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養工夫論視域下的張載“格物”說
【摘要】在對《大學》“格物”的詮釋中,張載將安立了儒學根基且很有可能亦吸收了佛教思想成分的道家之“虛心”置于其前,并認為二者是一對互動式的道德修養工夫,修養目的在于“致知”后的德性所知之境。張載不贊同二程以“窮理”釋“格物”,一是因為在他看來“窮理”、“盡性”、“至命”具有先后次序,從而其“盡性”及與之處于同一修養層面的“格物”不能等同于“窮理”;二是因為他對“理”、“性”做了分際處理,認為“理”屬于物,“性”屬于人,從而“窮理”屬于“物理”認識方式,與作為道德修養工夫的“格物”分屬根本不同的路徑。總體觀之,張載對“格物”的詮釋屬于漢唐以來的道德論范式,二程的詮釋則發生了某種程度的知識論轉向,兩種范式雖皆有合理性,但時下的境況更要求重新審視道德論范式;再者,若充分關照“八條目”解釋的連貫性,張載之說亦有值得反思之處。
【關鍵詞】張載 格物 虛心 窮理 修養工夫
由于《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遂初堂書目》等宋代目錄類書籍及《宋史·張載傳》皆無張載撰有《大學》注解方面之著述的記錄,加上章錫琛先生整理的《張載集》(中華書局,1978年版)亦未輯入張氏的《禮記說》,故而長期以來,張載獨具特色的“格物”說很少引起學界的關注。①本文則嘗試以宋代衛湜《禮記集說》所收張載《禮記說》中關于《大學》的注解為中心對之進行初步的探索。不當之處,敬請方家指正。
一、張載“格物”說的修養工夫意蘊
眾所周知,《大學》在西漢時就被收入《禮記》。作為《禮記》的重要篇章之一,它往往被注《禮》者注解,張載就是在其《禮記說》中對《大學》進行疏釋的。在“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注中,張載闡發了他的“格物”思想:
虛心則能格物,格物則能致知。其擇善也必盡精微,無毫發之差,無似是之疑。原始要終,知不可易,然后為至也。
致知在格物。格,去也,格去物則心始虛明。見物可盡,然后極天下之慮而能思,善也。致知者,乃為學之大本。夫學之始,亦必先知其一貫之道,其造則固有序也。格物,外物也。外其物則心無蔽,無蔽則虛靜,虛靜故思慮精明而知至也。[1](P31、32)
南宋理學家朱熹將《大學》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概括為“八條目”,其中“格物”是第一序的工夫,它之前并沒有“虛心”。于此可知,“虛心”的出現是張載創造性詮釋《大學》的結果。在他那里,《大學》原本“格物→致知”的單線格局變成了“虛心格物→致知”的復雜架構。而從出處看,“虛心”一詞來自于《老子》第三章的“虛其心,實其腹”。這意味著,張載將“虛心”置于《大學》的“格物”之前,與道家思想的影響有一定關系。②然而,作為儒家學者,又有深研佛教典籍的經歷,他不可能在純粹道家的立場上使用“虛心”。如是,全面準確地理解張載“虛心”的含義就顯得至關重要。
事實上,“虛心”是張載經常提到的概念。在他的思想世界里,“虛心”不僅是與“變化氣質”“相表里”的“為學”之道,[2](P274)而且是與外在的“得禮”呈“內外發明”之勢的“修持之道”。[2](P270)而無論是其為學之道還是其修持之道,用現代語言表達,都是指道德修養工夫。張載認為,“虛心”是一種能夠排除私意、全然公正、是非分明、知所當為的工夫:“人私意以求是未必是,虛心以求是方為是”、“心既虛則公平,公平則是非較然易見,當為不當為之事自知”。[2](P279、280)從這個角度說,“虛心”的目的并不在虛,而是正好相反,其目的在實:“天地之道無非以至虛為實,人須于虛中求出實。” [2](P325)那么,如何才能“虛心”呢?作為一位新儒學的創立者,張載想到的是為這個道家范疇安立上儒學的根基,以保證其思想的儒學特質。所以他指出,做到孔子所說的“毋意、毋必、毋固、毋我”③則自然“心虛”,且它是“止善之本”,否則“無由納善矣”。[2](P307)他同時強調,虛心“只是欲平曠,熟后無心如天,簡易不已”,所以千萬不能刻意去求,不能“鉆研太甚”、“求之太切”,因為若是就會適得其反,從而“已起一心,無由得虛”。[2](P269)這又與佛教所主張的不執著有一定的相似性,故而也很有可能是受其影響。在張載,心之“虛”之所以能夠承擔道德修養工夫的職能,在于其本身固有的一些品性:其一,“虛”是道德的根源:“虛者,仁之原”、“靜者善之本,虛者靜之本”、“虛則生仁”。[2](P325) 此中,“仁之原”、“虛則生仁”的提法彰顯了“虛”的儒學色彩;其二,“虛”乃天地之德,所以是至善的;其三,“虛”雖然不為外物所累,但同時又是“無所不感”從而“內外合”[2](P63)的;其四,“虛”與作為宇宙萬物本體的“太虛”在性質上是相通的,因而“虛心”可看作本體之“虛”在工夫論上的落實。
可以肯定的是,張載《大學》注中的“虛心”及與之相反相成的“格物”都是在道德修養工夫意義上而言的。從根源上說,“虛心”的用功之處在心上,“格物”的用功之處亦在心上。張載所云“去”、“外”是“除去”、“外推”之意,其“格去物”、“外其物”則指從心上除去物、從心上外推物。張載之前,司馬光曾將“格物”釋為“捍御外物”,[3]意為“捍去外物之誘,而本然之善自明耳”。[4]這與張載的“格去物”、“外其物”意義基本相同。然而,司馬氏卻沒說明如何才能“捍御”?比之更進一步,張載將“虛心”納入《大學》的工夫系統并置于“格物”之前,從而為“格物”的工夫實踐提供了切實的入手之處。需要說明的是,“虛心”和“格物”雖然都是從心上用功,但也存在一定的差異:“虛心”偏重向內收斂,“格物”偏重向外拒斥。進而言之,心向內收斂才能遠離外物,反過來說,拒斥外物才能不累其心,使“心無蔽而虛靜”。然而從結果看,盡管“虛心”與“格物”能夠相互促進,但最終則要指向“格物”,因為“格物”之后還有“致知”。此“致知”位于兩個道德修養工夫之后,固然也是道德修養意義的。④依張載之意,“致知”工夫達到的“知”是一種德盛仁熟的德性境界,他又稱之為“德性所知”或“窮神知化”,從其對“致知”的“其擇善也必盡精微,無毫發之差,無似是之疑”的描述中我們不難得出這種看法。又,前文已述,張載認為做到“毋四”就會“心虛”,而他同時亦主張:“與天地參,無意、必、固、我,然后范圍天地之化,從心而不逾矩”,[2](P40)即“毋四”能夠達到“范圍天地之化,從心而不逾矩”的至上境界,這種境界當是德性所知之境。綜合兩處說法可得,“心虛”也是達到此種境界的修養方法。如此,作為“虛心”“格物”結果的“致知”之“知”當然也處于此種至上境界。這也是我們認為“致知”之“知”為“德性所知”的另一證據。
關于虛心與德性所知之間的聯系,張載在它處也多有論及,盡管表述方式有異,如他說:“圣而不可知者,乃天德良能,立心求之,則不可得而知之”、[2](P17) “成心忘,然后可與進于道”。[2](P25)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張載還主張“大其心”和“盡心”:
大其心則能體天下之物,物有未體,則心為有外。世人之心,止于聞見之狹。圣人盡性,不以見聞梏其心,其視天下無一物非我,孟子謂盡心則知性知天以此。天大無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見聞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于見聞。[2](P24)
今盈天地之間者皆物也,如只據已之聞見,所接幾何,安能盡天下之物?所以欲盡其心也。……今所言盡物,蓋欲盡心耳。[2](P333)
客觀地說,“盡心”和“大其心”之“心”都不是從聞見的角度而言的,二者都超越了耳目的“物交”而以“德性所知”為歸趨,從而能夠達到“體天下之物”、“盡物”的目的。所以,“盡心”和“大其心”亦是道德修養之方。在張載看來,見聞之心只能通向“學”,而不能通向“道”:“聞見之善者,謂之學則可,謂之道則不可”,[2](P273)與道相連的只能是“盡心”、“大其心”等。問題在于,他提出了“虛心”、“盡心”和“大其心”三種達到“德性所知”的修養方法,這就使我們陷入了一種似乎無法抉擇的境地。其實,三者之間還是有層次之分的。“虛心”之“虛”側重心的主觀心理狀態,“盡心”之“盡”側重心的主體能動性,“大其心”之“大”側重心的至上超越功能,故而“虛心”相對的是“格去物”、“外其物”,“盡心”相對的是“盡物”,“大其心”相對的則是“體天下之物”、“合天心”。更進一步,可以說“虛心”為“盡心”掃除了外物之蔽障:“虛心則無外以為累”、“虛心然后能盡心”,[2](P325)“盡心”則為“大其心”提供了內在動力。之所以把“大其心”放在了這一序列的最高級別,是因為只有它具備“合天心”的能力。以射箭為喻,“虛心”似拉弓,“盡心”似行進中的箭,“大其心”則似箭中鵠的后的狀態。但是,“大其心”并不像射中靶子的箭一樣處于靜態之中,而是具有活潑潑的性格,它包容天下萬物,與之息息相通。如此看來,張載釋解《大學》“格物”時還只是粗而言之,或者說只為之設置了最基礎的修養工夫。從其整個思想體系看,“虛心”、“格物”之后亦即“致知”之前加上“盡心”和“大其心”亦無不可。
二、“窮理”何以未能納入張載對“格物”的解釋
關于“格物”,與張載同時的二程選擇了與之不同的詮釋路向,他們用本來屬于《易傳》系統的“窮理”詮釋《大學》系統的“格物”。二程說:
“致知在格物。”格,至也。物,事也。事皆有理,至其理,乃格物也。[5](P365)
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曰窮其理而已也。窮其理,然后足以致之,不窮則不能致也。格物者適道之始,欲思格物,則固已近道矣。
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則不能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
“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因物有遷,迷而不知,則天理滅矣,故圣人欲格之。[5](P316)
此中的關鍵還不僅在于以“窮理”釋“格物”,而且更在于“物”和“理”之范圍的劃定。在二程眼中,“凡眼前無非是物”,“物”既包括道德世界之“事”,亦包括客觀世界之“物”;相應于此,理也包括“君臣父子”等道德規范之理和“火之所以熱,水之所以寒”等自然法則之理,[5](P247)“窮理”或者說“格物”的途徑也呈現“多端”的態勢:“或讀書,講明義理;或論古今人物,別其是非;或應接事物而處其當。” [5](P188)然而,從上引文可知,處于此種“格物”之后的二程之“致知”仍主要是在倫理學意義上使用,是“吾之所固有”、“非由外鑠我也”。所以可以說,通過這種詮釋,二程初步嘗試了把知性認識納入道德認識的做法。也正是自二程始,“窮理”與“格物”之間的關聯日漸成為道學史上主流的《大學》解釋思路,朱熹對此一思路的承繼無疑又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那么,與二程有親緣關系且交往甚密的張載為何沒有順此潮流而把“窮理”納入其《大學》的工夫系統呢?這應該從其義理脈絡中尋找答案。事實上,張載對“窮理”也是很重視的,因為他不僅認為“萬物皆有理,若不知窮理,如夢過一生”,而且指出佛老之所以會誤入歧途就是“不知《易》之窮理”所致。[2](P321)然而,在對《易傳·說卦傳》之“窮理盡性以至于命”的解說中,張載卻表現出與二程具有相當差異的思維進路。二程認為,窮理、盡性和至命本來為一事,如此“才窮理便盡性,盡性便至命”。[5](P410)很顯然,這種與“盡性”、“至命”為“一事”的“窮理”具有強烈的道德修養意味。于是,其“窮理”與《大學》道德修養意義的“格物”就能夠順利地融合在一起。然而,這種看法畢竟在一定意義上取消了“盡性”、“至命”的工夫而將二者都歸約到“窮理”。有見于此,張載批評二程“失于太快”,他強調“此義盡有次序。須是窮理,便能盡得己之性,則推類又盡人之性;既盡得人之性,須是并萬物之性一齊盡得,如此然后至于天道也。” [5](P115)這段話是蘇昞記載的“二先生語”中對張載之言的轉述。因此,“盡得己之性”、“至于天道”的提法很有可能是二程自己的習慣用語,以致他們在轉述張載的話語時忽略了其“窮‘物’理”、“天道即性”[2](P324)的觀念。按照張載的思想,此處的“窮理”不可釋為“盡得己之性”、“至于天道”則當為“至于命”。當然,事實也可能如有的學者所說,張載“這個用法與早年的措辭已有不同”。[6]然而,無論是哪一種情況,上引文句都能彰顯張載在窮理、盡性和至于命之間所分的先后次序。在三者的關系上,他明確宣稱兩個原則:第一,“先窮理而后盡性”、“知與至為道殊遠,盡性然后至于命,不可謂一;不窮理盡性即是戕賊,不可至于命”;第二,“窮理亦當有漸,見物多,窮理多”。[2](P234、235)上文已明,其“格物”是一種心上工夫。而他又認為心與性直接相關:“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2](P9)所以我們可以說,其“盡性”在某種程度上即是“盡心”,從而與“格物”屬于同一修養層面。可是,張載卻堅持“窮理”與“盡性”的先后之分。由此,雖然他看到了二者的相通性:“自誠明者,先盡性以至于窮理也,謂先自其性理會來,以至窮理;自明誠者,先窮理以至于盡性也,謂先從學問理會,以推達于天性也”,[2](P330)但其“盡性”及與之處于同一層面的“格物”在歸根結底的意義上是不能等同于“窮理”的。
然而,在工夫頓漸問題上與二程的異見并不是張載否定用“窮理”解釋“格物”的最主要的原因。究極而論,張載不用“窮理”釋“格物”乃是因為他對“理”與“性”本身做了分際處理。在他看來,理是物之理,性是人之性,二者雖不乏相通之處,但從根本上卻是不同。“言性已是近人言也。既窮‘物’理,又盡‘人’性,然后能至于命,命則又就己而言之也”,[2](P235)“理不在人皆在物”,[2](P313)“凡物莫不有是性,由通蔽開塞,所以有人物之別”,[2](P374)“以生為性,既不通晝夜之道,且人與物等,故告子之妄不可不詆”,[2](P22)等等,皆是這種觀念的表達。如是,在張載那里,作為“物理”認識方式的“窮理”與作為道德修養工夫的“格物”之間就畫上了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格物”通向的是德性所知,“窮理”則屬于聞見之知的范圍,而“德性所知不萌于見聞”。也就是說,二者之路徑根本不同:“窮理”指向天道,屬于知識論形態;“格物”指向“天德”,屬于境界論形態。關于“格物”與“窮理”之間的隔限,張載似乎也有一定的認識:“今言盡物者且未說到窮理,但恐以聞見為心則不足以盡心”。[2](P333)如上所述,“格物”是格去物、外推物。此處的“盡物”則應正好與之相反,是合攏物、整全物。但于張載,二者并不矛盾,因為與“格物”相互推動的“虛心”是“無所不感”從而“內外合”的,由此“格物”就可以成為“盡物”的前提。這樣,隔斷“盡物”與“窮理”的關聯即是隔斷“格物”與“窮理”的關聯。張載指出,他之所以如此做,乃是擔心窮理“以聞見為心則不足以盡心”。二程則不然,他們雖然也看到了性理之間的某些差異:“在義為理,在人為性”,[5](P204)但由于認為二者皆來源于天理,所以強調它們在根本上的相同:“性即理也”。[5](P292)如是,“窮理”就既包括窮“物”理,也包括盡“人”性,因為“人”之“性”即是“人”之“理”。在此種理解下,二程的“窮理”就不會象張載的只針對“物”的“窮理”那樣,陷于聞見之知而不得超拔,他們持有 “不可將窮理作知之事” [5](P15)的明確態度,認為它是集認識與修養于一體的。是故,二程不僅主張窮理、盡性與至命可以一時并了,而且直指格物為窮理。
三、張載“格物”說的思想史意義
不容否認,無論是張載還是二程都對《大學》的“格物”做了創造性的闡發。然而,其詮釋范式卻是不同的。張載延續了漢唐以來《大學》詮釋的道德論范式;⑤二程則在道德論中加入了認識論的成分,或者說,其對《大學》“格物”的詮釋已經發生了某種程度的認識論轉向。關洛之間詮釋范式的這種差異當與他們解經方法之不同有關。論及解經時,兩個學派的大致意向是相同的:他們都強調不能拘泥于文字,以義理為重。然而,二程卻有一種與張載差距較大的觀念,此即“文義雖解錯,而道理可通行者不害也。” [5](P79)《大學》素被歸入《禮記》的“通論”(劉向語),所講為“‘禮’意”。[7]易言之,它原本只屬于道德修養論范圍。如是,二程在“格物”的詮釋中加入知識論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說即是“解錯而道理可通行者”。張載提倡“心悟”、“心解”、“求大體”,[2](P274、276)但并不認可“解錯”之說。因而,他仍致力于在原教旨意味的道德論范式中深化對《大學》的闡釋。立足于詮釋多元化的立場,我們認為,張載的道德論范式和二程的知識論轉向皆有自己的合理性。然而從總的詮釋趨勢看,道德論范式在時下似乎更應加以重視。明清以來,對于《大學》之“格物”,雖不乏探究其道德修養意蘊者,但認識論的詮釋范式日漸成為主流,以致西方傳教士到中國后將“格物之學”直接視為西方式的科學,如利瑪竇說:“夫儒者之學,亟致其知,致其知,當由明達物理耳。……吾西陬國雖褊小,而其庠校所業格物窮理之法,視諸列邦為獨備矣。”[8]出現這種誤解,可能與初到中國的西方人一時無法體會中國傳統文化的特質有關,但他們的言論至少說明,當時的中國學者呈現在他們面前的“格物”主要是認識論意義的,徐光啟用“格物窮理之學”直接指稱西方的“科學”即是很好的佐證。⑥再者,對于當代中國人來說,除非專業研究者,提到“格物致知”,已經很少有人知道其道德修養意義了。這一境況提示我們,漢唐以來的儒者及張載等以道德論深化《大學》詮釋的范式必須重新得到審視和研究,否則《大學》本身的特質將逐漸喪失殆盡,更妄論對之進行創造性的當代闡發。因為真正意義上的理論發展必須以把握原典的本真精神為前提,否則其發展是無根的,因而也必將在中國失去生命之基。
整體觀之,盡管張載對“格物”的詮釋是獨特而富有創見的,但若充分關照《大學》“八條目”的解釋連貫性,則張載之說亦有值得反思之處。本來,“八條目”中,“修身”是一個樞紐性的環節,“格物”、“致知”、“誠意”、“正心”皆為“修身”的內圣工夫,“齊家”、“治國”、“平天下”則是“修身”后的外王事業。質言之,“八條目”本為前后連續的統一體。然而,張載卻把“虛心”置于“格物”之前,并以“虛心”與“格物”的互動式修養作為“致知”的工夫,且其“致知”所至之“知”是至高的德性境界。事實上,這是張載創立的理論格局必然要導致的結論。他不可能贊同經過“虛心”、“格物”和“致知”的修養卻只得到了聞見之知,“致知”之“知”在張載體系中必須是德性所知。而這確實也為他進一步解釋“致知”后的“誠意”、“正心”等條目制造了困局。“致知”、“誠意”、“正心”原本是遞進式的概念,而張載卻把“致知”在“誠意”、“正心”之前就推到了至高點。這樣,怎樣繼續解釋“誠意”、“正心”就成了問題。所以我們認為,《禮記集說》收錄的張載《禮記說》對“致知”后的“誠意”、“正心”未置一言,并不是衛湜未收相關文字,而是張載本人沒有繼續解釋。關于心與身、家、國、天下的關系,張載還是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國一家一身皆在處其身,能處一身則能處一家,能處一家則能處一國,能處一國則能處天下。心為身本,家為國本,國為天下本。心能運身,心所不欲,身能行乎?”[1](P31)但何為“正心”?何為“誠意”?他已經無從在“八條目”的注解中于義理層面建構出二者與其前的“致知”之間的遞進態勢。翻檢張載其他著述可知,他亦有關于“誠意”、“正心”的解釋:“誠意則不以禮則無征,蓋誠非禮無以見也。誠意與行禮無有先后,須兼修之。誠謂誠有是心,有尊敬之者則當有所尊敬之心,有養愛之者則當有所撫字之意,此心茍息,則禮不備,文不當,故成就其身須在禮,而成就禮則須至誠也”,[2](P266)“正心之始,當以己心為嚴師,凡所動作則知所懼。如此一二年間,守得牢固,則自然心正矣”。[2](P266)然而,將這兩條解釋置諸《大學》“致知”條之后似乎并不和諧。在格致誠正的闡發上,張載之后的明儒王陽明亦以“心”為出發點。與張載不同的是,他一方面主張“意之所在便是物”,[9](P6)進而釋“格物”為“格心”,另一方面又說:“心者身之主,意者心之發,知者意之體,物者意之用。如意用于事親,即事親之事格之,必盡夫天理,則吾事親之良知無私欲之間而得以致其極。知致,則意無所欺而可誠矣;意誠,則心無所放而可正矣。” [9](P1193)這就使得其《大學》詮釋既具新義,又能使格致誠正不失原本的遞進態勢。在這個意義上,與張載相比,或許可以說王陽明的《大學》詮釋更為圓融、更為系統。
注釋:
①龔杰先生誤把張載對《周易·說卦傳》之“窮理盡性以至于命”的注解中的“見物多,窮理多”視為其對“格物”的解釋:“張載訓‘格’為‘見’,格物,就是見物。”(龔杰:《張載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27頁。)樂愛國先生則徑說張載“未直接對‘格物致知’作出解說”。(樂愛國:《朱子格物致知論研究》,長沙:岳麓書社,2010年,第13頁。)其實,二人所做得的判定皆是沒有充分掌握相關資料所致。
②事實上,“外物”也出自道家,《莊子·大宗師》曰:“吾又守之七日,而后能外物。”張載借莊子之“外物”釋《大學》之“格物”,又以之與“虛心”相連,可謂儒道融合。
③張載“毋四”之意與孔子不盡相同:“意,有思也;必,有待也;固,不化也;我,有方也。四者有一焉,則與天地為不相似。”(張載:《正蒙·中正篇》,《張載集》,第28頁。)
④關于“致知”的此種特性,張載在《正蒙》中亦有說明:“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宋]張載:《正蒙·神化篇》,《張載集》,第17頁。)
⑤關于“格物”,東漢鄭玄注曰:“格,來也;物,猶事也。其知于善深,則來善物;其知于惡深,則來惡物。言事緣人所好來也。”唐代孔穎達疏云:“格,來也,已有所知,則能在于來物。若知善深則來善物,知惡深則來惡物。言善事隨人行善而來應之,惡事隨人行惡亦來應之,言善惡之來源人所好也。”(引自[唐]孔穎達等:《禮記正義》卷六十《大學》,[清]阮元:《十三經注疏》(下冊),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673頁。)顯然,兩位大經學家皆是在道德論范式中詮釋《大學》的“格物”。
⑥此后,很長一段時間都將“科學”稱為“格致學”。較早使用“科學”一詞的是康有為(康有為:《日本書目志》,《康有為全集》第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624頁)和嚴復(嚴復:《與<外交報>主人書》,《嚴復集》第三冊,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559頁),但其時并沒有達成一致的看法,因為梁啟超仍然使用“格致學”(他發表《格致學沿革考略》)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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