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尚書》非“偽作”
——清華簡《金滕》、《傅說之命》、《尹誥》破解“古文《尚書》疑案”
【內(nèi)容提要】作者通過對比分析清華簡《金滕》、《傅說之命》、《尹誥》與傳世文獻的相關(guān)內(nèi)容,得出結(jié)論:孔安國《尚書序》所言完全可信,東晉梅賾所獻并流傳至今的古文《尚書》確實為孔子所整理的上古文獻,非后人偽造。
【關(guān)鍵詞】清華簡;金滕;尹誥;傅說之命;孔子;古文《尚書》
清華大學所藏的“清華簡”中《傅說之命》三篇。清華簡整理者說:《傅說之命》三篇簡文內(nèi)容與東晉時期出現(xiàn)的偽古文《尚書》的《說命》篇完全不同,這種情況在清華簡第一輯整理報告中已經(jīng)出現(xiàn)。它再次證明傳世的偽古文《尚書》確系后人偽作,并將對中國學術(shù)史的研究產(chǎn)生深遠影響。[①]
清華簡整理者得出清華簡證明“古文《尚書》確系后人偽作”這一結(jié)論,并未作過具體的對比分析,未免草率。筆者認為,清華簡的面世恰恰證明了傳世古文《尚書》確實為孔子所整理的上古文獻,非所謂“后人偽作”。
一、孔子“刪述《六經(jīng)》”與“古文《尚書》真?zhèn)沃疇帯?/strong>
孔安國《尚書序》曰:“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煩文,懼覽之者不一[②],遂乃定《禮》、《樂》,明舊章,刪《詩》為三百篇,約史記而修《春秋》,贊易道以黜八索,述《職方》以除九丘,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訖于周,芟夷煩亂,翦截浮辭,舉其宏綱,撮其機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軌范也。”[③]
據(jù)《尚書序》,經(jīng)過孔子整理后的百篇《尚書》,秦火之后,僅存濟南伏生口授之二十余篇而傳世,稱“今文《尚書》”。魯共王時,“孔壁書”出,孔安國從中整理出五十八篇,又把各篇的《序》合并成單獨的一篇,共五十九篇,稱“古文《尚書》”。孔安國將這五十九篇古文《尚書》的“孔壁書原件”,即孔壁書中可識別的竹簡,連同因為“錯亂摩滅,弗可復知”,即沒有辦法整理的其余孔壁書竹簡,“悉上送官,藏之書府,以待能者。”隨后,孔安國奉詔為整理出來的五十九篇古文《尚書》作《傳》。但當《傳》完成后,因突發(fā)的“巫蠱”事件的影響,而使得“經(jīng)籍之事”不合時宜,于是經(jīng)過孔安國“為‘隸’、‘古’定、更,以竹簡寫之”的這冊“古文《尚書》”,連同孔安國所作之《傳》,就未再“呈送官府”,而在孔門子孫中流傳下來。傳至東晉時,豫章內(nèi)史梅賾獻出,被立為官學,古文《尚書》自此公開于天下。
自宋代開始,有人懷疑古文《尚書》的真實性,猜測其可能是晉代人偽造的。這種猜測在清代發(fā)展到了極點,其影響一直延續(xù)到當今。在清華簡的整理過程中,整理者依據(jù)對清華簡《尹誥》、《傅說之命》的釋讀、理解,以之為依據(jù),再次肯定了“古文《尚書》為偽造”之說。
二、《尚書·金滕》、《尚書·說命》與清華簡《金滕》、《傅說之命》相關(guān)字句對比
孔子整理《尚書》時,有的史料未收集到或直接棄用,而所采用的史料在質(zhì)量上差異也非常大。從清華簡已經(jīng)公布的相關(guān)文獻看[④],這些史料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文字精煉、內(nèi)容清楚明白、行文流暢,若伊尹所作的清華簡《尹誥》;第二類,整體上內(nèi)容明確,敘事通順,對這類史料的整理只需做少量的文字上的修改和句序的調(diào)整,若出自史官之手的清華簡《金滕》(孔穎達疏:“史敘其事,乃作此篇,非周公作也”);第三類,內(nèi)容駁雜,既有史實,又有史官或不知何人撰寫的荒誕怪異的內(nèi)容,行文上拖沓冗雜,語句顛倒錯亂多有,若清華簡《傅說之命》。對第三類史料,就需要大加“刪述”。
為更直觀的認識孔子是如何“刪述”史料的,筆者以下分別對清華簡《金滕》釋文的首段與《尚書·金滕》的首段,以及《國語·楚語上》“引文”、《尚書·說命》原文、清華簡《傅說之命》釋文,以表格的形式作對比分析。
(表一)
清華簡《金滕》(首段) | 《尚書·金滕》(首段) | “刪述”之處 |
1、武王既克殷三年,王不豫有遲。 |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 | 1、刪“武王”2字。 2、“殷”改為“商”。 3、“三”改為“2”。 4、“不豫有疾”改為“有疾弗豫”。 |
2、二公告周公曰:“我其為王穆卜。” | 二公曰:“我其為王穆卜。” | 刪“告周公曰”4字。 |
3、周公曰:“未可以戚吾先王。” | 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 | “吾”改為“我”。 |
4、周公乃為三壇同墠,為一壇于南方。 | 公乃自以為功,為三壇同墠。為壇于南方。 | 1、“周公”改為“公”。2、將清華簡釋文首段第9句之“為功自以代王”改為“自以為功”,接于“乃”字后。 |
5、周公立焉,秉璧植珪。 | 北面,周公立焉,植璧秉珪。 | 1、加“北面”2字。 2、“秉璧植珪”改為“植璧秉珪” |
6、史乃冊祝告先王曰: | 乃告大王、王季、文王。 史乃冊,祝曰: |
“告先王”改為“乃告大王、王季、文王”,置于“史乃冊”句前,接上文“植璧秉珪”。 |
7、“爾元孫發(fā)也,遘害虐疾,爾毋乃有備子之責在上?惟爾元孫發(fā)也,不若旦也,是仁若巧,能多才多藝,能事鬼神。 | “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乃元孫不若旦多材多藝,不能事鬼神。 | 1、“爾元孫發(fā)也”改為“惟爾元孫某”。 2、“遘害虐疾”改為“遘厲虐疾”。 3、“爾毋乃有備子之責在上”改為“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于天”;據(jù)清華簡釋文第9句“周公乃納其所為功自以代王之說于金滕之匱”,加“以旦代某之身”6字。 4,“惟爾元孫發(fā)也,不若旦也”改為“乃元孫不若旦多材多藝,不能事鬼神”;調(diào)整句序,置于“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后。 5、“是仁若巧,能多才多藝,能事鬼神”改為“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 |
8、命于帝廷,溥有四方,以定爾子孫于下地。 | 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爾子孫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嗚呼!無墜天之降寶命,我先王亦永有依歸。 | 1、“命”前加“乃”字,“廷”改為“庭”。 2、“溥有四方”改為“敷佑四方”。 3、“以定爾子孫于下地”改為“用能定爾子孫于下地”。 4、加“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嗚呼!無墜天之降寶命,我先王亦永有依歸。”(這句話應為據(jù)其他文獻而加——筆者注) |
9、爾之許我,我則晉璧與珪。爾不許我,我乃以璧與珪歸。”周公乃納其所為功自以代王之說于金滕之匱。 | 今我即命于元龜,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屏璧與珪。”乃卜三龜,一習吉。啟龠見書,乃并是吉。公曰:“體!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終是圖。茲攸俟,能念予一人。” 公歸,乃納冊于金滕之匱中。 | 1、“爾之許我”前加“今我即命于元龜”7字。 2、“我則晉璧與珪”改為“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 3、“我乃以璧與珪歸”改為“我乃屏璧與珪”。 4、加“乃卜三龜,一習吉。啟龠見書,乃并是吉。公曰:“體!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終是圖。茲攸俟,能念予一人”(這句話應為據(jù)其他文獻而加——筆者注) 5、“周公乃納其所為功自以代王之說于金滕之匱”改為“公歸,乃納冊于金滕之匱中”。 |
對比顯示,清華簡《金滕》和《尚書·金滕》的差異,決非所謂的“版本不同”,兩者是明顯的原始資料和修改后的“定稿”的關(guān)系。與史料相比,“定稿”于用字的“刪削”與“轉(zhuǎn)述”、句序的“調(diào)整”、語句之間的“銜接”與“過渡”,皆可謂精心為之。
清華簡整理者認為:“清華簡《傅說之命》其中的部分內(nèi)容與《國語·楚語》的引文完全一致”,而清華簡《傅說之命》的其它大部分內(nèi)容與《尚書·說命》完全不同。據(jù)此,清華簡整理者斷定:《國語·楚語》的引文出自清華簡《傅說之命》,清華簡《傅說之命》才是真正的《尚書·說命》,現(xiàn)存的古文《尚書·說命》為偽作。
筆者認為,清華簡《傅說之命》并非《尚書·說命》,而僅僅是《尚書·說命》的史料,而且屬于“第三類史料”。因為史料質(zhì)量差,所以孔子“芟夷煩亂,翦截浮辭,舉其宏綱,撮其機要”,包括剔除怪誕的內(nèi)容[⑤],對原文語句做刪除、提煉、概述等文字處理。這就直接導致了清華簡《傅說之命》與《尚書·說命》在字句表述和內(nèi)容上存在很大差異。
(表二)
《國語·楚語上》“引文” | 《尚書·說命》原文 | 清華簡《傅說之命》釋文 |
1、“王言以出令,若不言,是無所稟令也。” | “王言惟作命,不言臣下罔攸稟令。” | (無) |
2、“以余正四方,余恐德之不類,茲故不言。” | “以臺正于四方,惟恐德弗類,茲故弗言。” | (無) |
3、如是而又使以象夢旁求四方之賢,得傅說以來,升以為公,而使朝夕規(guī)諫。 | (恭默思道,夢帝賚予良弼,其代予言。)乃審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說筑傅巖之野,惟肖。爰立作相。王置諸于左右,命之曰:“朝夕納誨,以輔臺德。” | 惟殷王賜說于天,用為佚仲使人。王命厥百工向,以貨徇求說于邑人。惟射人得說于傅巖,厥俾繃弓,紳關(guān)辟矢。說方筑城,縢降庸力,厥說之狀,鵑肩如惟。王乃訊說曰:“帝繄爾以畀余,繄非?”說乃曰:“惟,帝以余畀爾,爾左執(zhí)朕袂,爾右稽首。”王曰:“亶然。” |
4、“若金,用女作礪。若津水,用女作舟。若天旱,用女作霖雨。啟乃心,沃朕心。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若跣不視地,厥足用傷。” | “若金,用汝作礪;若濟巨川,用汝作舟楫;若歲大旱,用汝作霖雨。啟乃心,沃朕心,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若跣弗視地,厥足用傷。” | 若金,用惟汝作礪。古我先王滅夏、燮強、捷蠢邦,惟庶相之力乘,用孚自藝。敬之哉!啟乃心,日沃朕心。若藥,如不瞑眩,越疾罔瘳。 朕畜汝,惟乃腹,非乃身。若天旱,汝作淫雨;若滿水,汝作舟。 |
5、“必交修余,無余棄也。” | “爾交修予,罔余棄。” | (無) |
1、第一、二段“引文”,顯然出自《尚書·說命》。
2、第三段“引文”是《國語》的作者左丘明[⑥]對《尚書·說命》原文的轉(zhuǎn)述。對比《尚書·說命》原文與清華簡《傅說之命》釋文,可見清華簡《傅說之命》語句粗糙、行文拖沓、主題混亂,且含有怪誕的內(nèi)容,顯然是《尚書·說命》的史料。對比說明,孔子整理《傅說之命》時對這段史料的處理可謂大刪大改。
3、第四段“引文”是左丘明對《尚書·說命》原文的直接引用,句序完全相同,個別用字做了同義替換。而與清華簡《傅說之命》釋文對比,可見孔子取用了其“若金”、“若濟巨川”、“若歲大旱”、“若藥”部分內(nèi)容,但對具體用字以及順序做了修改和調(diào)整;對于“滅夏、燮強、捷蠢邦”、“朕畜汝,惟乃腹,非乃身”之類的繁冗、不工之辭,一概刪除。
4、武丁反復強調(diào),要求傅說要經(jīng)常規(guī)諫、提醒自己,君臣之間要坦誠相見,不要有所隱瞞,曰:“聽戒朕言,寘之于乃心。”“余告汝若時,歭之于乃心”“毋獨乃心,敷之于朕政,裕汝其有友,勑朕命哉。”這些語意重復的言辭,可以判定為武丁的原話,為史官所記錄。在整理的時候,孔子將這些句子全部刪除,而以簡練的“爾交修予,罔余棄”7字代之。
三、《禮記·緇衣》引文與《尚書·說命》、清華簡《傅說之命》相關(guān)字句對比
除《國語·楚語》中有與《尚書·說命》、清華簡《傅說之命》有關(guān)的文字,《禮記·緇衣》中還有一段與清華簡《傅說之命》相關(guān)語句相似的“引文”,這段引文亦見于《尚書·說命》。筆者認為,《禮記·緇衣》的這段引文,亦足以證明清華簡《傅說之命》為《尚書·說命》之史料。三者之間的關(guān)系,仍做圖表形式作分析。
(表三)
《禮記·緇衣》引文 | 《尚書·說命》原文 | 清華簡《傅說之命》釋文 |
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 | 惟口起羞,惟甲胄起戎,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 | 且惟口起戎出羞,惟干戈作疾;惟愛載病,惟干戈眚厥身。 |
《禮記·緇衣》的引文與《尚書·說命》原文比,只存在一字之差,即“惟甲胄起兵”與“惟甲胄起戎”;而“兵”、“戎”二字又同義,顯然為有意替換。
而以《尚書·說命》原文與清華簡《傅說之命》釋文相對比,則修改后的痕跡明顯:
1、“且”字刪除。
2、“惟口起戎出羞,惟干戈作疾”改為“惟口起羞,惟甲胄起戎”。
3、“惟愛載病”改為“惟衣裳在笥”。
4、“惟干戈眚厥身”改為“惟干戈省厥躬”。
修改后的《尚書·說命》與作為史料的清華簡《傅說之命》相比,意思清楚,用字準確,行文流暢,結(jié)構(gòu)嚴謹。
綜上,完全可以得出結(jié)論:《禮記·緇衣》“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引自《尚書·說命》。也就是說,《禮記·緇衣》中引自《尚書·說命》的“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一句,直接證明《尚書·說命》確為孔子整理過的上古文獻,非東晉人偽造。
四、清華簡《尹誥》不能用作判定古文尚書《咸有一德》真?zhèn)蔚淖C據(jù)
清華簡整理者所說的“這種情況在清華簡第一輯整理報告中已經(jīng)出現(xiàn)”,指的是其認為《禮記·緇衣》所引“惟尹躬及湯咸有一德”出自清華簡《尹誥》,清華簡《尹誥》才是真正的古文尚書《咸有一德》,而文句中有“惟尹躬暨湯咸有一德”9字的古文尚書《咸有一德》為偽造。筆者認為,清華簡整理者得出這一結(jié)論之前,并未對三句話做過具體分析。
以下筆者對三篇文獻中相似的三句話作對比分析。
1、古文尚書《咸有一德》:“夏王弗克庸德,慢神虐民。皇天弗保,監(jiān)于萬方,啟迪有命,眷求一德,俾作神主。惟尹躬暨湯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受天明命,以有九有之師,爰革正夏。……”
2、《禮記·緇衣》:“子曰:為上可望而知也,為下可述而志也,則君不疑于其臣,而臣不惑于其君矣!尹吉(“誥”)曰:‘惟尹躬及湯咸有壹德。’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
3、清華簡《尹誥》:“惟尹既及湯咸有一德。尹念天之敗西邑夏,曰:“夏自絕其有民,亦惟厥眾。非民亡與守邑。厥辟作怨于民,民復之用離心。我剪滅夏。今后曷不監(jiān)?……”
三句話并不完全相同,存在著2字之差:古文尚書《咸有一德》作“惟尹躬暨湯”,《禮記·緇衣》作“惟尹躬及湯”,清華簡《尹誥》作“為尹既及湯”。而更重要的是,根據(jù)上下文所顯示的段意,在“內(nèi)容”上,也就是在“涵義”上,“惟尹既及湯咸有一德”(讀作“惟尹既及湯,咸、有一德”)與“惟尹躬及湯咸有壹德”(讀作“惟尹躬及湯,咸、有壹德”)相同(皆為“伊尹與湯心意相通,同心同德”之意),而與“惟尹躬暨湯咸有一德”(讀作“惟尹躬暨湯,咸有一德”,“伊尹與湯有公心”之意)則完全不同。因此,《禮記·緇衣》的引文只存在出于清華簡《尹誥》的可能性,而絕無可能出自古文尚書《咸有一德》。也就是說,《禮記·緇衣》、清華簡《尹誥》皆與古文尚書《咸有一德》毫無關(guān)系。因此,清華簡《尹誥》根本不可用作判定古文尚書《咸有一德》真?zhèn)蔚淖C據(jù)。
非止如此,筆者據(jù)上述分析,認為《禮記·緇衣》所提到的《尹誥》,并非指清華簡《尹誥》。筆者斷定:《尚書》中另有一篇名為《尹誥》的文獻,清華簡《尹誥》乃是《尚書·尹誥》的史料。
五、總結(jié)
綜上,筆者認為,清華簡《尹誥》、《傅說之命》、《金滕》的面世證明孔安國《尚書序》可信;古文《尚書》確實出自孔子之手,秦火后為孔安國自孔壁書中整理出來,至東晉時由梅賾公諸于世,惠澤華夏,流傳至今。
注釋:
[①] 見《光明日報》2013年1月5日相關(guān)報道。
[②]“(孔子)睹史籍之煩文,懼覽之者不一”,即“孔子看到流傳下來的典籍紛繁混亂、泥沙俱下,擔心惑亂讀者的心志,使天下人違背先圣帝王傳下來的中道之教。”
[③]關(guān)于孔子之“刪述《六經(jīng)》”,明代大儒王陽明曰:“……天下之大亂,由虛文勝而實行衰也。使道明于天下,則《六經(jīng)》不必述。刪述《六經(jīng)》,孔子不得已也。自伏羲畫卦,至于文王、周公,其間言《易》如連山、歸藏之屬,紛紛籍籍,不知其幾,易道大亂。孔子以天下好文之風日盛,知其說之將無紀極,于是取文王、周公之說而贊之,以為惟此為得其宗。于是紛紛之說盡廢,而天下之言易者始一。《書》、《詩》、《禮》、《樂》、《春秋》皆然。《書》自《典》、《謨》以后,《詩》自《二南》以降,如《九丘》、《八索》,一切淫哇逸蕩之詞,蓋不知其幾千百篇;《禮》、《樂》之名物度數(shù),至是亦不可勝窮。孔子皆刪削而述正之,然后其說始廢。如《書》《詩》《禮》《樂》中,孔子何嘗加一語?今之《禮記》諸說,皆后儒附會而成,已非孔子之舊。至于《春秋》,雖稱孔子作之,其實皆魯史舊文。所謂筆者,筆其舊。所謂削者,削其繁。是有減無增。孔子述《六經(jīng)》,懼繁文之亂天下。惟簡之而不得。使天下務去其文,以求其實。非以文教之也。”(《王陽明全集·徐愛錄》)
[④] 筆者認為清華簡第一輯及第三輯中諸篇多為周王室原始檔案之楚文復錄本。
[⑤]指清華簡《傅說之命》中下述內(nèi)容:“失仲是生子,生二牡豕。失仲卜曰:‘我其殺之?我其已,勿殺?’勿殺是吉。失仲違卜,乃殺一豕。說于圍伐失仲,一豕乃旋保以逝。乃踐,邑人皆從。一豕隨仲之自行,是為赦俘之戎。”這段文字不知何人所寫,其內(nèi)容荒誕怪異。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不語怪力、亂神”,故對于這段內(nèi)容,做刪除處理。
[⑥]從內(nèi)容、文辭上看,即便沒有清華簡《傅說之命》做參照,《國語·楚語》記載的“白公諫靈王”一段文字即足以證明古文《尚書·傅說之命》之不偽。白公諫楚靈王發(fā)生在周景王十六年,即公元前529年,其時孔子尚未開始《尚書》。因此,《國語》的作者左丘明在記述《楚語》的時候,關(guān)于“白公諫靈王”一事中涉及商王武丁和傅說之間的言談,或直接引用,或轉(zhuǎn)述,完全采用的是孔子整理過的《尚書·說命》的言辭。因此,《國語·楚語》中保存的這段史料,已可以直接證明《尚書·說命》為先秦文獻,而非后人偽造。而且,白公諫楚靈王時所引用的“卿士”的話,以及“必交修余,無余棄也”句,都只見于《尚書·說命》,而不見于清華簡《傅說之命》,也說明《國語》的作者左丘明在寫作《楚語》時所依據(jù)的文獻就是孔子刪述而成的《尚書·說命》。
(作者單位:北京市社科院哲學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