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清
】王永彬 原著
馬民書 述論
|
|
|
|
|
|
|
|
|
|
|
|
|
|
|
|
137有為與好事
古之有為之士,皆不輕為之士;
鄉黨好事之人,必非曉事之人。
[述論]
有為之士不輕為,在不為小事、瑣事,不輕易許諾立愿,而在做大事、要事上“立長志”
。凡事有大小輕重,世事之多不可勝數,而人的精力有限,生命有數。如凡事皆做,把有限
的精力和寶貴的光陰花費在無足輕重的瑣事之上,這豈不是浪費?有為之士又怎么能有為呢?
做事之先,必要立志,即所謂下定決心。立志,乃是人之緊要處。有為之士必是有志之
人,“不輕為”即不輕易地許諾立愿、定下決心!坝兄局肆㈤L志,無志之人常立志!
樹立志向,確定人生追求,必須能洞悉社會與自我。一旦立下志愿,就不可輕易改弦易轍。
為人處事,不可輕率答應事情。一旦答應下來,便是要一諾千金,并且踐諾到底。做大事、
要事,是指做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對國家影響重大,具有決定作用的事。
可見,有為之士亦有差等,并不是地位顯赫之人,才有大事要事去做的。普通人士,亦
有其自己的大事要事可為的。學生讀書即為大事,主婦持家便是要事;將軍謀劃是大事,士
兵習武是就是要事;治理社稷江山對于君王來說是頭等大事,不誤農時多打糧食對于農民來
說便是要緊之事。
做大事而不做小事,是指不做無意義的瑣碎小事,并不是凡小事皆不做。大事所成,在
于日積月累;若干小事,必將鑄成大事。如果只是一味追求做所謂大事,而不肯于細微之處
見精神,從跬步積累致長遠,則小事不去做而大事卻不成。有為之士不輕為,其真諦在一旦
做事便腳踏實地,孜孜以求,以小積大。
為何“非曉事之人”,又倒是“好事之人”呢?好事之徒在不明事理,不懂真理,且目
光短淺,胸無大志,好事為其無知淺薄所致。明析事理,是一個十分艱苦復雜的過程。必得
有深厚的知識,非凡的能力,恒久的意志。好事之徒,豈有這種稟賦與耐性?
由于無知,在這些人眼里,天下無不可為之事,因而輕浮草率行事;由于不知深淺,這
些人又感到天無難成之事,因而又冒失莽撞;由于無能,這樣的人又只得做那些雞毛蒜皮的
小事。
有為之士,好事之人,雖皆為的是做事,然則差之天壤:有為之士為事,可謂“寶珠一
粒難求”;好事之人做事,可謂“塵沙萬斛易得”。
|
|
|
中國社會出版社
|
|
|
總策劃 李安綱
林曉靖 主 j編 李安綱 劉廳耀 副主編 趙曉鵬
馬民書 | |
|
|
|
|
|
|
版式: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