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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利戡
南治平
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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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陽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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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一覽--《綿陽通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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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高祖元年乙未(前206)
十月,丁亥朔。是月沛公劉邦入關至霸上,秦王子嬰降。五星聚于東井。
正月,丙辰朔。
是年,沛公劉邦入咸陽,還軍霸上,除秦苛法。并遣兵守函谷關。項籍
攻破之。遂屠咸陽,殺子嬰。掘始皇冢。大掠而東。項籍尊楚懷王為義帝,
自立為西楚霸王,立沛公為漢王。漢王領有巴、蜀、漢中四十一縣之地。都
南鄭。漢王以蕭何為丞相,遣張良歸韓。西楚殺韓王成,張良復歸漢。
漢·高祖二年丙申(前205)
十月,辛已朔。
正月,庚戌朔。
六月,關中大饑,米每斛值萬錢,人相食,死者過半,令民就食蜀中。
十月,甲戌晦,日食。
十一月,漢王劉邦收諸侯,還守成皋、滎陽。收蜀、漢之粟,深溝壁壘,
分卒守徼乘塞。楚人深入敵國八九百里,使老弱轉運糧食于千里之外,漢堅
守不動,楚攻而不得進。
癸卯晦,日食。
漢·高祖三年丁酉(前204)
十月,乙巳朔。
正月,甲戌朔。
七月,有星孛于大角。
漢·高祖四年戊戌(前203)
十月,庚子朔。
正月,戊辰朔。
八月,項羽與漢約,中分天下,以洪溝為界,東為楚,西為漢。
十二月,項王至垓下,兵少,食盡。漢兵圍之數重,項王夜聞四面楚歌,
乃大驚。則夜起飲于帳中,悲歌慷慨,泣數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視。項
王乘其駿馬名騅,馳走,隨者八百余,至烏江。烏江亭長船待項王,謂項
王道:“江東雖小,地方千里,有眾數十萬人,亦足王。愿大王急渡,今獨
我有船,漢軍至,則無以渡。”項王笑道:“天之亡我,我何渡為?且籍與江
東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無一人還。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
縱彼不言,籍亦愧于心。”乃以所乘騅馬賜亭長,令皆下馬步行,短兵接戰。
身受數十余創。顧見漢司馬呂馬童道:“若非吾故人!”馬童面之,指示中郎
騎王翳道:“此乃項王。”項王道:“吾聞漢購我頭千金,邑萬戶,吾為若德。”
乃自刎而死。王翳取其頭,余騎相爭項王,相殺者數十人。最后,楊喜、呂
馬童、呂勝、楊武各得其一體,五人共會其體皆是,故分其尸,封五人皆為
列侯。
漢·高祖五年己亥(前202)
十月,甲午朔。
正月,癸亥朔。
二月,甲午(初三),諸侯上疏,請尊漢王為皇帝。漢王即皇帝位于汜水
之陽。
漢·高祖六年庚子(前201)
十月,戊午朔。
正月,丙戌朔。
是年,分置郡縣,蜀郡分置廣漢郡。涪縣、妻阝縣、剛氐道在廣漢郡
境內。涪縣故城在今綿陽市涪城區,妻阝縣故城在今三臺縣南妻阝江鄉,
剛氐道故城在今平武縣古城鎮。
漢高祖厲行節儉,約法省禁,天子不具醇駟,將相或乘牛車;輕田租,
什五而稅一;量吏祿,度官用,以賦于民;而山川、園池、市肆租稅之入。
自天子至封君湯沐邑,皆各為私奉養,不領于國家之經費。
漢·高祖七年辛丑(前200)
十月,壬子朔。
正月,辛已朔。
漢·高祖八年壬寅(前199)
十月,丁未朔。
正月,乙亥朔。
閏九月,辛丑朔。
漢·高祖九年癸卯(前198)
十月,辛未朔。
正月,己亥朔。
六月,乙未晦,日食。
漢·高祖十年甲辰(前197)
十月,乙丑朔。
正月,癸巳朔。
閏九月,己未朔。
漢·高祖十一年乙巳(前196)
十月,己丑朔。
正月,丁巳朔。
六月,令士卒入蜀。
漢·高祖十二年丙午(前195)
十月,癸未朔。
正月,壬子朔。
四月,甲辰(廿五日)高祖崩于長樂宮,年五十三歲。
五月,己已(二十日),太子盈即位,是為惠帝。
漢·惠帝元年丁未(前194)
十月,戊寅朔。
正月,丙午朔。
閏九月,壬申朔。
漢·惠帝二年戊申(前193)
十月,辛丑朔。
正月,庚午朔。
漢·惠帝三年己酉(前192)
十月,丙申朔。
正月,甲子朔。
漢·惠帝四年庚戌(前191)
十月,庚寅朔。
正月,己未朔。
閏九月,乙酉朔。
漢·惠帝五年辛亥(前190)
十月,甲寅朔。
正月,癸未朔。
漢·惠帝六年壬子(前189)
十月,戊申朔。
正月,丁丑朔。
閏九月,癸卯朔。
漢·惠帝七年癸丑(前188)
十月,壬申朔。
正月,辛丑朔。日食。
八月,戊寅(十一日),惠帝崩于未央宮(年24歲)。
九月,呂后臨朝稱制。
初,呂太后命張皇后取他人之子養之,而殺其母,以為太子。惠帝葬畢,
太子即位,年幼,太后臨朝稱制。
漢·高后元年甲寅(前187)
十月,丁卯朔。
正月,乙未朔。
漢·高后二年乙卯(前186)
十月,辛酉朔。
正月,庚寅朔。
六月,丙戌晦,日食。
七月,行八銖錢。
閏九月,乙卯朔。
漢·高后三年丙辰(前185)
十月,乙酉朔。
正月,甲寅朔。
漢·高后四年丁巳(前184)
十月,乙卯朔。
正月,戊申朔。
漢·高后五年戊午(前183)
十月,甲戌朔。
正月,壬寅朔。
閏九月,戊辰朔。
漢·高后六年己未(前182)
十月,戊戌朔。
正月,丙寅朔。
四月,行五分錢。即莢錢。
漢·高后七年庚申(前181)
十月,壬辰朔。
正月,辛酉朔。己丑(廿九日)日食。
漢·高后八年辛酉(前180)
十月,丙戌朔。
正月,乙卯朔。
七月,辛巳(三十日)太后崩于未央宮。諸呂為亂,朱虛侯章等平諸呂之
亂。諸大臣共謀迎高帝子代王恒。
閏九月,己酉晦(廿九日)代王恒至長安,即皇帝位。是為文帝。
漢·文帝元年壬戌(前179)
十月,庚戌朔。
正月,己卯朔。
漢·文帝二年癸亥(前178)
十月,乙巳朔。
十一月,癸卯晦,日食。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
之不逮。”
正月,癸酉朔。丁亥(十五日),詔開藉田,皇帝親耕,以為天下民之表
率。文帝即位,躬修節儉,思安于百姓。時民近戰國,皆背本趨末,太中大
夫賈誼上疏道:“管子曰:‘倉稟實而知禮節。’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
未之嘗聞。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饑;一女不織,或受之寒。’生之
有時,而用之無度,則物力必屈。古之治天下,至纖至悉也。故其蓄積足恃。
今背本而趨末,食者甚眾,是天下之大殘也。淫侈之俗,日日以長,是天下
之大賊也。殘賊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將泛,莫之振救。生之者甚少,而靡
之者甚多,天下財產何得不厥。漢之為漢,幾四十年矣,公私之積,猶可哀
痛。失時不雨,民且狼顧;歲惡不入,請賣爵、子。既聞耳矣。安有為天下
阽危者若是而上不驚者。世之有饑穰,天之行也,禹、湯被之矣。即不幸有
方二三千里之旱,國復以相恤?卒然邊境有急,數十百萬之眾,國胡以饋之?
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擊,罷夫羸老易子而咬其骨。政治
未必通也。遠方之能疑者并舉而爭起矣。乃駭而圖之,豈將有及乎?夫積貯
者,天下之大命也。茍粟多而財有余,何為而不成?以攻則取,以守則固,
以戰則勝。懷敵附遠,何招而不至?今毆民而歸之農,皆著于本,使天下各
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轉而綠南畝,則蓄積足而人樂其所矣。可以為富安天
下,而直為此廩廩也,竊為陛下惜之。”文帝覽而感其言,始開藉田,躬耕
以勸百姓。
閏九月,己亥朔。
漢·文帝三年甲子(前177)
十月,己巳朔。丁酉晦(廿九日),日食。
十一月,丁卯晦,日食。
正月,丁酉朔。
漢·文帝四年乙丑(前176)
十月,癸亥朔。
正月,辛卯朔。
漢·文帝五年丙寅(前175)
十月,丁巳朔。
正月,丙戌朔。
二月,行四銖錢。文帝以五分錢太輕,更鑄四銖錢,文亦曰“半兩”。
閏九月,壬子朔。
漢·文帝六年丁卯(前174)
十月,辛巳朔。
正月,庚戌朔。
漢·文帝七年戊辰(前173)
十月,丙子朔。
正月,甲辰朔。
漢·文帝八年己巳(前172)
十月,庚午朔。
正月,己亥朔。
夏,長星出于東方。
漢·文帝九年庚午(前171)
十月,癸亥朔。
正月,壬戌朔。
漢·文帝十年辛未(前170)
十月,戊子朔。
正月,丁巳朔。
閏九月,癸未朔。
漢·文帝十一年壬申(前169)
十月,壬子朔。
正月,辛巳朔。
漢·文帝十二年癸酉(前168)
十月,丙午朔。
正月,乙亥朔。
三月,賜農民租稅之半。明年除民田租稅。
晁錯上疏道:“圣王在上,而民不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
為開其資財之道也。故堯、禹有九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無捐瘠者,以
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海內為一,土地人民之眾,不避禹、湯,加以亡天災
數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余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盡墾,
山澤之利未盡出也;游食之民,未盡歸農也。民貧則奸邪生,貧生于不足,
不足生于不農,不農則不地著,不地著則離鄉輕家。民如鳥獸,雖有高城深
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輕。饑之于食,不待甘旨。
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制衣則寒。夫腹饑不得
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
故務民于農桑,簿賦斂,廣畜積,以實倉廩,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民
者在上所以牧之,趨利如水走下,四方無擇也。夫珠玉金銀,饑不可食,寒
不衣,然而眾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為物輕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
海內,而亡饑寒之患,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盜賊有所勸,亡逃
者得輕資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長于時,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數石之
重,中人弗勝,不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谷而賤
金玉。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
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春不得
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無日休
息。又私自送往迎來,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
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當其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
之息,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
坐列販賣,操其奇贏,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
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農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
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千里游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縞。
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巳富貴矣。
尊農夫,農夫巳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
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
而已矣。欲民務農,在于貴粟,貴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
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
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
損有余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順于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
民賦少,三曰勸農功。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
備也,故為復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
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
夫以上,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
口而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
也。使天下人入粟于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帝從
其言,乃下詔賜民是年租稅之半,明年除民田租稅。
漢·文帝十三年甲戌(前167)
十月,辛丑朔。
正月,己巳朔。
二月,除肉刑。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詔逮系長安獄。其少女緹
縈上書道:“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
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后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繇。妾愿沒入官婢,以贖父
刑罪,使得自新。”帝憐其意。下詔云:“《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
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無繇至,朕甚憐之。夫
刑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
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輕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為令。”
六月,除田租稅。詔曰:“農天下本,務莫大焉。今勤身從事,而有租
稅之賦,是為本末者,無以異也,其于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
閏九月,乙未朔。
漢·文帝十四年乙亥(前166)
十月,乙丑朔。
正月,癸巳朔。
漢·文帝十五年丙子(前165)
十月,己未朔。
正月,戊子朔。
漢·文帝十六年丁丑(前164)
十月,癸丑朔。
正月,壬午朔。
閏九月,戊申朔。
漢·文帝后元元年戊寅(前163)
十月,丁丑朔。
正月,丙午朔。
漢·文帝后元二年己卯(前162)
十月,壬申朔。
正月,庚子朔。
漢·文帝后元三年庚辰(前161)
十月,丙寅朔。
正月,乙未朔。
閏九月,庚申朔。
漢·文帝后元四年辛巳(前160)
十月,庚寅朔。
正月,己未朔。
四月,丙寅晦,日食。
漢·文帝后元五年壬午(前159)
十月,甲申朔。
正月,癸丑朔。
閏九月,己卯朔。
漢·文帝后元六年癸未(前158)
十月,戊申朔。
正月,丁丑朔。
漢·文帝后元七年甲申(前157)
十月,癸卯朔。
正月,辛未朔。
六月,己亥朔,帝崩于未央宮。丁未(初九日)太子啟即皇帝位。是為景
帝。
漢·景帝元年乙酉(前156)
十月,丁酉朔。
正月,丙寅朔。
五月,復收民田半租,三十而稅一。文帝十三年盡蠲除農田之租稅,今
復收半租,屢敕令有司以農為務,民遂安居樂業。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
家無事,非遇水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盡滿,府庫余財。京師之錢累
百鉅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于外,腐敗不可食。
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乘牝者扌賓而不得會聚。守閭閻者食
粱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于是罔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
并兼豪黨之徒以武斷于鄉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爭于奢侈,室廬車服
僭上亡限。物盛而衰,固其變。
閏九月,辛卯朔。
漢·景帝二年丙戌(前155)
十月,辛酉朔。
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正月,庚寅朔。
八月,彗星出東北。熒惑逆行守北辰,月出北辰間,歲星逆行天庭中。
是歲,司馬相如從游于梁孝王。
梁孝王以竇太后少子之故而有寵,王四十余城,居天下膏腴之地。賞賜
不可勝計,府庫金銀巨萬,珠玉寶器多于京師。筑東苑,方三百余里,廣睢
陽城七十余里,大治宮室,為復道,自宮連屬于平臺三十余里。招延四方豪
俊之士,司馬相如與焉,從之游。每入朝,上使使持節以乘輿駟馬迎于關下。
入則侍上同輦,出則同車,射獵上林中。因上疏請留,且半歲。梁侍中、郎、
謁者著籍引出入天子殿門,與漢宦官無異。
漢·景帝三年丁亥(前154)
十月,乙卯朔。
正月,甲申朔。乙巳(廿二日),長星出西方。
二月,壬午晦,日食。
漢·景帝四年戊子(前153)
十月,庚戌朔。
正月,戊寅朔。
閏九月,甲辰朔。
漢·景帝五年己丑(前152)
十月,甲戌朔。
正月,壬寅朔。
漢·景帝六年庚寅(前151)
十月,戊辰朔。
正月,丁酉朔。
閏九月,壬戌朔。
漢·景帝七年辛卯(前150)
十月,壬辰朔。
十一月,庚寅晦,日食。
正月,庚申朔。
漢·景帝中元元年壬辰(前149)
十月,丙戌朔。
正月,乙卯朔。
漢·景帝中元二年癸巳(前148)
十月,辛巳朔。
正月,己酉朔。
四月,有星孛于西北。
九月,甲戌晦,日食。
閏九月,乙亥朔。
漢·景帝中元三年甲午(前147)
十月,甲辰朔。
正月,癸酉朔。
九月,有星孛于西北。戊戌晦,日食。
漢·景帝中元四年乙未(前146)
十月,己亥朔。
正月,丁卯朔。
漢·景帝中元五年丙申(前145)
十月,癸巳朔。
正月,壬戌朔。
閏九月,戊子朔。
漢·景帝中元六年丁酉(前144)
十月,丁巳朔。
正月,丙戌朔。
七月,辛亥晦,日食。
漢·景帝后元元年戊戌(前143)
十月,辛亥朔。
正月,庚辰朔。
七月,乙巳(廿九日)日食。
漢·景帝后元二年己亥(前142)
十月,丙午朔。
正月,甲戌朔。
閏九月,庚子朔。
漢·景帝后元三年庚子(前141)
十月,庚午朔,日食。
十二月,五星逆行守太微,月貫天廷中。
正月,戊戌朔。甲子(廿七日),景帝崩于未央宮(年48歲)。太子徹即
皇帝位,時年十六歲。
漢·武帝建元元年辛丑(前140)
十月,甲子朔。
正月,癸巳朔。
二月,行三銖錢。重量與文同。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年八十復二算,
九十復甲卒。
閏九月,己未朔。
漢·建元二年壬寅(前139)
十月,戊子朔。
正月,丁巳朔。
二月,丙戌朔,日食。
四月,有星如日,夜出。
漢·建元三年癸卯(前138)
十月,壬午朔。
正月,辛亥朔。
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九月,丙子晦,日食。
是歲,司馬相如應召于朝廷。
武帝初即位,即招選天下文學才智之士,待之以禮,超格擢拔,四方應
招之士多上書言得失,自眩鬻者以千計,武帝簡拔俊異者重用之。司馬相如
于是歲寵用。常在左右,每令與大臣辯論,中外相應以義理之文,大臣數屈。
相如特以辭賦得幸。上以俳優畜之,雖數賞賜,終不任以事。
漢·建元四年甲辰(前137)
十月,丁丑朔。
正月,乙巳朔。
九月,有星孛于東北。
閏九月,辛未朔。
漢·建元五年乙巳(前136)
十月,辛丑朔。
正月,己巳朔。罷三銖錢,行半兩錢。
漢·建元六年丙午(前135)
十月,乙未朔。
正月,甲子朔。
八月,有星孛于東方,長竟天。
漢·元光元年丁未(前134)
十月,己丑朔。
十一月,郡國始舉孝廉一人。
正月,戊午朔。
七月,癸未(廿九日),日食。
閏九月,甲申朔。
漢·元光二年戊申(前133)
十月,癸丑朔。
正月,壬午朔。
九月,令民大酉甫五日。
漢·元光三年己酉(前132)
十月,戊申朔。
正月,丙子朔。
閏九月,壬寅朔。
漢·元光四年庚戌(前131)
十月,辛未朔。
正月,庚子朔。
漢·元光五年辛亥(前130)
十月,丙寅朔。
正月,甲午朔。
夏,發巴蜀治南夷道。時巴、蜀、廣漢、犍為四郡數歲道不通,士罷餓,
暑濕死者甚眾,西南夷又數反,每發兵興擊,費巨萬而無功。帝詔公孫弘使
視治西南夷道。
漢·元光六年壬子(前129)
十月,庚申朔。
冬,初算商賈車船。
正月,己丑朔。
閏九月,乙卯朔。
漢·元朔元年癸丑(前128)
十月,甲申朔。
正月,癸丑朔。
漢·元朔二年甲寅(前127)
十月,己卯朔。
正月,丁未朔。
三月,乙亥晦,日食。
漢·元朔三年乙卯(前126)
十月,癸酉朔。
正月,壬寅朔。
閏九月,丁卯朔。
漢·元朔四年丙辰(前125)
十月,丁酉朔。
正月,乙丑朔。
漢·元朔五年丁巳(前124)
十月,辛卯朔。
正月,庚申朔。
漢·元朔六年戊午(前123)
十月,丙戌朔。
正月,甲寅朔。
閏九月,庚辰朔。
漢·元狩元年己未(前122)
十月,庚戌朔。
是月,武帝行幸于雍,祠五,獲白麟獸,一角而足有五蹄。有司言:
“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數,一元曰建,二元以長星曰光,今元以郊得
一角獸曰狩云。”用年號紀年實始于此。
五月,乙巳晦,日食。
五月,帝聞大宛、大夏及安息等國,乃令張騫因蜀、犍為發間使王然于
等四道并出,出冉、、徙、邛,指求身毒國。
漢·元狩二年庚申(前121)
十月,甲辰朔。
正月,壬申朔。
閏九月,戊戌朔。
漢·元狩三年辛酉(前120)
十月,戊辰朔。
正月,丙申朔。春有星孛于東方。
是歲,使司馬相如等為詩賦。
初,得神馬于渥洼水中,武帝始置樂府,令司馬相如等為詩賦;以宦者
李延年為協律都尉,佩二千石印,弦次初詩以合八音之調。詩多《爾雅》之
文,通一經者不能知其詞,必集會《五經》家相與共習之,乃能通其意。
漢·元狩四年壬戌(前119)
十月,壬戌朔。
是冬,行皮幣,令郡縣官銷半兩,更鑄三銖錢。
初,有司奏言:“縣官用度太空,而富商大賈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
不顧國家之急,請更錢造幣以贍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是時,禁苑有白
鹿,而少府多銀、錫,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繢,為皮幣,直四十萬。王
侯、宗室、朝覲、聘享必以皮幣薦璧,然后得行。又造銀、錫為白金三品:
大者圜之,其文以龍,直三千;次方之,其文馬,直五百;小者橢之,其文
龜,直三百。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銖錢,盜鑄者罪皆以死;而吏民盜鑄
白金者,不可勝數。
正月,辛卯朔。
春,有星孛于東北。
夏,有長星出于西北。
漢·元狩五年癸亥(前118)
十月,丙辰朔。
正月,乙酉朔。
三月,罷三銖錢,更鑄五銖錢頒行。
閏九月,辛亥朔。
漢·元狩六年甲子(前117)
十月,庚辰朔。是歲冬,雨水,無冰。
正月,己酉朔。
四月,鑄錢濫行。
初,以銀、錫鑄白金三品,銷三銖錢,行五銖錢后,禁吏民私鑄,犯者
罪死。然坐盜鑄金錢罪死者達數十萬人,未被察覺者不可勝計,鑄錢濫行,
犯者眾,吏不能盡誅。
漢·元鼎元年乙丑(前116)
十月,乙亥朔。
正月,癸卯朔。
六月,得寶鼎于河東汾水上,因是改元。赦天下,大酉甫五日。
是年,置梓潼縣,轄有今梓潼、劍閣二縣及江油市北部地域。
漢·元鼎二年丙寅(前115)
十月,己巳朔。
正月,戊戌朔。
是歲,頒行三官(均輸、鐘官、辨銅令)錢。
自白金流行,至今稍賤,民不以為寶,乃廢白金流通。并禁郡、國鑄錢。
專令上林三官鑄錢。令天下非三官鑄錢不得流通于市。民鑄錢益少,因鑄費
與錢值相當。惟真工、大奸乃盜為之。
閏九月,甲子朔。
漢·元鼎三年丁卯(前114)
十月,癸巳朔。
正月,壬戌朔。
漢·元鼎四年戊辰(前113)
十月,丁亥朔。
正月,丙辰朔。
閏九月,壬午朔。
漢·元鼎五年己巳(前112)
十月,辛亥朔。
十一月,辛巳朔,冬至。
正月,庚辰朔。
四月,丁丑晦,日食。
漢·元鼎六年庚午(前111)
十月,丙午朔。
是月,平西南夷,以冉之地置汶山郡,(今平武北部及北川縣屬之)。
其地險阻,有麻田,出名馬,牛、羊、漆、蜜。氐人勇戇,貪貨死利,居于
河池,一名仇池。方百頃,四面陡絕,數為邊患,郡縣討之,則依固自守。
漢·元封元年辛未(前110)
十月,庚子朔。
正月,戊辰朔。
秋,有星孛于東井,后十余日,有星孛于三臺(星名)。
閏九月,甲午朔。
是年,封泰山,禪梁父,改元元封。
漢·元封二年壬申(前109)
十月,甲子朔。
正月,壬辰朔。
漢·元封三年癸酉(前108)
十月,戊午朔。
正月,丁亥朔。
七月,武都氐反,徙分于酒泉。
漢·元封四年甲戌(前107)
十月,癸丑朔。
正月,辛已朔。
閏九月,丁未朔。
漢·元封五年乙亥(前106)
十月,丁丑朔。
正月,乙巳朔。
是歲,置益、涼、冀、幽、并、兗、徐、青、揚、荊、豫,交趾、朔方
十三州刺史部。廣漢郡屬益州刺史部。
漢·元封六年丙子(前105)
十月,辛未朔。
正月,己亥朔。
閏九月,乙丑朔。
漢·太初元年丁丑(前104)
十月,乙未朔。
十一月,甲子朔。
十二月,甲午朔。
正月,癸亥朔。
五月,造太初歷,以正月建寅月為歲首。
初,大中大夫公孫卿、壺遂、太史令司馬遷等言:“歷紀壞廢,宜改正
朔”《禮記·疏》:“周建子,商建丑,夏建寅,改正也。周夜半,商雞鳴,
夏平旦,易朔也。”武帝詔兒寬與博士賜等共議,以為宜用夏正。漢初沿秦
正,以建亥之月為歲首。遂詔公孫卿、壺遂、司馬遷共造太初歷。司馬遷等
以上元泰初四千六百十七歲至于元封七年,復得閼逢攝提格之歲,仲冬十一
月甲子朔旦,冬至,月在建星,太歲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募治歷者更造
密度,各自增減,以造漢太初歷。于是鄧平及洛下閎等運算,以律起歷,閎
與鄧平所治同,遂詔用《漢太初歷》,以正月斗杓初昏建寅之月為歲首,癸
亥之日為正朔。色尚黃,數用五(土數五,漢以土德,故色黃數五),定官名,
協音律。
漢·太初二年戊寅(前103)
正月,丁巳朔。
漢·太初三年己卯(前102)
正月,辛亥朔。
閏六月,戊申朔。
漢·太初四年庚辰(前101)
正月,乙亥朔。
漢·天漢元年辛已(前100)
正月,庚午朔。因連年頻頻出現旱災。以《詩·大雅·云漢》周大夫仍
叔美周宣王遇旱災,修德勤政而致雨。故改元天漢,以祈甘雨。
漢·天漢二年壬午(前99)
正月,甲子朔。
閏三月,癸已朔。
漢·天漢三年癸未(前98)
正月,戊子朔。
漢·天漢四年甲申(前97)
正月,壬午朔。
閏十二月,丁丑朔。
漢·太始元年乙酉(前96)
正月,丙午朔。以蕩滌天下,與民更始,故改元太始。
漢·太始二年丙戌(前95)
正月,庚子朔。
漢·太始三年丁亥(前94)
正月,乙未朔。
閏九月,辛酉朔。
漢·太始四年戊子(前93)
正月,己未朔。
十月,甲寅晦,日食。
漢·征和元年己丑(前92)
正月,癸丑朔。以征伐四夷天下和平,而改元征和。
漢·征和二年庚寅(前91)
正月,戊申朔。
閏五月,乙亥朔。
漢·征和三年辛卯(前90)
正月,辛未朔。
漢·征和四年壬辰(前89)
正月,丙寅朔。
二月,丁酉(初三),天無云而雷者三,隕石二枚于雍縣,其色如。
六月,行代田法。武帝說道:“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
不可追悔,自今事有傷害百姓,糜費天下者,悉罷之。”田千秋道:“方士言
神仙者甚眾,而無顯功,臣請皆罷斥遣之。”武帝道:“大鴻臚言是也。”于
是,全罷諸方士。后,每對群臣自嘆:“昔時愚惑,為方士所欺。天下豈有
仙人,盡妖妄耳。節食服藥,差可少病而已。”丁巳(廿五日),以大鴻臚田
千秋為丞相,封富民侯。以民休息,思富養民。又以趙過為搜粟都尉,行代
田法:一畝三畎,歲代處,故稱代田。后稷始畎田,以二耜為耦,廣一尺深
一尺為畎,長終畝。一畝三畎,一夫三百畎。播種于三畎中。用耦犁,二牛
三人,一年之收常過縵田畝一斛以上,善者倍之。趙過教田太常、三輔,大
農置工巧奴從事,為作田器。郡守遣縣令長、三老、力田及里父老善田者受
田器,學耕種。其耕耘之器具皆便巧,用以教民,用力少,而得谷多,民皆
使用。
漢·武帝后元元年癸巳(前88)
正月,庚申朔。
閏正月,庚寅朔。
漢·武帝后元二年甲午(前87)
正月,甲申朔。武帝幸五柞宮。
二月,丁卯(十四日)崩于五柞宮(年71歲)。太子弗陵于戊辰(十五日)
即皇帝位。是為昭帝。
七月,有星孛于東方。
漢·始元元年乙未(前86)
正月,戊寅朔。
夏,益州夷廿四邑,三萬余人反。遣水衡都尉呂破胡募吏民及發犍為、
蜀郡精勇奔命往擊,大破之。
閏十月,甲戌朔。
冬,無冰。
漢·始元二年丙申(前85)
正月,壬寅朔。
漢·始元三年丁酉(前84)
正月,丁酉朔。
二月,有星孛于西北。
十一月,壬辰朔,日食。
漢·始元四年戊戌(前83)
正月,辛卯朔。
春,西南夷姑繒、葉榆反,遣水衡都尉呂辟胡將益州兵擊之。辟胡持節
不進,蠻夷殺益州太守,乘勝與辟胡戰,戰溺死者四千余人。復遣大鴻臚田
廣明擊之。
閏七月,戊午朔。
漢·始元五年己亥(前82)
正月,乙卯朔。
秋,大鴻臚田廣明,軍正王平擊益州蠻,斬首、捕虜三萬余人,獲牲畜
五萬余頭。
漢·始元六年庚子(前81)
正月,己酉朔。
二月,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對:“愿
罷監、鐵、酒榷、均輸官,勿與天下爭利,示以儉節,然后教化可興。”
七月,從賢良、文學之議。罷榷酤官。
漢·元鳳元年辛丑(前80)
正月,甲辰朔。
春,白馬氐反。
遣執金吾馬適建、龍名頁侯韓增、大鴻臚田廣明將三輔、大常徒,
皆免刑,擊之。
閏三月,壬申朔。
七月,己亥晦,日食。
八月,改元元鳳。
漢·元鳳二年壬寅(前79)
正月,戊辰朔。
漢·元鳳三年癸卯(前78)
正月,壬戌朔。
閏十一月,丁亥朔。
漢·元鳳四年甲辰(前77)
正月,丙戌朔。
漢·元鳳五年乙巳(前76)
正月,庚辰朔。
漢·元鳳六年丙午(前75)
正月,乙亥朔。
閏八月,辛未朔。
漢·元平元年丁未(前74)
正月,己亥朔。
二月,減口賦錢什三。
民年七歲至十四歲,每人出口賦錢二十三,減什三。
四月,癸未(十六日)昭帝崩于未央宮(年23歲)。即日承皇后詔,遣行
大鴻臚事少府史樂成、宗正劉德、光祿大夫丙吉、中郎將利漢迎昌邑王賀。
六月,丙寅朔,昌邑王賀受皇帝璽綬,襲尊號。廿七日以荒淫亂制,失
帝王禮儀,怨危社稷,廢之,徙賀于漢中房陵縣。
七月,群臣議立武帝曾孫病巳,時年十八。遣宗正劉德迎之于尚冠里。
庚申(廿五日)即皇帝位,是為宣帝。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
漢·本始元年戊申(前73)
正月,癸巳朔。
五月,赦天下,無收田租賦。
漢·本始二年己酉(前72)
正月,丁亥朔。
閏五月,乙卯朔。
漢·本始三年庚戌(前71)
正月,辛亥朔。
漢·本始四年辛亥(前70)
正月,丙午朔。
四月,壬寅(十七日),地震,震及天下郡國四十九,或山崩,壞城郭,
房舍,死亡六千余人。
漢·地節元年壬子(前69)
正月,庚子朔,改元地節。因地震,山崩水出,欲令地得其節,乃改元。
有星孛于西方。
閏正月,己巳朔。
十二月,癸亥晦,日食。
漢·地節二年癸丑(前68)
正月,甲子朔。
漢·地節三年甲寅(前67)
正月,戊午朔。
閏九月,甲申朔。
是年,夷人以立郡賦重,宣帝乃廢汶山郡,置蜀郡北部都尉,又別置廣
漢屬國都尉。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其王侯頗知文書,其法
甚嚴。重婦人,黨母族。死則焚尸。氣候甚寒,盛夏冰猶不釋,故其人冬則
避寒入蜀為傭,夏則避暑返其邑,人皆依山居住,累石為室,高者至十余丈,
為邛籠。土地剛鹵,不生谷粟麻菽,唯以麥為資。宜畜牧,有牦牛(一名童
牛)無角,牛肉重千斤,毛可為耳毛。出名馬,有羚羊,可療毒疾,又
有食藥鹿,鹿麂有胎者,其腸中糞亦可療毒疾。又有五角羊,麝香,輕毛
曷毛雞牲,其毛人可做旄氈、斑、青頓、,羊羧之屬。特多藥材,
地有咸土,煮以為鹽,麂、羊、牛、馬食之皆肥。其西又有三河盤于,北
有黃石。北地盧水胡,其表乃為徼外。漢之益州,至是統八郡三屬國。在今
的陽市境為廣漢郡及廣漢屬國之一部。漢高祖六年(前201)置。領梓潼、什
方阝、涪、雒、綿竹、廣漢、葭萌、妻阝、新都、剛氐道、白水十一縣。
在今綿陽市境有:(一)梓潼(漢武帝元鼎元年置);(二)涪(漢高祖六年置,
臨涪水而名縣);(三)妻阝(漢高祖六年置縣,臨妻阝水之濱,古妻阝
國地);(四)剛氐道(漢高祖六年置)。
閏九月,甲申朔。
漢·地節四年乙卯(前66)
正月,壬午朔。
九月,詔減鹽價。
漢·元康元年丙辰(前65)
正月,丙子朔。
漢·元康二年丁巳(前64)
正月,辛未朔。
五月,宣帝更諱詢。
閏七月,戊戌朔。
漢·元康三年戊午(前63)
正月,乙未朔。
漢·元康四年己未(前62)
正月,己丑朔。
漢·神爵元年庚申(前61)
正月,癸未朔。以神爵降集改元。
三月,遣諫議大夫王褒持節至益州求金馬碧雞。
宣帝頗修武帝故事,聞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可醮祭而致。
閏四月,壬午朔。
六月,有星孛于東方。
漢·神爵二年辛酉(前60)
正月,丁未朔。
漢·神爵三年壬戌(前59)
正月,壬寅朔。
閏十二月,丙申朔。
漢·神爵四年癸亥(前58)
正月,丙寅朔。
漢·五鳳元年甲子(前57)
正月,庚申朔。
十二月,乙酉朔,日食。
漢·五鳳二年乙丑(前56)
正月,甲寅朔。
閏八月,辛亥朔。
漢·五鳳三年丙寅(前55)
正月,戊寅朔。
三月,減口錢。
漢·五鳳四年丁卯(前54)
正月,癸酉朔。
四月,辛丑朔,日食。
漢·甘露元年戊辰(前53)
正月,丁卯朔。甘露降而改紀元為甘露。
閏五月,乙未朔。
漢·甘露二年己巳(前52)
正月,辛卯朔。減民算錢三十。按漢制一算為百二十錢。人出一算。
漢·甘露三年庚午(前51)
正月,乙酉朔。
漢·甘露四年辛未(前50)
正月,庚辰朔。
閏二月,己卯朔。
漢·黃龍元年壬申(前49)
正月,甲辰朔。
三月,有星孛于王良、閣道,入紫微。
十二月,甲戌(初七)宣帝崩于未央宮(年43歲)。癸巳(廿六日)太子
即皇帝位。是為元帝。
漢·初元元年癸酉(前48)
正月,戊戌朔。
閏十月,癸巳朔。
漢·初元二年甲戌(前47)
正月,壬戌朔。
漢·初元三年乙亥(前46)
正月,丙辰朔。
漢·初元四年丙子(前45)
正月,辛亥朔。
閏六月,戊申朔。
漢·初元五年丁丑(前44)
正月,甲戌朔。
四月,有星孛于參。
漢·永光元年戊寅(前43)
正月,己巳朔。
三月,雨雪、隕霜、殺桑。
九月,隕霜殺死莊稼,天下皆大饑。
是歲,夏寒。
漢·永光二年己卯(前42)
正月,癸亥朔。
三月,壬戌朔,日食。
閏三月,壬辰朔。
漢·永光三年庚辰(前41)
正月,丁亥朔。
十一月,復鹽鐵官。
漢·永光四年辛巳(前40)
正月,辛巳朔。
六月,戊寅晦,日食。
閏十二月,丙子朔。
漢·永光五年壬午(前39)
正月,乙巳朔。
漢·建昭元年癸未(前38)
正月,庚子朔。
漢·建昭二年甲申(前37)
正月,甲午朔。
閏八月,庚寅朔。
漢·建昭三年乙酉(前36)
正月,戊午朔。
漢·建昭四年丙戌(前35)
正月,壬子朔。
漢·建昭五年丁亥(前34)
正月,丁未朔。
閏四月,乙巳朔。
六月,壬申晦,日食。
漢·竟寧元年戊子(前33)
正月,辛未朔。
是月,匈奴呼韓邪單于來朝,請娶漢女而自身為漢家婿,愿保塞上谷以
西至敦煌安寧,罷邊備,子孫世世保塞。元帝以后宮良家子王嬙字昭君賜單
于。詔改元云:“長無兵革之事”中外得以永久安寧。故改元竟寧。
五月,壬辰(廿四日)元帝崩于未央宮(年43歲)。
六月,己未(廿二日)太子驁即皇帝位,是為成帝。以元舅侍中、衛尉、
陽平侯王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王氏專權自此始。
漢·建始元年己丑(前32)
正月,乙丑朔。是月,有星孛于營室。
八月,有兩月相承,晨見東方。
漢·建始二年庚寅(前31)
正月,己未朔。
閏正月,己丑朔。
漢·建始三年辛卯(前30)
正月,癸未朔。
十二月,戊申朔,日食。
漢·建始四年壬辰(前29)
正月,戊寅朔。癸卯(廿六日)隕石于四,隕石于肥累二。
四月,雨雪。
閏十月,癸酉朔。
漢·河平元年癸巳(前28)
正月,壬寅朔。以去年黃河決堤,塞輒平,詔改元河平。
四月,己亥晦,日食。
漢·河平二年甲午(前27)
正月,丙申朔。
漢·河平三年乙未(前26)
正月,庚寅朔。
閏六月,戊子朔。
八月,乙卯晦,日食。
漢·河平四年丙申(前25)
正月,甲寅朔。
三月,癸丑朔,日食。
漢·陽朔元年丁酉(前24)
正月,己酉朔。以山陽火生石中,陽氣始,詔改元陽朔。
二月,丁未晦,日食。
漢·陽朔二年戊戌(前23)
正月,癸卯朔。
閏三月,壬申朔。
漢·陽朔三年己亥(前22)
正月,丁卯朔。
二月,壬戌(廿七日)隕石東郡八。
漢·陽朔四年庚子(前21)
正月,辛酉朔。
四月,雨雪。
閏十二月,丙辰朔。
漢·鴻嘉元年辛丑(前20)
正月,乙酉朔。
漢·鴻嘉二年壬寅(前19)
正月,庚辰朔。
五月,癸未(初六日)隕石于郵三。
漢·鴻嘉三年癸卯(前18)
正月,甲戌朔。
閏九月,庚子朔。
十一月,廣漢男子鄭躬等六十余人攻官寺,篡囚徒,盜庫兵。自稱山君。
漢·鴻嘉四年甲辰(前17)
正月,戊戌朔。
秋,廣漢鄭躬,犯及四縣,眾有萬人,州郡已不能制。
冬,河東都尉趙護為廣漢太守,發郡中兵及蜀郡兵合三萬擊鄭躬,始平。
遷趙護為執金吾,賜黃金百斤。
漢·永始元年乙巳(前16)
正月,壬辰朔。
九月,丁巳晦,日食。
漢·永始二年丙午(前15)
正月,丁亥朔。
二月,癸未(廿八日)夜,星隕如雨,繹繹,未至地而滅。
乙酉晦,日食。
閏五月,甲寅朔。
漢·永始三年丁未(前14)
正月,庚戌朔。己卯晦,日食。
漢·永始四年戊申(前13)
正月,乙巳朔。
七月,辛未晦,日食。
漢·元延元年己酉(前12)
正月,己亥朔,日食。
閏正月,己巳朔。
四月,丁酉朔,無云而雷鳴,有流星從日下東南行,四面耀耀如雨,自
晡及昏。
七月,有星孛于東井。
漢·元延二年庚戌(前11)
正月,癸亥朔。
漢·元延三年辛亥(前10)
正月,丁巳朔。丙寅(初十)岷山崩,壅江水三日不流。
閏十月,癸丑朔。
漢·元延四年壬子(前9)
正月,辛已朔。
三月,隕石于關東二。
漢·綏和元年癸丑(前8)
正月,丙子朔。
漢·綏和二年甲寅(前7)
正月,庚午朔。
三月,丙戌(十八日)成帝崩于未央宮(年45歲)。
四月,丙午(初八)太子欣即皇帝位,是為哀帝。
閏七月,丁酉朔。
漢·建平元年乙卯(前6)
正月,甲午朔。是月隕石北地十六。
九月,甲辰(十五日)隕石于虞二。
漢·建平二年丙辰(前5)
正月,戊子朔。是月有星孛于牽牛。
六月,甲子(初九)改元為太初元將元年。
八月,復用建平年號。
上月改號,哀帝疾勿減。夏賀良等復欲妄變政事,大臣爭以為不可。哀
帝以其言無驗。乃下詔曰:“待詔賀良等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以永
安國家。朕信道不篤,過聽其言,冀為百姓獲福,卒無嘉應。夫過而不改,
是謂過矣!六月甲子詔書,非赦令,皆蠲除之。賀良等反道惑眾,奸態當窮
竟。”皆下獄,伏誅。
漢·建平三年丁巳(前4)
正月,癸未朔。
三月,有星孛于河鼓。
閏三月,辛亥朔。
漢·建平四年戊午(前3)
正月,丁未朔。
漢·元壽元年己未(前2)
正月,辛丑朔,日食。
閏十一月,丙寅朔。
漢·元壽二年庚申(前1)
正月,乙丑朔。
三月,壬辰晦,日食。
六月,戊午(廿六日)哀帝崩于未央宮(年25歲)。太皇太后聞帝崩,即
赴未央宮收璽綬。召新都侯王莽佐君。庚申(廿八日)太皇太后自任王莽為大
司馬、領尚書事。
七月,遣安陽侯王舜和大鴻臚左咸持節迎中山王箕子為嗣。
九月,辛酉朔,中山王箕子即皇帝位,是為平帝。年甫九歲,太皇太后
臨朝,大司馬王莽秉政。
漢·元始元年辛酉(公元1)
正月,己未朔(2月11日)。
五月,丁巳朔(6月9日),日食。
漢·元始二年壬戌(公元2)
正月,甲寅朔(2月1日)。平帝更名。
六月,隕石鉅鹿二。
閏八月,庚戌朔(9月25日)。
九月,戊申晦(11月11日),日食。
漢·元始三年癸亥(公元3)
正月,戊寅朔。
夏,郡國、縣邑,鄉聚皆置學官。
漢·元始四年甲子(公元4)
正月,壬申朔(2月9日)。
漢·元始五年乙丑(公元5)
正月,丙寅朔(1月29日)。
閏五月,甲午朔(6月26日)。
十二月,王莽于臘日(初八,1月26日)上椒酒,置毒酒中,庚午(初十,
1月28日)平帝崩于未央宮(年14歲)。征宣帝玄孫二十三人,進行選擇,
得廣齊侯顯之子名嬰,以嗣平帝之后。玄孫年在襁褓。令安漢公王莽居攝踐
祚。稱“假皇帝”,民臣稱“攝皇帝”。
漢·居攝元年丙寅(公元6)
正月,庚寅朔(2月17日)。
三月,己丑朔(4月17日)立宣帝玄孫嬰為皇太子,號曰孺子。嬰乃廣
齊侯顯之子,年2歲。
十月,丙辰朔(11月10日),日食。
漢·居攝二年丁卯(公元7)
正月,乙酉朔(2月7日)。
五月,更造貨幣與五銖錢并行。
鑄錯刀,以黃金錯,文曰:“一刀直五千”;契刀,其環如大錢,身形如
刀,長二寸,文曰:“契刀五百”;大錢徑寸二分,重十二銖,文曰:“大錢
五十”。
漢·初始元年戊辰(公元8)
正月,己卯朔(1月27日)。
閏正月,戊申朔(2月25日)。
十一月,改居攝三年為初始元年。
王莽于甲子(廿一日,1月6日)上書皇太后曰:“陛下遇漢十二世三七
之厄,承天威命,詔臣莽居攝。廣饒侯劉京上書言:‘七月中,齊郡臨淄縣
昌興亭長辛當一暮數夢,曰:吾,天公使也。天公使我告亭長:攝皇帝當為
真。即不信我,此亭中當有新井。亭長晨起視亭中,誠有新井,入地且百尺。
十一月壬子,直建冬至,巴郡石牛,戊午,雍石文,皆到于未央宮之前殿。
臣與太保安陽侯舜等視,天風起,塵冥,風止,得銅符帛圖于石前,文曰:
天告帝符,獻者封侯。騎都尉崔發等視說。孔子曰:畏天命,畏大人,畏圣
人之言。臣莽敢不承用。臣請共事神祗、宗廟,奏言太皇太后、孝平皇后,
皆稱“假皇帝”;其號令天下,天下奏言事,勿言攝;以居攝三年為初始元
年;漏刻以百二十為度;用應天命。臣莽夙夜養育隆就孺子,令與周之成王
比德,宣明太皇太后威德于萬方,期于富而教之。孺子加元服,復子明辟,
如周公故事。”奏可。
十二月,梓潼人哀章作銅匱獻于高廟。
初,梓潼人哀章,學問于長安,素無行,好為大言,見莽居攝,即作銅
匱,為兩檢,署其一曰:“天帝行璽金匱圖”,其一署曰“赤帝璽某傳予皇帝
金策書”。某者,高皇帝名也。書言王莽為真天子,皇太后如天命。圖書皆
書莽大臣八人,又取令名王興、王盛,哀章因自竄姓名,凡十一人,皆署官
爵,為輔佐。章聞齊井、石牛事下,即日昏時,衣黃衣,持匱至高廟,以付
仆射。仆射以聞。十一月戊辰(廿五日,1月10日),莽至高廟拜受金匱神
禪,御王冠,謁太后,還坐未央宮前殿,下書曰:“予以不德,托于皇初祖
考黃帝之后,皇始祖考虞帝之苗裔,而太皇太后之末屬。皇天上帝隆顯大佑,
承命統序,符契、圖文、金匱策書,神明詔誥,屬予以天下兆民。赤帝漢氏
高皇帝之靈,承天命,傳金策之書,予甚祗畏,敢不欽受。以戊辰直定,御
王冠,即真天子位,定有天下之號曰新。其改正朔,易服色,變犧牲,殊徽
幟,異器制。以十二月癸酉朔(1月15日)為始建國元年正月之朔。以雞鳴(丑
時)為時之始,服色配德尚黃,犧牲應正用白,使節之旄幡皆純黃,其署曰:
‘新使五威節’以承皇天上帝威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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