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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呂坤
原著
李安綱 趙曉鵬 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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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刀劍與寇仇
殺身者不是刀劍,不是寇仇,乃是自家心殺了自家。
[述論]
殺害自己身體的不是什么刀槍劍戟,不是什么賊寇仇人,乃是自己的心靈殺害
了自己的。
人類造出兵器的目的,是為了漁獵捕食,是為了對付動物。但到了后來,因為
利益分配上的多寡貧富,于是這些兵器便開始對準了自己的同類。可見,使用兵器
的目的,是要爭奪財富和利益。如果自己不去參與財富與利益的爭奪,則刀劍與兵
器等還會有什么作用呢?
寇是賊寇,是要搶劫掠奪他人財富和利益的人;仇是仇人,是在爭奪利益當中
的對手;刀劍是殺人的武器,殺人的目的也是為了爭奪利益。這一切爭奪廝殺的出
發(fā)點都是利益,也只有利益才會使我們?yōu)橹畩^斗。在奮斗的過程中,不是人死就是
我活,不是人活就是我死,沒有什么可以調(diào)和的。
刀劍能夠殺人,但人卻從來沒有埋怨過刀劍。我自己在社會上的處境,決不在
于他人,而在于自我的態(tài)度。我們要與他人為敵,則天下無不是敵人;我們以朋友
處天下的任何人,則無處不是自家人。別人爭名奪利而我們自覺謙讓,任他怎么去
爭,也會與我無關,更不要說惹上什么殺身之禍了。所以說,招上殺身之禍的,就
是自己的名利之心。
有了名利之心,才會去爭奪,才會跳進那充滿了危機的利害漩渦之中。自己要
競爭,要打敗自己的對手,所以也照樣會被人打敗。自己想殺人的時候,別人也在
想著殺害自己。所以,最終殺害自己的還是自己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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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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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策劃 李安綱
林曉靖 主 j編 李安綱 劉廳耀 副主編 趙曉鵬
馬民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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