖堂集》,懷海福州長樂縣人,俗姓黃(福州口語,黃與王音同,未知孰是),幼年隨母入佛寺,見佛像如人,便言后當做此,此雖童言,卻示其志,其后為僧,"志慕上乘,直造大寂法會,大寂一見,延之入室,師密契玄關,更無他往"。他在住大雄山之前曾經到善勸寺讀經,初時寺主不許,以為禪僧衣服不潔,恐有污經典,在他再三請求之下,才被允許,后來這位寺主便成了他的弟子,也就是第二百丈法正。對于他的生卒則未曾明言。
《祖堂集》對于懷海的史事語焉不詳,且次序零亂,但對其機緣語句則記載頗多,見其側重本不在茲。
據《宋高僧傳》,懷海,閩人,少年出家,慧根天然,"聞大寂始化南康,操心依附,… …以元和九年甲午歲正月十七日歸寂,享年九十五矣,穆宗長慶元年,敕謚大智禪師,塔曰大寶勝輪焉"。
值得注意的是,《宋高僧傳》將懷海的壽數說成九十五歲,如此則懷海生于開元八年(720),卒于元和九年(814),其生年較《塔銘》之說提前了二十九年。后《景德傳燈錄》亦踵其說。
這么一來,則出現了兩種懷海壽數說,一說為六十六歲,一說為九十五歲。表面看來,這似乎無關大局,但事實上和懷海在馬祖門下的地位密切相關,不可不辨。
若依《塔銘》之說,懷海在馬祖門下為小字輩,與興善惟寬(755-817)、百巖懷暉(756-815)、南泉普愿(748-834)等一樣,再加上他"居常自卑,善不近名",故名不顯時,"先師碑文,獨晦其稱號"。
若依僧傳之說,則懷海為馬祖門下的長老,較當時公認地位最高的西堂智藏(735-814)還長十五歲,其與智藏"同號入室"、相互角立就不足為怪了。
兩種說法都有根據,《景德傳燈錄》載懷海弟子法正語錄,謂其與南泉應對,稱南泉為師伯,南泉本來在馬祖門下為小字輩,其尊南泉為師伯,則懷海年臘不應長于智藏。然《古尊宿語錄》載有僧來問西來意,馬祖云無心情,令其去問智藏,智藏自稱頭痛,又讓其去問"海兄"。智藏既然尊懷海為"海兄",可見其年臘不及懷海。
據《祖堂集》,有僧舉一因緣,或問西堂:"有問有答則不問,不問不答時如何?"西堂答曰:"怕爛卻那作么?"懷海聞舉,云:"從來疑這個老漢。"《傳燈錄》亦載此因緣,唯將"老漢"改為"老兄"。不論是"老漢"還是"老兄",都表明智藏長于懷海。
因此凡是以懷海為小字輩的證據都比較早,凡是以懷海為長老的證據都為晚出。陳詡為懷海作《塔銘》,沒有必要故意讓懷海年輕數十歲,其文既作于懷海卒后不久,作者又"從事于江西府,備嘗大師之法味",不會犯這樣的低級錯誤,因此當以《塔銘》之說為正。
如此懷海在馬祖門下本為小字輩,不僅"先師碑文"(此處指丹陽公包佶所立之碑)晦其稱號,權德輿撰道一《塔銘》,列馬祖門徒十一人,其中亦無懷海之名,這表明懷海確實名不著當世,當然也不能由此抹煞懷海對馬祖禪法的貢獻。
懷海住錫百丈二十余年,授徒傳教,開懇力耕,創成法席,居功至偉,故后世以百丈號之,尊為百丈大師。但是懷海還有一個弟子,名為法正,號為第二百丈,亦稱涅 和尚。
據《塔銘》,懷海"有門人法正等,嘗所秉奉,皆得調柔,遞相發揮,不墜會囑,他年紹續,自當流布"。這表明法正為其親受付囑的傳法弟子之首,地位相當重要。
又據《祖堂集》,有一僧為善勸寺主,懷海欲讀寺中經藏,寺主初不許之,后勉強答應,懷海讀經后至大雄山住持,其后供養主僧到善勸寺看望寺主,相談之后,寺主始知前時讀經僧為懷海大師,于是二人一起到大雄山,懷海得知后親自下山迎接,寺主"因此被納學禪,號為涅 和尚,便是第二百丈也。"
這一寺主《祖堂集》并未明言就是法正!毒暗聜鳠翡洝芬园僬赡 和尚為懷海弟子,同乎《祖堂集》。然慧洪《林間錄》卷下云:"百丈第二代法正禪師,大智之高弟。其先嘗誦《涅 經》,不言姓名,時呼為涅 和尚。住成法席,師功最多,使眾開田,方說大義者,乃師也。黃 、古靈諸大士皆推尊之,唐文人黃武翊撰其碑甚禪,柳公權書,妙絕今古。"由此可知,法正就是繼懷海之后住持百丈的涅 和尚,亦號第二百丈。
法正的機緣語句傳世不多,《傳燈錄》載其一日謂眾曰:"汝等與我開田,我與汝說大義。"眾開田了,歸請說大義。其乃展兩手,眾罔措。這表明慧洪之言不謬,他確實在領眾開荒造田方面做了許多工作,功勞最大。
慧洪提到的法正碑銘,今收入《全唐文》中,不過題為柳公權作,不是黃武翊作,柳公權書,可能是后世誤傳。且雖然名為《百丈山法正禪師碑銘》,卻是有銘無碑,想是碑文已經失傳了。其文曰:
敷演毗尼,洪嚴戒范。覃思探賾,會理研幽。振發長途,擺捐素習。入百丈深山,與眾(此有脫文)。悅隨溪谷,脫遺身世。年光六易,度眾千余。
一讀此文,令人驚異。眾所周知,懷海對禪宗的一大貢獻便是始創《禪門規式》,折中大小乘戒律,創建禪宗律法,別立禪居,不同律寺,以擺脫長期以來禪僧寄名律寺,受其制約的舊規。然而在其去世之后,他的大弟子法正卻又復辟舊制,甚至成了一名"敷演毗尼,洪嚴戒范"的律師,這不能不讓人感到震驚。
或疑此文非法正碑銘,但其中言其"入百丈深山",又題為《百丈山法正禪師碑銘》,不應是誤置,若云是有意作偽,則不知這么做有何用意。因此此銘文當為法正碑銘無疑,碑文雖然不存,但大意無非是慧洪所述的誦習涅 經,率眾力耕,開創法席,居功至偉,故為黃 、古靈諸人所推尊之類。
法正既為懷海的付囑弟子,繼之住持百丈,為什么不弘宣師法,傳心授禪,反而去當了一名持戒度眾的律師呢?為什么《塔銘》提到的百丈山一系除法正尚存名字之外,其他弟子如談序、神行、梵云等全被后世忘卻了呢?這不能不使人懷疑法正除懷海外還另有師承,或許就是《祖堂集》所提到的百丈政和尚,,亦即《傳燈錄》所說的百丈惟政禪師。
《祖堂集》提到除懷海和法正外,還有一個亦號百丈的政和尚,而且這位政和尚還是馬祖的大弟子,懷海的同門。《祖堂集》有三處提到政和尚,其本傳曰:
百丈政和尚,嗣馬大師,在江西。未睹行錄,不決化緣始終。師向僧道:"汝與我開田了,為汝說大義。"僧云:"開田了,請師說大義。"師乃展開兩手。有老宿見日影透過窗,問:"為復窗就日,為復日就窗。"師云:"長老房內有客,歸去好。"
此處之開田只是機緣語句,未必是真的開田,不如《傳燈錄》所載明確;酆橐詾榇藱C緣當歸百丈涅 和尚,即法正,后世《五燈會元》從其說。
《祖堂集·五 和尚》載:
有一日,大師(馬祖)領大眾出西墻下游行次,忽然野鴨子飛過去,大師問身邊:"什么物?"政上座云:"野鴨子。"大師云:"什么處去?"對云:"飛過去。"大師把政上座耳拽,上座作忍痛聲。大師云:"猶在這里,何曾飛過?"政上座豁然大悟。
這位政上座當為百丈政和尚,亦即百丈惟政。但這個野鴨子的故事后來又被歸入懷海名下,成了"海侍者"悟道因緣。究竟是屬于"政上座"還是"海侍者",暫置不論,然也許這一故事提供了百丈政和尚存在的另一證據。
《祖堂集·藥山和尚》記載,道悟宗智與云巖曇晟為親兄弟,曇晟先出家,為百丈懷海侍者,道悟在家為探官,一日行五百里,恰到百丈莊頭,饑喝不耐,便討飯吃,云巖出來接待,認得是家兄,問知老母已經去世,便帶家兄上百丈,欲同出家。百丈曰:"投某出家則不得。"侍者曰:"作么生即是?"百丈曰:"投師伯處出家。"侍者領去師伯處,具陳前事,師伯便許,兄便投出家。道悟時年四十六歲,因出家較遲,反認親弟為師兄。后來云巖又領道悟入京受戒,之后回到百丈,道悟在百丈處呆了一年,即到藥山,轉從惟儼受學。
這個故事的真假也暫切不論,然從中可以知道當時在百丈山一帶還有一個"師伯",這位師伯也許就是百丈政和尚,為懷海的同門師兄。
然而,《祖堂集·道悟和尚》卻載道悟"依涅 和尚指示而參藥山",這位"涅 和尚"似乎應當就是前文所述的"師伯",而《法正禪師碑銘》卻道法正即是涅 和尚,如此則惟政又和法正的事跡相混淆,未知孰是。
《景德傳燈錄》不僅繼承《祖堂集》之說,認為在百丈懷海之外還有一位與其同門的百丈政和尚,而且明確指出其為百丈惟政,并記載了五則機緣,一是開田因緣,二是老宿問日影因緣,三是與南泉問答因緣,四是僧問佛佛道齊因緣,五是入京遇官人因緣。這表明道原得到了更多的資料,增補了后三則因緣,且知其法名為惟政。
然而正是道原增加的因緣出了問題,被人抓住了把柄!毒暗聜鳠翡洝份d:
師問南泉:"諸方善知識,還有不說似人底法也無?"南泉曰:"有。"師曰:"作么生?"泉云:"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師曰:"憑么則說似人了也。"曰:"某甲即憑么。"師曰:"師伯作么生?"曰:"我又不是善知識,爭知有說不說底法。"師曰:"某甲不會,請師伯說。"曰:"我太煞,與汝說了也。"
這本是禪僧尋常較量的機鋒,惟政設了一個圈套讓南泉鉆,先問有沒有不說給人的法,南泉道有,又問是什么,南泉便講了他慣說的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惟政抓住把柄,說這是說給人的法。如此南泉自相矛盾,說出了不說給人的法,先輸惟政一籌。
《五燈會元》對此亦有記載,其前半段與《景德傳燈錄》所載完全一樣,后半段則大有不同,其云:
(泉)曰:"某甲即憑么,和尚作么生?"師曰:"我又不是善知識,爭知有說不說底法?"曰:"某甲不會,請和尚說。"師曰:"我太煞,與汝說了也。"
比照《傳燈錄》所載,可知問答之人已經悄然換位。細審其意,可知《傳燈錄》所載有誤。
南泉發覺上當,自相矛盾,無可辯解,只好承認失言,道是我確實如此,但他又不甘失敗,又進行反擊,又道就算我有過,你怎么解決這個問題,將這個難題又返還惟政。若依《傳燈錄》,則南泉只是甘心失敗,不再反問,這不大符合南泉的個性。而且果然如此,南泉已經承認失言,不再反擊,惟政就不應繼續追問,而且對方已經做了回答,還要再問,也是語病。將"我又不是善知識,爭知有說不說底法"當作南泉之語也大有問題,上文南泉已經回答說是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又怎么以不知來推托?如此豈不又添一層語病,再來一個自相矛盾!
若依《五燈會元》,則無此過。南泉自知相違,又將皮球踢給惟政,看他如何解決這一難題。惟政便道,我又不是什么善知識,哪知道說不說的法,道是我不會道,心中無這許多葛藤,他在這里非常巧妙地避開了南泉的反問,同時顯示了自性圓滿、心不涉境的境界。南泉見沒難倒惟政,又繼續追問,非要讓惟政也來一個自相矛盾,說出不可說的法來。惟政見其執迷不悟,便道我已經對你說了,你只是充耳不聞。
因此《景德傳燈錄》在記載這段話時有誤,在"某甲即憑么"和"師伯作么生"之間誤加了一個"師曰",將一個人的一段話分成兩個人的話,以至下文主客顛倒,語意混亂。而且由于這一錯誤,被后人抓住了把柄。元刻本《景德傳燈錄》將百丈惟政禪師一條移入百丈海禪師法嗣中,作百丈涅 和尚機緣,理由便是既然惟政"又稱南泉為師伯,則知嗣百丈海公明矣"。(2)
若依《五燈會元》,則應是南泉呼惟政為師伯,盡管其書將"師伯"改為"和尚",仍然是尊稱。然惟政若即法正,其呼呼南泉為師伯還算合乎情理,若惟政與南泉同為馬祖弟子,南泉又怎么能呼其為師伯呢?
其實依唐代口語,師伯未必是指其師之師兄,而是有時與師兄一詞同義。如《祖堂集·曇晟和尚》載:
(洞山)共(密)師伯欲往溈山,直到潭州,過大溪次,師伯先過,洞山雖離這岸未到彼岸時,臨水睹影,大省前事,顏色變異,呵呵地笑。師伯問:"師弟有什么事?"洞山曰:"啟師伯,得個先師從容之力。"
這位密師伯便是潭州神山僧密禪師,也是云巖曇晟的法嗣,他和洞山關系密切,經常結伴游方參學,《景德傳燈錄》卷十五、《五燈會元》卷五皆有其傳。他本是洞山的師兄,洞山卻稱他為師伯(《五燈會元》中洞山亦稱僧密為師伯,《傳燈錄》則改),這表明師伯有時也指師兄,是對同門中年老有德者的尊稱。
因此南泉呼惟政為師伯,表明惟政為馬祖門下的長老,與"政上座"的身份相稱。南泉雖長百丈懷海一歲,但他大歷十二年(777)始受具,夏臘不如懷海,即便惟政即是法正,也不應呼南泉為師伯。
既然師伯有時與師兄義同,那么上文懷海所說的師伯是否也指師兄呢?若然則有可能指的是曇晟的師兄、涅 和尚法正,《祖堂集·道悟和尚》云道悟受涅 和尚啟發,往參藥山,或許為此提供了證據。但細推其理,還是不然,因為據陳詡《塔銘》,法正等得師付囑,"他年紹續,自當流布",這表明法正在元和十三年(818)陳詡作《塔銘》之時尚未正式開法,也許他忙于主持為先師建塔、結集語要等各項活動,在這些任務完成之前無法傳授大法。而且懷海讓曇晟領道悟到師伯處剃度,表明師伯有一個獨立的住處,而依照懷海制訂的禪門新規,作為上座弟子的法正只能在僧堂里與眾僧同住,不可能有獨立的住處。
不僅《傳燈錄》如此,明教契嵩《傳法正宗記》卷七亦云馬祖法嗣有"一曰百丈惟政者",又于懷海法嗣下列"一曰洪州九仙山梵云者,一曰百丈涅 和尚者",此九仙山梵云即是《塔銘》所謂"結集微言,集成語本"、編撰懷海語錄的梵云,表明其后住洪州九仙山。
《祖堂集》載百丈懷海、百丈政、涅 和尚(第二百丈)三人,而未言涅 和尚之法名,也未為其單獨立傳,百丈政也是未得全名。《傳燈錄》載百丈懷海、百丈惟政而不錄涅 和尚!秱鞣ㄕ谟洝啡戮爿d,并將三人明確分立。
根據各種史料,懷海與法正的存在是沒有疑問的,且法正就是涅 和尚,第二百丈。但百丈惟政是否存在則有爭議,似乎青原一系的史料都強調惟政的存在,而屬于南岳一系的《古尊宿語錄》、《林間錄》等都力圖否認惟政的存在,這不由得使人懷疑是否又和兩派的爭端有關。
慧洪《林間錄》卷下謂"《傳燈》所載百丈惟政禪師,又系于馬祖法嗣之列,誤矣。及觀《正宗記》,則有惟政、法正。然百丈第代可數,明教但皆見其名,不能辨而俱存也,今當依柳碑為正"。然慧洪對契嵩的批評不一定成立,契嵩恐怕未必是不能辨其名而俱存,而是經過自己的分析和考查得出的結論,盡管這一結論可能不對慧洪的胃口。
元刻本《景德傳燈錄》從慧洪之說,將百丈惟政的機緣改移入百丈懷海法嗣之中,作百丈涅 和尚機緣,將二者視為一人,以為"雖然惟政、法正二名不同,蓋傳寫之訛耳"(3),并為此做了許多論證。
《古尊宿語錄》懷海部分其出雖晚(4),卻也保存了一些珍貴的資料。其中惟錄懷海機緣語要,對惟政、法正皆未提及,值得注意的是其將《祖堂集》中的野鴨子因緣轉歸懷海,成了"海侍者"得法因緣。其云:
(懷海)一日隨馬祖行次,聞野鴨聲。馬祖云:"什么聲?"師云:"野鴨聲。"良久馬祖云:"適來聲向什么處去?"師云:"飛過去。"馬祖回頭將師鼻便 ,師作痛聲。馬祖云:"又道飛過去!"師與言下有省。
將此與《祖堂集》所載對照,可發現兩處不同,一是強調見野鴨子,一是強調聞野鴨聲;其二,一是強調 耳,一是強調 鼻。細審其理,應是各有所得,各有所失,當是將聞野鴨聲與 耳合在一起為佳。
馬祖之意,是強調耳不聞聲,心不涉境,自性自足,無役于物,這也是禪宗古來相傳的法門。《楞伽師資記》載神秀法語,有云:"汝聞打鐘聲,打時有,未打時有?"又云:"打鐘聲,只在寺內有,十方世界亦有鐘聲不?"都是強調聞性常在,不隨聲遷。一句"飛過去",表明耳隨聲轉,心由境遷,故為馬祖所呵,一負其痛,才知原在這里,何曾遷移。
這則公案,汾陽善昭(947-1024)曾為之作頌(5),表明臨濟宗人早就將其歸到懷海名下,《祖堂集》則強調是政上座得法故事,究竟誰是誰非呢?
歸入惟政名下的機緣率多爭議,如開田因緣,慧洪強調應歸法正,野鴨子因緣,又被認為應歸懷海,這是否意味著惟政直是一位烏有先生,是由懷海和法正二人事跡合在一起編出的人物呢?
《五燈會元》為臨濟宗人普濟之作,該書雖然從慧洪之說,將開田因緣移入百丈涅 和尚名下,但是仍然承認百丈惟政的存在,并且改正了《傳燈錄》的錯誤,這是否表明普濟得到了新的資料,以為百丈惟政的存在為既定事實、不可抹煞呢?
作為懷海師兄的百丈惟政的存在固然有損百丈懷海的地位,這是慧洪最不滿意之處,但青原一系并未在這一問題上大作文章,《祖堂集》即便有誤,也是無心之過,絕非有意作偽。若惟政實有其人,慧洪等人為此費盡心機,試圖抹煞他的存在,也是大可不必的。
值得注意的是,《宋高僧傳》一反《塔銘》之說,以為懷海(720-814)壽九十五歲,元和九年(814)卒,而不道其夏臘,(《傳燈錄》亦然)此說得到絕大多數學者的重視和承認,這就意味著有兩個百丈,一者壽六十六,一者壽九十五。
依前所述,陳詡《塔銘》在這一問題上不會犯錯誤,懷海應為壽六十六歲,這與其早年參馬祖為侍者的情況相符,這就意味著壽九十五者另有其人。那么是否指的是第二百丈法正呢?
法正在從懷海受學前便是寺主,其與懷海年齡相差不會太大倒是事實。但據《法正禪師碑銘》,法正開法度人的時間不長,"年光六易,度眾千余",只有六年,就算他從元和十三年(818)才開法,其卒年應在長慶三年(823),晚懷海十年,則其在懷海去世時就已經八十六歲了,長懷海二十余歲,盡管禪宗也不乏年老者向后生參學的先例,但學生比老師大二十多歲還是讓人覺得匪夷所思,何況讓一個八十六歲的老人受囑傳法呢?
因此,壽九十五的百丈大師另有其人,此人可能就是百丈惟政。《祖堂集》將惟政列在大珠慧海之次,在馬祖門下排第二位,又稱其為政上座,懷海亦尊其為師兄,足以表明他是一位年長有德之人,因此他的壽命可能較長,至九十五歲,后世贊寧不能辨,不知另有一位百丈大師,將此當成懷海的壽命。
惟正之名也不見唐代禪宗史傳,可見他在馬祖門下的地位也不是很高,至于后世,幾被埋沒。一般認為,《祖堂集》最早記載惟政之名,其實未必。
據柳宗元《衡山中院大律師塔銘》,律師希操(732-788)"凡所授教,若惟璦、道郢、靈干、惟正、惠常、誡盈,皆聞人。"其弟子還有興果神 (744-817)、藥山惟儼(745-828)等,二人都是先從希操受戒,后從馬祖學禪(6)。因此這個"惟正"有可能就是百丈惟政。
這一假說是完全有可能成立的。從時間上看,惟正和惟政前后同時。既然惟政的同門神 和惟儼是先從希操受具,再從馬祖參禪,也不能排除他有類似經歷的可能。惟政在馬祖門下被尊為上座,惟正在希操門下為傳法弟子之一,都是當時的"聞人"。
如果惟正就是惟政,就可以非常容易地解決上文提出的疑問了。惟正(政)先從希操受具學律,再參馬祖明心習禪,故一生兼明禪律,而又以律學為主,這與百丈懷海主弘禪法、創立新規是不同的。
惟正也在新吳大雄山住持,但他另有住處,和百丈懷海不雜。懷海住處壁立千尺,十分險絕,故號
百丈,以至百丈成了大雄山的別名,使得在此山別處住持的惟正也被稱為百丈惟政,其事跡也往往和懷海、法正之事相混淆,難以辨別。
盡管懷海和惟正為同門,又同住一山,但二人的思想主張卻大有不同。懷海繼承馬祖的思想,大弘禪法,同時創立百丈規制,主張禪宗擺脫律寺的限制而建立自己的律法。惟正則與之相反,雖然他也是馬祖的弟子,兼弘禪律,卻又以明律度人為主,對于百丈的拋開舊律、另搞一套不愿茍同。但這并不意味著二人關系不好,懷海對師兄惟正相當尊重,惟正也度脫了許多懷海的弟子,使其成為合法的僧徒,如懷海令道悟從惟正出家便是一例。
惟正壽命較長,大概活到九十五歲,或許后于百丈懷海而卒。是故繼懷海住持百丈的上首弟子法正又從惟正受學,結果也成了一名律師,改變了懷海的主張。由于法正一改舊規,轉事律學,使得百丈山失去了原有的特色,再加上法正其后不數年即辭世,使得懷海在百丈的法統不得其傳,法正之后就基本上斷絕了,倒是百丈之外的溈山和黃 反成了懷海禪法的傳播中心,其后又流出溈仰、臨濟二宗,使懷海的地位也隨之不斷上升,最后成了馬祖門下第一人。
綜上所述,歷史上可能確實存在三位百丈大師(7)。由于年代久遠,三師的事跡往往相互混雜,難以分辨,也由此造成了不存在惟正其人的假象。由于資料不足,這一結論尚有待推敲,但愿有更多的學者對這一問題產生興趣,以有助于最后的澄清,解迷團于千載之下,開疑網于萬緒之中。
注釋:
(1)葛兆光《中國禪學思想史》303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
(2)《景德傳燈錄》卷九。
(3)《景德傳燈錄》卷九。
(4)《古尊宿語錄》前言,中華書局1994年版,蕭 父,呂有詳點校。
(5)呂 《中國佛學源流略講》259頁,中華書局1979年版。
(6)徐文明《唐衡岳大律師希操考》。
(7)《祖堂集》卷八" 山和尚"機緣提到"第三百丈",此"第三百丈"可能是法正的弟子,繼法正主持百丈法席,其輩份較 山高一輩,卻與 山 同時,可見也是年高德劭的禪僧,如此則至少有四位號稱百丈的大師。
作者單位:北京師范大學哲學系,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