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拿什么來詮釋?
社會擔當:最高的體現
近年來,一個概念頻頻出現在公眾面前:公共知識分子,其標準為:具有學術背景和專業素質的知識者,對社會進言并參與公共事務的行動者,具有批判精神和道義擔當的理想者。“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教師作為知識分子群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擔當起社會責任,追求國家社會乃至人類的進步,是師德的最高體現。
自2005年開始,“政右經左工作室”每年都會推舉當年度富有影響的“公共知識分子”。在這些名單中,我們不難看到著名學者和教授:張五常、郎咸平、汪丁丁、賀衛方等。
前不久,北大法學院賀衛方教授因方舟子打假又一次進入公眾視野。面對方舟子對賀衛方“二十年不發表論文”的質疑,曾經師從賀衛方的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仝宗錦在網上搜索出了賀衛方過去20多年來在學術期刊上發表的部分論文目錄,包括賀衛方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外法學》等刊物上發表的28篇文章,并以“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斯坦福大學等著名學府教授在其論文和著作中對賀衛方學術成果的引用”回應了方舟子“隨筆、演講稿不能算論文”的指責。中山大學教授袁偉時先生發表言論稱:“有人攻擊賀衛方,我非常困惑。100篇所謂論文也比不上賀衛方為捍衛法治而寫的一篇文章或感人至深的書信。”方舟子本人也表示,他并不否認賀衛方近些年來在普法工作和傳播民主思想方面所具有的社會影響,這些工作很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