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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
】王永彬 原著
馬民書 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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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處事與用功
處事要代人作想,
讀書須切己用功。
[述論]
事不能“私”處,“私”處必有非;書不能代讀,代讀非學問。因此,處理事情要多替別
人著想,讀書求知要靠自己切實用功。
世界上任何事情的處理都不是孤立的個人行為。因為“人的本質并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
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無論在物質生活方面還是在精神生活方
面,人離開社會都不能“獨立為生”。人的本質的社會性決定了人事處理的社會性。就某一
件事而言,“我”可以是處事的主體,但它決不可能既是主體又是客體。“我”必然要與“
你”或“他”發生物質的、精神的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唯我”必然排他,“全己”必然
損人。
事實上,有的人在利益關系上,往往是“一事當前,先替自己打算”;有的人在對待婚姻
戀愛問題上,一味追求個人的幸福甜美的目的,就已把辛酸苦果強加于他人;有的人在以我
為中心,精心設計自我的藍圖的目的,也就踩在了別人的肩膀上。
這樣的人是狹隘猥瑣、私欲膨脹,沒有脫離低級趣味的人。這樣的人,不僅會成為精神上
自我萎縮的乞丐,而且在長遠利益上是吝小虧大,窘迫無支的。可見,欲以成為一個大寫的
人,就應在時時處處事事想到別人,把困難留給自己,把方便讓給別人。
事可托人代勞,過可為人代受;障可求人代除,難可攀援同當;河可借舟泛過,橋可為人
架起,但唯有書,既不可為人代讀,也不可讓代讀,也不可讓人代讀。因為:其一,讀書是
在“讀志”。志不能托人代立,誠然書不能托人代讀。讀書本身就是一種志向與毅力交織的
艱苦勞動,業有所為必讀書,讀有所成必苦攻。蘇秦的“刺股”勵學,匡衡的“鑿壁”借光,
車胤的“囊螢”夜學,孫康冬夜“映雪”,司馬光“警枕”苦讀,等等,都說明,沒有自我
的頑強拼搏,堅韌不拔的奮戰精神,是不可能讀好書的。
其次,讀書是在“讀心”。心不能讓人代使,故書也不能讓人代讀。“學而不思則罔,思
而不學則殆。”不讀書,只面壁思索,思的只有壁面而已;而只讀書,不思考,也只能得幾
個字形符號,不可能把知識變成自己頭腦里的東西。有的人藏書頗豐,但自己不讀,便不是
自己手中的書;讀了不思,也不是自己心得的書。
因此,讀書必須立其志、用其心、盡其力,才能有所立、有所成、有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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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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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策劃 李安綱
林曉靖 主 j編 李安綱 劉廳耀 副主編 趙曉鵬
馬民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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