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貴豐贍——論葛洪的文藝美學思想
葛洪是東晉時期著名的道教領袖,內擅丹道,外習醫術,研精道儒,學貫百家,思想淵深,著作弘富。他不僅對道教理論的發展卓有建樹,而且學兼內外,于治術、醫學、音樂、文學等方面亦多成就?!侗阕印窞槠渲饕?,他對文章及美學的論述就散布其中,雖然比較零散,但其價值還是不容忽視的。
一、文章微妙,德行為粗
在中國傳統意識中,文學及文章的地位是低下的。在學以致用的實用主義精神影響下,與政治有關的王道治術被放在優先的地位,文章只是雕蟲小技,微末之道。在道德優先的儒家倫理主義思想影響下,德行為本,文學為末,立德重于立言。在文質關系中,不論是儒家還是道家,都堅持樸素的本質優先論,文飾不可先于本質。在道學與文學關系中,文以載道是普遍的意識,言以盡意,文以載道,文章只是工具而已,道學才是目的。這種傳統觀念至今還是一種主導意識,包括許多文人都自覺不自覺的遵守這一原則,致使文學的地位和作用受到了貶低和扭曲,也使作品的文學價值得不到保證。而葛洪則意識到了這種觀點存在的問題,發出了震聾發聵的一聲吶喊,將這籠罩千載的黑幕劃破了一個裂口,使人們看到了一絲真正的文學的閃光。
漢代風氣,重經術而輕文藝,至曹魏之世,此風始破,曹氏父子,兼擅文學,雅重詩賦,曹丕更著《典論·論文》,從理論上為文學張目,提出”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的觀點,開”文學的自覺時代”(1)之先河。
儒家傳統,重視三立,所謂立德、立功、立言是也。曹丕以文章為”經國之大業”,是將立言著文與立功建業并重,這對于以詩賦為”壯夫不為”的雕蟲小技(2)來說是一種很大的進步,抬高了文學的地位,但是同文章于事功,對于提高文章自身的藝術價值意義不大,仍有以文學為政治之工具的嫌疑,何況他尚未脫儒者之舊習,還是認為立德重于方言。(3)
真正意識到文章自身的價值,將之與德行并重,自晉葛洪始。
葛洪在《抱樸子·尚博》中對流行的輕視文學的觀點進行了有力的駁斥。有人認為文章著述不過是”騁辭耀藻”而已,于事無補,不如德行這樣的不言之教重要,因此圣門四科,德行第一,文學其末,故德行為源,文章為流,德行為本,文章為末,綴文著紙為糟粕余事,不足為道。葛洪則指出:”德行為有事,優劣易見;文章微妙,其體難識。夫易見者,粗也;難識者,精也。夫唯粗也,故銓衡有定焉;夫唯精也,故品藻難一焉。”
以文章為精,以德行為粗,這一主張在當時可謂石破天驚。葛洪的這一觀點并非故作大言,嘩眾取寵,而是有其根據的。德行雖然也屬于精神范圍,但其高下主要在道德實踐之中體現出來,因此屬于”有事”,容易判斷,而且雖然人對道德的理解不完全相同,但是在道德標準方面相對來說還是容易達成共識的,因此”優劣易見”。文章盡管在內容上表達的也是現實事物,但在形式上純粹屬于精神領域,相對于德行而言,文章的不確定性確實更為突出,其體微妙,難于定規,而且由于眾口難調,在審美方面的主觀性又使文章高下的標準更加難于統一,因此很難判定一篇文章的藝術價值到底有多大。這種現象古今中外都容易見到,一部作品有人將之捧上天,也有人將其貶入地,往往發表見解的人都是名家,使人一時不知去就。
葛洪還對德行為本、文章為末的說法進行了批評,他認為”文章之于德行,猶十尺之與一丈。謂之余事,未之前聞”。為了說明自己的觀點,他還特意追溯文章的原本意義 ,將上天垂象、鷹負八卦 、龜背六甲、虎炳豹蔚等自然之文與唐堯虞舜之尊稱、文王周公之謚號、孔子所謂”郁郁乎文哉,吾從周”等與圣人有關的人事之文結合起來,說明文與文章的重要性。他認為”文之所在,雖賤猶貴”,文飾能夠提高事物的價值。這種將文章與天道自然聯系起來的思想至齊梁而大盛,梁簡文帝蕭綱、劉勰等人皆發揚其說,使”文”的價值被抬到至高無上的地位。
葛洪的這一思想非常重要。文飾與本質的關系問題也是儒道兩家長期爭論的一個關鍵問題。道家強調保持先天的素樸的本質,全真保性,自然自足,反對外在的雕飾,認為”五色令人目盲,五味令人口爽,五音令人耳聾”,”有機物必有機心”,外在的文明只能傷身害性,對人沒有任何好處。而儒家則強調文明的發展與社會的進步,認為禮樂教化和倫常分際相對于原始的渾沌狀態是一種提高,人只能且只應作為一種家庭和社會的人存在,擔負起的自己依照某種社會角色所應當承擔的職責,人只能在社會關系中存在,相互往來和相互交換都是必要的、合理的,反對道家那種逃避社會、離群索居、”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思想??鬃訉Υ顺种杏沟膽B度,他認為”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后君子”,主張文和質保持一種和諧的關系,不以質害文,也不以文害質,將先天的美質與后天的文飾結合起來。
葛洪學兼道儒,在修身養性方面,他主張依照道家的原則,見素抱樸,不為物役,天真自然,不事雕飾,而在經世治國方面,他又贊同儒家的方式,重視教化,抬高文學,認為虎豹之皮勝過犬羊之皮,文飾既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合理的、進步的、有宜的。
葛洪認為,如果只是保持先天的本性,完全不要文化和文飾,則人類就會和動物沒什么兩樣,人類文明就無從產生。他在《詰鮑》篇中集中表達了自己的這一觀點,對鮑敬言好古非今、重自然而輕人倫、尚混同而貶分殊的思想進行了有力地批判。他指出:”子若以混冥為美乎,則乾坤不易分矣;若以無名為高乎,則八卦不當畫矣。豈造化有謬,而太昊之暗哉!”葛洪其實并非為君主專制辯護,他攻擊鮑敬言也不在其無君之論,而是攻擊其反對社會進步、主張復古倒退,推崇自然渾沌、敵視人類文明的錯誤思想,他是為人類文明辯護,為社會秩序辯護。
正是由于葛洪主張文勝于質,他與那種厚古薄今、尚質樸而輕文飾的思想進行了堅決的斗爭,認為今文之金玉,勝于古書之質樸,今日之雕飾,勝過古時之醇素。厚古薄今是中國的一個傳統弊端,道家重先天之自然,輕后世之文飾,故厚古而薄今,儒家推崇敬天法祖,重視長幼之節,故亦厚古而薄今。葛洪力辟此風,非但為后世的文風華麗張目,亦是為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喝采。
在文勝于質的思想引導下,葛洪又對傳統的本末觀念指出了質疑,大膽提出了”本不必皆珍,末不必悉薄”(《尚博》)的新觀點。中國傳統意識習慣于將對待的兩方分為一主一從,而不慣于使雙方處于平等的地位,即便是自然的存在,也非要搞出一個上下尊卑不可,譬如天尊地卑等等。而本末這對范疇本身便是不平等的,重本輕末是自然的觀念,以本末而論古今,自然以古為本,以今為末,厚古薄今亦屬當然,以本末而論文質,自然以質為本,以文為末,重質輕文亦不為怪。葛洪則對本末的尊卑意義提出了挑戰,認為重本輕末、扶本抑末未必足取。他指出,本末只有先后之分,并無尊卑之別,譬如”錦繡之因素地,珠玉之居蚌石,云雨生于膚寸,江河始于咫尺”。在這里,葛洪不僅反對本末尊卑論,還暗示末勝于本,”雛鳳清于老鳳聲”,因為錦繡之華麗勝過素地之質樸,珍珠之貴重過于水中之蚌母,美玉之價值遠逾山間之石璞,江河之濫觴怎比下游之行櫓!因此葛洪提出”文章雖為德行之弟,未可呼為余事也”,以文章為德行之弟,頗有意趣,正說明即便二者有先后之分,也是基本上平等的,有如兄弟。
總之,葛洪批判了傳統的對于文章的偏見,將文章提至與德行平等的地位。他認為,”德行文學者,君子之本也”,(《循本》)將二者并稱為修身之本。這對于崇德輕文的傳統思想是一個有力的沖擊。
二、判微析理,斟酌前言
葛洪不僅力求提高文學與文章的地位,還對文章的選材和創作方法頗有獨見,他在《辭義》篇中集中表達了這些觀點。
當時流行一種自然主義的觀念,以為”乾坤方圓,非規矩之功;三辰 景,非瑩磨之力;春華粲煥,非漸染之采; 蕙芬馥,非容氣所假”,萬物皆以自然為美,因此”至真貴乎天然”,文章也不外乎此道,亦應渾然天成,不假雕飾,隨意揮灑,不滯于物,因此判斷文章優劣的標準也是”義以罕覿為異,辭以不常為美”。這種文學觀念要求自然自成,不假外物,其風格也自然是標新立異,不與人同。
葛洪對這一觀念不全贊同,他認為文章須有為而發,不能憑空而至,否則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空中樓閣,難見其實。文章離不開文人的構思與選材,不可能象日月星辰那樣自然而生,水至清則無魚,片面強調自然和空靈就無法寫出文章。文章離不開材料,不能是沒有內容的純粹形式,否則就是無米之炊,巧婦難為。
葛洪認為,構成文章的材料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判微析理”,二是”斟酌前言”。文章須有待而成,所謂言出有據,這種根據不是自天而降,而是源于作者對外物的觀察與思考,即所謂”判微析理”。文章有感而發,沒有對自然和社會的認真細致的觀察和分析,就無從見其幽微、知其玄奧,如此則寫出的文章不是空洞無物,便是人云亦云,缺乏見地和新意。葛洪的這一觀點體現了他的現實主義精神。
文章的取材除了自己的觀察與思考之外,還須借助于前人的言論和文章,即所謂”斟酌前言”。葛洪認為,前人留下的文化遺產是不可忽視的寶貴財富,借鑒和取資這些財富對于創作文章是十分必要的,那種片面追求個人見解、害怕借鑒他人會喪失自己的風格的看法是完全錯誤的。一個人再聰明,也不可能一生下來就會遣詞造句,學習和借鑒前人是完全必要的,個人風格的形成也離不開吸收和汲引前人的特點,創新只能建立在創造性地吸收已有成果的基礎上,一味的求新、單純的獨見恐怕就會落入怪異一途,不可能使人產生新鮮感。
在文章的選材方面也能體現出作者的才思和風格,盡管任何文章都離不開對已有語言的利用和對前人之說的借鑒,這些因素對于后人表面上是同等的,任何人都可以加以利用,但是并非每一個人都能有效地發掘前人留下的財富,”梓豫山積,非班匠不能成機巧;眾書無限,非英才不能收膏腴”,慧眼識真金,妙手著文章,只有英逸之才才能很好地采集和利用材料,從而寫出絕世華章。
即便是同樣的材料,也未必產生出同樣的文章。正如”總章無常曲,火庖無定味”,個人的風格總是會體現出來,完全相同的材料讓不同的廚師來做也會有不同的味道。因為主賓的選擇、前后的步驟不同,文章的清濁妍蚩也就不同。因此正如一個高明的廚師善于用最簡單的材料做出令人稱奇的美味一樣,一個真正出色的作家貴在用簡明平實的語言寫出絕妙的文章。那種認為只有覆蓋千里的尋木才能用于建筑大廈、只有用人所罕知的鬼神之言才能著成文章的想法是十分錯誤的。
三、文貴豐贍,不拘一格
葛洪認為,文章的風格和作者的才思不同,不能強求一律。”五味舛而并甘,眾色乖而皆麗”,(《辭義》)就是說色與味不一,而其甘美則無異。他還在《廣譬》中指出:”色不均而皆艷,音不同而咸悲,香非一而并芳,味不等而悉美。”更加明確地闡發了這一思想。他承認美是多元的,文章的藝術風格不同,但其藝術價值無別,所謂春華秋月,各擅勝場,姹紫嫣紅,皆領風騷,即此類也。
美是多元的,聲色香味不同,只是表明其各有特性,而其美均等,沒有高下階級之分。這一思想是十分可貴的,因為中國傳統意識太習慣于把事物分出一個三六九等了,即便是無情無識的天地自然,也非要搞出一套主從尊卑的體系,幾乎不知平等為何物,對于性異而位同更是感到不可理解,只要有差分,便馬上想到是地位的不同,根本想不到在同一個地平線上生長著無數個品性各異的眾生。
中國文化尚和而不尚同,所謂和,是指不同的事物形成一個和諧的統一體,即”群色會而兗藻麗,眾音雜而韶 和也”(《尚博》)。盡管也強調眾殊,但落腳點還是合一,一為主,多為從,以多始,以一終。強調的不是眾殊之間的平等的關系,而是它們共同的歸屬,因此仍未擺脫尊卑主從的模式。
盡管葛洪的這一思想只限于美學領域,且未得到展開,但其意義還是很大的。因為它展示了多元存在與平等意識,對于習慣于唯一至尊和主從關系的傳統文化是一個有力的沖擊。
美是多元的,與此相應的美的標準和審美也應當是多元的,不可一概而論。因此在欣賞和品評文章時也應當考慮到文章的風格的多樣性,不能用單一的標準或者純粹根據個人的愛好來隨便下定論。葛洪指出,淺近之人,習慣于”愛同憎異”,對合乎己意的則以之為貴,對與己異趣的則以之為賤,根本不考慮自己的標準并非是唯一合理的標準,不承認藝術的多樣性。這樣就無法對文章的藝術價值做出正確的客觀的評價。
葛洪指出了評論文章的難度,以為”文章之體,尤難祥賞”(《辭義》)。這一方面是因為藝術本身的多樣性,另一方面是因為審美者各自的情趣和審美能力不同,很難得到一個完全客觀的公允的評價。如果只是以審美者個人的趣味為標準,”以入耳為佳,適心為快”(《辭義》),那么那種需要很高的欣賞水平的九成之韶樂、風流之雅頌恐怕一般的人就難知其妙了。因此淺近之人,只知鹽梅之咸酸,不解大羹之妙味,唯見飄蕩之細巧,不明深沉之遠致。審美者的個人情趣和愛好在審美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個人愛好又是很難統一的,這使審美活動帶有濃厚的主觀色彩。葛洪指出:”觀聽殊好,愛憎難同。”(《廣譬》)人的審美情趣千姿百態,往往帶有強烈的個人色彩,體現了審美者的個性,不可一概而論。譬如人皆愛好紅顏麗色,而黃帝卻逑篤丑之嫫母,陳候偏憐可憎之敦洽。人莫不愛好音樂,而漢順帝喜聽山鳥之鳴,以為遠勝絲竹之響,魏明帝樂聞椎鑿之聲,不愛金石之和。非但人的審美情趣有別,人的欣賞能力也是不同的。”夫聵者不可督之以分雅鄭,瞽者不可責之以別丹漆”(《守 》),對于缺乏審美能力的人,即便是南威西施立其前,也會視而不見;黃鐘大呂鳴其測,也會聽而不聞。而審美能力的高低往往與人的審美情趣的高下相聯系,慣聽桑間濮上之曲、下里巴人之聲的人無法領略六莖九成之和音、陽春白雪之雅韻。
不僅欣賞者的情趣各異,能力不一,作者的才思和風格也是多種多樣,參差不齊。有的浩闊而不夠淵深,有的深邃卻又狹隘,有的思路清楚而言辭鈍拙,有的不合事理而文句工巧。這些都是各有長處的偏才,不是兼擅諸長的通才。著述文章必須根據自己的才思行事,避其短而用其長,不可強求,如果梗短汲深,力小負重,非要在自己不擅長的方面逞能,只能是自取其辱。
同著文章,而高下有別。葛洪指出:”若夫翰跡韻 略之宏促,屬辭比事之疏密,源流至到之修短,蘊藉汲引之深淺,其懸絕也,雖天外毫內,不足以喻其遼邈;其相傾也,雖三光 耀,不足以方其巨細;龍淵鉛鋌,未足譬其銳鈍,鴻羽積金,未足比其輕重。”(《尚博》)說明人的文才相差很大,直致有天壤之別。英逸之士,才高思遠,探賾索隱,雖天地玄黃,無以拘其心,珠玉滿斛,無以比其言,非尋常舞文弄墨之人所能比,正如廄馬千匹,騏驥有超群之價,美人無數,威施有絕世之容一樣。不能忽視這種差別,將能揮毫染紙的人都視為一例。
文章本身高下不一,風格多樣,而評賞者又好惡不同,修養各異,這樣就使文學欣賞和評論的難度大大提高。文章的價值固然要通過文學欣賞和評論體現出來,但是由于讀者和評論家本身的水平和情趣不同,這種體現未必能夠做到完全和準確。眾口所譽者,未必果佳;舉世皆非者,未必實惡。文章本身的藝術價值不會因為審美者的品評而增減,和氏之玉,不以是否見知而改其質;簫韶九成,豈因俗士掩耳而易其和。而愛同憎異、貴古賤今、以己度人、以淺量深又是文學欣賞和評論中的通病,因此真正的好文章往往得不到時人的好評。因此文學評論盡管重要,但也未必是文章價值的真實反映,得到好評固然可喜,未獲美譽也未必可悲。葛洪提出”文貴豐贍”(《辭義》)的觀點,認為文無定評,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高者識其深,低者見其淺,毀譽交加,亦無足怪,沒有必要追求眾口一辭,人皆稱美,這與其美是多元的理論是相應的。
四、文貴刺過,粉飾無益
葛洪出入道儒,學兼內外,其思想是復雜而又矛盾的,他一方面期于丘園,逍遙高蹈,想做一個遠離塵世的隱士,一方面又未免邦家之思,不忍獨善其身,憂國憂民之熱情溢于言表,表現在文學思想上,他一方面高揚文章的藝術價值,為魏晉以來的華麗文風辯護,一方面又反對不顧社會現實,不見民間疾苦,一味地香艷,粉飾太平,諂媚當路。他認為,文章形式的美盡管重要,但若徒具衣冠,言不由衷,缺乏濟世救國之大志,不具賑貧扶弱之熱情,這種美雖美無益,只能是一種蒼白的病態的美。
葛洪指出,文章”不能治風俗之流遁,世途之凌夷,通疑者之路,賑貧者之乏,何異春花不為肴糧之用, 蕙不救冰寒之急!”(《辭義》)在這里,他似乎又回到了”詩言志”的立場上,春花本來就不做肴糧之用,蕙蘭本性非是御寒解凍,然而春花之艷麗,蕙蘭之清芬,不讓肴糧之解饑,衣裳之蔽體,美的價值不在其功利。這種實用勝于審美的思想體現了葛洪美學思想的復雜性,這種觀點并非是他一時的看法,而是他一向堅持的觀念,如他又在《應嘲》篇中指出,”夫制器者珍于周急,而不以采飾外形為善;立言者貴于助教,而不以偶俗集譽為高”,還言”墨子刻木雞以厲天,不如三寸之車轄;管青鑄騏驥于金象,不如駑馬之周用”,同時對莊子、公孫龍的大而無當、奇而無益進行了批評。
葛洪的這一思想只不過是傳統的功利主義精神的再現,這種意識阻礙了藝術和科學的發展,限制了人的思想自由,是一種狹隘而又庸俗的實用主義,它使人被約束在”現實”的物質土壤上,正如一個被一根繩子拴著的小鳥一樣,只能在有限的空間中享受有限的自由,永遠透見不到真正的理想之光,永遠看不到自由精神的倩影。這種意識培養出來的只能是一群目光短淺、思想狹隘,只會循規蹈矩、因循守舊、缺乏進取心和創造精神的實實在在的庸人,這也正是我們的民族精神的最大弱點和如今落后于人的重要原因。
既然這種功利主義精神有如許之多的弊端,那么為什么葛洪和那么多的思想家還一致加以支持呢?這是由于饑不擇食、寒不擇衣的嚴酷現實的逼迫,由于物不足用、生民多艱的自然壓迫和社會壓迫的雙重壓力。作為一個重視現實、憂國憂民的思想家,不能不先解燃眉之急,先考慮功利和用度。
因此葛洪主張文章要立足現實,有益于世,并且將此作為衡量文章高下的一個重要標準,以為敢于揭露現實的弊端、不昧著良心粉飾太平的才是好文章,”古詩刺過失,故有益而貴;今詩純虛譽,故有損而賤也。”(《辭義》)
正視現實不僅是一種創作態度,更體現了作者的勇氣和良心。面對黑暗的社會、殘酷的現實、暴虐的統治、專制的制度,面對風俗之流變、道德之淪喪、世事之顛倒、文化之頹廢,面對生靈之涂炭、山河之破碎、豺狼之當道、彝倫之傾墜,一個有良知的文人是不會置之不理的,更不會同流合污,為虎作倀,盡管大膽揭露會給自己帶來麻煩,附炎趨勢能夠分一杯羹。
任何獨裁者都不喜歡聽到直言實話,對此必然會不遺余力地予以壓制,葛洪內心是非常清楚的,但在有人提出他的”言苦辭直”足以激怒統治者,不如”揚聲發譽”見貴于時之時,葛洪回答道:”夫制器者珍于周急,而不以采飾外形為善;立言者貴于助教,而不以偶俗集譽為高。若徒阿順諂諛,虛美隱惡,豈所匡失弼違,醒迷補過者乎!慮寡和而廢白雪之音,嫌難售而賤連城之價,余無取焉。非不能屬華艷以取悅,非不知抗直言之多吝,然不忍違情曲筆,錯濫真偽,欲令心口相契,顧不愧景,冀知音之在后也。”(《應嘲》)他認為,君子著書立言,應當”式整雷同之傾邪,磋礱流遁之暗穢”(《應嘲》),反對”徒飾弄華藻,張磔迂闊,屬難驗無益之辭,治靡麗虛言之美”(《應嘲》)。
葛洪的這種敢于揭露現實、直言無諱,為此不計個人的得失安危的精神是十分可貴的,它體現了文人的良心和節操,也是文章的靈魂和風骨。那種”阿順諂諛,虛美隱惡”的御用文人,粉飾太平、不顧現實的無節墨客,應為之羞。
葛洪對為文之道的論述是全面的,除上述諸條之外,他還指出了作者易犯的毛病。一是缺乏自知之明,本為偏才,卻不知揚長避短,強欲兼之,非要自暴其短,逞強好勝,故不免貽笑大方。二是才高文煩,廣譬博喻,欲舍不能,故散珠碎玉,不成條貫,美人豐肌,難入楚宮,陸機才多之患,即此類也。三是思淺言工,文多質少,故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皮膚鮮潤,骨骼迥弱,華而不實,言不由衷。葛洪認為,真正的美文華章應當出自兼通之才,其人應博學多識,天文物理,無所不解,王道人事,無所不知,內外兼通,故能文質相應,外并日月星辰之高麗,內蘊大海玄淵之深妙,如此立言,方不負”經國之大事”,如此為人,自然身賤而名貴,千載而彌彰。
注釋:
(1)《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見《魯迅全集·而已集》。
(2)《法言·吾子》。
(3)參見《中國詩學通論》第110頁,袁行霈、孟二冬、丁放著,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12月第一版。
(4)參見《中國詩學通論》第112至114頁。
原刊《文藝研究》1997年第3期