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學視野中的朱長文琴學思想探析——以《琴史》為例
【摘要】朱長文編纂的《琴史》為中國古代琴史與琴學史的建設、發展做出了重大的貢獻。朱氏在《琴史》中灌注了深厚的儒學旨趣,可以說《琴史》總體上即是在儒學思想的框架內展開記載論述的,具體表現在其琴學觀強調尊圣重道、崇古尚雅、觀政易俗三個方面。《琴史》既是專門的琴學專著,又是對儒家思想文化尤其是儒家音樂思想的一個具體表述。
【關鍵詞】儒學視野;朱長文;琴學思想;《琴史》
朱長文(1041前后-1098年),字伯原,號樂圃,吳郡(今江蘇蘇州)人。朱氏經史、詩文、書法、琴學兼通,是北宋后期著名的學者、詩人與文藝理論家。他在琴學研究方面,曾撰《琴史》六卷,對上古直至北宋時期的琴人、琴事及琴學理論進行了較為系統的論述,所謂“凡操弄沿起,制度損益,無不咸具,采摭詳博,文辭雅贍。”{1}從而為中國古代琴史與琴學史的建設、發展,做出了重大的貢獻。《琴史》是朱長文琴學思想的主要載體,作為典型的儒者,朱氏在《琴史》中灌注了深厚的儒學旨趣,可以說《琴史》總體上即是在儒學思想的框架內展開記載論述的。具體來說,我們可以從尊圣重道、崇古尚雅、觀政易俗三個方面,對朱長文的琴學思想進行深入分析。
一
尊圣重道是中國古代社會主流學術文化思想的一條基本準則,尊圣就是推尊符合儒家思想的圣君先賢,重道就是推重孔孟之道。朱長文的《琴史》,雖然也涉及道家思想,但儒學無疑是該書的主要思想基礎,這首先體現在其琴學思想尊圣重道的方面。
從《琴史》前五卷的內容安排來看,卷一依時間先后,分別敘述了堯、舜、禹、湯、太王、王季、文王、武王、成王等古代賢王,以及周公、孔子、許由、夷、齊、箕子、微子、伯奇、介之推、史魚、顏子、子張、子夏、閔子、子路、曾子、原思、宓子賤等古代儒者賢達。卷二敘述傳說和史有載記的先秦時代琴人琴事;卷三至卷五則以時間順序,對漢魏至北宋的琴人琴事進行了敘述。《琴史》首卷載述古代帝王賢達,這一方面是按照人物時間的順序,依次述史;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朱長文的思想立場:堯、舜、禹等上古帝王和周公、孔子等先賢,是儒家歷來所推崇的,《琴史》將他們放在首卷進行敘述,引領全書,無疑是尊圣重道思想直接影響下的產物。此外,正如有學者所論,《琴史》“卷三漢魏之記與卷五北宋之記也是如此,以帝王數人率先,然后才是關琴名士。”這也是朱長文“尊儒與正統的傾向”的重要表現。
從《琴史》的具體內容來看,尊圣重道思想對朱長文琴學主張的滲透也非常明顯。《盡美》篇說:“昔圣人之作琴也,天地萬物之聲皆在乎其中矣。”{2}這里所說的“圣人”是指伏羲,朱長文《琴史序》稱:“自伏羲作琴,而樂由此興。”{3}也就是說,朱長文將琴的首創者,確定為儒家文化系統的重要始祖伏羲氏,這就從源頭上確立了其琴學思想的儒學基礎。接著,在朱長文看來,“琴之為器”,雖然“起于上皇之世”,但是琴的真正成熟,卻離不開伏羲之后那些“后圣”的潤色改進,其中舜帝就是十分關鍵的一個人物。{4}《釋弦》篇說,舜帝之制五弦,乃“本于義也,五弦所以正五聲也”。那么宮、商、角、徵、羽這五聲所依照的“義”是什么呢?朱長文說道:“宮為土,為君,為信,為思;商為金,為臣,為義,為言;角為木,為民,為仁,為貌;徵為火,為事,為禮,為視;羽為水,為物,為智,為聽。”換句話說,朱長文將古琴的五弦和儒家的五行、五常之說融貫在了一起,其推崇琴學即是推崇儒學,推崇琴學始祖即是推崇儒家文化始祖,從而將琴學納入了儒學的思想體系之內。
另外,朱長文還在一些具體例證中,對古之圣賢、儒家之道進行了推崇。如《帝堯》篇論傳說為堯帝所作的琴曲《神人暢》,說“夫圣而不可知之謂神,非堯孰能當之?”{5}認為堯之樂達到了“不可知”的出神入化之境,這是明顯的尊圣。又如《師襄子》篇記述孔子向師襄子學琴之事,其在結尾論道:“夫以琴為圣人師,其工妙矣。然師襄之學,徒知其音;圣人之學,必得其義,其過襄遠矣。”{6}師襄子能夠成為儒圣孔子的老師,這已經十分了不起,但是在朱長文看來,師襄子的造詣遠遠落后于孔子,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師襄子只知琴音而不知琴義,這相當于說師襄子對于琴藝的領悟止步于“器”的層面,而孔子已上升到了“道”的層面。于是,朱長文既推崇了孔子這位儒學圣哲,又推崇了儒家的“道”學。再如《司馬相如》篇,這一則史述很有意味。朱長文在敘述了司馬相如以琴聲挑動卓文君,使其主動與司馬相如私奔以后說道:“故史氏謂長卿以琴心挑文君。嗚呼!斯言之玷,不可為也。使其無卓氏之疵,豈不為完士哉?雖然,其晚節稱疾閑居,不慕榮貴,斯可尚也。”{7}在中國文化史上,司馬相如琴挑卓文君是一件很風流的事情,但是在儒家看來,文人士大夫誘導良家女子,則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朱長文說司馬相如琴挑卓氏是“疵”,晚年不慕榮貴為可尚,無疑從一個側面說明了他琴史觀的儒學取向。
二
在尊圣重道的同時,朱長文還強調了琴學必須崇古尚雅的問題。這里“崇古”即崇尚戰國以前的上古琴樂,而在朱長文看來,古樂就是雅樂,總之崇古尚雅,就是要推崇提倡上古的琴樂。這一點在《論音》篇中有比較集中的表達:
蓋雅琴之音,以導養神氣、調和情志、攄發幽憤、感動善心,而人之聽之者,亦皆然也。豈如他樂,以慆心堙耳、佐歡悅聽,以為尚哉!古之音指,蓋淳靜簡略,經戰國暴秦,工師逃散,其失多矣。然其故曲遺名,傳者尚多,《琴操》所紀,皆漢時有之也……夫蔡氏五曲,所謂《游春》、《淥水》、《坐愁》、《秋思》、《幽居》者也,今人以為奇聲異弄,難工之操,而叔夜時特謂之淫俗之曲,且曰:“承間簉乏,亦有可觀。”蓋言其非古也。漢儒所制,尚且非古,況于魏晉之曲乎!
宋世有琴工嵇元榮、羊蓋之儔,率造新聲,去古益遠。柳吳興常以嘆恨,乃著《清調論》,并上《樂議》,今逸矣,惜哉!唐世琴工,復各以聲名家,曰馬氏、沈氏、祝氏,又有裴、宋、翟、柳、胡、馮諸家聲。師既異門,學亦隨判,至今曲同而聲異者多矣。雖然,古樂之行于人者,獨琴未廢,有志于樂者,舍琴何觀?安得夔、曠之徒,與之論至音哉!{8}
這段文字主要有三個問題值得一提:第一,上古雅音的特點是淳靜簡略。在朱長文看來,圣人賢者所創造的上古雅音,能夠導養人的神氣,調和人的情志,抒發人的憂憤,感發人的善心,總之具有淳靜簡略或說“和樂深靜”{9}的特點。而后世的俗樂則與之相反,其“尚鏗鏘墜靡之聲,而厭和樂深靜之意”{10},往往是“細調瑣曲,雖有辭,多近鄙俚”{11};就功效而言,它們往往“慆心堙耳、佐歡悅聽”,或者如《聲歌》篇所說,“適足以助歡欣耳”,對人的神氣之導養、情志之調和、幽憤之抒發、心志之感發,沒有任何積極的意義,這樣的琴樂無疑是有悖古樂之旨而應當反對的。
第二,上古雅音至戰國而衰落,此后沿襲日弊,古制漸亡。在朱長文看來,上古自伏羲作琴,中經堯、舜、禹諸圣王以及孔子、師曠、師襄子等人潤飾改進,琴樂已經非常完善。可是到了戰國贏秦的時候,天下大亂,音樂也隨之衰落,所謂“工師逃散,其失多矣”,這時隨之而起的乃是秦箏、羌笛、箜篌、琵琶之類有鏗鏘墜靡之風的俗樂,它們“迭興而并進,而琴亡矣”{12}。秦朝以后,上古雅音雖然衰落了,但是并未消亡,所謂“其故曲遺名,傳者尚多,《琴操》所紀,皆漢時有之也。”至于漢代人如蔡邕所創制的《游春》、《淥水》、《坐愁》、《秋思》、《幽居》諸曲,后世十分推崇,可是在朱長文看來,這些作品正如嵇康所說,乃是一些“淫俗之曲”,跟上古雅音是不能相提并論的。漢儒之后,宋人的“率造新聲”,唐人的“各以聲名家”,都是“去古益遠”的創造,它們在朱長文看來,是連漢儒之樂也趕不上的,更不用說上古雅音了。
第三,古琴是上古之音唯一的載體,探討古樂必須研究琴樂。正如前面已經提到,朱長文認為上古之音雖衰,但是在后世仍有流傳,在這個意義上,琴樂起到了承載、保存上古雅音的作用。又由于只有古琴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上古樂器,因此琴樂就成了上古雅音唯一的載體,后世琴家如果想要研討上古之音,離開古琴是別無他途的,這樣朱長文就把古琴及琴樂提高到了其它任何樂器及相關器樂都無法比擬的崇高地位。
經由前文的分析,我們發現朱長文的琴史觀、琴學觀,顯然是崇古尚雅的——古音為雅,古音稱盛,戰國以后的琴樂則既俗又衰落,而這與儒家推崇上古文化、以古為美的思路是完全一致的。在儒家思想文化的視野中,真正的理想時代乃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的上古之世,而這個時代正是儒家文化包括琴樂產生的時候,因此,儒者朱長文在琴樂方面的崇古尚雅,實際是由他的儒學思想所決定的,換句話說,他推崇上古雅音乃是他推崇上古文化的必然產物。事實上在今天看來,朱長文所推崇的上古雅音固然美好,但此后的古琴新樂也有佳者,而如果沒有后世琴樂的新發展,古琴之學早就僵化凝固、了無生氣了,也就是說朱長文的崇古尚雅,既有其得,也有其失,我們需要辯證地看待。
三
尊圣重道、崇古尚雅,是朱長文琴學觀的前提,在此前提之下,他對音樂的性質和作用進行了較為全面的論述。音樂性質是怎樣的?音樂的作用又是怎樣的?這個問題在儒家經典著作《禮記·樂記》中有集中的論述,概括來說,就是音樂出于人心,本于人情,所謂“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音樂的作用,則表現為“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里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故樂者,審一以定和,比物以飾節,節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朱長文的琴學觀直接承繼《樂記》而來,并對之進行一定程度的發揮。
《論音》篇說:“音之生,本于人情而已矣。”這與《禮記·樂記》的音樂性質論是內在一致的。由于音樂是出于人心,本乎人情,因此,通過音樂我們就能夠了解他人、了解天下百姓的心聲,《鐘子期》篇謂“夫志有所存則見于音,君子知其音以逆其志,則得焉。”《蔡邕》篇謂“由此觀之,人之善惡,存于思慮,則見于音聲,謂知音者能知之。”{13}《論音》篇則稱“遇世之治則安以樂,逢政之苛則怨以怒,悼時之危則哀以思。”都是講這個意思。又由于“八音之中,惟絲聲于人情易見,而絲之器莫賢于琴。”{14}故而在朱長文看來,通過對古琴音樂的探討,最容易了解世道人心。我們且不用管古琴是不是最適宜的了解人情世道的載體,朱長文所說音樂本于人情的觀點無疑是準確的。
接下來要說的是,琴樂作為了解世態人情的媒介,它有沒有其他的作用呢?朱長文的回答是肯定的。他在《琴史序》中說道:
故(古之琴樂)奏之宗廟,則祖考來格;用之房中,則后妃和順;作之朝廷,則君臣恭肅;教之庠序,則俊造成德;施之閨門,則長幼咸序。是以動蕩血脈,通流精神,充養行義,防去淫佚,至于移風易俗、遷善遠罪而不知者,琴之德也。{15}
這段文字的意思,與《禮記·樂記》所說音樂可以“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并無二致。此外,朱長文在《釋弦》篇中,對琴樂可以“移風易俗、遷善遠罪”的作用還作過更為具體的闡述:
故達于樂者,可以見五行之得失,君、臣、民、事、物之治亂,五常之興替,五事之善惡,灼然可以鑒也。帝舜曰:“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以出納五言,汝聽。”蓋查音聲以為政也。圣人既以五聲盡其心之和,心和則政和,政和則民和,民和則物和。夫然,則天下之樂皆得其和矣。天下之樂皆得其和,則聽之者莫不遷善遠罪,至于移風易俗而不知也。故樂者,上出于君心之和,而復以納民于仁也。故五聲之和也,致八風之平,風平則寒暑雨旸皆以其敘,而太平之功成矣。五聲不和,致八風之違,則寒暑雨旸皆失其敘,而危亂之憂著矣。{16}
通過琴樂不但可以觀政,可以了解天下之治亂、“五常之興替,五事之善惡”,而且可以“為政”,可以遷善遠罪、移風易俗,最終達成天下“太平之功”,于是琴樂的作用被朱長文提升到了幾乎可以與儒家詩教同等的地位。
當然,朱長文的琴樂作用論,并不僅僅是對前人音樂思想的復制,他除豐富了琴樂作用論的具體內容,還強調了“古之君子”利用琴樂益于世治的具體層次,那就是《孟子·盡心上》所說的“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就是說,君子為世所重,用世的理想得以實現,則利用琴樂來感發人心,移風易俗,即《琴史序》所謂“達則推其和以兼濟天下”;如果天下動亂,道不能行,那么就利用琴樂來怡悅心性,陶冶人格,即《琴史序》所謂“窮則寓其志以獨善一躬”。這樣一來,朱長文就將傳統的琴樂論,延伸到了文人士大夫具體實踐的層面,從而為宋代琴樂與琴學的發展提供了一條切實的路向。
毫無疑問,朱長文的琴學思想不僅僅止步于理論層面的思考,他還希望這樣的理論探討能夠對琴學實踐起到實際的作用,切實推動宋代琴學與宋代社會文化的發展。《宋史》本傳在談到朱長文編纂《琴史》的目的時有云:“(朱長文)又著《琴史》而序其略曰:‘方朝廷成太平之功,制禮作樂,比隆商、周,則是書也,豈虛文哉!’蓋立志如此。”{17}就特別注意到朱長文編纂《琴史》的政治理想,實際上這也是朱長文在儒家思想影響下的必然產物。
總之,朱長文《琴史》的編纂,其尊圣重道、崇古尚雅、觀政易俗琴學思想的形成,無不是在儒學思想的體系內展開的。可以說,《琴史》既是專門的琴學專著,又是對儒家思想文化尤其是儒家音樂思想的一個具體表述。當然,朱長文從儒學的角度記述琴史,評論琴藝、琴作,很大程度上就是提倡復古,這種崇古鄙今、尚雅黜俗的思想,如前已述,是不可全取的,不過其希望琴學須有益于世治,試圖從琴樂實踐的層面推動社會文化、風俗的改良,這一點在今天是值得我們取資借鑒的。
注釋:
{1}四庫全書研究所整理《欽定四庫全書總目》,第1506頁,中華書局,1997。
{2}-{16}均見朱長文《琴史》,四庫全書本。
{17}脫脫等撰《宋史》卷四百四十四《文苑六》,第13127頁,中華書局,1977。
來源:《音樂探索》2011年 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