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行政——諸侯釋位,以間王政
周厲王胡暴虐侈傲,寵信虢公長父﹑榮夷公等佞臣。大夫芮良夫曾加勸諫,指出榮夷公好“專利”(霸占土地山川的產物),會釀成大難,厲王不聽,終以榮夷公為卿士,執政用事。芮良夫又告誡執政諸臣,不可“專利作威”,否則國人將“為王之患”,也未得結果。國人對厲王不滿,“謗王”,厲王大怒,命衛國之巫監視國人,有“謗”者殺,致使諸侯怨恨不朝,國人不敢談論政事。大臣召穆公虎進諫,指出“防民之口,甚于防水”,厲王仍不聽。經過三年,國人憤而起義,攻襲厲王,厲王逃奔到彘(今山西霍縣)。太子靜藏在召穆公家,被國人包圍,召公以自己之子代替,太子才得免難。
厲王出奔后,由大臣召穆公﹑周定公同行政,號為共和。共和元年(前841),為中國古史有確切紀年之始。共和十四年,厲王死于彘,周﹑召二公共立太子靜,是為周宣王,共和乃告結束。
另一說,厲王出奔后,由共伯和執政,此年是公元前 841 年,史稱“共和行政。”從厲王出奔到宣王即位,中間經過了 14 年。《史記?周本紀》說:“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這可能是司馬遷對“共和”的誤解。許多先秦古籍,包括先秦諸子的記載都認為共和是指共伯和。《竹書紀年》記載:周厲王十三年,“王在彘,共伯和攝行天子事。”二十六年,“大旱,王陟于彘。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為王。共伯和歸其國,遂大雨。……和有至德,尊之不喜,廢之不怒,逍遙得志于共山之首。”《史記?周本紀》《正義》引《魯連子》云:“衛州共城縣本周共伯之國也。共伯名和,好行仁義,諸侯賢之。周厲王無道,國人作難,王奔于彘。諸侯舉和以行天子事。號曰‘共和’元年。十四年,厲王死于彘,共伯和使諸侯奉王子靖為宣王,而共伯和復歸國于衛也。”《左傳?昭公二十六年》云:“至于厲王,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居王于彘。諸侯釋位,以間王政。”《呂氏春秋?開春論》云:“共伯和修其行,好賢仁,而海內皆以為來稽矣。周厲之難,天子曠絕,而天下皆來謂矣。”《莊子?讓王》云:“許由娛乎潁陽,共伯得乎共首。”
由此可見,厲王奔彘后,歷史上兩種說法:一為周、召二公聯合行政,號曰“共和”;二則以為共伯和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