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時愛讀韓昌黎的文章,特別喜歡《柳子厚墓志銘》。這篇墓志
文情并茂,讀來酣暢痛快。但后來看到有人撰文嘲笑昌黎諛墓,說他
還因此收受事主的銀兩,便有些困惑起來。例如,清初顧炎武在書信
中便直刺韓的為人,認為他評點人物多諛詞:“韓文公文起八代之衰,
若但作《原道》、《原毀》、《爭臣論》、《平淮西碑》、《張中丞
傳后序》諸篇,而一切銘狀概為謝絕,則誠近代之泰山北斗矣;今猶
未敢許也。”顧炎武是清初受人尊敬的一代大儒,一言九鼎,于是,
本來是文壇泰斗,應當請進凌煙高閣的文化偉人,卻因受人之請寫下
那些涉嫌溜須的銘狀,而使人對其人格、對其立身行事的原則產生了
懷疑,靈魂也因而不得超生。這樣的評語聽得多了,韓昌黎的形象在
我的心目中也便一落千丈,為韓愈惋惜,對他的“人格墮落”深表遺
憾!
但是,成年之后,對復雜的世情有了一些體會,思考問題也有了
辯證的方法,有時也會替韓愈設身處地地想一想。韓愈生前才名遠揚,
被尊為文章高手,慕名求為文者必不少,來者都是心有所屬,無非是
要為生者臉上貼金,死者身上抹彩。倘能拒絕,自然無話可說;如果
推卻不掉(大半推不掉),寫起來就由不得作者了,無非是張冠李戴、
無中生有、筆下生花,超度亡靈嘛。雖然仍有發揮的空間,但只有往
好處寫的自由,于是堆砌辭藻、疊床架屋,滿紙溢美之辭。總而言之,
作者已不能考慮筆下所作與其人所為是否相符,而只想讓求文者如何
滿意而去。檢視歷史,可以發現,這樣的尷尬事,并不只是韓愈遇上,
歷代善文者都曾有過受托著文的經歷。清初的魏象樞(1617~1687,
直隸蔚州,今河北薊縣人)官拜刑部尚書,文章寫得也好,求為銘狀
者也不少,讓他苦不堪言。在給友人的信中,他曾發過這樣一番牢騷,
說:“為人作墓志銘,不填事跡,則求者不甘;多填事跡,則見者不
信。其至無可稱述,不得已轉抄匯語及眾家刻本以應之……吾愿世人
生前行些好事,做個好人,勿令作志銘者執筆躊躇,代為遮蓋也。”
面對家屬的要求,捉筆者毫無轉圜余地,只能一味地說好話。留下這
樣的文字,當然心有不甘,萬般無奈,魏象樞便倒過身子,懇請那些
有心要為自己生平粉飾的墓中人生前應當廣結善緣,亦好讓寫墓志者
不必昧著良心、經受著痛苦,寫那些虛假不實的文字。聽著這樣的感
嘆,感受作者心里的委屈,真不是滋味。但是我想,既然一篇墓志可
以將死者做過的那些惡行抹得干干凈凈,信口雌黃,將黑的說成白的,
無原則的吹捧死者,那么,死者生前行事還有什么顧忌?反正千秋功
罪都系于志墓者一枝生花妙筆,而這枝筆又由死者家屬掌握著,一切
都能擺平,行善與作惡還有什么兩樣?如此一想,我覺得韓愈因諛墓
受到的譴責也許過于嚴厲了,諛墓固然不對,但最該受到指責的難道
不是那個不做好事又恬不知恥的墓中人嗎?他們生前不行善,死后要
貼金,逼著懦弱的文人違心寫下那些受人詬病的文字。我想,韓愈在
寫這樣的文章的時候,一定感覺到了家屬惡狠狠盯著的眼睛,你敢輕
舉妄動,也來個實話實說?
然而,細想之下韓愈仍有不可開脫之處,那就是他居然還為此收
受了事主不少白花花的銀子!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諛墓得銀,取之
豈為有道?看來這個韓愈還是不可原諒。
正當我覺得自己已對韓愈形成蓋棺之論的時候,卻又出現了新的
情況,這些情況讓我進一步改變了對韓氏的看法。
不久前,我出席一個學術討論會,遇上了某君。談起現在一些滿
是諛詞的書評,此君一下憤激起來,講了他在這方面的一些經歷,原
來他也是這類書評的炮制者,并正為此而受到良心的責備。他的一席
話使我對韓愈惡劣的印象發生了質的變化。
他說自打從學校畢業后,一直在文壇邊緣掙扎,破帽遮顏,廁身
陋室,與“德馨”全無關系,更不必說高朋滿座,勝友如云了,但因
此十分清靜,思考寫作全然是率性而為,一句話,他是他手中的那枝
筆的主人,寫的都是真性情、真感覺,不必看人臉色行事。后來總算
有了一些成績,便有人來要他寫一些涉及他們及他們的作品的評價性
的文字。登門者笑容可掬,函索者滿紙謙恭,讓我的這位本來生性靦
腆、拙于社交的朋友覺得好象已經收受了人家豐厚的賄物似的,總覺
得欠了別人什么,心虛理虧,再不能推三托四。求評者大抵都說“請
您指教”、“請您批評”。他說,不可否認其中不少人是懷著誠意的,
因為他們對自己及自己的作品并不缺少有根據的自信,寫這類評論文
章在肯定貢獻時,也不妨對不足作些分析。但在另外一些人那里,雖
然嘴里也是說著批評,指教之類的話,但祈盼的眼神里分明含著要求
作者筆下生花的意思,聽話得聽音,要是過于老實,依其所“請”,
真的把瑕疵也一起抖落出來,那后果就很難想象了。朋友說:“我雖
然算不上乖巧,但這點意識還是有的。”于是只好說些言不由衷、甚
違本意的話。他舉例說,比如寫書評,如果確是好書,有所溢美也不
算什么;但伴著微笑向你懷里塞進一本粗制濫造的東西,你敢不意思
意思嗎?明明是論文集,卻要說是專著。為了證明是專著,還得要從
中搜尋出什么邏輯體系來。明明是平庸的涂鴉,偏偏要稱贊它的品位。
為了證明它的檔次,便須從中發掘種種微言大義。他感嘆地說,寫這
樣的書評,不僅苦不堪言,而且因涉嫌溜須,常恐招來物議,心中不
免忐忑。無奈之中想到了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陪著笑臉征詢發表時
是否可以隱去作者真名,亦好減輕一些壓力,然竟不蒙俯允。他終于
意識到,求評者不只是看中那些違心的文字,連他那微不足道的姓氏
的些許可以利用的價值也不肯放過。而他也只好看著這些用他的名字
發表而又實非本意的評論文章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各類報刊上,至于被
評者用這些東西作為評獎、評職稱時的證據也是可以想到的。
聽完朋友的這些話,我覺得他的遭際真的好可憐,也因此有些同
情昌黎先生。私心揣度,像諛墓的文字昌黎不能不寫一樣,送往韓府
的潤格也必不容推辭,因為在求評者眼里,那白花花的銀子其實就是
一條套人脖子的繩索,他們既已盯上了你韓愈,不真正套住你的脖子,
是難以放心,也決不罷休的。世情如此,何容昌黎清高!
寫到這里,我突然想到前些時讀到的明代戲劇家湯顯祖致陸學博
的一封信,湯在信中說:“文字諛死佞生,須昏夜為之。方命奈何?”
于是恍然大悟。原來受人之托評點人物時往好處說,乃千古一理!時
到今天,人們不僅仍然受到傳統慣性的左右,且越來越成為集體無意
識的行為。例如,為死者開追悼會是現在通行的喪儀,對著死者的遺
體,數落他生前的惡行,誰有這個膽量?即使是辯證思維,一分為二,
別人通得過,那些正感受著失去親人的痛苦的家屬能接受嗎?世上的
事情也許本來就不該那么認真。說好的,未必就好,說不好的,未必
不好。像今人為《讀書》評獎一事大較其勁,在我看來似可不必。現
在我對一切經過評估的東西都只是將信將疑,并不十分當真。你的書
沒有評上獎,我并不因此看輕了你;你的書得獎了,我也決不會盲目
頂禮。還是相信自己未經腐蝕的感覺,將東西拿過來,親自讀一讀,
是好是壞,自然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